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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金属橡胶零部件加工回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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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项目名称:废金属橡胶零部件加工回收建设项目建设单位(盖章):株洲泓曼科技有限公司编制日期:2024 年 5 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打印编号:1712031169000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情况表项目编号2zydid建设项目名称废金属橡胶零部件加工回收建设项目建设项目类别39-085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类型报告表一、建设单位情况单位名称(盖章)株洲泓曼科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211MAD9XKXP8W法定代表人(签章)贺丽平主要负责人(签字)贺伟敏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签字)贺伟敏二、编制单位情况单位名

2、称(盖章)湖南玛格利环境评估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102MADAHH412N三、编制人员情况1.编制主持人姓名职业资格证书管理号信用编号签字杨旭虹06354123505410407BH0532302.主要编制人员姓名主要编写内容信用编号签字杨旭虹报告全文BH053230目目录录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1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14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21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28五、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49六、结论.50附表.51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量汇总表.51附件:附件:附件 1环评委托书附件 2企业营业执照附件 3厂房租赁合同附件 4专家评审意

3、见附件 5修改标识附图:附图:附图 1项目地理位置图附图 2项目平面布置图附图 3区域土地利用规划附图 4项目污水排水路径图附图 5项目雨水排水路径图1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废金属橡胶零部件加工回收建设项目项目代码无建设单位联系人贺伟敏联系方式15273363117建设地点株洲市天元区马家河街道金马路 1 号中南高科株洲智创广场 15 号厂房 102 号房地理坐标东经 113 度 1 分 41.520 秒,北纬 27 度 48 分 5.564 秒国民经济行业类别C4210 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C4220 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建设项目行业类别三十九、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42;金属

4、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421、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422建设性质新建(迁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无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无总投资(万元)660环保投资(万元)5环保投资占比(%)0.76施工工期1 个月是否开工建设否是:用地(用海)面积(m2)844.61专项评价设置情况项目专项情况说明见表1-1。2表表 1-1专项评价设置原则表及项目对比说明表专项评价设置原则表及项目对比说明表专项设专项设置类别置类别设置原则设置原则项目设置情况项目设置情况是否需要开是否需要开展专

5、项评价展专项评价大气排放废气含有毒有害污染物、二噁英、苯并a芘、氰化物、氯气且厂界外 500 米范围内有环境空气保护目标的建设项目项目不涉及有毒有害废气污染物产生及排放。否地表水新增工业废水直排建设项目(槽罐车外送污水处理厂的除外);新增废水直排的污水集中处理厂项目仅外排生活污水,进入河西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否环境风险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危险物质储量超过临界量的建设项目项目不涉及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危险物质存储超临界量否生态取水口下游 500 米范围内有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和洄游通道的新增河道取水的污染类设项目项目用水为市政供水,不设置取水口否海洋直接向海排放污染物的海洋工程

6、建设项目项目不属于直接向海排放污染物的海洋工程建设项目否综上所述,本项目无需设置专项评价。规划情况规划名称: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湖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发布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边界面积及四至范围的通知(2022年)审批机关: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审批文号:湘发改园区2022601号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相关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名称:新马创新工业片区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机关:株洲市环境保护局高新技术开发区分局审批文件名称:关于新马创新工业片区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批意见的函审批文号:株高环函20181号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1、规划符合性分析、规划符合性分析项目位于株洲市天元区中南高科株洲智创

7、广场 15 号厂房 102 号房,根据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湖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发布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边界面积及四至范围的通知(2022 年),本项目位于株洲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区块十四范围内,属于新马创新工业片区内,产业定位为以汽车及新能源汽车、先进装备制造、新材料为主导产业,辅助发展物流及仓储配套、生产型服务。本项目为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主要收纳区域企业废金属橡胶零部件,进行分离,以提高资源利用率,属于配套产业,符合园区产业定位。32、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根据新马创新工业片区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准入制度,入驻企业必须符合片区总体发展规划

8、、主导产业定位要求,不得引进国家明令禁止发展和淘汰的能耗物耗高、环境污染严重不符合产业政策、不符合准入条件的建设项目:禁止引入有重金属废水排放的项目、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和三类工业项目。必须按照措施,减少片区企业工艺废气的无组织排放;使用清洁能源,全面禁止使用煤炭等高污染燃料,所有企业工艺废气须配套废气收集及净化设施并确保正常运行,企业各生产装置排放的废气必须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二级标准和满足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要求,VOCs总量实行等量置换制度;禁止引进产生恶臭污染物的项目。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株洲市天元区新马工业园范围内,根据株洲市生态环境管控基本要求,本区域属

