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江西省贯彻落实“十四五”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实施方案为加快全省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十四五”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的通知(国办发202156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省第十五次党代会精神,坚持党建引领、人民至上、多元共治、统筹推进、因地制宜,不断健全城乡社区服务体系,补齐服务短板,创新服务机制,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到2025年末,基本建成与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
2、适应、广覆盖、高质量的城乡社区服务体系,社区综合服务设施更加完善,服务机制更加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便民利民服务、志愿互助服务有效衔接的服务体系更加完善,城乡社区为民、便民、安民服务功能不断强化,服务智能化水平显著提升,专业化、职业化的城乡社区工作者队伍更加壮大,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二、主要任务(一)完善城乡社区服务格局。1健全党建引领机制。加强基层党组织对基层群团组织、群众性自治组织、社区社会组织等各类组织、机构、人才的领导,加强村集体经济组织、村(居)民小组、业主委员会、社区社会组织党组织建设和党的工作。健全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为群众服务长效机制,推动机
3、关企事业单位到城乡社区结对共建,落实“双报到双报告”制度。完善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党员干部联系服务群众制度。(责任单位:省委组织部、省民政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农业农村厅。责任单位根据部门序列排序,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落实,下同)2增强村(居)委会治理能力。强化村(居)委会在多元治理格局中的基础定位,依法厘清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的权责边界,增强村(居)委会组织民主协商、服务居民群众、动员社会参与的能力。加强村(居)委会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健全村(居)委会特别法人制度,推进村(居)务公开和民主管理,保障村(居)民的知情权、决策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责任单位:省民政厅)3完善
4、网格化管理服务。优化设置城乡基础网格,将各类网格统一整合为基层治理网格,明确网格管理服务事项,实现党建引领、一网治理。城市社区设置专职网格员,并纳入社区工作者队伍管理。统筹发挥村(居)民小组长和网格员作用,制定网格员职责清单,健全网格化管理服务事项准入和项目化支持制度。推进江西省社会治理现代化大数据平台及县(市、区)分级指挥平台建设,构建“网格发现、社区呼叫、分级响应、协同处置”工作模式,推动群众诉求一键回应,实现线上线下一体化治理。(责任单位:省委组织部、省委政法委、省民政厅)4健全基层群众自治。推广“幸福圆桌会”“赣事好商量”等基层议事协商模式,指导村级议事协商完善机制、创新实践,围绕老旧
5、小区改造、既有住宅加装电梯、集体经济发展、矛盾纠纷调处、城乡环境整治等急难愁盼问题,组织群众参与社区公共事项协商、决策、实施和监督,提高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水平。推进村(居)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定并完善村(居)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等,充分发挥规范引导作用,促进自治、法治、德治有机融合。(责任单位:省民政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农业农村厅)(二)增加城乡社区服务供给。5加强兜底民生服务。健全城乡社区特殊困难群体主动发现、及时救助、照料护理等社会救助服务和转介机制。发展以嵌入式养老院为重点、以城市社区日间照料中心为补充的社区养老服务网络,社区日间照料中心覆盖90%以上城
6、市社区。对失能失智、高龄、特困、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等老年人提供探视巡访、集中照护等服务,实施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居家适老化改造,推动85%以上的村建设符合“四助五有”标准的农村互助养老服务设施。对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建立档案、开展巡视探访服务,对因突发事件造成监护缺失的未成年人实施救助保护并及时报告。对困难重度失能残疾人提供照护和托养服务,并开展探视巡访。推动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加强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机构建设。(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民政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卫生健康委、省残联)6完善基本公共服务。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全覆盖,居民就近就便享受基本公共服务。大力发展社区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开
7、展学龄儿童课后公益托管和寒暑假集中看护服务,优先扩大老年教育资源供给,争取在50%的城市社区建成普惠托育中心。鼓励社区聘请退休教师、专家等,扩大文化、体育、科普等公共服务。实施社区医养结合能力提升工程,为群众提供健康管理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统筹建设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社区多功能运动场,实施社区健身设施夜间“点亮工程”。建成一批示范性城乡老年友好型社区、儿童友好社区,推进社区适老化、适儿化和无障碍环境建设和改造。开展婚丧领域移风易俗政策宣传,倡导文明节俭操办婚丧事宜。补齐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村、脱贫村和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社区公共服务设施短板弱项。在村(居)委会下设公共卫生委
