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经过30年的发展,如今正处在Web2.0向Web3.0演进的重要时点。
互联网是人类通信技术的重大革命,对人类社会产生了极其深远的影响。随着当前各类信息技术的迭代创新,互联网正呈现向下一代互联网演进的趋势。这一演进或将引发新一轮的信息革命,进一步深刻改变人们的生活、工作以及社会的方方面面。
在Web1.0问世前夕的1993年,美国克林顿政府出台“国家信息基础设施”战略计划,大力建设信息时代的“高速公路”,从而获得Web1.0和Web2.0的全球领导地位。
互联网经过30年的发展,如今正处在Web2.0向Web3.0演进的重要时点。加强Web3.0前瞻研究和战略预判,对我国未来互联网基础设施建设无疑具有重要意义。
Web3.0是针对Web1.0和Web2.0而言的,代表了互联网发展的不同阶段。Web1.0其实就是第一代互联网,这时的互联网主要为网络媒体,用户访问网站,浏览数字内容,不过只能读不能写,也没有办法参与内容创造。
“人需要交互,需要和其他人进行交流,而Web1.0则是静态的,因此Web2.0诞生了,即交互式互联网,其主要应用就是社交网络和电商。”天津大学智算学部教授李克秋介绍,这时网络平台的作用就是提供一个基础设施,绝大多数的数据内容是由用户创造的,比如淘宝、微信等。
Web2.0允许人们自由地创造各种内容。但是,人们在创造这些内容以及对这些内容进行操作时,必须依赖某个平台或媒介,平台虽然只提供了一个渠道,但是所有交易记录、聊天记录等都归平台所有,而这些内容的实际创造者却无法享受相关权益。
此时就有人会想,我的交易、聊天数据的所有权应该只属于我,为什么平台也能拥有。
2014年,以太坊的联合创始人以及波尔卡圆点的创建者加文·伍德,第一次公开提出了Web3.0的概念。
Web3.0最特别的就是,用户所创造的数字内容,所有权和控制权都归属于用户,用户所创造的价值可以由用户自主选择与他人签订协议进行分配。
在这种情况下,数字内容不仅是简单的数据,而是所属用户的数字资产,就应得到资产级别的保障。这就是Web3.0,一个自动化、智能化的全新互联网世界。
互联网本就是以用户为中心,随着技术以及互联网环境的发展,下一代互联网也势必会打破互联网巨头企业“绑架”用户的局面。
Web3.0有望大幅改进现有的互联网生态系统,有效解决Web2.0时代存在的垄断、隐私保护缺失、算法作恶等问题,使互联网更加开放、普惠和安全,向更高阶的可信互联网、价值互联网、智能互联网、全息互联网创新发展。
作为公共基础设施,Web3.0的建设不仅需要通过大众创新,竞争择优,更需要国家顶层设计以及宽严相济的治理框架给予规范和引导。
一是建设高质量的分布式基础设施。不少行业人士将Web3.0称为“寒武纪创新爆炸”。但目前很多技术要素与基础设施仍然不完善,如开发工具、技术标准、商业模式、分布式身份管理等均处于初级阶段。
建议加大芯片、密码学、物联网等相关技术研发投入和产业布局,在此基础上建设权属清晰、职责明确、安全可控、高效利用的新型数据基础设施。
二是推动治理良好的技术创新。通过创新试点机制,为新型的可编程金融和可编程经济提供“安全”创新空间,降低创新成本和政策风险。
在试点过程中,不断改进完善监管重点、工具、手段、规则和制度安排,实现创新与安全的平衡。探索构建以用户为切入点、以建设者为核心、以智能合约为重点的新型监管框架,加强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
加强Web3.0网络治理,维护国家数字主权,避免分布式网络沦为暗网、非法交易网络、洗钱的“天堂”。
三是建立通用标准,增进互操作性。TCP/IP、HTTP、SMTP、TLS/SSL作为Web2.0的标准协议,是目前互联网开放协作的基础。与此类似,Web3.0同样需要建立通用标准,避免各分布式网络成为新的孤岛。
政府应为标准制定提供支持,在行业、国家、国际标准制定中发挥积极作用。
四是建立清晰、公平的税收规则。加强数字税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密切跟踪数字税国际改革进展,积极参与国际税收规则制定,结合我国数字经济发展实际建立规范、公平、科学、合理的数字税制度。
五是建立针对DAO的法律框架。DAO是无组织形态的“组织”,是Web3.0的新型经济协作机制。
建议在国家层面针对DAO建立一个明确的法律框架,使其履行普通企业一样的法律义务和权利,如申报、纳税、开设银行账户、签署法律协议等,从而充分扩展分布式经济的合规创新空间。
目前,Web3.0概念的内涵和外延还在不断丰富和拓展,这是一个动态演进的过程。如何及时跟进、明辨方向、有序竞争、创新引领,需要业界、学界、监管部门集思广益,共同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