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国长江三峡 工程开发总公司文件三峡人字 2003 59 号关于总公司机关2002年度员工考核奖励的通知总公司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中国三峡总公司2002年度员工考核办法和中国三峡总公司机关员工奖金管理暂行办法,现就总公司机关2002年度员工考核奖励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坚持绩效考核与奖金分配挂钩的原则,合理拉开奖金分配差距,激励员工提升综合能力,创新思维,勤奋工作。 二、奖励兑现范围 (一)总公司机关各部门(含北京代表处、三峡电厂、梯调中心)考核合格,且2002年12月31日在岗员工及列入考核范围的2002年7月1日以后办理退休的员工。 (二)下列人员作为特殊情况,给予一次性奖励: 1、
2、总公司派出的挂职干部; 2、2002年度总公司机关接收的大学毕业生; 3、高级咨询、技委会主任、咨询及总公司退休返聘人员; 4、2002年1月6月办理退休的人员。 (三)下列人员不列入奖励范围: 1、病假累计在3个月及以上的; 2、调入和招聘不满3个月的; 3、违法、违纪被立案调查尚未结案或受处分(行政处分或判刑)的。 三、按照“总量控制,部门决定员工个人奖金分配“的原则。以列入考核范围人数(不含部门负责人)、奖金基数、平均考核系数(1.10)和岗位奖金系数,核定机关各部门奖金总额。部门人数在5人及以下的,按实际平均考核系数核定奖金总额。在不超过核定的总量内,由部门依据考核结果对员工进行分配。
3、 三峡电厂、梯调中心员工除已明确岗位职务的以外,其他员工按照八级岗位系数核定奖金总额。 四、根据2002年度员工考核办法适当调整考核等级系数。调整后的考核等级系数如下:考核等级AB+BB-CD考核系数1.251.151.101.051.000 考核等级系数是总公司对三总师和部门负责人进行考核奖励的依据。各部门对员工进行分配时仅作参考。 岗位奖金系数仍按中国三峡总公司机关员工奖金管理暂行办法(三峡人字2001172号文)执行,以2002年9月30日员工实际岗位确定。 招聘员工的岗位系数依据聘用岗位和聘用合同期限(截止2002年12月底)确定。岗位系数如下:聘用期限管理岗位一般服务岗位大专及以上学
4、历不具有大专学历不满3年0.60.60.6满3年不满5年1.00.80.8满5年及以上1.11.01.0 五、总公司三总师、机关各部门正、副职由总公司兑现奖励。全资子公司领导班子成员的考核奖励按照总公司规定执行,所需资金从本单位的奖金总额中解决。 六、总公司派出的挂职干部其奖金按照B+考核系数、本人的岗位系数、奖金基数确定。 七、2002年总公司机关接收的研究生按照本人的岗位系数和奖金基数确定;本科毕业生按照奖金基数60%确定。 八、高级咨询、咨询、技委会主任和总公司其他退休返聘人员,给予一次性奖励:高级咨询、技委会主任7000元,咨询5000元,总公司退休返聘人员3000元。聘用外单位退休人员2000元。 九、2002年1月6月办理退休的员工发给3000元。 十、劳动关系在实业总公司的短期辅助用工,其奖励按照工作委托协议办理。 十一、考核奖金从国家对三峡枢纽工程建设管理绩效评价审核的奖金总额中解决。 十二、考核奖金按照国家规定扣缴个人收入所得税,即按照3个月分月与当月工资累加扣缴个人收入所得税。 本意见第五条第九条兑现奖励的人员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办理。各部门其他员工奖金由财务部在人力资源部核定的奖金总额内,依据部门实际分配数拨付。各部门负责编制发放表,发放结果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二三年三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