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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日产25万支18650锂离子动力电池项目环评表.doc

上传人:tike 文档编号:5616084 上传时间:2022-05-18 格式:DOC 页数:64 大小:8.84M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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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项目名称: 新建日产25万支18650锂离子动力电池项目 建设单位(盖章): 河北巨源锂能新能源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 2022年1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新建日产25万支18650锂离子动力电池项目项目代码2020-130529-38-03-000121建设单位联系人马茂联系方式19959616117建设地点河北巨鹿经济开发区,黄巾大道北侧、兴源北街东侧地理坐标(114度58分43.320秒,37度14分15.782秒)国民经济行业类别C3841 锂离子电池制造建设项目行业类别三十五、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38-77电池制

2、造384、其他建设性质新建(迁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巨鹿县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2020-130529-38-03-000121总投资(万元)21000环保投资(万元)50环保投资占比(%)0.24施工工期4个月是否开工建设否是:用地(用海)面积(m2)6000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无规划情况园区规划名称:巨鹿县产业园区总体规划规划编制单位:山东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园区规划年限:规划期限为2009-2020年,其中规划近期为2009-2015年,远期为2016

3、-2020年规划审批机关:河北省人民政府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1)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名称:巨鹿县产业园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 ;审查机关:原河北省环境保护厅;审查文件名称:河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巨鹿县产业园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的函 ;审查时间:2010年7月16日;审批文号:冀环评函【2010】430号;(2) 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名称:巨鹿县产业园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 ;审查机关:原邢台市环境保护局;审查文件名称:巨鹿县产业园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审查意见 ;审查时间:2018年2月5日。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一、相关规划符合性分析河北巨鹿经济开

4、发区(原巨鹿县产业园区)位于县城西侧,始建于2001年,规划四至范围:东至西平街,西至张家庄村、屯里村东,北至邢德新路,南至县城南外环路延长线,规划面积为23.78km2。规划范围内包括瓜刘庄村、铁刘庄村、西张庄村、西王杨村、西徐庄村、杏梨庄、后塔寺口村、前塔寺口村、闫庄村、东辛寨村、朱庄村、杨庄村共12个村庄。规划到2020年底,园区工业总产值达到51亿元,工业增加值达到15.3亿元。河北巨鹿经济开发区的功能定位:邢台市东部的产业基地和物流中心,以发展轻工业为主的生态型产业园区。产业定位:重点发展农副产品加工业、纺织业、设备制造业;大力发展家具制造业、食品加工业;鼓励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和现代物

5、流业。河北巨鹿经济开发区的总体布局:“以河为轴,东居、西工、南绿”的布局模式。产业园区规划布局结构为“一带、两轴、四区”。“一带”规划沿洪溢河建设不小于300m绿化景观带;“两轴”规划以黄巾大道、健康路为东西向发展轴,是园区东西向发展轴线;“四区”包括现状工业区、规划的两个工业区、生活服务区、四区之间通过洪溢河等生态绿地相间隔,通过园区主干路相联系。工业生产功能区根据主导产业分为4个产业区,分别为棉纺织产业区、高新技术产业区、现状工业区和仓储物流区。棉纺织工业区重点发展棉纺织、服装、机件加工、机械制造等工业;高新技术产业区重点发展电子信息、新能源等高新技术产业,兼顾特色食品加工、机械制造等产业

6、;现状工业区以现状工业企业为基础形成的综合型工业区;仓储物流区包括商品的运输、仓储、包装、搬运装卸、流通加工以及相关的物流信息等环节。本项目位于河北巨鹿经济开发区,黄巾大道北侧、兴源北街东侧,园区规划的高科技孵化园内(见附图5),项目类别为锂离子电池制造业,属于新能源等高新技术产业,符合园区产业定位,项目建设符合河北巨鹿经济开发区规划要求。二、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符合性分析园内各类基础设施建设进度与本项目的衔接关系、对项目投产的制约因素、解决途径及其可行性分析如下:给水规划园区新鲜水供水水源为巨鹿县城区自来水厂和新建巨鹿县南水北调水厂。巨鹿县第一污水处理厂再生水系统产生的中水作为园区的景观用水