9、于重点管控单元。新马创新工业片区经济产业布局:汽车及新能源汽车、先进装备制造、新材料。本项目属于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区域配套产业。新马创新工业片区:限制新建高能耗项目,禁止新建外排重金属废水、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和三类工业项目。本项目主要使用电能作为能源,不属于高能耗项目,项目无外排重金属废水、持久性有机污染物,不属于三类工业项目。污染物排放管控:废水:本项目仅外排生活污水,经中南高科株洲智创广场化粪池(食堂废水经油水分离器)处理后排入区域污水管网,进入河西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废气:本项目排放主要为颗粒物及有机废气,其中颗粒物经移动式除尘器收集处理后,电阻炉加热有机废气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排放。

10、固废:本项目固体废物按相关规定合理处置。因此,本项目与新马创新工业片区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相符合。4其他符合性分析1、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本项目属于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主要加工分离废金属橡胶混合材料后,将金属(主要为铝和铁)及分离橡胶外售,以此提高资源利用率,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 年本)中第一类鼓励类“四十二、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综合利用 8废弃物循环利用:废钢铁、废有色金属、废纸、废橡胶、废玻璃、废塑料、废旧木材以及报废汽车、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废旧船舶、废旧电池、废轮胎、废弃木质材料、废旧农具、废旧纺织品及纺织废料和边角料、废旧光伏组件、废旧风机叶片、废弃油脂

11、等城市典型废弃物循环利用”项目,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2、“三线一单三线一单”相符性分析相符性分析根据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环评2016150 号)要求,落实“三线一单”即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根据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指导意见(试行)(环环评2021108 号)等文件精神,相关细分如下:1)生态保护红线)生态保护红线本项目位于株洲市天元区中南高科株洲智创广场 15 号厂房 102 号房,属于新马创新工业园范围,环境管控单元编号为ZH43021120001,土地类型为工业用地,项目选址属于重点管控单元

12、,区域主体功能定位为国家层面重点开发区,不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2)环境质量底线)环境质量底线根据关于 2023 年 12 月及全年全市环境空气质量、地表水环境质量状况的通报(株生环委办20243 号),项目所在区域天元区 2023 年 O3、PM10、NO2、SO2、CO 年平均值均可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PM2.5超出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区域城市现状环境空气质量不达标。项目所在区域地表水能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相应标准要求。株洲市于 2020 年 7 月 15 日发布了 株洲市环境空气质量限期

13、达标规划,以 2017 年为规划基准年,2025 年为中期规5划目标年。结合株洲市大气环境特征和空气质量改善需求,从调整产业、能源结构,深化重点污染源减排及加强面源、扬尘污染治理的角度出发,对“十四五”、“十五五”开展分阶段管控,实施大气污染物控制战略。预计到 2025 年,未来区域大气环境质量将得到进一步改善。项目厂界外 50 米范围内无居民敏感点。本项目生活污水经中南高科株洲智创广场化粪池(食堂废水经油水分离器)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河西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有机废气经活性炭吸附处理,打磨抛光粉尘采用移动式除尘器收集处理,可满足达标排放;同时对产生的固体废物妥善处置,不会造成二次污

14、染;高噪声设备经合理分布、有效治理后,对厂界影响较小,不会降低该区域声环境质量要求。综上,在采取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后,本项目各类污染物均可达标排放,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不良影响,不会改变区域环境功能区质量要求,因此本项目选址与现有环境质量是相容的,符合环境质量底线的要求。3)资源利用上线)资源利用上线建设项目给水来自于市政管网供水,供电由市政电网供给,无其他自然资源消耗,不属于高耗能项目。原料为市场采购,项目所选工艺设备选用了高效、先进的设备,提高了生产效率,降低了产品的损耗率,减少了原料的用量和废物的产生量,减少了物流运输次数和运输量,节省了能源,项目符合资源利用上线的要求。4)生态环境准入生

