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享(赏)

关于开展枞阳县 2019 年中小学教育教学 论文评选活动的通知 .pdf

上传人:瓦拉西瓦 文档编号:700350 上传时间:2019-08-31 格式:PDF 页数:9 大小:1.03MB
下载 相关 举报
关于开展枞阳县 2019 年中小学教育教学 论文评选活动的通知 .pdf_第1页
第1页 / 共9页
关于开展枞阳县 2019 年中小学教育教学 论文评选活动的通知 .pdf_第2页
第2页 / 共9页
关于开展枞阳县 2019 年中小学教育教学 论文评选活动的通知 .pdf_第3页
第3页 / 共9页
关于开展枞阳县 2019 年中小学教育教学 论文评选活动的通知 .pdf_第4页
第4页 / 共9页
关于开展枞阳县 2019 年中小学教育教学 论文评选活动的通知 .pdf_第5页
第5页 / 共9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1、 第二十二条 学生毕 业设计 题目完成后 ,首先 交指导教师 进行论 文 评阅或成 果审查 。 指导教师 评阅或 审 查后, 填 写 西 南 科技大学 本科 生 毕业设 计(论 文) 指导教 师评分 表 , 对学生 的工作 态度 、工作 能 力、题目 完成质 量 等做出评 价,并 给 出是否同 意答辩 的 意见。 第二十三条 在指导 教师同 意答辩的前 提下, 学生在答 辩 前一周 向答辩委员 会提交 毕 业设计论 文或成 果, 答辩委员 会指定 评 阅教师对 毕 业论文进 行评阅 或 对成果进 行审查, 评阅教师 填写 西 南科技大 学本 科 生毕业 设计( 论文 )评阅 表 。对 于评 阅

2、不合 格的题 目, 学生应 根 据 评 阅 教 师 给 出 的 意 见 对 论 文 或 成 果 做 出 修 改 后 再 次 提 交 答 辩 委 员 会。 第八章 毕业答 辩 第二十 四条 答辩 时间不得 早于毕 业 学期第 15 周。 第二十五条 学生完 成毕业 设计题目后 向学院 提出答辩申 请,学 院 审核后应 提前公 布 具有答辩 资格的 学 生名单, 以及具 体的 答辩时间 地 点安排。 有下列情 况的学 生 不能获得 答辩资 格 : (一)毕 业当年 申 请延长 学 习年限 者 ; (二)论 文评阅 或 成果审查 不合格 者 ; (三)论 文或成 果 经证实有 侵犯他 人 著作权者

3、; (四)有 其他严 重 违纪违规 行为者 。 第二十六条 学院成 立答辩 委员会,答 辩委员 会主任一般 由学院 院 长或负责 教学工 作 的副院长 担任。 答辩 委员会委 员原则 上 应由高级 以 上职称的 教师担 任 。 答辩委员 会可根 据需要分 成若干 答 辩小组, 每 组 成员不少于 3 人, 设组长 1 人。每组 须设秘书 1 人,负 责答辩记 录。 第二十七条 答辩应 包括陈 述和质询两 个环节 ,学院可根 据专业 特 点提出具 体的答 辩 要求。 经答 辩委员 会同意后, 学生在 答辩过程 中可 以使用外 语陈述 及 回答问题 。 第二十八条 答辩小 组根据 学生的综合 表现

4、进 行评分和答 辩投票 , 并报院答 辩委员 会 ,经院答 辩委员 会 审议通过 后,汇 总 报教务处 。 第二十 九条 无 答辩 资格 的 学生 , 在满 足条 件,重 新 获得 资格 后, 学院可在 当年安 排 第二次答 辩。 当年 无 答辩资格 的学生, 在 满足条件 , 重新获得 资格后, 可参加下 一届学 生 第二年的 答辩。 第 二次答辩 和第 二年答辩 的具体 要 求同本章 其它条 款 内容。 第九章 成绩评 定与优秀评选 第三十条 毕业设计成 绩的评 定应遵循 以下原 则 : (一)单 项成绩 评 定和总成 绩评定 一 律按照百 分制记 载 。 (二) 总 成绩评 定 时, 一

5、般 应包含 指 导教师评 分、 评 阅 教师评分 和答 辩评分三 个部分, 各部分所 占比例 由 各学院根 据实际 情 况确定, 但 同 一专业的 成绩计 算 方法必须 统一, 其中 答辩评分 占总成 绩 比例不应 低 于30% 。 各学院应 根据专 业 评估 (认 证) 要 求、 专业教学 质量标 准 和 专业 特点, 制订 本学院 学生 “ 毕 业设计 ( 论文) 评分 标准 ” , 确保毕业 设 计对学生 能力培 养 的达成 。 第三十 一条 学 校开 展“ 西 南科 技 大学 优秀 毕业设 计 (论 文) ” 评 选活动。 学 生在开 题时 自愿 申请参 加 评选, 学院 提前组 织开

6、展各 项工 作。 各学院 参评题 目必须进 行公开 答 辩和学术 道德检 查 , 并在学院 网 站上公示 设计 ( 论 文) 内容 和指导 教 师评分、 评阅教 师 评分以及 答辩 评分。 第16 周前, 各学院按 照不超 过 当年参加 毕业设 计 总人数的 2% (当年参 加毕业 设 计少于 100 人 的学 院可报 送 2 人 )推 荐优秀设 计(论文 ) ,报 送教务 处审核、 公示及 表 彰。 第三十 二条 各 学 院 参 评 题 目 从 开 题 到 结 束 的 全 过 程 应 在 学 校 毕 业设计管 理系统 中 完成, 所有 相关信 息和论文 ( 或成果 的可数字 化部 分)原文

