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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医药及高端化学品制备新技术研发实验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pdf

上传人:tike 文档编号:5615883 上传时间:2022-05-17 格式:PDF 页数:50 大小:1.65M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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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 1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污染影响类)(污染影响类) 项目名称: 生物医药及高端化学品制备新技术研发实验室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盖章):安徽配环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 2022 年 1 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 2 3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名称 生物医药及高端化学品制备新技术研发实验室建设项目 项目代码 2201-340361-04-05-489114 建设单位联系人 谢亮 联系方式 17755262782 建设地点 安徽省蚌埠市高新区黄山大道 8318 号(上理工科技园产业发展南区)9 号楼 3楼 地理坐标 经度:117 度

2、 18 分 15.105 秒,纬度:32 度 53 分 49.702 秒 国民经济 行业类别 M7340 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 建设项目 行业类别 98 专业实验室、研发(试 验)基地;其他 建设性质 新建(迁建) 改建 扩建 技术改造 建设项目 申报情形 首次申报项目 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 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 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 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部门(选填) 蚌埠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文号(选填) 蚌高管项20224 号 总投资(万元) 150 环保投资(万元) 19 环保投资占比(%) 12.7 施工工期 / 是否开工建设 否 是: 用地(用海)

3、面积(m2) 316.02 专项评价设置情况 无 规划情况 无 规划环境影响 评价情况 无 规划及规划环境 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 无 其他符合性分析 1 1、与蚌埠市城市总体规划(与蚌埠市城市总体规划(2012-2030)相符性)相符性 根据蚌埠市城市总体规划(2012-2030)可知,本项目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符合规划要求。 规划指出,蚌埠市工业布局采取空间集聚策略,形成“一带、三区、三基地、三板块”的空间格局。其中“三区”都市产业区。包括北部淮上都市产业区、西部高新-禹会都市产业区,以及东部龙子湖-长淮卫都市产业区。 4 北部淮上都市产业区包括:蚌埠工业园区重点发展生物化工、纺织服装、专用设

4、备等制造业;怀远经济开发区重点发展不锈钢、机械电子、纺织服装等先进制造业。 西部高新-禹会都市产业区包括:蚌埠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重点发展装备制造及汽车、电子及通信设备、生物医药和新材料等制造业;禹会工业区主要发展装备制造业。 东部龙子湖-长淮卫都市产业区包括龙子湖工业区和长淮卫临港经济开发区,是综合成长型临港基地与现代化新型港城,主要发展以电子信息、装备制造、生物医药和节能环保为主的临港先进制造业,以商贸物流、金融服务和文化旅游为主的港城高端服务业,以生产性服务业和生活性服务业为主的港、产、城一体化的现代服务业。 本项目属于 M7340 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 位于安徽省蚌埠市高新区黄山大道 8

5、318 号(上理工科技园产业发展南区)9 号楼 3楼,符合蚌埠市城市总体规划发展行业。 2、产业政策符合性、产业政策符合性 项目为 M7340 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 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可视为允许建设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同时,项目不属于安徽省工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7 年本)中的第二类限制类及第三类淘汰类,可视为允许建设类。因此,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及地方的产业政策。 3、与与安徽省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相符性安徽省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相符性 安徽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了安徽

6、省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2019 年 1 月 1 日实施。项目与安徽省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符合性分析见下表。 表表1-2 本项目与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暂行条例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与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暂行条例符合性分析 条款 条例内容 项目建设情况 符合 性分析 5 第十三条 严格限制在淮河流域新建印染、制革、化工、电镀、酿造等大中型项目或者其他污染严重的项目;建设该类项目的,应当事前征得省人民政府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的同意,并按照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本项目属于 M7340 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不属于印染、 制革、 化工、 电镀、 酿造等大中型项目或者其他污染严重的项目 符合 第十四 条 新建、改建

7、、扩建直接或者间接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和其他水上设施,应当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建设项目的水污染防治设施,应当符合经批准或者备案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要求,并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评价要求企业产生的废水进入蚌埠市第四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本项目的水污染防治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 同时施工、 同时投入使用 符合 新建、扩建、改建项目,除执行前款规定外,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新建项目的选址应符合城市总体规划,避开饮用水水源地和对环境有特殊要求的功能区; (二)采用资源利用率高、污染物排放量少的先进设备和先进工艺; (三)改建、扩建项目和技改项目应当把水污染治理纳入

8、项目内容。 工程配套建设的水污染防治设施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未经验收或者 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本项目选址位于安徽省蚌埠市高新区黄山大道 8318 号(上理工科技园产业发展南区)9 号楼 3 楼,符合用地和产业规划, 评价范围内不涉及饮用水水源地和对环境有特殊要求的功能区。 要求企业采用资源利用率高, 污染物排放量少的先进设备和先进工艺。 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进行验收。 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 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符合 第十五条

