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关于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评价的思考 哲学社会科学是什么 摘要:中国高等学校作为我国哲学社会科学战线最重要的力量,在认识世界、传承文明、创新理论、咨政育人、服务社会等方面,已经作出了重要贡献。但由于功利主义利益驱动和成果评价体系的不健全,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理论研究与现实结合不紧,移植性、诠释性、解释性居多,创新成果不足,研究潜力、实力和效力发挥不够。其中原因固然很多,但成果评价是其重要因素之一。因此,如何科学、客观、公正地评价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如何建立和完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的评价机制、评价标准和评价体系,已经成为当前哲学社会科学发展刻不容缓的、必须解决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回顾国内
2、哲学社会科学成果评价的现状并对美国、英国、芬兰等国研究评价案例进行剖析后可以得出结论:从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质量导向原则、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评价主体、规范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评价标准、实施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差别化评价、建立健全诚信公正的评价制度等几个方面,探讨如何做好我国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评价的做法,可以更好地拓展新的思路,提升研究质量,促进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进一步繁荣发展。 关键词: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国外案例;研究评价;评价标准;评价主体;差别化评价;评价制度 中图分类号:G31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39841(2012)01000510 哲学社会科学是人类文明的结晶,是人们
3、认识世界、改造世界的重要工具,是推动历史发展和社会进步的重要力量,是社会发展和人类进步的重要标志,是凝聚全民核心价值的“稳定锚”。纵观社会发展史,人类每前进一步无不包含着哲学社会科学的重大命题和巨大作用,其功能旨在“帮助人们解决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解决理论认识和科学思维,解决对社会发展、社会管理规律的认识和运用的学科群”。哲学社会科学不仅是认识世界、改造世界的工具以及推动历史进步和社会发展最为重要的智力支撑和推力,更是认识世界、传承文明、创新理论、咨政育人、服务社会,丰富人类自身经验,总结并发展人类知识的重要学术领域。 改革开放以来,作为我国哲学社会科学战线最重要的力量,高等学校凭借领域广
4、、队伍庞大、研究实力雄厚的优势,在回应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总结经验教训、预测提出问题、分析解决问题,探索经济社会发展规律,为国家提供前瞻性、战略性、全局性的先进理念和发展导向,夯实学科基础,培育新兴交叉学科,构架起具有中同特色、中国风格、中国气派的哲学社会科学知识谱系和话语体系,发展和繁荣我国哲学社会科学,提升全民知识总量等方面,作出了重要贡献。但我们也得正视,学术功利主义盛行,道德失范现象有增无减;原创性成果少,中国学术话语世界影响力有限;移植性、解释性研究居多,学术孤岛现象严重,批判精神不强;成果转化乏力,闲置浪费普遍。究其原因固然很多,但研究评价的价值导向与上述问题不无直接关系。 因此,
5、如何科学、客观、公正地评价哲学社会科学成果,如何在已有研究的基础上,建立与完善我国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的评价机制、评价标准和评价体系,已经成为当前人文社会科学发展刻不容缓的、必须解决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本文拟从哲学社会科学的评价现状、国际经验借鉴和对策建议几个方面进行一些探索。 一、我国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评价的简要回顾 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评价是基于某种理论,并借助某些工具和方法对科学研究成果进行一种量化评判的知识体系和实践模型。但由于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多以对诸多社会现象、社会规律、社会实践的价值和意义做出的判断和评价的形式而存在,相比自然科学研究成果评价,我国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的评价
