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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槽河引水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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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概概述述本工程为引水工程,取水水源主要来自江口县太平镇快场村马潮河,建设内容包括取水口和输水管线。本项目为管道建设项目,属于线性工程,线路总长度为 16.745km。管道全线采用沟埋敷设方式,沿线主要为山地和丘陵,管线较长,且不可避免的穿越凯马省级森林公园、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及贵州省生态保护红线,项目的建设会对沿线的水环境、环境空气、声环境、土地利用类型、植被等短期内会造成一定的影响。应充分考虑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及生态保护红线的保护要求,施工期及运营期需要对生态敏感区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本项目不涉及工业生产,环境影响主要集中在施工期,运营期污染物产生和排放很少,项目属于引水工程,取水后导

2、致下游河段水量减少,对下游河段水文情势和水环境产生一定影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名录(2021 年版)、贵州省生态环境条例 和 贵州省省级生态环境部门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目录(2023年本)等有关规定,本工程项目类别为“五十一、水利-126 引水工程-涉及环境敏感区的”,由于项目管线穿越太平河闵孝河特有鱼类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和贵州省生态保护红线,应该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报铜仁市生态环境局审批。2023 年 12 月,我公司根据工程设计方案进行了初步分析,收集本工程涉及区域的自然环境和社会环

3、境资料,并进行了现场踏勘和公众参与公示,在此基础上确定了环评工作方案。此后,我公司工作人员多次进入现场,对本工程评价区环境质量现状、环境敏感点分布及相应的环保要求进行深入、细致的调查。建设单位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开展了公众参与调查,听取社会各界对工程建设的意见和建议。受建设单位委托,我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开展陆生生态和水生生态现状调查与评价,于 2024 年 1 月开展了地表水、地下水、环境空气和声环境监测,在以上工作的基础上,我公司于 2024 年 6 月编制完成了马槽河引水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送审稿)。本项目为引水管线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 年本)中限

4、制类及淘汰类范围,因此,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现行的产业政策。本项目已列入贵州省“十三五”天然饮用水产业发展规划中贵州省天然饮用水重点项目名单;项目建设满足本工程选址选线、规模、性质、施工及运行方式符合全国及贵州省生态功能区划、贵州省“十三五”天然饮用水产业发展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审查意见(黔环函2018252 号)。本工程建设内容是输水管线、闸阀和监控设备建设,主要是工程施工期对周边水环境、大气环境、声环境等产生一定的影响,运营期项目自身不产生污染物,本工程符合环境质量底线要求;本项目运行期不消耗煤矿资源、用水用电量小,符合资源利用上限要求;管道无法避开优先管控单元和生态保护红线,但均为临时占

5、地;满足三线一单的要求。根据项目的特点,结合工程分析及管线所经过地区的环境特征及沿线的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本次环境影响评价关注的重点为以下几个方面:(1)项目选址、选线的环境合理性,要重点关注本项目与生态保护红线、森林公园等敏感区域保护要求的符合性分析,针对管道建设产生的不利的生态环境影响,采取相应减缓措施。(2)施工期生态环境影响,主要包括对林地、耕地的占用、植被破坏以及野生动植物的影响。施工期水土流失影响及相应的水土保持措施。(3)水域穿越路段在施工期对跨越水体水质的影响。(4)运营期水文情势变化对生态敏感区的影响。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政策及规划;施工期及运营期采取相应的环保措施后,对

6、生态敏感区影响较小,采取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技术可靠、经济合理,可保证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项目建设的环境风险水平可以接受;项目建成后的污染影响不会改变现有生态环境、环境敏感区的质量功能和水平,并可做到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的统一,公众对项目建设无反对意见。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该建设项目是可行的。III目目录录概概述述.11总总则则.61.1 任务由来及工程建设必要性.61.2 评价目的及原则.71.3 编制依据.81.4 评价标准.121.5 评价工作等级.181.6 评价范围.221.7 评价因子识别与筛选.221.7 环境保护目标.231.8 评价内容、重点、方法.251.9 评价水平年.261

7、.10 评价程序.262 工程概况工程概况.282.1 现有项目概况.282.2 拟建项目基本情况.292.3 取水水源.292.4 项目组成及布置.292.5 土石方量与土石方平衡.352.6 施工组织.352.7 施工工艺.372.8 拆迁安置.422.9 组织机构和劳动定员.423 工程分析工程分析.433.1 工程方案的环境合理性分析.433.2 影响源分析.524 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584.1 地理位置.584.2 自然环境.584.3 生态环境.68IV4.4 环境敏感区.865 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925.1 地表水环境影响预测评价.925.

