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天河湖平原水库一期工程 清淤扩容及水生态环境综合治理 环境影响报告书 (送审稿) 建设单位:蚌埠水利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编制单位:煤炭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2022 年 3 月 天河湖平原水库一期工程清淤扩容及水生态环境综合治理 煤炭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I 目录 1. 概述 . 2 1.1. 任务由来 . 2 1.2. 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过程 . 4 1.3. 分析判定相关情况 . 5 1.4. 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 . 8 1.5. 环境影响报告书主要结论 . 8 2. 总则 . 9 2.1. 评价依据 . 9 2.1.1. 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 9 2.1.2. 地方法规及政策文件 .
2、11 2.1.3. 技术规范 . 12 2.1.4. 主要技术文件 . 12 2.2. 评价目的与原则 . 13 2.2.1. 评价目的 . 13 2.2.2. 评价原则 . 13 2.2.3. 评价内容及重点 . 13 2.3. 评价因子确定 . 14 2.4. 评价标准 . 14 2.4.1. 环境质量标准 . 14 2.4.2. 污染物排放标准 . 16 2.5. 评价工作等级及范围 . 17 2.5.1. 评价工作等级 . 17 2.5.2. 评价范围 . 21 2.6. 环境保护目标 . 21 2.7. 产业政策及规划符合性分析 . 26 2.7.1. 国家相关政策符合性分析 . 2
3、6 2.7.2. 相关规划符合性分析 . 26 2.7.3. 饮用水水源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的协调性 . 29 天河湖平原水库一期工程清淤扩容及水生态环境综合治理 煤炭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II 2.7.4. 风景名胜区条例的协调性分析 . 30 3. 工程概况及工程分析 . 32 3.1. 拟建工程概况 . 32 3.1.1. 基本情况 . 32 3.1.2. 工程组成 . 32 3.2. 工程建设方案 . 35 3.2.1. 湖底清淤方案 . 35 3.2.2. 湖区扩容方案 . 38 3.2.3. 水生态环境综合治理方案 . 41 3.3. 施工组织及布置 . 51 3.3.1. 施工条件
4、 . 51 3.3.2. 施工导流 . 52 3.3.3. 施工进度及人员 . 52 3.3.4. 施工布置 . 52 3.3.5. 工程占地 . 54 3.4. 工程分析 . 55 3.4.1. 湖底清淤工程 . 55 3.4.2. 湖区扩容工程 . 60 3.4.3. 主要施工设备 . 61 3.4.4. 施工期污染源强 . 61 4. 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 . 67 4.1. 自然环境概况 . 67 4.1.1. 自然地理状况 . 67 4.1.2. 地形地貌 . 67 4.1.3. 地质概况 . 68 4.1.4. 气候气象 . 70 4.1.5. 水文、径流 . 71 4.2. 区域环
5、境质量现状 . 75 4.2.1. 环境空气质量现状与评价 . 75 4.2.2. 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与评价 . 81 天河湖平原水库一期工程清淤扩容及水生态环境综合治理 煤炭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III 4.2.3. 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与评价 . 87 4.2.4. 声环境质量现状与评价 . 92 4.2.5. 底泥环境质量现状与评价 . 93 4.3. 生态功能定位 . 95 4.3.1. 生态功能区划 . 95 4.3.2. 主体功能区划 . 98 4.4. 生态环境现状调查 . 100 4.4.1. 生态系统概况 . 100 4.4.2. 陆生生态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 . 101 4.
6、4.3. 水生生态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 . 120 5. 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 150 5.1. 环境空气影响分析 . 150 5.1.1. 施工期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 150 5.1.2. 运营期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 151 5.2. 声环境影响分析 . 151 5.2.1. 施工期声环境影响分析 . 151 5.2.2. 运营期声环境影响分析 . 155 5.3. 固体废物影响分析 . 155 5.3.1. 施工期固体废物影响分析 . 155 5.3.2. 运营期固体废物影响分析 . 156 5.4. 生态环境影响分析 . 156 5.4.1. 陆生生态环境分析 . 156 5.4.2.
