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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华昊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研发中心环境影响报告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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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项目名称:宁夏华昊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研发中心 建设单位(盖章):宁夏华昊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 2021年9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宁夏华昊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研发中心项目代码2103-640908-04-03-916093建设单位联系人唐明国联系方式15151458010建设地点宁夏(省/自治区)银川(市)兴庆(区)银川市苏银产业园(园区)地理坐标1063150.542,382222.365国民经济行业类别M7320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建设项目行业类别四十五、研究和试验发展 专业实验室、研发(试验)基地;其他建设性

2、质R新建(迁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R首次申报项目 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 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苏银产业园管理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2103-640908-04-03-916093总投资(万元)3000环保投资(万元)93.5环保投资占比(%)3.12施工工期2022.1.20-2.20是否开工建设R否:是: 用地面积(m2)492.25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无规划情况规划名称:银川苏银产业园总体规划(2018-2035);审批单位:银川市人民政府;审批文件名称及文号:银川市人民政府关于银川苏银产业园总体规划(2018

3、-2035)的批复(银政函2019124号)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文件名称:银川苏银产业园总体规划(2018-2035)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机关: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审查文件名称: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银川苏银产业园总体规划(2018-2035)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的函(宁环函2020243号)。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1)与苏银产业园总体规划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为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位于苏银产业园的景城片区,苏银产业园规划主导产业为:以现代纺织、精细化工等现有产业存量为基础,建立以健康产业、信息产业、先进制造产业三大产业为主导的产业体系。根据苏银产业园总体规划(2018-20

4、35),苏银产业园具体发展规划见表1。表1 苏银产业园产业发展目录一级分类二级分类三级分类四级分类健康产业制药现代中药中成药、中药饮片西药制造化学制剂、化学药保健品中医保健品、功能保健品医疗器械医疗设备及器械体外诊断设备、家用医疗器械、医用仪器设备医用耗材及用品医疗装备、医用耗材、医用辅料先进制造业智能制造智慧纺织产业用纺织品、功能性面料、智能服装化工智造日用化学品、专用化学品新材料制造碳纤维复合材料、工程塑料、功能膜材料通用设备制造数控机床、工业机器人、立体仓库、AGV专用设备制造矿机专用设备、纺织专用设备关键零部件精密传感器新能源汽车及零部件制造新能源汽车制造纯电动汽车、混合动力汽车零部件

5、制造电池、电机、电控信息产业信息材料储能材料锂电池材料、储能材料电子专用材料半导体材料、光电子材料、电陶瓷材料信息设备及配件信息消费设备制造智能车载设备、可穿戴设备电子元器件电阻电容电感元件、半导体电子器件本项目为宁夏华昊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研发中心项目,项目的建设可为公司层面的技术研究工作,包括新技术、新创意的前期预研验证、概念产品的试制、技术标准的制定与维护、研发流程的制定和管控、知识产权的管理等,为公司快速发展和市场竞争提供技术支撑,宁夏华昊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主要为医药中间体的生产,而本项目作为其技术研发支撑项目,符合园区规划的健康产业。因此,项目满足银川苏银产业园总体规划(2018-203

6、5)的要求。本项目与园区位置关系图见附图1。(2)项目与园区规划环评及其审查意见相符性根据银川苏银产业园总体规划(2018-2035)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确定:“规划主导产业以现代纺织、精细化工等现有产业存量为基础,建立以健康产业、信息产业、先进制造产业三大产业为主导的产业体系。”本项目为宁夏华昊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研发中心项目,宁夏华昊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产品以医药中间体为主,属于规划中确定的健康产业,与园区规划环评要求相符。根据银川苏银产业园总体规划(2018-2035)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环境影响减缓对策和措施中相关要求:“废水排放应得到有效处理并实现资源化利用后,实现规划期废水全部回用,工业废水不得外