6、自然有其本土化和专业性特点。有鉴于此,我国广大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在理论和实践的探索中对成果评价的研究从未停止,从起步、探索到评价体系构建,已经或正在取得成果。 (一)研究评价逐步重视,探索步伐明显加快 研究评价是指评价主体基于评价目的,并借助制定的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对评价客体所产生的学术价值、社会价值、经济价值、发展价值判断的一种观念性活动。通常它具有判断功能、预测功能、选择功能和导向功能。尽管我国对哲学社会科学成果评价研究目前尚处于探索阶段,但其重视程度逐步显现,探索步伐明显加快。本文通过对文献的梳理,将起步于上个世纪80年代初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评价实践活动,大致分为以下几个阶段。 第一阶段
7、(19801999),起步摸索阶段。由于受到一些客观条件的限制,这一跨度较大的时期主要特点表现为:一是有关对国外人文社会科学评价体系研究成果得到推介,如中国社会科学院国际合作局就比较系统地介绍了美国、英国、日本、俄罗斯等国研究成果,这对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评价体系起到了很好的促进作用。二是由自发分散研究到有组织的系统研究。最为代表性的是中国社会科学院设立了“社会科学成果评估指标的研究与设计”重点课题。1997年将成果转化为政策文本,1998年开始在院内执行。继1999年中国社会科学院出版社会科学成果价值评估一书后,娄泽群同年出版的社会科学的文献计量理论与方法,首次将文献计量理论与
8、方法应用到社会科学评价中。三是这一时期“本土化”的研究成果屈指可数。 第二阶段(20002004),系统探索阶段。伴随改革开放中大量理论成果的涌现,如何评价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受到更加广泛的重视,有关研究评价主体、评价指标、评价制度建设的探索十分活跃。一是南京大学在充分借鉴国际评价体系的基础上,于2000年推出了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随后清华大学制定了清华大学文科科研业绩考核指标体系(2001)、武汉大学成立了我国高校中第一个综合性的科教评价研究机构“中国科学评价研究中心”。该中心从“科技评价与管理”、“社科评价与管理”、“大学及学科专业评价”、“期刊评价与管理”等四个方面开展了系统研究工作;
9、2003年中国社会科学院文献情报中心研制出“中国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引文数据库”,从此我国哲学社会科学有了自己的评价指标体系。二是以项目为导向将研究评价推向新的起点。2003年,以中国人民大学刘大椿教授为首席专家的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重大课题攻关项目“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成果评价体系研究”正式立项。次年6月,南京大学叶继元教授担纲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建立和完善哲学社会科学评价体系研究”获准立项。这两大项目的获准立项并进入实质性的研究,大大促进了我国对哲学社会科学成果评价的系统研究。 第三阶段(2005),制度建设和专题研究不断深入阶段。继2004年2月在京召开了“人文社会科学评价问题”学术研
10、讨会后,同年6月22日教育部社会科学委员会讨论通过了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学术规范(试行);11月教育部社政司又在杭州主办了“全国高等学校学术规范与学风建设论坛”。到2006年56月,教育部连续下发了关于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进一步加强学术道德建设的意见和关于大力提高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质量的意见两个文件,把成果评价提升到了国家制度建设层面。与此同时,一批以学术规范为主题的学术著作问世,如杨玉圣、张保生的学术规范读本(2004),王恩华的学术越轨批判(2005),江新华的学术何以失范大学学术失范的制度分析(2005),叶继元的学术道德通论(2005),刘明的学术评价制度批判(2005)等。尤其
