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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市东源鹰牌陶瓷有限公司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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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I目 录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 1 -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 - 18 -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 - 36 -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 56 -五、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 - 81 -六、结论. - 87 -附表. - 88 -附图. - 89 -附图 1建设项目地理位置图.- 89 -附图 2项目位置与河源市环境管控单元图.- 90 -附图 3项目位置与河源市生态保护红线分布图.- 91 -附图 4项目位置卫星地图及四至情况图.- 92 -附图 5环境保护目标分布图.- 93 -附图 6项目厂区总平面布置及雨污分流管网图.- 94 -附图 7环境质量现

2、状监测布点示意图.- 95 -附件.-96-附件 1环评委托书.-96-附件 2建设单位营业执照.- 97 -附件 3排污许可证正本(证书编号:91441625692471961Q001V).- 98 -附件 4关于东源县好爱多陶瓷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东环建200937 号).- 99 -附件 5企业名称变更登记资料.- 102 -附件6 关于河源市东源鹰牌陶瓷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意见(东环验 201319 号).- 103 -附件 7关于河源市东源鹰牌陶瓷有限公司增加抛光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的批复(河环建201553 号).- 107 -II附件 8关于河源

3、市东源鹰牌陶瓷有限公司增加抛光生产线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的函(河环函2016157 号).- 111 -附件 9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表.- 113 -附件 10关于责令限期整改的通知(河环东责改字202126 号). - 115 -附件 11企业实施煤改气承诺书.- 117 -附件 12广东省生态环境厅互动交流平台关于“陶瓷行业产生的煤焦油作为喷雾塔燃料回收利用的环评类别”的答复内容截图.- 118 -附件 13危险废物(液)处理服务合同(东莞市丰业固体废物处理有限公司).- 119 -附件 14煤焦油委托处置合同.- 126 -附件 15煤焦油检测报告.- 128 -附件

4、 16煤成分检测报告.- 129 -附件 17污染源监测报告.- 130 -附件 18环境质量现状监测报告.- 143 -附件 19废气二噁英监测报告.- 197 - 1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河源市东源鹰牌陶瓷有限公司技改项目项目代码2206-441625-07-02-640709建设单位联系人蓝献联系方式13*建设地点广东省河源市东源县骆湖镇骆湖村黄泥塘地理坐标(东经 114 度 52 分 39.190 秒,北纬 24 度 01 分 44.830 秒)国民经济行业类别7724 危险废物治理建设项目行业类别四十七、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 - 101 危险废物(不含医疗废物) 利用及

5、处置 - 其他建设性质新建(迁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总投资(万元)50环保投资(万元)10环保投资占比(%)20.00施工工期/是否开工建设否是:本次技改项目于2018年6月开工建设,于 2019年 6 月建成投入使用,但未履行环境影响评价手续,属于未批先建项目。河源市生态环境局东源分局于 2021年 7 月向建设单位下达了关于责令限期整改的通知(河环东责改字202126 号),目前建设单位已主动申报技改项目环评手续。用地(用海)面积(m

6、2)167290(合 250.935 亩)- 2 -专项评价设置情况大气环境影响专项评价,设置理由:项目排放废气含有含有毒有害污染物二噁英,且项目厂界外 500 米范围内有环境空气保护目标,故设大气环境影响专项评价。规划情况东源县新型环保建材基地(首期)规划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河源市环境保护局关于东源县新型环保建材基地(首期)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河环函20121197 号)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1、与与关于东源县新型环保建材基地关于东源县新型环保建材基地(首期首期)规划环境影响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河环函报告书的审查意见(河环函20121197 号)相符性分析号)相

7、符性分析关于东源县新型环保建材基地(首期)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河环函20121197 号)相关环保要求具体如下:“1、未占用饮用水源保护区及陆域生态严格控制区。加强对规划区内及周边村庄等环境敏感点的环境保护工作,优化布局,工业区与生活配套设置足够的隔离绿化缓冲带,落实各项环保措施,确保其不受污染影响。主导发展产业为新型建材及相关配套产业。2、规划区域内应严格执行“雨污分流”制度,企业生产废水经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在配套污水处理厂未投入运行之前,规划区内企业应自建污水处理站,生活污水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 A 标准和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

