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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家居、板式家居、门窗及竹木纤维板生产项目环评报告表.pdf

上传人:tike 文档编号:5616352 上传时间:2022-05-18 格式:PDF 页数:92 大小:1.31M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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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报批本)项目名称:智能家居、板式家居、门窗及竹木纤维板生产项目建设单位(盖章):四川省泰岩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编制日期:2021 年 11 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1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智能家居、板式家居、门窗及竹木纤维板生产项目项目代码2019-511322-41-03-342797建设单位联系人蒋慧婷联系方式19925992034建设地点四川省南充市营山经开区创业大道北侧地理坐标(106 度 35 分 46.436 秒,31 度 4 分 11.995 秒)国民经济行业类别C2110 木质家具制造C2922 塑料板、管、型材制造C3312 金

2、属门窗制造C3854 家用厨房电器具制造建设项目行业类别36 木质家具制造53 塑料制品业66 结构性金属制品制造77 家用电力器具制造建设性质新建(迁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营山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川投资备2019-511322-41-03-342797FGQB-0016 号总投资(万元)1000环保投资(万元)70环保投资占比(%)0.23%施工工期3 个月是否开工建设否是:用地(用海)面积(m2)40000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

3、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专项评价设置原则如下表所示:表表1-1专项评价设置原则表专项评价设置原则表专项评价的类别设置原则本项目大气排放废气含有毒有害污染物1、二噁英、苯并a芘、氰化物、氯气且厂界外500米范围内有环境空气保护目标2的建设项目本项目不涉及地表水新增工业废水直排建设项目 (槽罐车外送污水处理厂的除外);新增废水直排的污水集中处理厂本项目废水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不直排环境风险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危险物质存储量超过临界量的建设项目本项目危险物质存储量未超过临界量生态取水口下游500米范围内有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和洄游通本项目不涉及2道的新增河道

4、取水的污染类建设项目海洋直接向海排放污染物的海洋工程建设项目本项目不涉及注:1、废气中有毒有害污染物指纳入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名录的污染物(不 包括物排放标准的污染物)。 2、环境空气保护目标只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居住区、文化区和农村地区 中人群较集中的区域。 3、临界量及其计算方法可参考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 169)附 录B、附录C。综上,本项目无需设置专项评价。规划情况营山县城市总体规划(2015-2030)设立四川蒲江经济开发区等 64 家省级开发区的批复(川府函201920 号)四川营山经济经开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四川营山经济经开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

5、报告书召集审查机关: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审查文件名称及文号:审查意见的函(川环建函201988 号)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一一、与营山县城市总体规划(、与营山县城市总体规划(2015-2030)符合性分析)符合性分析根据营山县城市总体规划(2015-2030)可知:(1) 根据营山社会经济发展特点及城市生态环境特征, 在积极引结产业结构调整和升级的同时,就强化中心城市综合服务功能,提出将营山建设成为川东北地区重要节点型城市、宜业现代化产业新城、宜居绿色田园城市。(2)产业发展策略:“转一强二优三”,推动产业全面提升。一产:发挥农业产业内部结构调整明显优势,加强现代农业发展;以精品农业、都

6、市农业、生态农业、观光农业等现代农业方式,打造区域性农业服务中心。二产:改变工业产业等级低,资源依赖高的不足,优化传统行业和高耗能行业,强化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强化区域产业配套,打造农产品加工、轻纺、机械、建材等产业集群。三产:在生活性服务业强化基础上,以旅游业和物流服务为龙头,培育生产性服务业。(3)城市功能结构:一轴、两心、四组团。总体规划根据城市空间形态,结合不同产业主导构建四大城市组团,其中本次开发区所在经开区组团,界定为以铁路以北、新营渠路以南、火车货站以东划定的狭长矩形区域,利用良好的交通条件及用地条件,以成渝经济区协作配套基地为目标,发展机械汽配、农产品深加工、纺织服装、电器建材等

7、产业类型,同时结合配套行政办公、研发展览等综合发展。本项目位于营山县工业集中区,为电器、家具、门窗制造行业,与营山县城市总体规划相符合。二二、与设立四川蒲江经济开发区等、与设立四川蒲江经济开发区等 64 家省级开发区的批复家省级开发区的批复(川府函(川府函201920 号号)符合性分)符合性分3析析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 设立四川蒲江经济开发区等 64 家省级开发区的批复(川府函 201920 号):同意设立四川营山经济开发区。开发区以机械、农产品加工、建材为主导产业,设立地点在营山县,校准面积为 377.24 公顷。本项目位于营山县工业集中区,为电器、门窗、家具及塑料制品制造类制造行业,与四

