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格林美(荆门)格林美(荆门)镍钴镍钴材料有限公司材料有限公司 循环再造新一代高镍三元前驱体材料项目循环再造新一代高镍三元前驱体材料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书 (送审本送审本) 建设单位:建设单位:格林美(荆门)镍钴材料有限公司格林美(荆门)镍钴材料有限公司 评价单位:荆门市天畅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评价单位:荆门市天畅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2022 年年 01 月月 格林美(荆门)镍钴材料有限公司循环再造新一代高镍三元前驱体材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荆门市天畅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I 目目 录录 一、概述 . 2 1.1 项目背景及由来 . 2 1.2 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过程 . 2 1.3 分析判定
2、相关情况 . 3 1.3.1 与荆门化工循环产业园规划、规划环评及审查意见的相符性分析 . 3 1.3.2 与国家、湖北省 VOCs 政策相符性 . 7 1.3.3 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相符性 . 14 1.3.4 与湖北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实施细则(试行)相符性 . 18 1.3.5 与硫酸工业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相符性 . 19 1.3.6“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 . 20 1.4 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 . 25 1.5 项目特点 . 26 1.6 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主要结论 . 26 二、总则 . 28 2.1 编制依据 . 28 2.1.1 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 . 28 2.1.2 规范
3、导则 . 31 2.1.3 委托文件及相关协议、文件 . 32 2.2 评价因子与评价标准 . 33 2.2.1 评价因子 . 33 2.2.2 评价标准 . 34 2.3 报告书相关评价工作等级和评价范围 . 39 2.3.1 环境空气 . 39 2.3.2 地表水环境 . 44 2.3.3 声环境 . 45 2.3.4 环境风险 . 45 2.3.5 地下水 . 46 2.3.6 土壤 . 48 2.3.7 生态 . 48 2.3.8 评价等级及范围划分结果汇总 . 49 2.4 相关规划及环境功能区划 . 49 2.4.1 荆门化工循环产业园规划(修编) . 49 2.4.2 环境功能区
4、划 . 53 2.5 主要环境保护目标及风险保护目标 . 53 2.6 环评工作技术路线 . 55 三、项目概况 . 56 3.1 项目名称、单位、规模、投资、建设地点、建设性质 . 56 3.2 产品、产能及产品质量标准 . 56 3.3 主要原辅材料用量情况及理化性质 . 59 格林美(荆门)镍钴材料有限公司循环再造新一代高镍三元前驱体材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荆门市天畅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II 3.4 主要构筑物建设情况 . 67 3.5 主要生产设备 . 67 3.6 主要公辅工程及依托情况 . 83 3.6.1 给排水 . 83 3.6.2 供电 . 83 3.6.3 供热 . 83 3
5、.6.4 循环水 . 83 3.6.5 纯水制备 . 83 3.7 储运工程 . 83 3.7.1 物料运输 . 83 3.7.2 物料仓储 . 84 3.7 环保工程 . 84 3.7.1 废气 . 84 3.7.2 废水 . 85 3.7.3 固废 . 85 3.7.4 噪声 . 86 3.7.4 风险 . 86 3.8 劳动定员及工作制度 . 86 3.9 项目实施进度 . 86 四、工程分析 . 87 4.1 硫磺制酸工程分析 . 87 4.1.1 反应原理、产污节点及工艺流程图 . 87 4.1.2 平衡分析 . 92 4.1.3 污染物产生、处置及排放 . 103 4.2 三元前驱
6、体工程分析 . 111 4.2.1 反应原理、产污节点及工艺流程图 . 111 4.2.2 平衡分析 . 116 4.2.3 污染物产生、处置及排放 . 127 4.3 硫磺制酸与三元前驱体汇总 . 175 4.3.1 项目一期排污情况汇总 . 175 4.3.2 项目二期排污情况汇总 . 182 4.4 拟建项目的清洁生产与碳排放分析 . 188 4.4.1 清洁生产分析 . 188 4.4.2 碳排放分析 . 189 4.5 总量控制 . 194 五、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 . 196 5.1 自然环境现状 . 196 5.1.1 地理位置 . 196 5.1.2 地形、地貌、地震 . 196
7、 5.1.3 水文水系 . 197 5.1.4 气候 . 198 5.1.5 区域地质条件 . 198 格林美(荆门)镍钴材料有限公司循环再造新一代高镍三元前驱体材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荆门市天畅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III 5.1.6 生态环境现状 . 202 5.2 荆门化工循环产业园概况 . 204 5.3 环境质量现状监测与评价 . 205 5.3.1 环境空气质量现状监测与评价 . 205 5.3.2 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 . 211 5.3.4 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 . 221 5.3.5 土壤环境质量现状 . 235 5.3.6 环境质量现状小结 . 244 5.4 区域污染源调查 .
