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鹰潭市“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规划.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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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鹰潭市“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规划为促进我市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规划的通知(国发202110号)和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西省“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规划的通知(赣府发202126号)以及鹰潭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制定本规划。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残疾人事业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

2、格局,以服务建设“智铜道合、强富美优”新鹰潭大局为战略牵引,以满足残疾人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目标,以推动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巩固拓展残疾人脱贫攻坚成果、促进残疾人全面发展和共同富裕为主线,全力保障残疾人平等权利,增进残疾人民生福祉,增强残疾人自我发展能力,努力唱响“鹰爱无碍”助残城市品牌,打造国家城乡融合发展助残样板区,为实现“小市要有大作为”,争创新时代“第一等工作”,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江西的鹰潭篇章、描绘新时代鹰潭改革发展新画卷贡献力量。(二)基本原则。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统筹推进。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的残疾人工作领导体制,推动残疾人事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残

3、疾人保障和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保障和组织保障。进一步发挥市政府残工委综合协调作用,统筹发挥社会力量和市场机制的合力推动作用,整合资源、优化服务、提升效能,不断促进残疾人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推动城乡残疾人事业均衡发展。坚持以人为本、弱有众扶。着力完善残疾人社会福利制度和关爱服务体系,创新残疾人服务方式,织密筑牢残疾人民生保障安全网。对残疾人采取特殊帮扶政策,弥补残疾人自身能力发展不足,消除社会歧视,让党和政府及全社会的关怀传递到每一位残疾人。坚持问题导向、创新发展。聚焦巩固拓展残疾人脱贫攻坚成果和残疾人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结合实际工作中的难点、堵点、痛点问题,始终把新发展理念贯穿残疾人事业

4、发展全过程和各领域,持续推动改革创新、强化法律保障、消除环境障碍,不断满足残疾人多层次、多样性的发展需要,让残疾人享有更高品质生活。坚持共建共享、融合发展。保障残疾人享有更多平等参与、平等发展的权利和机会,完善社会助残支持网络,发挥专业社会工作人才作用,倡导助人自助理念,大力宣传残疾人事业,营造助残扶残良好社会氛围,让残疾人成为城市建设的参与者、社会财富的创造者、发展成果的共享者。(三)主要目标。展望2035年,鹰潭市残疾人的全面发展和共同富裕取得实质性进展,残疾人物质生活更为宽裕,精神生活更为丰富,平等包容的社会氛围更为浓厚,形成残疾人事业与全市经济社会相协调、与基本实现现代化目标相适应的新

5、局面。锚定二三五年远景目标,“十四五”时期,鹰潭市残疾人事业发展现代化水平进一步提高,残疾人生存状况与社会平均水平进一步缩小,“全范围覆盖、全过程帮扶、全方位保障、全链条无碍、全社会参与”的“鹰爱无碍”助残城市品牌基本形成,具体实现以下目标:1.全范围覆盖的保障体系更加健全。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全部纳入低保,实现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全覆盖,社会救助范围和补助标准逐步提升,基本形成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保险为主体、商业保险为补充的多元化社会保障体系,残疾人保障体系更加健全、更加普惠。2.全过程帮扶的发展机制更加完善。一批阳光助残就业(创业)基地、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孵化基地建成并投

6、入运营,多层次、多渠道扶持残疾人职业素质和就业创业技能的政策体系形成,残疾人实现更充分、更高质量的就业创业,残疾人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和经济增长更加协调,残疾人通过生产劳动过上更好更有尊严的生活。3.全方位保障的民生服务更加完备。残疾人精准康复、辅具适配、照料托养、文体教育等基本公共服务供给更加普惠、均衡、便利,服务专业化水平得到大幅提升。个性化、精准化的残疾人公共服务体系加快形成,残疾预防工作体系和防控网络更加完善,残疾人思想道德素养、科学文化素质和身心健康水平明显提高。4.全链条无碍的社会环境更加友好。无障碍市县村镇创建积极推进,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全面完成,无障碍环境更加友好。

7、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服务平台和网上办事大厅实现信息无障碍,残疾人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家庭生活等各方面平等权利得到更好实现,扶残助残的社会氛围更加浓厚。5.全社会参与的助残环境更加高效。残联改革稳步推进,市、区(市)两级残联专门协会成立并发挥作用,“四个残联”建设成为鹰潭改革亮点。残疾人公共服务纳入村(社区)工作清单,社会化助残服务更加多元化,区(市)、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联动互补的基层残疾人服务网络基本形成。专栏1 鹰潭市“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主要指标类别指标单位2020年实际值2025年目标值属性收入和就业1.残疾人家庭人均收入年均增长%85与国内生产总值增长基本同步预期性2.