8、川营山经济开发区产业要求基本符合。三三、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1、与四川营山经济开发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符合性分析、与四川营山经济开发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符合性分析结合四川营山经济开发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四川营山经济开发区 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审查意见,对本项目入驻营山经开区 的符合性分析详见下表。表表 1-2 项目与营山经济开发区规划及规划环评符合性分析项目与营山经济开发区规划及规划环评符合性分析措施及优化建议园区规划及环评要求本项目符合性主导产业以“机械、农产品加工、建材、积极培育电子信息、 装备制造、 生物医药、 节能环保等新

9、兴产业”为主导产业。本项目不属于园区负面清单企业,满足入驻条件符合引入企业意见拟入驻企业在满足入驻本规划区环境门槛的前提下, 应该严格按照规划所确定的工业用地性质合理布局;在下一步项目环评中,应针对具体项目的特点, 分析其产业结构以及与周边企业及居民的相容性。本项目为家具、电器、门窗内生产项目,与周边企业相容,距离居民较远符合水环境保护措施区域推进节约用水理念和氛围, 生活方面提倡一水多用,工业方面强化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实现合理高效用水。项目采用先进的生产工艺及废水治理技术,冷却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定期补给新鲜水,生活污水及生产废水经预处理池处理后进入园区污水管网。符合为防止事故废水进入地

10、表水体,园区应构筑厂区、园区、社会三层防范措施, 园区或企业应设置足够容量的事故废水收集池。符合大气环境保护措施开发区进一步巩固禁煤措施,加强管 理,同时应继续深化相关工作。 不再使 用高污染燃料 (参照 高污染燃料目录(国环规大气20172 号)类)。鼓 励企业选用低氮燃烧型天然气锅炉。本项目不使用锅炉符合开发区必须坚守环境准入门槛, 对于非禁止类的行业须慎重对待,对于大气污染物型项目,应谨慎引入。 拟新引入项目选址及平面布局应进行充分论证其环境合理性,确保人居环境质量。项目为非禁止类行业,已取得园区管委会同意入驻函,同时项目废气产生量较少,在采取了相应防治措施后, 废气排放量较少,对周边环

11、境质量影响较小符合固废处理措施入区企业产生的工业固废(含危险废物)按“三化”的原则(资源化、无害化、减量化)落实妥善的综合利用和处置措施。按要求落实符合生活垃圾统一收集送环卫部门处置按要求落实符合环境风险防 尽快完成开发区的风险评估、应急预案 及应急按要求落实符合4范措施物资报告的编制及备案工作建议开发区乃至营山县在区域范围内完善建立“政府职能部门-开发区-企业”三级设防的环境风险管理机制;针对突发环境事件进行监测预警;实施区域环境风险源风险防控措施,加强应急能力建设,建立健全应急监测机制。企业制定了切实可行,具有厂区针对性的环境风险管理机制,强化环境风险防范措施,降低突发事故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12、。符合开发区现有水污染防控体系不完善, 园区废水处理效率不高, 园区地面雨水径流未得到有效处置和管理,“三级风险 防范”中的第三级事故废水收集及后处置体系不健全等问题, 必须在开发区建设过程中重点关注并逐一完善本项目废水经预处理池处理后经园区污水处理厂后达标排放; 企业排 水实行雨污分流,雨水排入市政雨水管网。符合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禁止新建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行业准入条件以及国家和地方明令禁止的项目。国家明令禁止的“十五小”新五小”企业及工业设备落后、污染严重,且污染物不能进行有效治理的项目;禁止新建项目清洁生产水平达不到行业清洁生产标准二级标准或低于全国同类企业平均清洁生产

13、水平的项目;禁止新建不符合国家及省、市重金属污染防治规划要求的项目;禁止引入与周边生活空间冲突或环保论证与周边企业、规划用地等环境不相容或存在重大环境风险隐患且无法消除的项目;禁止新建不符合园区能源结构及不符合国家/省/市大气污染防治要求的项目, 禁止新建燃煤锅炉和生物质燃料锅炉;禁止引入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单纯混合和分装的除外)、农药、印染、皮革鞣制、石墨及炭素、焦化类污染排放量大的企业;(1)轻工类禁止新建:有发酵工艺的酒精制造及酒类制造;制糖、调味品、发酵制品制造;味精、柠檬酸、赖氨酸、淀粉、酱油、食醋;(2)机械类禁止新建:专业电镀项目;(3)建材类禁止新建:非金属矿物制品业禁止