9、条 所有排污单位的污水治理设施,应当确保正常运转,达标排放 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进入蚌埠市第四污水处理厂处理 符合 第十七条 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禁止设置排污口。 在风景名胜区水体、重要渔业水体和其他具有特殊经济文化价值的水体的保护区内,不得新建排污口。在保护区附近新建排污口,应当保证保护区水体不受污染 本项目不新建排污口 符合 第十九条 禁止下列行为: (一)向水体排放或者倾倒油类、酸液、碱液和其他有毒有害液体;(二)在水体中清洗装贮过有毒有害污染物的车评价要求企业严格遵守 安徽省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 , 不得有明令禁止的违法行 6 辆、船舶和容器;(三)向水体

10、排放、倾倒含有汞、镉、砷、铬、铅、氰化物、黄磷等可溶性剧毒废液或者将上述物质直接埋入地下;(四)向水体排放、倾倒工业废渣、城镇垃圾和其他废弃物;(五)向水体排放、倾倒放射性固体废弃物或者放射性废水;(六)利用渗井、渗坑、裂隙、溶洞、塌陷区和废弃矿坑排放、倾倒,或者利用无防渗措施的沟渠、坑塘输送或者存贮含毒污染物或者病原体的废水和其他废弃物;(七)在河流、湖泊、运河、渠道、水库最高水位线以下的滩地和岸坡堆放、贮存固体废弃物和其他污染物;(八)围湖和其他破坏水环境生态平衡的活动; (九)引进不符合国家环境保护规定要求的技术和设备;(十)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为 符合 4、与、与 VOCs 相关

11、政策符合性相关政策符合性 项目与 VOCs 相关政策要求的符合性分析如下: 表表 1-3 项目与项目与 VOCs 相关相关政策符合性分析表政策符合性分析表 文件名称文件名称 相关要求相关要求 项目建设情况项目建设情况 符符合合性性 挥发性有机污染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 工艺过程VOCs无组织排放控制要求 配料加工和含VOCs 产品的包装:VOCs 物料混合、 搅拌、研磨、造粒、切片、压块等配料加工过程,以及含VOCs 产品的包装(罐装、粉状)过程应采用密闭设备或在密闭空间内操作,废气应排至VOCs 废气收集处理系统;无法密闭的,应采取局部气体收集措施,废气应排至 VO

12、Cs 废气收集处理系统。 项目有机挥发物原料为封闭包装,单独设置危险化学品柜,有机废气通过二级活性炭+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1)净化处理; 项目有机废气采取废气净化装置处理后,可实现稳定达标排放。 符合 关于印发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重点对含 VOCs 物料(包括含 VOCs 原辅材料、本项目含有机挥发物原料为封闭包符合 7 物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 (环大气【2019】53 号) 含 VOCs 产品、含 VOCs 废料以及有机聚合物材料等)储存、转移和输送、设备与管线组件泄漏、敞开液面逸散以及工艺过程等五类排放源实施管控,通过采取设备与场所密闭、工艺改进、废气有效收集等措施,削减VOCs 无组

13、织排放。 装,单独设置危险化学品柜。 项目有机废气通过二级活性炭+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1)净化处理; 项目有机废气采取废气净化装置处理后,可实现稳定达标排放。 企业新建治污设施或对现有治污设施实施改造,应依据排放废气的浓度、组分、风量,温度、湿度、压力,以及生产工况等,合理选择治理技术。鼓励企业采用多种技术的组合工艺,提高VOCs治理效率。 低浓度、大风量废气,宜采用沸石转轮吸附、活性炭吸附、减风增 浓等 浓缩 技术 ,提高VOCs 浓度后净化处理;高浓度废气,优先进行溶剂回收,难以回收的,宜采用高温焚烧、催化燃烧等技术。油气(溶剂)回收宜采用冷凝+吸附、吸附+吸收、膜分离+吸附等技术

14、。低温等离子、光催化、光氧化技术主要适用于恶臭异味等治理;生物法主要适用于低浓度VOCs 废气治理和恶臭异味治理。非水溶性的 VOCs 废气禁止采用水或水溶液喷淋吸收处理。采用一次性活性炭吸附技术的,应定期更换活性炭,废旧活性炭应再生或处理处置。有条件的工业园区和产业集群等,推广集中喷涂、溶剂集中回收、活性炭集中再生等,加强资源共享,提高 VOCs 治理效率。 项目有机废气通过二级活性炭+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1)净化处理; 项目有机废气采取废气净化装置处理后,可实现稳定达标排放 符合 安徽省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整治工作方案 将控制挥发性有机物排放列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重要内容, 严格环境