7、水域生态环境分析 . 158 5.5. 地表水环境影响预测及评价 . 162 5.5.1. 水文情势的变化影响预测及评价 . 162 5.5.2. 富营养化影响预测分析 . 167 5.5.3. 水温影响预测分析 . 169 5.5.4. 评价结论 . 173 5.6. 地下水环境影响分析 . 173 6. 环境风险评价 . 174 天河湖平原水库一期工程清淤扩容及水生态环境综合治理 煤炭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IV 6.1. 评价目的 . 174 6.2. 环境风险识别 . 174 6.2.1. 风险潜势初判 . 174 6.2.2. 评价范围 . 176 6.3. 风险识别 . 176 6
8、.3.1. 物质风险识别 . 176 6.3.2. 施工设施风险识别 . 177 6.4. 环境风险分析与评价 . 177 6.5. 环境风险管理及防范措施 . 178 6.6. 应急预案 . 179 6.6.1. 溢油事故风险应急措施 . 179 6.6.2. 建立风险事故处理分级响应和区域联防联控应急机制 . 181 6.6.3. 事故应急监测 . 181 6.7. 环境风险评价结论 . 182 7. 环境保护措施 . 183 7.1. 环境空气保护措施 . 183 7.1.1. 施工期 . 183 7.1.2. 运营期 . 184 7.2. 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 184 7.2.1. 施
9、工期 . 184 7.2.2. 运营期 . 185 7.3. 固体废弃物处理 . 185 7.3.1. 施工期 . 185 7.3.2. 运营期 . 186 7.4. 固体废弃物处理 . 186 7.4.1. 施工期 . 186 7.4.2. 运营期 . 187 7.5. 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 188 7.5.1. 陆生生态保护措施 . 188 7.5.2. 水生生态保护措施 . 190 天河湖平原水库一期工程清淤扩容及水生态环境综合治理 煤炭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V 8. 环境管理与环境监测 . 192 8.1. 环境管理 . 192 8.1.1. 管理机构与职责 . 192 8.1.2.
10、 管理任务 . 192 8.2. 环境监测 . 195 8.2.1. 目的与任务 . 195 8.2.2. 监测原则 . 195 8.2.3. 监测计划 . 195 8.3. 环境监理 . 198 8.3.1. 目的与任务 . 198 8.3.2. 环境监理范围 . 198 8.3.3. 施工期环境监理 . 199 8.3.4. 施工期环境监理要点 . 200 9. 环境经济损益分析 . 201 9.1. 环保投资估算 . 201 9.2.效益分析 . 202 9.2.1.环境效益 . 202 9.2.3.社会效益 . 203 9.3.损失分析 . 204 9.4.结果分析 . 204 10.
11、 结论 . 205 10.1. 项目概况 . 205 10.2. 环境质量现状 . 205 10.3. 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 206 10.4. 公众参与 . 210 10.5. 总结论 . 210 天河湖平原水库一期工程清淤扩容及水生态环境综合治理 煤炭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i 附件:附件: 1、环评委托书 2、关于同意天河湖平原水库工程立项的函 3、检测报告天河湖平原水库一期工程清淤扩容及水生态环境综合治理 煤炭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2 1. 概述 1.1. 任务由来 蚌埠市位于淮河中游,主城区紧邻淮河右岸。区域内有 5 条支流汇入淮河。这 5 条支流自西向东分别为龙王河、 天河、
12、八里沟、 席家沟、 龙子湖。 天河湖 (又名天河洼)位于蚌埠市西郊,天河流域涵括了蚌埠市禹会区和滁州市凤阳县的部分区域。天河流域北、东、南三面为山地或丘陵高地,西侧临淮河。天河封闭堤北接涂山高地,南连邻近流域龙王河右岸堤防,成为天河湖地抵御淮河洪水的屏障,封闭堤外为淮河行洪区。天河水沿涂山南坡,通过已建的天河闸穿天河封闭堤入淮河。 天河湖,水面宽阔,河洼长约 10km,至凤阳境内河道分岔多呈涧沟,所以天河本干基本无正槽。天河流域总面积 340km2,涉及蚌埠、滁州两市,凤阳、禹会区二县区,其中禹会区 106.4km2,占 31;凤阳县 233.6km2,占 69。按地形划分:山区 70km2,
13、占 21;丘陵高地 154km2,占 45;洼地 95km2,占28;水面 21km2,占 6。 蚌埠城区现状供水主水源为淮河,天河为应急备用水源。现有城市水源存在如下问题: 1、城市水源单一,备用水源地水量不能满足要求 天河湖现状死水位 15.5m,正常蓄水位 17.5m,兴利库容为 2822 万 m3,在满足农业灌溉用水之后,只有 465 万 m3左右水量作为蚌埠市城市备用水源。根据蚌埠市水资源综合规划,蚌埠市城区规划 2030 年城区生活工业需水量为3.36 亿 m3,日均需水量为 92 万 m3,465 万 m3水量仅能保障蚌埠市 5 天应急供水。 由此可见,天河现状库容较小,当遭遇突
14、发水污染事件或者特枯干旱年时,应急能力不足,现有供水能力不足维持蚌埠市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城市供水安全受到严重威胁。 2、水质存在风险,水源地易发生水质污染事件 由于流经蚌埠市的河流多为人工控制河流,枯水季节河道闸坝基本关闭,加上河道径流量小,水体自净能力弱,一旦雨季来临,上游城市开闸泄水,大量积蓄已久、污染严重的污水顺流而下。上游经常有污水团下泄并滞留蚌埠市数日,天河湖平原水库一期工程清淤扩容及水生态环境综合治理 煤炭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3 导致河流水质恶化,水污染难以控制。淮河干流蚌埠闸以上作为水源地,其水质稳定存在风险。历史上淮河多次发生水污染事件中断蚌埠市生产生活用水,如在1994