14、玻璃、水泥、石灰、石膏、砖瓦、陶瓷等制造(成品简单加工和切割的除外);金属制品业禁止黑色、有色金属冶炼及合金制造;化学制品制造业禁止涂料、油漆、染料、颜料、油墨及其类似产品制造(单纯混合和分装的除外);(4)电子行业禁止新建:除后端组装、不外排生产废水以外;(5)医药行业禁止新建:除中药饮片、制剂类以外。其他参照南充市“三线一单”提出的关于四川营山经济开发区的负面清单、准入要求。本项目属于电器、门窗、家具及塑料制品制造类项目,不属于园区主导产业,但项目不属于规划环评中负面清单中的行业类别,同时根据四川营山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出具的证明可知(详见5附件),同时,根据上表可知,项目符合园区规划。2

15、、与、与审查意见的函审查意见的函符合性分析符合性分析根据 2019 年 12 月 31 日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审查意见的函(川环建函201988 号):(1)与与规划范围及主导产业规划范围及主导产业的符合性分析的符合性分析规划范围规划范围:经开区规划总面积 8.7 平方公里(包含省级经开规划范围及四至范围:经开区规划总面积 8.7 平方公里(包含省级经开区 377.24 公顷核准面积),四至范围西起火车货站,南至达成铁路,北至新营渠路,东至县城规划主干道,共涉及 9 个行政村及县城城区部分区域。其中北部为居住及综合服务功能片区,东部为工业发展区,南部为贸易物流及工业发展区。主导产业:主导产

16、业:机械、农产品加工、建材,积极培育电子信息、装备制造、生物医药、节能环保等新兴产业。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禁止引入不符合产业政策、行业准入条件和园区规划产业不相容的项目。禁止引入清洁生产水平达不到行业二级标准或低于全国同类企业平均清洁生产水平的项目。禁止引入专业电镀、铅酸蓄电池制造类机械加工项目。禁止引入显示器件、含前工序集成电路和含前工序半导体器件制造类电子项目。禁止引入含印染工序的纺织服装类项目。禁止引入除单纯混合或分装以外的石化和化工类项目。禁止引入含焙烧或石墨化前工序的石墨炭素制品、石棉制品及沥青制品项目。其他不符合“三线一单”管控要求的项目。本项目属于电器、门窗及家具

17、制造类项目,不属于上述审查意见中环境准入负面清单中的行业类别。同时,根据四川营山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出具的证明可知(详见附件),项目符合园区产业规划。(2)与与规划实施环境制约因素解决对策措施规划实施环境制约因素解决对策措施的符合性分析的符合性分析水环境制约因素解决对策措施水环境制约因素解决对策措施:加快区域雨污分流和污水管网全覆盖建设,提高污水收集和处理率;根据流域综合治理及水环境质量改善要求,建议综合采用污水处理设施提标升级改造、流域污染防治等措施推进水环境质量改善;鼓励园区企业根据生产用水水质要求,建设废水深度处理设施,提高水回用率,减少废水排放量,节约水资源。6大气大气环境制约因素解决

18、对策措施环境制约因素解决对策措施:加强园区企业环境管理,鼓励园区现有挥发性有机物排放企业使用清洁生产原辅料,强化有机废气的收集和处理;严格环境准入,强化源头污染控制;本项目采取雨污分流,雨水进入园区已建雨水管网,污水经处理后排入园区已建污水管网内,进入营山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项目使用的低挥发性的 VOCs 原辅料,采用密闭、负压抽风等措施对有机废气进行收集后,经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达标排放,因此,本项目符合园区规划环评审查意见中的防治措施相关要求。(3)对对审查意见中优化调整意见和建议的响应情况审查意见中优化调整意见和建议的响应情况优化规划空间管控。为避免规划实施和城市发展相互制约