8、2 地下水环境影响预测评价.945.3 生态环境影响预测评价.945.4 环境空气影响预测评价.995.5 声环境影响预测评价.1005.6 固体废物影响预测评价.1015.7 对凯马省级森林公园的影响分析.1025.8 对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影响分析.1035.10 对生态红线的影响分析.1066环境风险评价环境风险评价.1076.1 评价工作程序.1076.2 评价目的和重点.1076.3 风险源识别.1086.4 环境风险分析.1086.5 环境风险防范措施.1086.6 风险评价小结.1098 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及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及其可行性其可行性论证论证.1108.1 设计阶段的保护措

9、施.1108.2 施工期的保护措施.1118.3 运行期的保护措施.1199 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1219.1 社会效益分析.1219.2 环境效益分析.1219.3 环境损益分析.1219.4 环保投资.1229.5 小结.12310 环境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管理与监测计划.12410.1 环境管理体系及管理计划.12410.2 HSE(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体系.126V10.3 施工期环境监理.12710.4 环境监测计划.13010.5 竣工环保验收.13111 评价结论评价结论.13212.1 工程概况.13212.2 工程分析结论.13212.3 环境质量现状.

10、13212.4 环境影响预测.13312.5 风险评价.13412.6 污染防治措施.13412.8 总量控制.13612.9 公众参与结论.13612.10 经济损益分析.13612.11 综合评价结论.13661总总则则1.1 任务由来及工程建设必要性1.1.1 任务由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贵州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等有关规定,编制马槽河引水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1.1.2 工程建设必要性目前,我国瓶装饮用水行业低水平生产较多,杂牌多,地方性品牌多,而全国性品牌少,低价多,适中价格的少,我国瓶装饮用水行业存在不少问题。中国饮用水行

11、业市场发展建议与十四五规划分析报告 2023-2030 年也指出,“十四五”期间,水、能源及原材料等生产资料价格上涨是必然趋势,饮料行业的成本压力巨大。因此,饮料行业降低成本、避免价格战的恶性竞争、提高企业信息化管理水平、保持良好的盈利能力是企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内涵和能力的体现。面对近年来国内饮用水市场的快速增长,在天然矿泉水对水源地有特殊要求、饮用水运输成本相对较高等背景下,企业急需在优质水源地扩大生产规模,强化产品品牌效应,以稳固其市场地位。本项目作为天然水生产线的配套取水工程,是天然水生产线的前提,其实施是十分必要的。本项目的取水方案经过科学论证,确保在满足生产需求的同时,不损害水资源的

12、自然再生能力。通过精确计算取水量,严格控制取水速率和频率,项目将避免对水资源的过度开发。此外,本项目还将采用先进的水处理技术和设备,确保取用的水质符合甚至超过相关标准,防止任何潜在的污染。项目的建设将确保在推动经济发展的同时,合理利用和保护水资源,维护江口县优美的生态环境和可持续发展。这不仅符合当前社会对可持续发展的普遍要求,也是实现经济、社会和环境协调发展的必然选择。综上所述,本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在于满足市场需求、推动产业升级、保障水源稳定、促进地方经济发展以及合理利用和保护水资源。通过项目的实施,江口县将能够实现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协调发展。71.2 评价目的及原则1.2.1 评价目的通过对拟

13、建引水工程沿线评价范围内的自然、生态、社会环境质量现状进行调查、监测及分析评价,对项目开发建设带来的各种影响作定性或定量的预测分析,以期达到如下目标:(1)完善本项目的决策,确保本项目在环境方面的合理性和可行性;(2)确保任何环境后果在项目的前期准备阶段得到确认,使其在项目选线、设计、施工和营运过程中予以考虑和重视;(3)对拟建引水工程在施工期和运行期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进行分析和评价,针对拟建工程对环境的影响程度提出优化环境和切实可行的环保措施和环保对策,反馈于工程设计与施工,以减少由于工程建设而产生的环境负面影响,达到工程建设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的目的。1.2.2 评价原则评价工作中将认真按照相

