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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露天煤矿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汇编》.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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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不确认,带联锁的报警未向调度室汇报的;81 工艺联锁跳车后不查清事故原因便进行试车的;82 不召开交接班会,私下交接班的;83 进入各类塔器、罐类单独作业,无人监护的;84 变压器拆除完毕后,未将裸露电线进行绝缘处理的;85 检修设备时,需要加设盲板,以阀代替或不使用合格盲板的;86 行车起吊重物时未判断重物重量是否超过起吊范围的;87 刮风、下雨、下雪、大雾等天气登高作业的;88 进入可能存在易燃易爆有限空间作业未佩带可燃气检测仪,盲目作业的;89 受限空间作业发生突发事故时,地面监护人在不佩戴任何防护器具救人的;90 在存有可燃气的管道、阀门上动火无特种作业证的;91 私自动用地下管网或地

2、下消防栓不及时汇报的;92 化学清洗废水未经过分析处理确认直接排入厂区地下管网的;93 施工作业未按规程进行的;94 没有征得操作人员同意,随意动用生产设备的;95 消防器材挪作它用的;96 特种设备未经法定单位定期检验使用的;97 新安装设备(施),未经安全验收就进行生产作业的;98 危险作业未经审批或虽经审批,安全措施未落实的;99 禁火区域内吸烟或违章明火作业的;100 安全隐患未排除、未报告,仍冒险作业的; 101 设备(施)超速、超温、超载荷运行的;102 设备运转时,跨越、触摸或擦拭运动部位的;103 启用查封或报废设备的;104 易燃易爆区、重点防火区,防火设施不全或防火措施不符

3、合规定的;105 易燃、易爆物品存放位置、地点、环境不符合安全规定的; 106 带电拉高压跌落保险开关或隔离刀闸时,未使用合格绝缘工具的;107 使用类手持式电动工具未配戴漏电保护器;在潮湿密闭容器内检修时,未使用类手持电动工具;108 指派未经安全教育培训或经安全教育培训但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上岗的,不考虑工人的工种与技术等级进行分工的;109 擅自决定变动、拆除、挪用或停用安全装置和设施的;110 强令作业人员违章冒险作业的;111 未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112 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经考核或考核不合格上岗的;113 未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未制定完备

4、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114 压力容器受压部件、安全装置出现故障,不及时采取措施的;115 电气设备停电检修时、作业前不验电、不放电、不挂地线、不挂停电工作牌、不设监护人员的;116 在提升孔不按规定提升、放落物品或提升、放落物品工作结束后,不按规定将安全防护围栏复位的;117 高压电气设备检修不装设接地线的;118 强行送电、误送电的;119 在装有易燃易爆的容器上或油漆未干的物体上进行焊接作业的;120 人工清仓时无人监护,无安全措施、不系安全带、安全绳的;121 人工清扫运行设备时,不执行停电挂牌、监护的。十 车辆交通122 车辆进入危险化学品生产厂前未装阻火器。123 无证人

5、员驾驶车辆的。十一 劳动纪律124 无视安全警示标识随便进入隔离区域的;125 员工在班前、班中故意酗酒或酗酒闹事的;126 未经领导批准,擅自换岗、代岗的。十二 地面建筑安装工程127 高处作业人员,在无可靠安全防护设施、未按规定系安全带或所系安全带不符合要求的;128 搅拌机运转中,发现异常未停机断电,就排除故障的;129 机械无专人管理,电气、机身无接零(地)保护的,漏电保护器失灵,安全保护装置不齐全的;130 物料提升机、吊篮随便载人上下的;131 物料提升机的缆绳不拴在专用地锚上,栓在不符合安全要求的物体上或随意拆除的;132 塔吊吊运过程中,随便上下塔吊或人员随吊物上下的; 133

6、 塔吊司机未经专门安全培训或考试不合格上岗操作的; 134 进入搅拌机滚筒内维修时,开关箱不停电、不上锁、不设专人监护的;135 将头、手、工具伸入旋转的机器内的;未通过计算,随意增减塔机平衡重的;136 凡直接从事带电作业人员,未按规定穿绝缘鞋、戴绝缘手套的;137 手持电动工具使用前,未经专职电工检验接线,零线与相线错接的;138 手持电动工具长期搁置不用或受潮工具在使用前,未经电工测量绝缘阻值就使用的;附件二: B类三违行为列表一 矿井采煤1 安监员、现场管理人员(检查人员),发现作业现场有重大险情,不停止作业,不撤出人员的;2 采煤工作面发生变化,未及时修改作业规程或不严格执行安全技术