7、排;按照石油化工工程防渗技术规范(GB/T50934)要求合理确定污染防治分区,厂区开展分区防渗;新、改、扩建涉VOCs排放项目,应从源头加强控制,使用低(无)VOCs含量的原辅材料,加强废气收集,安装高效治理设施。采用先进、密闭性好的生产设备、化工物料存贮容器和输送管线,最大限度减少无组织废气排放。加强罐区无组织排放治理与监管。对易挥发化学品的储存,应设置氮封、浮顶等防止挥发物质逸出的措施,最大限度减少无组织废气排放;严格落实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及危险废物处理、处置监管制度”。本项目研发中心已按照石油化工工程防渗技术规范(GB/T50934)要求进行了防渗,项目废水主要为员工生活污水,

8、经厂区化粪池处理后进入厂区污水处理站,最终进入园区污水管网;项目运行后产生的少量VOCs气体经研发中心楼顶废气处理设施处理后有组织排放,项目依托已建成1座729.06m2危险废物暂存间,用于运营期危险废物的暂存。综上本项目建成运行后,废气、废水、噪声均符合园区规划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苏银产业园规划后续发展生态环境准入清单见下表:表2 苏银产业园规划后续发展生态环境准入清单表类别准入指标产业准入禁止类1.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宁夏回族自治区企业投资项目核准限制和淘汰产业目录中淘汰类、限制类(禁止新建);2.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中禁止投资项目3.国家过剩产能行业中的落后

9、工艺,国家、自治区最新规定的禁止新增产能项目4. 不得采用国家和地方淘汰的或禁止使用的的工艺、技术和设备,不得建设生产工艺或污染防治技术不成熟的项目5. 禁止新建、改建、扩建小型造纸、制革、印染、染料、炼焦、炼硫、炼砷、炼油、电镀、农药等严重污染水环境的生产项目6. 严格落实国家、自治区高耗能、高污染、能源型行业准入条件要求,全市不得新建、改(扩)建电解铝、铁合金、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焦炭等重污染和产能严重过剩产业项目7. 不再引进农药、染料中间体、生物发酵等重污染类新建项目,不含银川都市圈开发区产业发展指导目录(2019版)中明确的发展定位清单8. 不得新建除热电联产以外的燃煤火电厂(含企

10、业自备电厂)、炼焦、煤化工、有色金属、电石、铁合金、石化、活性炭等新增产能项目9. 禁止建设新增铅、汞、铬、砷、镉、镍、铜重金属污染排放总量的项目10.禁止发展高耗水、高耗能、高污染工业项目11.禁止侵占自然湿地等水源涵养空间12.禁止占用本次规划生态空间管制清单中禁止类空间,如周边白芨滩自然保护区、水洞沟风景名胜区、特殊敏感区(黄河)、黄河青石段大鼻吻鮈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黄河外滩湿地公园及河湖岸线等 13. 禁止超总量管控限值:大气污染物总量管控限值:园区应尽快完成苏银产业园大气污染物总量指标申请工作,推荐的园区新增排放总量限值为2025年SO2:201.5t/a、NOx:314.8

11、t/a、烟(粉)尘:199.4t/a;2035年SO2:216.9t/a、NOx:349t/a、烟(粉)尘:214t/a;水污染物总量控制限值:在实施专项中水回用方案相关研究工作前,园区水污染物排放总量应按照0t/a管控。水资源总量控制限值:园区应尽快完成苏银产业园水资源指标申请工作,并按照批复的水资源指标进行管控。土地资源利用限值:工业用地面积17.8km2。限制类1.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7年)中限制外商投资产业目录和禁止外商投资产业目录2.列入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9年版)中禁止外商投资领域3.不满足以下地下水管控要求:专用化学品、化学药等行业(涉 VOCs、

12、SVOCs、石油烃、重金属等):地下管道、地下罐、污水处理单元、化学品储罐(环墙式和护坡式)、储灰池、事故池及排污池等属于重点污染区,防渗层的防渗性能不低于6.0m厚渗透系数为1.010-7cm/s的黏土层的防渗性能,或参照GB18598执行。工业企业存在化学品储罐(非环墙式或非护坡式)、化学品仓库(散装且溶于水、液体化学品)、化学品装卸区、各化工装置区,以及区域污水处理厂、应急水池等,属于一般污染防渗区,防渗性能不低于1.5m厚渗透系数为1.010-7 cm/s的黏土层的防渗性能,或参照 GB18598执行4.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未落实的项目5.对清洁生产水平无法达到国内先进水平的项目6.在中