8、员会,构建公共卫生防控体系,打造一批健康社区示范点。(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民政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卫生健康委、省体育局、省乡村振兴局)7拓展便民服务。打造城市社区“15分钟生活服务圈”,农村社区“30分钟生活服务圈”,促进城乡社区生活服务便利化。探索社区服务综合体建设,引导社区超市、农贸市场、社区食堂、家政、快递、家电维修等便民利民服务集聚发展,提供一站式集成服务。开发保洁、妇幼保健、养老育幼助残等社区服务类岗位,促进消费和扩大就业。大力发展家庭服务业,鼓励各类市场主体参与社区生活服务,培育社区服务品牌企业。依托村级综合服务设施、供销合作社等,提供农产品收购
9、、农资供应等服务。(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民政厅、省商务厅、省供销联社)8强化安民服务。深化城乡社区平安建设,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加快推进智能安防小区建设。加强流动人口和特殊人群服务管理,完善社区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持续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加强城乡社区公共法律服务站点和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健全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和疏导、危机干预机制,配备心理咨询师或社工,开展心理健康宣传教育和专业辅导。加强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强化应急救援器材装备及物资储备保障,定期开展应急避险知识宣传和演练,提升群众自救互救能力,健全多元主体参与社区应急响应、处置制度,建设完善微型消
10、防站(点)。(责任单位:省委政法委、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应急厅)9优化社区物业服务。在社区居委会下设环境和物业管理委员会,协调督促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履行职责,健全社区物业党建联建机制。对未成立业主委员会的,可探索由社区“两委”指导组建物业管理委员会,临时代行业主委员会部分职责。对无物业小区,积极引导业主通过市场化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不断扩大物业服务覆盖范围,确实无法通过市场化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可采取引入国有物业服务企业或社区“两委”组织居民自我管理等方式,提供基本物业服务。(责任单位:省委组织部、省民政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三)提升城乡社区服务
11、效能。10加强服务设施建设。将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纳入国土空间规划,推进新建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规范化建设,每百户居民拥有社区综合服务设施面积不低于30平方米。补齐城镇老旧小区、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社区和农村村级综合服务设施短板,鼓励通过换购、租借等方式,统筹利用各类存量房屋资源增设单项或综合性服务设施。强化社区综合服务设施集中一体式配建,促进便民服务集聚发展、项目化系统化供给。(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民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农业农村厅、省乡村振兴局)11优化服务功能布局。以方便群众生活为原则,合理确定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的数量规模、选址布局、建设方式、功能划分;精简整合
12、办公空间,使居民活动区域面积占社区综合服务设施总建筑面积比例不低于60%。根据需求,设置政务服务、党群活动、养老护幼、协商议事、文化体育、心理咨询、社会工作、综治警务、消防站点、应急救助等功能区,促进各类服务设施功能差异互补;合理规划农村社区群众举办红白喜事等活动的公共场所,统筹布局公益性安葬服务设施。盘活社区场所、设施,推进“一室多用”,实现社区服务场所和功能有效整合、充分利用。(责任单位:省委组织部、省民政厅、省自然资源厅)12加快社区数字化建设。实施“互联网+基层治理”行动,统一建设全省基层治理数据库,整合各部门基层治理数据资源,实行数据一次釆集、多方利用,提升城乡社区治理服务智能化水平
13、。充分发挥“赣政通”“赣服通”平台作用,推动“互联网+政务服务”向乡、村两级延伸。深化全国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信息系统在我省推广应用,建设智慧社区、数字社区,提供线上线下融合的社区服务。(责任单位:省委政法委、省政务服务办、省发展改革委、省民政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四)创新城乡社区服务机制。13完善社区为民服务机制。推行“365天服务不打烊”,建立村(社区)干部轮流值班制度,在工作日中午、双休日以及国家法定节假日提供延时错时服务。畅通预约和应急服务机制,拓宽网上、掌上预约功能和范围,落实帮办代办服务,更好满足特殊群体办事需求。大力推行“一网通办”服务,依托江西政务服务网和“赣服通”平台,积
14、极推进劳动就业、社会保险、医疗救助、人口户籍等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服务事项“掌上办”“网上办”。(责任单位:省委组织部、省政务服务办、省民政厅)14优化供给侧改革机制。不断优化服务供给,建立居民需求、服务资源、服务项目“三项清单”制度,健全服务资源与居民需求的供需对接机制。以县为单位,统筹整合各级党委政府部门和市场主体下沉城乡社区的各项惠民政策、资金、资源、项目,探索建立“社区综合服务资源清单”。以社区为单位,依托社会组织、群众自治组织等汇集、分析、反馈群众需求,建立社区资源库、居民需求档案、社区服务地图、服务群众项目目录,形成“社区居民需求清单”“社区服务项目清单”,实现服务资源与居民需求精
