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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弗迪汽车动力电池项目(一期年产15GWh汽车动力电池)环评报告书.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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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盐城弗迪电池有限公司盐城弗迪汽车动力电池项目(一期年产 15GWh 汽车动力电池) I 目目 录录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 1 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 . 18 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 . 34 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 49 五、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 . 114 六、结论 . 120 附表 . 121 环境风险专项评价 . 123 盐城弗迪电池有限公司盐城弗迪汽车动力电池项目(一期年产 15GWh 汽车动力电池) II 附件:附件: 附件一 项目委托书(P1) 附件二 项目备案证(P2) 附件三 建设单位承诺书(P3) 附件四 营业执照(P4) 附件五 法人身

2、份证(P5) 附件六 规划用地红线(P6-8) 附件七 污水处理厂批文及验收(P9-17) 附件八 规划相符性说明(P18) 附件九 污水接管协议(P19-21) 附件十 危废暂存承诺书(P22) 附件十一 监测报告(P23-33) 附件十二 射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调整射阳经济开发区发展规划 (2018-2030)的批复 (射政复202153 号) (P34) 附件十三 技术服务合同(P35-39) 附件十四 胶水 MSDS 及 VOC 检测报告(P40-59) 附件十五 项目主要原辅料 MSDS(P60-132) 附件十六 专利证书(P133-134) 附件十七 类比数据依据(P135-15

3、4) 附件十八 湖北中环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及废电池处置承诺书(P155-156) 附件十九 评估意见(P157-171) 附图:附图: 附图一 项目地理位置图 附图二 项目平面布置图 附图三 项目周边现状图 附图四 环境风险受体分布图 附图五 项目周边水系图 附图六 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图 附图七 盐城市主体功能区划实施规划图 附图八 射阳经济开发区西区土地利用规划图 附图九 现场照片图 附图十 江苏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图 附图十一 江苏省盐城市环境管控单元图 附图十二 厂区分区防渗图 附图十三 燃气工程规划图 盐城弗迪电池有限公司盐城弗迪汽车动力电池项目(一期年产 15G

4、Wh 汽车动力电池) 1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名称建设项目名称 盐城弗迪汽车动力电池项目(一期年产 15GWh 汽车动力电池) 项目代码项目代码 2108-320924-89-01-663305 建设单位联系人建设单位联系人 * 联系方式联系方式 * 建设地点建设地点 江苏 省(自治区) 盐城 市 射阳 县(区) / 镇(街道) 经济开发区幸福大道南侧、S226 西侧 地理坐标地理坐标 ( 120 度 12 分 0.665 秒, 33 度 45 分 18.929 秒) 国民经济国民经济 行业类别行业类别 C3841 锂离子电池制造 建设项目建设项目 行业类别行业类别 三十五、电气机械

5、及器材制造业38 77 电池制造 384 建设性质建设性质 新建(迁建)改建 扩建 技术改造 建设项目建设项目 申报情形申报情形 首次申报项目 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 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 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 项目审批(核准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 部门 (选填)备案) 部门 (选填) 盐城市射阳县审批局 项目审批(核准项目审批(核准/备案) 文号 (选填备案) 文号 (选填)射行审投资备2021731 号 总投资(万元)总投资(万元) 750000(一期)环保投资(万元)环保投资(万元)3600 环保投资占比(环保投资占比(%) 0.48% 施工工期施工工期 6 个月 是否开工建设是否开工建

6、设 否 是: 用地(用海)用地(用海) 面积(面积(m2) 一期约 43.14 万(647 亩) 专项评价设置情况专项评价设置情况 环境风险专项 本项目风险物质存储量超过临界值,因此需设置环境风险专项。 规划情况规划情况 规划名称: 射阳经济开发区西区发展规划(2018-2030) 审批机关:射阳县人民政府 审批文件名称及文号: 射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调整射阳经济开发区发展规划(2018-2030)的批复 (射政复202153 号) 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 无 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 园区规划环评工作正在开展,暂未取得审查意见。根据射

7、阳经济开发区西区发展规划(2018-2030) ,射阳经济开发区西区主导产业选择航空、电子信息、机械加工、纺织服装、新材料、新能源汽车及汽车零部件、大健康产业等。本项目为汽车动力电池项目,属于新能源汽车配套产业,符合西区产业定位。 其他符合性分析其他符合性分析 1.1“三线一单三线一单”相符性分析相符性分析 (1)生态保护红线 盐城弗迪电池有限公司盐城弗迪汽车动力电池项目(一期年产 15GWh 汽车动力电池) 2 对照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的通知(苏政发20201 号)、 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的通知(苏政发201874 号),本项目距离最近的生态空间管控