7、措施的;3 进入工作地点,不严格执行敲帮问顶规定的;4 不严格按照规程规定,进行两巷回撤的;5 配备专职瓦检员的采煤工作面,不严格执行“一炮三检”放炮制度的;放炮员不严格执行“一炮三检”的;6 放炮员不随身携带放炮器钥匙或不实行自联自放的;7 炸药、雷管不分开存放,混装、混运或在井下私自存放炸药、雷管的;8 刮板输送机运转时,进行装药作业的;9 进入工作地点,不按规程、措施规定支护,在空顶下作业的;10 回柱放顶中启动刮板输送机或在刮板输送机运转下回柱放顶的;11 信号不清或未发信号启动刮板输送机的;打停止信号,不及时停止刮板输送机的;起动刮板机、胶带机前,未检查机头附近情况的;12 使用刮板

8、输送机、皮带机拉运单体支柱、棚梁等设备,不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措施的;13 采煤工作面及其它作业地点风流中瓦斯浓度超过1%时,用煤电钻打眼的;14 爆破地点附近20米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超过1%时爆破作业的;15 采煤工作面及其它作业地点风流中、电动机或其它开关安设地点附近20米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超过1.5%时继续作业的;16 工作面支柱初撑力未达到规程规定而不及时处理的;17 支柱支设在浮煤、浮矸上的;18 综采工作面支架下方有人作业时移设支架的;19 支柱钻底超过规程规定,未采取措施及时处理的;20 工作面移溜时,从两头向中间或从中间向两头移的;21 采煤机运行到上下端头时,未按规程规定设置警戒

9、的;22 无审批措施或特殊情况下,利用采煤机破碎矸石的;23 采煤机割完煤后,未及时支设护帮板的;24 两巷回撤与工作面回柱平行作业的;25 拆卸或更换安全阀、测压阀及软管时,对液压缸未进行卸载的;26 移溜时,中心点柱摘除长度超过规程规定且不及时支设的;27 煤壁片帮严重,未采取有效措施处理的;28 处理转载机故障或破碎机腔内大块物料时,未按规定进行停电闭锁的。二 矿井掘进29 装药前或放炮前,未全面检查工作地点安全状况,进行装药、爆破的;30 放炮前后未加固或加强支护,进行放炮或其他作业的;31 炮眼封堵不严、不实、封泥长度不够或封堵材料不合格进行爆破作业的;32 爆破工未随身携带发爆器钥

10、匙或将钥匙转交他人的;33 爆破通电后拒爆时,未按规定时间等候,提前进入爆破地点的;34 未按作业规程规定的打眼、装药、爆破方式,进行打眼、装药、爆破的;35 警戒人员脱岗或责任不到位的;36 在综掘机或耙斗机运行范围内停留、工作的;37 在检修的综掘机截割臂或转载桥下方停留、作业的;38 放炮后未及时采取临时支护措施的;39 在空顶下作业的;40 进入工作面,未敲帮问顶或未检查支护质量就作业的;41 井下爆破材料乱扔、乱放或私自存放的;42 巷道开口或贯通时,未按作业规程规定设置警戒、加强支护的;43 斜巷掘进运输时,未使用“一坡三挡”装置的;44 电雷管与炸药混装混运的;45 使用未做通电

11、试验或电阻不合格的电雷管进行爆破作业的;46 用轨道、金属管、金属网等当作回路进行爆破作业的。三 矿井机电运输47 违反“行车不行人,行人不行车”规定的;48 人为塞阻联锁开关,甩掉三大保护不用的;49 井下明电操作,明电打点,带电打开防爆插销的;50 大型固定设备安装后,未经过验收就投入使用的;51 电机车运行中,驾驶人员将身体任何部位伸出车外的;52 斜井(巷)提升,矿车掉道采用脱钩处理或绞车强拉上道的;53 井下各种原因造成机电火源的;54 煤仓口堵塞时,不停给煤机或运转胶带机捅煤的;55 矿车运行中,把钩工蹬钩、蹬车拔插销的; 56 钢丝绳不按规定检查的;主、副井绞车钢丝绳应更换而不更

