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上证中央企业上证中央企业50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 资基金资基金 20172017 年第年第 1 1 季度报告季度报告 20172017 年年 3 3 月月 3131 日日 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报告送出日期:送出日期:二一七年四月二十二日二一七年四月二十二日 上证中央企业 5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2017 年第 1 季度报告 第 2 页 共 11 页 1 1 重要提示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
2、、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 2017 年 4 月 20 日复核了本报告 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 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 2017 年 1 月 1 日起至 3 月 31 日止。 2 2 基金产品概况基金产品概况 基金
3、简称 工银上证央企 ETF 场内简称 央企 ETF 交易代码 510060 基金运作方式 交易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09 年 8 月 26 日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138,959,219.00 份 投资目标 紧密跟踪标的指数,追求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的最小 化,实现与标的指数表现相一致的长期投资收益。 投资策略 本基金主要采取完全复制策略,跟踪标的指数的表现, 即按照标的指数的成份股票的构成及其权重构建基金 股票投资组合,并根据标的指数成份股票及其权重的变 动进行相应调整。在正常情况下,本基金对标的指数的 跟踪目标是:力争使得基金日收益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日 收益率偏离度的年度平均值不超
4、过 0.2%, 偏离度年化标 准差不超过 2%。 业绩比较基准 上证中央企业 50 指数收益率。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属于股票型基金,风险与收益高于混合基金、债 券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为指数基金,主要采用 完全复制策略,跟踪标的指数市场表现,是股票基金中 风险中等、收益与市场平均水平大致相近的产品。 基金管理人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上证中央企业 5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2017 年第 1 季度报告 第 3 页 共 11 页 3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主
5、要财务指标 报告期( 2017 年 1 月 1 日 2017 年 3 月 31 日 ) 1.本期已实现收益 455,038.92 2.本期利润 9,882,372.38 3.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0706 4.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228,047,060.73 5.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1.6411 注:1、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 低于所列数字。 2、本期已实现收益是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 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3、所列数据截止到报告期最后一日,无
6、论该日是否为开放日或交易所的交易日。 3.2 基金净值表现基金净值表现 3.2.1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收益率的比较 阶段 净值增长率 净值增长率标 准差 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 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标 准差 过去三个月 4.48% 0.56% 4.84% 0.55% -0.36% 0.01% 上证中央企业 5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2017 年第 1 季度报告 第 4 页 共 11 页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
7、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 变动的比较变动的比较 注:1、本基金基金合同于 2009 年 8 月 26 日生效。 2、按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建仓期不超过 3 个月。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的各项投资比例 符合基金合同的规定:本基金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票及备选成份股票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 值的 90%。 3.3 其他指标其他指标 无。 4 管理人报告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期限 证券从业年 限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赵栩 指数投资 部 副 总 2011 年 10 月 18 日 - 9 2008
8、年加入工银瑞信, 曾任 风险管理部金融工程分析 上证中央企业 5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2017 年第 1 季度报告 第 5 页 共 11 页 监,本基 金的基金 经理 师,现任指数投资部副总 监, 2011 年 10 月 18 日至今 担任工银上证央企ETF基金 基金经理;2012 年 10 月 9 日至今担任工银深证红利 ETF 基金基金经理; 2012 年 10 月 9 日至今担任工银深 证红利ETF连接基金基金经 理,2013 年 5 月 28 日至今 担任工银标普全球自然指 数基金(自 2016 年 12 月 6 日起, 变更为工银瑞信国际 原油证券投资基金(LOF) )
9、基金经理,2015 年 7 月 9 日至今担任工银瑞信中证 环保产业指数分级基金基 金经理, 2015 年 7 月 9 日至 今担任工银瑞信中证新能 源指数分级基金基金经理。 4.2 管理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按照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招募 说明书等有关基金法律文件的规定,依照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控 制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无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公平交
10、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为了公平对待各类投资人,保护各类投资人利益,避免出现不正当关联交易、利益输送等违 法违规行为, 公司根据 证券投资基金法 、 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试点办法 、 证 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规章,拟定了公平交易管 理办法 、 异常交易管理办法 ,对公司管理的各类资产的公平对待做了明确具体的规定,并规定 对买卖股票、债券时候的价格和市场价格差距较大,可能存在操纵股价、利益输送等违法违规情 况进行监控。本报告期,按照时间优先、价格优先的原则,本公司对满足限价条件且对同一证券 有相同交易需求的基金等投资组合, 均采用了系统中的公平交易模块
11、进行操作,实现了公平交易; 未出现清算不到位的情况,且本基金及本基金与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投资组合之间未发生法 律法规禁止的反向交易及交叉交易。 上证中央企业 5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2017 年第 1 季度报告 第 6 页 共 11 页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出现异常交易的情况。本报告期内,本公司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 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未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 5%。 4.4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跟踪误差产生的主要来源是:1)标的指数成份股
