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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区里运河及白马湖水源地生态修复项目.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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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 1 目录目录 一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基本情况.1 二二、建设内容建设内容.28 三三、生态环境现状生态环境现状、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55 四四、生态环境影响分析生态环境影响分析.77 五五、主要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主要生态环境保护措施.100 六六、生态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生态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113 七七、结论结论.118 2 附件附件 附件1市水利局关于淮安区里运河及白马湖水源地生态修复项目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 附件 2 法人证书 附件 3 法人身份证 附件 4 土地证 附件 5 委托书 附件 6 建设单位承诺书 附件 7 底泥监测报告 附件 8 建设项目

2、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批申请书 附件 9 政府信息公开删除内容申请表 附件 10 环评审阅说明 附件 11 工程师现场勘察照片 附件 12 公示截图 附件 13 里运河清淤工程弃土处置框架协议 附图附图 附图 1-1 工程项目与江苏省国家级生态红线区域相对位置图 附图 1-2 工程项目与生态空间管控区域相对位置图 附图 1-3 工程项目与淮安市环境管控单元相对位置图 附图 2 工程项目位置示意图 附图 3 建设项目周边状况图 附图 4 项目所在流域水系图 附图 5 项目与国土空间规划位置关系图 附图 6 建设项目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平面布置示意图 1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名称 淮安区里运河及

3、白马湖水源地生态修复项目 项目代码 2401-320803-04-01-246777 建设单位联系人 杨*联系方式 135*1155 建设地点 江苏省淮安市淮安区里运河及白马湖水源地 地理坐标 里运河河下大桥至友谊桥段清淤疏浚工程起点:(119 度 7 分 27.499秒,33 度 31 分 30.489 秒)里运河河下大桥至友谊桥段清淤疏浚工程终点:(119 度 7 分 48.742秒,33 度 31 分 21.635 秒)里运河西堤友谊桥至人民桥段护坡工程起点:(119 度 7 分 56.853秒,33 度 30 分 58.289 秒)里运河西堤友谊桥至人民桥段护坡工程终点:(119 度

4、7 分 48.665秒,33 度 30 分 26.601 秒)里运河西堤人民桥南侧堤顶道路维修工程起点:(119 度 7 分 48.819秒,33 度 30 分 25.764 秒)里运河西堤人民桥南侧堤顶道路维修工程终点:(119 度 7 分 39.009秒,33 度 29 分 16.579 秒)里运河三堡水源地整治工程起点:(119 度 11 分 53.771 秒,33 度23 分 42.939 秒)里运河三堡水源地整治工程终点:(119 度 12 分 31.777 秒,33 度22 分 39.858 秒)白马湖南闸水源地整治工程起点:(119 度 10 分 16.594 秒,33 度18

5、分 15.399 秒)白马湖南闸水源地整治工程终点:(119 度 10 分 56.454 秒,33 度17 分 56.546 秒)建设项目 行业类别 五十一、水利 128河湖整治(不含农村塘堰、水渠)用地面积(m2)/长度(km)项目不涉及永久占地,其中清淤河下大桥下游720m;新建护坡1.03km;修复堤顶道路1100m;临时用地面积23066.7m2(34.6亩)建设性质 新建(迁建)改建 扩建 技术改造 建设项目 申报情形 首次申报项目 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 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 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 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总投资(万元)

6、900 环保投资(万900 2 元)环保投资占比(%)100 施工工期 5 个月 是否开工建设 否 是:专项评价设置情况 无 规划情况 1.淮安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2.淮安市“十四五”水利发展规划 规划环境影响 评价情况 无 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 1.淮安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淮安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年)(1)规划期限规划基期年为 2020 年,规划期限为 2021-2035 年,其中近期目标年为 2025 年,规划目标年为 2035 年,远景展望至 2050年。(2)规划目标至 2025 年(近期):开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征程,绿色高地、

7、枢纽新城建设取得重大进展。生态经济化、经济生态化取得成效,现代绿色产业体系基本建立;“空铁水公管”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更趋完善,建成具有重要影响力的航空货运枢纽,长三角区域综合交通枢纽地位基本确立;不断放大绿色长板效益,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改善,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健全,“山水林田湖”特色进一步彰显,人民生活水平和质量普遍提高。至 2035 年(远期):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绿色高地、枢纽新城”现实模样充分展现。综合竞争力和经济创新力大幅跃升,基本实现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建成现代化经济体系,基本确立长三角北部现代化中心地位;现代综合交通体系更加健全,全国性综合交通枢纽基本建成,