8、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的严格值后由基地集中排放口排放。3、使用清洁能源为,减少物耗、水耗、能耗和污染物的产生量。4、合理布局,采用先进生产设备,并采取吸声、隔声、消声和减振等综合降噪措施,确保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相应标准要求。- 3 -5、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做好规划区内固体废物分类收集,综合利用和规范处置工作。一般工业固废立足于回收利用,不能利用的按有关要求进行处置。6、制定完善环境风险事故防范和应急预案,并与规划区配套污水处理厂及当地应急预案相衔接。7、规划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化学需氧量为 15.36 吨/年

9、、氨氮 1.92 吨/年、二氧化硫 82.189 吨/年、氮氧化物 409.88 吨/年。”分析结论分析结论:河源市东源鹰牌陶瓷有限公司主要从事生产建筑陶瓷,项目建设符合东源县新型环保建材基地准入条件,与东源县新型环保建材基地的规划相符。 根据建设单位于 2020 年 9 月 10日申领取得排污许可证可知,技改前全厂废气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为:颗粒物 10.18t/a、二氧化硫 23.718t/a、氮氧化物 79.06t/a,均能在基地的总量控制指标内解决。本技改项目按照国家和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的有关规定和要求,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环保“三同时”制度,落实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符合东源县

10、新型环保建材基地准入条件及相关环保要求。- 4 -其他符合性分析1、“三线一单三线一单”符合性判定符合性判定表表 1-1“三线一单三线一单”符合性判定符合性判定类别类别项目与项目与“三线一单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符合性分析符合性符合性生态保护红线项目选址位于河源市东源县骆湖镇骆湖村黄泥塘,本次技改项目在现有厂区内建设。根据河源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 (河府202131 号) ,项目所在地处于一般管控单元,不属于优先保护单元(见附图 2);且处于方案所划定的生态保护红线之外(见附图 3)。因此,项目选址符合生态保护红线控制要求。符合环境质量底线根据2020 年河源市生态环境状况公报可知

11、,2020 年河源市东源县环境空气质量中各项污染物浓度指标均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年均浓度二级标准限值要求。因此,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属于达标区。根据2020 年河源市生态环境状况公报可知,2020 年河源市全市主要江河断面水质总体保持优良,东江干流和主要支流水质保持在国家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类标准,地表水考核断面综合指数全省排名第一。由声环境现状监测结果可知, 项目所在区域声环境现状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 3类、4a 类标准限值要求。本次技改项目实施后,喷雾干燥塔废气经“SNCR脱硝+布袋除尘+湿法喷淋脱硫除尘”

12、处理后排放能达到 广 东 省 陶 瓷 工 业 大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DB44/2160-2019)表 1 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 国家陶瓷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25464-2010及其 2014 年修改单)表 5 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2020)表 3 危险废物焚烧设施烟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三者中较严者。厂界噪声排放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 类、4 类标准限值要求,项目污染物均达标排放。因此,项目建设符合环境质量底线控制要求。符合- 5 -资源利用上线本项目运营过程中消耗一定量

13、的电源、 水资源等资源消耗,项目资源消耗量相对区域资源利用总量较少,符合资源利用上线控制要求。符合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本次技改项目申报建设内容不属于国家 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 年版)中所列的禁止或许可准入事项,对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以外的行业、领域、业务等,各类市场主体皆可依法平等进入。本次技改项目不属于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粤府202071 号)中的限制及禁止类别。符合根据河源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河府202131 号),项目位于东源县骆湖镇一般管控单元,环境管控单元编码 ZH44162530006。本次技改项目与“东源县骆湖镇一般

14、管控单元准入清单”相符性分析见表 1-2。表表 1-2与与“东源县骆湖镇一般管控单元准入清单东源县骆湖镇一般管控单元准入清单”相符性分析相符性分析管控管控维度维度管控要求管控要求本项目本项目符合性符合性区域布局管控1-1.【产业/鼓励引导类】可基于现有优质水稻基地、蔬菜基地、养殖基地等农副产品基地,建设灯塔盆地核心区、新型环保建材特色产业聚集区、农产品物流发展聚散区、种养基地特色示范区和健康休闲生态产业示范区。本次技改项目的建设单位为河源市东源鹰牌陶瓷有限公司, 公司主要从事生产抛光砖,厂址位于东源县新型环保建材基地(首期)规划范围内, 属于新型环保建材特色产业聚集区。符合- 6 -1-2.【

