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项目名称: 年产1.5亿套汽车、工程机械用高端滑动轴承等精密零部件项目 建设单位(盖章):安徽中达滑动轴承有限公司编制日期: 2022 年 03 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年产1.5亿套汽车、工程机械用高端滑动轴承等精密零部件项目项目代码2019-341862-34-03-029380建设单位联系人顾春卫联系方式15825738816建设地点 安徽 省(自治区) 宣城 市 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 县(区) / 乡(街道) (港口生态产业园海螺路和明心路交叉口)地理坐标( 118 度 52分 52.592秒, 30 度 42分
2、6.972秒)国民经济行业类别C3452 滑动轴承制造建设项目行业类别三十一、通用设备制造业34,69、轴承、齿轮和传动部件制造345,其他类别建设性质R新建(迁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R首次申报项目 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 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宁国经开区(港口产业园)管委会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总投资(万元)70000环保投资(万元)568环保投资占比(%)0.81施工工期12个月是否开工建设R否是: 用地(用海)面积(m2)101080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无。规划情况规划文件名称:宁国市城市总体规划(20122030
3、)审批机关:安徽省人民政府审批文件名称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宁国市城市总体规划的批复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名称: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安徽宁国港口生态产业园)总体发展规划(2019-2030 )环境影响报告书召集审查机关: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审查文件名称及文号:安徽省生态环境厅(皖环函2020328)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1、与安徽宁国港口生态产业园总体规划(20192030)符合性分析根据安徽宁国港口生态产业园总体规划(20192030)可知:安徽宁国港口生态产业元规划四至范围为东至架子山、经二路,南至海螺路、太平路,西至太平变电站、经六路,北至文脊路、竹棵路,规划面积
4、约 4.86 平方公里,用地范围与自然资源部门核准的园区范围一致。规划期限为:2019-2030年,近期至2025年,远期至2030。发展目标:规划期间,安徽宁国港口生态产业园保持中高速发展态势。到2025年,具有园区特色的新型现代产业体系基本形成,三大主导产业转型升级加速推进,龙头企业不断集聚,带动能力不断增强,产业结构不断优化,集群发展质量不断提升,产业综合实力显著增强。努力将园区打造成为长三角地区产业转移的重要承载地,成为全市经济发展的重要增长极。到2030年,全面构建起具有园区特色的现代产业体系,主导产业战略提升,特色产业量质并举,新兴产业集聚发展,传统产业有效转型,园区综合实力与产业
5、竞争力居全省同类园区前列。产业定位:园区重点发展节能建材、新能源应用、精细化工三大主导产业。空间结构规划:园区规划将构成“一心两轴两组团”的空间结构和发展模式。一心:一个综合服务中心,规划位于经四路与新港路交叉口杜迁公园附近布置综合服务区和研发孵化中心,包括行政服务中心和产业研发及孵化基地,作为未来工业园区行政和支持的核心区。两条轴线:新港大道和瑶山路是工业园区对外联系的最主要通道也是园区未来发展的主轴线。两个组团:组团发展,按道路分隔和功能,园区共划分为一个工业组团和一个居住组团,其中工业组团包含节能建材产业片区、精细化工产业片区、新能源应用产业片区。产业布局规划:顺应产业集群化发展趋势,坚
6、持布局集中、资源集约、功能集合的原则,积极推动空间布局优化调整,着力构建“三大产业片区”的产业空间布局结构,不断优化资源配置,提升整体效能,加快培植壮大主导产业。节能建材产业片区规划范围为东至经二路,西至瑶山路,南至海螺路,北至新港大道。重点打造以玻璃纤维制品及复合材料、纸面草板、水泥刨花板、石膏刨花板、纸面石膏板等“建材新兴产业”为核心的节能建材产业。节能建材产业片区位于园区东南侧,目前该区域拥有广申竹木制品、宝恒新材料、华骏铝业等节能建材企业,具备一定产业基础。精细化工产业片区该片区整体位于园区西侧,规划范围为北至竹棵路,南至海螺路,西至经六路,东至经五路、瑶山路。以久天化工和生力农化搬迁