8、244 5.4.1 拟取代的污染源 . 244 5.4.2 评价范围内与拟建项目排放污染物有关的其他尚未投产的项目 . 246 5.4.3 项目目实施对区域交通的影响及新增污染物排放情况 . 250 六、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 253 6.1 营运期环境空气影响分析 . 253 6.1.1 预测模型 . 253 6.1.2 预测内容及预测点 . 255 6.1.3 预测源强 . 257 6.1.4 预测结果与评价 . 257 6.1.5 污染物排放量核算 . 287 6.1.6 环境空气影响评价结论 . 290 6.2 营运期废水依托可行性分析 . 290 6.2.1 污水排放路径 . 290
9、 6.2.2 水污染控制和水环境影响减缓措施有效性评价 . 291 6.2.3 依托污水处理设施的环境可行性评价 . 292 6.2.4 水污染源排放量核算 . 293 6.3 地下水环境影响分析 . 294 6.3.1 区域水文地质条件 . 294 6.3.2 水文地质概念模型 . 307 6.3.3 地下水影响预测 . 309 6.3.5 地下水环境影响预测评价结论 . 329 6.4 营运期声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 330 6.4.1 装置噪声源概况 . 330 6.4.2 预测方法与模式 . 330 6.4.3 预测结果与分析 . 332 6.5 营运期固体废物影响分析 . 333 6
10、.5.1 固废的暂存 . 333 6.5.2 固废的处置 . 334 6.5.3 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 . 335 6.5.4 固体废物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 336 6.6 营运期土壤环境影响分析 . 336 6.6.1 项目对土壤环境的污染 . 336 6.6.2 预测评价范围 . 337 格林美(荆门)镍钴材料有限公司循环再造新一代高镍三元前驱体材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荆门市天畅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IV 6.6.3 预测评价时段 . 337 6.6.4 预测情景设置 . 337 6.6.5 预测与评价 . 337 七、环境风险分析 . 343 7.1 评价原则 . 343 7.2 评价工作程
11、序 . 343 7.3 风险潜势初判 . 344 7.3.1 环境敏感程度(E)的确定 . 344 7.3.2 危险物质及工艺系统危害性(P)的确定 . 346 7.3.3 风险潜势判断 . 348 7.4 评价等级和评价范围 . 348 7.4.1 评价等级 . 348 7.4.2 评价范围 . 349 7.5 风险识别 . 349 7.5.1 风险物质的识别 . 349 7.5.2 风险因素的识别 . 349 7.5.3 环境影响途径 . 350 7.5.4 环境敏感目标调查 . 350 7.5.5 风险识别结果 . 350 7.6 风险事故情形分析 . 352 7.6.1 环境风险事故情
12、形设定 . 352 7.6.2 源项分析 . 352 7.7 风险预测与评价 . 359 7.7.1 大气环境风险事故预测与评价 . 359 7.7.2 地表水环境风险事故预测与评价 . 383 7.7.3 地下水环境风险事故预测与评价 . 384 7.8 环境风险管理 . 384 7.8.1 总图布置和建筑安全防范措施 . 384 7.8.2 危险化学品贮存安全防范措施 . 385 7.8.3 工艺技术设计安全防范措施 . 385 7.8.4 自动控制及电气仪表设计安全防范措施 . 386 7.8.5 消防及火灾报警系统及消防废水处置 . 386 7.8.6 危险废物贮存与转运风险防范措施
13、. 387 7.8.7 危险废物中毒事故应急措施 . 388 7.8.8 危险废物运输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应急措施 . 388 7.8.9 主要应急应变措施 . 389 7.8.10 三级防控体系 . 391 7.8.11 园区应急预案 . 394 7.8.12 项目环境风险事故应急预案 . 398 7.9 评价结论与建议 . 399 7.9.1 项目危险因素 . 399 7.9.2 环境敏感型及事故环境影响 . 399 7.9.3 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 . 400 格林美(荆门)镍钴材料有限公司循环再造新一代高镍三元前驱体材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荆门市天畅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V 7.9.4 环