8、区域为射阳河(射阳县)清水通道维护区,最近直线距离约为8.7km,不在已明确的生态空间管控区域及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故本项目符合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保护规划以及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要求。本项目与生态空间管控区域位置图详见附图六。 (2)环境质量底线 根据2016-2020 年度射阳生态环境质量报告 ,2020 年射阳县环境空气质量城市点(射阳县环境监测站点)达标的基本污染物是 SO2、NO2、CO、O3、PM2.5、PM10,即项目所在评价区域为达标区;2020 年射阳河 3 个断面(五汛渡口、学尖渡口、射阳河闸 ) 水 质 类 别 为 类 , 能 达 到 地 表 水 环 境 质 量

9、 标 准 (GB3838-2002)中的类标准要求。本项目建设后会产生一定量的污染物,但在采取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后,本项目废气污染物的排放均不超标,故对周边环境造成的不利影响较小,本项目废水经预处理后接入射阳县陈洋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深度处理,达标排放,故本项目建设不会改变区域环境功能区质量要求,能维持环境功能区质量现状。 本项目建设不会明显降低周边环境质量。 资源利用上线 项目用水由当地自来水公司统一供水,用电由当地供电局供应,本项目总用地面积 647 亩,选址位于规划工业用地,符合园区发展规划要求,因此本项目不超出当地资源利用上线。 环境准入负面清单 项目所在地暂未制定环境准入负面清单,因此对

10、照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进行分析,详见表 1-1。 盐城弗迪电池有限公司盐城弗迪汽车动力电池项目(一期年产 15GWh 汽车动力电池) 3 表表 1-1 本项目与相关产业政策对照分析表本项目与相关产业政策对照分析表 序号序号 文件文件 相符性分析相符性分析 1 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0版) 经对照,本项目不属于禁止准入类和许可准入类项目。2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 经对照,本项目属于鼓励类中的“十九 轻工 13、锂离子电池”。 3 关于加快全省化工钢铁煤电行业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的通知(苏办发201832 号)附件三江苏省产业结构调整限制、淘汰和禁止目录 经对照,本项目不

11、属于文件中列明的限制类和淘汰类、禁止类。 4 限制用地项目目录 (2012年本) 、 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 经对照,本项目不属于限制和禁止用地。 5 江苏省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3年本) 、 江苏省禁止用地项目目录 (2013年本) 经对照,本项目不属于限制和禁止用地。 6 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发展改革委江苏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限制淘汰目录和能耗限额的通知 (苏政办发2015118号) 经对照,本项目不属于限制和淘汰类。 因此本项目符合当地生态保护红线要求,不突破项目周边环境质量底线,不超出当地资源利用上线,且满足相关产业政策要求。 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三线一单

12、”文件要求。 1.2 主体功能区划相符性分析主体功能区划相符性分析 本项目位于射阳经济开发区,属于盐城市主体功能区实施规划中的重点开发区域,重点开发区域的功能定位:集聚高端要素、发展现代服务业、提升综合服务功能的核心区域;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先进制造业的集聚区;新型城镇化和城乡发展一体化的重要支撑区;支撑创新驱动、转型发展,承载高强度、多功能国土开发的战略空间和增长极。发展方向:统筹安排建设空间;推进城镇协调发展;优化提升产业能级;保护生态环境。 本项目为年产 15GWh 汽车动力电池项目, 属于新能源汽车配套产业,符合西区产业定位,符合江苏省及盐城市主体功能区实施规划中的相关要求。 1.3 项目

13、与 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江苏省实施细则管项目与 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江苏省实施细则管盐城弗迪电池有限公司盐城弗迪汽车动力电池项目(一期年产 15GWh 汽车动力电池) 4 控条款控条款(试行试行)相符性分析相符性分析 本项目与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江苏省实施细则管控条款(试行)相符性分析内容见表 1-2。 表表1-2 项目与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江苏省实施细则管控条款项目与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江苏省实施细则管控条款(试行试行)相符性分析相符性分析 序号序号 相关要求相关要求 相符性分析相符性分析 1 禁止建设不符合国家港口布局规划和 江 苏 省 沿 江 沿 海 港 口