15、准本项目为 M7340 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项目有机废气符合 8 入,严控“两高”行业新增产能。 新建、 迁建 VOCs 排放量大的企业应入工业园区并符合规划要求,必须建设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设施,安装废气收集、回收或净化装置,原则上总净化效率不得低于 90%。建立VOCs 排放总量控制制度。 通过二级活性炭+15m 高排气筒排放(DA001)净化处理;. 项目有机废气采取废气净化装置处理后,可实现稳定达标排放。 严格按照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防治技术政策要求,科学制定重点行业、重点企业污染防治技术方案。采用密闭式生产和环保型原辅材料、生产工艺和装备,着力从源头控制 VOCs 废气的产生

16、和无组织排放。 加大 VOCs 废气的回收利用,优先在生产系统内回用。对浓度和性状差异大的废气应根据废气的产生量、污染物的组分和性质、浓度、温度、压力等因素进行综合分析,合理选择废气回收或末端治理工艺路线, 科学治理, 达标排放。要妥善处置次生污染物,防范二次污染。 项目有机废气通过二级活性炭+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1)净化处理; 项目有机废气采取废气净化装置处理后,可实现稳定达标排放。 符合 加强企业内部管理,明确VOCs 处理装置的管理和监控方案,提升现场管理水平, 确保 VOCs 处理装置长期有效运行。要加强基础工作,建立完善的“一厂一档”,与 VOCs 排放相关的原辅料、溶剂的使

17、用、产品生产及输出、废气处理、污染物排放、在线监控等信息应进行跟踪记录,以满足企业VOCs实际以及潜在的排放量查证需要,确保企业VOCs 处理装置运行效果 建设单位制定VOCs 处理装置的管理和监控方案,建立 VOCs 使用档案, 确保企业 VOCs处理装置运行效果。 符合 安徽省 2020 年大气污染防治重强化 VOCs 综合治理:继续开展涉VOCs排放企业摸底项目有机废气通过二级活性炭+15m符合 9 点工作任务 的通知皖大气办20202 号文 调查,纳入动态监管。推广使用低 VOCs 含量涂料、油墨、胶粘剂;加强含 VOCs物料储存、转移和输送、设备与管线组件泄漏、敞开液面逸散以及工艺过

18、程等VOCs 管控; 加强执法监管,重点检查有机溶剂使用量较大、低温等离子、光氧化等低效治理技术的企业,对不能稳定达标排放或无组织排放管控不能满足法律法规要求的,应限期整改、依法查处。 高排气筒排放(DA001)净化处理; 项目有机废气采取废气净化装置处理后,可实现稳定达标排放。 关于印发 2020年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攻坚方案的通知 1、大力推进源头替代,有效减少 VOCs 产生:大力推进低(无)VOCs 含量原辅材料替代。将全面使用符合国家要求的低VOCs含量原辅材料的企业纳入正面清单和政府绿色采购清单。企业应建立原辅材料台账,记录 VOCs 原辅材料名称、成分、VOCs 含量、采购量、使用量

19、、 库存量、 回收方式、回收量等信息,并保存相关证明材料。采用符合国家有关低VOCs含量产品规定的涂料、油墨、胶粘剂等,排放浓度稳定达标且排放速率满足相关规定的,相应生产工序可不要求建设末端治理设施。使用的原辅材料VOCs 含量(质量比)均低于 10%的工序, 可不要求采取无组织排放收集和处理措施 项目有机废气通过二级活性炭+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1)净化处理; 项目有机废气采取废气净化装置处理后,可实现稳定达标排放。 符合 全面落实标准要求,强化无组织排放控制:2020 年 7月 1 日起,全面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重点区域应落实无组织排放特别控制要求。 企业在无组织排放

20、排查整本项目 VOCs 无组织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GB37822-2019)特别排放限值; 本项目危废交由有符合 10 治过程中,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加强含 VOCs 物料全方位、全链条、全环节密闭管理。储存环节应采用密闭容器、包装袋,高效密封储罐,封闭式储库、料仓等。装卸、转移和输送环节应采用密闭管道或密闭容器、罐车等。生产和使用环节应采用密闭设备,或在密闭空间中操作并有效收集废气,或进行局部气体收集;非取用状态时容器应密闭。处置环节应将盛装过VOCs物料的包装容器、含 VOCs 废料(渣、液)废吸附剂等通过加盖、封装等方式密闭,妥善存放,不得随意丢弃,7月 15 日前集中