14、境风险评价结论与建议 . 401 八、环境保护措施及其可行性论证 . 402 8.1 废气污染防治措施及其技术论证 . 402 8.1.1 有组织废气收集方案及处理措施 . 402 8.1.2 无组织废气收集方案及处理措施 . 412 8.1.3 废气治理措施可行性分析结论 . 414 8.2 废水防治措施及其技术论证 . 414 8.2.1 污水处理方案 . 414 8.2.2 新建污水处理站 . 415 8.2.3 废水的输送 . 416 8.2.4 化工循环产业园污水处理厂接收拟建项目废水可行性 . 417 8.2.5 废水处理可行性分析结论 . 418 8.3 噪声防治措施及其技术论证
15、 . 419 8.3.1 噪声防治措施 . 419 8.3.2 技术可行性论证 . 420 8.3.3 噪声防治措施可行性分析小结 . 420 8.4 固废防治措施及其技术论证 . 420 8.4.1 固废暂存措施 . 420 8.4.2 固废管理措施 . 421 8.4.3 固体废物的收集 . 424 8.4.4 固废废物的转运 . 427 8.4.5 危险废物的外委处置 . 428 8.4.7 固废暂存、管理措施可行性分析结论 . 428 8.5 土壤污染防治措施 . 428 8.5.1 源头控制措施 . 428 8.5.2 过程防控措施 . 429 8.5.3 技术可行性分析 . 430
16、 8.5.4 小结 . 430 8.6 营运期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 431 8.6.1 地下水污染防治原则 . 431 8.6.2 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 431 8.6.3 地下水监控、应急系统 . 432 8.6.4 技术可行性论证 . 432 8.6.5 小结 . 432 九、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 . 433 9.1 费用分析 . 433 9.2 效益分析 . 434 9.2.1 直接经济效益 . 434 9.2.2 间接经济效益 . 434 9.2.3 环境损益分析 . 435 9.2.4 社会效益分析 . 435 9.3 小结 . 435 格林美(荆门)镍钴材料有限公司循环再造新一
17、代高镍三元前驱体材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荆门市天畅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VI 十、环境管理与环境监测 . 436 10.1 环境管理和监测的目的 . 436 10.2 环境管理 . 436 10.2.1 环境管理的总体指导原则 . 436 10.2.2 企业环境管理机构情况 . 437 10.2.3 环境管理制度 . 438 10.2.4 环境监理 . 438 10.2.5 营运期环境管理台账 . 439 10.2.6 环境管理的建议 . 440 10.3 环境监测 . 441 10.3.1 监测机构及职责 . 442 10.3.2 排污口规范化 . 442 10.3.3 污染物排放清单 . 44
18、4 10.3.4 污染源监测计划 . 447 10.3.5 环境质量监测计划 . 448 10.4 环保竣工验收内容 . 448 十一、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 454 11.1 项目基本情况 . 454 11.2 符合性判定结论 . 454 11.2.1 规划相符性(产业园定位) . 454 11.2.2 与国家、湖北省 VOCs 政策相符性 . 455 11.2.6 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相符性 . 456 11.2.7“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 . 456 11.3 公众参与情况调查 . 457 11.4 评价区域环境质量现状 . 457 11.5 污染防治措施及环境影响预测 . 457 11.5
19、.1 废气 . 457 11.5.2 废水 . 459 11.5.3 噪声 . 459 11.5.4 固废 . 460 11.5.5 地下水 . 460 11.6 总量控制结论 . 460 11.7 环保投资 . 461 11.8 环境风险 . 461 11.9 结论 . 462 格林美(荆门)镍钴材料有限公司循环再造新一代高镍三元前驱体材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荆门市天畅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1 格林美(荆门)镍钴材料有限公司循环再造新一代高镍三元前驱体材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荆门市天畅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2 一、概述一、概述 1.1 项目项目背景及由来背景及由来 格林美(荆门)镍钴材料有限公司成立