14、关的环境保护法规、标准和有关规定,坚持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原则,在工程分析的基础上结合区域的环境特征,按照国家和地方的最新的环境政策与法规、标准,分析工程排放的污染物能否符合排放标准,分析拟采用的污染治理措施的可行性,最终提出合理、可靠、可行的污染防治措施。评价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1)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控制规划和技术政策,以总量控制、达标排放、经济合理为原则,分析拟建项目的污染防治措施。(2)根据拟建项目和区域环境特点,在充分了解当地环境现状和深入分析工程污染源特征的基础上,合理利用以往工作中积累的资料和项目可行性研究的工作成果,通过必要的现场监测,运用“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中规定的有关

15、数学模型,预测拟建项目投产后对区域环境的影响程度和范围。本着科学、公正、全面的原则,结合地方环保规划,力求评价结论的准确性、对策建议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为设计、生产、环境管理提供依据。(3)在拟建项目影响区域,以贯彻清洁生产、污染物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为重点,对项目环保措施进行技术经济可行性论证;以污染物生态环境影响为主线进行评价,注重污染物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和污染防治措施。81.3 编制依据1.3.1 法律(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1.1)(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修正)(2018.12.29)(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修正)(2016.7.2)(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

16、染防治法(修订)(2018.1.1)(5)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修正)(2018.10.26)(6)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2022.6.5)(7)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修订)(2020.9.1)(8)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2020.7.1)(9)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修正)(2018.10.26)(10)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修订)(2011.3.1)(1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修正)(2020.1.1)(12)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修正)(2017.11.05)(13)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修正)(2009.8.27)(14)中华人民

17、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修正)(2013.6.29)(15)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修正)(2019.4.23)(16)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修正)(2018.10.26)(17)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修正)(2010.4.1)(18)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修正)(2012.7.1)(19)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2018.10.26)(20)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1.1)(21)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2021.3.1)(22)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2022.6.1)1.3.2 行政法规(1)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017.10.1)(2)中

18、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2018.3.19)(3)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实施条例(2017.10.7)(4)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2016.2.6)9(5)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2013.12.7)(6)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2018.3.19)(7)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实施条例(2011.1.8)(8)土地复垦条例(2011.3.5)(9)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21.7.2)(10)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的若干意见(2017.2.17)(11)关于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管理的通知(试行)(自然资发

19、2022142 号)(12)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做好 2022 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2022年 1 月 4 日)(13)国务院关于支持贵州在新时代西部大开发上闯新路的意见(国发20222 号)(14)长江水生生物保护管理规定(2022.2.1)(15)地下水管理条例(2021.12.1)(17)国家级公益林管理办法(林资发201734 号)(18)全国生态环境建设规划(国务院国发199836 号)(19)全国生态环境保护纲要(国务院国发200038 号)(20)公路安全保护条例(2011 年 7 月 1 日实施)(21)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国发200539

20、 号)(22)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337 号)(23)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517 号)(24)国务院关于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631 号)(25)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2011.11.17)(26)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主席令 69 号);(27)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第591号令)(28)危险化学品目录(2022调整版)(29)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 693 号)(30)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划定落实三条控制线的指导意见(20

21、19 年 11 月)101.3.3 部门规章(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 年版)(生态环境部令 2020年第 16 号)(2)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4 年本),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 7 号,2024 年 2 月 1 日起施行(3)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国家林业和草原局 农业农村部公告 2021 年第 3 号)(4)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国家林业和草原局 农业农村部公告(2021年第 15 号)(5)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部令第 4 号)(6)全国生态功能区划,原环境保护部 中国科学院公告 2008 年第 35 号,2008年

22、7 月(7)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 年版)(生态环境部令 第 15 号)(8)关于切实加强风险防范严格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发201298 号)(9)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环发201277 号)(10)关于进一步加强水生生物资源保护严格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发201386 号)(11)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管理暂行办法(2016.5.30)(12)全国生态脆弱区保护规划纲要(环发200892 号)(13)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 34 号)(14)关于切实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环发201277 号)(15)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技

23、术政策(环发2001199 号)(16)自然资源部 生态环境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管理的通知(试行)(自然资发2022142 号)(17)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18)世界自然遗产、自然与文化双遗产申报和保护管理办法1.3.4 地方性法规(1)贵州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2019.8.1)(2)贵州省林地管理条例(2019.3.29)11(3)贵州省渔业条例(修正)(2015.8.24)(4)贵州省河道条例(2019.1.17)(5)贵州省土地管理条例(修正)(2015.7.13)(6)贵州省节约能源条例(2013.11.1)(7)省人民政府关于贵州省水功能区划有关问题的批复

