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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芳达纺织有限公司芳达智能化高档纺织面料生产项目.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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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福建芳达纺织有限公司芳达智能化高档纺织面料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福建芳达纺织有限公司芳达智能化高档纺织面料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公开本)环评单位:福建省金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Fujian Jinhuang Environmental SciTec Co.,Ltd环评证书:国环评证甲字第2202号二二二年四月福州目 录1 概述11.1 建设项目背景11.2 评价工作过程11.3 建设项目的特点21.4 分析判定相关情况21.5 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31.6 环境影响评价结论32 总则52.1 编制依据52.2 环境影响识别与评价因子筛选82.3 评价等级及评价范围102.4 评价标准162.5 环

2、境保护目标242.6 评价技术路线273 建设项目工程分析283.1 工程概况283.2 主要建设内容293.3 生产工艺及产污环节分析373.4 污染源分析403.5 清洁生产543.6 产业政策与规划符合性分析594 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724.1 自然环境概况724.2 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754.3 可门绿色纺织产业园概况815 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925.1 环境空气影响预测与评价925.2 地表水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975.3 声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1015.4 地下水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1025.5 土壤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1085.6 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1136 环境风险评价1176.1

3、 风险识别1176.2 环境风险评价等级确定1216.3 风险事故情形分析1276.4 大气环境风险影响分析1286.5 事故废水影响分析与防治措施1296.6 环境风险防范措施1306.7 应急预案1376.8 小结1397 环境保护措施及其可行性论证1427.1 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1427.2 运营期污染防治措施1447.3 环保投资估算及运行成本1718 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1728.1 经济效益分析1728.2 社会效益分析1728.3 环保投资及经济损益分析1728.4 小结1739 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1749.1 环境管理体系1749.2 总量控制与污染物排放清单管理要求1809.

4、3 环境监测18510 环境影响评价结论18810.1 工程概况18810.2 环境质量现状18810.3 主要环境影响18910.4 环境保护措施19010.5 项目建设的可行性19210.6 公众意见采纳情况19310.7 总量控制19310.8 企业自主验收要求19310.9 评价总结论19851 概述1.1 建设项目背景连江县可门港经济开发区大官坂组团独特的交通区位优势及较好的外部配套条件吸引了福建申远集团、福建恒捷实业和福建合盛气体等企业投资兴业,共同打造国内一流的聚酰胺纤维一体化生产基地。环罗源湾地区工业产业布局规划(2020-2025年)规划在大官坂现有的百万吨级聚酰胺一体化项目

5、的优势基础下,引入织染一体化企业,补齐产业链,2025年先进织造染整产值达100亿元。连江可门港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于2020年规划建设连江可门绿色纺织产业园(一期),发挥园区协同作用与规模效应,最大限度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实现由分散到集中、由中端到高端的发展跨越,带动区域纺织业上下游产业链高质量发展。连江可门港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已组织编制连江可门绿色纺织产业园规划(一期)环境影响报告书并通过专家组审查。可门绿色纺织产业园规划产业为先进织造染整,主要产品为用水量及排水量相对较小的高档化纤面料,主要工序为化纤面料圆机针织、经编机织造以及相应的印染、整理,为化纤纺织产业链中关键环节。产业园将

6、集中供水、供热、供气,配套建设园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园区内各企业废水并实现尾水湾外深海达标排放,并坚持“环保优先、绿色发展”的理念,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水平管理,以达成绿色纺织产业园的目标。可门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及福建申远新材料有限公司共同成立福建申远产业园管理有限公司作为可门绿色纺织产业园的环境管理机构。福建芳达纺织有限公司拟投资36387.21万元在连江可门绿色纺织产业园(以下简称“产业园”)规划范围内建设智能化高档纺织面料生产项目,项目总用地面积33333m2,形成年加工0.6万吨DTY涤纶加弹丝、年织造1.5万吨针织坯布、年染整1.5万吨针织坯布的生产能力,并配套建设公辅工程。1.

