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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电气: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分拆所属子公司上海电气风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至科创板上市的预案(修订稿)》之核查意见.pdf

上传人:AccountingAudit 文档编号:3055839 上传时间:2020-11-14 格式:PDF 页数:18 大小:469.82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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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1 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并在科创板上市发行公告发行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特别提示 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伟思医疗”、“发行人”或 “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颁布的关于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的实施意见(证监会公告2019 2号) 、 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 (证监会令第144号) (以下简称“管 理办法”)、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证监会令 第153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

2、”)颁布的上海证券交 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与承销实施办法 (上证发201921号) (以下简称“实 施办法 ”) 、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与承销业务指引(上证发 2019 46号)(以下简称“业务指引”)、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 实施细则(上证发201840号)(以下简称“网上发行实施细则”)、 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上证发201841号)(以 下简称“ 网下发行实施细则 ”) , 中国证券业协会 (以下简称“证券业协会”) 颁布的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承销业务规范(中证协发2019148号) (以下简称“ 承销业务规范 ”)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

3、管理细则 (中证协发2018142号)以及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管理细 则 (中证协发 2019 149号) (以下简称“ 科创板网下投资者管理细则 ”) 等相关规定,以及上交所有关股票发行上市规则和最新操作指引等有关规定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 本次发行股票初步询价和网下申购均通过上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化平台 (以下 简称“申购平台”)进行,请网下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关于初步询价和网下 申购的详细内容,请查阅上交所网站()公布的网下发行实施 细则等相关规定。 2 本次发行本次发行在在发行发行流程流程、回拨机制、网上网下申购缴款及、回拨机制、网上网下申购缴款及限售期设置限售期

4、设置等环节等环节发发 生重大变化,敬生重大变化,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主要请投资者重点关注,主要变化变化如下:如下: 1、本次发行采用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网下 向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与网上向持有上海 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 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初步询价及网上、网下发行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长江保荐”或“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 ”) 负责组织实施 。 初步询价及网下发行通过申购平台 ( 实施;网上发行通过上交所交易

5、系统(以下简称“交易系统”)进行。 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由保荐机构母公司设立的另类投资子公司跟投组成, 跟投机构为长江证券创新投资(湖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创新”), 无发行人高管核心员工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及其他战略投资者安排。 2、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考虑发行人基、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考虑发行人基 本面、本次公开发行的股份数量、发行人所处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市本面、本次公开发行的股份数量、发行人所处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市 场情况、募集资金需求以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场情况、募集资金需求以及承销风险等因

6、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格为 67.58 元元 /股,网下发行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股,网下发行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 本次发行的价格不高于网下投资者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剩余报价的中位数本次发行的价格不高于网下投资者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剩余报价的中位数 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和其他偏股型资产管理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和其他偏股型资产管理 产品(以下简称产品(以下简称“公募产品公募产品”)、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以下简称)、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以下简称“社保基金社保基金”) 和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以下简称和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以下简称“养老金养老金”)的报

7、价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四个数)的报价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四个数 中的孰低值。中的孰低值。 投资者请按此价格在 2020 年 7 月 8 日(T 日)进行网上和网下申购,申购 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本次网下发行申购日与网上申购日同为 2020 年 7 月 8 日 (T 日),其中网下申购时间为 9:30-15:00,网上申购时间为 9:30-11:30,13:00- 15:00。 3、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按照南京伟思医 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 告(以下简称“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中约定的剔除规则,在剔除 3 不符合要求的投资者

8、报价后,协商一致,将拟申购价格高于 68.04 元/股(不含 68.04 元/股)的配售对象全部剔除;拟申购价格为 68.04 元/股,且申购数量小于 570 万股的配售对象全部剔除;拟申购价格为 68.04 元/股,申购数量等于 570 万 股的配售对象中,申购时间晚于 2020 年 7 月 3 日 14:39:54(T-3 日)的配售对象 全部剔除;拟申购价格为 68.04 元/股,申购数量等于 570 万股,且申购时间同为 2020 年 7 月 3 日 14:39:54(T-3 日)的配售对象中,按照上交所申购平台自动生 成的申报顺序从前到后剔除 8 个配售对象。 以上过程共剔除 569

