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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揭阳市万润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8万吨塑料制品生产线建设项目.docx

上传人:tike 文档编号:5614564 上传时间:2022-05-17 格式:DOCX 页数:279 大小:8.71M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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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揭阳市万润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8万吨塑料制品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建设单位:揭阳市万润新材料有限公司编制单位:广东晟和环保工程有限公司编制时间:2021年12月 目 录第一章 概 述11.1 项目由来11.2评价工作程序21.3 项目建设合法合理性判定31.4 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及环境影响221.5 本报告的主要结论22第二章 总则262.1 编制依据262.2 环境功能区划及执行标准292.3 评价工作等级及评价范围432.4 污染控制与环境保护目标492.5评价重点502.6 评价因子筛选50第三章 建设项目工程分析543.1项目基本情况543.2项目工程内容613.3 原辅材料及

2、产品613.4 辅助、公用工程643.5 环保工程673.6塑料造粒项目生产工艺及产污环节683.7 施工期污染源分析703.8运营期污染源分析733.9 物料平衡分析843.10 本项目环保设施汇总843.11 清洁生产分析85第四章 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924.1 自然环境概况924.2 项目周围区域主要污染源调查954.3 水环境质量现状监测和评价964.4 空气环境质量现状监测和评价1004.5 声环境质量现状监测和评价1094.6 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监测与评价111第五章 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1185.1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与评价回顾性分析1185.2运营期环境影响分析与评价120第六

3、章 环境保护措施及其可行性论证1736.1 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及可行性回顾性分析1736.2 运营期水污染防治措施及可行性分析1746.3 运营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及可行性分析1776.4运营期噪声防治措施及可行性分析1936.5 运营期固体废物控制措施及经济可行性分析1946.6 原辅材料、产品堆场的污染防治措施196第七章 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1977.1 环境管理1977.2 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2007.3 环境监测计划2007.4 排污口规范及标志设置2037.5 环保竣工验收内容204第八章 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2068.1 经济损益分析2068.2 社会损益分析2068.3 环境损益分

4、析2068.4 环境保护投资费用2078.5小结208第九章 环境影响评价结论2099.1 项目概况2099.2 项目主要污染源和污染防治措施2099.3 评价区环境质量现状2109.4 项目的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结论2119.5 风险评价结论2149.6 总量控制建议指标2149.7 环境经济损益分析结论2149.8 环保措施建议2149.9 产业政策、规划符合性分析结论2159.10 公众参与结论2159.11 综合结论215 附件:附件1: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委托书;附件2:责令停产通知书;附件3: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回执;附件4:营业执照;附件5:租赁合同;附件6:用地证明;附件7:法人身份证

5、;附件8:检测报告;附件9:总量控制指标复函;附件10:专家评审意见;附件11:承诺书。附表: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基础信息表。揭阳市万润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8万吨塑料制品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第一章 概 述1.1 项目由来塑料被广泛应用于农业生产、建材、家电、电子电气、汽车、包装等领域,塑料制品已成为人们日常生活的组成部分。塑料制品行业是我国轻工行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包括塑料薄膜、板片型材、塑料管材、泡沫塑料、人造革合成革、包装箱及容器、日用制品等子行业。塑料行业的快速发展产业规模不断发展壮大,也逐渐显现与环境保护之间的矛盾。尤其是塑料废弃物化学成分结构稳定,很难自然分解消失,如果处理不当就

6、会给环境带来负面影响。随着塑料产品产量和用量的不断增加,塑料制品的需求量也不断增加,塑料材料具有可再生性,使用再生塑料为原料的生产模式,不仅能创造更高的经济价值,更能减少资源和环境的压力,是低碳、环保、节能发展理念的集中体现。揭阳市万润新材料有限公司位于揭阳市揭东区玉滘镇陶瓷科技园如意路中段,投资150万元建设揭阳市万润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8万吨塑料制品生产线建设项目,项目已于2019年4月建成,由于企业内部原因至今未办理环保手续,针对项目存在环保手续不全等问题,根据生态环境部关于固定污染源排污限期整改有关事项的通知(环评202019 号)及关于印发揭阳市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清理整顿和2020