13、水处理体系正常运行后,无法优先使用再生水为水源的项目7.限制存在重大环境风险企业落户横城、横山片区8.限制项目环评中毒性终点浓度影响范围涉及居住区、文教区、商业区等敏感区的项目9.横城、横山片区限制不满足净空高度要求建筑物及其他影响飞行安全行为对照园区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本项目不在禁止类、限制类清单,属于园区允许建设项目。 其他符合性分析“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与自治区生态红线及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符合性分析生态红线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发布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保护红线的通知(宁政发201823号),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保护红线总面积12863.77km2,占国土总面积的24.76%。本项目位于银川市苏银

14、产业园,不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划定的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本项目与自治区生态保护红线的位置关系见图2。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通知(宁政发202037号)文件要求,将自治区全区划分为优先保护单元、重点管控单元和一般管控单元。优先保护单元以严格保护生态环境、严格限制产业发展为导向,禁止或限制大规模的工业开发和城镇建设;重点管控单元总体上以守住环境质量底线、积极发展社会经济为导向,实施环境治理修复和差异的环境准入;一般管控单元以适度发展社会经济、避免大规模高强度开发为导向,执行区域生态环境保护的基本要求。本项目位于重点管控单元(54),项目废气主要为实验室

15、运行过程产生的各类VOCs气体,在研发中心楼顶设废气处理设施处理,项目建成后可以为生物医药的研发做出贡献,在确保严格落实污染防治措施前提下,本项目能够满足重点管控单元要求。本项目与自治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位置关系见图3。与银川市生态红线及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符合性分析根据2021年9月3日银川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银政发202160号)中“2生态保护红线及生态分区管控”,全市(不含宁东基地)生态保护红线总面积1500.63平方公里,面积占比为24.61%。银川市的生态保护红线主要涉及到贺兰山生物多样性维护、白芨滩生物多样性维护、防风固沙生态保护红线以及防风固沙生态保

16、护红线、北部引黄灌区湿地保护、生物多样性维护生态保护红线。生态分区管控要求:生态保护红线原则上按禁止开发区域的要求进行管理。严禁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各类开发活动,确保生态保护红线内“生态功能不降低,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一般生态空间原则上按限制开发区域的要求进行管理。严格控制新增建设用地占用一般生态空间。有序引导生态空间用途之间的相互转变,鼓励向有利于生态功能提升的方向转变,严格禁止不符合生态保护要求或有损生态功能的相互转换。本项目位于银川市苏银产业园,不在其划分的生态保护红线及一般生态空间内,项目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在严格落实污染防治措施前提下,能够满足生态空间管控要求。综上所述,本项目

17、的建设符合银川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相关要求,本项目与银川市生态保护红线位置关系图见图4。与银川市生态环境质量底线及分区管控符合性分析与银川市大气环境质量底线及分区管控符合性分析大气环境质量底线: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质量报告书(2019年度)评价结论,银川市环境空气质量各项监测指标全年均可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限值要求。本项目位于大气环境高排放重点管控区,其具体要求为:“严格落实大气污染物达标排放、总量控制、环保设施“三同时”、在线监测、排污许可等环保制度;严格控制区域内石化、化工、冶金、钢铁、建材等高耗能行业产能规模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

18、要稳定达到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对水泥制造等传统化工行业加强技术升级和改造,实施燃煤锅炉环保升级改造。”项目为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不涉及生产,不属于石化、化工、冶金、钢铁、建材等高耗能行业。建成后污染物主要为实验室废气排放,经对应处理设施处理后排放,同时项目运营过程中加强环保设备维修保养。因此,可满足其管控要求。与银川市水环境质量底线及分区管控符合性分析水环境质量底线及达标情况:黄河银古公路桥断面2025年水质目标为II类,本项目水环境质量引用2019年宁夏回族自治区环境质量报告书距本项目最近的监测点黄河银古公路桥断面的数据。监测数据显示,黄河银古公路桥断面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

