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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台县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处理处置二期、三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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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奇台县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处理处置二期、三期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 I目目 录录 概 述 . - 1 - 1. 项目背景及特点 . - 1 - 2. 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 . - 2 - 3. 分析判定相关情况 . - 4 - 4. 项目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 . - 4 - 5. 环境影响报告书的主要结论. - 4 - 1 总则 . - 1 - 1.1 编制依据 . - 1 - 1.2 环境影响要素识别及评价因子筛选 . - 3 - 1.3 评价等级 . - 5 - 1.4 评价范围 . - 8 - 1.5 评价标准及环境功能区划 . - 9 - 1.6 污染控制及主要环境保护目标 . - 12 -

2、 1.7 产业政策与选址布局合理性分析 . - 13 - 2 工程概况及工程分析 . - 16 - 2.1 原有项目概况 . - 16 - 2.2 拟建项目概况 . - 21 - 2.3 工程分析 . - 25 - 2.4 项目改扩建后污染物排放情况一览表 . - 35 - 3 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 . - 36 - 3.1 自然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 . - 36 - 3.2 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 . - 39 - 4 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 - 49 - 4.1 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 . - 49 - 4.2 运营期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 - 55 - 5 污染防治措施可行性分析 . - 78

3、- 5.1 施工期污染物控制措施 . - 78 - 5.2 运营期污染控制措施 . - 79 - 5.3 环保措施实施要求与建议 . - 83 - 5.4 小结 . - 86 - 6 环境经济损益分析. - 87 - 6.1 工程投资及经济效益简要分析 . - 87 - 6.2 工程环境效益分析 . - 87 - 6.3 工程经济效益、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综合分析 . - 88 - 7 环境管理和环境监测 . - 89 - 7.1 环境管理建议 . - 89 - 7.2 环境监理 . - 90 - 奇台县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处理处置二期、三期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 II7.3 环境监测 . - 91

4、 - 7.4 监理、监测计划 . - 92 - 7.5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验收 . - 93 - 7.6 封场管理与维护 . - 94 - 8 结论与建议 . - 97 - 8.1 工程概况 . - 97 - 8.2 环境质量现状评价结论 . - 97 - 8.3 环境影响预测评价结论 . - 97 - 8.4 污染防治措施评价结论 . - 98 - 8.5 水土保持措施总结 . - 99 - 8.6 总量控制结论 . - 99 - 8.7 场址选择合理性分析 . - 99 - 8.8 结论 . - 99 - 8.9 建议 . - 100 - 奇台县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处理处置二期、三期项

5、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 - 1 -概 述 1. 项目背景项目背景及特点及特点 奇台循环经济产业园区位于奇台县西北面, 国家级准东经济技术产业园区南侧,园区规划结构为“一带两园”,一带为沿奇井公路和准东南环线产业集中发展带, 两园为以煤电煤化工产业为主的芨芨湖园区和以装备制造业为主的喇嘛湖梁园区。产业园区旨在依托准东丰富的煤炭资源和国家近日批准待建的煤制气、煤变电等项目,科学布局,发展一批与煤炭开发有关的密集型产业,促进县域经济实现持续发展,其中煤电项目一个重要的产污点就是灰渣排放量巨大。 目前奇台循环经济产业园区喇嘛湖梁工业园已经入驻的企业如天山电力、蓝山屯河有限公司等配有发电厂的企业均已陆续进

6、入投产,由于产生的灰渣没有合理的综合利用出路,生产过程中排放的大量灰渣只能临时堆存在厂区内,厂区已没有足够大的空间用以存放产生的灰渣。 为解决县域内企业固体废物,奇台县通过招商引资,由奇台县深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在奇台县喇嘛湖梁工业园北侧 18km, 奇井路 (S240 线) 62km 东侧 1.2km处建设了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处理处置项目。该项目总占地面积 444 亩,其中一期占地 148 亩,固体废物填埋场库容 100 万 m3。随着后续入园的企业增多,将产生巨大的固废渣,固废渣不合理处理,将对园区产生严重的环境污染,同时固废处理难的问题将困扰企业发展和影响园区招商引资。 根据环保督察组与当地