7、使用。巨鹿县城区自来水厂位于新华街东侧,风清路以北,占地面积1.4ha,水源为地下水,引水规模2.2万m3,供水规模1.6万m3/d,负责城区、园区生产、生活用水。巨鹿县南水北调水厂位于二号路东侧,南外环以北,总投资3500万元,占地面积2.35ha,水源为南水北调水。巨鹿县南水北调水厂引水规模2.5万m3,供水规模1.9万m3/d,负责供给园区生产、生活用水,由巨鹿县自来水公司负责运营维护。2013 年3月20日巨鹿县环保局对该项目出具了审批意见(巨环评审字2013011 号)。2015 年投入运行。本项目用水依托河北巨鹿经济开发区供水系统,由巨鹿县城区自来水厂提供,项目区附近供水管网已铺设

8、完成,具备集中供水条件,可以满足项目用水需求。排水规划园区现状排水体制为雨污分流制,雨水充分利用地形,就近排放。巨鹿县第一污水处理厂与巨鹿县产业园区间并未建设污水管网,未能接收园区产生的工业和生活污水。园区企业废水排入巨鹿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巨鹿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已建成,已于2017 年8月开始试运行,出水处理达标后拟直接作为园区景观用水。巨鹿县第二污水处理厂位于巨鹿县富源街西侧,风清路以北,处理规模3万m3/d。污水处理厂采用“预处理+A2/O+MBR膜池+消毒”工艺,设计进水水质为:COD430mg/L,BOD5170 mg/L,SS230mg/L,pH6-9,总氮50mg/L,氨氮40mg/

9、L,总磷3.5mg/L,出水水质达到子牙河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2796-2018)重点控制区标准。收水范围为园区产生的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该项目环评于2011年7月17日由巨鹿县环保局批复(巨环评审字2011113 号)。巨鹿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已建成,于2017年8月开始试运行。园区污水管网已全面覆盖开发区。项目外排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餐饮废水和去离子水制备废水。其中生活污水和餐饮废水量为3.6m3/d,去离子水制备废水产生量为1.33m3/d。餐饮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和生活污水、去离子水制备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电池工业污染物排

10、放标准(GB30484-2013)表2中的间接排放限值及巨鹿县第二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标准,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后进入巨鹿县第二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厂区所在位置在污水处理厂收水范围之内,且所在区域污水管网已建成。并且建成后厂区外排废水中不含有毒性盐类和重金属,不会对巨鹿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能力、污水净化效率等造成不良影响。供电规划产业园区新建110KV后塔寺变电站、白寨变电站,变压器容量均为 35万kvA;新建110KV刘庄变电站,变压器容量均为25万kvA。电源引自县城北部220KV线路。项目用电由园区供电主管线直接接入,厂内设配电室,将电力送至各用电单元,能够满足项目用电需要。供热规划园区在

11、北部建设锅炉房一座,初期建设一台 75t/h 工业蒸汽锅炉,根据热负荷的增长,扩建锅炉房至 4 台 75t/h 工业蒸汽锅炉,在预留空地扩建锅炉房。本项目生产用热采用电加热,生活用热采用空调,即可满足生产供热需求。供气规划园区以西气东输管线邢台分支线,经邢台任县接入气源,作为巨鹿县城市天然气的上游气源。天然气门站和储配站同址,位于黄巾大道北侧、西平街以东。燃气工程水土保持责任由燃气公司负责。本项目不涉及燃气使用情况。三、审查意见的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位于河北巨鹿经济开发区,本项目与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审查意见的符合分析见表1。表1 本项目与园区规划环评审查意见的符合性一览表序号审查意见内容符合性1河北