15、态环境准入清单清单本项目位于新马创新工业园范围内,根据株洲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株政发20204 号),属于株洲市天元区马家河街道(环境管控单元编码:ZH43021120001),其相符性如下:6表表 1-2环境管控单元环境管控单元 ZH43021120001“三三线一单线一单”符合性分析符合性分析相关要求相关要求本项目情况本项目情况符合符合性性空间布局约束(1.1)湘江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内土地的开发利用必须满足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相关要求。(1.2)天易科技城自主创业园、新马创新工业片区:限制新建高能耗项目,禁止新建外排重金属废水、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和三类工业项目

16、。(1.3)株洲市湘江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城市建成区为畜禽养殖禁养区。禁养区内禁止从事畜禽养殖活动,存在该类养殖场所的,应当依法关停或者搬迁。(1.4)严把饮食业经营门店准入关,新建饮食服务业项目选址、油烟排放口放置和净化设施配备应符合饮食业环境保护技术规范(HJ554-2010)。禁止在居民住宅楼、未配备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以及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内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项目属于废金属橡胶零部件加工回收项目,位于新马创新工业园内,不占用湘江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内土地,不属于高耗能项目,不外排重金属废水、持久性有机污染物;不属于三类工业项目。符合污

17、染物排放管控(2.1)天易科技城自主创业园、新马创新工业片区:(2.1.1)废水:天易科技城自主创业园:入园企业废水经预处理达标后排入群丰污水处理厂,尾水通过七零高排渠汇入湘江。新马创新工业片区:入园企业废水经预处理达标后,排入河西污水处理厂,尾水汇入湘江。(2.1.2)废气:严格控制工艺废气排放,入园企业必须完善配套工艺废气处理装置并正常使用,确保达标排放。(2.1.3)加强园区固废污染防治。推行清洁生产,减少固体废物的产生量,提高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规范固体废物处理措施,特别是危险固废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置,严防二次污染。(2.2)建成区内所有饮食业单位必须安装(改装)与其规模相匹配的国家认

18、证的油烟净化设施,确保达标排放,同时要保证油烟净化设施正常运行。禁止向城市雨水和污水管道排放油烟。(2.3)天元区群丰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加快污水处理设施管网建设,实现污水稳定达标排放。项目位于新马创新工业园内,所产生的生活污水经中南高科株洲智创广场化粪池(食堂废水经油水分离器)处理后,排至河西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尾水汇入湘江;项目产生的颗粒物经移动式除尘器收集处理后排放,电阻炉加热有机废气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排放;项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置,固体废物妥善处置,项目污染物均采取有效处置措施,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符合环境风险防控(3.1)天易科技城自主创业园、新马创新工业片区:制定园区突发环境事

19、件应急预案,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3.2)开展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状况调查项目位于新马创新工业园内,园区已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符合7评估,符合相应规划用地质量要求的地块,进入用地程序,不符合利用要求的,进行管控。资源开发效率要求(4.1)能源:除群丰镇外该单元全部区域属于株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划定市区禁止使用高污染燃料范围的通知中的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禁止使用高污染燃料。(4.2)水资源:天元区2020年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比2015年下降30%、目标值29立方米/万元;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0.549;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比2015年下降20%。(4.3)土地资源:栗雨街道:2020

20、年,耕地保有量达到10.00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稳定在1.2公顷;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2609.12公顷以内,城乡建设用地控制在2422.72公顷以内,城镇工矿用地规模控制在2396.37公顷以内。马家河街道:2020年,耕地保有量达到120.00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稳定在29.15公顷;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1931.13公顷以内,城乡建设用地控制在1783.48公顷以内,城镇工矿用地规模控制在1669.78公顷以内。群丰镇:2020年,耕地保有量达到1170.00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稳定在209.13公顷;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1213.37公顷以内,城乡建设用地控制在1018.09公顷

21、以内,城镇工矿用地规模控制在796.34公顷以内。嵩山路街道:2020年,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1311.04公顷以内,城乡建设用地控制在1240.64公顷以内,城镇工矿用地规模控制在1240.41公顷以内。泰山路街道:2020年,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1132.61公顷以内,城乡建设用地控制在1240.64公顷以内,城镇工矿用地规模控制在1240.41公顷以内。项目不使用高污染燃料,日常生产营运提倡节能降耗,节约用水。项目所属用地为工业用地,不占用耕地、基本农田等。符合综上,本项目建设符合株洲市天元区马家河街道“三线一单”管控要求。83、项目与湖南省环境保护条例(、项目与湖南省环境保护条例(20