8、城镇残疾人新增就业人数人-0.1万预期性3.城乡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人数人-0.1万预期性社会保障和基本公共服务4.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纳入最低生活保障比例%-100约束性5.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覆盖率%100100约束性6.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覆盖率%100100约束性7.残疾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10090预期性8.残疾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9595预期性9.困难重度失能残疾人照护和托养人数人-0.06万预期性10.就业年龄段残疾人托养人数人-0.04万预期性11.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9597预期性12.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覆盖率%8090约束性13.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率%80

9、90约束性14.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数户-0.0931万约束性备注:约束性指标为必须完成的指标,纳入评价考核范围,预期性指标为期望发展的目标。二、主要任务(一)聚焦平等普惠,优化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1.巩固拓展残疾人脱贫攻坚成果。推动巩固拓展残疾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落实低收入残疾人帮扶政策。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重点对脱贫不稳定、边缘易致贫、突发严重困难三类监测对象实施常态动态监测,及时精准帮扶。筑牢兜底性社会保障基础,将脱贫人口中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通过产业就业获得稳定收入的残疾人,按规定纳入农村低保或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做到应保尽保。对

10、省乡村振兴先行示范县(余江区)、整体推进县(贵溪市、月湖区)予以政策倾斜。持续做好残疾人易地扶贫搬迁后续帮扶和低收入残疾人小额信贷工作。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依法保障农村残疾人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等权益。完善利益联结机制,积极引导低收入残疾人家庭采取土地托管或林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等方式,参与乡村现代农业产业,分享产业链增值收益。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在扶残助残中的重要作用,坚持和完善社会力量参与残疾人帮扶。持续做好低收入残疾人“志智双扶”工作。按照相关规定及时表彰在乡村振兴工作中涌现出的优秀残疾人典型。统筹推进城镇困难残疾人解困脱困工作。2.完善残疾人社会救助

11、保障。将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和残疾人家庭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或最低生活保障范围。低收入家庭中的一二级重度残疾人和三级智力、精神残疾人经申请参照单人户纳入低保范围。做好生活无着流浪乞讨残疾人的救助安置和寻亲服务。将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纳入医疗救助范围,强化医疗救助与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的互补衔接,减轻困难残疾人医疗费用负担。加强临时救助,在重大疫情等突发公共事件中做好对困难残疾人的急难救助。3.加快发展残疾人照护和托养服务。将残疾人照护和托养服务纳入市委、市政府民生实事工程统筹推进。开展困难重度失能残疾人照护和托养服务,整合利用养老机构和残疾人服务机构等现有服务设施开展集中照护服务,依托残疾人家属和邻

12、里等开展居家照护,对提供服务的机构、组织和个人给予服务补助。推动残疾人托养服务专业化、规范化发展。继续实施“阳光家园计划”,制定就业年龄段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托养服务实施办法。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条件探索建立托养服务标准。加大托养服务从业人员培训力度。支持养老服务机构完善服务功能,接收符合条件的盲人、聋人等老年残疾人。鼓励有条件的儿童福利机构向困难家庭残疾儿童拓展“养、治、康、教”等服务。4.提高残疾人保险覆盖范围。落实地方政府为重度残疾人代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资助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帮助残疾人按规定参加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保险,实现应保尽保、应补尽补。探索为在公益

13、性岗位任职和在残疾人托养机构入托的残疾人购买意外伤害保险,逐步完善残疾人意外伤害保障措施。推动落实残疾人个体工商户和安置残疾人就业单位社会保险补贴政策。督促用人单位依法为就业残疾人缴纳社会保险,保障就业残疾人享受各项社会保险待遇,加强工伤预防和工伤职工康复工作。鼓励残疾人参加意外伤害、补充养老等商业保险。鼓励开发残疾人商业保险产品、财产信托服务等。5.完善残疾人社会福利制度。落实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建立补贴标准动态调整机制,有条件的地方可按规定扩大对象范围,提高补贴标准。落实残疾孤儿和残疾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福利制度,参照特困失能人员照料护理补助标准制定残疾孤儿照料护理补贴