21、清运一次,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资质单位处理 3、聚焦治污设施“三率”,提升综合治理效率:组织企业对现有 VOCs 废气收集率、治理设施同步运行率和去除率开展自查,重点关注单一采用光氧化、光催化、低温等离子、一次性活性炭吸附、喷淋吸收等工艺的治理设施,7 月 15 日前完成。对达不到要求的 VOCs 收集、治理设施进行更换或升级改造,确保实现达标排放。除恶臭异味治理外,一般不采用低温等离子、光催化、光氧化等技术。行业排放标准中规定特别排放限值和控制要求的,应按相关规定执行;未制定行业标准的应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已制定更严格地方排放标准的,按地方标准执行。

22、 项目有机废气通过二级活性炭+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1)净化处理; 项目有机废气采取废气净化装置处理后,可实现稳定达标排放。 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GB37822-2019)特别排放限值。 符合 5、“三线一单三线一单”相符性分析相符性分析 11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环环评【2016】150 号文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要求:为适应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的环境管理要求,切实加强环境影响评价(以下简称环评)管理,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以下简称“三线一单”)约束,建立项目环评审批与规划环

23、评、现有项目环境管理、区域环境质量联动机制(以下简称“三挂钩”机制),更好地发挥环评制度从源头防范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作用,加快推进改善环境质量。 (1)生态保护红线 本项目位于安徽省蚌埠市高新区黄山大道 8318 号(上理工科技园产业发展南区)9 号楼 3 楼,根据调查,建设项目影响范围内无重要生态影响功能区域,建设项目影响范围内无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重要湿地等特殊生态敏感区以及重要生态敏感区,不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本项目的建设不违背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的要求。 (2)环境质量底线 根据蚌埠市环保局网站公布的 2020 年蚌埠市环境状况公报 ,项目所在地的环境空气质

24、量不达标;地表水水质良好,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类水体功能要求;区域声环境质量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 类区标准。 该项目运营过程中会产生一定的污染物, 采取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后,各类污染物的排放对周围环境造成的影响较小,不会降低当地环境质量,不会触碰区域环境质量底线。 (3)资源利用上线 项目采用的能源主要为电、水,不使用煤炭作为能源,项目建成运行后通过内部管理、设备选择、原辅材料的选用和管理、污染治理等多方面的措施,可使产生的污染物得到了有效的处置,符合清洁运营的要求。项目对资源的使用较少、利用率较高,不触及资源利用上线。 12 (4)环境

25、准入负面清单 本项目不在 安徽省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实施细则 (试行) 的通知(皖长江办 18 号)环境准入负面清单内,项目符合相关负面清单要求。 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评2016150 号)中“三线一单”相关要求。 13 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 建设内容 1、项目由来、项目由来 安徽配环生物技术有限公司拟在安徽省蚌埠市高新区黄山大道 8318 号 (上理工科技园产业发展南区)9 号楼 3 楼新建生物医药及高端化学品制备新技术研发实验室建设项目。该项目总投资 150 万元,租赁场地 316.02m2,主要建设内容为购置旋转

26、蒸发器、布氏漏斗、抽滤瓶、冷凝管、恒温干燥箱、烧杯等实验室分析器具,建设生物医药及高端化学品制备新技术研发实验室。该项目已经蚌埠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备案,项目编码:2201-340361-04-05-48911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682 号)中有关规定,建设项目应在可行性研究阶段同步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依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 年版)的有关规定,该项目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受安徽配环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委托,我公司承担了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接受委托后,我公司组织有关技术人员,在

27、现场调查和收集有关资料的基础上,本着“科学、公正、客观、严谨”的态度,编制了安徽配环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生物医药及高端化学品制备新技术研发实验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呈报环保主管部门审查。 2、建设内容建设内容 表表 2-1 建设内容一览表建设内容一览表 工程 类别 单项工程名称 工程内容及规模 备注 主体 工程 实验室 位于项目的东南侧,布置两间实验室,用于产品的研发,建筑面积 60m2 依托现有建筑新建 辅助 工程 办公室 位于项目的南侧,用于员工的办公 120m2 贮运工程 仓库 位于项目北侧,用于实验器材的储存 危险化学品柜 位于项目北侧,用于为危险化学品的储存 易制毒柜 位于项目北侧,

28、用于为有毒有害物质的储存 公用工程 供电系统 项目用电接自市政供电线路 依托 给水系统 项目用水取自市政供水管网 依托 14 排水系统 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蚌埠市第四污水处理厂处理 依托 环保工程 废水治理 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蚌埠市第四污水处理厂处理 依托 废气治理 有机废气 二级活性炭+15m 高排气筒排放(DA001) 新建 噪声处理 选用低噪音设备,采用基础减振、隔声等措施 新建 固废治理 生活垃圾:垃圾桶集中收集,送附近垃圾点 新建 一般固废:设置一般固废暂存区,建筑面积为 15m2 新建 危废暂存间:位于厂区北侧,建筑面积为