7、入园为契机,整合园区及周边化工产业,大力推进现有化工企业转型升级,打造精细化工高质量发展样板区。精细化工产业片区位于园区西南侧,该片区不涉及环境敏感区域,区域设置符合国家有关化工产业选址要求。新能源应用产业片区规划范围为北至文脊路,南至新港大道,西至经五路,东至经四路。重点打造以新能源汽车轻量化零部件、电子器件及电控系统、新能源汽车密封件、汽车充电桩、汽车电池等为核心的新能源汽车零部件产业。本项目选址位于宁国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港口生态产业园海螺路和明心路交叉口,项目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本项目属于轴承配件制造,属于主导产业的配套产业,符合港口生态工业园区产业规划。2、与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安徽宁国
8、港口生态产业园)总体发展规划(2019-2030 )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符合性分析表1-1 与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安徽宁国港口生态产业园)总体发展规划(2019-2030 )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符合性分析序号批复内容实际情况相符情况1细化环境准入清单。根据国家和区域发展战略,结合区域生态环境质量等,严格产业的环境准入,明确入区企业的行业准入要求,严格总磷排放控制,涉高风险化学品生产的产业应以区域内搬迁入园企业为主导。入园项目的工艺、设备和污染物排放指标应达到国内清洁生产先进水平本项目不属于规划环评中所列准入负面清单内,本项目的工艺、设备和污染物排放达到国内清洁生产先进水平符合2落实开发区区
9、域环境质量管控。切实保障区域环境质量持续优化。加强危险废物管理,结合周边危废处置企业处置能力,完善危险废物贮存、处置规划要求。完善规划实施过程中环境跟踪监控计划。适时开展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本项目设有一间100m2危废库,危险废物收集后暂存于危废库,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符合其他符合性分析1、项目与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含安徽宁国港口生态产业园) 环境影响区域评估报告(2021 年版)符合性分析1.1产业空间布局-港口片区对照安徽宁国港口生态产业园总体规划(2019-2030)中“主导产业布局规划”相关内容,明确本次评估区域范围内产业分区布局,用于指导后续项目引入,具体如下: (1)节能建材产业片区
10、 区域范围:东至经二路,西至瑶山路,南至海螺路,北至新港大道。 分区功能:重点打造以玻璃纤维制品及复合材料、纸面草板、水泥刨花板、石膏刨花板、纸面石膏板等“建材新兴产业” 为核心的节能建材产业。 (2)精细化工产业片区 区域范围:北至竹棵路,南至海螺路,西至经六路,东至经五路、瑶山路。分区功能:以久天化工和生力农化搬迁入园为契机,整合园区及周边化工产业,大力推进现有化工企业转型升级,打造精细化工高质量发展样板区。 (3)新能源应用产业片区 区域范围:北至文脊路,南至新港大道,西至经五路,东至经四路。 分区功能:重点打造以新能源汽车轻量化零部件、电子器件及电控系统、新能源汽车密封件、汽车充电桩、
11、汽车电池等为核心的新能源汽车零部件产业。本项目选址位于宁国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港口生态产业园海螺路和明心路交叉口,项目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本项目属于通用设备制造-轴承配件制造,属于主导产业的配套产业,符合港口生态工业园区产业规划。1.2 环境准入清单表1-2 环境准入清单(港口片区)管控要求类别行业类别备注正面清单25 石油、煤炭及其他燃料加工业全部26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全部27 医药制造业全部33 金属制品全部34 通用设备制造业全部35 专用设备制造业全部36 汽车制造业全部38 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3843 铅蓄电池制造39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全部40 仪器仪表制造全部
12、30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3011 水泥制造除外29 橡胶和塑料制品业全部负面清单13 农副食品加工业1351 牲畜屠宰/1352 禽类屠宰/15 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1511 酒精制/17 纺织业171 棉纺织及印染精加特指有染色、印花工序的172 毛纺织及染整精加173 麻纺织及染整精加工174 丝绢纺织及印染精加工175 化纤织造及印染精加工18 纺织服装、服饰181 机织服装制特指有湿法印花、染色工艺的182 针织或钩针编织服装制造183 服饰制造19 皮革、毛皮、羽毛及其制品和制鞋业191 皮革鞣制加工特指有鞣制工序的193 毛皮鞣制及制品加工特指有鞣制工序的22 造纸和纸制品业221
