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政府部门制度建设行动实施方案为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完善政府部门制度体系,规范行政权力运行,进一步加强政府部门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和推进流程再造,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以完善政府部门权力运行制度、建设法治政府为目标,坚持依法、规范、高效、便民原则,创新完善各类制度,优化更新工作流程,有效规范权力运行,力争建成更加完备的政府部门制度体系,基本实现权责制度化、流程标准化、运行规范化,为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现代化政府治理体系和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提供有效制度保障。二、工作原则(一)坚持权责法定。按照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原则,进一步完善依法履职各项制度,确保政府部门各项
2、工作职责均形成制度约束,逐步建成完备的制度体系,切实保障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二)确保边界清晰。要明确职责关系,明晰责任边界,着重解决权责交叉、边界不清、遇事推诿、执行不力等问题,做到各尽其责、高效协作,不断提升行政效能。(三)力求务实管用。要本着务实管用、简便易行的原则,制定可操作性强的制度,确保每项制度都能落地见效,提高制度的执行力。要注重搞好衔接,推进相配套的制度、流程和规范建设,增强制度约束的整体功能,形成制度建设长效机制。三、具体任务县政府各部门(单位)要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三定”方案规定的权责事项,参照政府部门制度建设参考文本(详见附件1),逐项建立配套制度,优化运行流程,确保运
3、行规范,责任到岗、落实到位,从源头上促进权力公正、透明运行。(一)完善权责运行制度。1. 建立权责事项运行制度。针对权责事项、职责边界事项,逐项建立工作制度,明确主体、明晰职责、压实责任,确保事事有人抓、件件有人管。2. 优化再造运行流程。按照“减环节、减时限、减材料、减证明”的要求,进一步优化权责事项运行流程,确保运行链条中的每个岗位、每个环节有章可循、有规可依,形成运行规范、程序严密、高效便捷、监督有力的责任闭环。3. 建立健全工作规范。各部门(单位)要及时总结提升工作经验,把实践中形成的好做法、好经验固化形成具有指导性、操作性的工作规范,确保不断提升工作标准。4. 完善自由裁量基准制度。
4、依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对有裁量权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行政权力事项,进一步细化、完善自由裁量基准,严格按照规范的自由裁量基准执行,并在权责事项运行制度和流程中注明。5. 推进权责事项网上运行。按照省、市关于加快数据基础设施建设和数据整合的部署要求,依托省市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加快推进部门权责事项网上运行,落实好政务服务事项接收、网上业务运行及“好差评”系统应用工作,形成完善的政务服务网上运行体系。(二)完善依法行政保障制度。1. 完善行政决策制度。建立决策公开制度,进一步完善公众参与、专家咨询、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的决策机制,推进决策过程公开。完善部门内部决策程序,防止随意决
5、策、不按程序决策等问题。2. 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面建立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按照事前、事中、事后三个环节公示行政执法信息。对行政执法过程中执法程序启动、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等过程跟踪记录、实时留痕。落实重大执法决定前必须实施法制审核的要求,推进执法制度化、规范化。3. 健全政务公开制度。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除依法需要保密的外,及时、完整、准确地公开政务信息,推进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对信息公开申请依法及时答复。定期分析因信息公开申请产生的行政复议、诉讼案件,特别是被纠错、败诉案件,进一步规范答复程序、格式、期限等,减少因答复不当造成的行政
6、纠纷。4. 建立行政复议、行政诉讼配套制度。要依法履行行政复议答复职责,严格履行行政复议决定。落实德州市行政应诉管理办法,实行“谁承办、谁应诉”的工作原则,落实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等制度。定期分析研究行政复议纠错和行政诉讼败诉情况,查找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坚决纠正不当或违法行政行为。5. 严格责任追究制度。县政府各部门(单位)要建立内部检查监督制度,对行政权力运行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建立责任追究制度,明确责任内容、责任主体,并根据存在的过错和造成的后果,规定问责的内容和形式。(三)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各部门(单位)要切实加强本部门本单位内部管理制度建设,全面涵盖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财务管理、资产管