7、2 评价工作过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8年修订)、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等文件的有关规定,本项目属于“十四、纺织业17”类别中的“175化纤织造及印染精加工”,包含化纤织造及印染精加工,染整工艺有前处理、染色工序,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为此,福建芳达纺织有限公司(下文简称芳达公司)于2021年11月委托福建省金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进行芳达智能化高档纺织面料生产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此后,环评单位多次组织现场踏勘,经初步工程分析,制定了本项目的环评工作方案,收集了相关资料;经工程深化分析、现状评价和影

8、响预测分析等,于2021年12月完成了环评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由建设单位在政府公开网站上发布了本项目征求意见稿公示,并在东南快报刊登了环评征求意见稿公示信息。征求意见稿公示期满后,我司按环评导则规范要求编制完成了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送审本),供建设单位上报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审查。1.3 建设项目的特点(1)本项目位于连江可门绿色纺织产业园内,建设内容符合连江可门绿色纺织产业园的产业定位、功能布局,符合连江可门绿色纺织产业园规划环评的生态准入和污染防治要求。(2)连江可门绿色纺织产业园集中供水、供热、供气,并配套建设园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园区内各企业废水并实现尾水湾外深海达标排放。本项目可充分利用

9、园区的公共配套设施。(3)针织染整技术工艺已相对成熟,运行管理稳定,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是技术规范推荐的可行性方案,环境风险可控。1.4 分析判定相关情况(1)与产业政策的符合性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本项目主要从事高档针织面料的印染加工,采用数字化智能化印染技术装备、采用小浴比染色机,属于鼓励类项目,采用的染色设备和定型设备均不属于限制和淘汰类设备。因此,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的要求。本项目采取的前处理和后整理技术、节能减排染色和印花技术、污染物处理与资源综合利用均属于印染行业绿色发展技术指南中的适用技术,有利于印染行业向绿色方向发展,

10、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高于40%,符合印染行业规范条件(2017版)和印染行业绿色发展技术指南(2019版)的要求。(2)与规划环评及审查意见的符合性分析对照连江可门绿色纺织产业园规划(一期)环境影响报告书准入条件及审查意见,本项目采用先进的工艺和设备,无规划环评禁止的工艺,建设冷却水、冷凝水及余热回收装置,清浊分流,水重复利用率达到55%,中水回用率达到45%;建设定型机废气净化和余热回收,由园区集中供热。本项目与该规划环评及审查意见相符合。(3)选址合理性分析结果本项目位于连江县可门经济开发区可门绿色纺织产业园,环罗源湾地区工业产业布局规划中的先进织造染整产业园,产业发展符合环罗源湾地区工业产

11、业布局规划(2020-2025年)环境影响报告书要求。产业园将集中供水、供热、供气,并配套建设园区污水处理厂,为项目入园提供便利条件。本项目不属于准入条件中禁止建设的行业,项目采用先进的生产工艺及装备、规模、性质和工艺路线,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标准、政策、规范等要求,选址合理。1.5 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废水:项目废水包括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等。生产废水主要为染整过程产生的高浓度、低浓度废水,经分质分流收集后排入连江可门绿色纺织产业园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达标后深海排放,对罗源湾海域的影响较小。废气:本项目废气主要是染整工艺定型工序有少量有机废气挥发,并产生油烟和颗粒物。拟采用废气余热

12、回收设施及冷却+静电一体化装置对定型废气进行治理,将各台定型机的头、中、尾三处集气管道收集的废气处理后通过排气筒引至所在车间屋顶排放。根据预测,废气排放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固废:一般工业固废主要为纺织、染整过程中产生的废丝、废布头及次品、一般化学品废包装。其中废丝、废布头及次品可以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化学品废包装可以外售给回收企业。危险废物主要为废弃包装物、废气处理废油、化验室废液等,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生活垃圾经收集后由开发区统一处理。固体废物均能得到有效处置。噪声:本项目主要产噪设备包括经编机、大圆机、风机、水泵、染色机、定型机、脱水机等,通过加装隔音罩、消声器、隔声垫、基础减震、厂房