7、政府要求, 奇台县深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拟在一期库区北侧建设奇台县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处理处置二期、三期项目,其中二期为固体废物填埋场,占地 201.99 亩,建成后库容 200 万 m3;三期为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区,占地 94.01 亩。本次仅建设二期固体废物填埋场,三期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根据发展状况另行建设。 二期库区分为 2 个贮存库区,分别为一号库区和二号库区。项目总占地面积 13.47 万 m2,其中一号库区占地面积 51195.12m2,设计库容 90 万 m3,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类处置场;二号库区占地面积 60604.191m2,设计库容 110 万奇台县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处理处置二期、三期

8、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 - 2 -m3,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类处置场。设计填埋规模 300t/d,采用分单元分区逆作法进行填埋处理,设计服务年限约 20 年。 2. 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国务院第 253 号令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规定,本项目需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 奇台县深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委托江西景瑞祥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承担奇台县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处理处置二期、 三期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工作。接受委托后,我公司即派相关技术人员对现场进行踏勘,对项目厂址及周围环境进行了认真的调查并全面收集及仔细研究了本项目

9、的相关技术资料, 在听取公众意见后,根据国家有关环境影响评价规定和评价技术导则要求,结合厂址环境特征,项目排污特点,公众意见等,完成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的编制工作,在报环保主管部门审批后,将作为该项目在建设期、运营期及封场全过程的环境保护管理依据。 环境影响评价一般分为三个阶段,即调查分析和工作方案制定阶段,分析论证和预测评价阶段,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阶段,具体流程见下图。 奇台县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处理处置二期、三期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 - 3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 奇台县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处理处置二期、三期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 - 4 -3. 分析判定相关情况分析判定相关情况

10、 (1)产业政策符合性 根据国家发改委颁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3 年修订本):本项目属于“第一类 鼓励类 三十八、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综合利用 20.城镇垃圾及其他固体废弃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和综合利用工程”,属于国家鼓励类项目。 (2)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 (2013 年修改版)符合性 填埋场工程选址周边 500m 范围内没有居民点和规划居住区分布,选址天然基础无明显不良地质条件,周边无河道,选址范围内和周边无特殊保护敏感目标,周边无水源地分布,亦不在水源地补给区,选址属于小半罐木荒漠,交通较为便利。 符合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

11、存、 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9-2001)(2013 年修改版)选址要求。 4. 项目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项目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 本项目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如下: 固体废弃物处置场选址的合理性分析; 固体废物装卸、 存储产生等工序产生粉尘及运输扬尘对评价范围内大气环境及大气环境敏感保护目标的影响,对其采取污染防治措施的可行性分析; 固废料填埋过程中对对地下水环境的影响, 对其采取污染防治措施及其可行性分析; 本项目施工和运营过程对评价范围内生态环境的影响,采取的生态保护、减缓和恢复措施及其可行性分析。 本次评价工作重点为:工程分析、填埋场选址的合理性分析、环境空气影响评价、水环境影响分

12、析、污染防治措施可行性分析、填埋场选址合理性分析等内容。 5. 环境影响报告书的主要结论环境影响报告书的主要结论 奇台县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处理处置二期、三期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 - 5 -本项目符合当前产业政策,符合地方的环境管理要求,选址合理。污染治理措施能够满足环保管理的要求,废气、废水、噪声能实现达标排放和安全处置,对大气环境、 声环境、 水环境等影响较小。 项目建设具有一定的经济和社会效益,公众表示支持、无反对意见。 报告书认为:在落实各项环保措施的基础上,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分析,该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奇台县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处理处置二期、三期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 - 1 -1 总则 1