14、 布 局 规 划(2015-2030 年)江苏省内河港口布局规划(2017-2035 年)以及我省有关港口总体规划的码头项目,禁止建设未纳入长江干线过江通道布局规划的过长江通道项目。 本项目不属于码头项目和过长江通道项目。 2 禁止在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投资建设旅游和生产经营项目。严格执行风景名胜区条例江苏省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禁止在国家级和省级风景名胜区核心景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投资建设与风景名胜资源保护无关的项目。 本项目不在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亦不在风景名胜区核心景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 3 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新建、

15、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项目,以及网箱养殖、旅游等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投资建设项目;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投资建设项目。 本项目不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亦不在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 4 禁止在国家级和省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新建排污口,以及围湖造田、围海造地或围填海等投资建设项目。禁止在国家湿地公园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挖沙、采矿,以及任何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投资建设项目。 本项目不在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亦不在国家湿地公园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 5 禁止在长江岸线保护

16、和开发利用总体规划划定的岸线保护区内投资建设除保障防洪安全、河势稳定、供水安全以及保护生态环境、已建重要枢纽工程以外的项目,禁止在岸线保留区内投资建设除保障防洪安全、河势稳定、供水安全、航道稳定以及保护生态环境以外的项目。禁止在全国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划划定的河段保护区、保留区内投资建设不利于水资源及自然生态保护的项目。 本项目不在长江岸线保护和开发利用总体规划划定的岸线保护区内,亦不在岸线保留区内,亦不在全国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划划定的河段保护区、保留区内。 6 禁止在国家确定的生态保护红线和永久基本农田范围内,投资建设除国家重大战略资源勘查项目、生态保护修复和环本项目不在生态保护红线和永久

17、基本农田范围内。 盐城弗迪电池有限公司盐城弗迪汽车动力电池项目(一期年产 15GWh 汽车动力电池) 5 境治理项目及地质灾害治理项目、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军事国防项目以及农民基本生产生活等必要的民生项目以外的项目。 禁止在距离长江干流和京杭大运河(南北水调东线江苏段)、新沟河、新孟河、走马塘、望虞河、秦淮新河、城南河、德胜河、三茅大港、夹江(扬州)、润扬河、潘家河、蟛蜞港、泰州引江河 1 公里范围内新建、扩建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 本项目不在长江干支流1 公里范围内;本项目不属于化工项目。 8 禁止在距离长江干流岸线 3 公里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尾矿库。 本项目不在长江干流岸线 3 公里范围内

18、,不属于尾矿库项目。 9 禁止在滑江地区新建、扩建未纳入国家和省布局规划的燃煤发电项目。 本项目不属于燃煤发电项目。 10 禁止在合规园区外新建、扩建钢铁、石化、化工、焦化、建材、有色等高污染项目。 本项目产品为 15GWh汽车动力电池,为锂离子电池制造行业,对照环境保护综合名录(2021 年版),本项目产品不在“高污染、 高环境风险”产品名录中, 故不属于高污染项目。 11 禁止在取消化工定位的园区(集中区)内新建化工项目。 本项目为年产 15GWh汽车动力电池项目,不属于化工项目。 12 禁止在化工集中区内新建、改建、扩建生产和使用(危险化学品目录)中具有爆炸特性化学品的项目。 本项目为年

19、产 15GWh汽车动力电池项目,不属于化工集中区新建、改建、扩建生产和使用(危险化学品目录)中具有爆炸特性化学品,符合相关要求。 13 禁止在化工企业周边建设不符合安全距离规定的劳动密集型的非化工项目和其他人员密集的公共设施项目。 本项目不在化工企业周边,符合相关要求。 14 禁止在太湖流域一、二、三级保护区内开展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禁止的投资建设活动。 本项目不在太湖流域一、 二、 三级保护区内,亦不在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禁止的投资建设活动 。 15 禁止新建、扩建尿素、磷铵、电石、烧碱、聚氛乙烯、纯碱新增产能项目。本项目不属于新建、扩建尿素、磷铵、电石、烧碱、聚氛乙烯、纯碱新增产能