13、 纸浆制造/30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3011 水泥制造/31 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311 炼铁/312 炼钢/32 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322 贵金属冶炼/323 稀有稀土金属冶/38 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3843 铅蓄电池制造/禁止引入列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0 年版)、 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0 年版)、关于发布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 单指南(试行)的通知、关于印发安徽省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等相关产业政策中禁止或淘汰类项目、产品、工艺和设备。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产能置换要求的严重过剩产能行业
14、的项目限制发展能源、资源消耗量或排污量较大但效益相对较好的企业,主要为除经开区规划主导产业外、非禁止类项目,具体项目引入需经充分环境影响论证。与主导产业相关的“两高”类项目需按照国家及安徽省相关政策要求严格控制引入,并经过环境影响充分论证。化工项目入区应遵照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安徽宁国港口生态产业园)总体发展规划(2019-2030) 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审查意见(皖环函2020328 号)中相关要求布局,同时应符合安徽省经 济和信息化厅安徽省发展和政革委员会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安徽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加强化工项目建设管理的通知(皖经信原材料函2020706 号)、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加
15、强化工行业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通知(皖环发202073 号)等省、市相关要求本项目选址位于宁国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港口生态产业园海螺路和明心路交叉口,项目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本项目属于通用设备制造-轴承配件制造,属于主导产业的配套产业,不属于负面清单中的项目,符合港口生态工业园区产业规划和环境准入清单的要求。2、“ 三线一单”相符性分析1)生态保护红线本项目位于宁国市港口产业园,项目用地不属于划定的生态红线区域的一级或二级管控区域范围,符合生态保护红线要求。2)环境质量底线根据宁国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布的 2020年宁国市环境质量公报,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达标情况评价指标为SO2、NO2、PM10、PM2.
16、5、CO和O3,六项污染物全部达标即为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达标”,本项目所在地区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属于达标区。根据环境影响分析,本项目排放的废气污染物对区域大气环境环境影响较小,不会改变现有环境空气功能区类别。根据引用项目所在地的环境质量监测数据分析表明:山门河、水阳江水质能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类标准要求,区域地表水环境质量较好;根据环境影响分析,本项目废水处理达标后排放,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不会改变山门河、水阳江现有环境功能类别。 根据监测结果表明:项目所在地厂界噪声值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3类标准;根据环境影响分析,本项目排放的噪声对声环境