19、8-2002)中II类水体,项目所在区域满足底线要求。本项目位于水环境工业污染源重点管控区,其具体要求为:“黄河干流、支流沿岸,要严格控制石油加工、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医药制造、化学纤维制造、有色金属冶炼、纺织印染等项目环境风险,合理布局生产装置及危险化学品仓储等设施。严禁在黄河干流及主要支流临岸1公里范围内新建“两高一资”项目及相关产业园区,推动沿黄1公里范围内高耗水、高污染企业迁入合规园区。加强城乡污水管控,在城市建成区和工业园区加快推进污水处置设施提标改造,实现管网全覆盖、污水全收集、集中全处理、污水处理厂全部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本项目不属于石油加工、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医药制

20、造、化学纤维制造、有色金属冶炼、纺织印染等项目,项目排水主要为生活污水以及实验室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进入厂区已建成污水处理站处理,实验废水进入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生活污水、实验废水经处理后排至园区污水管网集中处理,处理后满足其分区管控要求。与银川市土壤环境质量底线及分区管控符合性分析土壤环境:根据银川市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分区,本项目属于土壤环境一般管控区。其具体要求为:“合理确定土地用途。禁止在居民区、学校、医疗和养老机构等周边新建有色金属冶炼、焦化等行业企业。排放重点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在开展环境影响评价时,要增加对土壤环境影响的评价内容,并提出防范土壤污染的具体措施;需要建设的土壤污染

21、防治设施,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本项目建设用地属于工业用地;项目不存在土壤、地下水污染途径。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不开展土壤环境质量现状评价。因此,符合其相关管控要求。本项目产生的环境影响经防治措施治理后,能保障基本环境质量要求的安全线。总体来看,项目符合环境质量底线要求。资源利用上限符合性分析本项目占用的资源包括:土地、水、电等资源,经分析,项目占用的资源相较于区域资源利用上线的比重很小,符合资源利用上线的要求。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符合性分析与银川市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与银川市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符合性分析见表3。 79表

22、3 项目与银川市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符合性分析管控维度管控要求本项目符合性A1空间布局约束A1.1禁止开发建设活动的要求严禁在黄河干流及主要支流临岸1公里范围内新建“两高一资”项目及相关园区。城市建成区、集中供热覆盖区及天然气管网覆盖区一律禁止新建燃煤锅炉,其他区域禁止建设35蒸吨/小时以下燃煤锅炉。禁止发展高于可接受风险水平的高环境风险行业,禁止引进技术含量不高、污染严重的高风险行业。灵武市等重金属重点防控区,禁止新、改、扩建增加重点控制的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总量的项目。本项目不属于“两高一资”项目;不新建锅炉;不属于技术含量不高、污染严重的高风险行业;符合A1.2限制开发建设活动的要求水黄河干流、

23、支流沿岸,严格控制石油炼制、化工、制药、有色金属冶炼、纺织印染等企业环境风险,合理布局生产装置及危险化学品仓储等设施。(第22条)贺兰山东麓银川境内划定的水源涵养区保护范围:区域内的种植灌溉应当利用西夏渠和西干渠的水源。本项目不在黄河支流、干流沿岸,不使用煤炭符合大气强化煤炭消费总量控制,严格控制新建机组准入,降低煤炭消费比重,对城市建成区煤炭消费总量(扣除热电联产项目)实行减量替代。(第三章第六节)严格控制高耗能、高污染行业新增产能,严格执行水泥等产能严重过剩行业产能等量或减量置换,开展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资源严格水源岸线用途管制,土地开发利用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要求,留足

24、河道、湖泊的保护范围,非法挤占的应限期退还。A1.3不符合空间布局要求的活动的退出要求持续淘汰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环境保护要求的冶金、有色、建材、化工等行业能耗高、污染重、安全隐患多的生产工艺、技术装备和产品。淘汰关停不符合国家规定的燃煤锅炉和燃煤机组。项目不涉及燃煤锅炉建设和使用;能耗高、污染重、安全隐患多的生产工艺、技术装备符合A2污染物排放管控A2.1允许排放量要求水到2025年,城镇和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稳定达标排放。不涉及符合大气到2025 年,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 PM2.5平均浓度控制在35 微克/立方米以内。严格执行关于银川都市圈范围内火电钢铁等行业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通