15、水/禁止类】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涉及骆湖南坑水库水源保护区一级保护区和骆湖镇草花蛇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一级、二级保护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广东省水污染防治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条例实施管理。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已建成的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拆除或者关闭;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已建成的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拆除或者关闭。项目选址位于河源市东源县骆湖镇骆湖村黄泥塘, 本次技改项目在现有厂区内建设, 项目选址不在骆湖南坑水库水源保护区一级

16、保护区和骆湖镇草花蛇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一级、 二级保护区范围内。符合1-3.【水/限制类】禁养区内严格环境监管,防止死灰复燃。本次技改项目不属于畜禽养殖项目, 不涉及该项内容。符合1-4.【大气/禁止类】天然气管网覆盖范围内禁止新建每小时 35 蒸吨以下燃煤锅炉,其他区域禁止新建每小时 10 蒸吨及以下的燃煤锅炉。本次技改项目选址不在天然气管网覆盖范围内, 不涉及新建燃煤锅炉。符合1-5.【大气/限制类】大气环境布局敏感重点管控区内,严格限制新建使用高挥发性有机物原辅材料项目,大力推进低VOCs 含量原辅材料替代,全面加强无组织排放控制,实施VOCs 重点企业分级管控;限制新建、扩建氮氧化物

17、、烟(粉)尘排放较高的建设项目。本次技改项目不涉及使用高挥发性有机物原辅材料; 技改项目实施后不新增氮氧化物、烟(粉)尘排放量。符合1-6.【其他/综合类】具体项目准入及建设符合环境保护基本要求。本次技改项目准入及建设符合环境保护基本要求。符合- 7 -能源资源利用2-1.【水资源/限制类】贯彻落实“节水优先”方针,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骆湖镇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用水总量、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等用水总量和效率指标达到上级下达的目标要求。本次技改项目不涉及该项内容。符合污染物排放管控3-1.【水/限制类】涉水建设项目实行主要污染物和特征污染物排放等量置换。本次技改

18、项目不涉及该项内容。符合3-2.【水/综合类】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实施农药、化肥零增长行动,全面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完善农药化肥包装废弃物回收体系。现有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要配套建设粪便污水贮存、处理与利用设施,新建、改建、扩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要实施雨污分流、粪便污水资源化利用,不得直接向水体排放未经处理的畜禽粪污、废水。本次技改项目不涉及该项内容。符合3-3.【水/鼓励引导类】推进骆湖河水质提升整治,确保骆湖水水质稳定达标。本次技改项目不涉及该项内容。符合3-4.【水/鼓励引导类】以集中处理为主、分散处理为辅,科学筛选适合本地区的污水治理模式、技术和设施设备,因地制宜加强农村

19、生活污水处理。本次技改项目不涉及该项内容。符合3-5.【大气/限制类】涉气建设项目实施 NOx、VOCs 排放等量替代。技改项目实施后不新增 NOx、VOCs 排放量。符合环境风险防控4-1.【水/综合类】加强骆湖南坑水库水源保护区、骆湖镇草花蛇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水质保护和监管。项目选址不在骆湖南坑水库水源保护区和骆湖镇草花蛇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内。符合- 8 -4-2.【其他/综合类】建立健全政府主导、部门协调、分级负责的环境应急管理机制,构建多级环境风险应急预案体系,加强和完善基层环境应急管理。本次技改项目不涉及该项内容。符合2、产业政策相符性分析、产业政策相符性分析(1)与产业结

20、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相符性分析陶瓷行业使用煤气发生炉在煤气生产过程中煤气冷凝产生的煤焦油, 属于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 (2021 版) 中的 HW11 精 (蒸)馏残渣,废物代码:451-003-11。本次技改项目回收利用厂内自身煤气站制煤气过程中产生的煤焦油作为喷雾干燥塔配套热风炉的燃料,以代替部分水煤浆为喷雾干燥塔供热。项目回收煤焦油进行资源化利用,减少危险废物的产生和外转移处置,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中第一类鼓励类“四十三、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综合利用”项中的“15、三废综合利用与治理技术、装备和工程”,故技改项目属于鼓励类项目。因此,本次技改项目建设符合国家