17、环境影响较小,不会改变现有声环境类别。3)资源利用上线本项目不属于“两高一资”型企业,所用原辅材料均不属于“三致物质”和剧毒化学品名录中规定的剧毒物质,国内有专业供应厂商,且运输方便,质量稳定,来源可靠,供应有保障;项目利用现有工业用地建设,不新增用地指标;项目所在地不属于资源、能源紧缺区域,项目不使用煤炭燃料,项目运营期间水、电等用量,不会超过划定的资源利用上线。 4)环境准入负面清单本项目不在宁国市企业投资项目负面清单(2015年本)中负面清单项目;项目生产过程中不含有部分工业行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2010年本)中列出的淘汰设备。 宁国市港口生态产业园制定了产业准入负面清
18、单,港口生态产业园产业准入负面清单见表1-2。表1-3 港口生态产业园产业准入负面清单管控级别节能建材新能源应用精细化工禁止类1、水泥新增产能项目;60 万吨/年以下水泥粉磨站;2、100 万米/年及以下预应力高强混凝土离心桩生产线;设计规模50 千米/年 PCCP-L 型、设计规模30 千米/年 PCCP-E 型预应力钢筒混凝土管生产线;3、石棉水泥制品生产线;4、3000万平方米/年以下的纸面石膏板生产线;5、粘土空心砖,6000 万标砖/年以下的页岩烧结实心砖,灰砂砖;6、露天敞开式石材加工工艺;7、未达到日用玻璃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规定指标的玻璃窑炉;8、3 万吨/年及以下的玻璃瓶
19、罐生产线;9、玻璃保温瓶胆生产线10、以人工操作方式制备玻璃配合料项目;中碱、无碱玻璃球窑生产线;铂金坩埚球法拉丝玻璃纤维生产线;中碱玻璃纤维增强复合材料制品;纯手糊法玻璃纤维增强复合材料制品生产线;150 万平方米/年及以下的建筑陶瓷生产线;含铬质耐火材料生产线;直径 600 毫米以下或 2 万吨/年以下的超高功率石墨电极生产线;10 万吨/年以下预焙阳极(炭块)、2 万吨/年以下普通阴极炭块、4 万吨/年以下炭电极生产线1、以水煤浆、重油、木材等为燃料的集中供热和热电联产锅炉; 2、非数控金属切削机床制造; 3、酸性碳钢焊条制造;电动机驱动旋转直流弧焊机(全系列);4、能效限定值及节能评价
20、值(GB19762-2007)以下的清水离心泵;5、容积式空气压缩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三级以下的容积式空气压缩机;6、公称容量30吨以上100吨(合金钢50吨)以下电炉;公称容量100吨(合金钢50吨)及以上但未同步配套烟尘回收装置;能源消耗大于98公斤标煤/吨、新水耗量大于3.2立方米/吨等达不到标准的电炉;3000千伏安及以上,未采用热装热兑工艺的中低碳锰铁、电炉金属锰和中低微碳铬铁精炼电炉;1.25 万千伏安以下的硅钙合金和硅钙钡铝合金矿热电炉; 1.25 万千伏安及以上,但电耗高于 11000 千瓦时/吨的硅钙合金矿热电炉;1.65 万千伏安以下的硅铝合金矿热电炉、电耗高于 9000
21、 千瓦时/吨的硅铝合金矿热电炉; 手动燃气锻造炉;锻造用燃煤加热炉;7、通风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三级以下的通风机;8、不符合中小型冷却塔性能评价(认证)技术规范的冷却设备;9、单色金属板胶印机;10、8.8 级以下普通低档标准紧固件制造;11、干燥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三级以下的干燥机;12、矿用搅拌、浓缩、过滤设备制造(加压式除外);粗甘油精炼装置(肥皂、油脂化工甜水处理制备甘油装置除外);直接电阻加热方式的注塑机、挤出机(PVC-U 除外);普通功率和高功率石墨电极压型设备、焙烧设备和生产线;槽式洗浆机;洗衣店用无回收设施的服装干洗设备;充汞式玻璃体温计、血压计生产装置、2 亿支/年以下
22、一次性注射器、输血器、输液器生产装置。1、黄磷、氢氰酸(石化副产或无静态氢氰酸留存且全部自用的中间产品除外)、砷酸、偏砷酸、焦砷酸、硫铁矿制硫酸;2、氨碱法纯碱;3、二硫化碳(天然气加压非催化法工艺及焦炭流化床连续法工艺除外)、氢氧化镁(卤水-烧碱法工艺除外)、以矿为原料的氢氧化钡、氧化锌、铬盐(产品深加工除外)、铅盐、锶盐、锌盐、高锰酸钾(气动流化塔氧化法工艺除外)、人造冰晶石(六氟铝酸钠)、(利用磷肥副产氟硅酸钠或电解铝电解质块生产高分子比冰晶石工艺除外)、氰化物、汞化合物、保险粉(连二亚硫酸钠)(新甲酸钠法工艺除外)、砷化锌、三氧化二砷、五氧化二砷、三氯化砷、三氟化砷、三溴化砷、三碘化砷
23、、硫化钠(硫化碱)(副产硫酸钠综合利用除外);4、粮食转化工业乙醇、燃料乙醇和食用植物油料转化生物燃料;光气(无静态光气留存且全部自用的中间产品除外)、环氧氯丙烷(甘油法工艺除外)、苯乙酮(苯定向氯化-吸附分离工艺除外)、没有副产四氯化碳配套处理设施的甲烷氯化物、氯化苯(干法脱氯化氢法工艺除外)、对二氯苯(干法脱氯化氢法工艺除外)、间二氯苯(苯定向氯化-吸附分离法工艺除外)、1,2,3-三氯苯(干法脱氯化氢法工艺除外)、1,2,4-三氯苯(干法脱氯化氢法工艺除外)、DSD 酸(加氢还原工艺除外)、H 酸(加氢还原工艺除外)、CLT 酸(加氢还原工艺除外)、间苯二酚(间苯二胺水解法工艺除外)、对