25、告, 火电、钢铁、水泥、石化、有色、化工等行业和燃煤锅炉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三类大气污染物排放全部执行特别排放限值落实自治区燃煤自备火电机组超低排放改造计划方案,银川市所有具备改造条件的燃煤自备火电机组,通过改造升级脱硫、脱硝和除尘设施,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全部达到超低排放要求(即基准氧含量6%条件下,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分别不高于10、35、50毫克/立方米)300MW以上公用燃煤发电机组、100MW以上自备电厂实施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使所有燃煤机组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排放达到燃气轮机组“特别排放限值”要求,100MW以下火电企业(含自备电厂)污染物排放浓度全部

26、达到燃煤机组“特别排放限值”要求;现役燃煤发电机组实施节能改造。对集中供暖供热覆盖不到的地区而暂时保留的大中型燃煤锅炉全面达到燃煤锅炉排放标准特别限值要求。将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化学需氧量、氨氮、重金属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作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前置条件。新建项目实施区域内现役源污染物倍量削减替代,实现“增产减污”。严格落实新建项目重点污染物排放置换政策,深化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土壤严格执行重金属总量控制指标和排放标准,确保重金属污染排放量逐年下降。严格环境准入,新、改、扩建的涉重金属重点行业建设项目必须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确保区域环境质量符合功能区定位,遵循重点重金属污染

27、物排放减量置换”或”等量置换”的原则。A3环境风险A3.1联防联控要求实验室、检验室、化验室产生的酸液、碱液以及其他有毒有害废液,应当按照规定单独收集和安全处置,不得排入城镇污水收集管网或者直接排入水体。医疗污水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置。含有毒有害水污染物的工业废水应当分类收集和处理,不得稀释排放禁止在河流、湖泊、沟渠、水库内丢弃农药、农药包装物或者清洗施用农药的器械。不涉及符合大气各县(市)区、各开发区及工业园区完成钢铁、建材、有色、火电、焦化、铁合金、电石、活性炭、铸造等行业和燃煤锅炉无组织排放排查,建立管理台账;对物料运输、装卸、转移和工艺过程等无组织排放实施深度治理。土壤健全土

28、壤监测网络体系和法规标准体系建设,建立污染地块清单和优先管控名录。突出重点区域、行业和污染物,强化风险管控,统筹推进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危险废物、畜禽粪便、工业固废、电子废弃物“六废联治”。A3.2企业及园区环境风险防控要求实施化工企业集聚区地下水污染防控专项行动,协同防治土壤、地下水与地表水污染,建立地下水污染防治管理体系,有效防控地下水污染源风险,确保饮用水安全。定期评估沿河工业企业、工业集聚区环境和健康风险,落实防控措施。加强环境应急保障能力建设,加强重点风险源和环境敏感区环境监管,建立健全防控体系。推进贺兰工业园区(暖泉片区)、苏银产业园有毒有害气体预警体系建设。兴庆区:完善城镇人口密

29、集区环境风险防控,加强加油站、城中厂、涉危化品仓储、燃气管道等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和管理。金凤区:加强餐厨垃圾处理、印染企业环境风险管控。西夏区:建设银川都市圈城乡西线供水工程跨行政区水质自动监测预警网络;加强宁夏石化及周边储油库环境风险管控,完善石化产业优化升级和环保监督管理,研究高风险源退出机制,完善园区周边敏感居民区搬迁和防护措施。贺兰县:加强贺兰工业园区及化工、生物发酵企业境风险管控,强化危险化学品及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等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的环境监管。永宁县:加强生物发酵、企业升级改造,从进料、发酵、提取、成品等各个环节入手,全面查漏补缺,完善治理工艺、设施,加强设备维护、保养,防止“异味扰民”