21、现行的产业政策要求。(2)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 年版)相符性分析根据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企业回收利用自身产生的危险废物是否属于危险废物经营活动的复函(环函2005203 号)中的函复内容:“回收利用企业内部产生的危险废物,不属于利用危险废物的经营活动。因此,对于回收利用内部产生的危险废物的企业,不要求领取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但必须遵照危险废物申报登记、转移联单制度,将危险废物的产生、转移、利用及处置情况向环保主管部门进行申报和登记,并保证危险废物回收利用符合相应的环保标准,得到妥善无害化处置。”本次技改项目回收利用厂内自身煤气站制煤气过程中产生的煤焦油作为喷雾干燥塔配套热风炉的燃料,

22、以代替部分水煤浆为喷雾干燥塔供热,不收集处理其他企业的煤焦油,因此,本技改项目不需要申请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9 -综上,本次技改项目不属于国家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发改体改规2022397 号)中所列的禁止或许可准入事项,对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以外的行业、领域、业务等,各类市场主体皆可依法平等进入。3、项目选址合理性分析、项目选址合理性分析项目位于河源市东源县骆湖镇骆湖村黄泥塘,厂址所在地属于东源县新型环保建材基地(首期)规划范围内,符合以下条件: 项目选址不涉及环境敏感区,且评价区域内无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和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 项目评价区域内的环境空气质量、地表水环境质量、声

23、环境质量总体上符合相应环境功能区要求,区域尚有一定环境容量; 项目污染物的产生量较少,经成熟可靠的环保设施处理后,可完全达标排放,不会造成评价区域内的环境质量降级,不会对周边敏感保护目标产生明显影响,污染物的最终排放量也符合总量控制指标。因此,项目选址具有环境可行性。4、与高污染燃料目录(国环规大气、与高污染燃料目录(国环规大气20172 号)相符性号)相符性分析分析高污染燃料目录(国环规大气20172 号)中所指的高污染燃料是根据产品品质、燃用方式、环境影响等因素确定的需要强化管理的燃料,仅适用于城市人民政府依法划定的高污染燃料禁燃区(以下简称禁燃区)的管理,不作为禁燃区外燃料的禁燃管理依据

24、。根据高污染燃料目录(国环规大气20172 号),煤焦油为高污染燃料。本次技改项目位于河源市东源县骆湖镇骆湖村黄泥塘河源市东源鹰牌陶瓷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经核实,项目所在地不在河源市人民政府关于重新划定市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通告(河府201757 号)中划定的河源市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范围内,也不在东源县人民政府关于划定东源县城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通告(东府201589 号)中划定的东源县城高- 10 -污染燃料禁燃区范围内。因此,本技改项目所在地不属于已依法划定的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范围内。5、与危险废物处置工程技术导则(、与危险废物处置工程技术导则(HJ2042-2014)相符)相符性分析性分析本

25、次技改项目回收利用厂内自身煤气站制煤气过程中产生的煤焦油作为喷雾干燥塔的燃料,以代替部分水煤浆为喷雾干燥塔供热,属于资源化利用企业自身产生危险废物项目,其利用情况与危险废物处置工程技术导则(HJ2042-2014)中相关要求是相符的,具体见表 1-3 所示。表表 1-3与危险废物处置工程技术导则(与危险废物处置工程技术导则(HJ2042-2014)相符)相符性分析表性分析表序号序号(HJ2042-2014)要求)要求项目落实情况项目落实情况是否是否相符相符14.1.3.1 危险废物焚烧处置包括回转窑焚烧、 液体注射炉焚烧、流化床炉焚烧、固定床炉焚烧和热解焚烧等。本技改项目煤焦油采用热风炉进行焚

26、烧, 类似液体注射炉。是24.2.2 焚烧技术适用于处置有机成分多、 热值高的危险废物, 处置危险废物的形态可分为固态、液态和气态,但含汞废物不适宜采用焚烧技术进行处置, 爆炸性废物必须经过合适的预处理技术消除其反应性后再进行焚烧处置, 或者采用专门设计的焚烧炉进行处置。根据煤焦油检测报告 (见附件 15)结果可知,项目煤焦 油 热 值 为 10079cal/g(42.15MJ/kg),碳含量为81.03%, 氢含量为 10.32%,汞(Hg)0.01mg/kg,属于有机成分多、 热值高的危险废物, 不属于含汞废物和爆炸性废物,适用于焚烧处理。是34.3.3 易燃性废物宜优先选择焚烧处置技术,

