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天天文档在线 联系qq:744421982中国长江三峡工程开发总公司文件三峡人字 2002 264 号关于印发中国三峡总公司三峡企业三级七级管理人员任期制暂行办法的通知总公司各部门、各单位: 中国三峡总公司三峡企业三级七级管理人员任期制暂行办法已经职工代表讨论和总经理办公会研究,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将执行中的有关问题及时向人力资源部反馈,便于改进和完善。 二二年九月二十六日中国三峡总公司三峡企业三级七级管理人员任期制暂行办法 为了进一步深化总公司人事制度改革,建立管理人员能上能下的机制,并通过轮岗锻炼全面提高管理人员的能力和素质,使总公司各级管理队伍始终保持朝气蓬勃、奋发有为的精神面貌
2、和工作作风,从组织上确保总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办法。一、各级管理岗位的任职期限1、正、副三总师(三峡企业三、四级)一届任期四年。2、职能部门正、副职(三峡企业三、四、五级)一届任期三年。3、职能部门内设机构正、副职(三峡企业六、七级)一届任期三年。4、项目经理正、副职任期应有利于工程顺利进行,一般与工程项目建设期或阶段目标相一致,也可明确为一届任期三年。5、无内设机构的职能部门和工程项目部的正、副主任专业师,任期分别与职能部门正、副职和项目经理相一致。6、凡实行选举制的党群部门管理岗位,其任期按有关规定执行,内设机构管理人员任期与选举产生的管理人员任期一致。 7、总公司全资子公司正、副经
3、理一届任期三年。控股子公司由总公司推荐(委派)的董事、监事,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任期执行;总公司推荐的正、副经理按照董事会确定的任期执行。 8、专业性管理岗位的管理人员(三总师、主任专业师)暂不设定连续任期最长届数;其他管理人员在同一岗位的连续任期一般不得超过两届,因工作特殊需要,确需超过任期时限的,应经总经理办公会讨论决定。 9、各级管理人员的任职年限及截止时间在聘任文件中予以明确,上半年任职的管理人员,任期截止时间均为到期年份的6月30日;下半年任职的管理人员,任期截止时间均为到期年份的12月31日。 10、同一部门内部各级管理人员的任期同步。凡在中途任职的管理人员,任期截止时间与部门其他管
4、理人员一致,即个人岗位任期服从部门多数管理人员任期。 二、加强任期管理 1、明确任期目标。各级管理人员每一届任期都尽可能有明确的可以考核的具体任期目标。任期目标书由被聘管理人员的直接上级与其签订。 2、做好年度考核。管理人员按年度分解的任期目标并结合上级下达的年度工作任务,作为年度绩效考核的主要内容。凡年度考核不合格者,应终止聘任,并通过竞聘及时补充管理人员。 3、任期届满考核。各级管理人员任期届满,均须进行任期考核,任期考核以年度考核为基础。三总师,职能部门正、副职,全资子公司正、副经理及控股子公司中由总公司推荐(委派)的董事、监事,由总公司组织考核;职能部门内设机构管理人员由各部门会同总公
5、司人力资源部组织考核。被考核人应对照岗位职责和任期目标进行自我总结和自我评价。考核组织根据其任期目标的要求,参照绩效考核办法,对被考核人进行全面考核评价,做出任期考核综合结论,并评定考核等级。任期考核等级划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任期考核的实施细则另行制定。 4、续聘与重新竞聘。专业性管理岗位的管理人员(三总师、主任专业师)如任期届满考核等级为良好及以上,工作需要并经公示无异议者,可直接连续聘任;其他管理岗位的管理人员如任期届满考核为优秀,根据工作需要和本人意愿,可以直接续聘。上述情形以外的管理人员任期届满,一律重新竞聘上岗。原任职人员未超过连续任期届数的可以参加本岗位的竞聘。
6、5、离任工作交接与离任审计。各级管理人员离任时,必须与新任者履行工作交接手续,内容包括本管理岗位的工作制度、工作流程、重要工作记录、有关工作档案、任期目标完成情况、工作经验与改进建议等。负有经济责任的管理人员离任时,还必须按照有关规定,由审计部门进行离任审计。三、有关问题的处理 1、管理人员任期制的初次启动方式 根据三峡工程建设和总公司职能部门设置情况,可以将职能部门划分为工程建设管理部门、党群与综合管理部门(含驻外机构)、专业管理部门三个类别。划入同一类别的职能部门管理人员任职集体到期(首次时间由总公司研究确定),由总公司组织部门正、副职竞聘上岗,此后三个月之内部门会同人力资源部完成内设机构
7、管理人员竞聘上岗。 各职能部门应按照总公司发展战略和改制的有关要求,进一步明确部门职能,坚持精干高效原则,提出合理的内设机构及管理人员职数设置,确定明确的岗位职责和任职条件,经总公司审核同意后实施。 为促进人员流动,所有竞聘的管理岗位向总公司全体员工开放。通过竞聘上岗已在任期内的管理人员,除因工作特殊需要由组织提名推荐的可以参加竞聘外,一般不得申请其他岗位的竞聘。 2、未启动任期制之前,对已在同一管理岗位任职满两届的,可以根据工作需要,采取组织调整安排,经组织推荐公示后聘任新职务,鼓励参加竞聘上岗等措施实现轮岗交流。 3、实行任期制时,除因工作特殊需要,经批准可以暂缓退休者外,凡是离法定退休年
8、龄不足一届任期者,一律不再聘任,保留原岗位职级待遇,视情况安排适合本人专长的业务指导工作或其它工作。 4、对为总公司做出长期贡献但因年龄原因不再续聘的同志,或因岗位调整、竞聘上岗失去原职级岗位或改做业务工作的同志,所在部门(单位)要注意发挥好老同志的作用,安排能够发挥其特长的适当工作,并在有关待遇方面给予政策倾斜: 男同志年满55周岁、女同志年满50周岁,且在本职级岗位累计任职满二届的,保留原工资及福利待遇;在本职级岗位任职满一届的,工资及福利待遇保留1年,一年后根据工作表现重新确定,但最多下调一级。男同志年满50周岁、女同志年满45周岁,在本职级岗位任职满两届的,工资及福利待遇保留1年,一年后按新岗位结合工作表现确定,但最多下调一级。享受上述待遇的人员,离任时的任期考核等级必须为合格及以上。5、因任职到期或年度考核不合格提前终止聘任等原因失去原职级岗位,又不符合上述规定条件的人员,一律按岗定酬。其工作岗位一般由所在部门按其专长,安排专业工作或一般业务工作,也可根据本人意愿,通过双向选择跨部门流动,总公司人力资源部应给予必要的支持与帮助。6、符合中国三峡总公司机关员工内部退养管理暂行办法(三峡人字2002208号)规定,自愿内退的,经批准可以办理内部退养。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总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内设机构管理人员任期制办法,由各单位参照本办法自行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