22、19 年修)的相符性分析年修)的相符性分析表表 1-3项目与湖南省环境保护条例符合性项目与湖南省环境保护条例符合性分析分析项目项目具体要求具体要求本项目情况本项目情况相符性相符性环境保护与污染防治 第十六条涉重金属企业应当对含有重金属的尾矿、废渣、废水等进行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防止造成环境污染;对已造成污染的,承担环境修复责任。本项目不涉及重金属废水外排,产生的废气经处理达标后排放。符合环境保护与污染防治 第十八条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单位应当遵守有关危险废物管理规定,防止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项目产生危废分类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符合环境保护与污染防

23、治 第二十四条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开展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存在突发环境事件风险的,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完善突发环境事件风险防控措施;加强环境应急能力建设;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在可能受到环境污染危害的单位和居民区域进行公布,并定期组织演练。企业将完善相关环境风险防控措施,加强环境应急能力,定期进行应急演练。符合根据表1-3可知,项目建设符合湖南省环境保护条例的相关要求。4、项目项目与湖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与湖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2020 年修)符合性分析年修)符合性分析根据湖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2020年修)第十五条规定:产生挥发性有机物的企业应当建立台账,记录生产原料、辅

24、料的使用量、废弃量、去向以及挥发性有机物含量。本项目外购的废金属橡胶零部件设置出入库记录,出入库均有登记,加工处理后的回收橡胶作为产品外售。项目产生的有机废气经过处理达标后排放,符合湖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相关规定。95、项目项目与与“湖南省发改委关于印发湖南省发改委关于印发湖南省湖南省“两高两高”项目管理目录项目管理目录的通的通知知”相符性分析相符性分析表表 1-4湖南省湖南省“两高两高”项目管理目录项目管理目录序序号号行行业业主要内容主要内容涉及主要产品及工序涉及主要产品及工序1石化原油加工及石油制品制造(2511)炼油、乙烯2化工无机酸制造(2611)、无机碱制造(2612)、无机盐制造(

25、2613)烧碱、纯碱、工业硫酸、黄磷、合成氨、尿素、磷铵、电石、聚氯乙烯、聚丙烯、精对苯二甲酸、对二甲苯、苯乙烯、乙酸乙烯酯、二苯基甲烷二异氰酸酯、1,4-丁二醇3煤化工煤制合成气生产(2522)、煤制液体燃料生产(2523)一氧化碳、氢气、甲烷及其他煤制合成气;甲醇、二甲醚、乙二醇、汽油、柴油和航空燃料及其他煤制液体燃料4焦化炼焦(2521)焦炭、石油焦(焦炭类)、沥青焦、其他原料生产焦炭、机焦、型焦、土焦、半焦炭、针状焦、其他工艺生产焦炭、矿物油焦5钢铁炼铁(3110)、炼钢(3120)、铁合金(3140)炼钢用高炉生铁、直接还原铁、熔融还原铁、非合金钢粗钢、低合金钢粗钢、合金钢粗钢、铁合

26、金、电解金属锰(不包括以含重金属固体废弃物为原料(85%)进行锰资源综合回收项目。)6建材水泥制造(3011)、石灰和石膏制造(3012)、粘土砖瓦及建筑砌块制造(3031)、平板玻璃制造(3041)、建筑陶瓷制品制造(3071)石灰、建筑陶瓷、耐火材料、烧结砖瓦(不包括资源综合利用项目。)水泥熟料、平板玻璃7有色铜冶炼(3211)、铅锌冶炼(3212)、锑冶炼(3215)、铝冶炼(3216)、硅冶炼(3218)铜、铅锌、锑、铝、硅冶炼(不包括再生有色资源冶炼项目。)8煤电火力发电(4411)、热电联产(4412)燃煤发电、燃煤热电联产9涉煤及煤制品、石油焦、渣油、重油等高污染燃料使用工业炉窑

27、、锅炉的项目。根据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 年 12 月 24 日关于印发 湖南省“两高”项目管理目录的通知,本项目属于“C4210 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C4220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项目,使用电力作为能源,对照表 1-4 湖南省“两高”项目管理目录,不在管理目录内,本项目不属于“两高”项目。106、项目项目与与湖南省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实施细则湖南省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实施细则(试行试行,2022 年版年版)相符性分析相符性分析本项目与湖南省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实施细则(试行,2022 年版)相关要求相符性见下表。表表 1-5与与湖南省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实施细则(