27、 并应根据焚烧条件选择预处理方式。煤焦油属于易燃物质, 本项目资源化利用作为喷雾干燥塔的燃料。是45.6 危险废物处置工程大气 污 染 物 排 放 应 符 合GB16297、GB18484 或行业、地方排放标准的要求,并应按照 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 的规定安装大气技改项目实施后, 喷雾干燥塔废气经“SNCR 脱硝+布袋除尘+湿法喷淋脱硫除尘” 处理后排放能达到广东省 陶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2160-2019)是- 11 -污染物排放连续监测设备,并与监测中心联网。表 1 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国家陶瓷工业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GB25464-2010 及其 20

28、14年修改单) 表 5 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2020)表 3 危险废物焚烧设施烟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三者中较严者。本项目按规定安装大气污染物排放连续监测设备, 并与河源市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监测中心联网。57.4.1 危险废物处置设施应根据处置废物的特性及规模, 根据有关标准要求设置贮存库房及冷库。 一般情况下, 设施的贮存能力应不低于处置设施 15 日的处置量。项目厂区内共设两个煤焦油池,总容积为 288m3。煤气站产生的煤焦油量约为2.91t/d, 折合约 3.1m3/d (项目煤焦油密度按 0.9396t/m3计),项目煤焦油池充装

29、系数为 0.85, 则厂区内煤焦油最大储存量为 230t, 可储存不少于 79 日的煤焦油产生量。是67.6.1.1 采用焚烧技术处置危险废物, 焚烧处置设施应采用技术成熟、 自动化水平高、运行稳定的设备,并重点考虑其配置与后续废气净化设施之间匹配性。 焚烧控制条件应满足 GB18484要求。项 目 热 风 炉 温 度 达 到1140,烟气停留时间2.3s,焚烧控制条件满足GB18484 要 求 , 并 配 套“SNCR 脱硝+布袋除尘+湿法喷淋脱硫除尘”处理。是77.6.1.7 焚烧处置系统产生的高温烟气应采取急冷处置,烟气温度应在 1s 内下降到 200以下,减少烟气在 200500温度区

30、的滞留时间, 防止二噁英产生或二次生成。项 目 热 风 炉 温 度 达 到1140,烟气停留时间2.3s , 喷 雾 干 燥 塔 顶 部650,热烟气与喷进去的浆 料 接 触 1s 内 降 温 至100。是87.6.1.8 焚烧处置系统宜考虑释放热能的综合利用。煤焦油焚烧可释放热能作为喷雾干燥塔制粉的热源和加热煤焦油, 以便于煤焦油的输送。是- 12 -97.9.1 危险废物处置设施须设置必要的在线监控系统,在线监测内容应包括系统运行的工况参数和二氧化硫、 氮氧化物及其他必要的特征污染物排放指标。已安装二氧化硫、 氮氧化物和颗粒物的在线监控系统。是1010.1.6 运行单位应建立完备的规章制度

31、, 以保障危险废物的安全处置。已制定完备的规章制度, 做好环境风险应急预案。是6、与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与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2020)相)相符性分析符性分析本技改项目属于资源化利用企业自身产生危险废物项目,其利用情况与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2020)中相关要求是相符的,具体见表 1-4 所示。表表 1-4与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与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2020)相)相符性分析表符性分析表序号序号(GB18484-2020)要求)要求项目落实情况项目落实情况是否是否相符相符15.2.1 入炉危险废物应符合焚烧炉的设计要求

32、。 具有易爆性的危险废物禁止进行焚烧处置。本技改项目回收利用的煤焦油不属于易爆性的危险废物。是25.3.1.1 焚烧设施应采取负压设计或其他技术措施, 防止运行过程中有害气体逸出。热风炉为负压状态是35.3.3.1 危险废物焚烧炉的技术性能指标要求: 危险废物焚烧炉高温段温度1100,烟气停留时间2.0s , 烟 气 含 氧 量 为615%(干烟气),燃烧效率99.9%,焚毁去除率99.99%。本技改项目回收利用煤焦油作为燃料燃烧的热风炉温度1140,烟气停留时间2.3s,燃烧效率99.99%,焚毁去除率 99.9999%;烟气含氧量为810%。是- 13 -7、与广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相符性