14、标准,确保残疾孤儿照料护理补贴标准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应。落实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伤残优待政策。落实残疾军人、伤残民警残疾评定标准与国家残疾人分类和分级标准合理衔接,帮助残疾军人、伤残民警优先享受扶残助残政策待遇、普惠性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推动落实低收入残疾人家庭生活用水、电、气、暖优惠补贴政策,落实持证残疾人通讯资费减半优惠政策,落实残疾人机动轮椅车补贴政策。继续落实好残疾人乘坐市内公共交通工具优惠与便利工作。推动和落实智力、精神残疾人和重度肢体、视力残疾人进入收费文化体育场所1名陪护人员门票免费政策。6.保障残疾人基本住房安全便利。继续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对符合条件的农村低收入残疾

15、人家庭应改尽改。落实农村低收入残疾人家庭危房改造在原补助标准的基础上,按照不低于2000元标准增加补助资金。保障城镇残疾人家庭基本住房需求,对符合条件的城镇残疾人家庭优先配租公租房。在农村低收入残疾人家庭危房改造和城镇残疾人家庭保障性住房建设中统筹推进无障碍设施建设。专栏2 残疾人社会保障重点事项1.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加强部门信息对接共享,强化监测预警响应,及时将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家庭纳入易返贫致贫监测范围,并重点进行跟踪走访,因人因户落实帮扶措施。2.兜底保障困难重度失能残疾人基本生活。至少为600名困难重度失能残疾人提供照护和托养服务,按照居家照护和日间照料每人每月不低于600

16、元、机构托养每人每月不低于1000元的标准落实服务补贴,整合利用养老、残疾人服务设施等资源增强机构托养供给能力,加大居家照护人员培训力度,加强服务监管,提高服务质量。3.落实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建立并落实补贴标准动态调整机制,有条件的地方可将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延伸至低保边缘家庭和其他困难残疾人,将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延伸至三四级智力、精神残疾人。(二)聚焦共同富裕,优化残疾人就业创业体系。1.落实残疾人按比例就业。强化残疾人就业优先理念,贯彻落实残疾人按比例就业制度,持续推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带头安置残疾人就业,建立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预留岗位、定向招录

17、(聘用)制度。各级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率先安置残疾人就业达到规定比例。进一步提高各级政府购买公益性岗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规范残疾人按比例就业年审并实现全国联网认证,按照相关规定将未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且拒缴、少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用人单位失信行为记入信用记录、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健全用人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公示制度。全面推行落实企业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奖励制度,对安置残疾人就业先进单位进行奖励。2.完善残疾人就业创业政策。实施宣传江西省残疾人就业办法,推动残疾人就业纳入公共就业同步规划实施,共享公共就业“普惠”政策,促进残疾人平等就业。落实残疾人就业支持政策,保障残疾人就业

18、培训、就业服务、补贴奖励等相关资金投入。研究完善鹰潭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实施细则,督促用人单位严格履行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缴纳法律义务。完善财政、金融等扶持政策。加强残疾人就业促进政策与社会保障政策的衔接,享受城乡低保的残疾人首次自主就业创业的,在核算其家庭收入时扣减必要的就业成本,低保待遇延退3年。3.稳定残疾人集中就业。加强残疾人集中就业单位资格认定管理,落实残疾人集中就业单位税费优惠、政府优先采购等扶持政策,加强在岗残疾人职业技能提升培训。支持非营利性残疾人集中就业机构持续发展。加大对各类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机构的支持保障力度,实现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机构县级区域全覆盖。落实新修订的盲人医

19、疗按摩管理办法,扶持盲人按摩业发展,鼓励医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置盲人医疗按摩岗位,大力推进盲人保健按摩和医疗按摩行业规范化发展。4.促进残疾人就业创业。在经营场地、设施设备、社会保险、金融信贷等方面扶持残疾人自主创业、灵活就业,鼓励残疾人适应新经济形态发展需求,开发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优质课程资源,充分利用“互联网+”平台创新就业形式,通过新就业形态实现就业。依托红色资源、绿色资源、铜、道文化优势,鼓励残疾人参与文化创意产业、非物质遗产传承、振兴传统工艺等项目。积极开发适合残疾人就业的公益性岗位,考核优秀的可按程序再次通过公益性岗位予以安置,岗位补贴和社保补贴期限重新计算,累计