29、8m2,防风、防雨、防腐、防渗等措施 新建 地下水、 土壤治理 设置分区防渗区域,危废暂存间; 实验室及其他公共区域为一般防渗区。 新建 风险防范 设置应急预案、加强防火管理、加强员工操作管理 新建 4、生产设备、生产设备 本项目主要生产设备明细见下表。 表表 2-3 项目主要设备一览表项目主要设备一览表 序号 设备名称 型号 数量(个/台/套) 1 旋转蒸发仪 5 4 2 真空泵 / 4 3 三口玻璃瓶 10L 5 4 三口玻璃瓶 5L 5 5 三口玻璃瓶 2.5L 及以下 若干 6 四口玻璃瓶 10L 5 7 四口玻璃瓶 5L 5 8 四口玻璃瓶 2.5L 10 9 四口玻璃瓶 2L 及以

30、下 若干 10 单口瓶 5L 及以下 若干 11 磁力搅拌仪 / 3 12 机械搅拌仪 90-120w 5 13 低温仪 -25 1 14 布氏漏斗 / 5 15 抽滤瓶 5L 5 16 恒温干燥箱 / 2 17 烧杯 玻璃 1L 及以下 若干 18 层析柱 / 5 19 玻璃冷凝管 20-40cm 若干 20 自动加热油浴锅 10L 2 21 自动加热油浴锅 5L 3 22 通风橱 4 23 防爆柜 1 24 电子天平 5 15 5、主要原辅材料及用量、主要原辅材料及用量、理化性质、理化性质 (1)主要原辅材料及用量 表表 2-4 项目主要原辅材料及其用量一览表项目主要原辅材料及其用量一览表

31、 序序号号 药品名称药品名称 规格规格/成成分分 年用量年用量(t/a) 用途用途 储存位置储存位置 是否在通风是否在通风橱中操作橱中操作 1 盐酸 500ml/瓶 0.05 中和、配制溶液等 易制毒柜 是 2 硫酸 500ml/瓶 0.05 中和、配制溶液、洗容器、纯化等 易制毒柜 是 3 氢氧化钠 500g/瓶 0.05 中和、配制溶液、洗容器、纯化等 易制毒柜 是 4 石油醚 500ml/瓶 0.15 萃取 危险品柜 是 5 丙酮 500ml/瓶 0.15 萃取 易制毒柜 是 6 甲苯 500ml/瓶 0.125 萃取 易制毒柜 是 7 环己烷 500ml/瓶 0.125 萃取 危险品柜

32、 是 8 正己烷 500ml/瓶 0.125 萃取 危险品柜 是 9 N,N-二甲基甲酰胺 500ml/瓶 0.14 萃取 危险品柜 是 10 乙腈 500ml/瓶 0.13 配制溶液、 洗容器、纯化等 危险品柜 是 11 环戊酮 500ml/瓶 0.12 配制溶液、纯化等 试剂柜 是 12 硫酸钠 500g/瓶 0.15 吸水 试剂柜 是 13 硅藻土 5kg/袋 0.15 过滤 试剂柜 是 14 四氢呋喃 500ml/瓶 0.15 配制溶液、纯化等 危险品柜 是 15 醋酸 500ml/瓶 0.15 中和、配制溶液、洗容器、纯化等 试剂柜 是 16 醋酸酐 500ml/瓶 0.15 中和、

33、配制溶液、洗容器、纯化等 易制毒柜 是 17 碳酸钠 5kg/袋 0.10 中和、配制溶液、洗容器、纯化等 试剂柜 是 18 碳酸氢钠 5kg/袋 0.10 中和、配制溶液、洗容器、纯化等 试剂柜 是 19 乙酸乙酯 500ml/瓶 0.16 萃取 危险品柜 是 20 二氯甲烷 500ml/瓶 0.18 萃取 危险品柜 是 21 液氮 25kg/瓶 0.10 低温 试剂室 是 22 三乙胺 500ml/瓶 0.10 中和、配制溶液、纯化等 危险品柜 23 N-溴化丁500g/瓶 0.20 配制溶液、纯化等 试剂柜 16 二酰亚胺 24 甲醇 500ml/瓶 0.50 洗容器、纯化等 危险品柜