19、,工业用地和居住用地之间设置一定距离的生态隔离带。优化新引入企业的选址和布局,经开区紧邻城区侧布局项目,环评阶段应充分论证项目选址的环境合理性。非金属制品和建材类大气污染物排放量大和噪声污染类等项目,应远离城区布局,确保人居环境质量。本项目为电器、门窗及家具制造类项目,不属于非金属制品和建材类大气污染物排放量大和噪声污染类的项目,且项目所在地不位于经开区和城区的边界,距离城区有一定的距离,同时本项目在采取了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后,对周边外环境的影响较小,因此,本项目符合审查意见中的优化调整意见要求。综上,本项目符合四川营山经济经开区规划环评相关要求,与园区规划是相符的。7其他符合性分析一一、产业

20、政策符合性分析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本项目属于木质家具制造(C2110)、塑料板、管、型材制造(C2922)、金属门窗制造(C3312)、家用厨房电器具制造(C3854)。按照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 年第 29 号令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2019 年本,本项目不属于该目录中的鼓励类、淘汰类和限制类,为允许类项目,且选用的生产工艺和主要生产设备均不在国家限制类和淘汰类之列。此外,本项目已经取得了营山县发展和改革局下发的四川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表川投资备2019-511322-41-03-342797FGQB-0016 号。综上,本项目符合

21、国家现行产业政策。二二、用地规划符合性分析用地规划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位于营山县工业集中区,根据营山县城市总体规划图(详见附图 2)、营山县经济开发区用地规划图(详见附图 3)及项目所在地不动产权证(详见附件 4)可知,本项目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本项目用地符合土地利用规划要求。三三、“三线一单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符合性分析1、与与南充市南充市“三线一单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符合性分析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符合性分析南充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结合南充实际,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概况、区域生态环境保护战略定位与目标、环境问题和发展制约因素等进行了分析,提出了以生态保护红线、资源利用上线、

22、环境质量底线为框架的生态环境管控要求,制定了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全市共划定生态环境管控单元 64 个,其中:优先保护单元 27 个,重点管控单元 29 个,一般管控单元 8 个。详见下图所示。8图图 1-1 本项目与南充市环境分区管控位置关系图本项目与南充市环境分区管控位置关系图由上图可知,本项目选址于南充市营山县经济开发区内,属于南充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中的工业重点管控单元,重点管控单元生态环境管控要求为:重点管控单元中,针对环境质量是否达标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制定差别化的生态环境准入要求,对环境质量不达标区域,提出污染物削减比例要求,对环境质量达标区域,提出允许排放量建

23、议指标。本项目所在区域为不达标区,在采取严格的环保措施后,有效减少了各类污染物的排放,项目总量控制指标实行等量或倍量替代。综上所述,本项目建设符合“三线一单”要求,符合南充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要求。2、环境管控单元符合性分析、环境管控单元符合性分析根据四川政务服务网查询“三线一单”符合性,本项目涉及到环境管控单元 7 个,涉及到管控单元见下表。表表 1-3 本项目涉及到管控单元本项目涉及到管控单元环境管控单元编码环境管控单元编码环境管控单元名称环境管控单元名称所属城市所属城市所属区县所属区县准入清单类准入清单类型型管控类型管控类型YS5113222540020营山县第二工业集中区

24、南充市营山县资源利用高污染燃料禁燃区本项目所在地9YS5113222530013营山县第二工业集中区南充市营山县资源利用土地资源重点管控区YS5113223210001流江河-营山县-控制单元南充市营山县水环境分区水环境一般管控区YS5113222310001营山县第二工业集中区南充市营山县大气环境分区大气环境高排放重点管控区ZH51132220002营山县三星工业集中城南充市营山县环境综合环境综合管控单元工业重点管控单元YS5113222550005营山县自然资源重点管控南充市营山县资源利用自然资源重点管控区YS5113222420005营山县建设用地污染风险重点管控区南充市营山县土壤环境建

25、设用地污染风险重点管控区表表1-4 项目与项目与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对照表对照表环境管环境管控单元控单元编码及编码及名称名称全省总体管控要求全省总体管控要求川东北川东北经济区经济区总体管总体管控要求控要求南充市总体南充市总体管控要求管控要求管控类管控类别别单元特性管控要求单元特性管控要求本项目本项目情况情况YS5113222540020营山县第二工业集中区优先保护单元中,生态保护红线原则上按照禁止开发区域的要求进行管理,其中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原则上禁止人为活动,其他区域严格禁止开发性、生产性建设活动,在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前提下,除国家重大战略项目外,仅允许对生态功能不造成破坏的有限