12、中法律法规禁止本基金 投资的股票的影响;2)申购赎回的影响;3)成份股票的停牌等。 本基金为指数型基金,基金管理人将继续按照基金合同的要求,坚持指数化投资策略,通过 运用定量分析等技术,分析和应对导致基金跟踪误差的因素,继续努力将基金的跟踪误差控制在 较低水平。 4.5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报告期内,本基金净值增长率为 4.48%,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 4.84%。 4.6 报告期内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说明报告期内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说明 本基金在报告期内没有触及 2014 年 8 月 8 日生效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第四十一条规定的
13、条件。 5 投资组合报告投资组合报告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序号 项目 金额(元)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1 权益投资 225,862,717.63 98.85 其中:股票 225,862,717.63 98.85 2 基金投资 - - 3 固定收益投资 - - 其中:债券 - - 资产支持证券 - - 4 贵金属投资 - - 5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6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 15 东方国际创业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 20162016 年度年度财务财务报表附注报表附注 (除另有注明外,所有金额均以人民币元为
14、货币单位) 一、公司的基本情况一、公司的基本情况 1 1. .公司公司注册地、组织形式和总部地址。注册地、组织形式和总部地址。 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 )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的股份有限公司。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累计发行股本总数 52,224.1739 万股,公 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52,224.1739 万元。 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132212080D,公司注册地: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 区浦东大道 1476 号 1010 室,总部办公地:上海市长宁区娄山关路 85 号。 2.2.公司的业务性质和主要经营活动。公
15、司的业务性质和主要经营活动。 本公司经营范围为:自营和代理除国家统一组织或核定经营的进出口商品以外的商品及技 术进出口业务,“三来一补”和进料加工,生物、医药化工产品的开发、生产、销售,国际货 运代理,实业和高新技术产业投资,对销贸易、转口贸易和服务贸易;批发非实物方式:预包 装食品(含冷冻冷藏、不含熟食卤味) 、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奶粉),销售:服装服饰、鞋帽、 针织品、皮革制品、箱包、日用品。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 活动】 本公司主要经营活动为货物进出口及外贸物流服务。 3.3.母公司以及集团最终母公司的名称。母公司以及集团最终母公司的名称。 本公司的母公司为
16、东方国际(集团)有限公司,集团最终母公司为东方国际(集团)有限 公司。 4 4. .财务报告的批准报出财务报告的批准报出机构机构和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和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 本财务报表业经公司董事会于 2017 年 3 月 23 日批准报出。 5.5.经营期限信息。经营期限信息。 16 本公司经营期限为 1998 年 11 月 18 日至不约定期限。 本期本公司持股的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安证券” )IPO 成功,根据财企 200994 号文,凡在境内证券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含国有股的股份有限公司, 除国 务院另有规定的,均须按首次公开发行时实际发行股份数量的 10%,将股
17、份有限公司部分国有 股转由社保基金会持有。 华安证券上市日,本公司持有的 617.5 万股被划转至社保基金账户。基于本公司代国有股 东履行了国有股划转义务,本公司母公司东方国际(集团)有限公司按照华安证券上市发行价 6.41 元每股折算现金扣除银行手续费后 39,581,621.80 元补偿给本公司,扣除所得税 9,895,405.45 元,结转该部分股份原账面成本 6,219,087.00 元,本公司将差额部分 23,467,129.35 元计入资本公积。 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包括本公司及全部子公司的财务报表。 子公司,是指被本公司控制的企业或主体。 报告期内合并财
18、务报表的范围及其变动情况详见本附注七、合并范围的变动及附注八、在 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二二、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一)编制基础(一)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以公司持续经营假设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事项,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 有关规定,并基于以下所述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进行编制。 (二)持续经营(二)持续经营 经评估,本公司自报告期末起 12 个月内具备持续经营能力。 三三、重要会计政策、重要会计政策及及会计估计会计估计 (一)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一)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基于上述编制基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财政部已颁布的最新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应 用指南、解释以及其他
19、相关规定(统称“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 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此外,本财务报表参照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5 号-财务报告的 一般规定(2014 年修订)(以下简称“第 15 号文(2014 年修订)”)的列报和披露要求。 (二(二)会计期间)会计期间和经营周期和经营周期 17 本公司的会计年度从公历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止,本公司经营周期为 12 个月。 (三(三)记账本位币)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采用人民币作为记账本位币。 (四(四)计量属性在本期发生变化的报表项目及其本期采用的计量属性)计量属性在本期发生变化的报表
20、项目及其本期采用的计量属性 本公司采用的计量属性包括历史成本、重置成本、可变现净值、现值和公允价值。 (五(五)企业合并)企业合并 1.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在一次交易取得或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企业合并中取得的 资产和负债,按照合并日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的账面价值计量。本公司取 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 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2.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在购买日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 额,确认为商誉;如果