24、(黔府函201530 号)(8)贵州省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黔府发201539 号)(9)贵州省主体功能区规划(黔府发201312 号)(10)贵州省生态功能区划(黔环呈200496 号)(11)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贵州省生态保护红线的通知(黔府发201816号)(12)贵州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2018.2.1)(13)贵州省水污染防治条例(修正)(2018.11.29)(14)贵州省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2018.1.1)(15)贵州省森林条例(2017 修正)(2018.1.1)(16)贵州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2021.5.1)(17)贵州省水利厅关于印发贵州省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

25、重点治理区划分成果的通知(黔水保201582 号)(18)贵州省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转发 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 年版)的通知的通知(黔长江办20222 号)(19)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通知(黔府发202012 号)(20)贵州省生态保护红线监管办法(试行)(21)铜仁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通知(铜府发202010 号,2020 年 10 月)(22)铜仁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落实 铜仁市产业负面清单 等三个文件的通知(2020.7)(23)贵州省古树名木大树保护条例(2019.1

26、2.1)(24)铜仁市梵净山保护条例(2019.1.1)(25)铜仁市水功能区划 及 铜仁市人民政府关于铜仁市水功能区划的批复(2017年)121.3.5 技术规范(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HJ2.1-2016)(2)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声环境(HJ2.4-2021)(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表水环境(HJ 2.3-2018)(4)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5)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生态影响(HJ19-2022)(6)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7)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土壤环境(试行)(HJ964-2018)(

27、8)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水利水电工程(HJ/T 88-2003)(9)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 169-2018)(10)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规范(GB 50433-2008)(11)污染源源强核算技术指南 准则(HJ884-2018)(12)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HJ942-2018)1.3.6 技术文件(1)“环境影响评价委托书”,2022 年 8 月;(2)马槽河引水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新大地工程设计有限公司,2024 年 1 月)(3)与本工程有关的设计文件1.4 评价标准本工程执行的环境评价标准如下:1.4.1 环境质量标准(1)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马潮河、太

28、平河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类标准。具体标准值见表 1.4-1。表 1.4-1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标准名称及代号项目单位标准值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类pH无量纲69溶解氧mg/L5.0高锰酸盐指数mg/L6CODmg/L20BOD5mg/L4.0NH3-Nmg/L1.013TPmg/L0.2(湖、库 0.05)TNmg/L1.0铜mg/L1.0锌mg/L1.0氟化物mg/L1.0硒mg/L0.01砷mg/L0.05汞mg/L0.0001镉mg/L0.005铬mg/L0.05铅mg/L0.05氰化物mg/L0.2挥发酚mg/L0.005石油类mg/L0

29、.05阴离子表面活性剂mg/L0.2硫化物mg/L0.2粪大肠菌群个/L10000II 类pH无量纲69溶解氧mg/L6.0高锰酸盐指数mg/L4CODmg/L15BOD5mg/L3.0NH3-Nmg/L0.5TPmg/L0.1(湖、库 0.025)TNmg/L0.5铜mg/L1.0锌mg/L1.0氟化物mg/L1.0硒mg/L0.01砷mg/L0.05汞mg/L0.00005镉mg/L0.005铬mg/L0.05铅mg/L0.01氰化物mg/L0.05挥发酚mg/L0.002石油类mg/L0.05阴离子表面活性剂mg/L0.2硫化物mg/L0.1粪大肠菌群个/L2000(2)地下水环境质量标

30、准:14项目沿线地下水执行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类标准。具体标准值见表 1.4-2。表 1.4-2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标准名称及代号项目单位标准值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类pH-6.58.5氨氮(NH3-N)mg/L0.5耗氧量(CODMn法,以 Ox 计)mg/L3.0硝酸盐mg/L20.0亚硝酸盐mg/L1.00挥发性酚类mg/L0.002氰化物mg/L0.05砷mg/L0.01汞mg/L0.001六价铬mg/L0.05溶解性总固体mg/L1000铅mg/L0.01氟mg/L1.0镉mg/L0.005铁mg/L0.3锰mg/L0.10硫酸盐mg/