26、人为活动;般生态空间按限制开发区域的要求进行管理,原则上不再新建各类开发区和扩大现有工业园区面积,已有的工业开发区要逐步改造成为低能耗、可循环、“零污染”的生态型工业区,鼓励发展“飞地经济”。重点管控单元中,针对环境质量是否达标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制定差别化的生态环境准入要求,对环境质量不达标区域,提出污染物削减比例要求,对环境质量达标区域,提出允许排放量建议指标。一般管控单元中,执行区域生态环境保护的基本要求;对其中的永久基本农田实施永久特殊保护,不得擅自占用或者改变用途;对其中要素重点管控区提出水和大气污染重点管控要求。控制农村面源污染,提高污水收集处理率,加快乡镇污水处理基础设施

27、建设。建设流域水环境风险联防联控体系。提高大气污染治理水平。对油气化工、丝纺服装、 汽车汽配等重点发展的产业提出严格资源环境绩效水平要求;严控涉重废水、 含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废水排入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 嘉陵江干流岸 线1km 范围内,不得新建、 扩建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现有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化工企业,整改后仍不能达到要求的依法关闭,鼓励企业搬入合规园区。空间布局约束本项目废水不涉及重金属,废水进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营山河,项目采用电能,能源消耗较少,占地类型为工业用地。本项目不使用燃料,项目采用电能,能源消耗较少,占地类型为工业用地,符合管控要求符合管控污染物排放管控环境风险防控资源

28、开发效率要求土地资源开发效率要求能源资源开发效率要求能源消耗、污染物排放不得超过能源利用上线控制性指标其他资源开发效率要求YS5113222530013营山县第二工业集中区优先保护单元中,生态保护红线原则上按照禁止开发区域的要求进行管理,其中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原则上禁止人为活动,其他区域严格禁止开发性、生产性建设活动,在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前提下,除国家重大战略项目外,仅允许对生态功能不造成破坏的有限人为活动;般生态空间按限制开发区域的要求进行管理,原则控制农村面源污染,提高污水收集处理率,加快乡镇污水处对油气化工、丝纺服装、 汽车汽配等重点发展的产业提出严格资源环境绩效水平要求;严控涉重废水、

29、 含持久性空间布局约束1.生态红线:原则上按照禁止开发区域进行管理。2. 重度污染地块:加强土壤污染防治,实施建设用地准入管理。在城镇开发和改变土地性质时,强化土地整理、污染治理,满足土地规划使用功能要求。3.土地开发重点管控区: 加强工业园区土地利用控制,针对土地10要求上不再新建各类开发区和扩大现有工业园区面积,已有的工业开发区要逐步改造成为低能耗、可循环、“零污染”的生态型工业区,鼓励发展“飞地经济”。重点管控单元中,针对环境质量是否达标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制定差别化的生态环境准入要求,对环境质量不达标区域,提出污染物削减比例要求,对环境质量达标区域,提出允许排放量建议指标。一般

30、管控单元中,执行区域生态环境保护的基本要求;对其中的永久基本农田实施永久特殊保护,不得擅自占用或者改变用途;对其中要素重点管控区提出水和大气污染重点管控要求。理基础设施建设。建设流域水环境风险联防联控体系。提高大气污染治理水平。有机污染物废水排入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 嘉陵江干流岸 线1km 范围内,不得新建、 扩建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现有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化工企业,整改后仍不能达到要求的依法关闭,鼓励企业搬入合规园区。资源闲置与利用率不高的工业园区,应实时进行修编规划,优化用地规模,集约用地。污染物排放管控环境风险防控资源开发效率要求土地资源开发效率要求土地资源开发利用量不得超过土地资源利用上

31、线控制性指标能源资源开发效率要求其他资源开发效率要求YS5113223210001流江河-营山县-控制单元优先保护单元中,生态保护红线原则上按照禁止开发区域的要求进行管理,其中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原则上禁止人为活动,其他区域严格禁止开发性、生产性建设活动,在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前提下,除国家重大战略项目外,仅允许对生态功能不造成破坏的有限人为活动;般生态空间按限制开发区域的要求进行管理,原则上不再新建各类开发区和扩大现有工业园区面积,已有的工业开发区要逐步改造成为低能耗、可循环、“零污染”的生态型工业区,鼓励发展“飞地经济”。重点管控单元中,针对环境质量是否达标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制定差别