21、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首先 对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成本的计量进行复核, 经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 期损益。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应按以下顺序处理: (1)调整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购买日之前持有股权采用权益法核算的,按照该 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 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综合收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的, 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收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
22、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 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2)确认商誉(或计入当期损益的金额) 。将第一步调整后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 购买日应享有子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比较,前者大于后者,差额确认为商誉;前者 小于后者,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股权至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的情形 (1)判断分步处置股权至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过程中的各项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 的原则 18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 通常表明应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 1)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2)这
23、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3)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 4)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2)分步处置股权至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过程中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会计 处理方法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应当将各项交易作 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 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应当确认为其他综合 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 对于剩余股权, 应当按照其在丧失控
24、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 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子公司自购买 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子公司股 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应当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 (3)分步处置股权至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过程中的各项交易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会 计处理方法 处置对子公司的投资未丧失控制权的,合并财务报表中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 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计入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 ,资本溢价不足冲减的,应当 调整留存收益。 处置对子公司的投资丧失控制权的,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剩余股权
25、,应当按照其在丧 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 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 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应当在丧失控制权时 转为当期投资收益。 (六)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六)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合并财务报表以母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由本公司按照 企业会计准则第 33 号合并财务报表编制。 (七(七)合营安排)合营安排 19 1.合营安排的认定和分类 合营安排, 是指一项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共同控制的安排。 合营
26、安排具有下列特征: 1)各参与方均受到该安排的约束;2)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对该安排实施共同控制。任何一 个参与方都不能够单独控制该安排,对该安排具有共同控制的任何一个参与方均能够阻止其他 参与方或参与方组合单独控制该安排。 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 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 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共同经营,是指合营方享有该安排相关资产且承担该 安排相关负债的合营安排。合营企业,是指合营方仅对该安排的净资产享有权利的合营安排。 2. 合营安排的会计处理 共同经营参与方应当确认其与共同经营中利益份额相关的下列项目,并
27、按照相关企业会计 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1)确认单独所持有的资产,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2) 确认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承担的负债;3)确认出售其享有的共同经营产 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4)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5)确认单独所发生 的费用,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合营企业参与方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的规定对合营企业的 投资进行会计处理。 (八八)现金流量表之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现金流量表之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流量表的现金指企业库存现金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等价物指持有的期限 短(一般是
28、指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 、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 险很小的投资。 (九九)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1. 外币业务折算 外币交易在初始确认时,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为人民币金额。资产负债表日, 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因汇率不同而产生的汇兑差额,除与购建符 合资本化条件资产有关的外币专门借款本金及利息的汇兑差额外,计入当期损益;以历史成本 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不改变其人民币金额;以公允价 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或其他 综合收益。 2.
