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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立亚化学有限公司特种陶瓷材料先驱体二期(液态PCS)项目环评报告书.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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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第一章 概述 1-1 第一章第一章 概述概述 1.1 项目由来项目由来 碳化硅特种陶瓷纤维在航天航空、兵器、船舶和核工业等高技术领域具有广泛的应用前景,可应用于大型运载火箭扩张段、各类导弹发动机部件、航天飞机的头部和机翼前缘、航空发动机的燃烧室-喷管、整体导向器、整体涡轮、导向叶片、涡轮间过渡机匣, 以其优异的吸波性与高温抗氧化性而被用于制造隐身巡航导弹的头锥和火箭发动机壳体,是具有重要战略意义的新材料,目前只有美日等国实现了工业化生产,作为军事敏感材料,对我国实行封锁禁运。聚碳硅烷(以下简称“PCS”)为生产制备碳化硅系列的高技术陶瓷材料的先驱体,市场存有量较少,目前只采用点对点的方式供应给

2、专业用户使用,限制了国内相关领域的发展。 福建立亚化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立亚公司”)位于泉港区石化园区南山片区,主要从事特种陶瓷材料先驱体(PCS)的生产,2018 年 1 月 24 日,立亚公司委托编制的福建立亚化学有限公司特种陶瓷材料先驱体产业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通过泉州市环境保护局的审批(审批文号:泉环评2018书 1 号),审批规模为建设 48 条 PCS生产线,年产 200 吨固态 PCS。2020 年 3 月,立亚公司建成 12 条 PCS 生产线,2020年 4 月,立亚公司针对已建工程自主开展阶段性竣工环保验收,委托福建中科职业健康评价有限公司编制竣工环保验收监测报告,202

3、1 年 3 月完成阶段性竣工环保验收。 2020 年 10 月,立亚公司与中国航天科技集团签订液态 PCS 专利技术授权协议,利用其专利技术生产液态 PCS。液态 PCS 是一类新型的陶瓷基先驱体材料,相对于固态PCS 具有低固化温度、易交联、高质量保留率、高陶瓷产率等优点,在技术应用上具有更大优势。现有生产厂房按 24 条固态 PCS 生产线设计,已建 12 条固态 PCS 生产线,另外 12 条生产线建设时间尚未确定,后续择期建设,生产厂房尚有较多的闲置区域。液态 PCS 由于其战略地位和市场供应的紧张,液态 PCS 生产线需要尽快上马,缓解国家航天航空、兵器、船舶和核工业等战略行业对碳化

4、硅特种陶瓷纤维的紧张需求,立亚公司拟在现有厂房闲置区建设 4 条液态 PCS 生产线,预计年产液态 PCS 30 吨,后续其他固态 PCS 生产线建设位置另行安排。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项目属 44 合成材料制造,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2021 年 3 月 31 日,立亚公司委托我司承担其特种陶瓷材料先驱体产业化二期(液态 PCS)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第一章 概述 1-2 1.2 项目特点项目特点 (1) 液态 PCS 的专利及核心制备技术为中国航天科技集团独有,且为国内首创,并在航天科技集团科研所的中试线得到验证,相比立亚公司已有的固体 PCS,具有更高的陶瓷产率,项目

5、拟建的液态 PCS 投建后,可为液态 PCS 更大规模的投产积累经验,提高国内碳化硅陶瓷的产量,促进国家国防、航天等工业的发展。 (2) 本项目具有较高的产品附加值,吨产品价格达数百万元,本项目 PCS 年产量虽然只有 30 吨,但总产值较高。 (3) 本项目生产工艺具有以下特点:采取氯甲基三氯硅烷生产 PCS,生产过程中需要采用镁、氢化铝锂脱除各含氯原料带入中的氯,因此产生较多的氯化镁、氯化铝、氯化锂等含氯杂盐;为保证聚碳硅烷具有良好的纺丝性能,需要严格控制聚碳硅烷分子量范围,由于聚合的复杂性,成品产率不足 50%,一半以上为小分子聚碳硅烷。本项目生产工艺虽然具有以上局限性,但由于本项目产品