13、.1 编制依据编制依据 1.1.1 法律、法规、规划及文件法律、法规、规划及文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 年 1 月 1 日);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6 年 7 月 2 日); (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6 年 1 月 1 日);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8 年 1 月 1 日); (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997 年 3 月 1 日); (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16 年 11 月 7 日); (7)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12 年 7 月 1 日); (8)中华人民共和国

14、循环经济促进法(2009 年 1 月 1 日); (9)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2016 年 7 月 2 日); (10)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 年 8 月 28 日); (1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2011 年 3 月 1 日); (12)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1997 年 1 月 1 日); (13)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017 年 10 月 1 日); (14)土地复垦条例(2011 年 2 月 22 日); (15)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境保护条例(2017 年 1 月 1 日); (16)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质环境保护条例(2004 年 11 月 26 日);

15、 (17)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2006 年 3 月 18 日); (18)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 (2018 年 4 月 28 日修订); (19)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本)(2013 修正)(2013 年 5月 1 日); (20)国务院关于印发的通知(国发200038号,2000 年 11 月 26 日); 奇台县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处理处置二期、三期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 - 2 -(21) 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 (国发201135 号, 2011年 10 月 17 日); ( (22) 关于印发的通知 (环发200892号,2008 年 9

16、 月 27 日); (23)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环发201277 号,2012 年 7 月 3 日); (24)关于全疆水土流失重点预防保护区、重点监督区、重点治理区划分的公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2000 年 10 月 31 日); (25)关于发布的通知(新环评价发2013488 号,2013 年 10 月 23 日); (26) 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 (国发201337 号) ; (27)环境空气细颗粒物污染综合防治技术政策,2013 年 9 月 25 日; (28)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新政发

17、201435 号)。 1.1.2 地方性环境保护行政法规和法规性文件地方性环境保护行政法规和法规性文件 (1) 新政办发2002第 03 号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环保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贯彻国务院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实施意见的通知,2002 年 1 月 4 日; (2)新政发201621 号 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2016 年 2 月 4 日; (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第 8-18 号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办法,1994 年 9 月 24 日; (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全疆水土流失重点预防保护区、重点监督区、重点治理区划分的公

18、告,2000 年 10 月 31 日; (5)新疆生态环境功能区划,2004 年 4 月。 1.1.3 评价技术规范、导则评价技术规范、导则 奇台县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处理处置二期、三期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 - 3 -(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HJ2.1-2016); (2)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08); (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面水环境(HJ/T2.3-93); (4)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 (5)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2.4-2009); (6)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生态影响(HJ19-2011)

19、; (7)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169-2004); (8)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公众参与(征求意见稿) (9)水污染治理工程技术导则(HJ20152012); (10)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2013 年修改版); (11)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测技术导则(HJ2000-2012); (12)水污染治理工程技术导则(HJ2015-2012); (13)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技术导则(HJ2035-2013); (14)环境噪声与震动控制工程技术导则(HJ2034-2013) 1.1.4 项目相关文件及资料项目相关文件及资料 (1)建

20、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委托书; (2)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3)建设项目备案文件; (4)奇台县深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 1.2 环境影响要素识别及评价因子筛选环境影响要素识别及评价因子筛选 1.2.1 主要环境要素识别主要环境要素识别 (1)施工期 项目施工期间对环境的影响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工程特点、 施工季节以及工程所处的地形、地貌等环境因素。 施工期主要环境影响因素见表 1.2-1。 奇台县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处理处置二期、三期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 - 4 -表 1.2-1 施工期主要环境影响因素 序号 环境要素 产生影响的主要内容 主要影响因素 1 环境空气 土地平整、挖