9、 个配售对象,对应剔除的拟申购总量为 256,460 万股, 约占本次初步询价剔除无效报价后申报总量 2,562,760 万股的 10.01%。剔除部分 不得参与网下及网上申购。具体剔除情况请见“附表:投资者报价信息统计表” 中被标注为“高价剔除高价剔除”的部分。 4、战略配售:、战略配售:初始战略配售发行数量为 854,333 股,占本次发行总数量的 5.00%,战略投资者承诺的认购资金已于规定时间内全部汇至保荐机构(主承销 商)指定的银行账户。依据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的发行价格 67.58 元/股, 本次发行规模为 11.55 亿元, 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 不超过人民币

10、 20 亿元,根据业务指引规定,保荐机构母公司设立的另类投资子公司跟投部分 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为 683,466 股,占发行总数量的 4%。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与初 始战略配售数量的差额 170,867 股将回拨至网下发行。 5、限售期安排:、限售期安排:本次网上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限售期安排,自本次公 开发行的股票在上交所科创板上市之日起即可流通。 网下发行网下发行部分,部分,公募产品、养老金、社保基金、公募产品、养老金、社保基金、根据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根据企业年金基金管理 办法设立的企业年金基金(以下简称“企业年金基金”)办法设立的企业年金基金(以下简称“企业年金基金”)、 符合保险资符合保险资

11、 金运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的保险资金(以下简称“保险资金”)金运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的保险资金(以下简称“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和合格境 外机构投资者资金等配售对象中的外机构投资者资金等配售对象中的10%最终获配最终获配账户账户(向上取整计算)(向上取整计算)应当承应当承 诺获得本次配售的股票诺获得本次配售的股票限售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6个个 月月。前述配售对象账户前述配售对象账户将在将在2020年年7月月13日(日(T+3日)日)通过摇号抽签方式确定通过摇号抽签方式确定 (以下简称“网下配售摇号抽签”)。(以下简称“网下配售摇号抽签”

12、)。未被抽中的网下投资者管理的配售对象未被抽中的网下投资者管理的配售对象 账户获配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限售安排,自本次发行股票在上交所账户获配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限售安排,自本次发行股票在上交所科创板科创板上市上市 之日起即可流通。之日起即可流通。网下配售摇号抽签采用按获配对象配号的方法,按照网下投 4 资者最终获配户数的数量进行配号,每一个获配对象获配一个编号。网下投资 者一旦报价即视为接受本次发行的网下限售期安排。 战略配售部分,保荐机构母公司设立的另类投资子公司长江创新,本次跟投 获配股票的限售期为 24 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之日 起开始计算。 6、自主表达申购意向:

13、自主表达申购意向: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 证券公司进行新股申购。 7、本次发行回拨机制:本次发行回拨机制:网上、网下申购结束后,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 销商)将根据网上网下总体申购情况于 2020 年 7 月 8 日(T 日)确定是否启用 回拨机制,对网上和网下的发行数量进行调节。 8、新股配售经纪佣金新股配售经纪佣金: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向通过战略配售、网下配 售获配股票的投资者收取新股配售经纪佣金,佣金费率为其获配金额的0.50%,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因承担发行人保荐业务获配股票(包括保荐机构母公司 设立的另类投资子公司跟投部分的股票)或者履行包销义务取得股票的除

14、外。(猁矬猁欚猁猁讀缁H缀空綶秡猁椀鄂挃甃甓甓缓錓鬓鬓鬓斏塑堀瀀瀀琀搀挀搀挀搀戀戀愀昀最椀昀斏塑堀瀀瀀琀尀尀昀挀昀攀愀戀愀戀搀搀倀琀戀倀嘀甀匀愀焀琀樀氀夀戀挀圀稀唀娀瀀吀椀倀瘀伀氀礀匀欀礀昀爀斏堀堀愀挀愀愀愀愀搀戀搀愀戀攀戀斏塑堀蕖澀豎嵾瑓N萀豎苿Y华葓澘譥號衷灧蒙啓捵譑葹敞虧煙琀倠瑎缀陝饲饎斏网盿齱睞桓灧噎靓虓葎豟蹛渀豎桛葎艎奎腎蹞罎輰夰彭弰焰蕖腎堀堀澀瑑葞啓壿堀捾蹳祿汨靎耰孲栀荫葔灧噎靓塞堀乑葎虥魎葷葒襺灭酥荳靲慢澀馍灧偧沖驦m换N葎饶葖庖汜軿琀睎m一匀圀匀吀噎靓盿葔瑙楥蕖蚋噎靓V葙灧兕恺蕖葧饶f敎葎灧f腹偧蒉葙答偎椠蕲萠扶慟隁偑準蕖葧饶虎豢葲戀偐鞕蒔歶荳霰蕞湞葟栰扑葏塎葔塢豢屝扥斗偢獬茠