20、于 2021 年 11 月,是荆门市格林美新材料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注册资金 1000 万元,主要经营范围: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再生资源加工,再生资源销售,新型金属功能材料销售,稀有稀土金属冶炼,常用有色金属冶炼,固体废物治理,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销售,基础化学原料制造,化工产品销售等。 2021 年 11 月,格林美(荆门)镍钴材料有限公司在荆门化工循环产业园东区-荆门新能源材料循环经济低碳产业示范园区征地范围内(现状为空地)租赁195 亩空地, 投资 200000 万元, 实施“循环再造新一代高镍三元前驱体材料项目”。项目分两期建设,其中项目一期建设 1 条
21、30 万吨/年硫磺制酸产线,1 条年产 3万吨三元前驱体材料生产线,项目二期建设 1 条 30 万吨/年硫磺制酸产线和 1 条年产 5 万吨三元前驱体生产线,配套建设供水、供汽、余热回收、副产品等生产设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国务院 682 号令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该项目应当开展环境影响评价。 格林美(荆门)镍钴材料有限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委托荆门市天畅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承担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接受委托后,我单位随即安排人员踏勘项目现场, 收集项目信息。 该项目采用废弃的资源 (废镍料、 粗制氢氧化镍、废钴料)等,采用化学合成工艺生产电池正极材料(无机盐)
22、,同时外购硫磺生产硫酸,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 年版)中的“基础化学原料制造 261”,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 在对工程场址及其周围环境进行了详尽的实地勘查和相关资料的收集、 核实与分析工作的基础上,我公司完成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工作。 1.2 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过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过程 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工作过程如下: 格林美(荆门)镍钴材料有限公司循环再造新一代高镍三元前驱体材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荆门市天畅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3 准备阶段:接受建设单位正式委托后,研究与拟建项目有关的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城市发展规划和环境功能区划、技术导则和相关标准、建设项
23、目依据、可行性研究资料及其他有关技术资料。之后进行初步的工程分析,对项目所在区域进行环境现状调查,识别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因素,筛选主要的环境影响评价因子,明确评价重点,确定各单项环境影响评价的范围和评价工作等级。 正式工作阶段:进一步进行拟建项目的工程分析,进行充分的环境现状调查并收集相关环境质量监测数据, 之后根据污染源强和环境现状资料进行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预测,分析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开展公众意见调查。并根据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法律法规和标准等的要求以及公众的意愿,提出减少环境污染和环境风险的环境管理措施和工程措施。 环境影响报告编制阶段:汇总、分析正式工作阶段所得的各种资料、数据,从环境
24、保护的角度确定项目建设的可行性,给出评价结论,并提出进一步减缓环境影响的建议,最终完成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 1.3 分析判定相关情况分析判定相关情况 1.3.1 与荆门化工循环产业园规划与荆门化工循环产业园规划、规划、规划环评及审查意见的相符性分环评及审查意见的相符性分析析 与与园区规划及园区规划及荆门化工循环产业园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相符性荆门化工循环产业园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相符性 根据荆门化工循环产业园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荆门化工循环产业园东片区产业禁止及限制产业清单,以下产业不得入驻: 禁止引入列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限制类及淘汰类项目。 禁止引入列入部分工业行业淘