7、年排污许可发证登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揭市环2020103号)文件内容,企业需按规定完成整改并在整改期间补充完善相关环保手续。2020年3月,揭阳市万润新材料有限公司向揭阳市生态环境局揭东分局提交了申请排污许可证资料。揭阳市万润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8万吨塑料制品生产线建设项目属于“手续不全”类情形,应完善相关手续,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提出的措施要求,完善相关环保措施。故项目现申请补办环评手续。该项目占地面积为18648m2,总建筑面积为9000m2,厂区内设置有1个生产车间,2个仓库,1个办公室,主要进行塑料制品的生产;年产1.8万吨塑料制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年1月1日起施

8、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8年12月29日修订)、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项目须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本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中的“二十六、橡胶和塑料制品业 29 、53 塑料制品业292 以再生塑料为原料生产的;”,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为此,揭阳市万润新材料有限公司委托广东晟和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承担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环评单位接受委托后,立即组织评价小组对评价区域及项目厂址进行踏勘及调查,在认真调查研究及收集有关数据、资料的基础上,

9、通过对项目现状进行调查,识别现状存在的环境问题,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HJ2.1-2016)及其他技术规范,对项目进行评价,编制完成了本环境影响报告书。1.2评价工作程序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见图1.2-1。图1.2-1 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图1.3 项目建设合法合理性判定1.3.1 产业政策相符性分析项目主要从事塑料制品(以再生塑料为原料)生产,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和广东省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7年本)(2008 年1月25日)中所规定的鼓励类、限制类、淘汰类项目,属允许类。本项目所使用的生产设备、生产工艺均不属于部分工业行业淘汰落后生产工

10、艺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2010年本)中所列的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本项目符合国家和广东省的产业政策要求。项目主要从事塑料制品生产,不在国家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0年版)所列的负面清单中。综合上述,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的要求。1.3.2 项目选址与相关规划相符性分析1.3.2.1 用地规划相符性分析本项目主要从事塑料制品生产,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揭东县(现揭东区)陶瓷科技园土地租赁合同(附件5),为发展地方经济和新兴支柱产业,李俊平将揭东县陶瓷科技园内的山坡地开发平整后出租给蔡惠光,该土地位于揭东县陶瓷科技园内,属于工业用地,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用地证明(附件6),蔡惠光将该用地

11、无偿提供给本项目建设单位揭阳市万润新材料有限公司使用,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由揭阳市揭东区玉滘镇半洋村民委员会开具的证明(附件6),兹有揭阳市万润新材料有限公司位于揭阳市揭东区玉滘镇陶瓷科技园如意路中段拥有砖瓦结构厂房,面积约18648平方米,尚未办理房产证明,所有权归揭阳市万润新材料有限公司所有。故项目用地符合土地利用规划要求。1.3.2.2 与广东省环境保护规划纲要(2006-2020) 相符性分析根据广东省环境保护规划纲要(2006-2020),本项目位于广东省陆域生态分级控制图中陆域集约利用区,不涉及严格控制区。广东省环境保护规划纲要(2006-2020) 要求:“推行清洁生产,引导企业采

12、用先进的生产工艺和技术手段,降低单位工业产值废水和水污染物排放量,提高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本项目废水、废气、噪声及固废处理措施成熟有效,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明显影响。项目生活污水经厂区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中城市绿化标准后回用于绿化,不外排;喷淋废水经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中洗涤用水水质标准后回用于喷淋用水,不外排;生产线循环冷却水定期添加新鲜水,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综上,本项目与广东省环境保护规划纲要(2006-2020年) 要求是相符的。1.3.2.3 与广东省揭阳市土地利用