11、是由南京大学中国人文社会科学评价国家创新基地、南京大学信息管理系、南京大学中国社会科学研究评价中心于2009年4月24-25日主办的“首届人文社会科学评价暨第五届科研绩效评价学术研讨会”,就人文社会科学评价理论与方法、引文评价与同行评议、学术期刊与论文评价、科技研究绩效评价等,从国外科学计量学和文献计量学的研究、国内人文社会科学评价方面的成果、对引文本质和引文索引作用的思考、对同行评议制利弊的分析、人文社会科学特点及其评价体系以及国外评价领域前沿问题等诸多方面进行了深入探索,取得了丰硕成果。这些学术专著和会议探讨无疑对规范学术行为,强化研究评价的制度建设、方法构建等起到了很好的推动作用。尤其是
12、随着2011年11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关于深入推进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的意见文件的下发,我国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评价进入了一个崭新的历史阶段。 (二)实践活动探索不断,评价体系初步形成 研究评价是一个理论性和应用性极强的系统工程,要想科学、严谨、透明、公正地评价,就需要充分借鉴国际通行的标准并结合我国实际情况构建起具有中国特色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评价体系。为此,我国广大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就评价原则、评价标准、评价方法进行了广泛的探索,形成了基本评价、公共服务、科研项目、成果奖励和应用的评价体系,并广泛应用于实际工作中。 关于评价体系的设计原则。任全娥等学者认为,依据社会度
13、量学的相关原理,必须遵循科学性原则、操作性原则与关联性原则。科学性原则强调多主体多视角多层面客观准确地描述人文社会科学成果的产生特点与评价规律;操作性原则要求每一个评价目标与评价标准都要通过层层分析而具体化为几个可操作性评价指标,使其可度量、可操作;关联性原则要求各评价主体与评价客体之间、各指标之间保持一致性、整体性而非独立性。为此,在评价的具体操作上必须按照“目标导向,分类实施,客观公正,注重实效”的指导思想,正确认识研究成果的创新价值,切忌“度量崇拜”;在评价方法上要正确把握定性评价和定量评价,做到有机结合;在评价维度上,要正确区别基础理论研究与应用对策研究标准,充分考虑基础研究的创新性和
14、应用对策研究的可操作性。同时,还要正确处理评价的主观性和客观性。 关于评价标准。科学的评价标准对激活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的研究热情,提升研究水平和研究质量有着重要的意义。连燕华和马晓光认为,科学研究评价标准就是对科学研究评价所遵循的价值取向的描述,是在评价活动中进行价值判断的依据。因此,评价标准不仅仅涉及评价时的取分,更重要的是评价标准充分反映了评价主体的价值取向。基于这种思考,对科研评价的标准必须建立在研究的创新性、对学科自身的贡献以及社会服务能力与服务水平上。创新性主要体现在成果的原创性程度有多大,它是丈量研究质量的主要指标;对学科自身的贡献主要表现为是否有利于学科的传承与发展,是否有利于夯
15、实学科的基础,促进新兴交叉学科的成长;社会服务能力与服务水平则表现在促进人类知识总量提升,解决重大理论与现实问题的强度等方面。 关于研究评价的方法。目前我国哲学社会科学界主要采取了以下几种:(1)中国社会科学院人文社会科学评价方法。该方法把研究成果的评价分为四个方面,即成果的科学性、价值、难度和学术规范。成果得分采用基本分数乘系数:成果得分一价值得分科学得分难度得分学术规范性系数。这种方法其实是一种同行评议(peer-review),适合于成果评价,不适合作为以机构、地区、国家为对象的中观和宏观评价。(2)中国科学评价研究中心基于客观数据的信息计量评价方法。该方法通过投入、产出、效益三个一级指
16、标的设立对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竞争力进行评价。投入下设人力、研发基地、科研项目、科研经费四个二级指标,并在此下分解为可直接计量的三级指标。产出由著作与应用成果、收录论文数、论文质量、获奖四个二级指标组成,其中论文质量通过社会科学各学科顶尖论文、SSCI及AHCI被引次数、CSSCI被引用次数统计数据来计量。效益指标通过效率指标来表达,进一步分解为人均产出率和百元产出率两个三级指标。(3)南京大学中同社会科学研究评价中心开发研制的引文数据库“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hineseSocialSciencesCitationIndex,CSSCI)”,已经成为我国高等学校科研绩效考核的重要手段。
17、(4)中国人民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术成果评价研究中心联合书报资料中心,根据复印报刊资料学术系列期刊的全文转载数据,用转载量、转载率和综合指数三个指标,分别进行了学术期刊排名和作者机构排名。由于连续11年被光明日报、中国新闻出版报等媒体公开发表的转载排名,被学界认为基本客观反映了我国人文社科学术期刊、教学科研机构的学术研究水平和状况,为此受到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和高度重视。另外,由中国人民大学2003年成立的“人文社会科学发展研究中心”在刘大椿教授的主持下,连续多年出版的中国人文社会科学发展研究报告,对国内人文社会科学最新理论成果、最新动态进行全面综合研究,具有很强的指向作用,也正在成为国内人文社会科