21、掘,土石方、建材储运、使用 扬尘 施工设备、车辆尾气 CO、HC、NOx、SO2 2 水环境 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生产废水等 石油类、COD、SS 3 声环境 施工机械、车辆作业噪声 噪声 4 生态环境 土地平整、挖掘及工程占地 水土流失、植被破坏 土石方、建材堆存 占压土地等 (2)运营期 拟建项目运营期将产生废气、废水、噪声以及固废等污染因素,将相应对场址周围的环境空气、地下水环境及声环境等产生不同程度的影响。 建项目运营期环境影响因素识别情况详见表 1.2-2。 表 1.2-2 项目环境影响因素识别表 环境要素 环境影响因素 废气 废水 噪声 固废 PM10、PM2.5、NOx、SO2 C

22、OD、SS 环境空气 轻微影响 轻微影响 地下水 轻微影响 声环境 轻微影响 生态 轻微影响 (2)封场后生态环境恢复期 封场期间可能出现的环境问题是:如果封顶结构不合理,封闭效果不好,或者封闭层出现裂隙、塌陷等,则可使降水进入填埋体,导致渗滤液量增加,防渗隔水层损坏,导致渗滤液量的外排,将会造成地下水的不利影响。封场后若不覆盖隔离层和覆盖层,封闭层裸露产生扬尘造成大气污染。 1.2.2 主要评价因子筛选主要评价因子筛选 根据项目工程特征分析,列出主要评价因子,如表 1.2-3 所示。 表 1.2-3 项目主要评价因子 环境要素 环境现状评价因子 环境影响评价因子 环境空气 PM10、PM2.

23、5、NOx、SO2 PM10 水环境 (地下水) pH、溶解性总固体、氨氮、氯化物、耗氧量、硝酸盐、亚硝酸盐、硫酸盐、汞、砷、硒、铅、镉、铬、纳、铁、锰、铜、锌、阴离子洗涤剂、挥发酚、硫化物、氰化物、 奇台县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处理处置二期、三期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 - 5 -总硬度、氟化物等 24 项 声环境 LeqdB(A) LeqdB(A) 生态环境 土壤、植被、土地利用格局 土壤、植被、土地利用格局 1.3 评价等级评价等级 1.3.1 水环境评价等级水环境评价等级 (1)地表水 根据现场调查,本项目 5km 区域内无地表水系。本项目运营期间产生的污水主要是办公生活区生活污水与。 填埋场

24、产生的渗滤液。生活污水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处理达标后,冬储夏灌,作为绿化用水不外排。填埋场产生的渗滤液经由渗滤液引出管排入调节池,渗滤液在集液池内蒸发一部分,其余回喷到已填埋堆体表面完全蒸发。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面水环境规定,本工程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仅做简要分析。 (2)地下水 本项目为固废料填埋项目, 场内生活污水经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用于绿化灌溉,正常情况下对地下水水质无影响。但在事故状态下如填埋场防渗层破裂,雨水及喷洒水等渗液下渗会对灰场及其附近的地下水造成污染,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_610-2016)附录 A 表 1.3-1 划分: 表 1.3-

25、1 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行业分类表 环评类别 行业类别 报告书 报告表 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项目类别 报告书 报告表 U 城镇基础设施及房地产 152、工业固体废物(含污泥)集中处理 全部 / 一类固废类 二类固废类 因本环评将本项目处置对象定为一类与二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对照上表本项目属于类项目。 本项目地下水环境评价工作等级确定依据和结果见表 1.3-2表 1.3-3。 奇台县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处理处置二期、三期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 - 6 - 表 1.3-2 地下水环境敏感程度分级表 敏感程度 地下水环境敏感特征 敏感 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包括已建成的在用、备用、应急水源,在建和规划的饮用水

26、水源)准保护区;除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以外的国家或地方政府设定的与地下水环境相关的其它保护区,如热水、矿泉水、温泉等特殊地下水资源保护区。 较敏感 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包括已建成的在用、备用、应急水源,在建和规划的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以外的补给径流区;未划定准保护区的集中水式饮用水水源,其保护区以外的补给径流区;分散式饮用水水源地;特殊地下水资源(如矿泉水、温泉等)保护区以外的分布区等其他未列入上述敏感分级的环境敏感区 a。 不敏感 上述地区之外的其它地区。 注:a“环境敏感区”是指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所界定的涉及地下水的环境敏感区。 本项目场址不在生活供水水源地,特殊地下水资源保护区