13、总体规划(2006-2020年)的相符性分析广东省揭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的土地利用主要调控目标是:“1、按照“确保数量,提高质量”的要求,严格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到2020年揭阳市耕地保有量不低于114735公顷。规划期内确保完成100589公顷基本农田保护任务,并逐步提高农田质量。2、严格控制与合理引导建设用地空间的合理扩展,规划至2020年,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71200公顷以内,城乡建设用地控制在52100公顷以内,城镇工矿用地控制在16900公顷以内。3、严格控制新增建设占用农用地,特别是建设占用耕地。规划至2020年,新增建设占用农用地控制在12671公顷

14、以内,新增建设占用耕地控制在10074公顷以内。4、积极推进土地开发、整理和复垦,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到2020年,揭阳市补充耕地义务量为10074公顷。”该规划明确了揭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包括禁止建设区、限制建设区、有条件建设区和允许建设区,本项目位于允许建设区,不与规划抵触。具体见图1.3-1。因此,本项目实施与广东省揭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的发展导向无冲突。图1.3-1 揭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2006-2020年)1.3.2.4 与揭阳市城市总体规划相符性分析根据揭阳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35年)的内容可知,本项目规划属于工业用地(见图1.3-2),符

15、合揭阳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35年)规划要求。项目已于2019年4月建成,项目为限期整改“手续不全”类排污单位,用地现状为塑料生产企业,且周边主要为陶瓷科技园工业企业(见图1.3-3)。根据关于印发揭阳市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清理整顿和2020年排污许可发证登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揭市环2020103号),对“未批先建”类企业,不涉及饮用水源保护区、生态严控区、自然保护区等生态环境法律法规禁止建设区域的,且项目类型与周边用地现状一致的(如工业项目位于工业建筑及周边现状为工业企业),由该项目业主出具承诺函,责令限期完善环评手续并落实整改。该项目业主已作出承诺函(见附件10),因揭阳市城市发展

16、需要,愿服从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产业规划和行业环境整治要求,在城市发展需要时无条件搬迁。图1.3-2 揭阳市城市总体规划图(2011-2035年)46图1.3-3 项目用地周边现状图1.3.2.5 与玉滘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相符性分析根据玉滘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项目所在地属于建设用地(见图1.3-4),符合揭阳市揭东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调整完善的要求。图1.3-4 玉滘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1.3.2.6 与三线一单的相符性1.3.2.6.1 与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粤府202071号)相符性分析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

17、印发广东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粤府202071号),为全面贯彻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现就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编制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以下称“三线一单”),实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制定本方案。以下是本项目与“三线一单”的相符性分析:(1)生态保护红线及一般生态空间:本项目位于揭阳市揭东区玉滘镇陶瓷科技园如意路中段。周边无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源保护区等生态保护目标,符合生态保护红线要求。(2)环境质量底线:本项目大气环境现状能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2018年修改单二级标准,声环境现状能

18、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3类标准。项目附近水体枫江深坑监测断面的CODcr、BOD5、溶解氧、氨氮、总磷浓度超标,其余污染物浓度均可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IV类标准的要求,附近小河沟各监测断面的监测因子的单因子指数均小于1,均分别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中IV类标准的限值要求,说明区域地表水水环境质量良好,项目总体符合环境质量底线要求。(3)资源利用上线:项目营运过程中消耗一定量的电源、水资源等资源消耗,项目资源消耗量相对区域资源利用总量较少,且废水经处理后全部回用,符合资源利用上线要求。(4)负面清单:本项目位于揭阳市揭东区玉滘镇陶瓷科技园如

19、意路中段,不在环境功能区负面清单内。1.3.2.6.2 与揭阳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相符性分析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粤府202071号)要求,加强我市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以下称“三线一单”)管理,实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特制定本方案。以下是本项目与“三线一单”的相符性分析:生态保护红线及一般生态空间:本项目位于揭阳市揭东区玉滘镇陶瓷科技园如意路中段。周边无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源保护区等生态保护目标,符合生态保护红线要求

20、。 环境质量底线:本项目大气环境现状能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2018年修改单二级标准,声环境现状能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3类标准。项目附近水体枫江深坑监测断面的CODcr、BOD5、溶解氧、氨氮、总磷浓度超标,其余污染物浓度均可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IV类标准的要求,附近小河沟各监测断面的监测因子的单因子指数均小于1,均分别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中IV类标准的限值要求,说明区域地表水水环境质量良好,项目总体符合环境质量底线要求。资源利用上线:项目营运过程中消耗一定量的电源、水资源等资源消耗,项目资源消耗量相对区域资