29、外币财务报表折算 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权益项目除 20 “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 目,采用交易发生日即期汇率的近似汇率折算。按照上述折算产生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 (十十)金融工具)金融工具 1.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下四类: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 产(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持有 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下两类
30、: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 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其他 金融负债。 2.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确认依据、计量方法和终止确认条件 本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初始确认金融资产或 金融负债时,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 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 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本公司按照公允价值对金融资产进行后续计量,且不扣除将来处置该金融资产时可能发生 的交易费用,但下列情况除外:(1)持有至到期投资
31、以及贷款和应收款项采用实际利率法, 按摊余成本计量;(2)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 以及与该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资产,按照成本计量。 本公司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对金融负债进行后续计量,但下列情况除外:(1)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计量,且不扣除将来结清金 融负债时可能发生的交易费用;(2)与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 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负债,按照成本计量;(3)不属于指定 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财务担保合同,或没有指
32、定为以公允价 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并将以低于市场利率贷款的贷款承诺,在初始确认后按照下列两 项金额之中的较高者进行后续计量:1)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3 号或有事项确定的金 额;2)初始确认金额扣除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的原则确定的累积摊销额后 的余额。 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除与套期保值有关外,按照如下方 法处理:(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公允价值变动形 成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在资产持有期间所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确认为 投资收益;处置时,将实际收到的金额与初始入账金额之间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同时调
33、整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持有期间按 21 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计入投资收益;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的现金股利,于被投资单位宣 告发放股利时计入投资收益;处置时,将实际收到的金额与账面价值扣除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 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后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 当收取某项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已终止或该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 和报酬已转移时,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当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解除时,相应终止 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 3. 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本公司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了转
34、入方的,终止确认该金融 资产;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继续确认所转移的金融资产,并将 收到的对价确认为一项金融负债。本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 风险和报酬的, 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1) 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 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2) 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按照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 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1) 所 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2) 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 值变动累计额之和。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
35、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 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按照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 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1) 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2) 终止确认部分的对价, 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之和。 4. 主要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确定方法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以活跃市场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不存在活跃市 场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采用估值技术(包括参考熟悉情况并自愿交易的各方最近进行的市 场交易中使用的价格、参照实质上相同的其他金融工具的当前公允价值、现金流量折现法和期 权定价模型
36、等)确定其公允价值;初始取得或源生的金融资产或承担的金融负债,以市场交易 价格作为确定其公允价值的基础。 5. 金融资产的减值测试和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对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外的金融资产的账 面价值进行检查,如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计提减值准备。 对单项金额重大的金融资产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对单项金额不重大的金融资产,可以单独 进行减值测试,或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进行减值测试;单独测试未 发生减值的金融资产(包括单项金额重大和不重大的金融资产),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 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再进行减值测试。 按摊余成本计量的金
37、融资产,期末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了减值的,根据其账面价值与预 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之间的差额确认减值损失。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 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或与该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资产发生 22 减值时,将该权益工具投资或衍生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与按照类似金融资产当时市场收益率 对未来现金流量折现确定的现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发生较大幅度下降,或在综合考虑各种相关因素后,预期这 种下降趋势属于非暂时性的,确认其减值损失,并将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累计 损失一并转出计入减值损失。 本公司对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的
38、公允价值下跌“严重”的标准为:降幅累计超过 50%。 本公司对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的公允价值下跌“非暂时性”的标准为:公允价值持续低 于其成本超过一年。 (十一十一)应收款项)应收款项 1.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项金额重大的判断依据或金额标准:对于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单项余额大于资产 总额 1%) ,当存在客观证据表明本公司将无法按应收款项的原有条款收回所有款项时,确认相 应的坏账准备。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根据该款项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 账面价值的差额,单独进行减值测试,计提坏账准备。 2.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应收款项 确定组合