15、腎猰驗驗桗靓號衎葙齢彭豻衦脀葜瑶筞蒋剎璗貕葓卿葔衶卿蒈衶彬捎蒈衶悀葓帀葥驶蘀葎蒈灧魣脀葜捎敥彎塎街萀W脀脀葜葢v脀葜葢v衧葙魥W葔救睎斍葥驶罒繙葿豔鱔楎蕲葐罦葤敟繟娰袐鞍睟蒍葙攀葧偭g暑腎睧屑魯葒腹豏晔葨瑫鹎潥孙替敧蒉v袀鮍晗敒豎魔扲慟塦堀聢聟敟葵菿葛嚕敻聵聟塗堀葞晶扲慟脠詡罣瑗筞鱎葫舀豙腖偧佒屔鹎陒桜腖偧孞扲慟蒌鵬茀羑艫塙癢葧屒葏萠罶癎桑葥象葡艶侂镾虒罎衙蒀剶傗剐譡輰荦葛靶开蹛葲罣壿堀魧聎聟卷卦罢蕖葑执b葒虶琀敞敧敫貑蒋鮁蹒戀慟貌T噎靓葞v艕麄虒桎V豎虎豟抈虎纋潎綂葙灶慓桗葺葎扲慟蒌v絧罣瑫鹎潥孙替敧蒉v袀鮍晗敒豎魔扲慟华缀N敎靧鹟鞖虒啥鯿襺葰扗鞍罦葬桖桖桗蹙饎驗嘀敻罣葝瑓筞葎鱶遒塗堀祲葲荳

16、骀骖鹓魛扛葲葠絶晹倀眀昀眀爀眀眀樀儀搀唀氀匀匀堀氀攀猀椀搀夀刀吀愀愀氀儀猀堀氀倀嘀匀攀昀氀搀漀渀斏塑堀蕖澀豎嵾瑓N萀豎苿Y华葓澘譥號衷灧蒙啓捵譑葹敞虧煙琀倠瑎缀陝饲饎斏网盿齱睞桓灧噎靓-2 日)的日均持有市值计算,投资者持有的市值应符合网上发行实施细则的相 关规定。 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 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股申 购。网上投资者申购日 2020 年 7 月 8 日(T 日)申购无需缴纳申购款,2020 年 7 月 10 日(T+2 日)根据中签结果缴纳认购款。凡参与本次发行初步询价报价的 配售对象,无论是否为有效报价,均不得再参与网上发行的申购。 申购时间内, 投资者按委

17、托买入股票的方式, 以确定的发行价格填写委托单。 一经申报,不得撤单。 投资者参与网上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购,只能使用一个证券账户。同一投资者 使用多个证券账户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 以及投资者使用同一证券账户多次参 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以该投资者的第一笔申购为有效申购,其余申购均为无效 申购。投资者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多个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确认多个证 券账户为同一投资者持有的原则为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的“账户持有人名称”、 9 “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均相同。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以 2020 年 7 月 6 日(T- 2 日)日终为准。 融资融券客户信用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投资者持有的市值

18、中, 证券 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明细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证券公司持有的市值中。 (3)网下网上投资者认购缴款 网下获配投资者应根据 2020 年 7 月 10 日(T+2 日)披露的网下初步配售 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在 2020 年 7 月 10 日(T+2 日)16:00 前(以到账 时间为准) 按照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与获配数量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及对 应的新股配售经纪佣金。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 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 2020 年 7 月 10 日(T+2 日)日终有 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

19、果及相关法律责任 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在 2020 年 7 月 14 日(T+4 日)刊登的南京伟思 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发行结果公告 (以下 简称“发行结果公告”)中披露网上、网下投资者获配未缴款金额以及保荐 机构(主承销商)的包销比例,列表公示并着重说明获得初步配售但未足额缴款 的网下投资者。 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低于扣除最终战略配 售数量后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70%时,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的股票由保 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

20、合计不足扣除 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70%时,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中止 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特别提醒,有效报价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或未足额参与申购,以及获得初 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未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及相应新股配售经纪佣金的, 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 业协会备案。网上投资者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出现 3 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 时,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日次起 6 个月(按 180 个自然日计 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网 10

21、上申购。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 债券与可交换公司债券的次数合并计算。 5、本次发行可能出现的中止情形详见“七、中止发行情况”。 6、若本次发行成功,预计发行人募集资金总额为 115,471.70 万元,扣除发 行费用 9,173 万元(不含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为 106,298.70 万元。 7、本公告仅对股票发行事宜扼要说明,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欲了解本 次发行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 2020 年 6 月 30 日(T-6 日)刊登于上交所网站 ()的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 科创板上市招股意向书(以下简称“招股意向书”)全