15、准匹配,提升社区服务效能。健全群众满意度调查评估制度,组织开展社区服务群众满意度调查,推广社区服务“好差评”评价激励制度。(责任单位:省政务服务办、省民政厅)15建立“五社联动”机制。以城乡社区“两委”为主导,发挥社区的基础平台作用、社会组织的资源链接作用、社会工作者的专业支撑作用、社会公益慈善资源和社区志愿者的支援辅助作用,推动“五社”互联互动,不断提升城乡社区服务成效。引导服务性、公益性、互助性社区社会组织广泛参与社区服务,培育一批品牌社区社会组织和服务项目。引进培养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设置社区社会工作点(室),协同社区“两委”在优化社区服务、解决社区问题、培育社区文化、促进社区和谐等方面,
16、提供专业服务。搭建志愿服务组织、服务对象和服务项目对接平台,组织引导志愿者在社区“两委”引领下,以困难群体和特殊人群为重点,常态化开展邻里互助服务和互动交流服务,形成志愿服务特色品牌。动员辖区企业、社会组织、商户等社会力量参与社区服务,引导社会资金投向社区服务领域,引导慈善力量广泛参与社区服务、促进社区发展。(责任单位:省委宣传部、省民政厅)16健全政府购买服务机制。推动社区服务项目化,完善社区需求发现、项目设计、供需衔接、主体承接等机制。建立完善政府购买社区服务机制,以县(市、区)为单位,建立政府购买社区服务清单,出台相关政策和实施办法,明确购买内容、服务标准、资金保障、监管机制、绩效评价等
17、内容。原则上能由政府购买服务提供的,积极引导社会组织和社会力量承接;能由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提供的,广泛吸引社会资本参与,不断提高城乡社区公共服务质量和资金效益。培育扶持一批专业化、有信誉的社区服务机构,促进社区服务专业化、组织化、品牌化、连锁化发展。(责任单位:省民政厅、省财政厅)(五)加强城乡社区服务人才队伍建设。17选优配强社区工作者队伍。规范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全面落实“两委”班子成员资格联审机制。公开招聘城镇专职社区工作者,不断优化社区工作者队伍结构,合理确定社区工作者配备标准,逐步实现每万城镇常住人口配备社区工作者不少于18人。健全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完善岗位等级、晋升渠道、福利待
18、遇、培训教育等管理机制,社区工作者薪酬标准不低于上年度当地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水平,按规定落实“五险一金”。定期从表现优秀的城乡社区党组织书记中招录(选聘)乡镇(街道)公务员、事业编制人员,选拔乡镇(街道)机关领导干部,探索拓宽其他社区工作者职业上升通道。实施社区工作者分级培训制度,确保五年内将城乡社区工作者轮训一遍,鼓励有条件的院校开设社区服务专业,开展社区服务人才培养和社区工作者能力提升培训。将社会工作理论与方法纳入城乡社区者工作培训应知应会内容,支持社区工作者参加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和学历教育等,对获得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资格的给予津贴。(责任单位: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教
19、育厅、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18加强城乡社区各类服务人才建设。建立社区“能人库”,挖掘和培育党员、村(居)民代表、楼栋长、社区各类组织带头人等社区骨干力量,加强城乡社区法律顾问、心理咨询师、社会工作者、人民调解员、社区教育人员、家政服务人员、社会体育指导员等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促进各类人才投身城乡社区治理和服务。加快实施城乡社区“法律明白人”培养计划。加强社会心理服务人才队伍建设,配备社区心理辅导人员或专业社会工作者,开展宣传教育、心理疏导和危机干预。大力培育志愿者,依托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站)、志愿服务站,推动有意愿、能胜任的村(居)民、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青少年等参与
20、社区志愿服务,利用全国志愿服务信息系统登记注册,健全并落实志愿服务注册、记录、管理、激励、回馈制度,推进志愿服务制度化常态化。(责任单位: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委政法委、省民政厅、省司法厅、省卫生健康委)三、实施保障(一)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在各级党委领导和政府主导下,相关职能部门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加强统筹协调,制定规划实施任务清单和工作台账,推进规划落实。各级政府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系统谋划推进,及时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全力保障城乡社区服务目标任务实现。(二)完善配套政策。将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纳入城乡建设整体规划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落实城乡社区服务设施建设在用地、用房等方面政策,
21、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闲置的物业,优先用于改善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和养老、托育、助残、儿童关爱等服务。按规定落实城乡社区服务税收、公用事业收费、用工保险和社会组织登记等优惠政策。加强城乡社区服务领域政策研究和标准制定,细化社区各类服务人才建设政策。理顺县级部门、街道(乡镇)与城乡社区关系,推动人财物和责权利对等下沉。(三)做好经费保障。按规定落实财政经费保障,统筹使用各级各部门投入城乡社区的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支持城乡社区服务项目和设施建设。全面落实城乡社区工作经费、社区工作者报酬待遇、服务群众专项经费等,完善政府投入和社会投入相结合的多元投入机制,鼓励通过依法开展慈善捐赠等方式,用于支持城乡社区服务。(四)强化实施指导。各级各部门要逐级分解落实规划目标任务,健全完善规划执行实施、评估监督机制,及时开展规划执行的监测、评估。突出实践创新,抓好示范引领,探索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经验,加强与高校、研究机构合作,强化理论研究和实践总结,探索总结具有地方特色的城乡社区服务新模式新机制。全面实施“幸福社区”服务质量提升行动,“十四五”期间,力争全省50%以上城市社区达到“三星”以上标准。加大宣传推广,持续开展“最美城乡社区工作者”学习宣传活动,及时总结推广城乡社区服务先进经验和创新做法,营造良好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