12、换的;57 电机车或人力推车直接撞击风门的;58 倒闸操作不唱票、不复诵;操作时顺序颠倒或两人同时操作的;59 只挂主绳,未挂保险绳放车的;60 斜井提升无灵敏可靠的“一坡三挡”及声光信号的;61 井下各种作业人员(大型设备安装、检修等)无作业规程或安全技术措施就擅自开工的; 62 绞车过卷的。四 矿井一通三防63 未按规定使用监测装置的;64 采掘工作面无计划停电、停风的;65 瓦检员对瓦斯积聚未汇报、未处理的;66 未按规定期限封闭采空区的;67 未及时进行风量调节,造成风速超限或欠风作业的;68 未按规定及时对火区及采空区有害气体进行预测预报分析的;69 人为破坏或甩开束管,致使束管监测

13、不能正常使用的;70 人为破坏防尘设施的;71 高瓦斯矿井或突出矿井掘进工作面,未按规定实行双风机双电源、自动切换和三专两闭锁的;72 操作失误造成矿井无计划停电停风的;73 测风、测尘员未按规定测风、测尘,造假数据的;74 风门不按规定进行连锁或人为破坏风门连锁的;75 巷道贯通后,通风系统调整不及时,造成风流短路、紊乱,瓦斯超限的;76 不使用便携式瓦斯报警仪的;77 因操作不当或维修维护不及时,造成矿井防灭火系统不能正常使用的;78 瓦检员不按规定执行交接班制度的;79 局部通风机“三专两闭锁”装置设置不齐全,使用不正常的;80 易自然煤层用末煤充填老空区、空巷的;81 被贯通巷道,未按

14、规定设置栅栏、警标的;82 未按规定安设或使用防尘设施的。五 矿井地测防治水83 工作地点有出水征兆,但未及时撤人并上报而继续施工的;84 未按批准的探放水设计进行探放水施工的;85 人为因素造成排水能力不足的;86 地测防治水预测预报失误的;87 矿井水文地质条件复杂未按规定设置防治水设施,配备有关技术装备、仪器的。六 设备操作管理88 高压操作前无预演,不唱票的;89 电器操作单人进行的;90 设备检修完毕,送电前不到现场确认的;91 电气设备拆线时不停电、不验电的;92 送电未按操作规程进行,烧坏元件的;93 现场停电不挂标示牌的;94 单人进行联锁投运或解除操作,操作后没有确认的;95

15、 发现仪表联锁报警信息不及时汇报的;96 压力容器受压部件、安全装置出现故障时不及时采取预防措施的;97 电动设备交出前未断电,未填写交出表的;98 泄压不完全便安排进行设备检修的;99 用柴油、石脑油擦洗设备的;100 关键设备带病运行,不及时进行处理的;101 加润滑油不执行三级过滤的;102 加润滑油不确认油品型号的;103 设备出现明显漏点不及时处理或上报,无记录的;104 设备检修后的检查、验收和确认无记录的。七 票证管理105 先操作后办理票证的;106 作业票在缺项、漏项情况下审批通过的;107 未经单位(车间)领导授权的人员签发作业票的;108 现场安全措施不落实,私自签发票证

16、的;109 批准人意见不填写,直接签发作业票证的;110 安全、工艺负责人未向作业人进行现场危险因素的交底,不落实安全措施的;111 不同地点作业仅开一份作业票,即一票多用的;112 一人监护多处作业点,即一人多管的;113 作业负责人、监护人落实不到位,负责人临时离开现场后,未临时委托能胜任此项工作的人员代替并告知现场作业人员的;114 现场化验分析尚未报出之前发出作业票的;115 作业完成后没有验收确认便签字的。八 安全管理116 接班不按要求执行,会上不讲安全的;117 巡检时只查看巡检牌,对装置运行情况未仔细查看,即巡检只为换牌而换牌或不巡检、不换牌的;118 交接班时接班人未到位,交