25、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2010 年本)中的项目。 禁止引入排放异味或高浓度有机废气且不能有效处置的项目。 禁止引入列入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7 年修订)限值类和禁止类项目。 禁止引入列入限制用地项目目录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的项目。 格林美(荆门)镍钴材料有限公司循环再造新一代高镍三元前驱体材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荆门市天畅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4 禁止引入不符合国家石化(炼油、乙烯、PX)、现代煤化工(煤制油、煤制烯烃、煤制芳烃)等产业布局规划的项目。 严禁引入产生铅、铬、砷、汞、镉等重金属污染物排放的产业(危险废物经营单位除外)。 禁止引入排放的颗粒物、SO2、NOx、VOCs
26、和 COD、氨氮不满足总量管控限值的项目。 荆门化工循环产业园规划明确的产业发展三大原则:一是积极落实化工产业发展所需原料,主要依托荆门石化转型发展契机,增产基础化工原料增产基础化工原料,以基础原料支撑园区未来产业发展;二是产业定位要明确,产品产品不断不断向高技术含量、向高技术含量、高附加价值的化工新材料、 高端专用化学品领域迈进高附加价值的化工新材料、 高端专用化学品领域迈进; 三是与园区现有化工项目紧密结合,构建完整、一体化的上下游产体系。 荆门化工循环产业园规划明确的产业发展定位是:通过实施“一大核心、两大支撑、多链延伸”的产业发展思路(一大核心即调整完善现有石油化工产业,即原料丰富化;
27、 两大支撑即做大做强化工新材料产业和优化升级高端专用化学品产业,即产业高端化;多链延伸指逐步构建多类型产业链条并注重其融合互动发展, 即产品多元化) , 荆门化工循环产业园产业规模和效益将迈上一个崭新台阶,将自身打造成为规模领先、特色鲜明、综合效益好、可持续发展能力强、具有较强竞争力和较大影响力的先进化工园区、区域创新发展的战略高地、湖北省化工产业的重要载体。 拟建项目产品、 设备、 工艺均未列入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2019 年本) ,满足产业政策的要求;拟建项目未列入部分工业行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2010 年本)、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7 年修订);拟建项目产生
28、的废气经处理后达标排放,可以做到有效处置;项目不属于国家石化、现代煤化工项目;拟建项目不涉及负面清单所列重金属(铅、汞、铬、镉、砷)的排放,项目新增重金属镍的排放量,由荆门市格林美新材料有限公司在其重金属减排指标中调剂,项目实施后区域重金属排放量不增加。项目硫酸为园区及本项目所需的基础化工原料, 硫酸生产线的建设可以降低园区化工原料的运输物流成本,而三元前驱体属于电池用高端专用化学品领域。由此可知拟建项目满足荆门化工循环产业园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的要求。 格林美(荆门)镍钴材料有限公司循环再造新一代高镍三元前驱体材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荆门市天畅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5 规划环评审查意见的相符性规划
29、环评审查意见的相符性 关于荆门化工循环产业园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荆环函201952号)与拟建项目相关的要求如下: 表 1.3.1-1 项目与规划环评审查意见的相符性分析一览表 审查意见要求 本项目实际 相符性分析 鉴于园区环境空气质量和纳污水体竹皮河已达不到环境功能区划标准要求,掇刀区人民政府和荆门化工循环产业园管委会须严守“环境质量底线要求”,按照“只能变好,不能变坏”的目标,积极实施竹皮河流域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加大区域大气环境污染以及现有企业环境问题综合整治力度,切实落实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要求,切实改善区域环境质量。在区域环境质量满足改善目标之前,应禁止新增涉及环境质
30、量超标因子的大气、水污染排放的项目建设,确需建设的项目其新增大气、水污染物排放总量须由区域内现有企业治理工程削减量中倍量替换;区域环境质量达标后须由园区企业治理工程削减量中等量替换。 根据荆门市公布的2020年、2021年竹皮河水质监测数据,竹皮河部分水质断面(三三零、马良龚家湾)已经达标,其他断面水质改善效果明显,竹皮河整治工程已取得阶段性成果; 项目新增涉及超标的大气、水污染物排放,所需总量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按照管理要求进行调剂 符合 各类入园项目应严格遵循园区产业规划要求,严禁不符合园区总体规划、规划环评要求的建设项目入园。对不符合园区产业规划和环保要求的现有企业应限制发展,责令整改并逐