18、学成果评价的风向标。 (三)评价制度有待健全,评价导向急需调整 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评价是一个很复杂的问题。30多年来,在哲学社会科学空前发展的同时,评价研究方面也出现了一些值得关注的问题,如评价体系过多,评价分类不明确,评价主体急功近利;不能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不同评价对象的实际情况;评价中存在重形式走过场、重数量轻质量的倾向、评价结果使用不当;专家评议制和信誉制度不够完善,在一些活动中存在重人情拉关系的现象,影响了评价工作的客观性与公正性;对新兴交叉问题和“非共识”项目缺乏科学合理的遴选机制,致使一些很有创新性的项目不能立项,缺乏个性研究的成果。古人那种“天降大任于斯人”、“先天下之忧而忧”
19、的使命感严重缺失。这些问题的出现既有人为因素,也有制度上的问题。要想真正实现研究评价的科学性、合理性,为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评价营造良好的环境,提供制度保证,就必须健全评价制度,规范评价行为,强化评价价值导向。 二、国外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评价案例分析 国外哲学社会科学自文艺复兴尤其是18世纪启蒙运动以来,有了迅速的发展,为人类文明作出了积极贡献。但对于哲学社会科学的评价应该是近100多年来的事情,尤其是上个世纪七八十年代以来,有关成果的评价模型引起学界的广泛关注和讨论。从时间来看,英美等国的有关评价探索经历了七八十年代第一次探索期和始于90年代的第二次探索期。从评价模型来看,由于各国对人文社会科学的
20、认识、界定和评价目的存在一定的差异,其评价模型也存在不同。 (一)美国 美国有关科学研究的评价始于19世纪40年代,最初多采取同行专家评议制度,如斯密森学会1840年代成立的拨款评价顾问委员会,1915年海军咨询委员会和国家卫生实验室,1937年国家癌症法案和1944年通过的公共卫生服务法案等。早期的同行专家评议主要服务于政府相关机构的拨款。到了1965年,美国国会通过了大萧条后第一部支持文化艺术事业的法律,即国家艺术及人文事业基金法。依据此法,美国创立了历史上第一个致力于艺术与人文事业的评价机构:同家艺术基金会与国家人文基金会,并设立了联邦艺术暨人文委员会,由联邦政府中负责文化发展的相关部门
21、领导人组成。国家艺术基金会代表政府向文艺团体和艺术家提供财政和技术援助,帮助他们发展艺术,保护美国传统文化,支持艺术与人文科学研究。 基金会的成立大大促进了美国艺术和人文社会科学的发展,随之而来的是如何客观公正地评价研究成果,这个评价是政府拨款的主要依据。要评价,就必须有标准。美国有关研究评价是按照年度还是按系统划分的争论,也经历了两次浪潮。起初争论主要聚焦在非科学的影响。如政治、关系网络或是常规机构所处的地位等。对此许多科学工作者最为关心的是“评价的认知过程”。其重点是关注评价的公正性。80年代后期,评价转入同行评价的认知维度,学者研究分析了社会与网络因素的影响与获取政府拨款的关系。 在评价
22、主体、标准、原创性和评价方法等方面,美国国家艺术基金会制定有其准则。在评价主体上,由于联邦政府是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的主要资助者,政府相关部门自然成为成果的评价主体。而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者主要是对同一领域及相近领域的研究成果进行同行评价。普通民众主要依据大学的研究经费、成果数量、学术声誉、排名位置等进行总体性评价。在评价标准上,主要包括科学性标准、延续性标准、创新性标准和完备性标准。价值标准有经济价值、政治价值、理论价值、伦理道德、环境价值和审美价值。其中经济价值占据首要位置。可见,美国十分重视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成果的转化和应用。在评价原创性方面,强调认知的内容主要是考察:是否使用新的路径、新的理论、
23、新的方法或新的数据;研究新的主题是否涉足从未研究的领域,找到新的发现。在评价方法上,美国人文社会科学分为基础研究和应用与发展研究两大类,其评价方法有所不同。对基础研究成果评价通常采用的是同行评议制、引文计量。同行评议即某一或若干领域的专家采用一种评价标准,共同对涉及该领域的一项事物进行评价。通常的做法是对成果进行评价,分为特优、优、良、中和差五个等级。尽管同行评议在理论和实践中还存在许多社会问题,但迄今为止还没有一套可行的方法来完全取代同行评议在基础研究评价中的作用。 对应用与发展研究成果评价,美国采用的是政策效果评估、民意测验和社会实验相结合。政策评估是指对政策的科学性、可行性以及实施后的社