8、成长为东部沿海地区现代化综合枢纽和江淮现代产业新高地;“山水林田湖”与城市有机融合,展现大运河人文魅力名城风采,广泛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生态系统实现良性循环,成为生活便捷、社会文明程度高的宜居城市,全建成创新、开放、美丽、幸福淮安。至 2050 年(远景):“绿色高地、枢纽新城”全面建成,彰显社 3 会主义现代化和生态文明时代特色的城市典范。综合竞争力和经济创新力大幅跃升,全国性综合交通枢纽全面建成,对外开放迈入更深层次,全面建成长三角北部现代化中心城市,市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走在全国前列,全面呈现“壮丽东南第一州”的繁华景象,建成更加创新繁荣、开放活力、美丽宜居、幸福共享的运河之

9、都,展示中国梦、强国梦的淮安章节。(3)规划措施 里运河生态修复相关:特色景观廊道。引导里运河京杭大运河特色景观廊道、古淮河盐河特色景观廊道建设,打响水韵悠长、绿意盎然、文化芬芳的城市特色品牌。特色风貌分区。打造大湖洪泽特色风貌区、平原生态风貌区、水乡湿地风貌区、低丘生态风貌区、运河之都风貌区、枕河涟水风貌区、山水盱眙城镇风貌区、傍水金湖城镇风貌区等 8 个特色风貌分区。特色节点培育。打造洪泽渔人湾特色培育节点、方特主题游乐特色培育节点、白马湖旅游度假特色培育节点、历史文化名城特色培育节点、马头文化名镇特色培育节点、老子山特色培育节点、盱眙第一山特色培育节点、金湖荷花荡特色培育节点等多个特色培

10、育节点,作为展示淮安城市魅力的重要节点。白马湖生态修复相关:促进沿河沿湖等跨界生态地区协同保护。加强主要河流湖泊跨界地区统筹和共育共保,与宿迁、扬州、盐城协作开展区域内“两线多点”的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包括南水北调沿线的洪泽湖、高邮湖、白马湖、京杭大运河等,淮河入海水道沿线的苏北灌溉总渠与淮河入海水道,射阳湖、绿草荡等零散分布的里下河湖泊湖荡。协同构建“江淮湖群生态绿心”,营造“大湖湿地、江淮粮仓、城镇据点”的空间布局。2.淮安市淮安市“十四五十四五”水利发展规划水利发展规划 发展目标: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遵循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节水优先、空间均

11、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思路,紧紧围绕”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 4 前列”的重大使命,总结“十三五”水利发展成就,补齐短板,聚焦打造“绿色高地、枢纽新城”全面建设长三角北部现代化中心城市,实现淮安水利高质量发展,开启现代水利建设新征程。重点任务为:按照现代水利发展要求,构建六大体系“安全达标、控制有效的水安全体系,节水优先、配置精细的水资源体系系统治理、河湖健康的水生态体系,互联互通、现代高效的水智慧体系,机制健全、监管有力的水管理体系,文旅融合内涵丰富的水文化体系”,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水利支撑和保障。主要包括 1.加快防洪排涝达标建设、完善防汛减灾体系,提升水安全保障

12、水平:城市河道疏浚,城区排涝闸站改造等,水系连通与水美乡村建设等。2.加大河道整治力度、推进骨干河湖系统治理,营造优良水生态环境:湖泊退还湖工程,骨干河道水生态治理工程。本项目为淮安区里运河及白马湖水源地生态修复项目,主要进行里运河河道疏浚、新建护坡工程、堤顶道路修复以及白马湖、里运河水源地生态修复,与淮安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淮安市“十四五”水利发展规划相符。5 其他符合性分析 1、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为淮安区里运河及白马湖水源地生态修复项目,包括河道清淤、堤岸护坡、道路维修、水源地整治等。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 年本),河道清淤、

13、堤岸护坡属于“第一类鼓励类”中“二、水利”中的“3防洪提升工程:.江河湖海堤防建设及河道治理工程,.江河湖库清淤疏浚工程.”;道路维修属于“第一类鼓励类”中“二十二、城镇基础设施”中的“1城市公共交通:.城市道路及智能交通体系建设.”;水源地整治属于“第一类鼓励类”中“二、水利”中的“4.水生态保护修复:水生态系统及地下水保护与修复工程,水源地保护工程(水源地保护区划分、隔离防护.),水土保持工程.”。因此,拟建工程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要求。2、土地利用符合性分析土地利用符合性分析 项目为淮安区里运河及白马湖水源地生态修复项目,位于淮安市淮安区里运河及白马湖水源地,不涉及永久占地,临时占地为国有