39、的依据确定组合的依据 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组合 按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合并范围内关联方划分组合 应收出口退税组合 按应收出口退税划分组合 押金及保证金等组合 按押金及保证金等划分组合 短期理财产品组合 按短期理财产品划分组合 账龄组合 除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组合、应收出口退税组合、押金 及保证金等及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项金额虽不重大 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之外,其余应收款项按账龄划分组合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组合 除有客观证据表明发生了减
40、值, 将其归入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 收款项或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其余归入本组合的 不计提坏账准备 应收出口退税组合 押金及保证金等组合 短期理财产品组合 账龄组合 按账龄分析法 23 组合中,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 账龄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3 个月以内(含 3 个月) 0.00 0.00 3 个月-1 年以内(含 1 年) 5.00 5.00 1-2 年 15.00 15.00 2-3 年 50.00 50.00 3-4 年 100.00 100.00 4-5 年 100.00 100.00 5 年以上 100.0
41、0 100.00 3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理由: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发生了减值。 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 对应收票据、预付款项、应收利息、长期应收款等其他应收款项,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 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 (十(十二二)存货)存货 1. 存货的分类 存货包括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 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 2. 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外贸业务发出存货采用个别计价法,内贸业务发出存货采用加权平均法。 3. 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
42、定依据及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单个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 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 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存货,在正常生 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 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 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 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 4. 存货的盘存制度 存货的盘
43、存制度为永续盘存制。 24 5. 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1) 低值易耗品 按照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 (2) 包装物 按照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 (十三)划分为持有待售资产及终止经营(十三)划分为持有待售资产及终止经营 本公司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非流动资产划分为持有待售资产: 1该非流动资产或该处置组在其当前状况下仅根据出售此类资产或处置组的惯常条款即 可立即出售; 2本公司已经就处置该非流动资产或该处置组作出决议并取得适当批准; 3本公司已经与受让方签订了不可撤销的转让协议; 4. 该项转让将在一年内完成。 被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和处置组中的资产和负债,分类为流动资产和流动负债。
44、 终止经营为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已被处置或被划归为持有待售的、于经营上和编制财务报 表时能够在本公司内单独区分的组成部分: 1. 该组成部分代表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主要经营地区; 2. 该组成部分是拟对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主要经营地区进行处置计划的一部分; 3. 该组成部分是仅仅为了再出售而取得的子公司。 对于持有待售的固定资产,本公司将该项资产的预计净残值调整为反映其公允价值减去处 置费用后的金额(但不得超过该项资产符合持有待售条件时的原账面价值),原账面价值高于 调整后预计净残值的差额,作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符合持有待售条件的无形资产等其他非流动资产,按上述原则处理。 (十
45、十四四)长期股权投资长期股权投资 1. 投资成本的确定 (1)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合并方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承担债务或 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 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合并对价的 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 25 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分步实现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应当以持股比例计算的合并日应享有被合并方账面所有 者权益份额作为该项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与其原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 并日取得进一
46、步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 调整资本公积 (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 , 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 (2)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在购买日按照支付的合并对价的公允价值作为其 初始投资成本。 (3) 除企业合并形成以外的:以支付现金取得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其初始 投资成本;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 投资者投入的,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 公允的除外)。 2. 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本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在本公司个别财务报表中采用成本法 核算;对
47、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采用成本法时,长期股权投资按初始投资成本计价,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对价 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外,按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 润,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并同时根据有关资产减值政策考虑长期投资是否减值。 采用权益法时,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 公允价值份额的,归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 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 投资的成本。 采用权益法时,取得长期股权投资后,按照应享有
48、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的 份额,确认投资损益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 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及 会计期间,并抵销与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损益按照持股比例计算归属于投 资企业的部分(但内部交易损失属于资产减值损失的,应全额确认),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 行调整后确认。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分得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 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本公司确认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以及 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本公司负有承担额外损失义务 的除外。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 并计入所有者权益。 3. 确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控制、重大影响的依据 控制,是指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