15、年,水污染导致蚌埠市停水 50 余天。 3、灌区缺水量大,无法满足灌溉用水需求 天河为蚌埠市城区应急备用水源,死水位 15.5m,正常蓄水位 17.5m,相应库容 3287 万 m3,可用库容 2822 万 m3;农业限制水位 16.5m,相应库容 1637.9万 m3,可用库容 1172.4 万 m3。 天河湖周边灌区设计灌溉面积 13.1 万亩,多年平均需水量为 3409.1 万 m3,天河农业限制水位以上库容 1647.3 万 m3,无法满足灌区的灌溉用水需求,多年平均农业供水量为 2166.9 万 m3,缺水量为 504.8 万 m3,保证率为 64.2%。 4、生态用水短缺,难以满足
16、城市水生态环境的需要 现状水系受地形条件限制,水体之间处于孤立分散状态,非汛期时淮干仅以生态流量下泄,无法向张公湖、龙子湖等补水,干旱年份龙子湖、张公湖无足够的补充水源,易出现水华现象,难以凸显城市山水资源的优势。 5、天河湖水质、水环境存在隐患 天河湖历史上曾进行水产养殖,2014 年,蚌埠市、区相关部门对湖面围网养鱼进行了清除,集中退网还湖。市环保部门在天河湖周边设立了一级、二级保护区,最大量减少面源污染。目前,天河近年水质为V 类。天河湖自成湖以来,为对湖底进行扩挖清淤,长时间的围网养殖对天河湖水环境带来了严重的破坏,甚至威胁到护坡生态系统的平衡,水体环境被污染,大量的残饵、排泄物与分泌
17、物沉积于湖底,造成湖水营养过剩引起水体富营养化,进而污染水质。 为解决上述问题, 尽早进行天河湖清淤扩容及水生态环境综合治理是十分必要的,对于保障蚌埠市供水安全,构建健康优美的水生态体系,满足城市水生态的需要有重要意义。目前, 天河湖平原水库一期工程清淤扩容及水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可行性研究报告已编制完成。天河湖平原水库一期工程清淤扩容及水生态环境综合治理 煤炭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4 1.2. 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过程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2018 年 12 月 29 日第二次修正)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017 年 7 月 16 日修订)(国务院令 682 号)等有关环
18、保法律、法规的要求,该项目的建设需要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本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 2021中“五十一、水利中 128 项 河湖整治(涉及敏感区)”,故需编制报告书。 为此, 蚌埠水利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委托我单位对本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接受委托后,评价单位立即组织成员研究项目相关技术文件后赴现场进行实地调研等工作,了解项目周围主要污染状况,收集了当地水文、地质、气候、气象等资料,进行了工程和环境特征分析,并对环境影响因子和评价因子进行了筛选。根据有关规定进行评价等级确定,结合有关环境保护法规、评价标准、确定出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及工作内容。同时,环评单位根据工程特点和环境特
19、征,编制了项目环境质量现状监测方案,并委托安徽威正测试技术有限公司对本项目所在区域环境质量现状进行了监测。环评人员根据评价技术导则、国家的法律法规要求及环境现状监测和调查结果开展了各专题工作,编制了天河湖平原水库一期工程清淤扩容及水生态环境综合治理环境影响报告书 现将环境影响报告书呈报审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具体流程详见下图: 天河湖平原水库一期工程清淤扩容及水生态环境综合治理 煤炭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5 图图 1.2-1 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图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图 1.3. 分析判定相关情况 根据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 (HJ2.1-2016)3.3 的相关要
20、求,分析判定建设项目选址选线、规模、性质和工艺路线等与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标准、政策、规范、相关规划、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结论及审查意见的符合性,并与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进行对照,作为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前提和基础。 1、产业政策符合性 天河湖平原水库一期工程清淤扩容及水生态环境综合治理 煤炭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6 本项目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 21 号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鼓励类“二、水利”中“6、江河湖库清淤疏浚工程”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要求。 2、与其他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