24、会效益的综合评价。民意测验是收集研究材料的一种方式,也是对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成果进行直接测度的一种方式,可分为普遍测验和抽样测验。社会实验是要把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中得到的理论、方针、计划等拿到具体的社会环境中去检验。人文社会科学试验方法分为全面社会实验和准社会实验。 (二)英国 英国人文社会科学有着辉煌的历史。早在文艺复兴时期,英国的哲学就曾是欧洲精神觉醒的成果之一,为人类文明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但英国对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评价及其评价模式研究则兴起于20世纪80年代初,尤其是在撒切尔夫人执政期间,大学教育资助委员会(UGC)制定标准,实施了大规模的、跨学科的研究项目评价活动,目的旨在弱化1940年
25、至1970年末国家官僚机构和各专业组织之间存在的一种长期的评价默契关系。早期的评价工具是由UGC开发的基于个体研究机构在科学领域前期研究成果的“产出”(被同行评价的出版数量)、“影响力”(被引用数量)、“质量”(根据拨款委员会以往的研究拨款来评价)和“实用性”(成果被政府、企业、民间机构的运用情况)。 进入20世纪80年代后期和90年代初期,英国研究成果评价进入第二阶段。英国政府在未征求意见的情况下,实施了新的评价标准。一是自1986年起,实施了研究评价活动(ResearchAssessmentExercise,RAE)模型。该评价模型由英格兰、苏格兰、威尔士、北爱尔兰高等教育拨款委员会开发,
26、旨在对各高等学校院系研究水平进行同行评议。评议选择方法包括基于以往同行评议决定的数据使用、重视事前评估、依靠事前评估的原则、扩大同行评审的人数等。例如在对学术声誉评价方面,评议委员会要从项目成员的学术质量、项目在教育研究者或是科学家中的效率、过去五年在提升项目质量方面的进展,以及同行评审的相似性等方面进行评审,最后得出评审结论。二是英国高等教育与研究机会机构(HERO)与文献计量专家合作改革了科学研究的计量方法,即强调以引用为基础的文献计量统计方法。该方法与早期UGC评价标准不同的是:更加聚焦最有争议的研究质量方面;由于该评价方法的使用,研究者更加明确他们的工作范围,不得不考虑其成果被ISI检
27、索的因素;引用的实践活动会导致文献计量质量的可信性,例如人文科学领域,未被ISI收录的专著的引用率就高于期刊的引用率。三是此阶段更加注重评价监督对开放价值、透明性和学术民主的作用。 (三)芬兰 芬兰对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评价始于20世纪70年代,主要对个人、项目和团队进行评价,评价中尤其注重国际化水平、研究质量、社会影响力、研究环境和未来潜力的评价。到了1994年,芬兰教育部在总结以往经验的基础上,实施了“按结果管理”的评价办法;1998年又开始实施按协议管理方式,即大学根据国家的投入必须按协议完成成果的产出。芬兰对社会科学成果评价的原则与标准主要侧重于对社会与政府决策的影响,其评价模型主要基于英
28、国的RAE。下面以阿尔托大学为例加以说明。 阿尔托大学是由赫尔辛基理工大学、赫尔辛基经济学院和赫尔辛基艺术设计大学于2009年组建而成的一所全新的大学,该大学计划到2020年,其重点学科领域和研究机构要发展成为世界上领先的研究及教学机构之一。为了实现上述目标,阿尔托大学创办伊始就十分重视研究成果的评价。为此,该校开发出“阿尔托大学研究评价活动2009评价体系,用于全校人文社会科学和理工学科的评价。该评价旨在通过对研究状况研判和对未来发展展望,分析大学目前的研究质量和研究活动,并在此基础上提出对策建议,以促进大学向世界名校迈进。 实施这项研究评价的主体是大学组成的专门委员会,院系也组成各自的评价
29、委员会委员会成员由知名教授组成,不受行政干预。在统一步骤下根据颁布的标准,通过抽样、访谈等形式,进行定性定量分析。最后得出评价结果,交由学校统一出版对外发行。评价报告通常由基本概述、单位研究与国内主要大学的研究战略、单位研究的科学质量、单位研究的科学影响力、单位研究的社会影响力、单位评价的研究环境、单位评价的未来潜力以及委员会对未来发展的建议几大部分组成。 在评价方式上,通常在每个一级指标下设置几个二级指标以及可计量的三级指标。数据来源一是公开的数据资源、评价时段和参考群体抽样访谈;二是主要文献计量学指标以及其他可用指标。分值从高到低(5分1分)分别为:5分为具有杰出的国际水平,4分为具有非常
30、好的国际水平,3分为具有好的国际水平,2分为具有较好的国际水平,1分为具有潜在的国际水平。经过统计计量分析,最后得出评价等级结果。 除英国、芬兰外,欧洲各国科研成果的学术价值与影响方面的评价,主要是通过专家组进行同行评议,但也有许多国家辅以引文分析等文献计量方法,实现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相结合。 三、构建我国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评价体系的路径探析 毫无疑问,促进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固然需要诸多因素,但建立科学、公平、公正、透明、可操作性的评价体系至关重要。尽管我国高校广大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为此作出了极大的努力,已经取得了丰硕的研究成果,但存在的问题依然很多,这就需要我们从科学发展观出发,坚持