14、水利工程用地,且已取得淮安市水利局批准(批复文号:淮水基202410 号),批复中明确了项目排泥场选址位于范集镇靠近永济洞西 1.5km 位置,项目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不属于 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 年本)、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 年本)、江苏省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3 年本)和江苏省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3 年本)中限制或禁止用地项目。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土空间用途管控要求。3、与与江苏省江苏省“十四五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符合性分析符合性分析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以苏政发202184 号文件发布了江苏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下称“规划”)。根据规划第

15、七章“统筹保护修复,提升生态系统服务功能”,“推进河湖休养生息,加快重点湖泊区域退田(圩)还湖(湿),实施重塑自然岸线、减少渠底硬化、开展河道护岸生态化改造、打通断头河(浜)等生态修复措施,提高河湖生态系统自净能力。”本项目为淮安区里运河及白马湖水源地生态修复项目,工程内容包括河道清淤、堤岸护坡、道路维修、水源地整治,项目实施后能有效减少底泥污染,改善水质,提升水生态水环境,减少水土流失,提升护岸生态环境效益。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江苏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要求。4、“三线一单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符合性分析 6 (1)生态保护红线 与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的通知(苏

16、政发201874 号)相符性分析 项目与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的通知(苏政发201874 号)相符性分析见表 1-1。7 其他符合性分析 表表 1-1 与与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苏政发苏政发201874 号号)相符性分析相符性分析 生态保护生态保护红线红线 名称名称 类型类型 地理位置地理位置 区域面区域面积积(平平方公方公里里)建设项目相符性分析建设项目相符性分析 里运河河下大桥里运河河下大桥至友谊桥段清淤至友谊桥段清淤疏浚工程疏浚工程 排泥场排泥场 里运河西堤友里运河西堤友谊桥至人民桥谊桥至人民桥段护坡工程段护坡工程 里运河西堤里运河

17、西堤人民桥南侧人民桥南侧堤顶道路维堤顶道路维修工程修工程 里运河三里运河三堡水源地堡水源地整治工程整治工程 白马湖南闸白马湖南闸水源地整治水源地整治工程工程 京杭大运河淮安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一级保护区:取水口上下游1000米范围内的两岸背水坡外侧100米之间的水域和陆域。二级保护区:一级保护区以外上溯2000米、下延2000米范围内的两岸背水坡外侧100米之间的水域和陆域。0.76 项目离生态红线最近距离为14.1km(位于项目东南侧),不在管控范围之内。项目离生态红线最近距离为14.5km(位于项目东南侧),不在管控范围之内。项目离生态红线最近距离为12.3km(位于项目

18、东南侧),不在管控范围之内。项目离生态红线最近距离为 10.6km(位于项目东南侧),不在管控范围之内。项目位于项目位于生态红线生态红线范围内范围内。项目离生态红线最近距离为 6.4km(位于项目东北侧),不在管控范围之内。白马湖(淮安区)重要湿地 重要湖泊湿地 白马湖湖体水域 15.85 项目离生态红线最近距离为24.9km(位于项目南侧),不在管控范围之内。项目离生态红线最近距离为17.1km(位于项目东南侧),不在管控范围之内。项目离生态红线最近距离为22km(位于项目南侧),不在管控范围之内。项目离生态红线最近距离为 20km(位于项目南侧),不在管控范围之内。项目离生态红线最近距离为

19、8.9km(位于项目西南侧),不在管控范围之内。项目位于生项目位于生态红线范围态红线范围内内。与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苏政发20201 号)相符性分析 项目与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苏政发20201 号)相符性分析见表 1-2 所示。8 表表 1-2 建设项目与建设项目与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苏政发苏政发20201 号号)相符性分析相符性分析 生态空生态空间保护间保护区域名区域名称称 主主导导生生态态功功能能 红线区域范围红线区域范围 相符性分析相符性分析 国家级生态红线国家级生态红线保护范围保护范围 生态空间管控区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范围域范围 里运河河