21、第三十二条中规定“开采矿产资源,必须遵守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规定,防止污染环境;耕地、草地、林地受到破坏的,矿山企业应当因地制宜地采取复垦利用、植树种草或者其它利用措施”。 本项目为生态清淤工程,项目建设属于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中规定鼓励类项目,目前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已通过蚌埠市发改委备案,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安徽省生态功能区划、 淮河流域综合规划、 蚌埠市城市总体规划(20122030 年)、 与蚌埠市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及蚌埠市“十三五”水利发展规划等要求。项目建设不会突破区域环境质量底线和资源利用上限,除清淤工程外,其他大临工程和永久工程
22、不占用生态保护红线,满足红线管控要求,项目的建设具有良好的社会、环境正效应。 3、“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 根据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 (环环评2016150 号)要求,提出强化“三线一单”约束作用。“三线一单”指的是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判定本项目与“三线一单”符合性见表 1.3-1。 表表 1.3-1 “三线一单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符合性分析 内容 要求 项目情况 符合性 生态保护红线 在生态空间范围内具有特殊重要生态功能、 必须强制性严格保护的区域, 是保障和维护国家生态安全的底线和生命线, 通常包括具有重要水源涵养、 生物
23、多样性维护、 水土保持、 防风固沙、海岸生态稳定等功能的生态功能重要区域, 以及水土流失、土地沙化、石漠化、盐渍化等生态环境敏感脆弱区域。 按照“生态功能不降低、 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的基本要求,实施严格管控 根据安徽省生态保护红线(皖政秘2018120 号),本工程涉及的红线区为“-5 淮河中下游湖泊洼地生物多样性维护生态保护红线”, 保护对象为蚌埠市天河水源地。2019 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划定三条控制线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厅字201948 号),文件提出:“生态保护红线内,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原则上禁止人为活动,其他区域严格禁止开发性、生产性建设
24、活动,在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前提下,除国家重大战略项目外,仅允许对生态功能不造成破坏的有限人为活动,主要包括:零星的原住民在不扩大现符合 天河湖平原水库一期工程清淤扩容及水生态环境综合治理 煤炭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7 有建设用地和耕地规模前提下,修缮生产生活设施,保留生活必需的少量种植、放牧、捕捞、养殖;因国家重大能源资源安全需要开展的战略性能源资源勘查,公益性自然资源调查和地质勘查;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监测和执法包括水文水资源监测及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等,灾害防治和应急抢险活动;经依法批准进行的非破坏性科学研究观测、标本来集;经依法批准的考古调查发掘和文物保护活动;不破坏生态功能的适度参观旅游和
25、相关的必要公共设施建设;必须且无法避让、符合县级以上国士空间规划的线性基础设施建设、防洪和供水设施建设与运行维护;重要生态修复工程。”本工程对天河湖进行疏浚,增加蓄水量,提高供水保证率,不属于禁止实施项目。按安徽省建设项目不可避让生态红线论证(皖自然资函2020113 号)要求,建设单位已开展并完成项目不可避让生态红线论证工作 资源利用上限 按照自然资源资产“只能增值、不能贬值”的原则,以保障生态安全和改善环境质量为目的, 利用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 结合自然资源开发管控, 提出的分区域分阶段的资源开发利用总量、 强度、效率等上线管控要求 本项目为湖泊疏浚工程,施工期消耗一定电力和燃油资源外,只
26、有少量职工生活用水消耗,占用少量临时用地,不对土壤造成污染;不涉及其他资源消耗,符合资源利用上线要求 符合 环境质量底线 按照水、 大气、土壤环境质量不断优化的原则, 结合环境质量现状和相关规划、功能区划要求,考虑环境质量改善潜力, 确定的分区域分阶段环境质量目标及相应的环境管控、污染物排放控制等要求 根据项目所在地环境现状调查,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综合评价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限值,区域空气质量现状达标;声环境质量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 (GB3096-2008)1 类标准;地下水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类标准。根据环境影响预测分析,在严格