20、项目,故符合相关要求。 16 禁止新建、改建、扩建高毒、高残留以及对环境影响大的农药原药项目,禁止新建、扩建农药、医药和染料中间体化工项目。 本项目不属于农药原药项目, 不属于化工项目。盐城弗迪电池有限公司盐城弗迪汽车动力电池项目(一期年产 15GWh 汽车动力电池) 6 17 禁止新建不符合行业准入条件的合成氮、对二甲苯、二硫化碳、氟化氢、轮胎等项目。 本项目不属于新建合成氮、对二甲苯、二硫化碳、氟化氢、轮胎等项目,故符合相关要求。18 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石化、现代煤化工等产业布局规划的项目,禁止新建独立焦化项目。 本项目不属于新建独立焦化项目,不属于国家石化、现代煤化工等产业布局规划

21、的项目。 19 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产能置换要求的严重过剩产能行业的项目。 本项目为汽车动力电池项目,不属于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明令禁止的落后产能项目,故符合相关要求。 20 禁止新建、扩建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江苏省产业结构调整限制、淘汰和禁止目录(苏办发201832)明确的限制类、淘汰类、禁止类项目,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明令禁止的落后产能项目,以及明令淘汰的安全生产落后工艺及装备项目。 本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江苏省产业结构调整限制、淘汰和禁止目录(苏办发201832)明确的限制类、淘汰类、禁止类项目。 表表 1-3 项目与江苏省长江经济带生态环

22、境保护实施规划项目与江苏省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实施规划 相符性分析相符性分析 文件文件 要求要求 相符性分析相符性分析 江苏省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实施规划 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深入推进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执法专项行动,加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内违章建设项目的清拆力度,严肃查处保护区内的违法行为。 本项目距离最近的生态空间管控区域为射阳河(射阳县)清水通道维护区, 最近直线距离约为 8.7km, 不在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范围内, 本项目符合 长江经济生态环境保护规划要求。 坚守环境质量底线,推进流域水污染统防统治建立水环境质量底线管理制度,坚持点源、面源和流动源综合防治策略,突出抓好

23、良好水体保护和严重污染水体治理,强化总磷污染控制,解决长江经济带突出水环境问题,切实维护和改善长江水质。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及生产区废水,生产区废水经企业自建污水站处理后、 生活区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经化粪池预处理的生活污水一并接管至射阳县陈洋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深度处理,尾水排入小洋河。本项目符合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规划要求。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江苏省实施细则(试行)及江苏省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实施规划。 1.4 项目与江苏省项目与江苏省“三线一单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相符性分析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相符性分析 盐城弗迪电池有限公司盐城弗迪

24、汽车动力电池项目(一期年产 15GWh 汽车动力电池) 7 根据江苏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 ,本项目所在地属于一般管控单元。本项目与江苏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中江苏省重点区域(流域)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相符性分析内容见表 1-4。 表表 1-4 项目与江苏省项目与江苏省“三线一单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 相符性分析相符性分析 管控类别管控类别 重点管控要求重点管控要求 相符性分析相符性分析淮河流域 空间布局 约束 1禁止在淮河流域新建化学制浆造纸企业,禁止在淮河流域新建制革、化工、印染、电镀、酿造等污染严重的小型企业。 2落实江苏省通榆河水污染

25、防治条例 ,在通榆河一级保护区、 二级保护区, 禁止新建、 改建、扩建制浆、造纸、化工、制革、酿造、染料、印染、电镀、炼油、铅酸蓄电池和排放水污染物的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项目、 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项目、金属制品项目等污染环境的项目。 3在通榆河一级保护区,禁止新建、扩建直接或者间接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项目, 禁止建设工业固体废物集中贮存、利用、处置设施或者场所以及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 禁止新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 本项目不涉及通榆河一级保护区及二级保护区,且不属于文件中所禁止的化学纸浆造纸企业及制革、化工、印染、电镀、酿造等污染严重的小型企业。 污染物排放管控 按照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暂行条例

26、实施排污总量控制制度。 本项目总量控制按文件要求执行。环境风险 防控 禁止运输剧毒化学品以及国家规定禁止通过内河运输的其他危险化学品的船舶进入通榆河及主要供水河道。 本项目不涉及内河运输。资源利用 效率要求 限制缺水地区发展耗水型产业, 调整缺水地区的产业结构,严格控制高耗水、高耗能和重污染的建设项目。 本项目不属于高耗水、 高耗能和重污染的建设项目。 沿海地区 空间布局 约束 1禁止在沿海陆域内新建不具备有效治理措施的化学制浆造纸、化工、印染、制革、电镀、酿造、炼油、岸边冲滩拆船以及其他严重污染海洋环境的工业生产项目。 2沿海地区严格控制新建医药、农药和染料中间体项目。 本项目为汽车动力电池

