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享(赏)

九江市困难老年人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暂行办法.docx

上传人:13426650027 文档编号:9056303 上传时间:2022-10-26 格式:DOCX 页数:13 大小:21.07KB
下载 相关 举报
九江市困难老年人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暂行办法.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13页
九江市困难老年人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暂行办法.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13页
九江市困难老年人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暂行办法.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13页
九江市困难老年人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暂行办法.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13页
九江市困难老年人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暂行办法.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13页
亲,该文档总共13页,到这儿已超出免费预览范围,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1、九江市困难老年人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建立健全养老、敬老、孝老的制度体系,满足特殊和困难老年人基本养老服务需求,根据市委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九江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年)(九办字201982号)、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九江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九府办发2019118号)等文件精神,结合九江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是指以政府向各类养老服务组织购买服务的方式,为居住在家的特

2、殊困难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康复护理、精神慰藉等基本养老服务。第三条 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应统筹考虑与其他老年人福利保障政策的衔接。享受本办法政府购买服务的对象,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不重复享受。第二章 服务对象第四条 具有九江市户籍且在户籍地常住的老年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一)60周岁以上分散供养特困老年人。是指年满60周岁以上,经民政部门认定且分散居住在家庭的特困老年人。(二)70周岁以上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老年人。是指年满70周岁以上,经民政部门认定且纳入最低生活保障的老年人。(三)80周岁以上的失能老年人。是指年满80周岁以上,依据老年人能力评估(MZ/T00

3、1-2013)等行业标准,综合日常生活活动、精神状态、感知觉与沟通、社会参与等指标,评定为重度失能的老年人。(四)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的老年人。是指年满60周岁以上,经县级卫生健康部门认定且享受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制度的老年人。(五)低保对象中未享受残疾人护理补贴的失能老年人。是指年满60周岁以上,经民政部门认定、纳入最低生活保障且没有享受残疾人护理补贴的失能老年人。第三章 购买标准和服务内容第五条 对符合条件的服务对象按照每人每月200元的标准提供居家养老服务(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不得跨年度使用)。第六条 政府购买服务由专业的养老服务企业或社会组织提供居家养老服务。提供服务的内容、数量、价格等要素应

4、及时上传到九江市12349信息平台跟踪和评估,不得以现金方式消费。第七条 各地可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物价变动情况和财力状况扩大补贴范围、提高补贴标准。第八条 政府购买服务主要为困难老年人提供基本养老服务,服务内容主要包括助餐、助浴、助洁、助急、助医、助行等居家养老支持服务。第九条 购买服务项目、服务包等要素,由各地民政部门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并签订服务合同的方式加以具体明确。第四章 购买主体和承接主体第十条 居家养老服务的购买主体为各县(市、区)民政部门。第十一条 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的承接主体包括:经依法在民政部门登记的社会福利养老机构、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以及其他社会服务组织,经依

5、法在市场监管或行业主管部门登记的可以提供居家养老服务单位等社会力量。其应具备下列条件:(一)依法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二)治理结构健全、内部管理和监督制度完善;(三)具有独立、健全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资产管理制度;(四)具备提供服务所必需的设施、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五)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良好记录;(六)在参与政府购买服务竞争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纪行为,年检或年度考核合格,社会信誉、商业信誉良好;(七)符合法律、法规规定以及购买服务项目要求的其他条件。第十二条 各县(市、区)民政局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采取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询价等方式,综合考

6、虑技术力量、队伍结构、设施设备等方面条件,择优确定服务承接主体,订立购买服务合同,明确购买服务的范围、内容、数量、价格、质量要求以及服务期限、资金支付方式、上传服务信息、违约责任等内容。第十三条 服务承接主体应严格履行合同义务,保证服务数量、质量和效果。各地民政部门应对购买服务合同履行情况进行跟踪和测评,对年度服务满意度达不到要求的,应限期整改。第五章 申请程序第十四条 申请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由本人或法定监护人、法定赡养(扶养)义务人向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受理窗口书面申请,也可委托村(居)民委员会等代为申请。第十五条 申请、审核、审批程序:(一)申请。符合申请条件的老年人由

7、本人或其监护人自愿申请,向户籍所在地街道(乡镇)民政服务窗口提交申请,并提供以下材料:1. 年满60周岁以上分散供养的特困老年人提交:(1)九江市困难老年人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申请审批表;(2)特困人员供养证或特困人员供养审批表复印件;(3)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五份(带原件备查)。2. 年满70周岁以上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老年人提交:(1)九江市困难老年人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申请审批表;(2)低保证;(3)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五份(带原件备查)。3. 年满80周岁以上的失能老年人提交:(1)九江市困难老年人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申请审批表;(2)依据关于开展老年护理需求评估和规范服务工

8、作的通知(国卫医发201948号)提供老年人能力评估材料,或由县(市、区)民政部门组织评估机构依据老年人能力评估(MZ/T001-2013)等行业标准,评定为重度失能的认定结果。(3)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五份(带原件备查)。4. 年满60周岁以上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的老年人提交:(1)九江市困难老年人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申请审批表;(2)卫生健康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失独)相关材料;(3)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五份(带原件备查)。5. 年满60周岁以上低保对象未享受残疾人护理补贴的失能老年人提交:(1)九江市困难老年人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申请审批表;(2)低保证;(3)依据关于开展