27、、分散居民饮用水源地等环境敏感区,场地的地下水环境不敏感。 表 1.3-3 评价工作等级分级表 项目类别环境敏感程度 类项目 类项目 类项目 敏感 一 一 二 较敏感 一 二 三 不敏感 二 三 三 本项目为类项目,且场地的地下水环境不敏感,结合表 1.3-3 所示,评定本项目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等级确定为三级。 1.3.2 环境空气评价等级环境空气评价等级 本项目主要大气污染源为填埋场产生的扬尘,主要污染物为 TSP。排放污染物的评价等级按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 (HJ2.2-2008)中的规定,本次分别计算每一种污染物的最大地面浓度占标率 Pi及地面浓度达标准限值10%时所对应的最远距

28、离 D10%。 取评价级别最高者作为项目的评价等级。 计算公式如下: 奇台县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处理处置二期、三期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 - 7 -式中:Pi第 i 个污染物的最大地面浓度占标率,%; Ci采用估算模式计算出的第 i 个污染物的最大地面浓度,mg/m3; C0i第 i 个污染物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mg/m3。 注:Coi一般选用 GB3095 中 1h 平均取样时间的二级标准的浓度限值;对于没有小时浓度限值的污染物可取日平均浓度限值的 3 倍值;对该标准 GB3095 中未包含的污染物,可参照 TJ36-79 中居住区大气中有害物质的最高容许浓度的一次浓度限值。 评价工作等级判别见

29、表 1.3-4,估算结果见表 1.3-5。 表 1.3-4 评价工作等级 评价工作等级 评价工作分级判据 一级 Pmax80%,且 D10%5km 二级 其他 三级 Pmax10%或 D10%污染源距厂界最近距离 表 1.3-5 估算模式计算结果表 序号 污染源名称 下风距离 (m) TSP 浓度(mg/m3) 占标率(%) 1 填埋场 524 0.000253 0.02814 根据估算模式 SCREEN3 筛选计算得,污染物的最大地面浓度占标率 PmaxMax0.02814%均小于 10%,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08)的规定,确定大气环境评价等级为三级。 1.3.

30、3 声环境评价等级声环境评价等级 拟建工程选址位于奇台县喇嘛湖梁工业园北侧 18km, 奇井路 (S240 线) 62km东侧 1.2km 处,为 2 类声功能区,拟建场址区周围 5km 内无居民及其他企事业单位。项目主要噪声源为运输车辆和机械设备噪声,项目建设前后评价范围内噪声级增高量在 3dB(A)以下,且受影响人口数量变化不大。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HJ2.1-2011),本工程声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定为三级。 1.3.4 生态影响评价工作等级生态影响评价工作等级 依据影响区域的生态敏感性和评价项目的工程占地(含水域)范围,包括永久占地和临时占地,将生态影响评价工作等级划分为一级

31、、二级和三级,如表奇台县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处理处置二期、三期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 - 8 -1.3-5 所示。 表 1.3-5 生态影响评价工作等级划分表 影响区域生态敏感性 工程占地(水域)范围 面积20km2 或长度100km 面积 2km220km2 或长度 50km100km 面积2km2 或长度50km 特殊生态敏感区 一级 一级 一级 重要生态敏感区 一级 二级 三级 一般区域 二级 三级 三级 本项目处于影响区域生态敏感性一般区域,占地面积 201.99 亩(约0.134km2),本项目区域及周边环境为荒漠自然生态系统,附近无自然保护区及其它需特殊敏感区,项目对区域生态影响以占用