28、试行湖南省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实施细则(试行,2022 年版年版)符合性分析符合性分析序号序号具体要求具体要求本项目情况本项目情况符合性符合性1禁止建设不符合全国和省级港口布局规划以及港口总体规划的码头项目。对不符合港口总体规划的新建、改建和扩建的码头工程(含舾装码头工程)及其同时建设的配套设施、防波堤、锚地、护岸等工程,投资主管部门不得审批或核准。码头工程建设项目需要使用港口岸线的,项目单位应当按照国省港口岸线使用的管理规定办理港口岸线使用手续。未取得岸线使用批准文件或者岸线使用意见的,不得开工建设。禁止建设不符合长江于线过江通道布局规划(2020-2035 年)的过长江通道项目。本项目不

29、涉及港口码头建设。符合2禁止在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投资建设以下项目:(一)高尔夫球场开发、房地产开发、索道建设、会所建设等项目;(二)光伏发电、风力发电、火力发电建设项目;(三)社会资金进行商业性探矿勘查,以及不属于国家紧缺矿种资源的基础地质调查和矿产远景调查等公益性工作的设施建设;(四)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展览基地建设项目;(五)污染环境、破坏自然资源或自然景观的建设设施;(六)对自然保护区主要保护对象产生重大影响、改变自然生态系统完整性、原真性、破坏自然景观的设施;(七)其他不符合自然保护区主体功能定位和国家禁止的设施。本项目符合园区的产业定位,用地范围无自然保护区。符

30、合3机场、铁路、公路、水利、航运、围堰等公益性基础设施的选址选线应多方案优化比选,尽量避让相关自然保护区域、野生动物迁徙洄游通道;无法避让的,应当采取修建野生动物通道、过鱼设施等措施,消除或者减少对野生动物的不利影响。本项目不涉及机场、铁路、公路、水利、航运、围堰等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符合4禁止违反风景名胜区规划,在风景名胜区内设立各类开发区和在核心景区内建设宾馆、本项目不在风景名胜区范围内。符合11招待所、培训中心、疗养院以及与风景名胜资源保护无关的其他建筑物;已经建设的,应当按照风景名胜区规划,逐步迁出。5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禁止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以及网

31、箱养殖、畜禽养殖、旅游等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投资建设项目;禁止向水域排放污水,已设置的排污口必须拆除;不得设置与供水需要无关的码头,禁止停靠船舶;禁止堆置和存放工业废渣、城市垃圾、粪便和其它废弃物;禁止设置油库;禁止使用含磷洗涤用品。本项目不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范围内,项目生活污水经中南高科株洲智创广场化粪池(食堂废水经油水分离器)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河西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符合6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禁止新建、改建、扩建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投资建设项目。原有排污口依法拆除或关闭。禁止设立装卸垃圾、粪便、油类和有毒物品的码头。本项目不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范围内。符合7禁止在水产种

32、质资源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新建排污口、实施非法围垦河道和围湖造田造地等投资建设项目。本项目不在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范围内。符合8除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规定的紧急防汛期采取的紧急措施外,禁止在国家湿地公园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挖沙、采矿,以及以下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行为和活动:(一)开(围)垦、填埋或者排干湿地。(二)截断湿地水源。(三)倾倒有毒有害物质、废弃物、垃圾。(四)从事房地产、度假村、高尔夫球场、风力发电、光伏发电等任何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建设项目和开发活动。(五)破坏野生动物栖息地和迁徙通道、鱼类洄游通道滥采滥捕野生动植物。(六)引入外来物种。(七)擅自放牧、捕捞、取土、取水、排污、放

33、生。(八)其他破坏湿地及其生态功能的活动。本项目不在国家湿地公园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符合9禁止违法利用、占用长江流域河湖岸线。禁止在长江岸线保护和开发利用总体规划划定的岸线保护区和保留区内投资建设除事关公共安全及公众利益的防洪护岸、河道治理、供水、生态环境保护、航道整治、国家重要基础设施以外的项目。禁止填湖造地、围湖造田及非法围垦河道,禁止非法建设矮围网围、填埋湿地等侵占河湖水域或者违法利用、占用河湖岸线的行为。本项目不占用长江流域河湖岸线,不涉及填湖造地、围湖造田及非法围垦河道等行为。符合10禁止在全国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划划定的河段及湖泊保护区、保留区内投资建设不利于水资源及自然生态保护的