6、属国家亟需的战略新材料,国内同类产品产量极低,本项目的投产可缓解其紧张供应,具有生产的迫切性,同时本项目小批量量产后将依托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对工艺进行持续改善,不断提高成品产率。 (4) 项目采用常压合成生产液态聚碳硅烷,反应条件温和,无高温、高压、高风险生产工艺,消耗能源主要为电能和天然气,年综合能耗折标煤 949.5 吨标准煤(当量值) ,项目能耗较低,不属于高耗能型企业;项目不使用高污染燃料。项目不属于“两高”项目。 (5) 现有工程建设 1 套处理能力为 50t/h 的废水处理设施, 可以满足本项目新增废水的处理需求。 (6) 现有工程有机废气采用高温焚烧处理,配备尾气急冷设施,根据焚烧

7、炉尾气监测结果,二噁英类可达标排放,项目有机废气依托现有工程有机废气焚烧炉焚烧处理可行。 (7) 项目位于泉港石化工业园区,园区内基础设施完善,天然气、蒸汽、工业气体集中供应,废水集中处理。 (8) 项目选址于泉港石化工业园区的南山片区, 在立亚公司现有厂区范围内建设,项目泉港石化园区南山片区的产业定位,符合湄洲湾(泉港、泉惠)石化基地总体发展规划、规划环评及其审查意见的要求。 (9) 项目南面隔路的施厝村已完成拆迁,近距离范围内无敏感目标,最近的敏感第一章 概述 1-3 目标与本项目厂界的距离约 1365m,周边环境不敏感。 1.3 环评工作工程环评工作工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8、、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 等国家关于实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管理要求,2021 年 3 月 31 日,福建立亚化学有限公司委托我单位承担特种陶瓷材料先驱体产业化项目(二期液态 PCS)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本次环评主要分以下几个阶段: 第一阶段:评价单位接受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委托后,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建设方案(设备、原辅材料、平面布局及污染治理等)等有关资料,先确定项目是否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法规、政策及相关规划,判定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类型;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关于本项目的资料,进行初步的工程分析,识别环境影响因素、筛选评价因子,明确评价重点、环境保护目标,确定

9、评价工作等级、评价范围和标准。 第二阶段:进行评价范围内的环境状况调查、监测与评价,了解环境现状情况。 第三阶段:对立亚公司已建一期工程进行调查,对其存在的环保问题进行排查,并提出以新带老整改方案。 第四阶段:进行详细的工程分析,确定各污染因素污染源强,然后进行各环境要素影响预测与评价、各专题环境影响分析与评价。在此基础上,编制完成福建立亚化学有限公司特种陶瓷材料先驱体产业化二期 (液态 PCS) 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送审版) ,提交建设单位上报环保主管部门审查。 1.4 “三线一“三线一单”相关情况分析判定单”相关情况分析判定 本项目位于泉港石化工业园区内,属于泉港石化工业园区引进的主导行

10、业,项目不属于“两高”项目,2021 年 8 月编制的福建省湄洲湾(泉港、泉惠)石化基地总体发展规划(2020-2030)环境影响报告书中对园区与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进行了分析,根据分析结果,园区建设与“三线”不存在冲突,项目属于规划环评通过审查后的近期建设项目,项目与区域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料利用上线的符合性不再重复分析,重点分析项目与环境准入清单的符合性。 (1)与泉州市生态环境管控要求的符合性分析 对照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通知,本项目所在的泉港石化工业园区环境管控单元类别为重点管控单元,根据分析结果,项目建设符合泉州市生态环境

11、管控要求。 第一章 概述 1-4 (2)与泉港石化工业园区环境准入清单的符合性分析 对照福建省湄洲湾(泉港、泉惠)石化基地总体发展规划(2020-2030)环境影响报告书,项目建设符合泉港石化工业园区环境准入要求。 1.5 关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注的主要环境问题 (1) 项目与现有工程的依托关系,及依托是否可行。 (2) 废气主要为颗粒物、氮氧化物、氯化氢、四氢呋喃、甲醇、非甲烷总烃、二噁英,拟采取的废气治理设施是否能够确保各类废气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3) 项目运营过程中存在的环境风险是否可防可控。 1.6 环境影响评价总结论环境影响评价总结论 福建立亚化学有限公司特种陶瓷材料先驱体产业化项