21、源利用总量较少,且废水经处理后全部回用,符合资源利用上线要求。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本项目位于揭阳市揭东区玉滘镇陶瓷科技园如意路中段。根据揭阳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项目位于揭东区东南部重点管控单元(见图1.3-5),环境管控单元编码为ZH44520320010。揭东区东南部重点管控单元如下表所示:表1.3-1 项目与揭阳市“三线一单”相符性分析管控维度管控要求本项目情况相符性区域布局管控1.【产业/鼓励引导类】合理引导农产品加工、商贸物流等环境风险较低的辅助产业优化发展,严格控制高污染、高耗水行业发展。2.【大气/禁止类】严格落实国家产品VOCs含量限值标准要求,除现阶段确无法实施替代

22、的工序外,禁止新建生产和使用高VOCs含量原辅材料项目。3.【大气/限制类】曲溪街道大气环境受体敏感重点管控区,严格限制新建钢铁、燃煤燃油火电、石化、储油库等项目,产生和排放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项目,以及使用溶剂型油墨、涂料、清洗剂、胶黏剂等高挥发性有机物原辅材料的项目。4.【大气/限制类】大气环境布局敏感重点管控区,严格限制新建使用高挥发性有机物原辅材料项目,限制建设新建、扩建氮氧化物、烟(粉)粉尘排放较高的建设项目。5.【大气/禁止类】曲溪街道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禁止销售、燃用高污染燃料;禁止新建、扩建燃用高污染燃料的设施,已建成的高污染燃料设施应当改用天然气、页岩气、液化石油气、电等清洁能源

23、。6.【水/禁止类】曲溪街道全面禁止畜禽、牛蛙养殖。7.【其他/综合类】涉及广东揭东经济开发区新区范围的应按照规划环评进行管控。1、本项目属于塑料制品生产项目,不属于纺织印染、造纸等高耗水行业。2、本项目使用的原辅材料主要为ABS塑料颗粒及再生片材、HIPS塑料颗粒及再生片材、钛白粉和增韧剂等,不属于高VOCs含量的原辅材料,项目生产过程产生的VOCs经水喷淋预处理设施+二级离线脱附催化燃烧(RCO)处理装置处理达标后高空排放,符合相关限值标准要求。3、本项目位于揭阳市揭东区玉滘镇陶瓷科技园如意路中段,不属于曲溪街道。4、本项目属于整改项目,项目现申请补办环评手续,且项目使用的原料不属于高VO

24、Cs含量的原辅材料,故不属于新建使用高挥发性有机物原辅材料项目。5、本项目位于揭阳市揭东区玉滘镇陶瓷科技园如意路中段,不属于曲溪街道。6、本项目位于揭阳市揭东区玉滘镇陶瓷科技园如意路中段,不属于曲溪街道。7、本项目位于揭阳市揭东区玉滘镇陶瓷科技园如意路中段,不属于广东揭东经济开发区新区范围。相符能源资源利用1.【水资源/限制类】严格控制用水总量,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用水效率要达到行业先进水平。2.【土地资源/鼓励引导类】节约集约利用土地,控制土地开发强度与规模,引导工业向园区集中、住宅向社区集中。3.【能源/综合类】科学实施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大力发展绿色建筑,推广绿色低碳运输工具。1

25、、本项目属于塑料制品生产项目,项目用水主要为冷却用水、喷淋用水及生活用水,冷却用水经循环利用不外排,喷淋废水经处理达标后回用于喷淋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处理达标后回用于绿化不外排,项目废水综合利用率较高。2、本项目用地面积约为18648m2,土地开发强度与规模不大,项目位于陶瓷科技园区内。3、科学实施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推广绿色低碳运输工具。相符污染物排放管控1.【水/综合类】完善城镇生活污水收集体系,曲溪街道、云路镇、玉窖镇等建制镇实现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2.【水/综合类】云路镇、玉窖镇加快推进农村“雨污分流”工程建设,确保农村污水应收尽收。人口规模较小、污水不易集中收集的村(社区),应