13、隔声等措施降低对声环境的影响。根据预测,厂界噪声可以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区标准,对外环境影响小。1.6 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福建芳达纺织有限公司芳达智能化高档纺织面料生产项目选址于连江可门绿色纺织产业园,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园区规划及其规划环评的要求。项目拟采用的各项环保措施可实现污染物达标排放,项目所在地环境质量可达到相应环境功能区要求,项目建成后的环境影响可接受,环境风险总体可控。在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本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环境风险防范与应急措施,实施清洁生产,加强环境管理的前提下,从环境影响角度分析,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

14、的。1292 总则2.1 编制依据2.1.1 环保法律、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年4月24日修订);(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8年12月9日修订);(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7年6月27日修订);(4)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8年10月26日修订);(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2018年12月29日修订);(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4月29日修订);(7)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8年8月31日);(8)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2010年12月25日修订);(9)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

15、生产促进法(2012年2月29日修订);(10)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2号,2017年7月修订);(11)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2011.12.1);(12)地下水管理条例(国令第748号,2021-11-09);(13)福建省环境保护条例(2012年3月29日修订);(14)福建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2019年1月1日);(15)福建省水污染防治条例(2021年11月1日)。2.1.2 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 (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版);(2)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环发201277号;(3)企业事业单位

16、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环发20154号。(4)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环境保护部第34号令,2015年6月5;(5)关于加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联动工作的意见(环发201578号);(6)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环发2015163号);(7)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2018年4月16日);(8)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9)国土资源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发布实施和的通知,国土资发201298号;(10)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11)关于切实做好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启动重点工作的通知,发改办气候201

17、657号;(12)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部令第19号;(13)关于加强高耗能、高排放建设项目生态环境源头防控的指导意见,环环评202145号(2021年5月30日);(14)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的工作意见,闽政200916号;(15)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重要流域保护管理切实保障水安全的若干意见,闽政201427号;(16)福建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闽政20141号(2014年1月5日);(17)福建省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闽政201526号(2015年6月3日);(18)福建省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闽政201645号(2016年1

18、0月15日);(19)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意见(闽政201550号);(20)福建省环保厅关于印发福建省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闽环保大气20176号;(21)福建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福建省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要求(试行)的通知,闽环保大气20179号;(22)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入推进闽江流域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闽政办202110号(2021年2月5日);(23)福建省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2020年修正),闽政令第176号;(24)福建省碳排放配额管理实施细则(试行),闽发改生态2016868号;(25)福

19、建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福建省2020年度碳排放配额分配实施方案的通知,闽环保大气20217号(2021年10月15日);(26)福州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榕政综201427号;(27)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州市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的通知(2015年12月);(28)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州市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榕政综201736号。2.1.3 技术规范、导则(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HJ 2.1-2016);(2)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 2.2-2018);(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表水环境(HJ 2.3-2018);(4)

20、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声环境(HJ 2.4-2009);(5)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 610-2016);(6)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土壤环境(试行)(HJ 964-2018);(7)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生态影响(HJ 19-2011);(8)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 169-2018);(9)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分级方法(HJ 941-2018);(10)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 18218-2018);(11)危险废物鉴别技术规范(HJ298-2019);(12)建设项目危险废物环境影响评价指南,环境保护部公告,2017年第43号;(13)国家危险废物名录

21、(2021年版);(14)印染行业规范条件(2017版);(15)印染企业规范公告管理暂行办法(2017年10月实施);(16)印染行业绿色发展技术指南(2019版);(17)污染源源强核算技术指南 纺织印染工业(HJ 990-2018);(18)纺织染整工业废水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 471-2020);(19)纺织工业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HJ 1177-2021);(20)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纺织印染工业(HJ 879-2017);(21)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纺织印染工业(HJ 861-2017);(22)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要求 第12部分:纺织服装企业(GB/T 3