12、目(二期液态 PCS)选址泉港石化工业园区南山片区,在现有厂区范围内建设,年产液态 PCS30 吨,符合湄洲湾(泉港、泉惠)石化基地总体发展规划,符合泉港石化港口新城总体规划,符合区域环境规划要求,与泉港区生态功能区划不冲突,与周围环境相适应,符合“三线一单”管控要求,选址合理。 本项目采用的设备、工艺符合国家当前产业政策,在落实本评价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后,各项污染物经处理后可实现稳定达标排放。正常生产运营期间,项目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本项目各项风险事故造成的环境风险可防可控。 在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后,从环境角度考虑,福建立亚化学有限公司特种陶瓷材料先驱体产业化二期(液态 PCS)

13、项目的选址和建设是可行的。 2-1 第二章第二章 总则总则 2.1 编制依据编制依据 2.1.1 法律法规法律法规 (1)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 年修订版),自 2015 年 1月 1日起施行; (2)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8 年修订版),自 2018年 12月 29日起施行; (3)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7 年修订版),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4)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8 年修订版),自 2018年 10月 26日起施行; (5)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2018 年修订版),自 2018 年 12 月

14、 29日起施行; (6)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自 2019年 1月 1 日起施行; (7)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 年修订版),自 2020年 9月1 日起施行; (8)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部令第 4 号),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9) 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5】17 号),2015年 4 月 16日发布; (10) 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3】37号),2013 年 9月 10 日发布; (11) 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6】31号),2016 年 5月 28 日发布; (12) 建设项目环

15、境保护管理条例(2017 年修订版),自 2017 年 10 月 1 日起施行; (13)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 年版),自 2021年 1月 1日起施行; (14)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自 2020年 1月 1 日起施行; (15)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13年修订版),自 2013 年 12月 7 日起施行; (16) 关于加强化工园区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环发【2012】54 号),2012 年 2-2 5 月 17 日; (17) 关于切实加强风险防范严格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发【2012】98号),2012 年 8 月 8日; (18)

16、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 年版),自 2021年 1月 1日起施行; (19) 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736号),自 2021年 3月 1 日起施行; (20) 福建省环境保护条例(2012年修订版),自 2012年 3 月 29 日起施行; (21) 福建省水环境保护条例,自 2021年 11月 1日起施行; (22)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业园区环境整治工作的通知(闽政2010215号文),2010 年 6月 24 日; (23)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通知(闽政202012 号),2020 年 12月 22日; (24) 泉州市人民政府关

17、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通知(泉政文202150 号),2021 年 11月 3 日; (25) 关于印发的通知(环大气201953 号),2019 年 6月; (26) 关于加快解决当前挥发性有机物治理突出问题的通知(环大气202165 号),2021 年 8月 4日。 2.1.2 有关技术规范有关技术规范 (1)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HJ2.1-2016) (2)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 (3)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表水环境(HJ2.3-2018) (4)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 (5) 环境

18、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声环境(HJ2.4-2009) (6)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生态影响(HJ19-2011) (7)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土壤环境(试行)(HJ964-2018) (8) 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 (9) 固体废物鉴别标准 通则(GB34330-2017) (10) 建设项目危险废物环境影响评价指南(2017 年) 2-3 (11) 污染源源强核算技术指南 准则(HJ884-2018) (12) 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HJ 819-2017) (13) 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石油化学工业(HJ 947-2018) (14) 排污许可

19、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石化工业(HJ 853-2017); (15) 工业企业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技术指南(试行)(HJ1209-2021) (16) 石化企业水体环境风险防控技术要求(Q/SH0729-2018) (17) 事故状态下水体污染的预防和控制规范(Q/SY08190-2019) (18) 石油化工工程防渗技术规范(GB/T 50934-2013) (19)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生态环境部公告 2018年第 9 号) 2.1.3 相关规划资料相关规划资料 (1) 福建省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划(修编)(20112020 年),福建省人民政府,2011 年 6

