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河北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时间:2017-04-17来源:基础教育处文号: 冀教基201711号访问次数:252【字体:大中小】冀教基201711号各市(含定州、辛集市)教育局:现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基一厅20172号,以下简称“意见”)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落实责任。开展课后服务目的是为了解决双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为主家庭孩子放学早而家长不便接的矛盾,也是为了保障学生安全健康成长。意见明确中小学校要发挥课后服务工作主渠道作用,要做好具体组织实施工作。但这项工作牵涉面广、制约因素
2、多、社会影响大,因此,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积极作为,统筹规划,积极向本地党委、政府汇报,加强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争取资金支持。开展课后服务工作不仅是一道教育命题,更是一道民生命题。各级政府应将课后服务工作纳入民生工程,建立政府主导、教育部门参与的工作机制,积极构建协同推进机制,落实开展课后服务工作所需经费保障,并纳入财政预算。各级政府应明确自身的职能和角色,一方面给予财政支持,购买服务,引导社会共同参与,另一方面建章立制,以督查考核,责任追究规范管理。二、实事求是,努力创新,制定总体实施方案。各市可以选择几所管理、人员、场地、资源等方面条件较为成熟的学校进行摸索试点,待条件成熟后再全面
3、铺开。个别学校确实不具备条件开展课后服务的,要做好向家长的解释工作,妥善处理各项事宜。学校要积极探索形成各具特色的课后服务工作模式,有条件的地区可积极探索有偿服务,在减免困难群体费用的基础上合理收费,推动课后服务工作向优质、高效、特色发展。服务内容一般情况可以安排先写作业后学特长,但要坚决防止变相成为集体教学或“补课”,增加学生学业负担。各市要成立课后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实施方案。领导小组每月召开一次工作会议,及时总结经验、解决存在问题、安排部署相关工作。具体课后服务时间由各市根据实际自行确定。三、把握原则,规范管理,做好家长、学生、教师等相关人员思想工作。安排课后服务要坚持学生家长自愿
4、为前提,班主任要加强审核。对具备条件按时离校的,要在规定时间放学,学校不能大包大办。课后服务工作尽可能保障老师的休息时间。一方面领导和骨干教师带头,另一方面对老师也采取自愿方式。有些老师确实有困难,在排班中尽可能照顾。对值班老师可实行一月一轮换。保障教师和后勤人员利益,制定课后服务工作量计算和补助标准。四、保障学生安全,关注社会舆论动态。要明确学生、教师、家长三方责任,严格监管各环节。做好安全隐患排查。在正式实施“课后服务”前,要充分征求各方面意见和建议,广泛发动社会各界出点子、想办法,尤其要把可能遇到的问题充分预估,并制定针对性措施。学校可以通过托管日志、托管亲子卡、托管安全识别系统等使管理具体化、规范化,增加安全系数,强化细节管理。各市尽快制定开展中小学生课后服务详细工作方案,并将方案报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备案。在实施过程中有任何情况请及时与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联系,省教育厅基教处联系人:泽旺曲珍,联系电话:0311-66005117,电子邮箱:2205929459,邮政编码:050050,通讯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中山西路449号。附件: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河北省教育厅2017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