24、苯二酚(苯酚羟基化法工艺除外)、苯硫酚(氯苯法工艺除外)、醋酸仲丁酯(烯烃合成工艺除外)、氯乙酸(醋酐连续法工艺除外)、丙酸(微生物发酵法工艺除外)、甲基丙烯酸丁酯(连续化酯交换工艺除外)、苯甲酸(熔融结晶法工艺除外)、对羟基苯乙酸(苯酚乙醛酸工艺除外)、顺酐(正丁烷氧化法工艺除外)、脂肪叔胺(脂肪醇法工艺除外)、聚氨基甲酸乙酯(无汞催化剂生产工艺除外)、甘氨酸(天然气羟基乙腈工艺除外)、噻吩(萃取精馏法工艺除外)、三氯吡啶酚钠(吡啶双定向氯化合成法工艺除外)、环氧丙烷(直接氧化法工艺除外);5、磷铵生产装置(纯度含量 95%以上工业磷酸铵盐除外);6、不能循环使用石灰的石硫合剂农药生产工艺;
25、硫化碱或铁粉还原农药工艺;敞开式过滤农药生产;有机磷类、氨基甲酸酯类、沙蚕毒类、卫生用拟除虫菊酯类、酰胺类、三嗪类、磺酰脲类除草剂、三唑类、代森,以及阿维菌素、甲氨基阿维菌素及其盐、吡虫啉、百菌清、多菌灵、百草枯、草甘膦、2,4滴及其盐或酯、2 甲 4 氯及酯等生产线;7、VOC 含量超 75%的涂料;重金属含量超标准的涂料级辅助材料;含异氰脲酸三缩水甘油酯(TGIC)的粉末涂料;敞开式无废气收集、回收/净化设施的涂料;8、敞开式无废气收集、回收/净化设施的胶黏剂和油墨生产;9、硫酸法钛白粉、立德粉、铅铬黄、氧化铁系颜料;10、氟树脂、含溴环氧树脂、聚碳酸酯(非光气法和连续式、无静态光气留存的
26、光气法工艺除外)、电石法聚氯乙烯;11、橡胶(PFOA 替代助剂除外);12、对苯二甲酸二甲酯(DMT)法生产常规聚酯;单线产能小于 20 万吨/年的常规聚酯(PET)连续聚合生产装置;13、ADC 发泡剂、邻苯类增塑剂;14、年产 2000 吨以下的松香生产;松脂初加工;滴水法松香生产工艺和直火滴水法松香生产工艺。限制类1、预应力高强混凝土离心桩生产线;2、成型主机在 200 吨(不含)以下盘转式压砖成型的蒸压灰砂砖和蒸压粉煤灰砖生产线;3、超薄复合石材生产、用圆盘锯生产工艺的石材加工生产线、用砂拉锯生产工艺的石材加工生产线;4、无碱玻璃纤维池窑拉丝生产线;小于 30000 吨/年的玻璃纤维
27、行业细纱拉丝生产线(单丝直径9 微米);单线规模低于 3 万吨/年下岩棉项目;10000 吨/年以下玻璃棉制品生产线;5、晶硅原料提纯。1、铸铁产能低于 5000 吨/年;铸钢产能低于4000 吨/年;2、规模在 8000 吨/年以下砂型铸造工艺生产铸钢件;3、未列入国家船舶工业中长期规划的船用柴油机制造;4、20 立方米以下螺杆压缩机制造。1、煤制烯烃、芳烃、乙二醇、乙酸乙酯氰醇法甲基丙烯酸甲酯(利用石化副产氢氰酸、异丁烯法工艺、乙烯法工艺、无静态光气留存除外);2、尿素生产装置;3、农药生产和试验;4、单线产能小于 30 万吨/年的常规聚酯(PET)连续聚合生产装置;5、2000 吨/年以
28、上的松香生产;6、氧化锑、铅锡焊料生产线;7、民爆产品生产;8、高塔喷粉洗衣粉生产装置。本项目属于轴承配件制造项目,属于主导产业的配套产业,对比表1-2,本项目不属于港口生态工业园区负面清单内的禁止类和限制类项目。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建设项目所在区域的环境功能区划。项目的建设不违背安徽省生态功能区划的要求,不会触碰区域环境质量底线,且未列入环境准入负面清单。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三线一单”的要求。3、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1)与国家、安徽省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为轴承配件项目,经查询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项目不属于其中“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项目类别,视为允许类,项
29、目符合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项目所使用的原材料、生产设备及生产工艺均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的限制类和淘汰类产品及设备。项目经宁国经开区(港口产业园)管委会备案,项目编码为: 2019-341862-34-03-029380,故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宁国市产业发展规划要求。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相关的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2)环境相容性分析项目所在区域不涉及风景名胜区、文物古迹、国家珍稀野生动植物,外环境关系较单纯,没有明显的环境制约因子。项目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依托宝恒公司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排入港口镇污水处理厂,本项目的建设对区域地表水影响较小。项目周边