30、问题死灰复燃。灵武市:加强垃圾焚烧、印染企业、养殖园区,以及羊绒园区、再生资源园区内的涉重金属企业环境风险管控,强化垃圾焚烧飞灰的治理,督促垃圾填埋场开展渗滤液污染治理。实施技术、工艺、设备等生态化、循环化改造,加快布局分散的企业向园区集中,按要求设置生态隔离带,建设相应的防护工程。积极开展工业园区突发环境事件风险防控体系示范建设和有毒有害气体环境风险预警体系示范建设。A4资源利用效率要求A4.1水资源利用效率总量及效率要求对水资源超载地区实行用水和项目“双限批”。严格管控高耗水产业发展,倒逼高耗水项目和产业有序退出。对现有的自备井用水户,实现计划用水、全市所有自备井全部装表,按表计量,按规定

31、征收水资源费。力争到2025 年,建成区40%以上面积实现85雨水就地消纳和利用,全市单位地区生产总值用水量下降15%。全市再生水利用率达到50%,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0.6 左右。到2025 年,万元用水量消耗下降15%。不涉及符合A4.2能源利用效率总量及效率要求城市建成区禁止新建燃煤、重油、渣油及直接燃用生物质的锅炉,严禁新建分散式以户为主的燃煤采暖设施(茶浴炉、土暖炉等)。加快建设煤炭洗选设施,提高洁净煤使用比例。城市建成区内严禁销售、使用全硫含量大于0.8%、灰份大于15%的高污染煤炭,推进能源利用质量升级。到2025 年,万元煤炭消耗、电力消耗下降15%。争取到2025 年,

32、一次能源消费结构中,煤炭消费比重下降3.2 个百分点,煤炭消费总量(不含宁东)下降10%。到2025年,秸秆、畜禽粪便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 A4.3禁燃区要求禁燃区内亲水北大街以东,正源北街以西,北京中路以北,沈阳中路以南的合围区域执行高污染燃料目录III类要求,即禁止燃用煤炭及其制品,禁止燃用石油焦、油页岩、原油、重油、渣油、煤焦油和不符合要求的生物质燃料。上述区域外,禁燃区内其他区域执行高污染燃料目录I类要求,即单台出力小于20蒸吨/小时的锅炉和民用燃煤设备禁止燃用含硫量大于0.5%、灰分大于10%的煤炭及其制品(型煤含硫量大于0.5%、挥发分大于12%,兰炭含硫量大于0.5%、灰分

33、大于10%、挥发分大于10%),禁止燃用石油焦、油页岩、原油、重油、渣油、煤焦油;单台出力大于20蒸吨/小时的锅炉和民用燃煤设备禁止燃用含硫量大于0.8%、灰分大于15%的燃料煤。执行高污染燃料目录III类要求的区域内已建成的高污染燃料设施,执行高污染燃料目录I类要求的区域,必须燃用符合要求的燃料或改用清洁能源。禁燃区内的单位(企业)、个体工商户禁止新建燃用高污染燃料的锅炉、高炉、炉窑、炉灶等燃烧设施;禁止销售、燃用不符合规定的燃料。综上,本项目与银川市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相符。二、与宁夏回族自治区挥发性有机物污染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与宁夏回族自治区挥发性有机物污染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符合

34、性分析见下表:表4 项目与宁夏回族自治区挥发性有机物污染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符合性分析宁夏回族自治区挥发性有机物污染专项治理工作方案要求本项目情况符合性三、治理重点重点行业重点推进炼油与石化、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化学药品原料药制造、合成纤维制造、表面涂装、印刷、家具制造、纺织印染等8个重点行业VOCs排查工作。本项目不属于炼油与石化、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化学药品原料药制造、合成纤维制造、表面涂装、印刷、家具制造、纺织印染等8个重点行业符合重点污染物重点控制的污染物主要为间/对-二甲苯、乙烯、丙烯、甲醛、甲苯、乙醛、1,3-丁二烯、1,2,4-三甲基苯、邻-二甲苯、苯乙烯等;对于PM2.5控