27、项目, 不属于文件中所禁止的项目。 污染物排放管控 按照江苏省海洋环境保护条例实施重点海域排污总量控制制度。 本项目污水经处理后接管射阳县陈洋污水处理盐城弗迪电池有限公司盐城弗迪汽车动力电池项目(一期年产 15GWh 汽车动力电池) 8 有限公司深度处理, 尾水排入小洋河,不增加海洋排污总量。 环境风险 防控 1禁止向海洋倾倒汞及汞化合物、强放射性物质等国家规定的一类废弃物。 2加强对赤潮、浒苔绿潮、溢油、危险化学品泄漏及海洋核辐射等海上突发性海洋灾害事故的应急监视,防治突发性海洋环境灾害。 3沿海地区应加强危险货物运输风险、船舶污染事故风险应急管控。 本项目不涉及文件中提出的禁止活动, 且项

28、目位于射阳经济开发区西区,不涉及船舶运输。 资源利用 效率要求 至 2020 年,大陆自然岸线保有率不低于 37%,全省海岛自然岸线保有率不低于 25%。 项目位于射阳经济开发区西区, 不占用岸线资源。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江苏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相关要求。 1.5 本项目与盐城市本项目与盐城市“三线一单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相符性分析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相符性分析 对照盐城市生态环境局盐城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 (盐环发2020200 号)的内容,本项目位于江苏射阳经济开发区西区境内,江苏射阳经济开发区属于重点控制单元,本项目与盐城市“三线一单”生态环

29、境分区管控要求相符性分析详见表 1-5。 表表 1-5 本项目与盐城市本项目与盐城市“三线一单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相符性分析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相符性分析名称名称 类型类型 “三线一单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相符性分析相符性分析 江苏射阳经济开发区 园区 空间布局约束 (1)执行规划和规划环评及其审查意见相关要求。 (2)严格禁止建设电镀、水泥、印染、酿造、医药、化工等重污染企业。 (3)不得引进排放含大量油脂污水项目;不得引进医药中间体、原药生产等项目;不得引进含表面处理和电镀的电子产业,不得排放含重金属的废水。 本项目符合江苏射阳经济开发区西区发展规划要求,且不属于文

30、件中所列出的重污染企业;本项目不含表面处理及电镀,且所排放废水不含重金属。 污染物排(1)严格实施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根据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采取有效措本项目按照总量控制制盐城弗迪电池有限公司盐城弗迪汽车动力电池项目(一期年产 15GWh 汽车动力电池) 9 放管控 施减少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确保区域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2)园区污染物排放总量不得突破环评报告及批复的总量。 度要求落实总量来源。 环境风险防控 (1)开发区及入区企业均应制定并落实各类事故风险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储备必须的设备物资,并定期组织实战演练,最大限度地防止和减轻事故的危害,确保开发区环境安全。 (2)在开发区西区外设

31、置 50 米的空间防护距离,东区大兴河东侧设置 200 米的空间防护距离。 本项目建成后企业按规定落实各类事故风险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储备必须的设备物资,并定期组织实战演练。 资源开发效率要求 (1) 引进项目的生产工艺、 设备、 能耗、污染物排放、资源利用等均须达到同行业先进水平。 (2)按照国家和省能耗及水耗限额标准执行。 (3)强化企业清洁生产改造,推进节水型企业、节水型园区建设,提高资源能源利用效率。 (4)禁止销售使用燃料为“类”(严格) ,具体包括:1、煤炭及其制品(包括原煤、散煤、煤矸石、煤泥、煤粉、水煤浆、型煤、焦炭、兰炭等) ;2、石油焦、油页岩、原油、重油、渣油、煤焦油;3

32、、非专用锅炉或未配置高效除尘设施的专用锅炉燃用的生物质成型燃料;4、国家规定的其它高污染燃料。 本项目生产工艺、设备、能耗、污染物排放、资源利用等均可达到同行业先进水平。 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盐城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相关要求。 1.6 本项目与本项目与“两减六治三提升两减六治三提升”相符性分析相符性分析 本项目与“两减六治三提升”相符性分析内容见表 1-6。 表表 1-6 本项目与本项目与“两减六治三提升两减六治三提升”相符性分析相符性分析 相关文件相关文件 要求要求 相符性分析相符性分析 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1)分类整治燃煤锅炉,禁止新建