30、工业企业和园区道路,200m范围内无环境敏感点,本项目与周边环境相容。(3)与关于全面打造水清岸绿产业优美丽长江(安徽)经济带的实施意见的符合性该文件指出要着力构筑长江岸线的1公里、5公里、15公里“三道防线”,深入实施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关于全面打造水清岸绿产业,优美长江(安徽)经济带,故本次评价就本项目建设情况与“三道防线”相关要求进行符合性分析,详见下表。表1-4 拟建项目与“三道防线”相关要求的符合性分析政策、文件名称政策、文件要求项目情况相符性关于全面打造水清岸绿产业优美丽长江(安徽)经济带的实施意见严禁1公里范围内新建项目。2018年7月起,长江干流及主要支流岸线1公里范围内,除必
31、须实施的防洪护岸、河道治理、供水、航道整治、港口码头及集疏运通道、道路及跨江桥隧、公共管理、生态环境治理、国家重要基础设施等事关公共安全和公众利益建设项目,以及长江岸线规划确定的城市建设区内非工业项目外,不得新批建设项目,不得布局新的工业园区。已批未开工的项目,依法停止建设,支持重新选址。已经开工建设的项目,严格进行检查评估,不符合岸线规划和环保、安全要求的,全部依法依规停建搬迁项目距离水阳江直线距离5.0km,项目属于滑动轴承制造,不属于石油化工和煤化工等重化工、重污染项目。符合严控5公里范围内新建项目。长江干流岸线5公里范围内,全面落实长江岸线功能定位要求,实施严格的化工项目市场准入制度,
32、除提升安全、环保、节能水平,以及质量升级、结构调整的改扩建项目外,严格控制新建石油化工和煤化工等重化工、重污染项目。严禁新建布局重化工园区。合规化工园区内,严禁新批环境基础设施不完善或长期不能稳定运行的企业新建和扩建化工项目。符合严管15公里范围内新建项目。长江干流岸线15公里范围内,严把各类项目准入门槛,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标准,把主要污染物和重点重金属排放总量控制目标作为新(改、扩)建项目环评审批的前置条件,禁止建设没有环境容量和减排总量项目。在岸线开发、河段利用、区域活动和产业发展等方面,全面执行国家长江经济带市场准入禁止限制目录。实施备案、环评、安评、能评等并联审批,未落实生态环保、安全生
33、产、能源节约要求的,一律不得开工建设。符合因此,建设项目与周边环境相容,符合产业政策、符合安徽宁国港口生态工业园区总体规划和其他等相关规划要求。(4)与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徽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宣城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符合性分析根据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国发【2018】22号)和安徽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皖政【2018】83号)及宣城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宣政【2019】6号)要求:“禁止建设生产和使用高VOCs含量的溶剂型涂料、油墨、胶粘剂等项目”。长三角地区2019-2020年秋冬
34、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环大气【2019】97号)文件中提出:各地要大力推广使用低VOCs含量涂料、油墨、胶粘剂,在技术成熟的家具、集装箱、汽车制造、船舶制造、机械设备制造、汽修、印刷等行业,推进企业全面实施源头替代。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可知,本项目原料中石墨使用环氧树脂,环氧树脂属于低挥发性物质,加工过程产生的非甲烷总烃经处理后可达标排放,符合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徽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宣城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中的要求。(5)与“十三五”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符合性分析项目与“十三五”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
35、工作方案(环大气【2017】121号)符合性见下表1-5。表1-5 与“十三五”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符合性分析文件要求本项目情况符合性治理重点(一)重点地区。京津冀及周边、长三角、珠三角、成渝、武汉及其周边、辽宁中部、陕西关中、长株潭等区域,涉及北京、天津、河北、辽宁、上海、江苏、浙江、安徽、山东、河南、广东、湖北、湖南、重庆、四川、陕西等16个省(市)本项目所在地属于重点地区(二)重点行业。重点推进石化、化工、包装印刷、工业涂装等重点行业以及机动车、油品储运销等交通源VOCs污染防治,实施一批重点工程本项目为轴承配件制造项目,不属于重点行业符合(三)重点污染物。加强活性强的VOCs排