34、项目。本项目用地范围内无河段及湖泊保护区、保留区。符合1211禁止未经许可在长江干支流及湖泊新设、改设或扩大排污口。本项目生活污水经中南高科株洲智创广场化粪池(食堂废水经油水分离器)预处理后排入污市政污水管网,不涉及在长江干支流及湖泊新设、改设或扩大排污口。符合12禁止在洞庭湖、湘江、资江、沅江、澧水干流和45 个水生生物保护区开展生产性捕捞。在相关自然保护区域和禁猎(渔)区、禁猎(渔)期内,禁止猎捕以及其他妨碍野生动物生息繁衍的活动,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本项目不涉及在水生生物保护区开展生产性捕捞工作。符合13禁止在长江湖南段和洞庭湖、湘江、资江、沅江、澧水干流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扩建

35、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禁止在长江湖南段岸线三公里范围内和湘江、资江、沅江、澧水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尾矿库、冶炼渣库和磷石膏库,以提升安全、生态环境保护水平为目的的改建除外。本项目不涉及尾矿库、冶炼渣库和磷石膏库建设,不属于化工项目,位于新马创新工业片区内,不属于化工项目,距离湘江约2.6km。符合14禁止在合规园区外新建、扩建钢铁、石化、化工、焦化、建材、有色、制浆造纸等高污染项目。高污染项目严格按照生态环境部环境保护综合名录(2021 年版)有关要求执行。本项目位于新马创新工业片区内,不在环境保护综合名录(2021 年版)范围内。符合15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石化、现代煤化工等产

36、业布局规划的项目。未通过认定的化工园区,不得新建、改扩建化工项目(安全、环保、节能和智能化改造项目除外)。本项目不属于石化、现代煤化工等产业布局规划的项目。符合16禁止新建、扩建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明令禁止的落后产能项目;对不符合要求的落后产能存量项目依法依规退出。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产能置换要求的严重过剩产能行业(钢铁、水泥、电解铝、平板玻璃、船舶等行业)的项目。对确有必要新建、扩建的,必须严格执行产能置换实施办法,实施减量或等量置换,依法依规办理有关手续。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要求的高耗能高排放项目。项目不属于落后产能项目,不属于国家产能置换要求的严重过剩产能行业(钢铁、水泥、电解铝、平板

37、玻璃、船舶等行业)项目。符合根据表 1-5 可知,本项目符合区域发展规划,不属于高耗能、高排放项目,符合湖南省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实施细则(试行,2022 年版)有关规定。137、选址的合理性分析、选址的合理性分析本项目选址于株洲市天元区中南高科株洲智创广场 15 号厂房进行项目建设,用地类型为工业用地。本项目建设不改变现有土地利用性质及其使用功能。项目区不涉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源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区,符合该区域土地利用规划。项目废气、废水、噪声采取相应措施后,污染物可达标排放,固废妥善处置。项目区域交通便利,供电、给水和通信等条件完善,能满足本项目使用的需要。综上所述,在做好本环

38、评提出的环保措施的前提下,从环保角度考虑,本项目选址基本合理。14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建设内容1、项目项目概况概况项目名称:废金属橡胶零部件加工回收建设项目建设单位:株洲泓曼科技有限公司建设地点:株洲市天元区马家河街道金马路 1 号中南高科株洲智创广场 15号厂房 102 号房,中心位置地理坐标为:东经 113 度 1 分 41.520 秒,北纬 27 度48 分 5.564 秒(具体位置见附图 1)项目性质:新建项目总投资:660 万元,其中环保投资 5 万元,占总投资的 0.76%。占地面积:844.61m2,建筑面积:844.61m2。152、工程内容工程内容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见表 2-

39、1。表表 2-1主要建设内容主要建设内容类别类别工程内容工程内容主体工程生产区加热区设置 4 台真空电阻炉、占地面积 320m2打磨抛光区设置 2 套打磨抛光设备,用于清理回收金属零部件残留橡胶,占地面积 75m2防锈区设置 1 个化抛槽,用于盛放防锈油,用于回收金属零部件防锈涂油,占地面积约 75m2辅助工程仓储成品临存区150m2,用于临存分离的金属零部件及橡胶办公办公区员工办公,占地面积 150m2环保工程废水治理生活污水办公生活污水依托中南高科株洲智创广场化粪池(食堂废水经油水分离器处理)处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进入河西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后,排入湘江废气治理电阻炉加热有机废气集气罩