9、老年护理需求评估和规范服务工作的通知(国卫医发201948号)提供老年人能力评估材料,或由县(市、区)民政部门组织评估机构依据老年人能力评估(MZ/T001-2013)等行业标准,评定为重度失能的认定结果。(4)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五份(带原件备查)。(二)审核。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依托社会救助、社会服务“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在接到申请材料后7个工作日完成审核。申请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不全的,及时通知申请人补齐材料;不符合条件的,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对符合条件的,及时将服务对象姓名、服务类别和购买服务金额等基本信息在申请人户籍所在地公示7个工作日,在审批表上签署意见,并将材料

10、转送县(市、区)民政局审批。(三)审批。县(市、区)民政局接收申请材料后,应在7个工作日内依托特困供养、低保等信息系统,对申请人身份和有关部门证明材料进行审核。对不符合条件的,书面告知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并说明理由。对符合条件的,在审批表上签署意见,由县(市、区)民政局汇总报同级财政局申请拨付购买服务资金。第六章 资金筹措与发放第十六条 各县(市、区)困难老年人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所需资金同级财政负担。各地可积极吸引社会慈善、捐赠资金等支持。第十七条 市中心城区(含浔阳区、濂溪区、九江经开区、八里湖新区)困难老年人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所需资金由市、区两级财政按4: 6比例分担,市级承担部分由

11、市财政每年预算安排200万元,据实拨付,不足部分从市级彩票公益金中统筹列支。第十八条 市财政局每年根据上年度购买居家养老服务资金汇总表将资金预拨给各区财政部门。各区财政部门根据所在区民政部门报送的购买居家养老服务资金需求按计划拨付。其他县(市)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资金核发参照上述方式。市财政局会同市民政局每年年初对上年度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经费进行清算,并预拨本年度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资金。第十九条 政府购买服务资金专项用于困难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购买主体应根据绩效考核结果及服务质量进行结算,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挤占挪用。第七章 管理与监督第二十条 各县(市、区)要建立定期复核和随机抽查制度,对

12、购买服务条件发生变化(包括服务对象死亡、受到刑事处罚、弄虚作假等)的,应及时办理增发或停发手续。服务对象户籍市内迁移的,持身份证、户口簿等材料到街道(乡镇)民政窗口申请办理相关手续。第二十一条 同时符合本办法规定的购买服务对象条件不叠加享受,由符合条件的老年人自主选择其中一种政府购买服务。各县(市、区)民政部门要采用灵活多样的形式宣传解读好困难老年人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制度,使老年人及其家属充分了解政策内容和基本申领要求。第二十二条 购买服务合同实行绩效评估,各级民政部门制定项目管理实施细则、绩效考核目标和工作制度,根据工作需要,对承接主体进行监督检查,实施绩效考评。考评结果作为以后年度选择承

13、接主体、政府购买服务资金预算确定和资金拨付的重要参考依据。第二十三条 政府购买服务支出,按现行政府采购资金支付程序办理。各级财政部门和民政部门应切实加强政府购买服务资金的监管,确保资金使用规范、高效、安全。第二十四条 从事居家养老服务的工作人员应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法依规办事,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对查实发生营私舞弊行为或出现虚报冒领、截留挪用、伪造证明材料骗取补贴资金的,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行政和法律责任,并追回冒领的政府购买服务资金。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凡之前制定的政策与本办法规定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附件:1.九江市困难老年人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申请审

14、批表2.九江市困难老年人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补贴对象明细表3.九江市困难老年人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补贴资金累计发放汇总表附件1九江市困难老年人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申请审批表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户籍类别城镇农村身份证号联系电话家庭住址市县(市、区)乡镇(街道)社区(村)家庭主要成员姓名关系工作单位联系电话居家状态独居夫妻同住与子女同住与其他亲属同住购买服务对象类别60周岁以上分散供养的特困老年人70周岁以上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老年人80周岁以上的失能老年人60周岁以上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失独)的老年人60周岁以上低保对象中未享受残疾人护理补贴的失能老年人购买服务标准每人每月200元乡镇(街道)审核意见盖

15、章: 年月日县(市、区)民政局审批意见盖章: 年月日附件2九江市困难老年人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补贴对象明细表填报单位(加盖公章):时间:年月日序号姓 名身份证号购买服务对象类别购买服务标准购买服务金额助老服务卡号(建设银行)备注填报说明:1.“姓名”一栏填写购买服务对象姓名;2.助老服务卡号是指建设银行开发专属的安心助老服务卡号。附件3九江市困难老年人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补贴资金累计发放汇总表填报单位(加盖公章):时间:年月日序号县(市区)60周岁以上分散供养的特困老年人发放情况70周岁以上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老年人发放情况80周岁以上的失能老年人发放情况60周岁以上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的老年人发放情况60周岁以上低保对象中未享受残疾人护理补贴的失能老年人备注人数金额人数金额人数金额人数金额人数金额合计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历史资料 > 无意史料

本站链接:文库   一言   我酷   合作


客服QQ:2549714901微博号:文库网官方知乎号:文库网

经营许可证编号: 粤ICP备2021046453号世界地图

文库网官网©版权所有2025营业执照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