20、月; (2) 福建省湄洲湾(泉港、泉惠)石化基地总体发展规划(2020-2030),石油和化学工业规划院,2020年 5 月; (3) 福建省湄洲湾(泉港、泉惠)石化基地总体发展规划(2020-2030)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审查意见(闽环评函202115 号),2021年 8月; (4) 泉港区环保局关于泉港石化园区污水处理厂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泉港环保监20136号),2013年 3月。 2.1.4 项项目目文件、基础资料文件、基础资料 (1) “关于编制福建立亚化学有限公司特种陶瓷材料先驱体产业化二期(液态PCS)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委托书”,福建立亚化学有限公司,2021年 3月; (

21、2) 福建立亚化学有限公司特种陶瓷材料先驱体产业化二期(液态 PCS)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沈阳石油化工设计院,2021年 3月。 (3) 项目备案证明(闽发改备2021C040037 号),泉州市泉港区发改局,2021 年3 月 23 日。 2.2 环境功能区划环境功能区划 2-4 2.2.1 大气环境功能区划大气环境功能区划 本项目所在区域大气环境区划为二类功能区。 2.2.2 地表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水环境功能区划 本项目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预处理后排入泉港石化园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根据泉港石化园区污水处理厂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批复,泉港石化园区污水处理厂外排尾水经峰尾排污口排海,排污口位于

22、后龙镇东侧湄洲湾海域。根据福建省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划(修编) (2011 年) ,纳污海域区划为泉州湄洲湾三类区(FJ071-C-,除湄洲湾肖厝-鲤鱼尾四类区、湄洲湾斗尾四类区和湄洲湾小岞四类区外,剑屿以北,泉州市行政区北界围合而成的湄洲湾海域) ,该海域主导功能为一般工业用水及航运。 2.2.3 地下水环境功能区划地下水环境功能区划 本项目区地下水没有环境功能区划,区域无集中式地下水饮用水源,当地居民和工业用水均来自城镇自来水厂,地下水主要功能为农业用水、生活辅助用水,地下水环境质量执行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类标准。 2.2.4 声环境功能区划声环境功能区划 本项目位

23、于泉港石化工业园区南山片区,区域环境噪声区划为 3类区。 2.2.5 生态环境功能区划生态环境功能区划 本项目位于泉港石化工业园区南山片区,根据泉港区生态环境功能区划 ,项目所在区域属泉港区东北部石化工业污染控制和港域生境生态功能小区,主导功能为石化工业污染控制生态环境和港域生境,辅助功能为现代工业旅游景观生态环境。 2.3 评价因子评价因子 根据对项目的初步工程分析和环境影响识别,以及评价区域的环境特征,对项目的污染因子进行了筛选,建立了评价因子筛选距阵表,见表 2-1。 表表2-1 评价因子筛选一览表评价因子筛选一览表 类别 要素 因子 地面水 污染因子 pH、COD、BOD、SS、氨氮

24、预测评价因子 项目废水排放对泉港石化园区污水处理厂的影响 2-5 2.4 评价标准评价标准 2.4.1 环境质量标准环境质量标准 2.4.1.1 地地表表水环境水环境 根据福建省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划(修编)(20112020 年),纳污海域属泉州湄洲湾三类区(除湄洲湾肖厝-鲤鱼尾四类区、湄洲湾斗尾四类区和湄洲湾小岞四类区外,剑屿以北,泉州市行政区北界围合而成的湄洲湾海域,FJ071-C-),执行海水水质标准(GB3097-1997)第二类海水水质标准。标准限值见下表。 表表2-2 海水水质标准海水水质标准(GB3097-1997) 单位:单位:mg/L 类别 要素 因子 地下水 环境 污染因子

25、 pH、COD、BOD5、氨氮 现状评价因子 pH 值、高锰酸盐指数、溶解性总固体、氯化物、硝酸盐氮、亚硝酸盐氮、氨氮、总硬度、硫酸盐 预测评价因子 COD 大气环境 污染因子 氯化氢、甲醇、非甲烷总烃、二噁英、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 现状评价因子 SO2、NO2、PM10、PM2.5、CO、O3、甲醇、氯化氢、非甲烷总烃、二噁英 预测评价因子 氯化氢、甲醇、非甲烷总烃、二噁英、一氧化碳、PM10、二氧化硫、氮氧化物 声环境 污染因子 等效 A声级 现状评价因子 等效 A声级 预测评价因子 等效 A声级 固体废物 评价因子 一般工业固废、危险固废 环境风险 预测评价因子 大气环境方面:盐酸