27、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各污染物均达标排放,不会对环境产生明显不利影响。综上所述,本工程实施后不会改变项目所在区域功能区划,且不会降低环境质量底线 符合 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基于环境管控单元, 统筹考虑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的管控要求, 提出的空间布局、污染物排放、环境风险、资源开发利用等方面禁止和限制的环境准入要求 本项目不属于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中规定的禁止类和限制类项目,清淤扩容工程的实施会改善天河湖水环境。因此,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和蚌埠市产业政策要求 符合 天河湖平原水库一期工程清淤扩容及水生态环境综合治理 煤炭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8 1.4. 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 湖
28、泊清淤扩容工程属于生态类项目, 只是在施工期对生态环境造成一定影响,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主要为水环境、水生生态及湖岸陆上生态环境。通过工程分析可知,本工程建设主要的环境问题包括: 1、疏浚工程实施,将调整湖区水文情势,对行洪、防洪有一定影响; 2、疏浚产生悬浮泥沙,施工生活污水将影响局部水环境质量和水生生态环境,重点是水生态、国控点等影响; 3、工程施工期间排泥堆砂场、施工生产生活区等大临工程将占用一定面积的土地,对占压植被造成损失; 4、 湖泊疏浚工程为涉水施工, 造成水生生物特别是底栖生物等生物量损失,对渔业资源,特别是鱼类索饵、产卵等影响;施工产生的悬浮物浓度增加,对浮游生物、底栖动物种
29、类和数量产生一定的影响;施工扰动对鱼类等造成干扰。 5、生态湿地产生的余水对水环境特别是国控点造成的影响; 6、施工机械噪声对周边村庄声环境的影响; 7、施工和材料运输车辆产生的扬尘将影响工程区域大气环境; 8、长期水上施工船舶存在的环境风险; 9、 长期水面施工对迁徙鸟类、 本地留鸟以及其他野生动物生境造成的影响。 1.5. 环境影响报告书主要结论 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安徽省生态功能区划、淮河流域综合规划、蚌埠市城市总体规划(20122030 年)、与蚌埠市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及蚌埠市“十三五”水利发展规划等相关要求。工程施工所产生的废气、噪声、淤泥以及水体扰动等均为短期不利影
30、响,在认真落实各项生态保护和恢复措施和相应的污染治理措施后, 本项目对区域生态系统及环境的影响可以控制在可接受的水平。 从环境影响角度考虑, 天河湖平原水库一期工程清淤扩容及水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建设总体可行。 天河湖平原水库一期工程清淤扩容及水生态环境综合治理 煤炭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9 2. 总则 2.1. 评价依据 2.1.1. 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4.24 修订,2015.1.1 实施;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8.12.29 修正;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7.6.27 修正,2018.1.1 实行; 4、中华人
31、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8.10.26 修订; 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2018.12.29 修正; 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4.29 修订; 7、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12.2.29 修订; 8、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2016.7.2 修订; 9、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16.7.2 修订; 10、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2013.12.28 修订; 11、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2016.2.6 修订,; 1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2011.1.8 修订; 13、国务院关于水污染防治行动计
32、划的通知 , 国发 2015 17 号, 2015.4.2; 14、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337号,2013.9.10; 15、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631 号,2016.5.28; 16、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 17、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环发201277 号文,2012.7.3; 18、 关于切实加强风险防范严格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 , 环发 201298 号; 19、关于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严格环境影响评价准入的通知,环保部环办201430 号,2014.3.25; 20、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