12、巨鹿经济开发区(原巨鹿县产业园区)位于县城西侧,始建于2001年,规划四至范围:东至西平街,西至张家庄村、屯里村东,北至邢德新路,南至县城南外环路延长线,规划面积为23.78km2。产业定位:重点发展农副产品加工业、纺织业、设备制造业;大力发展家具制造业、食品加工业;鼓励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和现代物流业。本项目位于河北巨鹿经济开发区,黄巾大道北侧、兴源北街东侧,园区规划的高科技孵化园内(见附图5),项目类别为锂离子电池制造业,属于鼓励发展的新能源等高新技术产业,符合园区产业定位。2在规划实施过程中,应坚持环境保护优先原则,树立循环经济和绿色发展理念,贯彻落实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原则,坚持聚集区建设与

13、生态环境保护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发展,做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统一。本项目一般固体废物能综合利用的均综合利用;污染物经处理后可达标排放,明确总量控制指标。加强对环境的保护,确保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统一。3应认真落实报告书中“三线一单”的具体要求,确保开发区建设过程中不触碰生态红线、环境质量底线和自然资源利用上限,优化产业发展方向和规划布局。入区项目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聚集区产业发展方向,严格执行环评中提出的空间管控和入区产业负面清单,严格项目准入。本项目为锂离子电池制造业,符合开发区“三线一单”要求,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且不在开发区负面清单内。4根据聚集区基础设施建设时

14、序调整建议,统筹规划并优先建设聚集区配套的供水、供热、再生水回用、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确保规划实施过程中落实环境保护优先的原则。本项目供水、供电均依托开发区基础设施。5加强总量控制,推进环境质量改善。按照最不利条件并预留一定安全余量的原则,提出的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上限作为聚集区污染物排放总量管控限制。结合区域污染物减排规划实施情况,不断提升技术工艺及节能节水控污水平,推动环境质量改善。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正在开展,排污总量控制符合省、市生态环境部门确定的总量控制要求。6加强规划环评与项目环评联动,切实发挥规划和项目环评预防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作用。对符合聚集区规划定位的入区项目,环评内容可按规

15、划环评提出的范围适当简化。本项目结合规划环评要求进行评价,并提出具体的环保措施要求、危险废物处置措施,确保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7加强区域环境污染防治和应急措施。严格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加强风险事故情况下的环境污染防范措施和应急处置,防止对周边环境敏感点造成影响。本项目结合规划环评要求进行评价,并提出具体的风险防范措施,确保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8规划实施过程中,按照要求每五年组织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跟踪评价工作。对已经批准的规划在实施范围、适用期限、规模、结构和布局等方面发生重大调整或修订的,应及时重新或者补充环境影响评价。巨鹿县产业园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时间为2018年2

16、月,未到跟踪评价报告开展日期。综上所述,本项目满足园区规划环评审查意见的要求。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河北巨鹿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其他符合性分析1、“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1)生态保护红线符合性分析根据邢台市生态保护红线,巨鹿县生态保护红线总面积为2.22km2,占全县国土面积的0.35%。生态保护红线类型为河湖滨岸带敏感脆弱区。巨鹿县生态保护红线主要沿滏阳河、老漳河分布。其中以中部偏东老漳河红线区为主,呈西北-东南走向,北起袁长路,南至南花窝;西部一带为滏阳河红线区,呈南-北走向,分布在北盐池、南盐池、西郭城、东郭成、吕家庄、进虎寨。本项目位于河北巨鹿经济开发区,黄巾大道北侧、兴源北街东侧,距离

17、最近的生态红线滏阳河8740m,不在巨鹿县的生态保护红线区内,也不涉及自然保护区、人文景观和历史遗迹、集中式地下水源地等敏感目标,项目符合生态保护红线的要求。老漳河项目位置8740m滏阳河图1 巨鹿县生态保护红线分布图(2)环境质量底线符合性分析环境质量底线是国家和地方设置的大气、水和土壤环境质量目标,也是改善环境质量的基准线。有关规划环评应落实区域环境质量目标管理要求,提出区域或者行业污染物排放总量管控建议以及优化区域或行业发展布局、结构和规模的对策措施。项目环评应对照区域环境质量目标,分析预测项目建设对环境质量的影响。本项目实施后,与园区环境质量底线进行对比,具体内容见表2。表2 本项目与

