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转发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建筑业10项新技术推广应用的通知的通知新建科20052号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建设局,各地、州、市建设局(建委):为适应建筑技术迅速发展的形势,促进建筑业发展,建设部对“建筑业10项新技术”的内容进行了修订。现将新修订的“建筑业10项新技术(2005)”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新疆实际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切实做好建筑业10项新技术推广应用工作。一、加强新技术推广应用工作的组织领导。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企业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推广建筑业10项新技术的重要性,把它作为提高行业整体技术水平,促进建筑业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要建立以领导挂帅、总工负责的新技术推广工作领导体系,
2、制定推广计划和措施,加强监督检查,把工作落到实处。二、建立建筑业10项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为加大新技术推广力度,发挥示范作用,扩大推广应面,按照建设部要求,我厅每年将组织建立一批自治区级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并从中择优向建设部推荐申报部级示范工程。示范工程完成示范新技术的内容,通过专家评审后,授予“自治区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称号。各类优质工程的评选将优先从示范工程中选取,充分发挥优质工程的科技示范作用。三、充分发挥各方主体的积极性,做好新技术的推广实施工作。10项新技术推广应用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工程建设的许多方面,各地既要发挥科研、设计单位的技术先导作用,也要充分发挥有关学(协)会的专家优势作用,采取有力措施,提高业主和施工企业应用新技术的自觉性。我厅将组织观摩学习,引导各地交流新技术推广应用经验,促进各地工作开展。请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加强管理,及时将工作进展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反馈我厅科技处。建筑业10项新技术(2005)(详细的介绍内容可在新疆建设网http:/建设科技栏目中查询)。联系人:李义萍联系电话:09912830947附件:关于进一步做好建筑业10项新技术推广应用的通知(建质200526号)二OO五年四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