7、理、工作纪律、学习培训、公文办理、安全节能、合同管理等方面,形成一整套内部管理制度体系,为全面依法履行职能提供有力支撑和保障。特别是合同管理方面,所有涉及落实优惠政策的合同协议,要逐一进行合法性审查,履约完毕的按规定程序存档;履行中的要审查企业是否达到约定的投资条件或对赌条件,凡达不到条件形成违约的,一律重新修订、重新签署;发现无效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一律停止执行。县政府各部门(单位)也可根据行业领域特点和实际工作需要,建立具有自身特色的其他制度规范。四、工作步骤(一)制度梳理阶段(202*年3月-4月)。县政府各部门(单位)结合各自职责,对现有制度进行梳理,并发动广大党员干部共同参与,找准
8、本单位在制度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研究制定系统化、规范化、科学化的制度框架体系。(二)修订完善阶段(202*年5月-10月)。县政府各部门(单位)按照“立、改、废、释”要求,对现有制度、合同协议逐一进行修订完善,并在修订现有规章制度的基础上,推进制度创新,增加适应业务形势发展的新制度、新规定,对修订完善和创新后的制度进行汇编和公开,报县司法局备案。(三)制度落实阶段(长期坚持)。县政府各部门(单位)采取多种形式抓好制度的学习宣传,并建立健全落实制度的保障机制,明确监督制度执行的责任科室、责任人,抓好制度落实,增强制度执行力。县司法局会同县纪委监委、县政府办公室于202*年12月对县
9、政府各部门(单位)制度执行情况、合同协议修订情况开展一次抽查检查,检查结果报县委、县政府主要负责人。五、保障措施各部门(单位)要将制度建设作为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创建法治政府示范县的重要内容,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工作措施,全力以赴抓好制度建设各项工作落实。(一)严格履行程序。要严格落实制度建设有关程序规定,遵循科学决策原则,确保制度建设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要求,切实提高制度建设质量和效率。拟设立可能对企业利益或公民权利义务产生影响的制度,要采取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公示公告、召开听证会等多种形式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建议。重大项目合同修订等属于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范围的,要严格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
10、,提交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上述制度出台前,必须经过合法性审查审核,正式发布后,按程序向上级有关机关备案。(二)强化监督执行。县司法局要加强对县政府部门(单位)制度建设的指导监督,会同县纪委监委、县委编办、县政府办公室(县大数据局)、县行政审批服务局等部门,对县政府部门(单位)制度建设进行审核把关,要将制度建设落实情况纳入法治政府建设考核范畴,每年选取部分重要制度开展后评估,充分听取管理服务对象对制度实施效果的评价和完善建议,将后评估结果作为有关制度立改废释的重要依据。(三)压实工作责任。县政府部门(单位)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工作推进机制,层层压实责任,严格按照实施步骤和进度推动制度建设工作
11、,要明确分管领导、责任科室及负责人,按要求填报政府部门制度建设行动工作联系人表(详见附件2),于202*年4月1日前发送至县司法局(联系人:吴春燕,电话:6101397,邮箱:qyfzbbgs)。附件:1. 政府部门制度建设参考文本2. 政府部门制度建设行动工作联系人表附件1政府部门制度建设参考文本一、权责运行制度目 录部门职能1.部门“三定”方案2.部门职责、内设机构及职责、下属单位及职责3.议事协调机构承担的、县委县政府或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职责权责清单及职责边界清单各部门以上级制定的通用目录或报县委编办备案的权责清单及边界清单进行汇编工作制度和运行流程部门权责清单事项,按照“事项名称、责任
12、科室、岗位规范、运行流程(网上运行的注明链接方式)、联系方式”等要素,逐项建立流程标准,对有裁量权的行政权力事项,细化、完善自由裁量基准,在流程标准中予以注明。部门职责边界事项,逐项建立完善配套制度、工作规则、具体实施方案等,按照“事项名称、岗位规范、运行流程(网上运行的注明链接方式)、协调配合的部门(单位)、联系方式”等要素,逐项建立流程标准。二、依法行政保障制度目 录行政决策类1.局(办、中心)办公会议议事规则2.局(办、中心)行政决策程序暂行办法政务信息公开类1.局(办、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办法2.局(办、中心)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程序规定规范执法类1.局(办、中心)关于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规定2.局(办、中心)行政执法责任制规定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类1.局(办、中心)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规则2.局(办、中心)行政复议纠错、行政诉讼败诉涉及的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三、内部管理制度目 录党务党建类1.局(办、中心)党委(党组)会议制度2.局(办、中心)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制度3.局(办、中心)党建工作制度4.局(办、中心)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行政管理类1.局(办、中心)来信来访工作制度2.局(办、中心)机关考勤及请销假制度3.局(办、中心)财务管理制度4.局(办、中心)安全生产管理制度5.局(办、中心)合同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