18、环境质量底线对比分析一览表类别底线目标本项目实施后结论大气环境质量底线项目采取完善的治理措施,使环境质量不恶化,从而达到逐步改善环境空气质量的目的本项目采取完善的治理措施,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均满足相应标准要求,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较轻,不恶化现状大气环境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底线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类标准要求项目餐饮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和生活污水、去离子水制备废水一起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后进入巨鹿县第二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符合地下水环境质量底线执行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类标准项目已按照相关要求采取了分区防渗措施、地下水污染监控措施

19、和地下水污染应急处置,可避免项目实施后对区域地下水水质产生污染影响符合声环境质量底线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区标准;交通干线两侧执行4a类标准;现状噪声执行3类区标准本项目占地属于工业用地,根据预测结果,项目四周声环境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区标准要求符合(3)本项目与资源利用上线符合性分析资源利用上线是各地区能源、水、土地等资源消耗不得突破的“天花板”。相关规划环评应依据有关资源利用上线,对规划实施以及规划内项目的资源开发利用,区分不同行业,从能源资源开发等量或减量替代、开采方式和规模控制、利用效率和保护措施等方面提出建议。能源利用上限:本项目

20、能源主要为水、电,新鲜水用量为9.93m3/d,用电量约40万kwh/a,不属于园区重点管控能源,且能耗用量不大,本项目符合能源利用上限。水资源利用上限:项目建成后,全厂新鲜水用量为9.93m3/d,由河北巨鹿经济开发区供水管网提供,不开采地下水,本项目符合水资源利用上限。土地资源利用上限:本项目位于河北巨鹿经济开发区,黄巾大道北侧、兴源北街东侧,项目占地6000平方米,项目建设未突破开发区用地边界及规划用地规模,本项目符合土地资源利用上限。(4)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的对照符合性分析 环境准入负面清单是基于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和资源利用上线以清单方式列出的禁止、限制等差别化环境准入条件和要求

21、。要在规划环评清单式管理试点的基础上,从布局选址、资源配置方式等方面入手,制定环境准入负面清单,充分发挥负面清单对产业发展和项目准入的指导和约束作用。本项目实施后,与园区准入条件进行对比,具体内容见表3。表3 河北巨鹿经济开发区环境准入负面清单序号园区本项目结论1推荐入区项目:1、引进项目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要求,要具有较高的科技含量,产品有较大的市场竞争力;2、着重引进规模大,技术水平先进的大型龙头企业;3、引进项目要优先考虑高新技术、低污染企业。本项目符合园区产业政策和环保要求,有较大市场竞争力,技术水平先进,污染较低。符合2负面清单:1、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限制类、

22、淘汰类项目和国家发改委发布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草案(试点版)中列出的禁止准入类项目;2、不符合国家及地方环境污染防止和生态环境保护政策及要求的项目;3、其他属于国家及地方各项政策禁止的项目;4、采用落后的生产工艺或生产设备,不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达不到规模经济的项目;5、不能满足河北省环境敏感区支持、限制及禁止建设目录(2005年修订版)相关要求的项目;6、不能满足关于河北省区域禁(限)批建设项目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项目;7、禁止入区企业开采地下水;8、新建、扩建对水体污染严重的建设项目,或会有对水体污染严重工序的建设项目;9、废水经预处理达不到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的项目;10、物流企业不得仓储