31、“以人为本”,以创新为源泉,以激发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研究活力为根本,以提升研究质量和社会服务水平为导向,以促进学科体系建设、科研方法的创新为支撑,在充分借鉴国外先进经验和已经取得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评价标准,健全评价制度,规范评价办法,构建评价体系。只有这样,我国哲学社会科学的繁荣发展才能得到根本保障。 (一)始终坚持以质量为上的导向原则 质量是文化和一切社会活动的生命保障,研究质量是主体基于某个领域或具体命题所创造出的一种社会或群体的满意、热情和忠诚。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质量不仅直接关系到中华民族的兴衰和国家的软实力,也影响着我国哲学社会科学话语体系的构建,体现一个国家和民族的智慧、精神状态
32、和文明程度。毋庸置疑,当前我国哲学社会科学评价研究已经取得一定成绩,但也还存在诸多问题,正如教育部关于大力提高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质量的意见(教社科20065号)文件所指出,低水平重复现象比较严重,理论脱离实际比较普遍,应对重大社会问题的能力还不强,管理体制、运行机制和条件保障也不能适应哲学社会科学快速发展的需要。同时,由于高等学校教师对评定职称、工作量考核以及科研奖励等方面存在论文数量上的要求,不仅使重数量轻质量成为一种普遍现象,而且也为“学术产业化”提供了土壤。 要想扭转这种局面,就必须坚持研究质量为上的导向原则,完善机制,促使考核从重数量向重质量转变,杜绝急功近利的重复性生产,重视社
33、会科学代表性作品的评价;重视论著成果的被引用率和社会影响分析等。对于目前流行的科学引文索引(SCI)、社会科学引文索引(SSCI)、艺术与人文引文索引(A&HCI)、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等引文数据在科研评价中的作用,既要考虑其影响因子的作用,也要考虑有利于发扬学术民主,有利于调动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的积极性,促进基础研究的发展。同时评价出版的专著和研究报告的质量,要依据在社会上的反响,对解决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推动理论创新、学科建设的贡献率以及社会服务水平做出恰如其分的评价。在实际评价中,对各学校在评定职称中应淡化划定的A类刊物,转向以核心期刊影响因子为标准的评价。研究型大
34、学、教学研究型大学和地方院校,要根据各自的功能定位和发展目标,构建起符合本校本部门实际需要的权重框架,不能搞绝对化、一刀切。 (二)明确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评价主体 评价主体是指具备一定评价知识技能,能够实际参加评价活动的人。西方学者认为,为了维护成果评价的公正性,评价主体不应该仅局限于那些同行专家,那样只会对学术发展产生障碍。因此,评价主体应该由科研管理专家、政治领导、商人、各专业团体的代表组成。专家数量应该有所限制。我国哲学社会科学评价主体从上世纪90年代以来已经进行过多次调整,无论是今天的评价机构,还是政府机构聘请的同行评价专家,在评价活动中都存在一些缺位或是肓点。这是因为哲学社会科学几乎涵
35、盖了人文社会科学的不同学科,作为同行评价专家,其知识不可能涵盖所有的领域,故在评价时只能凭借自己的知识积累和经验来进行判断,这样无疑会带有一些个人色彩,导致遗漏或是流失一些会产生重大社会影响的精品。至于评价机构,它们也只能凭借主题覆盖范围、机构名称、作者、合作者、参考文献、科学分类、ISSN、文章长度、出版年、语种、关键词、文章类型等计算引文数量和文章数量,或是受到局限的一些访谈来作出定量和定性分析,其结果常常会使评价结果失去公正性、代表性、准确性。因此,明确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评价主体至关重要。 目前我国评价主体多为占据主导性的政府机构,评价专家中的官本位现象十分突出,其独立性、公正性也常常受到
36、质疑,有不少同行专家既是运动员又是裁判员。同时,由于专家所处的领域、社交网络等因素,评价寻租现象也比较普遍。例如,某省级城市2011年评定的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在一等奖15名、二等奖34名中,拥有校长、书记、院长、局长“权贵”头衔的“运动员”和“裁判员”要占50以上,其公正性很难得到保证。 要做到研究评价的公正性,就必须解决好“学术研究,谁人评说”的问题,真正实现“从官本位到学术本位的转变,从随意的同行评议转变为有制约的同行评议”。就地方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评价而言,可以实行委托代理制,与相关省市区开展交叉评议;对全国性研究项目和成果的评议,除保守通讯评议结果的秘密外,对会议评议的同行要出台严