22、2151.12-2015);(23)工业企业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技术指南(试行)(HJ 1209-2021)。2.1.4 其他文件、资料 (1)环评委托书;(2)福建省“十四五”环境保护规划(2021年10月)(3)环罗源湾地区工业产业布局规划(2020-2025年)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审查意见;(4)连江可门绿色纺织产业园区规划(一期)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审查意见;(5)可门港经济区(一期)供热专项规划(2021 年-2030年)及批复;(6)本项目备案文件;(7)福建芳达纺织有限公司芳达智能化高档纺织面料生产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2021年11月);(8)建设单位提供的其他资料。2.2 环境影响识别

23、与评价因子筛选2.2.1 环境影响因素识别 施工过程会产生噪声、扬尘、污水、弃渣等污染物,对工程区环境造成一定程度的影响。但其影响是暂时性的、局部的,施工结束后,影响也将随之消失或减缓。运营期主要污染因素为染整废水、工艺废气、污水站恶臭、固体废物和噪声等。工程环境影响识别见表2.2-1。表2.2-1 环境影响识别表阶段污染因素环境要素大气地表水地下水植被土壤水土流失景观环境风险建设期噪声扬尘DDDD生活污水DD施工废水DDD车辆运输DDD运营期废气LLLL废水LLLLLL噪声固体废物LLLLLL交通运输LD服务退役设备拆迁DLL人员迁移有影响;没有影响;有轻微影响;可能有影响;D短期影响;L长

24、期影响2.2.2 评价因子筛选根据对项目的工程分析和环境影响识别,以及评价区域的环境特征,对项目的污染因子进行了筛选,其中废水污染物特征因子选取及依据如下:(1)水环境污染因子选取及依据六价铬:六价铬主要来自印花滚筒刻花工序以及毛印染中采用的重铬酸钾助剂,本项目该工序及原辅料均不涉及,没有使用含铬染料、助剂,因此源强分析中不考虑六价铬因子。二氧化氯和AOX:二氧化氯和AOX主要是纺织染整工序中漂白采用氯漂工艺产生,主要采用次氯酸钠在酸性条件下产生二氧化氯进行漂白,本项目不使用该工艺,因此源强分析中不考虑二氧化氯和AOX。苯胺:苯胺主要来源于联苯胺型偶氮染料,偶氮染料偶氮基两端连接烃基的一类有机

25、化合物,是合成染料中品种最多的一类;偶氮基两端连接烃基为苯基,并且苯环和氨基、亚氨基、次氨基直接相连,则属于苯胺型。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本项目采用的染料偶氮基团上没有苯胺基,不属于联苯胺型偶氮染料,同时参考同类高档纺织服装面料企业污水排放情况,苯胺类均为未检出,故无可参考的苯胺产生源强资料,因此源强分析不考虑苯胺。但是鉴于染料来源的不确定性,不能确保选用的偶氮染料上不含苯胺基,故将苯胺作为监督性监测因子纳入监控。总锑:纺织染整工业在化纤丝聚合过程中以乙二醇锑或三氧化二锑作为催化剂,催化剂成分进入纤维中,在涤纶染整碱减量工序中可能析出进入废水。根据污染源源强核算技术指南纺织印染工业表1注释d

26、以涤纶为主要原料的纺织印染企业废水应核算锑;根据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纺织印染工业表3注释g总锑仅适用于含涤纶化纤碱减量工艺的排污单位。本项目使用化纤原料锦纶、涤纶、氨纶,涤纶化纤没有碱减量工艺,因此,源强分析中不考虑总锑。硫化物:硫化物主要来源于硫化染料,硫化物染料属于淘汰染料,本项目采用的染料主要为分散染料和酸性染料,没有采用淘汰的硫化染料,不会从染料来源产生硫化物;本项目使用二氧化硫脲,分子中含S可能转移到废水中。综上分析,废水污染源评价因子不考虑六价铬、苯胺、二氧化氯、AOX、总锑,但是将六价铬、总锑、苯胺作为监督性监测因子纳入自行监测和验收监测(无氯漂工艺故不考虑二氧化氯和AO