23、对水体环境有严重污染的的危险物质;11、禁止不符合蓄滞洪区安全管理要求的项目进区;12、严格控制印染项目;13、禁止建设电镀、金属表面处理等项目企业;14、禁止超过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标准的企业入驻。本项目不属于园区负面清单所包含的项目。符合本项目为锂离子电池制造业,不在河北巨鹿经济开发区负面清单内。综上所述,本项目建设符合“三线一单”的要求,项目建设可行。2、选址可行性分析本项目位于河北巨鹿经济开发区,黄巾大道北侧、兴源北街东侧,本项目租赁邢台市钜鑫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现有厂房进行建设,不新增占地,本项目符合河北巨鹿经济开发区用地规划。3、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为锂离子电池生产项目,属于国家发

24、展和改革委员会颁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鼓励类”类别中“十九、轻工”中“13.锂二硫化铁、锂亚硫酰氯等新型锂原电池;锂离子电池、氢镍电池、新型结构(双极性、铅布水平、卷绕式、管式等)密封铅蓄电池、铅碳电池、超级电池、燃料电池、锂/氟化碳电池等新型电池和超级电容器”。本项目不属于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新增限制和淘汰类产业目录的通知(冀政办发20157号)新增限制和淘汰类产业目录范围内,项目建设符合河北省产业政策要求;本项目已在巨鹿县行政审批局备案,项目代码:2020-130529-38-03-000121。综上所述,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要求。4、邢台市“

25、三线一单”生态环境管控及县级管控要求表4 邢台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管控及巨鹿县管控符合性分析项目管控要求本项目情况符合性分析大气环境1、加快市主城区重污染企业搬迁改造或关闭退出,坚持分类施策,实施市主城区中小工业企业退城搬迁。对县城和主要城镇建成区的重点污染工业企业,具备条件的要实施退城搬迁。2、严格执行环境准入清单和国家、省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严禁新增化工园区,加大现有化工园区整治力度。3、坚定不移按要求化解钢铁、焦化、水泥和平板玻璃等产能,严禁新增产能,严防封停设备死灰复燃,严格执行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等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4、积极推行区域、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新改扩建项目的环境影响评

26、价,要满足区域、规划环境影响评价要求。6、严格控制燃煤机组新增装机规模,新增用电量依靠区域内非化石能源发电和外送电满足。7、大力淘汰关停环保、能耗、安全等不达标的30万千瓦以下燃煤机组。本项目PACK包装工序激光焊接产生的颗粒物由集气罩收集,引入1台滤芯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m排气筒DA001排放;注液机抽真空产生的电解液废气经管道收集后通过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安装VOCS超标报警装置符合水环境2、造纸、焦化、氮肥、印染、农副食品加工、原料药制造、制革、农药、电镀等重点行业,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实行新增主要污染物排放倍量替换。上一年度水体不能达到目标要求或

27、未完成水污染物总量减排任务的流域区域暂停审批新增排放水污染物的建设项目。7、提高工业企业中水综合利用率。各工业企业2025年、2035年中水回用率不低于30%、50%。8、逐步建设农村生活污水集中收集处理设施。所有重点镇具备污水处理能力,建制乡、镇镇区完善污水管网,污水收集率达到85%,收集后生活污水通过建设镇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就近接入现有生活污水处理厂等方式处理。镇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排水标准达到子牙河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及黑龙港及运东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相应标准要求。2025年建制乡、镇镇区污水收集率达到95%,镇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排水标准提标至类水标准。2035年建制乡、镇镇区污水收集率

28、达到100%。9、建制乡、镇镇区外的农村区域因地制宜的逐步实现生活污水集中处置,其中对城镇周边的农村区域,可选择接入城镇污水处理设施集中处理,距离城镇较远的农村区域,通过采取建设农村区域集中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或通过对生活污水供排水、旱厕改造等基础设施建设,实现生活污水相对集中处理。项目餐饮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和生活污水、去离子水制备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4-2013)表2中的间接排放限值及巨鹿县第二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标准,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后进入巨鹿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不会对当地区域水环境造成影响。符