22、文及相关资料。发 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在此提请投资者特别关注招股意向书中“重大 事项提示”和“风险因素”章节,充分了解发行人的各项风险因素,自行判断其 经营状况及投资价值,并审慎做出投资决策。发行人受政治、经济、行业及经营 管理水平的影响,经营状况可能会发生变化,由此可能导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 自行承担。 8、本次发行股票的上市事宜将另行公告。有关本次发行的其他事宜,将在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证券日报上及时公告, 敬请投资者留意。 11 释义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在本公告中具有如下含义: 发行人/伟思医疗 指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证监会 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23、委员会 上交所 指上海证券交易所 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 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长江保荐 指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本次发行 指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 17,086,667 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之行为 战略投资者 指根据战略配售相关规定,已与发行人签署战略投资 者认股协议的投资者。战略配售的最终情况将在 2020 年 7 月 10 日(T+2 日)公布的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 上中签结果公告中披露 网下发行 指本次通过上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化平台向配售对象根据 确定价格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之行为(若启动回 拨机制,网下发行数

24、量为回拨后的网下实际发行数量) 网上发行 指本次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 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 人民币普通股(A 股)之行为(若启动回拨机制,网上 发行数量为回拨后的网上实际发行数量) 网下投资者 指符合 2020 年 6 月 30 日(T-6 日)披露的南京伟思 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 市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要求的可以参与本次网下 询价的投资者 配售对象 指网下投资者所属或直接管理的,已在证券业协会完成 备案,可参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申购业务的自营投 资账户或证券投资产品 网上投资者 指除已参与本次发行网下询价、申购

25、、缴款、配售的投 资者以外的日均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 存托凭证市值符合网上发行实施细则所规定的投资 者 私募基金 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非公开方式向投资者募集 资金设立的投资基金,包括资产由基金管理人或者普通 合伙人管理的以投资活动为目的设立的公司或者合伙企 业 QFII 指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12 有效报价 指符合条件的投资者申报的不低于本次发行价格且未被 剔除或未被认定为无效的报价 有效申购 指符合本公告中有关申购规定的申购,包括按照规定的 程序、申购价格与发行价格一致、及时足额有效缴付申 购款、申购数量符合有关规定等 网下发行专户 指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在结算银行开立的网

26、下发行银行 账户 T 日/网上网下申购日 指 2020 年 7 月 8 日 元 指人民币元 一一、初步询价结果及初步询价结果及定价定价 (一)(一)初步询价情况初步询价情况 1、总体申报情况 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时间为 2020 年 7 月 3 日(T-3 日)的 9:30-15:00。截至 2020 年 7 月 3 日(T-3 日)下午 15:00,保荐机构(主承销商)通过上交所申购 平台系统收到 380 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 5,548 个配售对象的初步询价报价信息, 对应的拟申购数量为 2,567,840 万股, 报价区间为 27.32 元/股116 元/股。 配售对 象的具体报价情况请见“

27、附表:投资者报价信息统计表”。 2、投资者核查情况 经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核查,参与本次初步询价的投资者管理的配售对象 中属于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和私募投资 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规范的私募投资基金的,不存在报价 时未按 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产品备案或私募基金 备案的相关证明文件的情形;经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核查,不存在投资者管理 的配售对象被证券业协会列入黑名单的情形,经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核查,不 存在投资者不遵守行业监管要求、超过相应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申购的情形。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对投资者进行了核查,有 6 家网下投资者管理

28、的 10 个配售对象未按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的要求提交相关资格核查文件或提 供材料但未通过资格审核;上述 6 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 10 个配售对象的报价已 确定为无效报价予以剔除。具体参见“附表:投资者报价信息统计表”中被标注 为“无效报价无效报价”的部分。 13 剔除以上无效报价后,其余 379 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 5,538 个配售对象全部 符合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规定的网下投资者条件,报价区间为 27.32 元 /股116 元/股,拟申购数量总和为 2,562,760 万股。 (二)剔除最高报价情况(二)剔除最高报价情况 剔除上述不符合要求的投资者报价后,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29、根据 初步询价结果,对所有符合条件的配售对象的报价按照申购价格由高到低、同一 申购价格上按配售对象的申购数量由小到大、 同一申购价格同一申购数量上按申 购时间由后到先、 同一申购价格同一申购数量同一申购时间上按上交所申购平台 自动生成的配售对象序号从前到后的顺序排序, 剔除拟申购总量中报价最高部分 的申购, 剔除的拟申购量不低于网下投资者拟申购总量的 10%。 当最高申报价格 与确定的发行价格相同时,对该价格上的申报不再剔除,剔除比例可低于 10%。 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及网上申购。 经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一致,将拟申购价格高于 68.04 元/股 (不含 68.04 元/股)的配