26、等储罐泄漏挥发大气污染物、火灾或爆炸产生的含 CO烟气扩散进入大气环境的影响。 水环境方面:消防事故废水等对水环境的影响。 项目 第一类 第二类 第三类 第四类 pH 7.8-8.5,同时不超出该海域正常变动范围的 0.2pH单位 6.8-8.8,同时不超出该海域正常变动范围的 0.5pH单位 水温() 人为造成的海水温升夏季不超过当时当地 1,其它季节不超过 2 人为造成的海水温升不超过当时当地 4 溶解氧 6 5 4 3 化学需氧量(COD) 2 3 4 5 无机氮 0.20 0.30 0.40 0.50 活性磷酸盐(以 P计) 0.015 0.030 0.030 0.045 2-6 2.

27、4.1.2 地下水环境地下水环境 项目区地下水没有环境功能区划,区域地下水以人体健康基准值为依据。主要适用于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及工、农业水,地下水水质标准执行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类标准,详见下表。 表表2-3 地下水质量标准(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 单位:单位:mg/L 2.4.1.3 环境空气环境空气 (1) 基本污染物基本污染物 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划分为二类功能区,环境空气基本污染物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见表 2-4。 表表2-4 常规环境空气污染物常规环境空气污染物质量标准质量标准 单位:单位:g/m

28、3 石油类 0.05 0.30 0.50 项目 类 pH(无量纲) 6.58.5 耗氧量(CODMn法,以 O2计) 3.0 总硬度 450 氨氮(以 N计) 0.5 硝酸盐(以 N计) 20 亚硝酸盐(以 N计) 1.00 硫酸盐 250 氯化物 250 溶解性总固体 1000 污染物项目 GB3095-2012 二级标准 平均时间 浓度限值 二氧化硫(SO2) 年平均 60 24 小时平均 150 1 小时平均 500 二氧化氮(NO2) 年平均 40 24 小时平均 80 1 小时平均 200 颗粒物(PM10) 年平均 70 24 小时平均 150 颗粒物(PM2.5) 年平均 35

29、2-7 (2) 其他污染物其他污染物 本项目大气其它污染物包括氯化氢、甲醇、非甲烷总烃、二噁英,其中氯化氢、甲醇执行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附录 D 质量浓度限值,非甲烷总烃参考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P244 页中的非甲烷总烃质量标准取 值 2mg/m3, 二 噁 英 参 考 执 行 日 本 环 境 省 制 定 的 环 境 标 准 ( 即 年 均 浓 度0.6pgTEQ/m3),具体详见下表。 表表2-5 大气其它污染物大气其它污染物质量标质量标准准 2.4.1.4 声环境声环境 项目位于泉港石化工业园区内,区域声环境质量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

30、2008)的 3类标准。 表表2-6 声环境质量标准声环境质量标准(摘录摘录) 单位:单位:dB(A) 24 小时平均 75 一氧化碳(CO) 24 小时平均 4000 1 小时平均 10000 臭氧(O3) 日最大 8 小时平均 160 1 小时平均 200 污染物项目 取值时间 浓度限值 依据 氯化氢 日平均 15g/m3 HJ 2.2-2018附录 D 1 小时平均 50g/m3 甲醇 日平均 1000g/m3 1 小时平均 3000g/m3 非甲烷总烃 1 小时平均 2.0mg/m3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P244 页 二噁英 年平均 0.6pgTEQ/m3 日本环境省制定的环境标

31、准 日平均* 1.2pgTEQ/m3 1 小时平均* 3.6pgTEQ/m3 备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C0i取值时“对仅有 8h 平均质量浓度限值、日平均质量浓度限值或年平均质量浓度限值的,可分别按 2 倍、3 倍、6 倍折算为 1h 平均质量浓度限值”,二噁英 1h 平均质量浓度限值按年平均值的 6 倍取,日平均质量浓度限值以 1h 平均值的 1/3取。 类别 昼间 夜间 3 类 65 55 2-8 2.4.1.5 土壤土壤环境环境 项目位于泉港石化工业区,项目场地及周边评价范围地块土壤的 45 项目基本项目执行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