20、下大桥里运河河下大桥至友谊桥段清淤至友谊桥段清淤疏浚工程疏浚工程 排泥场排泥场 里运河西堤友谊里运河西堤友谊桥至人民桥段护桥至人民桥段护坡工程坡工程 里运河西堤里运河西堤人民桥南侧人民桥南侧堤顶道路维堤顶道路维修工程修工程 里运河三堡里运河三堡水源地整治水源地整治工程工程 白马湖南白马湖南闸水源地闸水源地整治工程整治工程 京杭大运河淮安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水源水质保护 一级保护区:取水口上下游 1000 米范围内的西岸背水坡外侧 100 米、东岸背水坡外 50米之间的水域和陆域。二级保护区:一级保护区以外上溯 2000 米、下延 2000 米范围内的西岸背水坡外侧 100 米、东岸背水坡外 5

21、0 米之间的水域和陆域/项目离生态红线最近距离为14.1km(位于项目东南侧),不在管控范围之内。项目离生态红线最近距离为14.5km(位于项目东南侧),不在管控范围之内。项目离生态红线最近距离为12.3km(位于项目东南侧),不在管控范围之内。项目离生态红线最近距离为10.6km(位于项目东南侧),不在管控范围之内。项目位于生项目位于生态红线范围态红线范围内内。项目离生态红线最近距离为6.4km(位于项目东北侧),不在管控范围之内。白马湖(淮安区)重要湿地 湿地生态系统保护 白马湖湖体水域/项目离生态红线最近距离为24.9km(位于项目南侧),不在管控范围之内。项目离生态红线最近距离为17.

22、1km(位于项目东南侧),不在管控范围之内。项目离生态红线最近距离为22km(位于项目南侧),不在管控范围之内。项目离生态红线最近距离为 20km(位于项目南侧),不在管控范围之内。项目离生态红线最近距离为 8.9km(位于项目西南侧),不在管控范围之内。项目位于项目位于生态红线生态红线范围内范围内。9 苏北灌溉总渠(淮安区)洪水调蓄区 淮安区/位于淮安区中部。西起运东闸,东止复兴镇的南季村。包括建淮乡邱家、鹅前、渠南,朱桥镇石塘、郭兴、桃园村,仇桥镇北涧、秦桥、新庄,复兴镇墩郎、南季等部分地区为苏北灌溉总渠两岸内侧水域 项目离生态红线最近距离为4.6km(位于项目南侧),不在管控范围之内。项

23、目离生态红线最近距离为60m(位于项目北侧),不在管控范围之内。项目离生态红线最近距离为3.3km(位于项目南侧),不在管控范围之内。项目离生态红线最近距离为 1.8km(位于项目南侧),不在管控范围之内。项目离生态红线最近距离为10.3km(位于项目北侧),不在管控范围之内。项目离生态红线最近距离为17.2km(位于项目北侧),不在管控范围之内。由表 1-1、1-2 可知,本项目里运河三堡水源地整治工程位于京杭大运河淮安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内,白马湖南闸水源地整治工程位于白马湖(淮安区)重要湿地,涉及江苏省生态保护红线和生态空间管控区,其他工程建设内容均不涉及生态红线、生态空间管控区。根据

24、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划定落实三条控制线的指导意见(2019年11月),对生态保护红线提出以下科学管理要求:10 其他符合性分析(四)按照生态功能划定生态保护红线。生态保护红线是指在生态空间范围内具有特殊重要生态功能、必须强制性严格保护的区域。优先将具有重要水源涵养、生物多样性维护、水土保持、防风固沙、海岸防护等功能的生态功能极重要区域,以及生态极敏感脆弱的水土流失、沙漠化、石漠化、海岸侵蚀等区域划入生态保护红线。其他经评估目前虽然不能确定但具有潜在重要生态价值的区域也划入生态保护红线。对自然保护地进行调整优化,评估调整后的自然保护地应划入生态保护红线;自然

25、保护地发生调整的,生态保护红线相应调整。生态保护红线内,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原则上禁止人为活动,其他区域严格禁止开发性、生产性建设活动,在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前提下,除国家重大战略项目外,仅允许对生态功能不造成破坏的有限人为活动,主要包括:零星的原住民在不扩大现有建设用地和耕地规模前提下,修缮生产生活设施,保留生活必需的少量种植、放牧、捕捞、养殖;因国家重大能源资源安全需要开展的战略性能源资源勘查,公益性自然资源调查和地质勘查;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监测和执法包括水文水资源监测及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等,灾害防治和应急抢险活动;经依法批准进行的非破坏性科学研究观测、标本采集;经依法批准的考古调查发掘和文物