31、L250氯化物mg/L250总大肠菌群MPNb/100mL3.0菌落总数CFU/mL100(3)环境空气质量标准:森林公园范围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一级标准,其他区域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具体标准值见表 1.4-3。表 1.4-3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环境要素标准名称及级(类)别项目标准限值环境空气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一级SO21 小时平均150g/m324 小时平均50g/m3年平均20g/m3NO21 小时平均200g/m324 小时平均80g/m3年平均40g/m3CO1 小时平均10mg/m324 小时平均4mg

32、/m3PM1024 小时平均50g/m3年平均40g/m3PM2.524 小时平均35g/m315年平均15g/m3O31 小时平均160g/m3日最大 8 小时均值100g/m3二级SO21 小时平均500g/m324 小时平均150g/m3年平均60g/m3NO21 小时平均200g/m324 小时平均80g/m3年平均40g/m3CO1 小时平均10mg/m324 小时平均4mg/m3PM1024 小时平均150g/m3年平均70g/m3PM2.524 小时平均75g/m3年平均35g/m3O31 小时平均200g/m3日最大 8 小时均值160g/m3(4)声环境质量标准:执行声环境质

33、量标准(GB3096-2008)1 类、2 类标准。详见表 1.4-4。表 1.4-4声环境质量标准限值单位:dB(A)环境要素标准名称及级(类)别项目标准限值声环境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 类标准昼间55dB(A)夜间45dB(A)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 类标准昼间60dB(A)夜间50dB(A)(5)土壤环境质量标准:管道沿线周边农用地执行土壤环境质量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15618-2018)标准,站场场址所在区域土壤环境执行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的筛选值第二类用地标准。表

34、 1.4-5土壤环境质量标准(摘录)环境要素标准号标准名称功能区划项目标准值土壤环境GB366002018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第二类用地砷mg/kg60镉mg/kg65铬(六价)mg/kg5.7铜mg/kg18000铅mg/kg800汞mg/kg3816镍mg/kg900四氯化碳mg/kg2.8氯仿mg/kg0.9氯甲烷mg/kg371,1-二氯乙烷mg/kg91,2-二氯乙烷mg/kg51,1-二氯乙烯mg/kg66顺-1,2-二氯乙烯mg/kg596反-1,2-二氯乙烯mg/kg54二氯甲烷mg/kg6161,2-二氯丙烷mg/kg51,1,1,2-四氯乙烷m

35、g/kg101,1,2,2-四氯乙烷mg/kg6.8四氯乙烯mg/kg531,1,1-三氯乙烷mg/kg8401,1,2-三氯乙烷mg/kg2.8三氯乙烯mg/kg2.81,2,3-三氯丙烷mg/kg0.5氯乙烯mg/kg0.43苯mg/kg4氯苯mg/kg2701,2-二氯苯mg/kg5601,4-二氯苯mg/kg20乙苯mg/kg28苯乙烯mg/kg1290甲苯mg/kg1200间二甲苯+对二甲苯mg/kg570邻二甲苯mg/kg640硝基苯mg/kg76苯胺mg/kg2602-氯酚mg/kg2256苯并a蒽mg/kg15苯并a芘mg/kg1.5苯并b荧蒽mg/kg15苯并k荧蒽mg/kg

36、151mg/kg1293二苯并a,h蒽mg/kg1.5茚并1,2,3-cd芘mg/kg15萘mg/kg70GB156182018土壤环境质量 农用地土农用地pH6.5pH7.5(水田)5.5pH6.5(其他)17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镉mg/kg0.6mg/kg0.3汞mg/kg0.6mg/kg1.8砷mg/kg25mg/kg40铅mg/kg140mg/kg90铬mg/kg300mg/kg150铜mg/kg100mg/kg50镍mg/kg100mg/kg70锌mg/kg250mg/kg2001.4.2 污染物排放标准(1)废(污)水: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执行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

37、021),经化粪池收集后作为农肥,设备清洗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后作为施工场地和施工便道的抑尘洒水,不外排。具体排放标准值见表 1.4-6。表 1.4-6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单位:mg/L;pH 无量纲,色度除外序号项目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GB8978-1996)一级标准(GB5084-2021)旱地作物本项目执行标准值冲厕道路清扫、消防城市绿化车辆冲洗建筑施工1pH6.09.06.09.05.58.56.09.02色/度3050/303嗅无不快感/无不快感4BOD5(mg/L)1015