32、-2018)表 1 第二类用地限值,土壤中其它项目石油烃、二噁英类执行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表 2二类用地限值。 2.4.2 污染物排放标准污染物排放标准 2.4.2.1 废水排放标准废水排放标准 项目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预处理后排入泉港石化园区污水处理厂统一集中处理,废水纳管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 2 水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间接排放标准及表 3 有机硅树脂基准排水量、园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 4三级标准),详见表 2-7。 目前泉港石化园区污水处理厂尾

33、水排放依照泉港区环保局关于的审查意见(泉港环保监20136 号)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 4 一级标准要求,其中 COD、氨氮等污染物执行标准中的石油化工工业排放限值(CODCr60mg/L,氨氮15mg/L);根据福建省湄洲湾(泉港、泉惠)石化基地总体发展规划(2020-2030)环境影报告书及审查意见的要求,自本规划审批之日起园区炼化一体化企业和园区污水处理厂石油类污染物排放执行特别排放限值(3mg/L);2023 年起,园区污水处理厂执行石油化工、石油炼制、合成树脂等行业特别排放限值及城镇污水处理厂一级 A排放标准限值(取严),详见表 2-8。 表表2-7 项目废

34、水项目废水接管接管标准标准 单位:单位:mg/L(pH 值无量纲值无量纲) 污染因子 最高允许排放浓度 污染物排放监控位置 标准来源 pH 6-9 企业废水总排放口 园区污水处理厂 接管标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 4三级标准 COD 500 SS 400 BOD5 300 总磷 8 氨氮(以 N计) 45 总氮(以 N计) 70 可吸附有机卤化物 5.0 企业废水总排放口 GB31572-2015表 2标准 甲苯 0.1 2-9 总铅 1.0 车间或生产设施 废水排放口 总镉 0.1 总砷 0.5 总镍 1.0 总汞 0.05 烷基汞 不得检出 总铬 1.5 六价铬 0.

35、5 单位产品基准排水量(m3/t 产品) 2.5 排水量计量位置与污染物排放监控位置相同 GB31572-2015表 3 有机硅树脂准排水量 表表2-8 泉港石化园区污水处理厂泉港石化园区污水处理厂尾水尾水排排放标放标准准 单位:单位:mg/L(pH 值无量纲值无量纲) 序 号 项目 目前执行的标准值 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1-2015 表 2特别排放量限值 石油炼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0-2015 表 2特别排放量限值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 2特别排放量限值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 A 标准 20

36、23 年起执行标准值 GB8978-1996 表 4一级标准 1 pH 69 69 69 69 69 69 2 COD 60 50 50 50 50 50 3 BOD5 20 10 10 10 10 10 4 悬浮物 70 50 50 20 10 10 5 石油类 5 3 3 / 1 1 6 氨氮 15 5 5 5 5 5 7 总氮 / 30 30 15 15 15 8 总磷 0.5 0.5 0.5 0.5 0.5 0.5 2.4.2.2 废气排放标准废气排放标准 (1) 有组织有组织排放排放 根据福建省湄洲湾(泉港、泉惠)石化基地总体发展规划(2020-2030)环境影报告书及审查意见的要求

37、,新建、该改扩建炼油和石化等项目大气污染物排放执行行业特别排放限值,现有项目 2023年起执行特别排放限值。 本项目工艺废气依托现有工程的有机废气“高温焚烧+急冷+碱液吸收”净化设施进行净化处理后经 30m 高排气筒(编号 DA002)排放,工艺废气主要污染物颗粒物、氯化氢、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 5 特别排放限值;SO2、NOx 和二噁英类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 6 焚烧设施的特别排放限值。 2-10 表表2-9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表

38、 5(摘录)(摘录) 单位单位:mg/m3 表表2-10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表 6(摘录)(摘录) 单位单位:mg/m3 (2) 无组织排放无组织排放 企业边界任何 1 小时大气污染物平均浓度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 9 限值; 非甲烷总烃厂区内无组织排放浓度值执行 GB37822-2019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附录 A 表 A.1 厂区内 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具体的无组织排放标准见下表。 表表2-11 无组织排放无组织排放限值限值标准标准 单位单位:mg/m3 2.4.2.3 噪声