26、保护活动;不破坏生态功能的适度参观旅游和相关的必要公共设施建设;必须且无法避让必须且无法避让、符合县级以上国土空间规划的线性基础设施建设符合县级以上国土空间规划的线性基础设施建设、防洪和供水设施建设与运行维护防洪和供水设施建设与运行维护;重要生态修复工程重要生态修复工程。同时根据自然资源部 生态环境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管理的通知(试行)(自然资发2022142号),对生态保护红线提出以下科学管理要求:(一)规范管控对生态功能不造成破坏的有限人为活动。生态保护红线是国土空间规划中的重要管控边界,生态保护红线内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外,禁止开发性、生产性建设活动,在符合法律法规的

27、前提下,仅允许以下对生态功能不造成破坏的有限人为活动。生态保护红线内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区域,依照法律法规执行。1.管护巡护、保护执法、科学研究、调查监测、测绘导航、防灾减灾救灾、军事国防、疫情防控等活动及相关的必要设施修筑。2.原住居民和其他合法权益主体,允许在不扩大现有建设用地、用海用岛、耕地、水产养殖规模和放牧强度(符合草畜平衡管理规定)的前提下,开展种植、放牧、捕捞、养殖(不包括投礁型海洋牧场、围海养殖)等活动,修筑生产生活设施。3.经依法批准的考古调查发掘、古生物化石调查发掘、标本采集和文物保护活动。11 4.按规定对人工商品林进行抚育采伐,或以提升森林质量、优

28、化栖息地、建设生物防火隔离带等为目的的树种更新,依法开展的竹林采伐经营。5.不破坏生态功能的适度参观旅游、科普宣教及符合相关规划的配套性服务设施和相关的必要公共设施建设及维护。6.必须且无法避让、符合县级以上国土空间规划的线性基础设施、通讯和防洪、供水设施建设和船舶航行、航道疏浚清淤等活动;已有的合法水利、交通运输等设施运行维护改造。7.地质调查与矿产资源勘查开采。包括:基础地质调查和战略性矿产资源远景调查等公益性工作;铀矿勘查开采活动,可办理矿业权登记;已依法设立的油气探矿权继续勘查活动,可办理探矿权延续、变更(不含扩大勘查区块范围)、保留、注销,当发现可供开采油气资源并探明储量时,可将开采

29、拟占用的地表或海域范围依照国家相关规定调出生态保护红线;已依法设立的油气采矿权不扩大用地用海范围,继续开采,可办理采矿权延续、变更(不含扩大矿区范围)、注销;已依法设立的矿泉水和地热采矿权,在不超出已经核定的生产规模、不新增生产设施的前提下继续开采,可办理采矿权延续、变更(不含扩大矿区范围)、注销;已依法设立和新立铬、铜、镍、锂、钴、锆、钾盐、(中)重稀土矿等战略性矿产探矿权开展勘查活动,可办理探矿权登记,因国家战略需要开展开采活动的,可办理采矿权登记。上述勘查开采活动,应落实减缓生态环境影响措施,严格执行绿色勘查、开采及矿山环境生态修复相关要求。8.依据县级以上国土空间规划和生态保护修复专项

30、规划开展的生态修复依据县级以上国土空间规划和生态保护修复专项规划开展的生态修复。9.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与邻国签署的国界管理制度协定(条约)开展的边界边境通视道清理以及界务工程的修建、维护和拆除工作。10.法律法规规定允许的其他人为活动。本项目里运河三堡水源地整治工程位于京杭大运河淮安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内,白马湖南闸水源地整治工程位于白马湖(淮安区)重要湿地,涉及江苏省生态保护红线和生态空间管控区,水源地整治工程内容主要为人工清杂、更新隔离防护网、更新保护区标识标牌、完善视频监控系统,主要施工方式为人工,不涉及航道疏浚清淤等活动,属于生态修复工程,且已纳入淮安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

31、-2035 年),属于重要的生态修复工程,属于允许建设项目。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调整管理办法的通知(苏政办发20213 号),第十三条 生态空间管控区域一经划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 12 自占用。除生态保护红线允许开展的人为活动外,在符合现行法律法规的前提下,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还允许开展以下对生态功能不造成破坏的有限人为活动:(一)种植、放牧、捕捞、养殖等农业活动;(二)保留在生态空间管控区域内且无法搬迁退出的居民点建设以及非居民单位生产生活设施的运行和维护;(三)现有且合法的农业、交通运输、水利、旅游、安全防护、生产生活等各类基础设施及配套设施的运行和维护;(四)必