33、管理名录(环境保护部令2017第 44号,2017.09.01 起施行)及关于修改部分内容的决定(生态环境部令第 1 号,2018 年 4 月 28 日起施行); 天河湖平原水库一期工程清淤扩容及水生态环境综合治理 煤炭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10 21、 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 , 环保部环办2012134号,2012.10.30 施行; 22、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2017.10.1 施行; 23、 国务院关于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国发 201822 号); 24、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 35 号,2015.9.1 实施;
34、25、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 4 号,2019.1.1 起施行; 26、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印发的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指南,环办生态201748 号,2017.5.27; 27、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坚决遏制固体废物非法转移和倾倒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全过程监管的通知,环办土壤函2018266 号; 28、环境保护部办公厅, 关于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严格环境影响评价准入的通知,环办201430 号,2014.3.25; 29、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 号)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及建设单位自主开展环境保护设施验收工作指引(试行); 30
35、、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35 号,2011.10.17; 31、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第一批),1999.8; 32、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第一批)修正案,2001.8; 33、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2003.2; 34、国发2006第 9 号中国水生生物资源养护行动纲要,2006.2.24; 35、中国濒危珍稀动物名录,2010.10.15; 36、国务院关于全国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划(2011-2030)批复,国函2011167 号,2012.3.27; 37、 环境保护部, 关于切实加强风险防范严格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 ,环发201298 号,2
36、012.8.7; 38、 农业部关于进一步规范水生生物增殖放流活动的通知 , 农渔发20136号,2013.2.5; 天河湖平原水库一期工程清淤扩容及水生态环境综合治理 煤炭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11 39、关于进一步加强水生生物资源保护严格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发201386 号,2013.8.5; 40、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 ,环办2013104 号,2013.11.15; 41、 发改委关于印发 关于促进砂石行业健康有序发展的指导意见 的通知,发改价格2020473 号。 2.1.2. 地方法规及政策文件 1、安徽省环境保护条例,安徽省人大
37、常委会,2018 年 1 月 1 日施行; 2、 安徽省“十三五”环境保护规划,安徽省人民政府,2017 年 4 月 7 日; 3、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2015 年 1 月 31 日安徽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2015 年 3 月 1 日起实施; 4、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皖政201389 号,2013 年12 月 30 日; 5、 安徽省人大常委会通过关于加强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的决定 ,2014 年 3 月 28 日安徽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 6、安徽省环保厅关于加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环保竣工验收公众参与工作的通知,皖环发2