35、制,重点控制的污染物主要为甲苯、正十二烷、间/对-二甲苯、苯乙烯、正十一烷、正癸烷、乙苯、邻-二甲苯、1,3-丁二烯、甲基环己烷、正壬烷等。本项目运行过程中涉及甲苯、乙苯、苯乙烯的试剂使用,但不涉及生产,且项目实验过程产生的废气均经收集处理后排放符合综上,本项目与宁夏回族自治区挥发性有机物污染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相符。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建设内容1、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建设内容:根据建设单位实际研发需要,拟对现有1座占地面积492.25m2实验楼内部新建为研发中心。研发中心为2层砖混建筑,主体工程主要为楼内装修、设备安装。1F主要实验分区为气相实验室、液相实验室、光谱实验室、合成实验室及变配电室;2

36、F主要实验分区为合成实验室、管式反应实验室、化学合成实验室、生物实验室、微生物实验室、培养室、仪器分析室及资料室。研发方向:研发中心将进行磺酰氯系列产品研发、手性医药中间体、氧化苯乙烯生产工艺的优化研究等。具体研发方向为:磺酰氯系列产品研发;手性医药中间体研发;昆虫信息素系列产品研发;氧化苯乙烯生产工艺的优化研究;以丁烯二醇为起点的产业链途径(可降解新材料)研发;以碳酸乙烯酯为起点的产业链途径(新能源材料:锂电池、下一代新电池钠电池电解液成分)研发;3,4-乙烯二氧噻吩(EDOT)研发。本次研发内容主要为优化现有氧化苯乙烯、苯磺酰氯系列产品的生产工艺;以及对其他方向的研发。项目具体工程组成详见

37、表5。表5 工程项目组成一览表类别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备注实验工作区1F1F实验区域南侧自西向东依次为高温室,光谱实验室、办公室、合成实验室1,1F南侧实验工作区建筑面积97.04m2,主要用于开展昆虫信息素系列产品研发。楼内隔断1F实验区域北侧自西向东依次为合成实验室2、气相色谱室、液相色谱室、留样室,1F北侧实验工作区建筑面积98.4m2,主要用于开展昆虫信息素系列产品研发。2F2F实验区域南侧自西向东依次为合成实验室3、合成实验室4、主任室、资料室、微生物培养室、仪器分析室,1F北侧实验工作区建筑面积137.3m2。楼内隔断2F实验区域北侧自西向东依次为管式反应室、化学合成实验室、微通

38、道实验室、生物分析实验室、微生物分析室、仪器分析室,1F北侧实验工作区建筑面积130.08m2。续表2 工程项目组成一览表类别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备注储运工程库房位于位于研发中心2楼南侧,占地面积24.26m2,内设危化室、试剂室,危化室内试剂采用双锁钢制柜存放。楼内隔断危废暂存间依托华昊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已建成1座729.06m2危险废物暂存间,危险废物交有资质单位处置。依托辅助工程办公室位于研发中心1楼南侧和2楼南侧,单个占地面积24.26m2。楼内隔断变配电室位于研发中心1楼南侧,占地面积16.93m2。楼内隔断资料室位于研发中心2楼南侧,占地面积24.26m2。楼内隔断公用工程给水项目

39、用水主要为员工生活用水及实验室用水。用水量1409.2m3/a,所需用水由园区自来水管网提供。/排水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及实验废水。经现有1座1000m3/d污水处理站(工艺:物化调节池+铁碳微电解+芬顿氧化+水解酸化+两级A/O生化)处理后进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依托供电项目用电由园区电网统一供给。变配电室进线电源为2回路10kV,引自园区总降提供的10kV系统母线段。依托供暖本项目冬季采暖接自园区供汽管网,厂区内管网已铺设完成,供汽单位为宁夏胜赢天然气有限公司。依托环保工程噪声治理设施高噪声实验设备采用消声、减振,墙体隔音等措施。新建废水治理设施实验室废水依托现有1座1000m3/d污水

40、处理站(工艺:物化调节池+铁碳微电解+芬顿氧化+水解酸化+两级A/O生化)处理后进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依托环保工程废气处理设施1F北侧合成、气相、液相实验室废气经各室通风柜收集;1F南侧高温、合成实验室废气经各室通风柜收集;2F北侧管式反应、化学合成、微通道实验室废气经各室通风柜收集;2F南侧危化室、合成室、仪器分析室废气经各室通风柜收集;收集后分别经研发中心楼顶4座“活性炭吸附+SDG(酸雾)吸附”处理后汇至1根距地面25m高排气筒排放。新建固体废物处置措施生活垃圾:生活垃圾收集箱;依托危险废物:依托已建成1座729.06m2危险废物暂存间。废水依托厂区已建成污水处理站处理可行性分析:本项