32、要且无法避让的殡葬、宗教设施建设、运行和维护;(五五)经依法批准的国土空间综合整治经依法批准的国土空间综合整治、生态修复等生态修复等;(六)经依法批准的各类矿产资源勘查活动和矿产资源开采活动;(七)适度的船舶航行、车辆通行、祭祀、经批准的规划观光旅游活动等;(八)法律法规规定允许的其他人为活动。属于上述规定中(二)(三)(四)(六)(七)情形的项目建设,应由设区市人民政府按规定组织论证,出具论证意见。本项目里运河三堡水源地整治工程位于京杭大运河淮安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内,白马湖南闸水源地整治工程位于白马湖(淮安区)重要湿地,涉及江苏省生态保护红线和生态空间管控区,属于生态修复工程,已纳入淮安

33、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属于重要生态修复工程,属于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调整管理办法的通知(苏政办发20213 号)中的“(五五)经依法经依法批准的国土空间综合整治批准的国土空间综合整治、生态修复等生态修复等”,不属于需要进行不可避让论证范畴,因此,无需进行不可避让论证。本环评要求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禁止设置弃土场、施工营地、生活营地等,施工期间禁止排放污水,以确保工程占地涉及的生态保护红线范围生态功能不降低、面积不少、性质不改变。同时,本工程属于重要生态修复工程,具有显著的正面效应,工程建设运行期无污染源排放,不会导致京杭大运河淮安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34、、白马湖(淮安区)重要湿地生态功能降低、面积减少、性质改变。因此,整体来说,项目与关于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划定落实三条控制线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管理的通知(试行)相符合,项目建设不违背生态保护红线相关管控要求。与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 13 (苏政发202049 号)相符性分析 根据江苏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苏政发202049 号),全省共划定环境管控单元 4365 个,分为优先保护单元、重点管控单元和一般管控单元三类,实施分类管控。优先保护单元,指以生态环境保护为主的区域。主要包括生态保护红线和生态空间管控区域。应严格按照

35、国家生态保护红线和省级生态空间管控区域管理规定进行管控。依法禁止或限制开发建设活动,确保生态环境功能不降低、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优先开展生态功能受损区域生态保护修复活动,恢复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一般管控单元,指除优先保护单元、重点管控单元以外的其他区域,衔接街道(乡镇)边界形成管控单元。本项目为淮安区里运河及白马湖水源地生态修复项目,主要包括里运河河下大桥至友谊桥段清淤疏浚工程、里运河西堤友谊桥至人民桥段护坡工程、里运河西堤人民桥南侧堤顶道路维修工程、里运河三堡水源地整治工程、白马湖南闸水源地整治工程。其中里运河三堡水源地整治工程位于京杭大运河淮安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内,白马湖南闸水源地整

36、治工程位于白马湖(淮安区)重要湿地范围内,位于优先保护单元。本项目水源地整治工程内容主要为人工清杂、更新隔离防护网、更新保护区标识标牌、完善视频监控系统,主要施工方式为人工,不涉及航道疏浚清淤等活动,属于生态修复工程,且已纳入淮安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属于重要生态修复工程,属于生态保护红线中允许建设类项目。经分析,项目水源地整治工程与关于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划定落实三条控制线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管理的通知(试行)相符合,项目建设不违背生态保护红线相关管控要求(详细分析见“三线一单”相符性分析章节),因此,本项目符合江苏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要求。

37、本项目其他工程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和生态管控空间区域等优先保护单元和中心城区及产业园区等重点管控单元,项目其他工程位于一般管控单元。主要工程内容为河道清淤、护坡建设、堤顶道路维修,不属于污染影响型项目,不在通榆河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范围内,营运期无工艺废气、废水、固废等污染物产生,无需申请污染总量控制指标,不涉及剧毒化学品的使用,不属于高耗能、高耗水、重污染项目,符合江苏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要求。与 关于印发淮安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淮政发 2020 14 16 号)及其修改单(淮政办函20225 号)相符性分析 根据关于印发淮安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

38、方案的通知(淮政发202016 号)及其修改单要求,淮安市划定环境管控单元 352 个,分为优先保护单元、重点管控单元和一般管控单元三类,实施分类管控。本项目里运河三堡水源地整治工程位于京杭大运河淮安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内,白马湖南闸水源地整治工程位于白马湖(淮安区)重要湿地范围内,位于优先保护单元,工程内容主要为人工清杂、更新隔离防护网、更新保护区标识标牌、完善视频监控系统,主要施工方式为人工,不涉及航道疏浚清淤等活动,属于生态修复工程,且已纳入淮安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属于重要的生态修复工程。经分析,项目与关于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划定落实三条控制线的指导意见、关于