32、土地、破坏植被、改变地形地貌等影响为主;项目场区面积为 134661m3,为一般区域且小于 20km2,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生态影响(HJ19-2011),生态影响评价工作等级为三级。 1.3.5 环境风险评价等级环境风险评价等级 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根据评价项目的物质危险性和功能单元重大危险源判定结果,以及环境敏感程度等因素,将环境风险评价工作划分为一、二级。评价工作等级划分见表 1.3-5。 表 1.3-5 环境风险评价工作级别 剧毒危险性剧毒危险性物物 一般毒性危险物一般毒性危险物质质 可燃、易燃危险性物可燃、易燃危险性物质质 爆炸危险性物爆炸危险性物质质 重大危险源 一 二 一

33、一 非重大危险源 二 二 二 二 环境敏感地区 一 一 一 一 本项目为一般固废填埋场项目,不涉及剧毒及一般毒性危险物质,无重大危险源,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169-2004),本项目风险评价等级定为二级。 1.4 评价范围评价范围 (1)大气环境评价范围: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奇台县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处理处置二期、三期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 - 9 -(HJ2.22008)规定的评价范围的确定方法,结合评价等级,确定本项目大气环境影响评价范围以库区为中心,半径为 2.5km 的圆形区域。 (2)水环境评价范围:根据建设场地水文地质资料和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

34、环境中“表 3 地下水环境现状调查评价范围参考表”规定,本项目地下水评价范围是以库区为中心,以南北向为中轴线,向北方向外延 2km,其他方向各外延 1km,面积为 6km2的矩形区域。 (3)声环境评价范围:环境噪声评价范围库区场界向外 200m 范围。 (4)生态环境评价范围:根据本项目的特点、生态影响区域及周边生态环境现状;评价范围定为项目区占地直接影响区及周围扩展 500m 范围。 项目评价范围见图 1.4-1。 1.5 评价标准及环境功能区划评价标准及环境功能区划 1.5.1 环境质量标准环境质量标准 (1)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根据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环境空气质量

35、功能区分类规定,项目所在地环境空气质量为二类功能区,环境空气质量执行二级标准,SO2、NO2、PM10、PM2.5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表 1 的二级标准。标准体详见表 1.5-1。 表 1.5-1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一览表 单位:mg/m3 序号序号 污染物污染物 浓度限值浓度限值 备注备注 标准来源标准来源 1 NO2 0.04 年平均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表 1 二级 0.08 24 小时平均 0.2 1 小时平均 2 PM10 0.07 年平均 0.15 24 小时平均 3 SO2 0.06 年平均 0.15 24 小时平均 0.5 1 小

36、时平均 4 PM2.5 0.035 年平均 0.075 24 小时平均 奇台县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处理处置二期、三期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 - 10 -(2)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 根据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环境功能区划分类规定,评价范围内地下水环境执行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类标准,水质标准见表 1.5-2。 表 1.5-2 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 单位:mg/L (除水温和 pH) 序号 项目 标准值 (类)序号 项目 标准值(类) 1 pH(无量纲) 6.58.5 13 铬(mg/L) 0.05 2 溶解性总固体(mg/L) 1000 14 铁(mg/

37、L) 0.3 3 氨氮(mg/L) 0.2 15 锰(mg/L) 0.1 4 氯化物(mg/L) 250 16 铜(mg/L) 1.0 5 硝酸盐氮(mg/L) 20 17 锌(mg/L) 1.0 6 亚硝酸盐氮(mg/L) 0.02 18 汞(mg/L) 0.001 7 硫酸盐(mg/L) 250 19 阴离子表面活性剂 0.3 8 耗氧量 3 20 挥发酚(mg/L) 0.002 9 砷(mg/L) 0.05 21 氟化物(mg/L) 1.0 10 纳(mg/L) 200 22 氰化物(mg/L) 0.05 11 铅(mg/L) 0.05 23 总硬度(mg/L) 450 12 镉(mg/