33、分析、与广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相符性分析广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自 2019 年 3 月 1 日起施行)规定:“第十九条火电、钢铁、石油、化工、平板玻璃、水泥、陶瓷等大气污染重点行业企业及锅炉项目,应当采用污染防治先进可行技术,使重点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达到国家和省的超低排放要求。”分析结论分析结论:本次技改项目位于河源市东源县骆湖镇骆湖村黄泥塘河源市东源鹰牌陶瓷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本次技改项目回收利用厂内自身煤气站制煤气过程中产生的煤焦油作为喷雾干燥塔配套热风炉的燃料,以代替部分水煤浆为喷雾干燥塔供热,属于资源化利用企业自身产生危险废物项目。技改项目实施后,喷雾干燥塔废气经“SNCR 脱硝+布

34、袋除尘+湿法喷淋脱硫除尘”处理后排放能达到广东省陶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2160-2019) 表 1 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 国家 陶瓷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4-2010 及其 2014 年修改单)表 5 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2020)表 3 危险废物焚烧设施烟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三者中较严者。因此,本次技改项目建设符合广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相关要求。8、与广东省、与广东省 2021 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相符性分析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相符性分析2020 年,广东首次实现臭氧和 PM2.5浓度双下降,夺取蓝天

35、保卫战胜利。结合广东落实 PM2.5和臭氧协同控制需求, 广东省2021 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将 2021年的 AQI 优良率、PM2.5和 PM10年度空气质量目标值依次设置为92.5%、25 微克/立方米、41 微克/立方米。当前,广东大气治理中,挥发性有机物(VOCs)综合治理是- 14 -关键。方案要求各地制定、实施低 VOCs 替代计划,制定省重点涉 VOCs 行业企业清单、治理指引和分级管理规则。同时,加油站的油气污染是形成臭氧的重要来源,对此省生态环境厅将推动车用汽油年销售量5000吨以上的加油站开展油气回收在线监控,同时加强储油库等 VOCs 排放治理。而在移

36、动源和面源管控方面,方案明确加强非法成品油和燃料油联动监管和机动车环保达标监管,查处低排放控制区内冒黑烟、排放不达标的非道路移动机械,推进船舶港口机械清洁化。并深化炉窑分级管控,推进钢铁和水泥行业等重点项目减排降污等。分析结论:本技改项目为固废资源利用,不涉及陶瓷生产主体工程的技改,技改前后陶瓷产品产能保持不变。本技改项目实施后可减少燃料煤的使用量,也减少主要大气污染物二氧化硫的排放量。因此,本技改项目建设与广东省 2021 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是相符的。9、与河源市、与河源市 2021 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相符性分析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相符性分析河源市2021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中

37、的重点工作包括:“(三)深入开展工业炉窑和锅炉污染综合治理。13.推进钢铁和水泥行业等重点项目减排降污。贯彻落实生态环境部等五部委关于推进实施钢铁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环大气201935 号)要求,加快推进现有短流程钢铁企业烟气超低排放改造。逐步推动水泥行业开展废气超低排放改造。推进全市殡仪馆尾气治理,必须在 11 月底前安装尾气治理设施。(市发展改革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按职责分工负责)14.深化炉窑分级管控。实施工业炉窑降碳减污综合治理,推动辖区内 C 级工业炉窑企业转型升级,年底前各县(区)70%以上企业达到 B 级以上,对未完成升级改造的 C 级企业应列入

38、污染- 15 -天气应对期间重点管控对象严格管控,生态环境部门要定期组织核查各县(区)炉窑分级核定和排放治理情况,并及时更新分级管控清单,完善管控要求。各县(区)工业炉窑分级管控情况见附件 1-2。(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配合)15.依法依规加大工业锅炉整治力度。着力促进用热企业向园区集聚,加大对现有锅炉的监管力度,严格落实省工作方案对在集中供热管网覆盖范围内新建、扩建燃用煤炭、重油、渣油、生物质等分散供热锅炉以及县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和天然气管网覆盖范围内新建每小时 35 蒸吨以下燃煤锅炉的要求。严格落实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管理要求,研究制定现有天然气锅炉低氮改造计划,新