30、售对象全部剔除;拟申购价格为 68.04 元/股,且申购数 量小于 570 万股的配售对象全部剔除; 拟申购价格为 68.04 元/股, 申购数量等于 570 万股的配售对象中,申购时间晚于 2020 年 7 月 3 日 14:39:54(T-3 日)的配 售对象全部剔除;拟申购价格为 68.04 元/股,申购数量等于 570 万股,且申购时 间同为 2020 年 7 月 3 日 14:39:54(T-3 日)的配售对象中,按照上交所申购平台 自动生成的申报顺序从前到后剔除 8 个配售对象。 以上过程共剔除 569 个配售对象,对应剔除的拟申购总量为 256,460 万股, 约占本次初步询价剔

31、除无效报价后申报总量 2,562,760 万股的 10.01%。 剔除部分 不得参与网下及网上申购。具体剔除情况请见“附表:投资者报价信息统计表” 中被标注为“高价剔除高价剔除”的部分。 剔除不符合要求的投资者报价和最高报价后,参与初步询价的投资者为 322 家,配售对象为 4,969 个,全部符合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规定的网下投 资者的参与条件。本次发行剔除无效报价和最高报价后剩余报价申购总量为 2,306,300 万股,整体申购倍数为回拨前网下初始发行规模的 2,029.60 倍。 剔除不符合要求的投资者报价和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剩余报价信息如下: 14 投资者类型投资者类型 报价中位数

32、(元报价中位数(元/股)股) 报价平均数(元报价平均数(元/股)股) 公募产品、社保基金、养老金公募产品、社保基金、养老金 67.8000 67.5843 公募产品、社保基金、养老金、企公募产品、社保基金、养老金、企 业年金基金、保险资金和业年金基金、保险资金和 QFII 67.8000 67.6090 网下全部投资者网下全部投资者 67.8000 67.5883 基金管理公司 67.8000 67.6246 保险公司 67.8000 67.5460 证券公司 67.7900 67.6629 财务公司 67.8000 61.6412 信托公司 67.7950 67.8208 私募基金 67.8

33、100 67.4719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金 67.8000 67.8197 (三三)发行价格确定)发行价格确定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剔除不符合要求的投资者报价的初步询 价结果,在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本次公开发行的股份 数量、发行人所处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市场情况、募集资金需求以及 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67.58 元/股,网下不再进行累计投 标。此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1)36.66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19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 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 算); (2

34、)48.88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19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 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 算); (3)34.74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19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 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 算); (4)46.32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19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 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 算)。 本次确定的发行价格不高于网下投资者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全部报价的中 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公募产品、社保基金和养老金的报价中位

35、数和加权平均 数四个数中的孰低值。 15 本次发行价格确定后发行人上市时市值为 46.19 亿元,发行人 2018 年度和 2019 年度净利润分别为 5731.40 万元和 9,449.99 万元(净利润为 2019 年度经会 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 净利润孰低值),满足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2.1.2 条的第 一项标准: “(一)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 10 亿元,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 利润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或者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 10 亿元,最近一年 净利润为正且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 1 亿元”。 (四四)

36、有效报价投资者的确定有效报价投资者的确定 根据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中规定的有效报价确定方式,在按剔除原 则剔除之后,符合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事先确定并公告的条件且报价 不低于发行价 67.58 元/股的 255 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 3,860 个配售对象为本次网 下发行的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对应的有效申报拟申购数量为 1,762,650 万股,为 回拨前网下初始发行规模的 1,551.17 倍。 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均可且必须按照本 次发行价格参与网下申购。有效报价配售对象相关信息请见附表。 本次初步询价中, 70 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 1,109 个配售对象申报价格低于本 次发行价格 67.58 元/股,对应的拟申购数量为 543,650 万股,详见附表中备注为 “低低价未入围价未入围”部分。 (五五)与行业市盈率和可比公司估值水平比较与行业市盈率和可比公司估值水平比较 发行人所处行业为专用设备制造业 (C35) , 截止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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