27、X、无碱减量工艺故不考虑总锑)。(2)大气环境污染因子选取及依据本项目不设污水处理站,高、低浓度废水分别收集后进入园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收集池设置在地下层,且采取加盖封闭,废水在污水收集池中停滞时间很短即泵到污水处理厂,废气基本不发散因此废气因子不考虑氨、硫化氢。同时,本项目原辅材料中不涉及苯系物原辅材料,故废气因子不考虑苯系物。由此建立本项目评价因子筛选表,见表表2.2-2。表2.2-2 本项目评价因子一览表类别污染源计算因子现状评价因子影响预测因子大气环境PM10、非甲烷总烃SO2、NO2、PM10、PM2.5、CO、O3、非甲烷总烃、TVOCPM10、非甲烷总烃水环境pH、色度、COD

28、、BOD5、悬浮物、氨氮、总磷水温、pH、悬浮物、化学需氧量、生化需氧量、溶解氧、石油类、氰化物、硫化物、挥发性酚、亚硝酸盐氮、硝酸盐氮、氨氮、活性磷酸盐、二氧化氯、可吸附有机卤化物(AOX)、六价铬、总锑、苯胺类CODMn、无机氮、活性磷酸盐、石油类、硫化物、苯胺类、六价铬地下水环境/pH、耗氧量、氨氮、总硬度、硫化物、挥发酚、硝酸盐氮、亚硝酸盐氮、溶解性总固体、铜、铁、锰、钠、锌、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汞、氯化物、硫酸盐、汞、砷、镉、铅、二氧化氯、硫化物、AOX、苯胺类、锑、六价铬COD声环境等效A声级等效连续A声级LAeq等效连续A声级LAeq固体废物一般固体废物、危险固废/土壤环境/GB36

29、600-2018表1的45项因子、pH、锑/2.3 评价等级及评价范围2.3.1 大气环境2.3.1.1 评价等级根据工程分析结果选择PM10、NMHC作为主要污染物,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规定,分别计算每一种污染物的最大地面浓度占标率Pi(第i个污染物),及第i个污染物的地面浓度达标准限值10%时所对应的最远距离D10%,其中Pi定义为:Pi(Ci/C0i)100%式中:Pi第i个污染物的最大地面浓度占标率,%;Ci采用估算模式计算出的第i个污染物的最大地面浓度,mg/m3;Ci第i个污染物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mg/m3;C0i般选用GB3095-2012中

30、1小时平均取样时间的二级标准的浓度限值。表2.3-1 估算模型参数表参数取值城市/农村选项城市/农村城市人口数(城市选项时)63.94最高环境温度/38.7最低环境温度/-3.8允许使用的最小风速/ m/s0.5土地利用类型城市区域湿度条件潮湿气候地形数据分辨率90m是否考虑海岸线熏烟是/否否海岸线距离/m/海岸线方向/本项目所在位置图2.3-1 筛选计算使用地形高程示意图根据本项目废气污染源排放情况,估算大气污染物最大落地浓度Cm(mg/m3)以及对应的占标率Pi(%)、达标准限值10%时所对应的最远距离D10%(m),估算的预测结果如表2.3-2所示。表2.3-2 本项目筛选计算结果一览表

31、编号排放源名称污染物名称Ci(g/m3)C0i(g/m3)占标率Pi(%)D10%(m)判定评价等级有组织废气1定型车间-西部(9台定型机)PM106.23954501.390二级NMHC4.779820000.240三级2定型车间-东部(9台定型机)PM106.23954501.390二级NMHC4.779820000.240三级3加弹车间(4台加弹机)NMHC0.245220000.0120三级无组织废气1加弹车间NMHC0.261520001.3110-20三级项目排放的各废气污染源中,筛选计算各污染源中占标率最大源为定型车间定型机有组织排放的PM10,其对应1%Pmax=1.39%10