37、格的制约条款,坚决杜绝私下照顾、暗箱操作和私下交易的行为。政府主管部门也应该退出评价活动,主要行使监管职能,授权权威人士组建各级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评价委员会,制定严格规章,每年对申报的项目、研究成果实行独立评价,以确保研究质量和公信力。 (三)规范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评价标准 评价是对评价对象作出价值判断的过程,其评价标准是据以区分善恶或好坏的效用标准。对一切科学的评价,都应根据其成果对于社会所产生的实际效用情况来确定。对自然科学的评价,就是要看其成果是否实际上抑或在多大程度上起到了改善生产方式(包括生产方法与生产形式)的作用。哲学社会科学有别于自然科学,故其评价标准也有着不同。中共中央关于进一
38、步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的意见强调,评价哲学社会科学要注重原创性,注重实际价值,推动理论创新,推动理论与实际结合。围绕这个断定,我国哲学社会科学界已经进行了长期探索,一些标准达到基本的共识性。即:创新思想是评价的核心指标,研究规范是评价的基础指标,学术价值与社会价值则是评价的重要指标。但由于标准的抽象性,除规范研究可以硬性规定外,哲学社会科学的创新价值、社会价值、经济价值就很难量化为具体指标,即使目前有一些计量指标,仍然显得抽象操作性仍然不强。成果评价标准的同一性、外在化、形式化,评价标准的混乱性,评价方法的局限性,评价程序的俗套化,重论证性评估、轻经验性评估等现象较为普遍。因此,规范哲学社会科
39、学研究评价标准有待加强。 规范哲学社会科学成果评价标准,首先必须坚持政治性和原创性的原则。政治性主要体现在是否坚持以服务国家重大理论和现实需求、引领学术发展的实质性贡献为取向,注重研究成果的学术原创性和实际应用价值。至于原创性,除要看是否运用了现代发展出来的新知识外更重要地要看是否产生出经济和社会效益,是否有利于推动重大理论问题和现实问题的解决,是否有利于促进隐性生产力向显性生产力转变,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和可持续发展。其次,要固化学术价值或社会价值既是评价社会科学研究成果的终点,也是产生创新性科学研究成果的起点的观念,把是否发现新问题、运用新方法、使用新资料、提出新观点、构建新理论、形成新对策等
40、作为衡量研究成果质量高低的主要标准,尽可能地构建起既能正确导向、又能量化操作的评价指标体系。 (四)实施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差别化评价 众所周知,哲学社会科学涵盖哲学、文学、历史学、经济学、政治学、法学、教育学、心理学、管理学、艺术学等人文社会科学。而每门学科都有其自身的特点,这既给学科成果评价增加了难度也给评价主体提出了新的要求。就成果的类型而言,既有学术专著、学术论文,也有研究报告、咨询建议等;就其级别而言,还可以分为不同的等级。笔者在全国50多所高等学校调研时获知,目前大多都根据本校实际情况制定有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分类标准等文件,将成果分为A、B、C、D几个等级试行打分评价。 分类分级评价
41、,无疑增强了可操作性,但由于只考虑了级别而忽视了学科特点,仅以科研成果的转载和引用率、出版的等级,或是不同层级领导人的批示等作为评价成果水平高低的标准,那么许多基础性学科就无法满足这些基本条件。因此,对哲学社会科学成果评价既要考虑学科自身的特点和功能,也要充分考虑科学性、创新性与价值性的内在要求,实行差别化评价。 实行差别化评价,一是要注意学科的特点,制定差别化的标准,不能一刀切,如对人文科学的评价,除必须坚持以党和国家利益至上的政治方向外,要优先把发现新问题、挖掘新材料、提出新观点、采用新方法、构建新理论,作为研究质量高低的主要指标,既要重视数量规模指标,更要重视学术方向的凝练、队伍的汇集、
42、重大成果的产出和学术的积淀,尤其要重视学术的国际国内的影响力。要特别重视其成果是否是“以问题为导向”,在探索、研究重大现实问题方面具有比较显著的理论价值和社会效益;在以学科建设中的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作为主攻方向中,提出独立见解,言之成理,持之有据,具有较高的学术理论水平等。二是要考虑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的身份定位。目前,高校大致分为研究型、教学研究型和教学型三大类。由于身份的不同,对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的要求必然也有区别,在评价中必须充分考虑其内在要求。但目前由于制度设置上的同一性,对评定职称都有纵向项目、学术专著和研究论文级别上的统一要求,致使许多从事教学研究或是专注教学的中青年教师不得不放