40、+一级活性炭吸附+15m 排气筒回收金属零部件打磨抛光废气移动式除尘器食堂油烟抽油烟机噪声治理设备运行噪声 选用低噪设备,合理布局、厂房隔声固废治理一般工业固废 橡胶粉尘收集与回收块状橡胶一并外售危险废物分类暂存于危废暂存间,面积约 5m2,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设置垃圾桶,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依托工程供水由市政自来水管网提供供电由市政电网供给排水生活污水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河西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3、产品方案、产品方案主要产品方案如下表:表表 2-2项目产品方案一览表项目产品方案一览表序号序号产品名称产品名称年产量(年产量(t)备注备注1回收金属零部件3600主要成分为铝、铁2

41、回收橡胶400块状橡胶及少量粉末164、主要生产设备一览表、主要生产设备一览表项目主要生产设备见表 2-3。表表 2-3主要生产设备一览表主要生产设备一览表序号序号设备名称设备名称数量数量(台(台/套)套)规格型号规格型号工序、用途工序、用途1卧式真空电阻炉4ZK/QF-50-5加热分离2打磨机2回收金属零部件除杂3抛光机2回收金属零部件除杂4化抛槽1L*W*h=1*0.6*0.6回收金属零部件防锈5活性炭吸附设备16移动式除尘器2双臂移动式5、项目主要原辅材料及能源消耗、项目主要原辅材料及能源消耗本项目原辅材料消耗以及理化性质如下:表表 2-4项目主要原辅材料及能源消耗情况一览表项目主要原辅

42、材料及能源消耗情况一览表序号序号原辅料名称原辅料名称年用量年用量厂区内最大厂区内最大储存量储存量备注备注1废金属橡胶零部件4000t/日运输日处理,不存放2防锈油1t0.36t外购,180kg/桶3水358.05t/市政供水4电40 万 KWh/市政供电5活性炭0.325t备注项目设备维护保养委托设备厂家进行处理。原辅料说明:原辅料说明:(1)废金属橡胶零部件废金属橡胶零部件:主要来源于区域周边企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硫化处理后,橡胶附着效果不合格的废减振设备零部件,主要为铝、铁材质的金属零部件及附着的橡胶,工件表面无防锈油,金属零部件橡胶91,不含有有毒有害、危险废物等材料。(2)防锈油防锈油:

43、主要由防锈添加剂、干洗油、基础油等组成,呈淡黄色透明油状液体,闪点 52,引燃温度 198,遇明火、高热可燃。本项目通过在分17离出的铝、铁回收金属表面涂油或浸渍的方式,形成一层油膜,隔离金属表面与空气等外界环境接触,达到防锈的效果。6、平面布置、平面布置本项目株洲市天元区马家河街道金马路 1 号中南高科株洲智创广场 15 号厂房 102 号房内,项目占地面积 844.61m2。厂区内主要设置办公区及生产区,办公区占地约 150m2,位于生产区北侧。生产区占地面积约 660m2,布置有加热区、打磨抛光区、除锈区、成品临存区等,产品原料运输主要出入口位于厂房西侧。项目功能分区明确、间距合理、工艺

44、流畅、运输方便,符合环保、安全、消防要求。总平面布置详见附图 2。7、劳动定员及工作制度、劳动定员及工作制度本项目劳动定员 7 人,年工作 330 天,三班制,每班工作 8 小时,公司提供就餐。8、公用工程、公用工程(1)给排水)给排水给水给水:本项目厂区地面及设备采用干式清洁方式,项目用水主要为员工办公生活用水,水源由市政自来水管网提供,新鲜水供水水质符合国家饮用水标准,其水量及水压均能够满足本项目用水要求。生活用水:本项目劳动定员 7 人,年工作 330 天,参考湖南省地方标准用水定额(DB43/T388-2020)表 29,大城市居民生活用水通用值,按生活用水 0.155t/人d,则生活