29、合土壤环境2、对排放重点重金属的重点行业,要严控增量、减少存量,新增产能和淘汰产能实行“等量置换”或“减量置换”。对涉重金属重点行业新建、改(扩)建项目实行新增重金属污染物排放等量或倍量替代,对区域重金属排放量继续上升的地区,停止审批新增重金属污染物排放的建设项目。3、在有色金属、电镀、制革行业实施清洁化改造,制革行业实施铬减量化或封闭循环利用技术改造。对整改后仍不能稳定达标的企业,依法责令停产、关闭。坚决关闭铅锌冶炼行业的烧结机-鼓风炉炼铅工艺等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落后生产工艺装备,依法全面取缔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制革、电镀等行业生产项目。5、加快推进污水集中式处理设施的提标改造,严格监控重

30、点重金属和持久性有机物等污染物指标,防范对土壤造成污染。10、对重点监管企业内及周边土壤环境,定期开展监督性监测,重点监测重金属和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监测数据及时上传邢台市土壤环境信息化管理平台。11、涉重金属国控、省控企业全面完成在线监测设施建设。12、推动涉重金属企业实施清洁生产技术改造,优先采用易回收、易拆解、易降解、无毒无害或低毒低害的材料及先进的技术、工艺和设备,对涉重金属企业实施清洁生产强制审核。本项目不涉及重金属排放,危废间地面硬化处理,并设置围堰,并达到重点防渗区的要求,若发生泄露可通过地面防渗措施进行截留符合巨鹿县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空间布局约束新入园区项目严格落实最新规划环评及其

31、批复的相关要求。本项目严格落实最新规划环评及其批复的相关要求符合污染物排放管控以园区规划环评确定的污染物排放总量作为上线控制目标。排放标准满足国家、流域、地方、行业相关标准 及特殊时段排放要求,从严执行。项目以园区规划环评确定的污染物排放总量作为上线控制目标;污染物排放满足相关标准要求符合根据上表分析可知,本项目与邢台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管控及巨鹿县管控均相符。5、相关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政策、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与相关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政策、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符合性分析详见表5。表5 本项目与相关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政策、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符合性环保政策本项目对应内容符合性名

32、称相关要求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推进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本项目PACK包装工序激光焊接产生的颗粒物由集气罩收集,引入1台滤芯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m排气筒DA001排放;注液机抽真空产生的电解液废气经管道收集后通过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安装VOCS超标报警装置;对各设备及管线组件定期进行全面检测,防止或减少跑、冒、滴、漏现象。符合挥发性有机物(VOCS) 污染防治技术政策1、对泵、压缩机、阀门、法兰等易发生泄漏的设备与管线组件,制定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计划,定期检测、及时修复,防止或减少跑、冒、滴、漏现象。2、对于含高浓度VOCs的

33、废气,宜优先采用冷凝回收、吸附回收技术进行回收利用,并辅助以其他治理技术实现达标排放。符合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削减计划通知1、石油炼制与石油化工行业,鼓励采用先进的清洁生产技术,降低在设备与管线组件、工艺排气、废气燃烧塔 (火炬)、废水处理等过程中含VOCs 废气排放量。2、根据不同行业VOCs 排放浓度、成分,选择催化燃烧、蓄热燃烧、吸附、生物法、冷凝收集净化、电子焚烧、臭氧化除臭、等离子处理、光催化等针对性强、治理效果明显的处理技术对含VOCs废气进行处理处置。符合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推进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在石化、有机化工、医药、表面涂装、包装印刷等重点行业开展挥发性有机

34、物综合治理。符合河北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方案开展挥发性有机物污染综合治理。石 化、化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等VOCs排放重点行业开展泄漏检测与修复;强化重点企业日常监管,提高废气收集效率,采用可稳定达标的废气处理工艺;2019年底前,涉VOCs 排放工业企业全面完成整治任务,实现稳定达标排放;安装VOCs在线监测设备或超标报警装置。符合邢台市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邢环字20207号件)企业应大力推广使用低VOCs含量涂料、油墨、胶粘剂;鼓励企业采用多种技术的组合工艺,提高VOCs治理效率。低浓度、大风量废气,宜采用沸石转轮吸附、活性炭吸附、减风增浓等浓缩技术,提高VOCs浓度后