33、燃煤供热锅炉,2017 年底前,10 蒸吨/小时及以下的燃煤锅炉全部淘汰或实施清洁能源替代,2019 年底前,35 蒸吨/小时及以下的燃煤锅炉全部淘汰或实施清洁能源替代,65 蒸吨/小时及以上的燃煤锅炉全部实现超低排放, 其他燃煤锅炉全部达到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本项目所有生产设备使用电能,锅炉以天然气为燃料,不涉及燃煤锅炉的使用,符合相关要求。 盐城弗迪电池有限公司盐城弗迪汽车动力电池项目(一期年产 15GWh 汽车动力电池) 10 通知(苏政办发201730 号)及盐城市“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行动方案 (2)扩大天然气利用,鼓励发展天然气分布式能源, 大力开发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地热能,

34、安全高效发展核电。 本项目所有生产设备使用电能,锅炉以天然气为燃料,符合发展清洁能源的要求。 (3)以源头控制、结构优化、综合治理、总量控制为原则,通过采用结构调整以及原料替代、过程管理、 末端治理全过程污染控制措施,全面开展 VOCS减排工作。重点削减工业源、移动源挥发性有机物排放, 强化生活源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 全面建成 VOCS综合防控体系,大幅减少 VOCS排放总量。 项目选址为规划工业用地。营运期产生的有机废气主要为涂布、注液、化成、电解液生产、NMP 精馏及实验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其中涂布废气经NMP 回收装置(冷凝+水喷淋)回收进入精馏生产线后回用于生产,其他有机废气经有效

35、收集后通过符合规范的处理措施处理,收集率不低于 90%、处理效率不低于 90%,可有效减少挥发性有机物的排放,满足 VOCS综合治理的要求。 1.7 本项目与本项目与“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相符性分析相符性分析 本项目与国务院关于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822 号)、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苏政发2018222 号)、盐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盐城市打赢蓝天保卫战实施方案的通知(盐政发201924 号)相符性分析内容见表 1-7。 表表 1-7 与国务院、江苏省、盐城市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相符性分析与国

36、务院、江苏省、盐城市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相符性分析 序号 文件相关内容 相符性分析 国务院关于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1 重点区域严禁新增钢铁、 焦化、 电解铝、铸造、 水泥和平板玻璃等产能; 严格执行钢铁、 水泥、 平板玻璃等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新、改、技改涉及大宗物料运输的建设项目, 原则上不得采用公路运输。 本项目为汽车动力电池项目,不属于钢铁、焦化、电解铝、铸造、水泥和平板玻璃项目,符合文件要求。 2 全面开展“散乱污”企业及集群综合整治行动。 根据产业政策、 产业布局规划、以及土地、环保、质量、安全、能耗等要求, 制定“散乱污”企业及集群整治标准。实行拉网式排查,建

37、立管理台账。按照“先停后治”的原则,实施分类处置。列入关停取缔类的,基本做到“两断三清”(切断工业用水、用电,清除本项目位于射阳经济开发区西区,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及地方的产业政策,污染防治措施完备,项目污染物可以稳定达标排放,不属于“散乱污”企业,符合文件要求。 盐城弗迪电池有限公司盐城弗迪汽车动力电池项目(一期年产 15GWh 汽车动力电池) 11 原料、产品、生产设备);列入整合搬迁类的, 要按照产业发展规模化、 现代化的原则, 搬迁至工业园区并实施升级改造; 列入升级改造类的, 树立行业标杆, 实施清洁生产技术改造, 全面提升污染治理水平。 建立“散乱污”企业动态管理机制, 坚决杜绝“散乱

38、污”企业项目建设和已取缔的“散乱污”企业异地转移、死灰复燃。 3 推进重点行业污染治理升级改造。 重点区域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VOCs)全面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本项目所在地属于重点区域, 项目选址为规划工业用地。 营运期产生的有机废气主要为涂布、注液、化成、 电解液生产、 NMP精馏及实验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 其中涂布废气经 NMP 回收装置(冷凝+水喷淋)回收进入精馏生产线后回用于生产,其他有机废气经有效收集后通过符合规范的处理措施处理, 收集率不低于 90%、处理效率不低于 90%,可有效减少挥发性有机物的排放, 满足VOCS综合治理的要求。4 到 202