38、L) 0.01 24 硫化物 0.02 (3)土壤环境质量标准 项目用地属于天然灌木林地,土壤执行土壤环境质量-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156182018)中风险筛选值。具体详见表 1.5-3。 表 1.5-3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 单位:mg/kg 序号序号 污染物项目污染物项目 风险筛选值 PH H5.55.5 5.55.5PH H6.56.5 6.56.5PH H7.57.5 PH H7.57.5 1 砷 40 40 30 25 2 铅 70 90 120 170 3 锌 200 200 250 300 4 镉 0.3 0.3 0.3 0.6 5 铜 50 50 100 1

39、00 6 汞 1.3 1.8 2.4 3.4 7 铬 150 150 200 250 8 镍 60 70 100 190 奇台县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处理处置二期、三期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 - 11 -(4)声环境质量标准 根据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环境功能区划分类规定,项目所在地为林地,声环境功能区划为 2 类区,执行 2 类标准。具体详见表 1.5-4。 表 1.5-4 声环境质量标准 单位:dB(A) 类别类别 昼间昼间 夜间夜间 标准来源标准来源 2 类区 60 55 GB3096-2008(2 类区) 1.5.2 污染物排放标准污染物排放标准 (1)废气排放标准 本项

40、目施工期、运营期无组织排放粉尘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新污染源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标准值见表 1.5-5。 表 1.5-5 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单位:mg/m 污染物 标准值 浓度(mg/m3) 其他排放参数 无组织排放的粉尘 1.0 周界外浓度最高点 (1)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工业固废料填埋场渗滤液收集回喷,不外排。工业固废料填埋场生活污水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 4 中的二级标准。具体指标详见表 1.5-6。 表 1.5-6 生活污水排放评价执行标准 (单位:mg/L) 标准因子 单位 GB8978-1996 污水排放二级标

41、准 SS mg/L 200 COD mg/L 150 氨氮 mg/L 25 BOD5 mg/L 60 pH / 69 (3)噪声排放标准 本项目施工期噪声排放执行建筑施工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相应标准;运营期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 类区标准。见表 1.5-7、1.5-8。 奇台县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处理处置二期、三期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 - 12 -表 1.5-7 项目噪声排放标准摘录 dB(A) 标准名称和类别 噪声限值(dB) 昼间 夜间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2 类标准 60

42、55 表 1.5-8 建筑施工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dB(A) 昼间 夜间 70 55 (4)行业标准 工业固废料填埋操作应符合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 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2013 年修改版)。 1.5.3 功能区划功能区划 本项目环境空气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类功能区标准; 地下水执行地下水质量标准(GB14848-93)中的类区标准; 声环境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 2 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 1.6 污染控制及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污染控制及主要环境保护目标 1.6.1 污染控制目标污染控制目标 (1) 大气环境: 保

43、证不因本项目而降低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现状级别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 (2) 地下水环境: 保证不因本项目而降低区域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级别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类标准。 (3)声环境:保证厂界外 1m 处的噪声符合声环境质量现状级别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 2 类标准。 (4)环境风险保护目标:降低环境风险发生概率,保证环境风险发生时能够得到及时控制,不对周围企业及外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1.6.2 环境保护目标环境保护目标 水环境:确保本项目填埋场周围地下水不受填埋场生活废水排放污染影响; 奇台县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处理处置二

44、期、三期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 - 13 -声环境:由于固废料堆放区场址四周主要为荒地,附近距离项目 200m 范围内无人居住,故本工程对声环境影响较小。 大气环境:确保填埋场评价范围内不受灰场扬尘污染的明显影响。 生态环境: 直接和间接影响区域生态环境不会因本项目建设和运行造成严重破坏。 本项目选址的土地利用类型为荒漠地,周围 5km 范围内没有居民、地表水、农作物、和国家及自治区保护级动植物。本项目没有敏感保护目标。 1.7 产业政策与选址布局合理性分析产业政策与选址布局合理性分析 1.7.1 产业政策相符性分析产业政策相符性分析 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本)(2013 年修