26、当建设污水净化池等分散式污水处理设施,防止造成水污染。处理规模小于500m3/d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出水水质执行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排放标准(DB 44/2208-2019),500m3/d及以上规模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参照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执行。3.【水/综合类】加强对枫江流域不锈钢酸洗、塑料、食品加工、五金制品、造纸等重点行业的环境监管力度,依法取缔非法塑料洗膜等“散乱污”,并建立长效机制防止回潮。4.【水/综合类】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应当根据养殖规模和污染防治需要,建设相应的污染防治配套设施以及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设施并保障其正常运行;

27、未建设污染防治配套设施、自行建设的配套设施不合格,或者未自行建设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设施又未委托他人对畜禽养殖废弃物进行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的,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5.【水/综合类】枫江、车田河应持续实施环境综合整治,加强河流(河涌、沟渠)清淤整治、修筑河堤、堤岸美化和生态修复及清拆河道范围内违章建筑物。6.【大气/鼓励引导类】现有VOCs排放企业应提标改造,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应达到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的要求;现有使用VOCs含量限值不能达到国家标准要求的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等项目鼓励进行低VOCs含量原辅材料

28、的源头替代(共性工厂及国内外现有工艺均无法使用低VOCs含量溶剂替代的除外)。7.【大气/限制类】生物质锅炉应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765-2019)中燃生物质成型燃料锅炉的排放要求。1、项目营运过程产生的生活污水经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回用于绿化,不外排,不会对周边地表水环境造成影响。2、本项目产生的污水不外排,雨水排入市政雨水管网。生活污水经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回用于绿化,不外排。3、本项目不属于非法塑料洗膜等“散乱污”企业。4、本项目不属于畜禽养殖场和养殖小区。5、枫江持续实施环境综合整治,加强河流(河涌、沟渠)清淤整治、修筑河堤、堤岸美化和生态修复及清拆河道范

29、围内违章建筑物。6、本项目建成后营运过程产生的VOCs经水喷淋预处理设施+二级离线脱附催化燃烧(RCO)处理装置处理达标后高空排放,符合相关限值标准要求,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的要求;本项目原辅材料不使用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等。7、本项目不使用生物质锅炉。相符环境风险防控1.【固废/综合类】企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应统一收集后交给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2.【风险/综合类】完善枫江监测网络,加强初雨期水污染防治,落实枫江流域水污染风险防范措施。1、本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主要为废含油抹布、废润滑油、废机油

30、、废活性炭、废催化剂,混入生活垃圾的少量废弃的含油抹布,与生活垃圾一起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其余危险废物均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2、本项目设置一个360m3的事故应急池,能满足项目事故应急处理的需要,防止事故废水外排,在采取相关措施后,事故废水不会对项目附近水体枫江及其支流水质产生影响。相符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三线一单”的要求。项目位置图1.3-5 揭阳市环境管控单元图1.3.2.7 基础设施依托合理性分析项目位于揭阳市揭东区玉滘镇陶瓷科技园如意路中段,该片区有给水及电网供电,可满足项目生产生活需求,项目附近建有玉窖镇污水处理厂,但近期排污管网暂未铺设至本项目范围内,故暂不接纳

31、本项目废水,因此对项目选址造成一定制约,但项目从节水减排的角度考虑,项目产生的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全部回用,不外排,因此项目区废水暂无污水处理厂接纳对项目不构成制约。1.3.3 厂区平面布局合理性分析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厂区平面布置情况,总平面布置既要满足工厂规划要求,也要考虑本工程的生产特性、生产规模、运输条件、安全卫生和环保等要求。建设单位将本项目新建的生产装置布置在厂区的生产车间内,建有围墙并按功能划分厂区,包括管理区、原料区、生产区、产品贮存区、污染控制区。各功能区应设有明显的界线和标志;公用工程系统依托市政设施;总图布置功能分区明确,便于工厂生产、运输的管理。由厂区平面布置