35、净化处理。符合邢台市空气质量综合指数“退后十”攻坚行动方案(邢字20213号)14.强力推进源头替代。深入开展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涂料推广替代试点工作,及时进行总结评估。加快推进印刷企业使用水性油墨、大豆油墨等低VOCs含量油墨和胶粘剂。橡胶行业要使用石蜡油等全面替代普通芳烃油、煤焦油等助剂。将全面使用符合国家要求的低VOCs含量原辅材料的企业纳入正面清单和政府绿色采购清单。生产设施防腐防水防锈涂装应避开夏季或采用低VOCs含量涂料。使用的原辅材料VOCs含量(质量比)低于10%的工序,可不要求采取无组织排放收集和处理措施。推进政府绿色采购,要求家具、印刷等政府定点招标采购企业使用低挥发性原辅材

36、料,鼓励汽车维修等政府定点招标采购企业使用低挥发性原辅材料;将低VOCs含量产品纳入政府采购名录,并在政府投资项目中优先使用;将使用低VOCs含量涂料、胶粘剂等纳入政府采购装修合同环保条款。符合河北省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计划(2018-2020年)1、新建、改建涉VOCs的石油炼制、 石油化工、有机化工、制药、煤化工等工业企业要进入工业园区。2、新、改、扩建涉VOCs排放项目, 应从源头加强控制,使用低(无)VOCs含量的原辅材料,加强废气收集,安装高效治理设施。项目位于河北巨鹿经济开发区。项目注液机抽真空产生的电解液废气经管道收集后通过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安装VOC

37、S超标报警装置。符合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狠抓工业污染防治。取缔“十小”企业。全面排查装备水平低、环保设施差的小型工业企业。集中治理工业集聚区水污染。集聚区内工业废水必须经预处理达到集中处理要求,方可进入污水集中处理设施。项目装备水平先进,不属于严重污染水环境的生产项目,清洁生产水平较高,不属于“十小”企业。项目餐饮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和生活污水、去离子水制备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4-2013)表2中的间接排放限值及巨鹿县第二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标准,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后进入巨鹿县第二污水

38、处理厂处理。符合河北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1、向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排放工业废水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预处理,达到集中处理设施处理工艺要求后方可排放。2、排放工业废水的企业应当采取有效措施,收集和处理产生的全部废水,防止污染环境。含有毒有害水污染物的工业废水应当分类收集和处理,不得稀释排放。符合河北省碧水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推进“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实现废水分类收集、分质处理,入园企业应在达到国家或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后 接入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理。符合国务院关于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加强工业废物处理处置。全面整治尾 矿、煤矸石、工业副产石膏、粉煤灰、 赤泥、冶炼渣

39、、电石渣、铬渣、砷渣以及脱硫、脱硝、除尘产生固体废物的堆存场所,完善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等设施,制定方案有序实施。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得到综合利用或妥善处置,厂区按要求进行分区防腐防渗处理,不会对环境产生二次污染。符合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防治技术政策、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削减计划通知、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河北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方案、河北省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计划(2018-2020年)及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河北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河北省碧水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

40、年)、国务院关于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河北省净土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等政策的相关要求。61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建设内容1、工程概况(1)项目名称:新建日产25万支18650锂离子动力电池项目(2)建设单位:河北巨源锂能新能源有限公司(3)建设性质:新建(4)建设地点:河北省邢台市巨鹿县,河北巨鹿经济开发区,黄巾大道北侧、兴源北街东侧。项目中心坐标:东经1145843.320,北纬371415.782。项目东侧为巨鹿县信达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南侧为博林高科(北京)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巨鹿分公司,西侧为兴源北街,北侧为贝特新材料有限公司。距离项目最近敏感点为东侧205m的