20、安置次数原则上不超过2次。扶持农村阳光助残就业(创业)基地。积极融入乡村振兴大局,加强农村残疾人就业创业工作。支持手工制作等残疾妇女就业创业项目。推广残疾人支持性就业项目,扶持有意愿提供支持性就业服务的社会机构,帮助智力、精神残疾人实现融合就业。扶持残疾人亲属就业创业,帮助康复儿童、托养残疾人陪同亲属就业。开发适合农村残疾人的就业岗位,农村公益性岗位优先安置残疾人就业。5.提升残疾人就业创业技能。落实残疾人职业技能提升计划(20212025年),抓好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建立残疾人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积极创新残疾人职业培训项目,扩大残疾人补贴培训覆盖面。继续开展农村残疾人实用技术培训。加大新就

21、业形态项目培训。依托现有的工业园、高校、企业、创业孵化基地等平台建设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基地和残疾人创业孵化基地。到2025年至少有1个示范性的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基地和残疾人创业孵化基地。积极组织残疾人参加全国全省的残疾人职业技能竞赛活动。6.优化残疾人就业服务。建立残疾人就业创业网络服务平台,加快推进残疾人就业创业服务信息化,实现部门间和区域内残疾人就业信息互联互通。建立残疾人就业辅导员制度,扩大就业辅导员队伍。建立高校残疾人毕业生数据库,开展“一人一策”就业服务。加强就业服务标准化建设,推进市、县两级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规范化建设。将劳动年龄段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未就业持证残疾人纳入就业困

22、难人员,落实各项就业援助政策。为残疾人特别是聋人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就业创业提供无障碍支持服务。举办残疾人职业人才交流、残疾人就业产品市场营销、残疾人就业创业成果展示等活动。至2025年,残疾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援助服务覆盖率达到100%,实现“零就业”残疾人家庭至少1人就业。7.保障残疾人平等就业权益。对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的残疾人,依法保障其平等就业权益。用人单位应为残疾职工提供适合其身心特点的劳动条件、劳动保护、无障碍环境及合理便利,在晋职、晋级、职称评定、社会保险、生活福利等方面给予平等待遇。消除对残疾人的就业歧视,创造更加包容、公平的就业环境。坚决打击和查处侵害残疾人就业权利的

23、行为,保障残疾人劳动权益。专栏3 残疾人就业服务重点事项1.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编制50人(含)以上市级、区(市)级党政机关,编制67人(含)以上事业单位(中小学、幼儿园除外),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2025年前至少安排1名残疾人。县级及以上残联机关干部队伍中要有15%(含)以上的残疾人。2.农村残疾人就业帮扶基地建设。依托农村“双创”基地、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扶持一批带动辐射能力强、经营管理规范、具有一定规模的阳光助残就业(创业)基地,开展残疾人就业帮扶,带动残疾人稳定就业、生产增收。3.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和残疾人创业孵化基地建设。依托企业、

24、职业院校、社会培训机构等,建设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和残疾人创业孵化基地,打造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实习见习和就业创业示范服务平台。4.扶持盲人按摩业发展。大力推进盲人医疗按摩人员在医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等就业执业,对接“技能鹰潭行动”,完善职称评定有关规定。促进盲人保健按摩行业规范化、标准化、专业化、品牌化发展。5.支持残疾人新就业形态发展。鼓励互联网平台企业、中介服务机构等帮助残疾人开展网络零售、云客服、直播带货、物流快递、小店经济等新形态就业。6.开发残疾人公益性岗位。提高各级政府购买的公益性岗位安置残疾人就业的比例,乡村保洁员、水管员、护路员、生态护林员、社会救助协理员、农家书屋管理员、社区

25、服务人员等公益性岗位优先安排残疾人。(三)聚焦资源均衡,优化残疾人特殊教育体系。1.健全残疾人特殊教育体系。制定实施鹰潭市第三期特殊教育提升行动计划。巩固提高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普及水平,做好控辍保学。各区(市)发挥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作用,落实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一人一案”科学教育安置,规范送教上门工作。大力推进融合教育,健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支持保障体系,提升随班就读教育教学质量。加强特殊教育学校规范化建设,改善学校办学条件,推进无障碍环境建设。以义务教育为重点,推动特殊教育向学前和高中、高等教育延伸,加快发展非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支持符合条件的儿童福利机构单独设立特教班、特教幼儿园、特教学