43、弃自身的优势,花费大量时间,采取不同手段去发文章。以满足学校对评定职称的基本要求。这样很不利于强化为国家培养高素质、高层次、多样化、创新型人才的首要功能。因此,在哲学社会科学成果评价中也必须实行差别化标准,使高校教师各尽其能,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创新等各项工作中发挥不同作用。 (五)建立健全诚信公正的评价制度 评价制度是指对学术人物或学术机构的学术成果、学术项目、学术影响等进行价值判断和评价的方法、原则、程序等规则的总称。它与评价主体、评价客体、评价目的、评价标准及指标和评价方法构成了哲学社会科学评价体系的六大要素,它是保证评价诚信公平的重要保证和成果质量的“安全阀”,更是
44、加强学风建设和职业道德修养,保障学术自由,促进学术交流、学术积累与学术创新,进一步发展和繁荣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事业的内在要求。尽管教育部社会科学委员会早在2004年就颁布了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学术规范(试行),但由于评价标准、模式单调划一,存在方法机械简单,量化考核追求数字指标,以及功利化导向,行政化管理,学术交易性评定和隐蔽性操作等,致使原创性研究成果不多,粗制滥造现象严重,学术寻租腐败盛行,学术产业化愈演愈烈。低水平重复甚至泡沫化学术、抄袭剽窃等严重的学术失范之事频频发生。尤其是评价活动中的简单化、行政化、唯数量化倾向日益严重,导致学风浮躁,明显有悖于科学的特点和内在规律,破坏了科学
45、研究的纯洁性、科学性、公正性,严重影响和危害着高等学校学术的建设和发展,甚至颠覆了社会对学术存在意义的总体认识和评价。因此,建立健全诚信公正的评价制度时不我待。 要建立健全诚信公正的成果评价制度,一是要强化认识。要从思想上深刻认识建立诚信公平的评价制度是夯实学科基础,确保创新理论成果质量,构建中国特色、中国风格、中国气派哲学社会科学话语体系,提升国家软实力,维护中华民族学术尊严,固守中国知识分子学术道德的客观要求。二是要完善评价制度。目前我国哲学社会科学多实行的是“同行专家评议”、“文献计量法”、“刊物级别评价法”、“被引情况评价法”、“代表性成果评价法”以及“谁申报、谁举证的评价方法”。无论
46、哪一种方法,无疑既有其优点也有其不足。要实现评价的诚信公平,加强评价制度建设尤为重要。这些制度包括评价答辩制度、回避制度、公示制度、反馈制度、申诉制度、举报制度、回溯评价制度、专家遴选制度、匿名评审制度、署名评价制度、评价专家信誉担保制度、项目追踪问责制度、评价结果公布和共享制度,以及“非共识”研究项目和成果的评价制度。每项制度都必须量化可行。三是不断突破专家与同行在科研评价中的主导地位,建立起具有广泛代表性、学术功底扎实、学术道德好、公正廉洁操守好的同行会议评价与通讯评价专家队伍,要打破学术权威一统天下的格局,精选一些政治素质高、理论功底强的中青年和海外优秀专家充实到会议评审队伍。对国家和地
47、方重大理论和现实研究项目,要由政府、中介评价机构和社会大众参与评审,杜绝走过场、讲情面;对一些跨学科、交叉学科、新兴学科的研究评价要建立专家会审机制。四是要优化评价过程,改进现有评价方法,变单一的评价为综合评价,变以量化为主导的评价为注重社会影响评价,变同一的对象评价、相关评价和相近时间内的多头评价为整合性评价,尽可能与国际评价标准接轨,使我国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拥有更多的国际受众和影响力。 四、结论与探索 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评价是一个庞大的系统工程,由于涵盖的学科广,加之学科之间存在很大差别,仅凭目前单一的标准和一些通用方法是很难实现的。令人高兴的是,我国党和政府不仅越来越重视发挥广大哲学社会
48、科学工作者在解决重大理论问题和现实问题中的作用,而且也更加注重研究成果的评价工作。我国高校广大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也为此作出了极大的努力,创新不断,理论成果迭出,为进一步繁荣发展我国哲学社会科学贡献出了学者的睿智。但客观上讲,要对哲学社会科学成果进行科学公正的评价,还需要继续从评价原则、评价标准、评价目标、评价方法和手段、评价体系、评价制度等几个方面不断探索。 首先,要从思想上高度重视科学的评价体系和制度建设,充分尊重哲学社会科学的特点和规律,始终把创新和质量放在成果评价的优先位置,设置指标体系,量化评价标准,真正使成果评价有利于进一步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有利于突破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有利于夯实学科体系,构建中国哲学社会科学完整的话语体系,有利于协调评价制度与人事制度、分配制度、科研体制改革的内在关系,最大限度地调动广大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其次,要明确评价主体,规范评价标准,完善评价程序,健全评价制度,充分发挥大学学术委员会、权威中介评价机构和社会公众在科研评价中的重要作用。 再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