39、建天然气锅炉要采取有效脱硝措施,减少氮氧化物排放。(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市场监管局配合)”分析结论分析结论:根据河源市 2021 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中的附 1-2河源市涉工业炉窑企业分级管控清单汇总表,河源市东源鹰牌陶瓷有限公司现有炉窑数量为 2 条,分级管控级别定级为 B 级。本次技改项目回收利用厂内自身煤气站制煤气过程中产生的煤焦油作为喷雾干燥塔配套热风炉的燃料,以代替部分水煤浆为喷雾干燥塔供热,属于资源化利用企业自身产生危险废物项目,可减少危险废物的排放及运输过程产生的风险。项目喷雾干燥塔废气已配套“SNCR 脱硝+布袋除尘+湿法喷淋脱硫除尘”处理,并

40、安装 PLC 自动化控制装置,实现脱硝自动控制等设施。本技改项目实施后可减少燃料煤的使用量,也减少主要大气污染物二氧化硫的排放量。因此,本次技改项目建设符合河源市 2021 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相关要求。- 16 -10、与与广东省生态环境保护广东省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十四五”规划规划 (粤环粤环202110 号)相符性分析号)相符性分析广东省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粤环202110号)提出“规划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围绕美丽广东建设的宏伟蓝图, 坚持战略引领, 以 “推动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和绿色低碳发展走在全国前列、创造新的辉煌”为总目标,坚持“以高水平保护推动

41、高质量发展为主线,以协同推进减污降碳为抓手,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加快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总体思路,着眼长远、把握大势,系统谋划“十四五”时期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目标、重点任务和政策措施,奋力开创广东生态环境保护新局面,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取得新进步。”分析结论分析结论:本次技改项目回收利用厂内自身煤气站制煤气过程中产生的煤焦油作为喷雾干燥塔配套热风炉的燃料,以代替部分水煤浆为喷雾干燥塔供热,属于资源化利用企业自身产生危险废物项目,可减少危险废物的排放及运输过程产生的风险。项目喷雾干燥塔废气已配套“SNCR 脱硝+布袋除尘

42、+湿法喷淋脱硫除尘”处理,并安装 PLC 自动化控制装置,实现脱硝自动控制等设施。本技改项目实施后可减少燃料煤的使用量,也减少主要大气污染物二氧化硫的排放量。因此,本技改项目建设符合广东省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粤环202110 号)相关要求。11、与与河源市生态环境保护河源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十四五”规划规划 (河环河环202233 号)相符性分析号)相符性分析河源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河环202233号)提出:“二、深化工业炉窑和锅炉污染综合治理- 17 -加快推进现有短流程钢铁企业烟气超低排放改造,逐步推动水泥行业开展废气超低排放改造。加快各县(区)炉窑分级核定和排放治理情

43、况核查,并及时更新分级管控清单,完善管控要求。实施工业炉窑降碳减污综合治理,推动辖区内 C 级工业炉窑企业转型升级,对未完成升级改造的 C 级企业列入污染天气应对期间重点管控对象严格管控。着力促进用热企业向园区集聚,加大对现有锅炉的监管力度,严格执行集中供热管网覆盖范围内新建、扩建燃用煤炭、重油、渣油、生物质等分散供热锅炉的管控要求,严格执行县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和天然气管网覆盖范围内新建每小时 35 蒸吨以下燃煤锅炉的管控要求。 严格落实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管理要求,稳步推进天然气锅炉低氮改造,新建天然气锅炉要采取有效脱硝措施,减少氮氧化物排放。”分析结论分析结论:根据河源市 2021 年大气污染

44、防治工作方案中的附 1-2河源市涉工业炉窑企业分级管控清单汇总表,河源市东源鹰牌陶瓷有限公司现有炉窑数量为 2 条,分级管控级别定级为 B 级。本次技改项目回收利用厂内自身煤气站制煤气过程中产生的煤焦油作为喷雾干燥塔配套热风炉的燃料,以代替部分水煤浆为喷雾干燥塔供热,属于资源化利用企业自身产生危险废物项目,可减少危险废物的排放及运输过程产生的风险。项目喷雾干燥塔废气已配套“SNCR 脱硝+布袋除尘+湿法喷淋脱硫除尘”处理,并安装 PLC 自动化控制装置,实现脱硝自动控制等设施。本技改项目实施后可减少燃料煤的使用量,也减少主要大气污染物二氧化硫的排放量。因此,本技改项目建设符合河源市生态环境“十