17、班人离开操作岗位的;119 特种作业人员未经过专门安全培训取得特种作业资格上岗的;120 对新进员工厂级、车间和班组安全教育走形式的;121 对出现过“三违”现象的人员未进行车间、班组级安全教育便上岗的;122 车间安全检查不按时进行,检查存在“走形式”现象的;123 车间级事故应急预案未定期进行演练的;124 不用防爆工具检修易燃易爆设备的;125 现场调试动设备时戴手套的;126 动火加热轴承时不对定子线圈进行隔热保护的;127 对阀门螺栓紧固时不均匀进行,紧固完毕后不检查的;128 检修机泵时,进出口阀未悬挂禁动牌的;129 临时接电时,带负荷拉闸的;130 变压器油不做试验直接使用的;

18、131 对电机补油时不将废油从排油孔内掏出的;132 对电机补油时不将加油嘴清理干净的;133 检修负责人对检修内容、项目不清楚,盲目检修的;134 检修前对检修所需工器具没有认真检查或带病使用的;135 带电部位不设明显警告标志的;136 起重时未通知地面人员和指挥人员,私自操作的;137 起吊重物时,对捆绑效果不检查的;138 在有可能突然下落的设备下面工作的;139 滑轮起吊时,牵引绳单人控制的;140 监护人与作业人不交接,未进行安全确认的;141 用一般灯具代替防爆灯具进行照明的;142 绳索未检查或形式检查,拴系不牢的;143 存在需要安全隔离的区域不能有效隔离的;144 管线介质

19、不经分析将水管和气管混接的;145 未经专业技术人员确认,私自在许可的临电设备上接设其他线路用电设备的;146 非本单位人员或本单位人员非电工进行临电接线的;147 发现线路出现绝缘脱落现象未及时处理的;148 气防、消防器材使用后未归位的;149 在生产装置区内和禁烟区域携带火种的;150 在易燃易爆装置区现场打手机的;151 配电室不采取封堵小动物的措施的;152 易燃易爆区使用金属工具敲打设备的;153 操作室内有电缆沟,在打扫卫生时用水冲洗地面的;154 安全附件到期未复检的;155 现场作业踩踏管线的;156 润滑油、机油油桶混存未标识的;157 消防、气防器材检查不合格时未及时更换

20、的;158 登高作业不系安全带的;159 安全带未高挂低用或拴挂在不牢固的物件上;160 岗位员工对本岗位消防、气防器材的摆放位置不熟悉的;161 岗位人员对应急器材使用不了解的;162 无事故状态下未经批准动用消防器材的;163 进入现场、工作中长头发未盘入安全帽中的;164 在有毒有害等危险区域工作不按规定穿戴专用防护用品,使用专用防护器具的;165 带手套或衣袖口未系扣擦洗运转设备、操作运转机床的;166 雷雨天气打伞上罐采样的;167 劳动防护用品未及时发放的;168 工作前未检查设备(施)或设备(施)带故障,安全装置不齐全、不可靠便进行操作的;169 在有毒、粉尘等作业场所进餐、饮水

21、、吸烟的;未按规定使用通风除尘设备的;170 危险作业时,监护措施未落实及未设置警戒区域或未挂警示牌的;171 冲压作业时,手进入危险区域的;172 攀登吊运中物件以及在吊物,吊臂下行走或逗留的;173 工作时有颗粒物飞溅时,未戴护目镜或面罩的;174 在易燃易爆、明火、高温等作业场所穿化纤服装操作的;175 作业现场不能保证满足规程规定的安全距离的 ;176 生产、施工现场的安全设施不全或不符合规程规定的; 177 安全防护用品、用具配备不全、数量不足、质量不良的;178 擅自变更经批准的安全技术措施的; 179 随意挪用现场安全设施或损坏现场安全标志的;180 非专责或非电气人员操作高压电

22、气设备的;181 指挥岗位人员强行操作带故障设备的;182 指挥无证人员上岗或无证人员擅自上岗的;183 指挥岗位人员超负荷运行各种机电设备的;184 要害岗位睡岗、串岗、脱岗的;185 停电检修不办理停电工作票和操作票的;186 易燃易爆场地,无动火证动火或不按程序报批的;187 起重作业人员不按安全操作规程作业;起吊物件斜拉斜拽,吊物不平衡,起吊操作不稳,致使吊物脱钩的;188 起吊时人站在吊物下方、吊物上站人或用人作平衡物的;189 钢丝绳及其它起重设施不符合安全规定,应报废还继续使用的;190 电器作业时,对邻近的带电体、盘面未采取安全防护措施的;191 登杆作业不进行安全检查、无保护