39、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管理的通知(试行)相符合,项目建设不违背生态保护红线相关管控要求(详细分析见“三线一单”相符性分析章节),因此,本项目水源地整治工程符合关于印发淮安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淮政发202016 号)及其修改单(淮政办函20225 号)要求。本项目其他工程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和生态管控空间区域等优先保护单元和中心城区及产业园区等重点管控单元,项目其他工程位于一般管控单元。主要工程内容为河道清淤、护坡建设、堤顶道路维修,不属于污染影响型项目,不在通榆河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范围内,营运期无工艺废气、废水、固废等污染物产生,无需申请污染总量控制指标,不涉及剧毒化学品的使

40、用,不属于高耗能、高耗水、重污染项目,符合关于印发淮安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淮政发202016 号)及其修改单(淮政办函20225 号)要求。与关于印发的通知(淮政发2020264 号)相符性分析。本项目为淮安区里运河及白马湖水源地生态修复项目,主要包括里运河河下大桥至友谊桥段清淤疏浚工程、里运河西堤友谊桥至人民桥段护坡工程、里运河西堤人民桥南侧堤顶道路维修工程、里运河三堡水源地整治工程、白马湖南闸水源地整治工程,其中里运河三堡水源地整治工程、白马湖南闸水源地整治工程位于优先管控单元,其他工程均位于一般管控单元。15 表表 1-3 建设项目建设项目与与 关于印发关于印发的通

41、知的通知(淮淮环发环发2020264 号号)相符性分析相符性分析 管控管控单位单位分类分类 环境环境管控管控单元单元名称名称 管控要求管控要求 相符性分析相符性分析 空间布局约束空间布局约束 污染物排放污染物排放管控管控 环境风险环境风险防控防控 资源开资源开发效率发效率要求要求 优先保护单元 京杭大运河淮安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内严禁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各类开发活动。/本项目里运河三堡水源地整治工程位于京杭大运河淮安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内;白马湖南闸水源地整治工程位于白马湖(淮安区)重要湿地,属于生态修复工程,不属于禁止类,符合关于印发的通知(淮政发2020 264 号)要

42、求。白马湖(淮安区)重要湿地 生态空间管控区域内除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外:禁止从事下列活动:开(围)垦、埋湿地;挖砂、取土、开矿、挖塘、烧荒;引进外来物种或者放生动物;破坏野生动物栖息地以及鱼类洄游通道;猎捕野生动物、捡拾鸟卵或者采集野生植物,采用灭绝性方式捕捞鱼类或者其他水生生物;取用或者截断湿地水源;倾倒、堆放固体废弃物、排放未经处理达标的污水以及其他有毒有害物质;其他破坏湿地及其生态功能的行为。/一般管控单元(1)引入项目符合淮安市总体准入要求。(2)持续推进工业企业向产业园区和规划工业区块集中(1)控制畜禽养殖污染,强化规模化畜禽养殖粪污综合利用和污染治理。(2)推进种植业面源污染防治,

43、减少化肥、农药使用量。(3)因地制宜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加快污水纳管二作或采用合适的严格管控类 农 用地,不得在依法划定的特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种植食用 农 产品。安全利用类农用地,应制定农艺调控、替代种植、定期开展土壤和农禁 止 销售 使 用燃 料 为“类”(较严),具 体 包括:除 单 台出 力 大于 等 于20蒸吨/小 时 锅炉 以 外燃 用 的煤 炭 及其制本项目里运河河下大桥至友谊桥段清淤疏浚工程、里运河西堤友谊桥至人民桥段护坡工程、里运河西堤人民桥南侧堤顶道路维修工程均位于一般管控单元,属于河道整治工程项目,属于生态影响型项目,不涉及畜禽养殖,不涉及高污染燃料的使用,施工期产生少

44、量废气、废水和噪声,随着施工期的结束,施工期环境影响随即消失,对环境影响较小,运营期无废气、废水、16 分散式污水处理技术,加强对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行和维拉,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产品协同监测与评价、技术指导和培训等安全利 用 方案,降低农产品超标风险。品。石油焦、油页 岩、原 油、重 油、渣 油、煤焦油。固废产生及排放,采取第五章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后,噪声可实现达标排放,不涉及上述管控要求,符合要求。(2)环境质量底线 根据淮安市生态环境局 2023 年 6 月 26 日发布的2022 年淮安市生态环境状况公报,淮安市空气优良天数比率为 82.5%,同比上升 0.9 个百分点。2022 年,淮