45、正),本项目属于“第一类 鼓励类三十八、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综合利用20.城镇垃圾及其他固体废弃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和综合利用工程”项目,属于国家鼓励类项目。 1.7.2 规划相符性分析规划相符性分析 项目建设符合当地城市总体发展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 符合奇台循环经济产业发展规划,符合国家环保产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要求。 1.7.3 选址合理性分析选址合理性分析 1.7.3.1 项目选址合项目选址合理合法性分析理合法性分析 本项目位于项目位于奇台县喇嘛湖梁工业园北侧 18km,奇井路(S240 线)62km 东侧 1.2km 处, 项目区周边无居住区及办公区, 满足卫生防护距离的要求;用

46、地性质为工业用地, 符合国家现行的土地使用政策; 符合所在区域的发展规划;符合所在地块及周边地块的发展规划。 项目选址地理位置优越, 区域交通运输条件良好, 公路运输条件优良。 供电、供水、通讯等基础设施的条件较好。 1.7.3.2 环境功能区划的适宜性环境功能区划的适宜性 环境空气功能区划 奇台县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处理处置二期、三期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 - 14 -根据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分类,本项目所在区域为城镇规划中确定的一般工业区,环境空气质量功能确定为二类。 地下水环境 按照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93)和地下水质量分类指标,本项

47、目所用地下水以人体健康基准值为依据,适用于工业用水,地下水环境功能区划确定为类。 声环境 根据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声环境分类区域划分,本项目厂址及周围区域是以工业生产为主要功能, 需要防止工业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严重影响的区域,声环境功能确定为 2 类。 综上,项目建设所在地没有处在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水源地和其它需要特殊保护的地区等环境功能区划级别高的地区, 从环境功能区划的角度看对本项目建设制约不大。 1.7.3.3 区域环境敏感因素分析区域环境敏感因素分析 按国家环境保护部制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关于环境敏感因素的界定原则,经调查本项目选址地区不

48、属于特殊保护地区、社会关注区和特殊地貌景观区,也无重点保护生态品种及濒危生物物种,文物古迹等,区域环境敏感因素较少。 1.7.3.4 环境风险因素环境风险因素 根据环境风险评价分析,本项目建成投产后,环境风险水平控制在可接受水平上,发生概率较小,事故发生影响范围较小,且厂址周围风险评价范围内无集中居住人群,同时企业制定了严格的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完全可以控制风险事故的发生。 1.7.3.5 选址合理性分析结论选址合理性分析结论 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考虑,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奇台循环经济总体规划要求,选址是可行的。 奇台县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处理处置二期、三期项目环境影

49、响评价报告书 - 15 -1.7.3.6 总平面布置合理性分析总平面布置合理性分析 奇台县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处理处置二期、三期项目填埋处置区采用半地下式, 四周用坝拦截阻隔, 所挖土方用于场区西面局部低洼地带的填方, 或用筑坝。 此布置的主要优点如下: 充分利用自然地形特点,依据地势,建设固废料填埋场地,减少了土方开挖量,既可节约工程投资,又减少了生态破坏; 一般工业固废计量、污水处理系统、综合利用等设施的布置均考虑了方便以后的扩容建设; 固废料填埋场、 固废料坝、 蓄水池等辅助设施, 工艺流程合理, 布局紧凑,方便管理,而且各污染源集中布置,对外部环境影响也较小,有利于污染治理和环境保护。 综

50、上所述,本工程总平面布置方案是可行的。 奇台县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处理处置二期、三期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 - 16 -2 工程概况及工程分析 2.1 原有项目原有项目概况概况 2.1.1 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基本情况 奇台县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处理处置项目奇台县喇嘛湖梁工业园北侧奇井路(S240 线)62km 处,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 89380,北纬 441321。项目一期投资 5610.52 万元,其中环保投资 1444.72 万元,占总投资的 25.75%。 2017 年 5 月 21 日取得了奇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下发的项目备案批复(奇发改2017471 号); 2017 年 8 月 7 日取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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