26、校开展特殊教育。探索医教、康教相结合的残疾儿童学前教育,鼓励残疾儿童康复机构对残疾儿童开展规范学前教育。着重发展以职业教育为重点的残疾人高中阶段教育,使完成义务教育且有意愿的残疾青少年均能接受适宜的中等职业教育。加快发展残疾人职业教育,鼓励社会力量、民办教学机构创办残疾人中高等职业教育(培训)学校(院校)。为残疾学生参加国家教育考试和部分职业考试提供合理便利。2.提升残疾人特殊教育质量。建设市、县级特殊教育资源中心。根据残疾学生规模、类型、分布等情况,因地制宜合理配置特殊教育资源。支持有条件的特殊教育学校发挥融合教育资源中心作用,为残疾人提供教育服务,开展残疾人融合教育示范区、示范校和优秀教育

27、教学案例遴选,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提升融合教育质量。推行新课标教材,改革教学教研,建立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机制。科学设置残疾学生课程,促进残疾儿童少年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落实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随班就读、特殊教育班和送教上门的义务教育阶段生均公用标准按特殊教育学校执行。探索推进特殊教育学校15年一贯制办学,鼓励有条件的区(市)特殊教育学校根据本地残疾人数量及需要设置高中教育部(班)。加强特殊教育师资队伍建设,创新培养方式,按照国家和省级有关规定开展表彰奖励,提升教书育人能力素质。落实特殊教育师生比配备标准,招收残疾学生5人以上的普通学校要配备专职特殊教育教师。提高特教教师薪

28、酬待遇,在绩效考核、职称评定、优秀教师评选中给予适当倾斜。3.加强残疾人特殊教育保障。继续对残疾学生实行高中阶段免费教育。促进普通学校与特教学校融合,建立资源共享、责任共担、互相支撑的发展机制,为残疾学生提供辅助器具、特殊学习用品、康复训练和无障碍等支持服务,满足残疾学生融合教育多样化需求。落实从学前到研究生教育全覆盖的学生资助政策,对在籍在校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学生(幼儿)予以资助,优先保障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落实江西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办法(修订)。支持残疾毕业生从事特殊教育工作。加强特殊教育督导和质量监测评估。实施第二期国家手语和盲文规范化行动计划,加快推广国家通用手语和国家通用盲文。

29、加强各地通用手语和通用盲文骨干师资队伍培养。鼓励各地举办国家通用手语和国家通用盲文技能比赛。鼓励有条件的学前教育机构开展听力残疾幼儿学习国家通用手语的试点,促进融合教育学校设立手语兴趣课。专栏4 残疾人教育重点事项1.巩固提高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普及水平。区(市)规范设立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对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需求进行排查和评估,给予科学教育安置,规范送教上门服务。2.发展残疾幼儿学前康复教育。鼓励普通幼儿园招收残疾幼儿,支持特殊教育学校、残疾儿童康复机构、儿童福利机构开展学前康复教育。3.推广融合教育。鼓励普通学校招收残疾儿童少年,同等条件下在招生片区内就近就便优先安排残疾儿童少年入学。

30、设置随班就读区域资源中心或资源教室,配备必要的教育教学、康复训练设施设备和专业人员。4.推广国家通用手语、通用盲文。开展面向公共服务行业的通用手语推广活动。推进国家通用手语、通用盲文在特殊教育中的应用。5.加快发展残疾人职业教育。鼓励普通职业院校招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学生。鼓励特殊教育学校与普通职业院校联合开展残疾人职业教育。对特殊教育学校开展残疾人职业技能教育及培训予以扶持,落实不低于5%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支持残疾人职业教育政策。积极发展和完善残疾人中高等职业教育。加强中高等职业院校(含特教学校中职部)实训基地建设,为残疾学生实习实训提供保障和便利。6.落实扶残助学金。继续按照规定对

31、符合条件的残疾学生接受中高等教育提供3000元至5000元的资助。(四)聚焦防治结合,优化残疾人医疗康复体系。1.残疾预防一体化机制更加健全。全面落实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条例,制定实施全市残疾预防五年行动计划,构建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完善新生儿疾病和未成年人残疾筛查、诊断、治疗和康复服务的信息共享和联动机制,大力推进7周岁以下儿童残疾筛查,建立筛查、诊断、康复救助衔接机制。健全残疾人社会心理服务体系,注重心理干预,促进心理康复。2.残疾人康复服务效果更加突出。统筹整合各类医疗卫生、养老、康复和托养等资源,提高转诊转介效率。推动康复服务向各类助残服务机构和平台延伸,推进“医康