23、接地、无保护措施、无人监护进行作业的192 胶带机运转中用铁锹刮机头、机尾物料的;193 安全设施不齐全,强行作业的;194 锅炉三大安全保护装置,未按规定使用、校验、试验的;195 检修设备前不挂停电工作牌,不设监护人员的;196 电工作业不按规程验电、放电和挂接地线的;197 操作高压电气不戴绝缘手套,不穿绝缘鞋(靴)或未站在绝缘台上的;198 在皮带运输机上坐、卧或跨越没有过桥的运行皮带机的;199 未查清电气事故原因而强行送电的;200 未经许可带电作业或指挥他人带电作业的;201 锚链运行中处理跳链现象或捅堵塞溜槽的;202 未按规定办理工作票检修和“搭车”检修的;203 开关带负荷

24、拉合隔离刀闸的;非电气设备专业人员擅自打开电气设备的;204 在无起重设备情况下,从高处向下抛掷杂物、重物或设备配件不设专人监护的;205 带水焊接时不穿绝缘靴的;206 进入带电间隔的;单人巡线攀登电杆的;207 使用喷灯时,在明火附近放气或加油的;208 调和电解液时,把水直接倒入硫酸中的;209 电气作业不执行“两票三制”的;签发工作票种类不符的;210 电动工具绝缘破损、无双重绝缘、无可靠接地而使用的;211 强行启动设备的;212 氧气瓶、乙炔瓶同车运输的;213 特种作业不带安全防护用具直接作业的;214 无安全技术措施检修或擅自变更现场安全措施的;215 高压试验时,不穿绝缘靴、

25、不设置围栏及悬挂警示牌的;216 拆除地线前项目负责人不对设备进行检查的;217 带电移动电动工具的;工作中电流二次回路短接不可靠的;218 未接到任务单、工作票、调度命令,允许工作人员工作的;219 倒闸操作时,进入高压设备区不戴安全帽,不穿绝缘靴的;220 用木楔或其它物品将开关跳闸装置塞住,致使其失去作用的;221 带电搬迁电气设备、电缆和电线的;222 使用电压等级不相符的验电器验电的;223 设备运转时,触摸运行设备运转部位及私自打开防护罩、栅栏的;224 电气、运输、提升设备(设施)的各种保护不齐全就开机使用的;225 未严格执行起吊、运输、装卸、捆绑大型设备安全技术措施的;226

26、 机器运转中或未停止前,清扫、擦拭、润滑和冷却机器旋转部位的。227 皮带运行时,处理或清理胶带托辊,机头、机尾滚筒的;228 破碎机工作过程中,随意触摸传动装置及破碎部件的。九 车辆交通229 车辆在厂区行使速度超限的;230 叉车托盘升高后站人的;231 插车进入生产区在地沟盖板上行使的。十 地面建筑安装工程232 施工现场明火作业,未办用火证或未经现场有关部门(负责人)批准,并未做防护措施指派专人监护的;233 工具自带的软电缆或软线随意接长的;工具原有插头随意拆除或改换的;234 发现工具外壳、手柄破裂不进行更换或工具的旋转部件无防护装置的;235 临时用电总配电箱、开关箱未安装漏电保

27、护器或安装失灵的漏电保护器的;236 木工操作机械时戴手套,在运转中维修保养、加油清理和调整的;237 料斗提升时,在其下有人工作和穿行、清理斗坑时,未将料斗双险钩挂牢或未挂的;接料平台口未装防护门,沿通道两侧未用密目安全网封闭的;238 搅拌机运转中将工具伸人搅拌机内扒料的;维修保养搅拌机未拉闸断电或电闸箱未上锁或未指派专人监护的;239 运长料时超出吊篮或在吊篮内立放时未捆绑牢固的;吊物前未对索具进行检查就吊装的;吊散物不装箱或装笼的;吊长料不捆绑牢固,吊物不平衡造成重心偏移的;240 作业层脚手架外侧未按要求设置防护栏杆和防护网及档脚板的;脚手架搭设时,未严格按照搭设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规