38、01391 号,2013 年 10 月 18 日; 7、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徽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皖政2015131 号,2015 年 12 月 29 日; 8、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徽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皖政2016116 号,2017 年 1 月 11 日; 9、安徽省环境保护厅转发环保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的通知(安徽省环保厅,环评函2012852 号); 10、安徽省饮用水源环境保护条例,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九号公告,2016 年 10 月 8 日; 11、安徽省湿地保护条例,安徽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 3 次会议,20
39、18年 3 月 30 日修改; 12、蚌埠市 2020-2021 年秋冬季大气环境质量改善实施方案(2020 年10 月 10 日); 天河湖平原水库一期工程清淤扩容及水生态环境综合治理 煤炭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12 12、蚌埠市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二十条; 13、蚌埠市人民政府 “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实施意见”(蚌政秘2013101 号) 14、 蚌埠市水污染防治 2018 年工作计划的通知 (蚌政办秘201890 号) ; 15、蚌埠市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 16、蚌埠市“十三五”水利发展规划。 2.1.3. 技术规范 1、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HJ2
40、.1-2016); 2、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 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表水环境(HJ2.3-2018); 4、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声环境(HJ2.4-2009); 5、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 6、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生态影响(HJ19-2011); 7、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土壤环境(试行)(HJ964-2018); 8、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 9、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技术导则(HJ2035-2013); 10、环境噪声与振动控制工程技术导则(HJ2034-2013); 11、内河航
41、运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规范(JTJ 227-2001); 12、航道整治工程技术规范(JTJ 312-2003); 13、生态环境状况评价技术规范(HJ192-2015); 14、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HJ338-2018); 2.1.4. 主要技术文件 1、本项目环评委托书; 2、天河湖平原水库一期工程清淤扩容及水生态环境综合治理环境质量现状检测报告; 3、天河湖平原水库一期工程清淤扩容及水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底泥勘测调查分析报告; 4、天河湖平原水库一期工程清淤扩容及水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可行性研究报告。 天河湖平原水库一期工程清淤扩容及水生态环境综合治理 煤炭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13
42、 2.2. 评价目的与原则 2.2.1. 评价目的 在对项目工程特征、环境现状进行详细分析的基础上,根据国家和地方的有关法律法规、发展规划,分析项目建设是否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和项目区“三线一单”管控要求,生产工艺过程是否符合清洁生产和环境保护政策;对项目建成后可能造成的污染和生态 环境影响范围和程度进行预测评价;分析项目排放的各类污染物是否达标排放、是否满足总量控制的要求;对设计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进行评价,在此基础上提出技术上可靠、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强、经济和布局上合理的污染防治方案和生态环境减缓、恢复、补偿措施;从环境保护和生态恢复的角度论证项目建设的可行性,为领导部门决策、工程设计和环境管