32、图3.1-4可知,本项目的主要大气污染源位于厂区生产车间内,结合大气预测结果可知,本项目废气污染物正常排放情况下,按最不利影响,本项目各污染物的最大落地浓度可以满足相应功能区环境空气质量要求,因此,本项目的建设基本不会对评价范围内各敏感点的环境空气质量造成较为明显的影响。另外,本项目主要噪声污染源设于生产车间内,尽量远离周边区域的居民集中居住点,结合声环境影响预测结果,在采取相应隔声、降噪措施的前提下,可保证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本项目废水处理设施设置在厂区南侧,生活污水采用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规模小,产生的臭气较小,处理后

33、的废水经暂存池暂存后回用于厂区的绿化树木浇灌使用不外排。因此本项目废水处理措施位置设置合理。综上所述,本项目厂区布局紧凑合理,功能明确,且符合相关规范要求。由于项目生产存在一定的环境危害风险,企业在运营生产时,必须认真落实各种环保措施,杜绝事故排放,保证生活区的环境质量。1.3.4 与塑料行业相关的标准符合性分析1.3.4.1 说明本项目使用外购的ABS、HIPS塑料颗粒及再生片材进行生产,根据废塑料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工业和信息部公告2015年第81号),“废塑料综合利用企业是指采用物理机械法对热塑性废塑料进行再生加工的企业,企业类型主要包括PET再生瓶片类企业、废塑料破碎清洗分选类企业以

34、及塑料再生造粒类企业”,因此,本项目不属于废塑料综合利用企业。根据废塑料回收与再生利用污染控制技术规范(试行)(HJ/T364-2007,2007-12-01实施),“废塑料是指被废弃的各种塑料制品及塑料材料,包括在塑料及塑料制品生产加工过程中产生的下脚料、边角料和残次品”,“再生塑料制品是指以废塑料为原料生产的塑料制品及塑料材料”。本项目外购的ABS、HIPS塑料颗粒为全新料,ABS、HIPS再生片材是塑料回收厂通过破碎、清洗、再生造粒等方法对废旧ABS、HIPS塑料进行加工处理后重新得到的塑料原料,为再生塑料,因此,本项目属于以再生塑料为原料的塑料制品业。1.3.4.2 与塑料加工业“十三

35、五”发展规划指导意见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与塑料加工业“十三五”发展规划指导意见符合性对比,见表1.3-2,本项目的建设总体符合塑料加工业“十三五”发展规划指导意见的要求。表1.3-2 塑料加工业“十三五”发展规划指导意见符合性对比表塑料加工业“十三五”发展规划指导意见本项目情况符合性规划要求加强食品接触塑料制品安全工程建设: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加强与食品接触的制品和原料生产和安全、卫生、质量控制项目主要采用ABS、HIPS塑料颗粒及再生片材生产塑料制品,项目产品不与食品接触,与规划不冲突符合推进环保型助剂在塑料制品中的替代本项目生产过程使用的助剂为钛白粉和增韧剂,不属于该文中规定的明确限制和禁止使

36、用的助剂,与规划不冲突符合推进塑料再生利用产业发展:推动我国塑料再生利用产业的健康发展,需要按照国家低碳经济发展战略,建立完善的废旧塑料回收体系,发展废旧塑料高效分选及高值化利用技术,通过改性提高产品的利用率和附加值,促进废塑料行业逐渐向集约化、规模化、深加工方向发展,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的统一。本项目原材料为ABS、HIPS塑料颗粒及再生片材,不用废塑料作为原料;项目ABS、HIPS改性塑料颗粒加工工艺主要为破碎、搅拌、热熔挤出等,塑料颗粒原料为全新料,再生片材原料为国内塑胶厂经破碎、清洗、造粒等工序生产的塑料片材,故项目使用的原料经分选机分选后即可进行回收利用,达到高值化利用,

