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广东省云浮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云 浮 市 财 政 局 云 浮 市 农 业 局 云浮市林业局 云浮市畜牧兽医渔业局 云质监函20168 号 云浮市质监局等 5 部门关于组织申报 2015 年 广东省农业标准化项目的通知 各县(市、区)质监局、财政局、农业局、林业局、畜牧兽医渔 业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 广东省质监局 财政厅 农业厅 林业厅 海洋与渔业局 关于印发 2015 年广东省农业标准化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的通 - 2 - 知 (粤质监标函201694 号)要求,由市质监局、市财政局、 市农业局、 市林业局和市畜牧兽医渔业局联合组织开展我市2015 年广东省农业标准化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
2、通知如下: 一、申报内容 农业标准化项目包括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 地理标志产品 地方标准制修订和农业标准化研究三大类。 二、申报要求 (一)各地、各单位要按照2015年广东省农业标准化项目 申报指南 (以下简称申报指南,见附件1)的要求,高效使 用已预下达的省农业标准化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 ,围 绕本地区农业优势产业,认真做好项目申报工作。 (二)市质监局会同财政、农业、林业、畜牧兽医渔业等行 政主管部门共同组织申报和专家评审, 并根据项目评审结果确定 扶持项目和资金安排方案,送市财政部门审核同意后,对立项项 目进行公告,无异议后,办理资金下达手续。涉及财政省直管县 专项资金部分只能
3、用于该财政省直管县的项目。 (三)按照“谁立项,谁负责”的原则。市各行业行政主管 部门(质监、农业、林业、畜牧兽医渔业)分别对本单位立项的 项目做好监管工作,主要包括项目的管理、监督、考核、验收、 绩效评价等。 (四)申报单位原则上应为云浮市内注册的科研机构、中直 - 3 - 驻云浮单位、高校、企事业单位和行业组织等,应具有独立法人 资格。具体申报指南中另有要求的,须一并遵循。 (五) 申报单位不得以同一个项目内容重复申报或多头申报 专项资金。 行政部门和个人原则上不作为农业标准化项目申报主 体。 (六)申报单位对申报项目及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 可行性负责。对申报单位存在虚假申报、骗取专
4、项资金的违法行 为的,依照相应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追回财政资金,5年内停止 其申报专项资金资格,并向社会公开其不守信用信息。 三、申报程序 (一)项目申报 请申报单位结合实际,严格按照申报指南要求,认真填 写项目申报书(见附件2-4),按照业务归口分别向县级质监、 农业、 林业和畜牧兽医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提交申报书 (一式八份, 其中原件一份) 。市属承担单位申报材料可直接报市各行业行政 主管部门(市质监局、农业局、林业局、畜牧兽医渔业局) 。 (二)项目初审 各县级质监、农业、林业和畜牧兽医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分别 会同当地财政局对申报材料进行核实, 并将审核通过的项目申报 书报市各行业行政主管部门
5、(市质监局、农业局、林业局、畜牧 兽医渔业局)审定。 - 4 - (三)项目评审 市质监局会同财政、农业、林业、畜牧兽医渔业等行政主管 部门共同组织专家对申报书进行评审, 并根据项目评审结果确定 扶持项目和资金安排方案,送市财政局审核同意后,对立项项目 进行公告,无异议后,办理资金下达手续。涉及财政省直管县专 项资金部分只能用于该财政省直管县的项目。 四、申报时间 市各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接收申报书截止时间为2016年3月31 日。 申报材料不全、 格式不符合规定要求, 或越级、 逾期申报的, 一律不予受理 (申报书电子版分别发送至市各行业行政主管部门 邮箱) 。 五、联系方式 市质监局:联系人:
6、李夜雨;电话:0766-8866505;地址: 云浮市云城区城北富善路一号;邮箱:yfbz_2006 。 市财政局:联系人:陈雪桦;电话:0766-8331975;地址: 云浮市云城区兴云西路96号;邮箱:js8331973 。 市农业局:联系人:邓晓肇;电话:0766-8923325;地址: 云浮市云城区兴隆路45号;邮箱:yfny23325 。 市林业局: 联系人:梁树源;电话:0766-8830415; 地址: 云浮市云城区锦秀路26号;邮箱:yfly8830415 。 市畜牧兽医渔业局: 联系人: 廖江华; 电话: 0766-8838844; - 5 - 地址:云浮市云城区金华东横四巷8号;邮箱:yfxumu 。 附件: 1.广东省质监局 财政厅 农业厅 林业厅 海洋与渔业 局关于印发2015年广东省农业标准化项目申报指南 的通知 2.广东省农业标准化示范区项目申报书 3.地理标志产品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申报书 4.农业标准化研究项目申报书 广东省云浮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云浮市财政局 云浮市农业局云浮市林业局市畜牧兽医渔业局 2016 年 3 月 4 日 云浮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办公室2016 年 3 月 11 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