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教师依法从教教师依法从教 与学生安全保护与学生安全保护 北京教育学院 谢志东1/46从法制到法治从法制到法治n nn n第五条:n n“中华人民共和国实施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n n修订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2/46一一、教师法律含义、教师法律含义n第三条:n“教师是推行教育教学职责专业人员”3/46二、二、教师主要权利和义务教师主要权利和义务(一)教师主要权利权利:依法享受某种利益或资格1.教育教学权2.参加科研和学术活动权利3.指导和评价学生权利4/464.取得酬劳和待遇以及带薪休假权利5.参加学校管理权利6.参加进修和培训权利5/46(二二)教师主要义务教师主要义务义务
2、:依法负担责任1.恪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2.恪守规章制度,服从学校管理,完成教育教学任务职务行为,单位负担责任6/463.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4.阻止有害于学生行为,保护学生健康成长7/46(三三)教育法律救助主要路径教育法律救助主要路径-教育申诉教育申诉教师申诉第39条:教师对所在教育机构做出处理不服或者认为所在教育机构侵犯其正当权益,可向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提出申诉,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应在接到申诉30日内做出处理。学生申诉 第第4242条条8/46三、未成年学生主要法律权利(与学校和教师义务亲密联络)(一)学生受教育权实质学习和发展权9/46(二二)学生享有些人格尊严不学生享有些人格
3、尊严不受侵犯权利受侵犯权利(三)学生隐私权10/46(四)学生身体健康权禁止体罚或者变相体罚未成年人11/46(五)学生自由权 人身自由表示自由(言语、身体)12/46(六)学生财产权(七)学生知识产权和荣誉权13/46四、四、教师在学校安全管理教师在学校安全管理中主要责任中主要责任14/46不容忽略学校安全工作n n学校安全工作特点 “当我们做对了,没有些人会记得;当我们做对了,没有些人会记得;当我们做错了,没有些人会忘记。当我们做错了,没有些人会忘记。”n n新修订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中相关要求15/46学生伤害法律性质:学生伤害法律性质:民事侵权民事侵权,人身损害赔偿,人身损害赔偿处理
4、依据:1、民事基本法律 民法通则2、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落实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意见,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使用方法律若干问题解释等3.教育部学生伤害事故处理方法,中小学幼稚园安全管理方法4、北京市地方性法规16/46(一)学生人身伤害事故归责标准(普通标准)“过失责任标准”17/46第第106条第条第2款款公民、法人因为过失侵害他人财产、人身,应该负担民事责任。18/461、过失n-对义务违反n-主观心理状态 有意,过失19/462、过失与伤害事故之间 应该有因果关系。20/46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n n第七条第一款:“对未成年人负有教育、管理、保护义务学校、幼稚园或者其它教育机构
5、,未尽职责范围内相关义务致使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或者未成年人致他人人身损害,应该负担与其过失对应赔偿责任.”21/46(二二)学生人身伤害事故责任分学生人身伤害事故责任分析方法析方法“在这起事故中,学校方面有没有过失.”n“学校方面”-学校管理过失-教职员过失22/46(三)学校安全管理中教师(三)学校安全管理中教师责任责任23/46汶川地震中坍毁学校汶川地震中坍毁学校24/46 25/46苏门答腊岛海啸苏门答腊岛海啸26/46谈谈“非非”变色变色27/46江西万芳县江西万芳县/3/628/46黑龙江沙兰小学黑龙江沙兰小学/0629/4630/46黑龙江双城翻车案黑龙江双城翻车案/11/21
6、/11/2131/46山西沁源特大交通事故山西沁源特大交通事故32/46Hubei Province,12月 湖北省大悟县 33/4634/46学校和教师安全管理责任:学校和教师安全管理责任:1、落实安全管理要求,加强对学生安全教育,合理预见、主动防范可能发生风险;2、组织参加劳动和活动,应该符合学生生理心理特点和身体健康情况;35/463、发觉安全隐患,及时汇报或排除;4、组织参加大型集体活动安全要求;5、体育课和体育活动安全管理;36/466、晚离校学生管理;7、预防踩踏事故,加强晚自习管理;8、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抢险等含有危险性或者应该由成年人参加活动;37/469、不得聘用有精神病史或患
7、有其它不宜担任教育教学工作疾病人员担任教职员;10、对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和异常心理状态学生,应该尤其关注和照料。38/46(四)未成年学生监护人(四)未成年学生监护人民法通则第十六条 未成年人父母是未成年人监护人;39/46未成年人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由以下人员中有监护能力人担任监护人(1)祖父母、外祖父母;(2)兄、姐;(3)关系亲密其它亲属、朋友愿意负担监护责任。40/46n监护能力:监护人身体健康情况,经济条件,与被监护人在生活上联络情况41/46 没有以上监护人,由未成年人父母所在单位或未成年人住所地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42/46(五)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防范1、预防事故发生 严格执行安全标准,经常安全检验,排除安全隐患;制订安全预案;经常进行安全教育等。43/462、加强教师责任心3、落实各项管理办法44/46(六)学校方面无过失不需负担责任几个情况1、正常上学及放学途中;2、静校后、假期或节假日等非学校工作时间,学生自行来校或滞留学校;3、家长和外来者在校活动;4、学生自杀、自残。45/46谢谢大家谢谢大家46/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