38、20101530100105氨氮(mg/L)101020102015106 阴离子表面活性剂1.01.01.00.51.0580.57总余氯(mg/l)接触 30min 后1.0,管网末端2.08粪大肠菌群/(个/l)3/4000039COD/10020010010SS/701007011石油类/101010(2)废气:施工期:本项目施工期特征大气污染物是 TSP,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施工场地扬尘执行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52/1700-2022)监测点浓度限值。标准详见表 1.4-7。18表 1.4-7 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污染物标准号标准名称级(类)别

39、污染因子标准值排放浓度废气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 2 中无组织颗粒物周界外浓度最高点1.0mg/m3DB52/1700-2022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监测点浓度限值PM10150g/m3(3)噪声:施工期: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运营期:不设水泵等设备,无噪声污染产生,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 2 级标准。噪声限值见表 1.4-8。表 1.4-8环境噪声排放标准标准名称及级(类)别污染因子标准值备注单位数值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 类标准噪声dB(A)昼间60厂

40、界外 1m夜间50施工场界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噪声dB(A)昼间70场界外 1m夜间55(4)其他标准一般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1.5 评价工作等级1.5.1 大气环境本工程施工布置较分散,施工期污染源主要来自于施工扬尘和施工机械产生的尾气,鉴于本工程规模小、施工时间短,根据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推荐的 AERSCREEN 估算模式,PM10污染因子的 Pmax 为 0.87%1%,因此,大气环

41、境影响评价等级确定为三级。191.5.2 地表水环境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表水环境(HJ2.3-2018)规定,本工程属于水文要素影响型的建设项目,本项目取用马潮河地表水,由于取水口下游的太平河分布有太平河闵孝河特有鱼类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属于重点保护和珍稀水生生物的栖息地,评价等级应不低于二级。综合以上所述,本工程地表水评价工作等级确定为二级。表 1.5-1水文要素影响型建设项目评价等级判定评价等级水温径流受影响地表水域年径流量与总库容百分比/%兴利库容与年径流量百分比/%取水量占多年平均径流量百分比/%工程垂直投影面积及外扩范围A1/km;工程扰动水底面积A2/km;过水断面宽

42、度占用比例或占用水域面积比例R/%河流一级10;或稳定分层20;或完全年调节与多年调节30A10.3;或A21.5;或R10二级2010;或不稳定分层202;或季调节与不完全年调节30100.3A10.05;或1.5A20.2;或10R5三级20;或混合型2;或无调节10A10.05;或A20.2;或R5注1:影响范围涉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重点保护与珍稀水生生物的栖息地、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场、自然保护区等保护目标,评价等级应不低于二级。注2:跨流域调水、引水式电站、可能受到河流感潮河段影响,评价等级不低于二级。注3:造成入海河口(湾口)宽度束窄(束窄尺度达到原宽度的5%以上),评价等级应不

43、低于二级。注4:对不透水的单方向建筑尺度较长的水工建筑物(如防波堤、导流堤等),其与潮流或水流主流向切线垂直方向投影长度大于2km时,评价等级应不低于二级。注5:允许在一类海域建设的项目,评价等级为一级。注6:同时存在多个水文要素影响的建设项目,分别判定各水文要素影响评价等级,并取其中最高等级作为水文要素影响型建设项目评价等级。1.5.3 地下水环境(1)项目类别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 610-2016)要求与行业分类,本工程属于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行业分类中的“A 水利3、引水工程涉及环境敏感区的”的报告书,对应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项目类别为类。(2)敏感程度结合收集资料分析

44、及野外实地调查,项目建设场地不在任何地下水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与地下水环境相关的其它保护区范围内,取水工程周边仅零星分布有分散式饮用水20水源(水井、泉点),故本项目建设用地不涉及、不穿越任何与地下水环境相关的保护区,地下水敏感程度为“较敏感”。表 1.5-2地下水敏感程度判定表敏感程度地下水环境敏感特征本项目敏感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包括已建成的在用、备用、应急水源,在建和规划的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除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以外的国家或地方政府设定的与地下水环境相关的其它保护区,如热水、矿泉水、温泉等特殊地下水资源保护区。不涉及较敏感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包括已建成的在用、备用、应急水源,在建和规划的饮

