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华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上海龙韵广告传播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龙韵广告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的核查意见的核查意见 华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林证券” 、 “保荐机构” ) )作为上海龙 韵广告传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韵股份”或者“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 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 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对 龙韵股份使用部分闲置募集
2、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认真、 审慎的核 查,情况如下: 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及相关存储情况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及相关存储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310 号文核准,上海龙韵广告 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公司” ) 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股票 1,667 万股, 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 26.61 元, 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43,588,700.00 元, 扣除相关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401,025,500.00 元。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已于 2015 年 3 月 17 日出具了中准验20151019 号
3、验资报告,对 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 制度。根据募投项目推进计划,近期公司的募集资金存在暂时闲置的情形。 二、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基本情况二、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基本情况 结合公司生产经营需求及财务状况,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运 营成本,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满足公司业务增长对流动资金的需求,在保证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本着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公司 拟以不超过人民币 36,870,000 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使用期限自 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4、个月. 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到期后,公司将以自有资金、银行贷款等归 还。如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募集资金的使用进度加快,公司将及时以自有 资金、银行贷款等提前归还,以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行。本次使用部 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不会影响募集资 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将上述募集资金用于新股配售、 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 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同时公司独立董事亦对 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三、三
5、、 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华林证券认为: 1、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会议 审议通过; 独立董事、 监事会均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 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办法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2、根据龙韵股份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该 笔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未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未影响募集资金 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该笔闲置募集资金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未通 过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也未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 公司债券等的交易;单次补充流动资金时间未超过 12 个月。 华林证券同意龙韵股份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本页无正文,为华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上海龙韵广告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陈新军 杜纯静 华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