37、通过重新利用生产出塑料制品,达到提高产品利用率和附加值的要求。符合由上表可见,本项目符合与塑料行业相关文件的要求。1.3.5 与相关文件的相符性分析1.3.5.1 与“十三五”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相符性分析“十三五”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提出,“提高VOCs 排放重点行业环保准入门槛,严格控制新增污染物排放量。重点地区要严格限制石化、化工、包装印刷、工业涂装等高VOCs 排放建设项目。新建涉VOCs 排放的工业企业要入园区。未纳入石化产业规划布局方案的新建炼化项目一律不得建设。严格涉VOCs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实行区域内VOCs 排放等量或倍量削减替代,并将替代方案落实到企

38、业排污许可证中,纳入环境执法管理。新、改、扩建涉VOCs 排放项目,应从源头加强控制,使用低(无)VOCs 含量的原辅材料,加强废气收集,安装高效治理设施。”本项目不属于上述需严格限制的行业范围,本项目位于揭阳市揭东区玉滘镇陶瓷科技园如意路中段,属于镇区自行规划的工业园区内,根据揭阳市生态环境局揭东分局关于的复函,同意分配给该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VOCs 1.546吨/年,所分配的VOCs排放指标来自揭东县鑫源塑胶有限公司关停减排所取得的量(见附件9)。根据专家评审意见(见附件10),本项目重新核实产污系数后,最终计算得项目VOCs总量控制指标为1.2725t/a,低于揭阳市生态环境局

39、揭东分局分配给本项目的总量控制指标,故与该复函是相符的。且本项目采用集气罩+水喷淋预处理设施+二级离线脱附催化燃烧(RCO)处理装置对有机废气VOCs(非甲烷总烃+苯乙烯)进行处理,收集率及处理效率较高,属于该方案提到的高效治理设施,符合该工作方案的要求。1.3.5.2 与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做好重点行业建设项目挥发性有机物总量指标管理工作的通知(粤环发20192号)相符性分析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做好重点行业建设项目挥发性有机物总量指标管理工作的通知(粤环发20192号)中提出:“为确保完成国家下达的“十三五”VOCs总量减排目标,加强重点行业建设项目VOCs总量指标管理工作,做好工业企业环评

40、服务指导工作,严格控制新增污染物排放量,打赢蓝天保卫战。现就做好重点行业建设项目VOCs总量指标管理工作通知如下:新、改、扩建排放VOCs的重点行业建设项目应当执行总量替代制度,重点行业包括炼油与石化、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化学药品原料药制造、合成纤维制造、表面涂装、印刷、制鞋、家具制造、人造板制造、电子元件制造、纺织印染、塑料制造及塑料制品等12个行业;珠三角地区各地级以上市、上一年度环境空气质量年评价浓度不达标或污染负荷接近承载能力上限的城市,建设项目新增VOCs排放量,实行本行政区域内污染源“点对点”2倍量削减替代,原则上不得接受其他区域VOCs“可替代总量指标”,其它城市的建设项目所

41、需VOCs总量指标实行等量削减替代;新、改、扩建和减排项目涉及VOCs排放量,按照广东省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计算方法核算(具体核算办法由省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另行制定)。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应包含VOCs总量控制内容,提出总量指标及替代削减方案,列出详细测算依据;、“可替代总量指标”为工业企业2016年1月1日后采取减排措施后正常工况下可形成的年排放削减量,或者从拟替代关停的现有企业、设施或者治理项目可形成的削减量中预支,替代削减方案须在建设项目投产前落实到位”。结合本项目情况,根据上述文件内容,本项目属于该文件中所指的重点行业,本项目废气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为VOCs(非甲烷总烃+苯乙烯)1.2

42、725t/a;本环评中包含VOCs总量控制内容,已详细测算VOCs总量,并提出了总量指标;根据揭阳市生态环境局揭东分局关于的复函,同意分配给该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VOCs 1.546吨/年,所分配的VOCs排放指标来自揭东县鑫源塑胶有限公司关停减排所取得的量。根据专家评审意见,本项目重新核实产污系数后,最终计算得项目VOCs总量控制指标为1.2725t/a,低于揭阳市生态环境局揭东分局分配给本项目的总量控制指标,故与该复函是相符的。综上所述,项目建设与该文件的规定是相符的。1.3.5.3 与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的相符性分析根据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防治技术政策