45、用水水源)准保护区以外的补给径流区;未划定准保护区的集中水式饮用水水源,其保护区以外的补给径流区;分散式饮用水水源地;特殊地下水资源(如矿泉水、温泉等)保护区以外的分布区等其他未列入上述敏感分级的环境敏感区 a。不敏感上述地区之外的其它地区。注:a“环境敏感区”是指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所界定的涉及地下水的环境敏感区。(3)等级判定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划分详见表 1.5-3,本项目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等级为三级。表 1.5-3评价工作等级分级表环境敏感程度项目类别I 类项目II 类项目III 类项目类项目敏感一一二较敏感较敏感一二三三不敏感二三三三1.5.4 声环境根据环境影响

46、评价技术导则 声环境(HJ2.4-2021)规定,本工程评价区声环境评价区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 类标准,项目建设前后评价范围内敏感目标噪声级别增高量在 3dB(A)以下不含 3dB(A),且受影响人口数量不大,因此,声环境评价工作等级确定为二级。1.5.5 生态环境陆生生态: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生态影响(HJ19-2022)要求,本项目位于梵净山世界自然遗产地缓冲区(三级保护区)内,本项目陆生生态评价等级为一级。水生生态:本项目线性工程地下穿越或地表跨越生态敏感区,在生态敏感区范围内无永久、临时占地,可降低一级。综上,本工程水生生态评价等级为二级。211.5.6

47、环境风险本工程施工期和运行期不涉及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原辅助材料,也基本不涉及危险性物质,仅是施工机械涉及极少量废机油,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评级工作等级划分要求,本工程环境风险潜势属 I 型,评价工作等级为简单分析。表1.6-3环境风险评级工作等级划分环境风险潜势IV、IV+IIIIII评价工作等级一二三简单分析aa是相对于详细评价工作内容而言,在描述危险物质、环境影响途径、环境危害后果、风险防范措施等方面给出定性的说明。见附录A。1.5.7 土壤环境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土壤环境(试行)(HJ964-2018),本工程为引水工程,属生态影响型项目,对照附

48、录 A,本项目行业类别属于“A 水利-其他”,对应土壤环境影响评价项目类别为类,项目所在地属于山地地形,多年平均水面蒸发量1080.9mm,多年平均降水量 1369.6mm,干燥度(蒸降比值)为 0.79,土壤含盐量2g/kg,土壤 pH 值为 6.046.46,建设项目所在地土壤环境敏感程度为“不敏感”。对照导则判定,本工程可不开展土壤环境评价。表 1.4.5-1土壤环境生态影响型敏感程度分级表敏感程度判别依据盐化酸化碱化敏感建设项目所在地干燥度a2.5 且常年地下水位平均埋深4g/kg 的区域pH4.5pH9.0较敏感建设项目所在地干燥度2.5 且常年地下水位平均埋深1.5m,或 1.8干

49、燥度2.5 且常年地下水位平均埋深2.5 或常年地下水位埋深1.5m 的平原区;或 2g/kg土壤含盐量4g/kg 的区域4.5pH5.58.5pH9.0不敏感其他5.5PH 7.0 时)式中:SpH,j单项水质参数 pH 在 j 点的标准指数;pHj水质参数 pH 在 j 点的值;pHsd地表水水质标准中规定的 pH 值下限;pHsu地表水水质标准中规定的 pH 值上限。C、DO 标准指数的计算公式:式中:SDO,j单项水质参数 DO 在 j 点的标准指数;DOj水质参数 DO 在 j 点的浓度,mg/L;DOf某水温条件下的饱和 DO 浓度,mg/L,其计算公式为:DOf=468/(31.

50、6+T);DOSDO 的地表水水质标准限值,mg/L。根据水质监测结果和本河段水域功能区划要求,计算出水质参数标准指数,当水质参数标准指数1 时,水质参数满足水质标准要求;当水质参数标准指数1 时,水质参数超过水质标准要求。(3)评价结果工程涉及地表水质监测结果及其标准指数计算见表 4.2-6。由上表可知,马槽河(W1)、太平河(W2、W3)3 个监测断面各监测因子均能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类标准限值要求。4.2.4 地下水环境4.2.4.1 地下水类型地下水的赋存与分布,主要受地质构造、地貌、岩性、气候等条件的控制,根据赋存条件和水理特征,评估区主要分布孔隙水、裂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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