32、养护”一体综合服务网络建设。完善7周岁以下残疾儿童救助制度,逐步拓宽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政策覆盖面,逐步提高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年限、标准,实施残健融合、康教结合的康复模式,提升残疾儿童康复效果。规范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持证残疾人获得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率达到85%以上。落实29项医疗康复项目纳入基本医保支付范围政策,按规定做好城乡居民重性精神病药物维持治疗参保患者门诊保障工作。推动残疾人社区康复纳入社区公共服务体系,推广开展脊髓损伤康复“希望之家”、精神障碍患者家属专家交流互助等残疾人自助、互助康复,促进康复服务市场化发展。3.残疾人康复服务更加专业。继续实施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行动,增加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

33、供给,确保到2025年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覆盖率达到90%以上。强化精神卫生综合管理服务,广泛开展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打造一所残疾人康复专业人才培训基地,实现各级残疾人康复机构所有在岗及新进康复专业技术人员全面接受规范化培训。4.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更加优化。完善互联网+辅具适配服务补贴平台建设,提高辅助器具适配货币化补贴比例,动态调整基本型辅助器具目录,全面实施更加精准的辅助器具货币补贴政策,确保基本型辅助器具适配服务率达到90%以上、满意率保持在90%以上。推广社区辅助器具租赁、回收、维修等服务,推动康复辅助器具服务提质升级。5.残疾人康复基础建设更加巩固。贯彻落实关于加快推进康复医疗工作发展的

34、意见,加大与省、其它设区市康复医院的交流力度,加强县级医院和基层医疗机构康复医疗能力建设,支持有条件的基层医疗机构开设康复医疗门诊,为残疾人提供便捷、专业的康复医疗服务。进一步完善康复服务体系,建立医疗机构与专业康复机构双向转诊机制。落实巩固残疾儿童康复机构准入制和协议管理工作,健全定点准入、协议管理、动态退出机制,加大机构康复人才培养力度,增强服务能力引导和激励残疾儿童康复机构健康有序发展。加强儿童福利、精神卫生福利和工伤康复机构建设,增强面向残疾孤儿、精神残疾人、工伤致残人员的康复服务能力。支持特殊教育学校和普通学校资源教室配备满足残疾学生需求的教育教学和康复训练等仪器设备,优先为残疾学生

35、提供康复辅助器具适配及服务。专栏5残疾人健康和康复服务重点事项1.开展残疾人精准康复行动。开展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康复需求调查、评估,为残疾人普遍提供基本康复服务,为家庭照护者提供居家康复、照护技能培训和支持服务。针对特困残疾人和孤残儿童实施“福康工程”、孤儿医疗康复明天计划等康复服务项目。2.实施残疾儿童康复救助。为符合条件的残疾儿童提供手术、辅助器具适配、康复训练等服务。逐步扩大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年龄范围,逐步放宽对救助对象家庭经济条件的限制,合理确定救助标准,提高康复质量。3.开展残疾人基本型辅助器具适配服务。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适配基本型辅助器具提供补贴,推动基本型辅助器具补贴提标扩面。4

36、.推进精神卫生综合管理服务。建立一所民政精神卫生福利院,开展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日常发现、登记报告、随访管理、服药指导、社区康复、心理支持和疏导等服务,为家庭照护者提供技能培训、心理支持和疏导等服务。健全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体系,实现80%以上区(市)开展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5.加大康复专业人才培养力度。加强康复医疗人才队伍建设,推进全市康复专业技术人员规范化培训基地建设,将康复专业纳入全科医生、家庭医生、村医等培养培训内容。6.建设一批基层康复服务站(点)。推动乡镇(街道)、村(社区)建立残疾人康复站,打造6个基层康复服务示范站(点),配置基本康复设备,建立残疾人家门口的康复站,使残疾人就近就

37、便得到康复服务。(五)聚焦共享共建,提升残疾人文体服务水平。1.提升残疾人公共文化服务。持续开展“残疾人文化周”“五个一”文化进家庭进社区等残疾人群众性文化艺术活动,加强残疾人基层文化服务,不断满足残疾人文化需求、增强残疾人精神力量。搭建文化融合平台,加强文化助残志愿服务。发展特殊艺术,扶持特殊艺术人才培养基地,培养残疾人特殊艺术人才和师资力量。发展残疾人文化创意产业,扶持残疾人文化创意产业基地,支持残疾人参与文化艺术创作。推进盲人、聋人服务项目,推进残疾人无障碍阅读建设,推广盲人文化产品、盲人数字阅读工程以及电视台、网络视听媒体相关节目手语播报,鼓励影视作品、网络视频加配字幕,扶持市级电视台