45、用水量为 358.05t/a。排水:排水:项目实行“雨污分流”,雨水通过园区及市政雨水管网排入万丰湖后进入湘江;生活污水经中南高科株洲智创广场化粪池(食堂废水经油水分离器处理)处理后,通过园区及市政污水管网进入河西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后排入湘江。项目生活污水产生量按用水量(用水量:358.05t/a)的 80%计,年产生量为286.44t/a。项目水平衡见图 2-1。18图图 2-1项目水平衡图项目水平衡图(2)供电)供电由市政电网供给。9、项目与中南高科株洲智创广场的依托关系、项目与中南高科株洲智创广场的依托关系项目与中南高科株洲智创广场的依托关系见下表:表表 2-5项目项目中南高科株洲智

46、创广场中南高科株洲智创广场依托关系一览表依托关系一览表名称名称依托关系依托关系生产场所依托中南高科株洲智创广场已建厂房供电依托园区电网供水依托园区自来水管网排水依托园区污水管网废水处理设施依托中南高科株洲智创广场化粪池19工艺流程和产排污环节1、施工期工艺流程及产污节点施工期工艺流程及产污节点本项目租赁株洲市天元区马家河街道金马路 1 号的中南高科株洲智创广场已建厂房进行建设,不涉及土建,项目施工期进行简单装修,设备安装调试,工程量较小,工期较短,施工内容较为简单,在厂房装修、生产设备、设施安装的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噪声、固废、废水较少,采取洒水降尘、厂区隔音等措施后粉尘、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47、;固废主要为少量装修边角料、包装材料等,统一收集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废水主要为员工生活污水,依托中南高科株洲智创广场化粪池处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进入河西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项目施工期环境影响随着施工结束,影响随之消除。2、营运期工艺流程及产污节点营运期工艺流程及产污节点本项目废金属橡胶零部件加工分离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污情况见图 2-2。图图 2-2废金属橡胶零部件加工分离生产工艺流程废金属橡胶零部件加工分离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污情况及产污情况20工艺流程简述:工艺流程简述:项目收纳废金属橡胶零部件(主要由铝、铁金属零部件及复合橡胶构成,金属零部件橡胶91),不需要进行破碎、筛分、清洗、磁选等工序,

48、直接人工投入真空电阻炉内真空加热,使得橡胶粘合剂失效,橡胶与金属零部件分离,得到块状橡胶材料和金属零部件。来料工件表面不含防锈油,加热过程中无油烟产生,主要污染物为电阻炉加热有机废气。人工分拣分离回收的金属零部件通过打磨抛光清除掉表面残留橡胶后,大件金属零部件使用抹布涂抹防锈油,小件金属零部件浸入盛有防锈油的化抛槽中,捞出至于网篮中静置无滴漏后打包返售给来料单位;人工分拣得到的块状橡胶及打磨抛光橡胶颗粒经收集后外售给物资回收单位。该过程主要污染物为打磨抛光粉尘及废含油抹布手套。项目厂区内不设置废金属橡胶零部件存放处,采用日运输日处理模式,得到的产品仅在厂区内临时存放。项目设 4 套真空电阻炉设

49、备,进料过程为间歇式,单台设备每天处理三批物料。与项目有关的原有环境污染问题本项目为新建项目,租赁株洲市天元区马家河街道金马路 1 号中南高科株洲智创广场已建新厂房进行建设,无原有环境污染问题。21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区域环境质量现状1、环境空气质量现状、环境空气质量现状本项目位于二类环境空气功能区,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其 2018 年修改单中的二级标准。为评价本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现状,收集了株洲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2024 年 1 月 17 日发布的关于 2023 年 12 月及全年全市环境空气质量、地表水环境质量状况的通报(株生环委

50、办20243 号)中天元区污染物浓度情况相关数据进行评价,2023年天元区环境空气污染物浓度情况如下表:表表 3-12023 年年天元区环境空气污染物浓度情况天元区环境空气污染物浓度情况污染物污染物年平均指标年平均指标现状浓度现状浓度(g/m3)标准值标准值(g/m3)占标率占标率(%)达标情况达标情况PM2.5年平均质量浓度3735105.7超标O3城市日最大 8h 平均 90百分位数14516090.6达标PM10年平均质量浓度587082.9达标NO2年平均质量浓度244060.0达标SO2年平均质量浓度76011.7达标CO城市日均值 95 百分位数1300400032.5达标由上述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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