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试用期录用条件确认书拟录用人员: 拟录用部门/岗位: 在试用期内,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即属于不符合录用条件:1 工作能力或工作业绩无法达到岗位要求的;2 向用人单位提交伪造、变造、骗取的学历、学位、职称证书、资格(技能)证书,以及有关单位或组织出具的各种文书或证明文件等的;向用人单位提交的工作与社会经历、应聘人员登记表、员工入职基本情况登记表中所记载内容存在不实的;就与用人单位存在利害关系的事项提供虚假证明或进行虚假描述的。在订立劳动合同过程中有欺骗、隐瞒或其他不真实行为的;3 无法按用人单位要求及时提交社保与档案转移手续,及配合单位办理社保关系的;4 隐瞒或与原用人单位未依法解除、终止劳
2、动合同或劳动关系的;5 根据与前用人单位或第三方签订的竞业禁止协议受到竞业限制的约束,或与第三方之间存在未解决的劳动纠纷的;6 在试用期内请假天数(如事假、病假、婚假、孕产假等)超过试用期天数(按自然月历天数计算)的1/30的,或者有旷工行为的;7 试用期内累计迟到早退5次或2小时者;8 与其他用人单位或第三方有未完结的诉讼等纠纷的;9 试用期内有任何违法犯罪行为,或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10 一次性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达到500元及以上的;11 工作中因失误、工作能力或责任心缺失导致有工作关系的其他岗位工作被延误达到4个小时及以上的;12 试用期考核在70分以下的(试用期考核表采用百分制考核);13 存在不满足劳动合同及公司规章制度中规定的其它情形的。以上条件明确为不符合录用条件,如有不符合录用条件但有意欺瞒导致公司同意其转正的,公司一经查实,保留立即辞退其的权利。本人已经认真阅读上述内容并予以确认,本试用期录用条件确认书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 签名确认: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