39、0 年,全国煤炭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下降到 58%以下;北京、天津、河北、山东、河南五省(直辖市)煤炭消费总量比 2015 年下降 10%,长三角地区下降 5%,汾渭平原实现负增长;新建耗煤项目实行煤炭减量替代。 按照煤炭集中使用、 清洁利用的原则, 重点削减非电力用煤,提高电力用煤比例,2020 年全国电力用煤占煤炭消费总量比重达到 55%以上。继续推进电能替代燃煤和燃油,替代规模达到 1000 亿度以上。 本项目生产设备使用电能为主,锅炉以天然气为燃料,不使用煤炭,符合文件要求。 5 加大燃煤小锅炉淘汰力度。 县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基本淘汰每小时 10 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及茶水炉、经营性炉灶、

40、储粮烘干设备等燃煤设施, 原则上不再新建每小时 35 蒸吨以下的燃煤锅炉,其他地区原则上不再新建每小时 10 蒸吨以下的燃煤锅炉。 环境空气质量未达标城市应进一步加大淘汰力度。 重点区域基本淘汰每小时 35 蒸吨以下燃煤锅炉,每小时 65 蒸吨及以上燃煤锅炉全部完成节能和超低排放改造; 燃气锅炉基本完成低氮改造; 城市建成区生物质锅炉实施超低排放改造。 本项目锅炉以天然气为燃料,采用低氮燃烧工艺,符合文件要求。 盐城弗迪电池有限公司盐城弗迪汽车动力电池项目(一期年产 15GWh 汽车动力电池) 12 6 重点区域禁止建设生产和使用高VOCs 含量的溶剂型涂料、油墨、胶粘剂等项目, 加大餐饮油烟

41、治理力度。 开展 VOCs 整治专项执法行动, 严厉打击违法排污行为, 对治理效果差、 技术服务能力弱、运营管理水平低的治理单位,公布名单,实行联合惩戒,扶持培育 VOCs 治理和服务专业化规模化龙头企业。 本项目为汽车动力电池项目,项目不涉及高 VOCs含量的溶剂型涂料、油墨、胶粘剂等,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经处理后均能满足相应排放标准,符合文件要求。 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7 强化“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 全面开展“散乱污”企业及集群综合整治行动, 根据产业政策、 产业布局规划,以及土地、环保、质量、安全、能耗等要求,制定“散乱污”企业及集群整治工

42、作要求。 项目位于射阳经济开发区西区,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及地方的产业政策,污染防治措施完备,项目污染物可以稳定达标排放,不属于“散乱污”企业,符合文件要求。 8 推进重点行业污染治理升级改造。全省范围内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 VOCs 全面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本项目所在地属于重点区域,项目选址为规划工业用地。营运期产生的有机废气主要为涂布、注液、化成、电解液生产、NMP 精馏及实验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其中涂布废气经 NMP 回收装置(冷凝+水喷淋)回收进入精馏生产线后回用于生产,其他有机废气经有效收集后通过符合规范的处理措施处理,收集率不低于 90%、处理效率不低于 90%,可

43、有效减少挥发性有机物的排放, 满足 VOCS综合治理的要求。 9 禁止建设生产和使用高 VOCs 含量的溶剂型涂料、 油墨、 胶粘剂等项目。以减少苯、甲苯、二甲苯等溶剂和助剂的使用为重点, 推进低VOCs 含量、 低反应活性原辅材料和产品的替代。 本项目为年产 15GWh 汽车动力电池项目,项目不涉及高VOCs 含量的溶剂型涂料、油墨、胶粘剂等,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经处理后均能满足相应排放标准,符合文件要求。 盐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盐城市打赢蓝天保卫战实施方案的通知 10 严控“两高”行业产能。 严禁新增电解铝、 铸造、 水泥和平板玻璃等产能; 严禁新增重点项目规划外钢铁产能和独立炼焦企业

44、; 严格执行钢铁、 水泥、 平板玻璃等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 本项目为汽车动力电池项目,不属于电解铝、铸造、水泥和平板玻璃项目,符合文件要求。11 推进重点行业污染治理升级改造。全市范围内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 VOCs 全面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推进非电行业氮本项目所在地属于重点区域,项目选址为规划工业用地。营运期产生的有机废气主要为涂布、注液、化成、电解盐城弗迪电池有限公司盐城弗迪汽车动力电池项目(一期年产 15GWh 汽车动力电池) 13 氧化物深度减排, 钢铁等行业实施超低排放改造。 液生产、NMP 精馏及实验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其中涂布废气经 NMP 回收装置(冷凝+