34、25 乙醛酸乙酯 500ml/瓶 0.10 配制溶液、纯化等 试剂柜 26 盐酸氨基脲 500g/瓶 0.21 配制溶液、纯化等 试剂柜 27 2,4,6-三氯吡啶 500g/瓶 0.15 配制溶液、纯化等 试剂柜 28 4-吡啶乙酸 500g/瓶 0.20 配制溶液、纯化等 试剂柜 (2)理化性质 表表 2-6 项目项目主要原辅材料主要原辅材料理化性质一览理化性质一览表表 序号 原辅材料 理化性质 1 盐酸 盐酸是无色液体(工业用盐酸会因有杂质三价铁盐而略显黄色),有腐蚀性,为氯化氢的水溶液,具有刺激性气味,一般实验室使用的盐酸为 0.1mol/L,pH=1。高中化学把盐酸和硫酸、硝酸、氢溴

35、酸、氢碘酸、高氯酸合称为六大无机强酸。氯化氢与水混溶,浓盐酸溶于水有热量放出。溶于碱液并与碱液发生中和反应。能与乙醇任意混溶,氯化氢能溶于苯。由于浓盐酸具有挥发性,挥发出的氯化氢气体与空气中的水蒸气作用形成盐酸小液滴,所以会看到白雾。 2 硫酸 纯硫酸一般为无色油状液体,密度 1.84 g/cm,沸点 337,能与水以任意比例互溶,同时放出大量的热,使水沸腾。加热到 290时开始释放出三氧化硫,最终变成为 98.54%的水溶液,在 317时沸腾而成为共沸混合物。硫酸的沸点及粘度较高,是因为其分子内部的氢键较强的缘故。由于硫酸的介电常数较高,因此它是电解质的良好溶剂,而作为非电解质的溶剂则不太理

36、想。硫酸的熔点是10.371,加水或加三氧化硫均会使凝固点下降。 3 氢氧化钠 NaOH 是化学实验室其中一种必备的化学品,亦为常见的化工品之一。纯品是无色透明的晶体。密度 2.130g/cm 。熔点 318.4。沸点1390。工业品含有少量的氯化钠和碳酸钠,是白色不透明的晶体。有块状,片状,粒状和棒状等。式量 40.01 氢氧化钠在水处理中可作为碱性清洗剂,溶于乙醇和甘油,不溶于丙醇、乙醚。在高温下对碳钠也有腐蚀作用。 4 甲醇 甲醇(Methanol,dried,CH3OH)系结构最为简单的饱和一元醇,CAS 号有 67-56-1、170082-17-4,分子量 32.04,沸点 64.7

37、。又称“木醇”或“木精”。是无色有酒精气味易挥发的液体。人口服中毒最低剂量约为 100mg/kg 体重,经口摄入 0.31g/kg 可致死。 5 碳酸钠 碳酸钠(Na2CO3),分子量 105.99 。化学品的纯度多在 99.5%以上(质量分数),又叫纯碱,但分类属于盐,不属于碱。碳酸钠是一种易溶于水的白色粉末,溶液呈碱性(能使酚酞溶液变浅红)。高温能分解,加热不分解 6 丙酮 香气味, 极易挥发。熔点-94.6,沸点 56.5,密度 0.79,相对蒸汽密度 1.59,与水混溶,可混溶于醚、氯仿、甘油等多数有机溶剂。 17 爆炸上限 13.0% (V/V) , 爆炸下限 2.5% (V/V)

38、, 闪点20LD50:5800mg/kg(大鼠经口);20000mg/kg(兔经皮); 7 二氯甲烷 无色透明液体,具有类似醚的刺激性气味。不溶于水,溶于乙醇和乙醚。是不可燃低沸点溶剂,常用来代替易燃的石油醚、乙醚等,毒性:经口属中等毒性。 急性毒性:LD50:1.25 g/kg(大鼠经口);LC50:24929 ppm(小鼠,30 分钟)。 8 石油醚 一种轻质石油产品,是低相对分子质量的烃(主要是戊烷及己烷)的混合物,为无色透明液体,有煤油气味。不溶于水,溶于乙醇、苯、氯仿、油类等多数有机溶剂。 9 甲苯 一种有机化合物,化学式为 C7H8,是一种无色、带特殊芳香味的易挥发液体。有强折光性

39、。能与乙醇、 乙醚、丙酮、氯仿、二硫化碳和冰乙酸混溶,极微溶于水 10 环己烷 一种有机化合物,化学式是 C6H12,为无色有刺激性气味的液体。不溶于水,溶于多数有机溶剂。极易燃烧。一般用作一般溶剂、色谱分析标准物质及用于有机合成,可在树脂、涂料、脂肪、石蜡油类中应用,还可制备环己醇和环己酮等有机物 11 正己烷 一种有机化合物,分子式为 C6H14,属于直链饱和脂肪烃类,由原油裂解及分馏获得,有微弱特殊气味的无色液体。其具有挥发性,几乎不溶于水,易溶于氯仿、乙醚、乙醇 ,主要用作溶剂。 12 N,N-二甲基甲酰胺 一种有机化合物,分子式为 C3H7NO,为无色透明液体。既是一种用途极广的化工