38、开播通用手语栏目和实时字幕栏目,依托网络媒体开设残疾人文化宣传专题栏目。组织参加全省残疾人艺术汇演和残疾人文化艺术节,组织参加全国残疾人艺术汇演。2.推进残疾人体育全面发展。实施残疾人康复健身体育行动,将残疾人作为重点人群纳入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促进残健融合。加大为残疾人服务的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力度,参加不同层次和类别的残疾人康复健身体育赛事或活动,推广残疾人康复健身体育项目,推动残疾人体育健身活动逐步常态化。3.营造扶残助残的浓厚社会氛围。弘扬人道主义思想、中华传统美德和残疾人“平等、参与、共享”的现代文明理念,将扶残助残纳入精神文明创建内容。加强舆论宣传的引导和监督,消除基于残疾的歧

39、视,营造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的良好社会环境。保障残疾人享有更多平等参与、平等发展的权利和机会,构建社会助残支持网络。组织好“全国助残日”“国际残疾人日”“全国残疾预防日”等助残宣传活动。在新闻媒体及公共服务场所和公共交通工具等公益宣传阵地,刊播宣传残疾人事业公益广告。按照相关规定开展残疾人事业好新闻作品评选等主题宣传活动、全市自强模范和助残先进评选表彰。鼓励、引导个人、群团组织和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等开展助残志愿服务。专栏6 残疾人文化体育服务重点事项1.推进“五个一”文化进家庭进社区服务。为重度残疾人家庭开展“五个一”(读一本书、看一场电影、游一次园、参观一次展览、参加一次文化活动)

40、文化服务。依托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和基层文化设施,增添必备的文化设备,创建一批残健融合文化服务示范中心(站、点)。2.推动特殊艺术发展。鼓励残疾人参与艺术创作,支持残疾儿童少年艺术教育,加强特殊艺术项目和人才队伍的挖掘培养工作。3.推广残疾人康复健身体育行动。推广残疾人康复健身体育行动,推动残疾人康复体育和健身体育广泛开展。设立残疾人自强康复健身示范点,培养残疾人康复健身体育指导员。为重度残疾人提供康复体育进家庭服务。组织举办“残疾人健身周”“全国特奥日”等群众性体育品牌活动。(六)聚焦权益维护,打造残疾人平等共享社会环境。1.加强残疾人事业法治化建设。落实宪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关于保障残疾人权

41、益的规定,推动残疾人保障法等法律法规的有效实施。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江西省残疾人保障条例江西省残疾人就业办法江西省无障碍环境建设办法等法律法规纳入“八五”普法内容,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创新普法方式方法,深化普法宣传教育。支持更多残疾人、残疾人亲友和残疾人工作者进入人大、政协参政议政,并提供履职便利,拓宽残疾人和残疾人组织民主参与、民主协商渠道,让残疾人切实享有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配合各级人大、政协开展残疾人保障法等法律法规执法检查和调研,修改完善鹰潭市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规定,支持各级检察机关开展无障碍环境公益诉讼。2.创新残疾人权益维护机制。将残疾人纳入公共法律服务的重点

42、对象,完善公共法律服务平台无障碍功能。建立完善各级残疾人法律援助、法律救助工作协调机制,建立各级助残公益律师队伍,开展法律援助志愿助残行动,为残疾人提供及时有效的法律救助服务。加强各级残疾人法律救助站规范化建设。加强对残疾人的司法救助,方便残疾人诉讼。开展残疾人学法用法活动,增强残疾人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发挥12385残疾人服务热线和网络信访平台作用,坚决打击侵害残疾人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建立健全残疾人权益维护应急处置机制。强化属地管理,将残疾人信访纳入当地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范围,依法加强残疾人信访工作,残疾人信访事项办结率达98%以上。加强劳动保障监察,严肃查处强迫残疾人劳动、不依法与残

43、疾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等违法行为。加强对残疾人的司法保护,坚决打击侵害残疾人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3.加强公共卫生事件中残疾人权益保障。在重大疫情等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的制定实施过程中,应考虑残疾人群体的特殊应急需求。发布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时加配字幕和手语。优化应急场所的无障碍环境,设置语音、字幕等信息提示装置,配置无障碍设施设备。加强残疾人集中场所和残疾人服务机构应急服务能力建设。开展残疾人应急科普宣传,引导残疾人增强自救互救能力。4.提升无障碍环境建设。落实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江西省无障碍环境建设办法。做到新建设施严格执行无障碍相关标准规范。在全国文明城市和国家卫生城市创建、乡村