28、范施工的;脚手架拆除时,现场无专人监管和设置警戒标志,拆下的管件直接向下投掷的;支设高度大于2米梁柱模板时不设置工作台的;241 高处作业无临边安全防护设施的;拆模时不设置安全工作平台猛撬硬砸,大面积撬落模板的;高处绑扎钢筋时无安全工作平台,无上人马道、无临边防护的;242 浇筑砼框架柱不设操作平台,直接站在模板上作业的;基槽、基坑开挖时,未根据土质及开挖深度放坡和进行必要支护的;243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线路不按规定设置的;安全保护接地接零达不到安全要求的;不按规定检查用电设施安全功能的;244 吊物超重的;起吊钢丝绳断丝、磨损、变形超限继续使用的;塔吊司机不对塔吊进行必要检查和维护的;设备安

29、全防护功能不全或失灵,未及时修理更换的;245 油漆与其它易燃物品存放在一起的。十一 矿山救护消防246 救护、消防指挥员没有参加抢救指挥部工作,未参与制定事故处理方案的;247 未制定救护、消防行动计划和安全技术措施而命令从事救护、消防工作的;248 指挥少于6人的小队进入灾区侦察或作业的;249 不服从指挥、不服从管理,不按时完成救灾或日常训练任务的;附件三: C类三违行为列表一 矿井采煤1 穿化纤衣服入井的;2 未进行停、开工检查,擅自停、开工的;3 风、机两巷发生支护变形、损坏等现象,不按规程规定处理的;4 打眼工打眼时,戴手套、未系好工作服纽扣、未绑扎好上衣袖口的;作业前未对工作地点

30、安全状况进行检查的;5 未按作业规程规定制作引药、装药、爆破的;6 采煤工作面缺梁少柱,不及时补齐而继续作业的;7 打眼与装药平行作业距离不符合作业规程规定的;8 采煤工作面不严格执行 “三人连锁放炮”制度的;9 放炮警戒绳、牌、哨不全的;10 一次放炮长度超过作业规程规定的;11 放炮母线出现明接头而不及时处理的;12 装完药后,雷管脚线不短接、不悬空的;13 放炮员不随身携带瓦斯报警仪的;14 炮采工作面不及时支护、综采工作面采煤机割完煤后不及时移架支护的;15 综采工作面作业人员进入无支护溜道内的;16 采煤工作面不按作业规程规定补、铺、联网的;17 采煤工作面局部采高超过支柱支撑高度,

31、未及时采取措施处理的;18 移动刮板输送机机头时不切断电源的;19 刮板输送机飘链、出链、溜槽损坏、刮板输送机不平继续操作的;20 移刮板输送机时不使用移溜器的;21 不按作业规程规定的回柱分段距离回柱的;22 工作面回柱时,无监护人而进行回柱作业的;23 支柱不按规程规定进行捆绑的;24 不按规程规定的迎山角度支设支柱的;25 采空区悬顶面积超过作业规程规定,未采取措施处理的;26 不按规程规定发出放炮信号而放炮的;27 泵站司机未携带检测乳化液浓度有效器具的;乳化液浓度配比不符合规程规定的;28 乳化液泵箱不使用过滤网或过滤网破损不及时更换的;29 工作面卸压支柱不及时更换的;30 综采工

32、作面支架歪斜度超过规程规定未及时调整的;31 工作面支架排距、棚距不符合规定,未及时处理的;32 工作面伞檐超过规定不及时处理的;33 工作面梁、柱及柱帽失效未及时更换的;未按规定及时支设煤帮柱的;34 采煤机作业时,未使用内外喷雾的;综采支架架间距不符合规程规定的;35 注液枪不按规定悬挂且乱扔乱放的;注液前不冲洗三用阀的。二 矿井掘进36 炮眼质量(角度、深度)不合格或炮眼内发现异常情况(瓦斯、水、温度、透孔等情况)时进行装药的;戴手套打眼的;37 装药后未将电雷管脚线扭结、悬空的;38 放炮母线的材质、悬挂、扭结不符合规定的;39 放炮警戒绳、哨、牌不全仍然放炮的;40 移动打眼机具时,