41、瓜刘庄村。(5)建设内容及建设规模:本项目租用邢台市钜鑫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现有厂房,总建筑面积14500m2,购置安装日产25万支高能量密度18650锂电池生产线2条,建成后年生产18650锂电池7500万支。(6)工程投资:总投资21000万元,环保投资50万元,占总投资的0.24%。(7)劳动定员、工作制度:项目劳动定员90人,实行两班12小时工作制,年工作300天。(8)建设期限:2022年2月2022年5月。表6 项目基本概况一览表项目工程内容主体工程综合生产车间总建筑面积14500m2,2层,钢混结构,内设生产区、仓库区、办公区及辅助设施储运工程项目原料全部由汽车运输进厂,存放于仓库区

42、中公用工程供水本项目用水由河北巨鹿经济开发区供水管网提供,新鲜水用量为9.93m3/d(2979m3/a)。排水本项目中央空调系统冷却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电池清洗用水循环使用,定期更换的废水作为危废,交有资质单位处理;餐饮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和生活污水、去离子水制备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后进入巨鹿县第二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供电本项目用电由河北巨鹿经济开发区供电系统统一提供,用电量约40万kwh/a。供热本项目生产使用电加热,冬季办公生活取暖采用空调。环保工程废水本项目中央空调系统冷却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电池清洗用水循环使用,定期更换的废水作为危废,交有资质单位处理;餐饮废水经

43、隔油池处理后和生活污水、去离子水制备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后进入巨鹿县第二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废气PACK包装工序激光焊接废气:设置集气罩收集,引入1台滤芯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m排气筒DA001排放;注液机抽真空产生的电解液废气:经管道收集后通过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食堂油烟废气: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引至屋顶排放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震、厂房隔声、距离衰减等措施。固废废铝箔、废铜箔、废隔膜、废边角料、原辅材料废包装袋、废反渗透膜、不合格电池收集后外售;生活垃圾、除尘灰送环卫部门处理;隔油池产生的废油交有资质单位无害化处理;废活性炭

44、、废电解液、废电解液包装桶、废电子元件、电池清洗废水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20m2)内,定期送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2、产品方案表7 产品方案一览表序号名称单位产量备注118650锂电池万支/年7500/表8 产品性能指标一览表序号项目指标1产品名称圆柱形锂离子电池2规格18650型3执行标准企业标准4额定容量2000mAh5循环寿命350次61C率放电容量额定容量95%7自放电率6%/月3、原辅材料本项目主要为外购原材料进行生产,项目所需的原辅材料及能源消耗见下表。表9 项目原辅材料消耗表序号品名使用工艺形态单位用量厂区最大存储量正极1镍钴锰酸锂配料粉状t/a78015

45、2导电炭黑配料粉状t/a15.613水系导电粘结剂配料粉状t/a3354去离子水配料液体t/a40025铝箔涂布卷料t/a200106铝带压片卷料t/a1327耐高温胶带压片卷料t/a51负极1石墨配料粉状t/a780302导电炭黑配料粉状t/a15.613水系导电粘结剂配料粉状t/a3054去离子水配料液体t/a20025铜箔涂布卷料t/a580206镍带压片卷料t/a2527耐高温胶带压片卷料t/a51辅助材料1隔膜卷绕卷料 m213001002电解液注液液体t/a400103盖帽封口固体万个7600150主要原料的理化性质:镍钴锰酸锂:镍钴锰酸锂三元产品,LiNi0.5Co0.2Mn0.3O2、理化特性:灰黑色粉末,振实密度2.1-2.4kg/L,粉末粒径10-13m,不溶于水,不溶于盐酸、硝酸和稀硫酸。毒性毒理:低毒,口服大鼠LD506000毫克/公斤;腹腔小鼠LD502000毫克/公斤。导电炭黑:炭黑是轻、松而极细的无定形炭粉末,色黑,不溶于各种溶剂。相对密度1.8-2.1。根据所用原料和制法的不同,可有许多种类。导电炭黑conductive carbon black,是具有低电阻或高电阻性能的炭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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