45、水喷淋)回收进入精馏生产线后回用于生产,其他有机废气经有效收集后通过符合规范的处理措施处理,收集率不低于 90%、处理效率不低于 90%,可有效减少挥发性有机物的排放, 满足 VOCS综合治理的要求。 12 强化“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 全面开展“散乱污”企业及集群综合整治行动, 根据产业政策、 产业布局规划,以及土地、环保、质量、安全、能耗等要求,制定“散乱污”企业及集群整治工作要求。 实行拉网式排查和清单式、 台账式、 网格化管理,在完成摸底排查的基础上,制定 2019 年整治计划。 项目位于射阳经济开发区西区,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及地方的产业政策,污染防治措施完备,项目污染物可以稳定达标排放

46、,不属于“散乱污”企业,符合文件要求。 1.8 本项目与挥发性有机物相关文件相符性分析本项目与挥发性有机物相关文件相符性分析 表表 1-8 项目与挥发性有机物相关文件相符性分析项目与挥发性有机物相关文件相符性分析 序号序号 文件文件 要求要求 相符性分析相符性分析 1 盐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盐城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盐政发2014137号) 推进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 在石化、 有机化工、表面涂装、包装印刷等行业实施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在石化行业开展“泄漏检测与修复”技术改造。限时完成加油站、储油库、油罐车的油气回收治理,在原油成品油码头积极开展油气回收治理。完善涂料、胶粘剂

47、等产品挥发性有机物限值标准,推广使用水性涂料,鼓励生产、销售和使用低毒、低挥发性有机溶剂 项目选址为规划工业用地。 营运期产生的有机废气主要为涂布、注液、化成、电解液生产、NMP 精馏及实验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 其中涂布废气经NMP 回收装置(冷凝+水喷淋)回收进入精馏生产线后回用于生产, 其他有机废气经有效收集后通过符合规范的处理措施处理, 收集率不低于 90%、处理效率不低于90%,可有效减少挥发性有机物的排放,满足 VOCS综合治理的要求。2 江苏省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控制指南(苏环办2014128 号文)1、鼓励对排放的 VOCs 进行回收利用,并优先在生产系统内回用。对浓度、性

48、状差异较大的废气应分类收集,并采用适宜的方式进行有效处理,确保 VOCs 总去除率满足管理要求,其中有机化工、医药化工、橡胶和塑料制品(有溶剂浸胶工盐城弗迪电池有限公司盐城弗迪汽车动力电池项目(一期年产 15GWh 汽车动力电池) 14 艺) 、溶剂型涂料表面涂装、包装印刷业的 VOCs 总收集、净化处理率均不低于 90%。 3 关于印发的通知 ,环大气2017121 号 新建涉 VOCS 排放的工业企业要入园区。严格涉VOCS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实行区域内 VOCS排放等量或倍量削减替代,并将替代方案落实到企业排污许可证中,纳入环境执法管理。新、改、扩建涉 VOCS 排放项目,应从源头加

49、强控制,使用低(无)VOCS 含量的原辅材料,加强废气收集,安装高效治理设施。 4 关于印发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环大气函201953 号) 石化、化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油品储运销等行业(以下简称重点行业)是我国 VOCs 重点排放源。为打赢蓝天保卫战、进一步改善环境空气质量,迫切需要全面加强重点行业 VOCs 综合治理。 本项目不属于文件中所列出的重点行业 5 江苏省 2020年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方案(苏大气办20206 号) 加大对企业治理设施的分类指导,鼓励企业合理选择治理技术,提高VOCs 治理效率。组织专家对重点企业 VOCs 治理设施开展效果评估,对设施

50、工程设计不规范、设施选型不合理、治理设施简易低效(无效)导致排放浓度与去除效率不达标的企业,提出升级改造要求,6 月底前完成改造并报生态环境部门,逾期未改造或改造后排放仍不达标准的,依法关停。VOCs 排放量大于等于 2千克/小时的企业, 出确保排放浓度稳定达标外,去除效率不得低于 80%。 本项目不属于文件中列出的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且本项目非甲烷总烃采用 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电池工业(HJ 9672018)中推荐工艺进行非甲烷总烃的治理, 去除效率大于 80%,可有效减少VOCs 的排放。 6 盐城市 2020年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盐大气办20206 号) 1.9 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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