32、%,由此确定评价等级为二级。2.3.1.2 评价范围以项目厂址为中心区域,自厂界外延D10%的矩形区域作为大气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当D10%小于2.5km时,评价范围边长取5km。本项目评价范围为以厂区为中心,边长5km的矩形区域,如图2.5-1所示。2.3.2地表水环境2.3.2.1 评价等级本项目属于水污染影响型建设项目,废水经分质分流收集后排入连江可门绿色纺织产业园污水处理厂,废水中排放的污染物为pH、CODcr、悬浮物、色度等,水质复杂程度属于中等类型。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表水环境(HJ2.3-2018)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的水污染影响型建设项目评价等级判分方法,该项目为间

33、接排放建设项目,水环境影响评价等级为三级B。表2.3-3 水污染影响型建设项目地表水评价等级判定表评价等级判定依据排放方式废水排放量Q/(m3/d);水污染物当量数W/(无量纲)一级直接排放Q20000或W600000二级直接排放其他三级A直接排放Q200且W6000三级B间接排放/2.3.1.2 评价范围厂区污水总排口至园区污水厂衔接口,重点分析本项目废水进入园区污水厂的环境可行性。2.3.3 地下水环境2.3.3.1 评价等级(1)项目类别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附录A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行业分类表,本项目属于“O 纺织化纤”中“120、纺织品制造”,且“

34、有洗毛、染整、脱胶工段的;产生缫丝废水、精炼废水的”,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项目类别为类。表2.3-4 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行业分类表环评类别、行业类别报告书报告表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项目类别报告书报告表O 纺织化纤120、纺织品制造有洗毛、染整、脱胶工段的;产生缫丝废水、精炼废水的其他(编织物及其制品制造除外)类类(2)建设项目的地下水环境敏感程度经调查本项目所在地下游无集中式饮用水源,无特殊地下水资源保护区,地下水环境敏感程度属不敏感。表2.3-5 地下水环境敏感程度分级分级项目场地的地下水环境敏感特征敏感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包括己建成的在用、备用、应急水源地,在建和规划的水源地)准保护区;除集中式

35、饮用水水源以外的国家或地方政府设定的与地下水环境相关的其它保护区,如热水、矿泉水、温泉等特殊地下水资源保护区。较敏感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包括已建成的在用、备用、应急水源地,在建和规划的水源地)准保护区以外的补给径流区;特殊地下水资源(如矿泉水、温泉等)保护区以外的分布区等其它未列入上述敏感分级的环境敏感区。不敏感上述地区之外的其它地区。(3)评价工作等级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 610-2016),项目类别为类,建设项目厂区地下水环境敏感特征为不敏感,评价工作等级为二级。划分依据见表2.3-7。表2.3-6 地下水环境评价等级判定表环境敏感程度项目类别类类类敏感一一二较敏感一二

36、三不敏感二三三2.3.3.2 评价范围本项目地下水评价范围为:项目厂界上游100m,下游2433m,场地东西两侧2434m,由于北侧、西侧距罗源湾海域较近,因此,从同一水文单元考虑,西侧、北侧以罗源湾海域为评价边界。2.3.4 声环境2.3.4.1 评价工作等级本项目位于江可门绿色纺织产业园,所在区域声环境功能为3类区,厂界外200m范围内无居民住宅等声环境保护目标,项目建设前后噪声级增量较小,项目实施对区域声环境质量影响较小。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声环境(HJ2.4-2009)中环境噪声影响评价工作等级划分基本原则,确定本次声环境评价工作等级为三级。2.3.4.2 评价范围根据环境影响评

37、价技术导则 声环境(HJ2.4-2009)的相关要求,确定项目的声环境评价范围为项目厂界外200m范围内区域。2.3.5 土壤环境2.3.5.1 评价工作等级(1)占地规模本项目占地面积33333m2,项目占地规模属于小型(5hm2)。(2)建设项目所在地周边土壤环境敏感程度经现场调查,项目厂址所在地周边为工业园区用地,不存在耕地、饮用水水源地等土壤环境敏感目标,土壤环境敏感程度属不敏感。(3)项目类别对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土壤环境(试行)(HJ964-2018),本项目土壤评价项目类别为类(“纺织、化纤、皮革等及服装、鞋制造业,有染整的纺织品”)。表2.3-7 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行业分类