33、用电缆拖拉打眼机具的;检修打眼机具时,未切断电源而进行检修的;41 操作司机离开综掘机或耙斗机时,未及时切断电源的;42 掘进机停止作业时,切割头未落地放置的;43 临时支护、永久支护使用不规范、不符合规程规定的;44 接触爆炸材料的人员,未穿抗静电服装的;45 无爆破工资格证,运送电雷管的;46 井下未用专用箱存放或使用专用箱存放爆炸材料,但未上锁的;47 井下存放炸药、电雷管专用箱的间距不符合规程规定的;48 在机械、电气设备附近或在支护不完好、有淋水或放炮警戒距离内存放井下爆炸材料的;在爆破点附近制作引药的;49 用手硬拽电雷管脚线或硬拽管体,或取出电雷管后不及时将脚线扭结短路的;50

34、用电雷管代替竹、木棍在药卷上扎眼或将电雷管斜插、捆在药卷上的;51 打眼前后及打眼过程中,未检查作业地点安全状况的;52 巷道开口处支护不规范、不可靠的;临时支护、永久支护接(背)顶、帮不实的;53 锚杆、铺网不紧贴岩面,锚杆角度及联网不符合规程要求的;54 岩石巷道掘进采用干打眼的。 三 矿井机电运输55 拆除过流和欠压释放装置,短接电机综合保护,甩掉其它安全保护设施的;56 井下防爆电气、设备未经防爆员检查而入井的;57 绞车司机不严格执行操作规程,未执行八不开(绞车不完好不开;钢丝绳打结不开;钢丝绳磨损超限不开;安全保护不全持持让学生在实践中锻炼,在磨练中成长。只有这样,学生才能与教师缩

35、小心理距离。在磨练中成长。只有这样,学生才能与教师缩小心理距离。教师的责任不仅在于教授学生知识,更在于引导他们学会生活和生存的基本技任不仅在于教授学生知识,更在于引导他们学会生活和生存的基本技能,及做人的基本行为准则。及做人的基本行为准则。教育工作,是一项常做常新、永无止境的工作。社会在发展,教育工作,是一项常做常新、永无止境的工作。社会在发展,时代在前进,学生的特点和问题也在发生着不断的变化。作为有责任感代在前进,学生的特点和问题也在发生着不断的变化。的教育工作者,必须以高度的敏感性和自觉性,及时发现、的教育工作者,必须以高度的敏感性和自觉性,及时发现、研究和解决学生教育和管理工作中的新情况

36、、新问题,掌握其特点、决学生教育和管理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掌握其特点、发现其规律,尽职尽责地做好工作,以完成我们肩负的神圣历史使命。尽职尽责地做好工作,以完成我们肩负的神圣历史使命。总之,一学期以来能按时完成教学任务及各项工作。总之,一学期以来能按时完成教学任务及各项工作。在今后的工作中,一定扬长避短,做好本职工作。工作中,一定扬长避短,做好本职工作。轻微的影响1 厂内影响1d环境影响的可恢复性或持续性 不可恢复或年以上可恢复5 半年至一年内可恢复4 一周至半年内可恢复3 一天至一周内可恢复2一天内可恢复1e公众和媒介的关注程度 国际高度关注5 国家高度关注4 地区性关注3 厂区附近一般性

37、关注2 不为关注110.3确定重要环境因素及重要环境因素优先项级别环境因素得分X值求出之后,就要根据得分进行环境因素评价:一般x9(此值自定)或M=3为重要环境因素。X9为一般环境因素。11.记录TDI公司环境因素辨识计划TDI公司环境因素辨识评价报告TDI公司环境因素辨识评价表TDI公司重要环境因素清单建设项目环保管理1.目的 为加强公司新、扩、改建项目的环境保护管理,防止对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特制定本管理办法。2.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新、扩、改建项目。3.定义:3.1环境影响评价:是指建设项目在动工兴建之前,对该项目的选址、设计和建成投产使用后可能对周围环境产生的不良影响进行分析、

38、预测和评估,并提出防治环境污染的对策和措施,为环境保护行政管理部门的决策提供科学的依据。3.2“三同时”:是指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实现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4. 监管职责4.1安全环保部负责对建设项目在立项、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开工建设、投产等阶段污染防治措施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4.2安全环保部对建设项目建成运行后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日常监督管理;4.3安全环保部负责将建设项目环评及批复、试运行及批复、验收报告及批复等相关项目资料送环境保护部备案,申请验收。4.4安全环保部负责落实环评中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及环境风险措施;5.管理要求5.1建设单位在初步设计文件中,必须包