39、排放标准噪声排放标准 运营期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 类标准。 表表2-12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摘录)(摘录) 单位:单位:dB(A) 污染物项目 特别排放限值 适用合成树脂类型 污染物排放监控位置 非甲烷总烃 60 所有合成树脂 车间或生产设施排气筒 颗粒物 20 氯化氢 20 有机硅树脂 甲苯 8 污染物项目 特别排放限值 二氧化硫 50 氮氧化物 100 二噁英类 0.1 ng-TEQ/Nm3 污染物 企业边界浓度限值 厂区内无组织排放限值 排放限值 限值含义 无组织排放

40、监控位置 颗粒物 1.0 氯化氢 0.2 非甲烷总烃 4.0 10 监控点处 1h平均浓度值 在厂房外设置监控点 30 监控点处任意一次浓度值 标准来源 GB31572-2015 表 9 GB37822-2019 表 A.1 厂界外声环境功能区类别 昼间 夜间 3 类 65 55 2-11 2.4.2.4 固体废物固体废物 一般固体废物的收集、暂时贮存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和填埋污染物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相关要求; 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的相关要求。 2.5 评价工作等级和评价范评价工作等级和评价范围围 根据

41、HJ2.1-2016、HJ2.2-2018、HJ2.3-2018、HJ610-2016、HJ2.4-2009、HJ19-2011以及 HJ169-2018 等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中关于评价工作级别划分的判据及对本项目区域环境特征、污染物排放量分析,确定各环境要素影响评价工作等级如下: 2.5.1.1 大气环境大气环境 (1) 评价工作等级评价工作等级 通过对污染因子进行识别,本项目大气污染物包括氯化氢、甲醇、非甲烷总烃、颗粒物、CO、NOx、SO2、二噁英类等,采用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推荐估算模型 AERSCREEN 预测污染物的最大影响程度和最远影响范围,本

42、评价采用的大气预测软件 EIAProA-2018(版本 2.6.507)中估算模型 AERSCREEN进行估算,估算模型参数选取见表 2-13,计算结果见错误错误!未找到引用源。未找到引用源。 表表2-13 估算模型估算模型参数表参数表 表表2-14 大气大气环境环境影响影响评价评价等级判别表等级判别表 参数 取值 城市/农村选项 城市/农村 城市 人口数(城市选项时) 33.6 万 最高环境温度/ 34.1 最低环境温度/ 5 土地利用类型 城市 区域湿度条件 潮湿气候 是否考虑地形 考虑地形 是 地形数据分辨率 90m 是否考虑海岸线熏烟 考虑岸线熏烟 是 海岸线距离/m 1700 海岸线

43、方向/ 90 2-12 AERSCREEN 估算结果表明,本项目废气排放的 PMAX值为 1.39%,对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 2.2-2018)的评价等级判别表(见表 2-14),本项目大气环境评价工作等级为二级。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 2.2-2018)“3.3.2 对于电力、钢铁、水泥、化工、平板玻璃、有色等高耗能行业的多源项目或以使用高污染燃料为主的多源项目,并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项目评价等级提高一级”。本项目不属于高耗能行业重点领域能效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2021 年版)(发改产业20211609 号)中所列的重点领域项目;根据本项目节能评估报告分析结果

44、,项目采用常压合成、还原法生产液态聚碳硅烷,具有反应条件温和、工艺简单、质量可控、环保节能的特点,消耗能源主要为电能和天然气,年综合能耗折标煤 949.5 吨标准煤(当量值),项目总体能耗较低,不属于高耗能型企业;项目也不涉及使用高污染燃料。综上分析,本次大气环境影响评价不进行提级。 (2) 评价范围评价范围 本项目大气环境评价工作等级为二级,根据 HJ 2.2-2018 评价范围要求,本次大气环境影响评价范围边长取 5km。 2.5.1.2 地表地表水环境水环境 (1) 评价工作等级评价工作等级 本项目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预处理达到接管要求后排入泉港石化工业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园区污水处理