38、表行业类别项目类别类类类类制造业纺织、化纤、皮革等及服装、鞋制造制革、毛皮鞣制化学纤维制造;有洗毛、染整、脱胶工段及产生缫丝废水、精炼废水的纺织品;有湿法印花、染色、水洗工艺的服装制造;使用有机溶剂的制鞋业其他(4)评价工作等级确定根据以上分析,本项目类别为类,建设项目土壤环境敏感程度属不敏感,占地规模属于小型,故本项目土壤评价工作等级为三级。评价工作等级的判定依据见表2.3-8。表2.3-8 土壤环境评价等级判定表敏感程度评价工作等级占地规模类项目类项目类项目大中小大中小大中小敏感一级一级一级二级二级二级三级三级三级较敏感一级一级二级二级二级三级三级三级-不敏感一级二级二级二级三级三级三级三

39、级-注:“-”表示可不开展土壤环境影响评价工作2.3.5.2 评价范围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土壤环境(试行)(HJ964-2018),项目土壤环境影响评价范围为项目占地范围及厂界外0.05km范围内。2.3.6 环境风险根据6.2章节分析可知,本项目环境风险潜势为级。对照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 169-2018),本项目环境风险评价工作等级为三级,评价范围为建设项目厂界外3km范围,见图2.5-1。2.3.7 生态环境本项目位于连江可门绿色纺织产业园,园区已征地,园区规划环评对生态环境影响已经开展评价,项目环评简化相关内容,因此不开展陆域生态环境影响评价。2.4 评价标准2.4

40、.1 环境质量标准2.4.1.1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本项目所在区域空气环境为二类功能区,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TVOC执行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附录D的其他污染物空气质量浓度参考限值要求;特征污染物非甲烷总烃参照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推荐标准。环境空气质量标准见表2.4-1。表2.4-1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污染物名称取值时间执行标准(mg/m3)标准来源二氧化硫(SO2)年平均0.06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24小时平均0.151小时平均0.50二氧化氮(NO2)年平均0.0424小时平均0.0

41、81小时平均0.20PM10年平均0.0724小时平均0.15PM2.5年平均0.03524小时平均0.075CO24小时平均41小时平均10O3日最大8小时平均0.161小时平均0.2TVOC8小时平均0.60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附录D的表附D.1其他污染物空气质量浓度参考限值非甲烷总烃1小时平均2.0参照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推荐标准第244页2.4.1.2 海洋水环境质量标准根据福建省近岸海域环境功能规划区划(修编),产业园区所处位置为罗源湾东南部海域,为罗源湾南部四类区(FJ031-D-),主导功能为港口、航运,辅助功能为一般工业用水,水质执行

42、海水水质标准(GB3097-1997)第三类水质标准;产业园周边海域涉及罗源湾中西部三类区(FJ032-C-类),水质执行第二类海水水质标准;湾外排污口位于罗源湾中西部二类区(FJ033-B-类),水质执行第一类海水水质标准。标准值详见表2.4-2。表2.4-2 海水水质标准(摘录) 单位:mg/L,pH无量纲项目第一类第二类第三类水温()人为造成的海水温升夏季不超过当时当地1,其它季节不超过2人为造成的温升夏季不超过当时当地4pH(无量纲)7.88.5同时不超过该海域正常变动范围的0.2pH单位6.88.8同时不超过该海域正常变动范围的0.5pH单位悬浮物质人为增加的量10人为增加的量100溶解氧654化学需氧量234生化需氧量活性磷酸盐(以P计)0.0150.030无机氮(以N计)0.200.300.40六价铬0.0050.0100.020氰化物0.0050.10硫化物(以S计)0.020.050.10挥发性酚0.0050.010石油类0.050.302.4.1.3 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区域地下水没有明确的环境功能区划,本次评价根据实际使用功能,参照国家相关技术规范给予划分,作为环境现状分析时的评价依据。表2.4-3 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摘录) 单位:mg/L,pH无量纲项目类类类类V类pH6.58.55.56.5,8.595.5,9总硬度(以CaCO3计)150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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