40、原料,也是一种用途很广的优良的溶剂。除卤代烃以外能与水及多数有机溶剂任意混合,对多种有机化合物和无机化合物均有良好的溶解能力 13 环戊酮 一种有机化合物,分子式为 C5H8O。无色液体。与醇、醚混溶。不溶于水。有薄荷香气。 14 硫酸钠 硫酸根与钠离子化合生成的盐, 化学式为 Na2SO4, 硫酸钠溶于水,其溶液大多为中性,溶于甘油而不溶于乙醇。无机化合物,高纯度、颗粒细的无水物称为元明粉。元明粉,白色、无臭、有苦味的结晶或粉末,有吸湿性。外形为无色、透明、大的结晶或颗粒性小结晶。硫酸钠暴露于空气中易吸水,生成十水合硫酸钠,又名芒硝,偏碱性。主要用于制造水玻璃、玻璃、瓷釉、纸浆、致冷混合剂、

41、洗涤剂、干燥剂、染料稀释剂、分析化学试剂、医药品、饲料等。 15 硅藻土 一种硅质岩石,是一种生物成因的硅质沉积岩,它主要由古代硅藻的遗骸所组成。其化学成分以 SiO2 为主,可用 SiO2 nH2O 表示,矿物成分为蛋白石及其变种 16 丙酮 丙酮(acetone,CH3COCH3),又名二甲基酮,为最简单的饱和酮。是一种无色透明液体,有特殊的辛辣气味。易溶于水和甲醇、乙醇、乙醚、氯仿、吡啶等有机溶剂。易燃、易挥发,化学性质较活泼。目前世界上丙酮的工业生产以异丙苯法为主。丙酮在工业上主要作为溶剂用于炸药、塑料、橡胶、纤维、制革、油脂、喷漆等行业中,也可作为合成烯酮、醋酐、碘仿、聚异戊二烯橡胶

42、、甲基丙烯酸甲酯、氯仿、环氧树脂等物质的重要原料。 18 17 四氢呋喃 一个杂环有机化合物,分子式为 C4H8O。属于醚类,是芳香族化合物呋喃的完全氢化产物,是一种无色、可与水混溶、在常温常压下有较小粘稠度的有机液体 18 乙酸 也叫醋酸、冰醋酸,化学式 CH3COOH,是一种有机一元酸,为食醋主要成分。 纯的无水乙酸 (冰醋酸) 是无色的吸湿性固体, 凝固点为 16.6(62),凝固后为无色晶体,其水溶液中弱酸性且腐蚀性强,蒸汽对眼和鼻有刺激性作用 19 乙腈 乙腈又名甲基氰,无色液体,极易挥发,有类似于醚的特殊气味,有优良的溶剂性能,能溶解多种有机、无机和气体物质。 20 碳酸氢钠 分子

43、式为 NaHCO ,是一种无机盐,呈白色结晶性粉末,无臭,味碱,易溶于水。在潮湿空气或热空气中即缓慢分解,产生二氧化碳,加热至 270完全分解 21 乙酸乙酯 又称醋酸乙酯,化学式是 C4H8O2,分子量为 88.11,是一种具有官能团-COOR 的酯类(碳与氧之间是双键),能发生醇解、氨解、酯交换、还原等一般酯的共同反应。低毒性,有甜味,浓度较高时有刺激性气味,易挥发,具有优异的溶解性、快干性,用途广泛,是一种重要的有机化工原料和工业溶剂 22 三乙胺 一种有机化合物,分子式为 C6H15N,为无色油状液体,有强烈氨臭、易燃。稍溶于水,溶于乙醇、乙醚等有机溶剂 23 N-溴代丁二酰亚胺 英文

44、名为 N-Bromosuccinimide, 简称 NBS, 化学式为 C4H4BrNO2。外观为白色至乳白色结晶固体或粉末,略有溴的气味 24 甲醇 又称羟基甲烷,是一种有机化合物,有毒。是结构最为简单的饱和一元醇。其化学式为 CH3OH/CH O,其中 CH OH 是结构简式,能突出甲醇的羟基,CAS 号为 67-56-1,分子量为 32.04,沸点为64.7 25 乙醛酸乙酯 无色透明液体,常温常压下稳定,乙醛酸乙酯是有机合成中间体和医药中间体,可用于实验室研发过程和化工医药合成过程中 26 盐酸氨基脲 无色透明或白色结晶。溶于水,不溶于无水乙醇和乙醚。熔点:175-177。医药工业、有