45、四五”规划(河环202233 号)相关要求。- 18 -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建设内容1、项目由来、项目由来(1)现有项目相关环保手续情况河源市东源鹰牌陶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设单位”)是广东鹰牌陶瓷集团有限公司于 2013 年通过收购东源县好爱多陶瓷有限公司所有资产而设立,厂址位于河源市东源县骆湖镇骆湖村黄泥塘,所在地属于东源县新型环保建材基地(首期)规划范围内。2009 年,东源县好爱多陶瓷有限公司在河源市东源县骆湖镇骆湖村投资兴建“东源县好爱多陶瓷有限公司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原有项目”),并于2009 年 11 月 25 日取得了环评批复(东环建200937 号,详见附件 4)。原有项

46、目占地面积 250.935 亩,建设两条半成品瓷砖生产线,并配套建设直径 3.6米两段式煤气发生炉及其它相关配套设施, 主要产品为半产品瓷砖, 年产量 330万 m2。2013 年 1 月 28 日,企业名称由“东源县好爱多陶瓷有限公司”变更为“河源市东源鹰牌陶瓷有限公司”(详见附件 5)。2013 年 12 月 16 日,原有项目通过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东环验20083 号,详见附件 6)。2014 年,为了提高产品附加值及完善生产线,建设单位在原来仅生产抛光砖坯的基础上申报“河源市东源鹰牌陶瓷有限公司增加抛光生产线项目”,主要为增加两条抛光生产线,将最终产品由原来的抛光砖坯变为成品抛光砖。

47、增加抛光生产线项目于 2015 年 7 月 7 日取得了环评批复(河环建201553 号,详见附件 7) , 并于 2016 年 3 月 29 日通过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河环函 2016157 号,详见附件 8)。河源市东源鹰牌陶瓷有限公司已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上申领取得排污许可证(详见附件 3),许可证编号:91441625692471961Q001V,有效期限:自 2020 年 9 月 10 日至 2023 年 9 月 9 日止。(2)技改项目由来陶瓷行业使用煤气发生炉在煤气生产过程中煤气冷凝产生的煤焦油,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 版)中的 HW11 精(蒸)馏残渣,废物代

48、码:451-003-11。为了减少危险废物收集及运输过程中产生的环境风险和加强煤焦油的管控,实现废物“资源化、减量化”,河源市东源鹰牌陶瓷有限公司申报实施“河- 19 -源市东源鹰牌陶瓷有限公司技改项目”(以下简称“技改项目”),本次技改项目位于河源市东源县骆湖镇骆湖村黄泥塘河源市东源鹰牌陶瓷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本次技改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煤焦油回收利用作为喷雾干燥塔配套热风炉燃料:回收利用厂内自身煤气站制煤气过程中产生的煤焦油作为喷雾干燥塔配套热风炉的燃料, 以代替部分水煤浆为喷雾干燥塔供热, 依托煤气站现有 2个煤焦油池暂存煤焦油,新增煤焦油池至喷雾干燥塔配套热风炉的煤焦油输送管、供油泵、中

49、转罐、燃料喷枪等。本次技改项目不新增占地面积,不新增产品产能,不新增劳动定员,技改前后项目的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等均保持不变。本技改项目总投资为 50 万元, 其中环保投资 10 万元, 占总投资的 20.00%。本技改项目不新增员工人数,技改后全厂员工人数仍为 782 人,均在厂内食宿,年工作 300d,工作制度实行三班制,每班工作 8 小时。本技改项目仅回收利用自身煤气站产生的煤焦油,代替部分水煤浆为喷雾干燥塔供热,不收集处理其他企业的煤焦油,因此不需要申请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3)技改项目未批先建不予处罚说明本次技改项目于 2018 年 6 月开工建设,已于 2019 年 6 月建

50、成投入使用,但未履行环境影响评价手续,属于未批先建项目。河源市生态环境局东源分局于 2021 年 7 月向建设单位下达了关于责令限期整改的通知(河环东责改字202126 号,详见附件 10),目前建设单位已主动申报技改项目环评手续。根据关于加强“未批先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工作的通知(环办环评201818 号),“未批先建”违法行为自建设行为终了之日起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依法不予行政处罚。(4)企业实施煤改气承诺为配合“十四五”时期省、市持续推动能源结构优化调整,建设单位承诺本次技改项目运行期限不超过 2025 年 12 月,并按照天然气管网的建设计划,推动落实“煤改气”工程(承诺书详见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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