36、放控制,主要为芳香烃、烯烃、炔烃、醛类等本项目排放VOCs主要是非甲烷总烃,属于重点污染物,本项目加强废气收集和处理,废气能稳定达标排放主要任务(一)加大产业结构调整力度。2.严格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提高VOCs排放重点行业环保准入门槛,严格控制新增污染物排放量。重点地区要严格限制石化、化工、包装印刷、工业涂装等高VOCs排放建设项目。新建涉VOCs排放的工业企业要入园区。严格涉VOCs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实行区域内VOCs排放等量或倍量削减替代,并将替代方案落实到企业排污许可证中,纳入环境执法管理。新、改、扩建涉VOCs排放项目,应从源头加强控制,使用低(无)VOCs含量的原辅材料,加强废
37、气收集,安装高效治理设施。本项目位于重点地区,VOCs废气产生从源头加强控制,加强废气收集,收集效率不低于90%;使用的二硫化钼涂料、胶粘剂不属于高VOCs含量的原辅材料。符合(二)加快实施工业源VOCs污染防治。2.加快推进化工行业VOCs综合治理。加大制药、农药、煤化工含现代煤化工、炼焦、合成氨等)、橡胶制品、涂料、油墨、胶粘染料、化学助剂(塑料助剂和橡胶助剂)、日用化工等化工行业VOCs治理力度。橡胶制品行业推广使用新型偶联剂、粘合剂等产品,推广使用石蜡油等全面替代普通芳烃油、煤焦油等助剂。橡胶制品行业推广采用串联法混炼、常压连续脱硫工艺。本项目不属于制药、农药、煤化工含现代煤化工、炼焦
38、、合成氨等)、橡胶制品、涂料、油墨、胶粘染料、化学助剂(塑料助剂和橡胶助剂)、日用化工行业。符合(6)与安徽省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整治工作方案相符性分析安徽省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整治工作方案提出:在城市建成区、水源保护地、风机名胜区、森林公园、重要湿地和其他重要生态功能区实行强制性保护,禁止新建、改建、扩建VOCs高污染企业。在水源涵养区、水土保持区等生态功能区实施限制开发。本项目位于安徽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港口生态产业园,且经处理后VOCs排放量较少,符合要求。新建、改建、扩建涉及VOCs排放的建设项目在开展环境影响评价时,必须将VOCs排放控制纳入环境影响评价的重要内容,并落实最严格的废气污染防治措
39、施。本项目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并将VOCs纳入环境影响评价内,本项目对产生的VOCs废气采取“两级活性炭吸附设施”处理工艺,符合要求。涉及VOCs排放的新、改、扩建项目,应配备废气回收、净化装置,原则上总净化效率不得低于85%。建立VOCs排放总量控制制度。本项目有机废气的净化效率可达到85%,VOCs排放量较小,并严格执行总量控制指标。加强企业内部管理,明确VOCs处理装置的管理和监控方案,提升现场管理水平,确保VOCs处理装置长期有效运行。要加强基础工作,建立完善的“一厂一档”,与VOCs排放相关的原辅料、溶剂的使用、产品生产及输出、废气处理、污染物排放、在线监控等信息应进行跟踪记录,以满足
40、企业VOCs实际以及潜在的排放量查证需要,确保企业VOCs处理装置运行效果。建设单位专门设立环保机构,安排专人进行有机废气装置日常维护,满足要求。本项目选址位于工业区,废气净化效率能够达到85%,厂区配备完善的环保管理制度,VOCs控制基本符合安徽省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整治工作方案皖大气办【2014】23号文件的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两高”行业,为轴承配件制造,符合安徽宁国港口生态产业园产业政策和规划要求。项目建设挥发性有机废气处理设施,有机挥发废气总净化效率不低于85%。项目实施总量控制制度。(7)与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符合性分析 根据生态环境部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201
41、9年6月26日)“大力推进源头替代。通过使用水性、粉末、高固体分、无溶剂、辐射固化等低VOCs含量的涂料,水性、辐射固化、植物基等低VOCs含量的油墨,水基、热熔、无溶剂、辐射固化、改性、生物降解等低VOCs含量的胶粘剂,以及低VOCs含量、低反应活性的清洗剂等,替代溶剂型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等,从源头减少VOCs产生。工业涂装、包装印刷等行业要加大源头替代力度。企业应大力推广使用低VOCs含量木器涂料、车辆涂料、机械设备涂料、集装箱涂料以及建筑物和构筑物防护涂料等,在技术成熟的行业,推广使用低VOCs含量油墨和胶粘剂,重点区域到2020年年底前基本完成。鼓励加快低VOCs含量涂料、油墨