43、的内容,“对于含低浓度VOCs的废气,有回收价值时可采用吸附技术、吸收技术对有机溶剂回收后达标排放;不宜回收时,可采用吸附浓缩燃烧技术、生物技术、吸收技术、等离子体技术或紫外光高级氧化技术等净化后达标排放”,本项目采用集气罩+水喷淋预处理设施+二级离线脱附催化燃烧(RCO)处理装置对有机废气VOCs(非甲烷总烃+苯乙烯)进行处理,符合上述要求,故本项目建设符合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的要求。1.3.5.4 与关于印发通知(环大气201953号)相符性分析根据关于印发通知(环大气201953号)中“推进建设适宜高效的治污设施。企业新建治污设施或对现有治污设施实施改造,应依据排放废

44、气的浓度、组分、风量,温度、湿度、压力,以及生产工况等,合理选择治理技术。鼓励企业采用多种技术的组合工艺,提高VOCs治理效率。低浓度、大风量废气,宜采用沸石转轮吸附、活性炭吸附、减风增浓等浓缩技术,提高VOCs浓度后净化处理;高浓度废气,优先进行溶剂回收,难以回收的,宜采用高温焚烧、催化燃烧等技术。油气(溶剂)回收宜采用冷凝+吸附、吸附+吸收、膜分离+吸附等技术。低温等离子、光催化、光氧化技术主要适用于恶臭异味等治理;生物法主要适用于低浓度VOCs废气治理和恶臭异味治理。非水溶性的VOCs废气禁止采用水或水溶液喷淋吸收处理。采用一次性活性炭吸附技术的,应定期更换活性炭,废旧活性炭应再生或处理

45、处置。有条件的工业园区和产业集群等,推广集中喷涂、溶剂集中回收、活性炭集中再生等,加强资源共享,提高VOCs治理效率”的内容,本项目采用集气罩+水喷淋预处理设施+二级离线脱附催化燃烧(RCO)处理装置对有机废气VOCs(非甲烷总烃+苯乙烯)进行处理,本项目水喷淋预处理设施主要是用水对有机废气直接喷淋,以达到对有机废气进行降温、除油雾、除尘的目的,不属于采用水或水溶液喷淋吸收处理非水溶性的VOCs废气的情况,符合上述要求,故本项目有机废气处理设施符合关于印发通知(环大气201953号)中的规定,从技术角度分析具有可行性。1.3.5.5 与广东省挥发性有机物(VOCs)整治与减排工作方案(2018

46、-2020年)相符性分析根据广东省挥发性有机物(VOCs)整治与减排工作方案(2018-2020年)中“优化生产工艺过程。加强工业企业VOCs无组织排放管理,推动企业实施生产过程密闭化、连续化、自动化技术改造,强化生产工艺环节的有机废气收集,减少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本项目采用密闭一体化生产技术,产生的有机废气设置废气收集系统和净化设施,有机废气经收集处理达标后高空排放,与该方案是相符的。1.3.5.6 与广东省打赢蓝天保卫战实施方案(2018-2020)的相符性分析本项目所在区域不属于重点区域范围内,主要从事塑料制品生产,不含喷涂等表面处理,不属于石化、化工、包装印刷、工业涂装等高VOCs排放建设项目,本项目生产过程热熔挤出工序设置在专门的密闭车间内进行,产生的有机废气设置废气收集系统和净化设施,有机废气经收集处理达标后高空排放,不属于“散乱污”企业,当出现重污染天气时,我单位对政府发布的预警信息,针对VOCs排放主要工序,采取切实有效的应急减排措施。故本项目与广东省打赢蓝天保卫战实施方案(2018-2020)是相符的。1.3.5.7 与关于加强和规范声环境功能区划分管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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