31、步实施搬迁改造。切实落实“三线一单”约束要求,严禁违反国家产业政策及省、市、区产业调控意见、列入负面清单类的项目及不符合园区总体规划的建设项目入园。禁止新增重金属污染物排放的企业和建设项目入园。 拟建项目入园,满足园区总体规划、 规划环评要求;满足园区负面清单要求,满足“三线一单”要求; 项目属于荆门市招商引资重点项目,荆门市人民政府与格林美公司签订了合作协议,同意项目在荆门化工循环产业园的建设,项目涉及非重点重金属的排放,由格林美镍钴公司申请,从荆门市格林美新材料有限公司重金属减排指标中调剂 基本符合 遵循环境质量底线及资源利用上限管控要求,贯彻循环经济理念。严格落实报告书分析的排水量指标,
32、超出部分采取中水回用等措施减少水资源消耗量,降低废水排放量,提高区域水资源利用率,减少园区污染物排放总量。应明确新建项目水资源重复利用率、单位工业增加值新鲜水消耗量等清洁生产准入指标要求,对达不到指标要求的项目禁止建设。园区应推广清洁能源、余热利用和集中供热,不得新建供热锅炉(特殊工艺要求除外),并严禁使用煤及其他高污染燃料。 按照 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环大气201956号)要求,积极开展工业窑炉综合整治,鼓励工业窑炉使用电、天然气等清洁能源。 根据荆门化工循环产业园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 ,项目所在东片区污水处理厂满足中水回用30%的前提下污水量为14107m3/d,本项目在工业用水重
33、复利用率90%时,新增工业污水排放量为8400m3/d,小于园区设计水量; 项目水资源重复利用率90%,单位工业增加至新鲜水取水量4m3/万元,满足园区规划环评要求; 项目新建一二期各建设一条硫磺制酸,副产蒸汽除供本项目使用外,还可对符合 格林美(荆门)镍钴材料有限公司循环再造新一代高镍三元前驱体材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荆门市天畅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6 外供热,所用锅炉为余热锅炉,项目无燃煤及其他高污染燃料使用; 项目使用蒸汽作为工业窑炉热源 按照环保基础设施现行的原则,优先推进园区污水收集管网等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和完善。按照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要求,确保园区内各类生活污水及初期雨水、工业废水分别收
34、集预处理达到园区配套污水处理设施接管标准要求后,纳入园区配套污水处理厂处理。园区污水处理厂应适时升级、扩规,所选处理工艺、规模须适应园区产业发展需求,园区污水处理厂尾水排放标准按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及湖北省汉江中下游流域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42/1318-2017)相应限制从严执行。污水收集管网不能覆盖的区域,暂缓开发建设排水项目或建成后暂缓投入生产运行。 项目所在区域污水管网已建成,项目污水可通过污水管网排至荆门化工循环产业园污水处理厂处理;园区污水处理厂目前正在进行二期扩建工程的前期工作,扩建后能够满足项目水质、水量处理需求,园区污水处理厂相
35、关说明及协议见附件8。 拟建项目在园区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工程竣工投入运行前不得投入生产。 符合 推行园区环境管理智能化,加强入园企业环境管理。园区相关企业的废水、废气排放应按规范设置在线监测、 视频监控系统、 自控阀门、 电能管控等装置。完善园区及边界大气环境质量在线监测,完善园区重点污染企业厂界的环境预警监测体系建设,按照监测计划开展日常监测工作,编制年度环境质量报告书。 企业废水废气排放口,按照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无机化学工业 (HJ1035-2019) 及 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无机化学工业(HJ1138-2020) 的要求设置在线监测、视频监控、自动阀门、电能管控等; 项
36、目入园后,园区将按照要求在企业厂界设置环境预警监测设施,并开展日常监测及编制园区年度环境质量报告书 符合 园内企业应加强环保管控措施,强化设施建设。对废气的处理,尤其是严格控制挥发性有机物、恶臭气体的排放,应配备相应的应急处置设施。一般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相关管理规定及规范进行安全处置,并建设符合国家规范要求的临时储存场所。严格落实省环保厅发布的关于部分重点城市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公告(2018年第2号)的相关要求,园区所有涉气排放均须执行特别排放限制管控要求。 企业强化环保管控,对挥发性有机物、恶臭气体配备有废气治理措施及应急治理措施;一般工业固废及危险废物按照国家要求