45、安市细颗粒物(PM2.5)、可吸入颗粒物(PM10)、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年均浓度分别为 35 微克/立方米、60 微克/立方米、9 微克/立方米、24 微克/立方米;一氧化碳(CO)和臭氧(O3-8h)浓度分别为 0.9 微克/立方米、159 微克/立方米,与 2021 年相比,PM2.5、PM10、NO2、CO 降幅分别为 2.8%、10.4%、4%、10%,SO2、O3同比上升 3 微克、6 微克。2022 年,全市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主要污染因子中 O3占比持续升高,2022 年达到 53.1%,首次过半,成为全年占比最高的首要超标污染物,可吸入颗粒物(PM10)、

46、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 NO2)、一氧化碳(CO)和细颗粒物(PM2.5)等污染物浓度均达到国家二级标准。各县区臭氧(O3)作为首要污染物占比在 50.7%-68.5%之间,各县区臭氧(O3)占比均超 50%。随着淮安市 2023 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计划(淮大气防治发20231 号)等防治计划的落实,预期淮安市环境空气质量状况会进一步改善。根据2022 年淮安市环境状况公报,2022 年,淮河、苏北灌溉总渠、京杭大运河、淮沭新河、古淮河总体水质为优;里运河、盐河、淮河入海水道南偏泓、淮河入江水道、浔河、维桥河、利农河、张福河、团结河、高桥河总体水质处于良好状态。除赵公河、南淮泗河、淮河入

47、海水道北偏泓外,其余河流均达到功能区划要求;淮河、淮河入海水道南偏泓、苏北灌溉总渠、淮沭新河、古淮河、利农河总体水质显著好转,其余河流水质均保持稳定,里运河水质能够达到功能区划类要求。根据2022 年淮安市生态环境局环境状况公报显示,全市声环境环境质量总体稳定。区域环境噪声昼间均值为 53.562.8dB(A)。全市功能区噪声昼间达标率为 85.3%,夜间达标率为 77.9%。本项目施工期会产生少量的机械及车辆尾气及清淤底泥臭气,但项目施工期较短,施工结束后上述影响随之消失。项目运营期无大气污染物排放,不会使大气环境恶化。17 本项目施工期施工废水及生活污水妥善处置,且营运期无废水排放,不会对

48、区域水质造成恶化。因此,本项目的建设实施符合环境质量底线要求。(3)资源利用上线 本项目用水主要为施工期生活用水,全部来自市政自来水,项目用电主要为施工期照明和施工机械用电,全部来自市政供电,水、电资源消耗量很小。项目所用原辅料均从其它企业购买,未从环境资源中直接获取,市场供应量充足,本项目不会突破当地资源利用上线。本项目无永久占地,工程排泥场临时占地 34.6 亩。新增临时占地位于水利管理用地范围内,不涉及占用基本农田,工程结束后,临时占地全部恢复为原有占地类型,符合资源利用上线要求。(4)环境准入清单 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 年版)相符性 表表 1-4 与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市场准入负

49、面清单(2022 年版年版)相符性分析相符性分析 序序号号 事项事项 措施描述措施描述 相符性相符性分分析析 一、禁止准入类 1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等明确设立且与市场准入相关的禁止性规定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等明确设立、且与市场准入相关的禁止性规定 符合 2 国家产业政策明令淘汰和限制的产品、技术、工艺、设备及行为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的淘汰类项目,禁止投资;限制类项目,禁止新建;禁止投资建设汽车产业投资管理规定所列的汽车投资禁止类事项 符合 3 不符合主体功能区建设要求的各类开发活动 地方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或禁止限制目录)、农产品主产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或禁止限制目

50、录)所列有关事项 符合 18 4 禁止违规开展金融相关经营活动 非金融机构、不从事金融活动的企业,在注册名称和经营范围中不得使用“银行”“保险(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保险集团公司、自保公司、相互保险组织)”“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信托公司”“金融控股”“金融集团”“财务公司”“理财”“财富管理”“股权众筹”“金融”“金融租赁”“汽车金融”“货币经济”“消费金融”“融资担保”“典当”“征信”“交易中心”“交易所”等与金融相关的字样,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非金融机构、不从事金融活动的企业,在注册名称和经营范围中原则上不得使用“融资租赁”“商业保险”“小额贷款”“资产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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