45、厂外排尾水经峰尾排污口排海,排污口位于后龙镇东侧湄洲湾海域。本项目废水排放属间接排放,影响类型为水污染影响型,对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表水环境(HJ2.3-2018)表 1 水污染影响型建设项目评价等级判据,本项目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为三级 B。 (2) 评价范围评价范围 本项目废水预处理达标后排入泉港石化工业区污水处理厂处理,水环境影响评价评价工作等级 评价工作分级判据 一级评价 Pmax10 二级评价 1%Pmax10% 三级评价 Pmax1 2-13 范围为:企业排污口污水管网泉港石化工业区污水处理厂。 2.5.1.3 地下地下水环境水环境 (1) 评价工作等级评价工作等级 本

46、项目行业类别为合成材料制造,属地下水影响 I 类建设项目;建设项目场地为园区工业用地,不属于地下水环境敏感区、较敏感区,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地下水环境评价工作等级为二级。 (2) 评价范围评价范围 对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根据区域地下水流向及水文地质特征,评价范围为以本项目为中心,独立的水质单元范围内的区域,地下水评价范围为面积 20km2的区域。 2.5.1.4 声环境声环境 (1) 评价工作等级评价工作等级 项目区域声环境功能区划为 GB3096-2008 规定的 3 类区,项目厂界周边 200m 范围内无声环

47、境敏感目标(邻近的施厝村已拆迁),项目建成前后评价范围内敏感目标噪声级增高量3dB(A),且受影响人口数量变化不大,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2.4-2009),本项目声环境评价工作等级定为三级。 (2) 评价评价范围范围 项目厂界外 200m 范围内无居民区等声环境保护目标,声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定为项目厂界。 2.5.1.5 生态生态环境环境 (1) 评价工作等级评价工作等级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生态环境(HJ19-2011)“位于原厂界(或永久用地)范围内的工业类改扩建项目,可做生态影响分析”。本次扩建在现有厂区内进行,不涉及新增用地,本次评价仅进行生态影响分析。 (2)

48、评价范围评价范围 项目厂区范围。 2.5.1.6 土壤土壤环环境境 (1) 评价工作等级评价工作等级 2-14 本项目行业类别为合成材料制造,属于土壤环境评价类建设项目。厂区占地面积约为 9.19hm2,属于中型项目(550hm2) 。厂区位于泉港石化工业园区内,周边均为其它工业企业、规划工业用地,不存在耕地、园地、牧草地、饮用水水源地或居民区、学校、医院、疗养院、养老院等土壤环境敏感目标,土壤环境的敏感程度为不敏感。 本项目为污染影响型建设项目,对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土壤环境(试行) (HJ 964-2018)污染影响型评价工作等级划分表,本项目土壤环境影响评价等级定为二级。 表表2-15

49、 土土壤环境污染壤环境污染影影响型评价工作等级划分表响型评价工作等级划分表 占地规模 敏感程度 类 类 类 大 中 小 大 中 小 大 中 小 敏感 一级 一级 一级 二级 二级 三级 三级 三级 三级 较敏感 一级 一级 二级 二级 二级 三级 三级 三级 - 不敏感 一级 二级 二级 二级 三级 三级 三级 - - 注: “-”表示可不开展土壤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2) 评价范围评价范围 厂区范围及厂界外延 0.2km 内的范围。 2.5.1.7 环境风环境风险险 (1) 评价评价工作等级工作等级 根据项目涉及的物质及工艺系统危险性,本项目全厂危险物质数量与临界量比值之和 Q 值划分为(1

50、)1Q10;本项目行业及生产工艺 M 值以 M3 表示;根据HJ169-2018 附录 C 表 C.2,本项目危险物质及工艺系统危险性等级判断为 P4。 项目区地处泉港石化工业区,对照项目周边环境特点,根据 HJ169-2018 附录D 环境敏感程度 E 的分级,项目大气环境敏感程度为 E1(环境高度敏感区) ,地表水和地下水环境敏感程度均为 E3(环境低度敏感区) 。 根据项目的 P、E 判断结果,对照 HJ169-2018 中表 2 建设项目环境风险潜势划分,判定本项目的大气环境风险潜势为级,地表水风险潜势、地下水环境风险潜势均为级。根据各要素等级的相对高值,本项目环境风险潜势综合等级为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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