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设备修旧利废管理办法1 范围本标准的贯彻实施是为了进一步挖掘设备潜力,节约原材料、降低成本、提高企业经济效益。本标准适用于全公司生产设备修旧利废管理工作。2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3 管理职能3.1 公司成立以生产副总经理为组长,成员由检修车间主任、运行车间主任、安全办主任、各专业工程师组成的公司设备修旧利废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全公司设备修旧利废的宣传、发动、监督、检查、指导、考核及奖惩;负责对公司各专业设备修旧利废奖罚申请进行批准。3.2 公司成立以生产生产技术部经理为组长,由检修、运行车间主任、各专业专工和安全专工组成的公司设备修旧利废鉴定小组,分设机械、热电两个小组,按照分
2、工分别负责设备修复后的技术鉴定及经济效益的核算工作,并负责对各专业设备修旧利废奖罚申请进行审定。3.3 生产办是公司设备修旧利废的归口管理部门具体负责公司设备修旧利废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设备修旧利废申请及鉴定表的收集、审核、初审、汇总及上报;负责设备修旧利废经济效益的评估及奖罚申请。3.4 各专业专工、各值及班组职责对本专业设备修旧利废工作的开展情况负责宣传、发动、监督、检查、指导。对本专业设备修旧利废工作开展情况有权向上级提出奖罚建议。4 管理内容与要求4.1 设备修旧利废工作与正常检修工作范围的界定4.1.1 在事故情况下用设备备品或事故备品整体换下来的旧设备(旧配件),对这些“旧设备”“
3、旧配件”的修复工作属于修旧利废工作。4.1.2 以前拆下来或报废过的旧设备(配件),在公司废品库存放的旧设备(配件),修复后可以再用(或出售)的旧设备(配件)应属于修旧利废工作。4.1.3 凡现场在装设备(配件)的正常大、小修及维护工作不属于设备修旧利废范围。4.1.4 凡需修旧利废的设备(配件),检修前必须填写设备修旧利废申请单(格式见附录A),经鉴定小组组织鉴定签署意见后,方可列入修旧利废范围。4.1.5 凡旧设备(配件)修复工作完成后,再使用前必须填写设备修旧利废鉴定书(格式见附录B),经鉴定小组组织鉴定,确定技术状态符合要求后,方可投入使用。4.2 设备修旧利废基础管理工作4.2.1
4、设备修旧利废申请单的填写、鉴定a) 设备修旧利废申请单可根据生产实际情况随时填写。申请者必须把要修复设备(配件)的名称、规格、安装地点、残值评估情况、修复方案、所用材料及加工费等填写清楚后,一式三份交到设备管理部门安全专工处。b) 安全专工应及时联系鉴定小组对待修复设备(配件)组织鉴定。重点应把设备(配件)技术状态、存在问题、残余价值、修复方案的可行性、修复费用、修复价值等鉴定清楚。组织鉴定后由组长签属意见。c) 鉴定小组组长签字后返还给安全与设备专工。一份留安全与设备专工处存档;一份返还给申请部门。4.2.2 设备修旧利废鉴定书的填写、鉴定a) 设备(配件)修旧利废者在检修工作完毕后,应及时
5、填写设备修旧利废鉴定书一式二份,交设安全专工处。b) 安全专工收到申请后,应组织各专业填写“使用状态考核” 内容并及时提请鉴定小组安排鉴定。c) 凡现场生产急用的修旧利废设备(配件)修理完毕后,鉴定小组应及时组织鉴定,并在投运使用后72小时至一个月内组织进行使用效果检查,应及时填写鉴定意见。d) 凡修旧利废设备(配件)检修后作为备品时,鉴定小组应在每季初的第一周内组织一次鉴定,及时填写鉴定意见。e) 设备修旧利废鉴定书的鉴定意见应重点放在设备(配件)修复后技术状态是否符合要求,修复后的价值确定等方面。鉴定意见签属后,一份留设备管理部门安全与设备专工处存档,一份交设备管理部专业主管,一份返还乙方
6、修理部门。4.3 设备修旧利废鉴定的主要内容4.3.1 设备修旧利废与正常检修工作的界定,确定是否符合设备修旧利废的范围。4.3.2 设备修复方案的可行性、设备修复前后价值的确定、检修质量及技术性能的鉴定等工作。4.3.3 鉴定工作由公司设备修旧利废鉴定小组负责实施。4.3.4 公司设备(配件)修旧利废鉴定小组至少每半年组织一次综合性鉴定会。及时对全公司的修旧利废设备(配件)进行全面鉴定、考核、总结。4.4 设备(配件)修复后的管理和使用4.4.1 凡修旧利废的设备修复后,乙方修复单位作为备品保存时,必须符合现场备品存量要求,否则应办理退库手续。4.4.2 凡修旧利废的设备修复后,均应登记注册
7、。再用或备用均应报物资部门备案。4.4.3 凡修旧利废的设备(配件)作为现场备品备件时,修复鉴定合格后应顶替正常的备品备件。4.4.4 凡已办理退库手续的修旧利废设备(配件),修复鉴定合格后,再使用时应办理领料手续。4.4.5 设备管理部门、物资部门应设修旧利废设备(配件)使用、保管专用台账。5 检查与考核5.1 考核5.1.1 公司设备修旧利废领导小组有权对不开展修旧利废工作的单位实施考核,年终一次性扣罚全体检修人员(包括有关管理人员)50元/人。5.1.2 对有废旧设备(配件)的班组,不积极开展修旧利废工作,或拒绝安排修旧利废工作时,每发生一次扣罚班组100元。5.1.3 凡弄虚作假、以旧
8、带新、以次代优、骗取奖励时,一旦发现,除追回奖励外,还要视情节轻重加罚有关人员。5.1.4 公司设备修旧利废管理领导小组每年要对全公司设备修旧利废管理工作进行总结评比,对成绩突出的单位、个人及有关管理人员实行一次性奖励,以促使此项工作广泛、持久地开展。5.2 设备(配件)修旧利废工作奖罚办法5.2.1 奖励(劳务费)的提取原则及分配方案a) 奖励(劳务费)的提取原则按照国家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公司设备(配件)修旧利废工作的实际,提取按下式计算:奖励(劳务费)金额=修后价值修前价值修理材料费机加工费系数(0.3)b) 设备修旧利废管理工作奖励(劳务费)分配办法b1) 修旧利废的设备(配件)经过鉴
9、定小组鉴定符合要求后,兑现奖励金额的40%。b2) 修旧利废的设备在投运使用三个月后,经鉴定小组鉴定使用状况良好、无异常发生时再兑现奖励金额的60%,否则,将取消60%部分。b3) 修旧利废的设备在使用中达不到三个月时,将根据实际情况适当扣罚原发奖励。b4) 修旧利废奖每半年兑现一次;b5) 设备修旧利废奖励应发放给技术方案制订、检修工作的实施者。6 其他考核按公司经济责任制考核制度进行检查与考核。附录:设备修旧利废管理清单序号名 称保存地点保存期限1设备(配件)修旧利废申请单相关部门2设备修旧利废鉴定书相关部门7 附件A:设备修旧利废申请单设备名称申请人情况鉴定专工鉴定签字:安全办签字生产办生产副总审批8 附件B:设备修旧利废鉴定书设备名称申请人参加维修人员修复鉴定专工鉴定签字:安全办签字检修车间生产办生产副总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