37、委托处置,配套建设有一般工业固废及危险废物贮存设施; 相关排气筒有特别排放限值的优先执行特别限值 符合 由此可知,项目的建设满足园区规划环评审查意见的要求。 格林美(荆门)镍钴材料有限公司循环再造新一代高镍三元前驱体材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荆门市天畅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7 1.3.2 与国家、湖北省与国家、湖北省 VOCs 政策相符性政策相符性 与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与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的通知的通知(环大气(环大气201953 号)的符合性分析号)的符合性分析 拟建项目在提纯环节涉及磺化煤油、提纯剂 P204、提纯剂 P507 等 VOCs 物料使用,与环大气201953 号的相符性分析见下表所示
38、: 表 1.3.2-1 项目与环大气201953 号相符性分析一览表 文件要求 拟建项目的建设情况 是否 相符 重点区域范围:京津冀及周边地区、长三角地区、汾渭平原 拟建项目选址位于荆门化工循环产业园,不在生态环境部划定的重点区域范围内 - 重点控制的 VOCs 物质 拟建项目生产环节不涉及重点控制 VOCs 使用 - (一)控制思路与要求 1.全面加强无组织排放控制。 a.重点对含 VOCs 物料(包括含 VOCs 原辅材料、含 VOCs 产品、含 VOCs 废料以及有机聚合物材料等)储存、转移和输送、设备与管线组件泄漏、敞开液面逸散以及工艺过程等五类排放源实施管控,通过采取设备与场所密闭、
39、工艺改进、废气有效收集等措施,削减 VOCs 无组织排放 b.加强设备与场所密闭管理。含VOCs物料应储存于密闭容器、包装袋,高效密封储罐,封闭式储库、料仓等。含VOCs物料转移和输送,应采用密闭管道或密闭容器、 罐车等。 高VOCs含量废水 (废水液面上方100毫米处VOCs检测浓度超过200ppm,其中,重点区域超过100ppm,以碳计)的集输、储存和处理过程,应加盖密闭。含VOCs物料生产和使用过程,应采取有效收集措施或在密闭空间中操作 c.推进使用先进生产工艺。通过采用全密闭、连续化、自动化等生产技术,以及高效工艺与设备等,减少工艺过程无组织排放。挥发性有机液体装载优先采用底部装载方式
40、。石化、化工行业重点推进使用低(无)泄漏的泵、压缩机、过滤机、离心机、干燥设备等,推广采用油品在线调和技术、密闭式循环水冷却系统等 d.提高废气收集率。遵循“应收尽收、分质收集”的原则,科学设计废气收集系统,将无组织排放转变为有组织排放进行控制。采用全密闭集气罩或密闭空间的,除行业有特殊要求外,应保持微负压状态,并根据相关规范合理设置通风量。采用局部集气罩的,距集气罩开口面最远处的VOCs无组织排放位置,控制风速应不低于0.3米/秒,有行业要求的按相关规定执行。加强设备与管线组件泄漏控制。企业中载有气态、液态VOCs物料的设a.拟建项目涉及含VOCs物料储存、转移和输送、设备与管线组件泄漏、敞
41、开液面逸散以及工艺过程,建设单位在生产过程已按照要求加强后设备与场所密闭、工艺改进、废气有效收集等措施,削减VOCs 无组织排放 b. 含VOCs物料储存于密闭容器等。含VOCs物料转移和输送,采用密闭管道及密闭容器;高含VOCs废水的集输、储存、处理过程加盖密闭,含VOCs物料的生产和使用过程采用有效收集措施,有限采用密闭空间,或者局部密闭空间 c.项目使用先进生产工艺,采用高效工艺与设备等,减少工艺过程无组织排放; d.项目涉及的VOCs废气仅为提纯环节产生,采用集中收集后,经吸附脱附处理后达标排放,采用局部集气罩,距开口远端的风速0.3m/s 符合 格林美(荆门)镍钴材料有限公司循环再造
42、新一代高镍三元前驱体材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荆门市天畅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8 备与管线组件,密封点数量大于等于2000个的,应按要求开展LDAR工作 2. 推进建设适宜高效的治污设施。 a.企业新建治污设施或对现有治污设施实施改造,应依据排放废气的浓度、组分、风量,温度、湿度、压力,以及生产工况等,合理选择治理技术。鼓励企业采用多种技术的组合工艺,提高VOCs治理效率。低浓度、大风量废气,宜采用沸石转轮吸附、活性炭吸附、减风增浓等浓缩技术,提高VOCs浓度后净化处理;高浓度废气,优先进行溶剂回收,难以回收的,宜采用高温焚烧、催化燃烧等技术。油气(溶剂)回收宜采用冷凝+吸附、吸附+吸收、膜分离+吸
43、附等技术。采用一次性活性炭吸附技术的,应定期更换活性炭,废旧活性炭应再生或处理处置。 b.规范工程设计。 采用吸附处理工艺的, 应满足 吸附法工业有机废气治理工程技术规范要求。采用催化燃烧工艺的,应满足催化燃烧法工业有机废气治理工程技术规范要求。采用蓄热燃烧等其他处理工艺的,应按相关技术规范要求设计 c.实行重点排放源排放浓度与去除效率双重控制。车间或生产设施收集排放的废气,VOCs初始排放速率大于等于3千克/小时、重点区域大于等于2千克/小时的,应加大控制力度,除确保排放浓度稳定达标外,还应实行去除效率控制,去除效率不低于80%;采用的原辅材料符合国家有关低VOCs含量产品规定的除外,有行业
