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 项目信息管理 13.1一般规定13.1.1项目信息管理应适应项目管理的需要,为预测未来和正确决策提供依据,提高管理水平。项目经理部应建立项目信息管理系统,优化信息结构,实现项目管理信息化。13.1.2项目经理部应及时收集信息,并将信息准确、完整地传递给使用单位和人员。13.1.3项目信息应包括项目经理部在项目管理过程中形成的各种数据、表格、图纸、文字、音像资料等。13.1.4项目经理部应配备信息管理员,项目信息管理员必须经有资质的培训单位培训。13.1.5项目经理部应负责收集、整理、管理本项目范围内的信息。实行总分包的项目,项目分包人应负责分包范围的信息收集整理,承包人负责汇总、整理各份
2、包人的全部信息。13.1.6项目信息收集应随工程的进展进行,保证真实、准确,按照项目信息管理的要求及时整理,经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13.2项目信息的内容13.2.1项目经理部应收集并整理下列信息:1法律、法规与部门规章信息。2市场信息。3自然条件信息。13.2.2项目经理部应收集并整理下列工程概况信息1工程实体概况。2场地与环境概况。3参与建设的各单位概况。4施工合同。5工程造价计算书。13.2.3项目经理部应收集并整理下列施工信息:1施工记录信息。2施工技术资料信息。13.2.4项目经理部应收集并整理下列项目管理信息:1项目管理规划大纲信息和项目管理实施规划信息。2项目进度控制信息。3项目质
3、量控制信息。4项目安全控制信息。5项目成本控制信息6项目现场管理信息。7项目合同管理信息。8项目材料管理信息、构配件管理信息和工、器具管理信息9项目人力资源管理信息。10项目机械设备管理信息。11项目资金管理信息。12项目技术管理信息。13项目组织协调信息。14项目竣工验收信息。15项目考核评价信息。13.3项目信息管理系统13.3.1经签字确认的项目信息应及时存入计算机。13.3.2项目经理部应使项目信息管理系统目录完整、层次清晰、结构严密、表格自动生成。13.3.3项目信息管理系统应满足下列要求:1应方便项目信息输入、整理与存储。2应有利于用户提取信息。3应能及时调整数据、表格与文档。4应能灵活补充、修改与删除数据。5信息种类与数量应能满足项目管理的全部需要。6应能使设计信息、施工准备阶段的管理信息、施工过程项目管理各专业的信息、项目结算信息、项目统计信息等有良好的接口。13.3.4项目信息管理系统应能连接项目经理部各职能部门、项目经理与各职能部门、项目经理部与劳务作业层、项目经理部与企业各职能部门、项目经理与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部与发包人和分包人、项目经理部与监理机构等;应能使项目管理层与企业管理层及劳务作业层信息收集渠道畅通、信息资源共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