45、机合成以及农药原料,用以制取呋喃西林、硝基呋喃类等药物,脲酶底物,MAO 抑制剂;用作测定酮、醛的试剂,色谱分析及分离激素的精油的溶剂 27 2,4,6-三氯吡 熔点;33-37闪点;230 F 储存条件;2-8 C 形态 结晶体 颜色 黄色至灰黄色 水溶解性微溶 28 4-吡啶乙酸 化学式:C7H7NO2,分子量:137.136,密度:1.245g/cm3,沸点:303.8 C at 760 mmHg,闪点:137.5 C 6、公用系统能耗、公用系统能耗 全厂公用系统能耗见下表: 表表 2-7 项目公用系统能耗明细表项目公用系统能耗明细表 序号序号 名称名称 规格规格 单位单位 项目项目消耗

46、量消耗量 1 水 自来水 t/a 121.2 19 2 电 380/220V、50HZ 万度/年 2 7、公共设施、公共设施 (1)供电:接入园区供电电网。 (2)供水:项目用水由市政供水管网提供。 (3)排水: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蚌埠市第四污水处理厂处理, 实验废水经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 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8、劳动定员及制度工时、劳动定员及制度工时 项目劳动定员 8 人,1 班制,每班工作 8 小时,年工作 300 天,不提供食宿。 工艺流程和产排污环节 项目利用现有厂房进行生产,施工期已结束,本次评价不做分析。 营运期工艺流程营运期工艺流程 原料原料理化

47、试验理化试验洗料洗料蒸馏蒸馏结晶结晶G W烘干烘干小样包装小样包装留样留样G W SG SG G 图图 2-1 项目工艺及产污节点流程图项目工艺及产污节点流程图 工艺流程说明: 1、理化实验:把配制好的酸液或者碱液滴加进入,调制成酸性或者碱性,使其主原料盐酸氨基脲、乙醛酸乙酯在有机溶剂的溶解下,油浴加热使其中的官能团发生变化,使其得到更高纯度的物质,该步骤会产生中性的少量废水及少量废气,通过通风橱进入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 2、洗料:将废水中所需要成份用溶剂再萃取一次,合并有机相,再用水或者其他有机溶剂洗,分层会产生少量废水,集中处理,加入无水硫酸钠干燥,过滤 20 出硫酸钠,硫酸钠废弃;洗

48、料另外一个情况,把液体进入硅藻土,脱色,脱杂质,抽滤,得滤液,硅藻土循环使用 10 次后废弃,此工序会产生少量的固废及废气,废气通过通风橱进入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 3、蒸馏:采用油浴加热,蒸馏后会有少量的残液及废气产生,废气通过通风橱进入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 4、结晶:采用液氮低温,母液蒸馏后,余料重新结晶,挥发氮气通过通风橱进入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 5、烘干:采用烘箱加热烘干,此工序会产生有机废气,通过通风橱进入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 备注:以上操作都在通风橱中进行,产生的废气经过活性炭吸附,废水和固废,用桶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 与项目有关的原有环境污染问题 根据现

49、场勘查,本项目在租赁厂房内生产,为新建项目,现有厂房为空置,无原有环境污染问题。 21 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 区域 环境 质量 现状 区域环境质量现状如下: 1、空气环境、空气环境: (1)项目所在区域达标判断项目所在区域达标判断 本次评价选择 2020 年作为评价基准年,引用的2020 年蚌埠市环境状况公报中环境空气质量部分内容,具体如下: 2020 年区域环境空气二氧化硫年均值为 13 微克/立方米、二氧化氮为 31微克/立方米、PM10为 72 微克/立方米、PM2.5为 43 微克/立方米、一氧化碳日平均第 95 百分

50、位数为 1.0 毫克/立方米、臭氧日 8 小时最大平均第 90 百分位数为 148 微克/立方米。 表表 3-1 2020 年年蚌埠市蚌埠市年均浓度单位年均浓度单位 g/m3(CO 为为 mg/m3) 污染物污染物 年评价指标年评价指标 单位单位 评价标准评价标准 现状浓度现状浓度 g/m3 达标情况达标情况 PM2.5 年平均 g/m3 35 43 不达标 PM10 年平均 g/m3 70 72 不达标 SO2 年平均 g/m3 60 13 达标 NO2 年平均 g/m3 40 31 达标 CO 24 小时平均第 95 百 分位数 mg/m3 4 1 达标 O3 日最大 8 小时滑动平 均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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