43、理提供科学依据。 2.2.2. 评价原则 1、以国家和安徽省有关环保法律法规、产业政策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规范为依据,以预防为主、防治结合、清洁生产、全过程控制的现代环境管理思想和循环经济理念为指导, 密切结合项目工程特点和所在区域的环境特征以及区域总体发展规划和环境功能区划,以科学、严谨、求实的工作作风开展评价工作; 2、基于“清洁生产、达标排放、总量控制”的指导方针,充分论证项目污染防治措施与生态保护方案,使生产过程尽可能遵循循环经济的“减量、再用、循环”的原则,节约和回收可利用资源,保护生态环境; 3、环评报告书的编制力求条理清晰、重点突出、论据充分、内容全面、客观地 反映实际情况,评价
44、结论科学准确,环保对策实用可行、可操作性强,从而使本次评价真正起到为项目审批、环境管理、工程建设服务的作用。 2.2.3. 评价内容及重点 根据本项目的环境影响特征和项目所处区域的环境现状情况, 结合当前环保管理的有关要求,确定本次评价重点如下: 1、根据项目建设特点,识别生态环境影响,分析疏浚施工对水生生物特别是水生动物、底栖生物、鸟类栖息、觅食和迁徙生物学特征影响,景观、自然生态系统及生物多样性影响趋势,分析对农业、渔业生态系统的影响,分析项目大临工程选址的生态合理性及其环境可行性; 天河湖平原水库一期工程清淤扩容及水生态环境综合治理 煤炭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14 2、分析生态清淤施工
45、对水环境影响、特别是对两个取水口影响及施工结束后对水质改善作用,确保不降低水环境质量,甚至达到水质目标。针对水环境影响,提出针对性保护措施; 3、针对施工期生态环境影响,提出生态影响防护、生态修复措施; 4、根据相关规划和法律法规,分析论证本项目各类工程占地选址环境合理性;并根据场区周围特殊生态敏感区环境特点、污染防治措施、生态环境影响、环境影响预测结论及公众参与意见,认真分析本项目选址的环境可行性。 2.3. 评价因子确定 根据项目的特点、所在地的环境状况以及污染物的排放情况分析,确定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因子见表 2.3-1。 表表 2.3-1 项目评价因子筛选项目评价因子筛选 环境要素 现状
46、评价因子 影响预测因子 大气环境 SO2、PM10、NO2、PM2.5、CO、O3、TSP、NH3、H2S 及臭气浓度 TSP、NH3、H2S 地表水环境 pH、SS、溶解氧、高锰酸盐指数、生化需氧量、氨氮、石油类、挥发酚、汞、铅、化学需氧量、总磷、铜、锌、氟化物、硒、砷、镉、六价铬、氰化物、阴离子表面活性剂及硫化物 SS、氨氮、总磷 地下水环境 pH、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硫酸盐、氯化物、铁、锰、挥发性酚类、氨氮、硝酸盐、亚硝酸盐、氰化物、氟化物、汞、砷、硒、镉、铬(六价)、铅、总大肠菌数及细菌总数 / 底泥环境 总氮、总磷、有机质、隔、汞、砷、铅、铬、铜、镍、锌、六六六总量、滴滴涕总量、苯
47、并a芘 / 声环境 等效连续A 声级 等效连续A 声级 生态环境 土地利用现状、植被、动物分布类型、生态类型、鱼类鸟类分布及活动范围 用地类型变化、 景观、 生态功能、鱼类、鸟类觅食及迁徙 环境风险 / 石油类 2.4. 评价标准 2.4.1. 环境质量标准 1、环境空气 环境空气质量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修改单中的一级标准;NH3、H2S 执行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附录D 中的浓度限值。 天河湖平原水库一期工程清淤扩容及水生态环境综合治理 煤炭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15 表表 2.4-1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评价因子 浓
48、度限值 执行标准 1 小时平均 日平均(24 小时值) 年平均 SO2 150 50 20 GB3095-2012 单位:g/m3 NO2 200 80 40 TSP / 120 80 PM10 / 150 70 PM2.5 / 75 35 CO 10 4 / O3 160 100(日最大8 小时平均) / NH3 200 / /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附录D中的浓度限值 单位:g/m3 H2S 10 / / 2、地表水 天河湖及淮河水质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类标准,其中 SS 指标参照执行水利部试行标准地表水资源质量标准(SL63-9
49、4)三级标准,具体标准值详见表 2.4-2。 表表 2.4-2 地表水地表水环境环境质量标准质量标准 序号 项目及单位 标准限值 1 pH 值 69 2 溶解氧 5 3 高锰酸盐指数(mg/L) 6 4 化学需氧量(mg/L) 20 5 五日生化需氧量(mg/L) 4 6 氨氮(mg/L) 1.0 7 总磷(mg/L) 0.2(湖、库0.05) 8 总氮(mg/L) 1.0 9 铜(mg/L) 1.0 10 锌(mg/L) 1.0 11 氟化物(mg/L) 1.0 12 硒(mg/L) 0.01 13 砷(mg/L) 0.05 14 汞(mg/L) 0.0001 15 镉(mg/L) 0.00
50、5 16 六价铬(mg/L) 0.05 17 铅(mg/L) 0.05 18 氰化物(mg/L) 0.2 19 挥发酚 0.005 20 石油类 0.05 21 阴离子表面活性剂 0.2 22 硫化物 0.2 天河湖平原水库一期工程清淤扩容及水生态环境综合治理 煤炭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16 3、地下水 执行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的 III 类水体标准。 表表 2.4-3 地下水地下水环境环境质量标准质量标准 序号 项目及单位 标准限值 1 pH 值 6.88.5 2 氨氮(mg/L) 0.5 3 硝酸盐氮(mg/L) 20.0 4 亚硝酸盐氮(mg/L)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