7、应在学 校 毕业设计 管理系 统 中保存。 第三十 三条 参 评 学生 向 答 辩 委员 会 提交 毕 业设 计论 文 或成 果 前 一周经指 导教师 同 意可自愿 退出参 评。 学院汇总 退出参 评 题目的相 关 信息, 在非 参评学 生向学院 提出答 辩 申请前报 送教务 处 。 退出参评 的 学生具有 答辩资 格 ,参加非 参评学 生 的答辩。 第三十 四条 根据各 学院 本科 毕业设计 (论 文) 工 作实施细 则 , 各学院按 照人数 不 超过当年 指导教 师 总人数的5%推荐优 秀指导教 师, 报送教务 处审核 、 公示及表 彰。 第十章 校外毕 业设计的管理 第三十 五条 学生

8、在校外作 毕业设 计 须向学院 提出申 请 , 填写 西南 科 技大学 本科生 到校 外做毕 业设计 (论 文)申 请表 , 经学 院审核 同 意后才能 进行。 第三十六条 在校外 进行毕 业设计的学 生须定 期向学院汇 报毕业 设 计进展情 况, 学院 指定专人 督促、 检 查校外指 导教师 对 学生的指 导工 作。 第三十七条 在校外 完成毕 业设计的学 生,应 回校参加毕 业设计 答 辩。 经指导 教师评 阅合格并 同意答 辩 后, 应提前 一周向 学院答辩 委员 会提交论 文 (或成 果) 和答辩 申请, 答辩资格 审定和 答 辩程序、 答 辩 要求按照 第八章 执 行。 第三十八条

9、学院应 与校外 指导单位签 订正式 的指导和安 全协 议, 对学生在 校外做 毕 业设计期 间的学 习 和生活管 理等作 出 规定。 学 生在 校 外 做 毕 业 设 计 期 间 应 遵 守 西 南 科 技 大 学 学 生 安 全 教 育 和 管 理 规 定 。 第十一 章 毕业设 计的存档 第三十九条 未经指 导教师 同意,学生 不得将 毕业论文或 成果寄 出 校外发表。 成果转 让工作须 征得学 院 和学校主 管部门 同 意, 学生不 得 私自转让 。 第四十 条 毕业 设 计工作结 束后, 各 学 院应将学 生的毕 业 设计 (论文 ) 任务书、 毕业 设计 ( 论文) 、 开 题报告、

10、 中期检查 报告、 工 作记录本 、 答辩记录 表、 成 绩 评定表、 设计图 纸 、 实验报 告和计 算 程序资料 等毕 业 设计( 论文) 资料以 及学院 的毕业 设计 工 作实 施细则 、选 题审核 表、 选题汇总 表、 答辩 安排表、 中 期检查 表、 学术诚 信检测 统计表、 成 绩 汇总表、 毕业设 计工 作总结和 评价等 教 学管理记 录材料 归 类整理存 档。 第十二 章 其他 第四十 一条 本条 例由西南 科技大 学 教务处负 责解释 。 第四十 二条 本条 例自 2017 年1 月 1 日起实施 。原 西 南科大教 字 2005 35 号 、 西 南科大教 字2008 2

11、号 和 西南科 大教字201141 号 自行 废止。 附件 :西 南科技 大 学本科毕 业设计 ( 论文)撰 写规范 及 工作用表 附件2 西南科 技大学本科毕业设 计(论文) 工作流程 工作程序 及要求 主要责任 人 或单位 参考时间 节点 (四年制 ) 1 、成立毕业设计( 论文)领导小 组, 制定 本 科毕业设 计 (论文) 工作实 施 细则 ,并报 教务处 备案。 学院 第7 学期期末 2 、组织毕业设计( 论文)题目申 报, 审批毕业 设计( 论文) 题目, 审定指 导教 师。 学院、指 导教师 第7 学期期末 3 、完成学生参加毕 业设计(论文 )的 资格审查, 公布毕 业 设计(

12、 论文) 题目 和 指导教师 。 学院、学 生 第7 学期期末 4 、宣讲毕业设计( 论文) 工作要求,含 质量标准 、学术 道 德要求、 评分标 准、 毕业答辩 和成绩 评 定及推优 等, 组织 学 生选题并 下达任 务 书。 学院、指 导教师 第7 学期期末 5 、将选题汇 总表报 教务处备 案。 学院 第8 学期第3 周 6 、学院组织中期检 查,并将专业 中期 检查表上 报教务 处, 教务处组 织抽查 或 委托督导 专家检 查 。 学院、指 导教 师、 教务处 第8 学期第9 周 7 、毕业设计( 论文) 学术诚信 检测。 学院、教 务处 第8 学期 第14 周 8 、毕业设计( 论文) 评阅,学生答 辩资 格审查 ; 将答 辩安排 表报教务 处, 并组 织毕业设 计( 论文) 答辩, 教务 处组织 抽 查或委托 督导专 家 检查。 学院、教 务处 第8 学期 第16 周 9 、完成毕业设计( 论文) 成绩评定、提 交及推优, 并将推 迟 答辩汇总 表报教 务 处备案。 学院 第8 学期 第16 周 10 、 推 优名单 公示及 表彰; 学院完 成总 结报告, 并报教 务 处。 教务处、 学院 第8 学期期末 11 、资料 整理归 档 。 学院、教 务处 第8 学期期末 备注: 五 年制参 考 时 间节点 为 第九、 十学 期 , 参照 以上表 格中 的第七、 八学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资源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应用文书 > 毕业论文

本站链接:文库   一言   我酷   合作


客服QQ:2549714901微博号:文库网官方知乎号:文库网

经营许可证编号: 粤ICP备2021046453号世界地图

文库网官网©版权所有2025营业执照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