39、括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中规定的污染防治措施、环境风险控制措施及清洁生产等要求。5.2建设阶段,各单位必须落实污染防治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与主体工程同时施工建设。5.3建设项目投入试运行前,必须向审批该建设项目环评的环保行政主管部门提交申请试生产报告,经环保行政主管部门现场检查,确认环境保护设施建设符合要求后,方可试生产。5.4试运行阶段,污染防治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入使用。5.5试运行期间,必须完成在线监控设备验收、应急预案编制与备案、竣工验收监测等工作。5.6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设施要在规定的试运行三个月内完成验收工作。若不能验收,须向审批该建设项目试运行的环保行政主管部门提交试运行延期申请

40、。项目试运行期不得超过一年。排污许可证管理1.目的加强公司排污许可证管理,规范排污行为,促进环境保护。2.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排污许可证申办、管理工作。3.排污许可证管理3.1安全环保部负责本单位的排污许可证的申报和管理工作。3.2临时排污许可证每年进行换发。3.3因新、改、扩建建设项目原因使排放污染物种类、浓度、总量和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排污口的设置等情况发生变更的,应当自其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申请办理排污变更手续。4.排污许可证申请程序4.1填报排污许可证申请表;4.2委托市级以上环境监测单位对企业排污现状进行监测;4.3将排污许可证申请表、排污申报登记表、有效监测报告、原发

41、排污许可证(正、副本)、排污口规范化证明及在线联网证明、建设项目环评、现场监察记录、危废处置相关资料、排污费核定通知书及缴费收据、工商营业执照(正、副本)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报当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区、市环保局)审核;4.4领取由市县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发放的排污许可证;5.支持性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河北省达标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排污申报管理1.目的为规范公司排污申报管理,依法排污,准确申报污染源排污状况。2.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排污申报的管理,对公司排污许申报填报工作提出具体要求。3.排污申报管理3.1安全环保部负责按照国家法规要求实施排污申报登记工作,不得瞒报或谎报。3.2如实申

42、报主要原辅材料消耗、能源消耗、新鲜水用量、污水排放量、污水排放准确去向、固废产生量及处置情况等生产数据,内容应齐全、准确。3.3排污申报登记表需经主管领导审核,确认无误后,方可上报环境保护管理部门。3.5排污申报登记工作要在规定时间提前进行,以避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3.6申报资料留档保存,以备查询。4.支持性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河北省达标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在线监控设备运行管理1.目的为了进一步规范在线监控系统管理,设备稳定运行,监测数据有效传输,特制定本办法。2.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在线自动监控系统安装、管理单位。3. 职责3.1安全环保部负责规范监测站房建设,建立设备信息档案,对

43、在线自动监控系统进行监督管理。3.2安全环保部联系资质单位负责在线自动监控系统的维护、稳定运行。3.3在线自动监控系统所在安装车间负责定时巡检并记录监测数据,发现设备故障及时报告调度室。4. 设备基础档案 4.1设备采购合同;4.2上级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关于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建设方案批复的文件(排污单位按照有关要求拟定的安装计划,以及报上级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及批复等文字资料);4.3排污单位按照合同条款对设备厂家安装施工进行预验的文字证明材料;4.4环境监测部门出具的验收监测报告,即污染源自动监控设备安装、调试后,经环境监测技术主管部门监测比对出具的验收监测报告;4.5设备厂家出具的设备安装调

44、试与试运行报告;4.6上级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联网报告;4.7设备出厂合格证;4.8环境监测仪器质量监督检验中心适用性检测报告;4.9自动监控设备设计、安装技术文件4.10自动监控系统委托第三方维护管理的,应有第三方的“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证书。4.11档案由安全环保部负责保存、管理。5.监控设备运行管理5.1建立和完善定期校验制度,做好设备运行维护记录,确保设备正常运行。5.2车间工艺人员记录每次巡检时动监测仪的监测值,并签字,发现监测设备故障立即报告调度室。5.3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故障排除过程记录由第三方维护管理人员签字。5.4污染源自动监控设备不能正常运行时,安全环保部负责向上级环保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书面报告。如污染源自动监控设备48小时内不能修复、更换,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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