42、、胶粘剂等研发和生产。”“推进建设适宜高效的治污设施。企业新建治污设施或对现有治污设施实施改造,应依据排放废气的浓度、组分、风量,温度、湿度、压力,以及生产工况等,合理选择治理技术。鼓励企业采用多种技术的组合工艺,提高VOCs治理效率。低浓度、大风量废气,宜采用沸石转轮吸附、活性炭吸附、减风增浓等浓缩技术,提高VOCs浓度后净化处理;高浓度废气,优先进行溶剂回收,难以回收的,宜采用高温焚烧、催化燃烧等技术。油气(溶剂)回收宜采用冷凝+吸附、吸附+吸收、膜分离+吸附等技术。低温等离子、光催化、光氧化技术主要适用于恶臭异味等治理;生物法主要适用于低浓度VOCs废气治理和恶臭异味治理。非水溶性的 V
43、OCs 废气禁止采用水或水溶液喷淋吸收处理。采用一次性活性炭吸附技术的,应定期更换活性炭,废旧活性炭应再生或处理处置。有条件的工业园区和产业集群等,推广集中喷涂、溶剂集中回收、活性炭集中再生等,加强资源共享,提高VOCs处理效率。” 本项目使用的二硫化钼涂料、胶粘剂均不属于高VOCs含量的原辅材料。废气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废气处理装置处理,确保有机废气处理效率不低于85%及达到排放限值的要求。故项目符合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要求。 (8)与安徽省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任务(皖大气办【2020】2号)符合性分析表1-6 项目与皖大气办【2020】2号的符合性分析皖大气办【2020
44、】2号本项目情况相符性一、优化产业布局:(四)强化VOCs综合治理。推广使用低VOCs含量涂料、油墨、胶粘剂;加强含VOCs物料储存、转移和输送、设备与管线组件泄漏、敞开液面逸散以及工艺过程等VOCs无组织排放管控;加强执法监管,重点检查有机溶剂使用量较大、使用低温等离子、光氧化等低效治理技术等的企业,不能稳定达标排放或无组织排放管控不能满足法律法规要求的,应依法查处。本项目使用的二硫化钼涂料、胶粘剂均不属于高VOCs含量的原辅材料。废气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确保有机废气处理效率不低于85%及达到排放限值的要求。符合由上表可知,本项目符合安徽省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任务(皖大
45、气办【2020】2号)要求。(9)与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涂料产品技术要求(GB38597-2020)、胶粘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限量(GB33372-2020)符合性分析项目喷膜工序使用二硫化钼涂料,根据提供的MSDS报告,二硫化钼涂料中主要成分为:二硫化钼 35%、石墨 8%、PTFE (聚四氟乙烯)15%、环氧树脂 33%、醇类溶剂9%,二硫化钼涂料中有机物挥发份含量最大为9%。使用时,需添加稀释剂进行调和,二硫化钼与稀释剂调配比例为1:0.5,则根据计算即用状态下涂料中有机物挥发分含量为:(9%5+2.5)(5.0+2.5)100%=39.33%,约393.3g/L,能够满足低挥发性有机化
46、合物含量涂料产品技术要求(GB38597-2020)表2中溶剂型涂料420g/L含量限值的要求。项目使用的胶粘剂为环氧树脂胶,树脂含量为99%,挥发分含量为1%。则环氧树脂胶挥发性有机物含量为10g/kg,能够满足胶粘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限量(GB33372-2020)表1中溶剂型胶粘剂VOC含量限值中包装用其他中的100g/kg的要求。有上述分析可知,项目使用的涂料及胶粘剂符合油墨中可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含量的限值(GB38507-2020)及胶粘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限量(GB33372-2020)要求。综上,本项目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污染防治相关规划和环境政策。 118 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建设内容1、项目建设内容1.1项目建设概况本项目分两期进行,本次环评仅对一期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项目名称:年产1.5亿套汽车、工程机械用高端滑动轴承等精密零部件项目;建设单位:安徽中达滑动轴承有限公司;建设地点:宣城市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港口生态产业园海螺路和明心路交叉口,地理位置详见附图1;建设性质:新建;占地面积: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