41、目废水依托宁夏华昊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现有1座1000m3/d污水处理站处理,污水处理站采取“物化调节池+铁碳微电解+芬顿氧化+水解酸化+两级A/O生化”工艺,华昊生物科技已建工程正常工况下污水处理站废水处理量为487.3m3/d,本项目废水量4.73m3/d,该污水处理站可满足本项目生活污水及实验室废水的处理需要。待该污水处理站完成竣工环保验收后,本项目方可投入使用。危废暂存间依托可行性分析:本项目依托宁夏华昊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已建成1座729.06m2危险废物暂存间,目前该危废暂存间已按环评报告书建设要求完成建设。根据宁夏华昊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物医药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分析,该危废间最大贮存能

42、力为2985t,现有工程按照贮存周期两个月计,其贮存量为826.85t/a,剩余贮存能力可满足本项目危废暂存要求。待该危废暂存间完成竣工环保验收后,本项目方可投入使用。2、项目主要试剂试剂用量见表6。表6 项目试剂及能耗一览表序号项目名称用量单位规格备注一、磺酰氯系列产品研发试剂1.1 卤代苯磺酰氯产品系列1氟苯2kg/a500g/瓶外购1,4-二氟苯2kg/a2氯苯2kg/a500g/瓶外购1,4-二氯苯2kg/a1,2-二氯苯2kg/a1,3-二氯苯2kg/a1,2,4-三氯苯2kg/a3溴苯2kg/a500g/瓶外购1,3-二溴苯2kg/a4碘苯2kg/a500g/瓶外购5氯磺酸100k

43、g/a5kg/桶外购6氯仿10kg/a5kg/桶外购1.2 烷基及其它取代基苯磺酰氯系列序号项目名称用量单位规格备注11,3,5-三甲苯2kg/a500g/瓶外购1,4-二甲苯2kg/a1,2-二甲苯2kg/a2乙苯2kg/a500g/瓶外购1,3,5-三乙苯2kg/a1,2-二乙苯2kg/a1,3-二乙苯2kg/a1,4-二乙苯2kg/a3异丙苯2kg/a500g/瓶外购1,4-二异丙苯2kg/a1,2-二异丙苯2kg/a1,3-二异丙苯2kg/a1,3,5-三异丙苯2kg/a4叔丁基苯2kg/a500g/瓶外购对甲基叔丁基苯2kg/a5邻二苯甲醚2kg/a间二苯甲醚2kg/a对二苯甲醚2k

44、g/a邻氯苯甲醚2kg/a对氯苯甲醚2kg/a邻溴苯甲醚2kg/a对溴苯甲醚2kg/a对氟苯甲醚2kg/a对硝基苯甲醚2kg/a邻硝基苯甲醚2kg/a6对甲苯甲酸2kg/a500g/瓶外购邻甲苯甲酸2kg/a对异丙基苯甲酸2kg/a对叔丁基苯甲酸2kg/a邻氯苯甲酸2kg/a间氯苯甲酸2kg/a对氯苯甲酸2kg/a对溴苯甲酸2kg/a邻氟苯甲酸2kg/a对氟苯甲酸2kg/a邻甲氧基苯甲酸2kg/a对甲氧基苯甲酸2kg/a间甲氧基苯甲酸2kg/a7二苯醚2kg/a500g/瓶外购联苯2kg/a8四氢萘1kg/a500g/瓶外购茚满1kg/a9氯磺酸200kg/a5000ml/桶外购10氯仿5kg/a5000ml/桶外购1.3 苯磺酰胺系列序号项目名称用量单位规格备注1苯磺酰氯2kg/a500g/瓶公司生产对氟苯磺酰氯2kg/a公司中试产品对氯苯磺酰氯2kg/a对溴苯磺酰氯2kg/a对叔丁基苯磺酰氯2kg/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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