44、排放标准的按其相关规定执行 a. 项目涉及的VOCs废气仅为提纯环节产生,采用集中收集后,经吸附脱附处理后达标排放 b.活性炭吸附装置由建设单位委托专门机构按照技术规范的要求设计、施工 c.项目排放源排放浓度与去除效率采用双重控制 相符 3.深入实施精细化管控。 加强企业运行管理。企业应系统梳理VOCs排放主要环节和工序,包括启停机、检维修作业等,制定具体操作规程,落实到具体责任人。健全内部考核制度。加强人员能力培训和技术交流。建立管理台账,记录企业生产和治污设施运行的关键参数,在线监控参数要确保能够实时调取,相关台账记录至少保存三年。 企业有完善的考核制度,有明确的操作规程,企业系统梳理了
45、VOCs排放的主要环节和工序,包括启停机、检维修作业 相符 二、重点行业治理任务(化工行业) a. 加强制药、农药、涂料、油墨、胶粘剂、橡胶和塑料制品等行业 VOCs 治理力度。重点提高涉VOCs 排放主要工序密闭化水平, 加强无组织排放收集,加大含 VOCs 物料储存和装卸治理力度。废水储存、曝气池及其之前废水处理设施应按要求加盖封闭,实施废气收集与处理。密封点大于等于 2000 个的,要开展 LDAR 工作 项目属于无机化工,仅在提纯环节使用提纯剂 P204、P507 使用时,会产生 VOCs 排放,主要为使用磺化煤油作为稀释剂,降低提纯剂的粘度,提纯环节采用密闭提纯,废水存储及处理设施按
46、要求加盖封闭 相符 b. 加快生产设备密闭化改造。对进出料、物料输送、搅拌、固液分离、干燥、灌装等过程,采取密闭化措施,提升工艺装备水平。加快淘汰敞口式、明流式设施。重点区域含 VOCs 物料输送原则上采用重力流或泵送方式,逐步淘汰真空方式;有机液体进料鼓励采用底部、浸入管给料方式,项目各生产设备进出料、物料输送、搅拌、提纯分液、提纯剂再生等过程,已采取密闭化措施,提升工艺装备水平 项目无淘汰敞口式、明流式生产设施 相符 格林美(荆门)镍钴材料有限公司循环再造新一代高镍三元前驱体材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荆门市天畅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9 淘汰喷溅式给料;固体物料投加逐步推进采用密闭式投料装置 有机
47、液体进料采用底部、浸没式进料 c. 实施废气分类收集处理。优先选用冷凝、吸附再生等回收技术;难以回收的,宜选用燃烧、吸附浓缩+燃烧等高效治理技术。 水溶性、 酸碱 VOCs废气宜选用多级化学吸收等处理技术。恶臭类废气还应进一步加强除臭处理 废气采用“活性炭吸附脱附”处理 相符 与湖北省重点行业与湖北省重点行业 VOCs 污染整治技术要点(试行)相符性污染整治技术要点(试行)相符性 拟建项目与湖北省重点行业 VOCs 污染整治技术要点(试行)符合性分析见下表。 表 1.3.2-2 与湖北省重点行业 VOCs 污染整治技术要点(试行)符合性分析 文件要求 拟建项目情况 符合 情况 一、总体要求 1
48、、有机原料应密闭储存,沸点低于 45的甲类液体应采用压力储罐储存,废气要进行收集处理,从源头控制挥发性有机物(VOCs)废气的产生和无组织排放 拟建项目提纯剂 P204、P507、磺化煤油沸点分别为 209 (1.33kpa) 、 320(760mmHg)、180,均采用密闭储存;废气已提出收集处理措施, 从源头控制挥发性有机物产生及无组织排放 符合 2、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和服务活动,应当在密闭空间或设备中进行,并按照规定安装、使用污染防治设施;无法密闭的,应当采取措施减少废气排放;尽可能减少 VOCs排气筒数量,同类排气筒要合并,废气统一收集,分类集中处理 拟建项目在提纯环节使用含
49、 VOCs 物料,蒸馏等环节的物料采取负压收集+活性炭吸附脱附后达标排放 相符 3、对于 1000ppm5000ppm 的中等浓度 VOCs废气,宜采用吸附技术回收有机溶剂,或采用催化燃烧和热力焚烧技术净化后达标排放,总净化效率达到 90%以上。当采用催化燃烧和热力焚烧技术进行净化时,宜对燃烧后的热量回收利用 VOCs 采用活性炭吸附脱附处理,总净化效率90% 相符 4、石化、有机化工等含高浓度挥发性有机物的母液和废水宜采用密闭管道收集,存在 VOCs和恶臭污染的污水处理单元应予以封闭,废气经有效处理后达标排放。更换产生的废吸附剂应按照相关管理要求规范处置,防范二次污染 项目属于无机化工, 仅
50、在提纯环节涉及VOCs 物料的使用 相符 5、 企业应按照环境监测管理规定和技术规范要求,设计建设、维护永久性采样口、采样测试平台和排污口标志 已提出排气筒上建设、 维护永久性采样口、采样测试平台和排污口标志 相符 6、采用焚烧(含热氧化)、吸附、等离子、光催化氧化等方式处理的,应建设中控系统 已提出建设 VOCs 处理中控系统 相符 7、采用焚烧(含热氧化)方式处理的,应对焚烧温度实施在线监控, 温度记录至少保存 3 年,与环保部门联网的应每月报送温度曲线数据 VOCs 废气采用吸附处理 相符 8、企业在 VOCs 污染防治设施验收时应监测TVOCs 净化效率, 并在日常管理中根据生产经营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