44、建设行动、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和居住社区建设中,对新建、改建和扩建建筑、道路、公共交通设施等,实施便利性工程规划设计和施工,注重听取残联等部门及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的意见,共同推进无障碍设施建设和改造。完善困难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需求库,加大投入,支持困难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提质扩面,丰富改造及补贴方式,精准提升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水平。加快推广无障碍公共厕所。探索传统无障碍设施设备数字化、智能化升级。全域一体推进无障碍市县村镇创建工作。提高无障碍设施规划建设管理水平,创新推进无障碍设计设施认证工作,提高全社会无障碍意识,加强无障碍监督,保障残疾人、老年人等通行安全和使用便利,推动残疾人出行停车免费。

45、5.推动信息无障碍建设。将信息无障碍作为数字社会、数字政府、智慧城市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纳入文明城市测评指标体系和信息化建设规划。推广便利普惠的电信服务,加快政府政务、公共服务、电子商务、电子导航等信息无障碍建设。加快推动互联网、移动互联网和自助公共服务设备无障碍普及。推广应用手语视频交流、手机导航、电子地图等无障碍信息服务功能。推动食品药品信息识别无障碍和融媒体加配字幕、手语。市、区(市)两级公共图书馆建立完善盲人阅览室,配备盲文图书及阅读设备,设置无障碍放映室。推广听障残疾人无障碍信息交流产品。6.加强残疾人服务信息化建设。加大数字化服务在助残服务中的应用力度,推动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项目纳

46、入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实现助残服务与其他公共服务全面融通融合。加快残疾人事业数字化转型,建立鹰潭智慧残联云平台,聚合残联各业务系统数据,完善残疾人基础数据,推进残疾人大数据的建设、分析、研究和应用,为残疾人事业科学决策、绩效管理与精准服务提供数据支撑。推进政府有关部门的涉残数据联通共享。加强数据和信息安全管理,推进残疾人康复服务、教育就业、文体活动等方面线上服务。7.推进现代技术融入残疾人生活。通过市级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支持符合条件的残疾人服务科技创新,积极争取残疾人治疗、康复、辅助等方面国家科技计划项目落地鹰潭。促进生命健康、人工智能等领域科学技术在残疾人服务中示范应用,推动康复、残疾

47、预防、主动健康等基础研究,扶持智能化康复辅助器具、康复设备、无障碍等领域关键技术研究和产品推广应用。鼓励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等参与残疾人服务科技创新和应用。专栏7 无障碍及信息化建设重点事项1.道路交通和公共服务设施无障碍设施建设。城市主要道路、主要商业区和大型居住区的人行天桥和人行地下通道配备无障碍设施,人行横道交通信号灯逐步完善无障碍服务功能。公共停车场和大型居住区的停车场设置并标明无障碍停车位。公共交通工具逐步配备无障碍设备。加快推动医疗、教育、文化、体育、交通、金融、邮政、商业、旅游、餐饮等公共服务场所和特殊教育、康复、托养、社会福利等残疾人服务机构、残疾人集中就业单位无障碍改造。推进

48、医院自助就医设备、银行ATM机等自助服务设备的无障碍改造。2.社区和家庭无障碍改造。居住建筑、居住小区建设无障碍设施。优先为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实施家庭无障碍改造。3.互联网和移动互联网信息无障碍建设。加快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服务平台和网上办事大厅等信息无障碍改造。推进新闻资讯、社交通讯、生活购物、金融服务、医疗健康、旅游出行、学习教育等网站和APP应用程序无障碍改造。4.应急服务信息无障碍建设。将国家通用手语、通用盲文作为应急语言文字服务内容,新闻发布会和电视、网络发布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时加配字幕和手语,医院、疏散避险场所和集中隔离场所等设置语音、字幕等信息提示装置。鼓励政务服务大厅和公共服务场所为残疾人提供手语、字幕、语音等服务。支持建设听力残疾人无障碍信息服务平台。5.智慧残联建设。建设鹰潭智慧残联云平台,开通鹰潭市残联门户网站及微信公众号,全面梳理助残服务事项,推进与行业部门数据信息共享共用,与鹰潭市“智慧大脑”对接,逐步建立智能化网上服务事项,为残疾人提供更加高效、便捷、智慧的服务,实现残疾人服务“最多跑一次”(七)聚焦深化改革,提升残疾人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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