32、化的生态环境准入要求,对环境质量不达标区域,提出污染物削减比例要求,对环境质量达标区域,提出允许排放量建议指标。一般管控单元中,执行区域生态环境保护的基本要求;对其中的永久基本农田实施永久特殊保护,不得擅自占用或者改变用途;对其中要素重点管控区提出水和大气污染重点管控要求。控制农村面源污染,提高污水收集处理率,加快乡镇污水处理基础设施建设。建设流域水环境风险联防联控体系。提高大气污染治理水平。对油气化工、丝纺服装、 汽车汽配等重点发展的产业提出严格资源环境绩效水平要求;严控涉重废水、 含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废水排入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 嘉陵江干流岸 线1km 范围内,不得新建、 扩建化工园区和化工

33、项目,现有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化工企业,整改后仍不能达到要求的依法关闭,鼓励企业搬入合规园区。空间布局约束禁止开发建设活动的要求限制开发建设活动的要求允许开发建设活动的要求不符合空间布局要求活动的退出要求其他空间布局约束要求污染物排放管控城镇污水污染控制措施要求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等文件中关于城镇污水污染控制要求,提高污水处理能力及处理效率。工业废水污染控制措施要求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等文件中关于工业废水污染控制要求,确保达标排放。农业面源水污染控制措施要求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等文件中关于农业面源水污染控制要求船

34、舶港口水污染控制措施要求饮用水水源和其它特殊水体保护要求环境风险防控加强环境风险防范,坚持预防为主,构建以企业为主体的环境风险防控体系,优化产业布局,加强协调联动,提升应急救援能力;严格环境风险源头防控,加强涉重金属、危险废物、危化品等重点企业环境风险评估;强化工业、企业集中分布区环境风险管控,建设相应的防护工程。资源开发效率要求YS5113222310优先保护单元中,生态保护红线原则上按照禁止开发区域的要求进行管控制农村面源对油气化工、丝纺服装、 汽空间布局约束禁止开发建设活动的要求限制开发建设活动的要求11001营山县第二工业集中区理,其中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原则上禁止人为活动,其他区域严

35、格禁止开发性、生产性建设活动,在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前提下,除国家重大战略项目外,仅允许对生态功能不造成破坏的有限人为活动;般生态空间按限制开发区域的要求进行管理,原则上不再新建各类开发区和扩大现有工业园区面积,已有的工业开发区要逐步改造成为低能耗、可循环、“零污染”的生态型工业区,鼓励发展“飞地经济”。重点管控单元中,针对环境质量是否达标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制定差别化的生态环境准入要求,对环境质量不达标区域,提出污染物削减比例要求,对环境质量达标区域,提出允许排放量建议指标。一般管控单元中,执行区域生态环境保护的基本要求;对其中的永久基本农田实施永久特殊保护,不得擅自占用或者改变用途;对

36、其中要素重点管控区提出水和大气污染重点管控要求。污染,提高污水收集处理率,加快乡镇污水处理基础设施建设。建设流域水环境风险联防联控体系。提高大气污染治理水平。车汽配等重点发展的产业提出严格资源环境绩效水平要求;严控涉重废水、 含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废水排入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 嘉陵江干流岸 线1km 范围内,不得新建、 扩建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现有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化工企业,整改后仍不能达到要求的依法关闭,鼓励企业搬入合规园区。允许开发建设活动的要求不符合空间布局要求活动的退出要求其他空间布局约束要求污染物排放管控大气环境质量执行标准 大 气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3095-2012):二

37、级区域大气污染物削减/替代要求新增大气污染物排放的建设项目实施总量削减替代。燃煤和其他能源大气污染控制要求工业废气污染控制要求加强“高架源”污染治理。深化水泥、砖瓦行业提档升级改造。机动车船大气污染控制要求扬尘污染控制要求深化施工扬尘监管,严格落实“六必须、六不准”管控要求,提高绿色施工水平。强化道路施工管控,提高道路清扫机械化和精细化作业水平,减少道路扬尘排放。农业生产经营活动大气污染控制要求重点行业企业专项治理要求实施区域化工、建材等重点行业退城入园。其他大气污染物排放管控要求四川省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实行更加严格的产业准入、环保标准、环境监管,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环境风险防控资源

38、开发效率要求ZH51132220002营山县三星工业集中城优先保护单元中,生态保护红线原则上按照禁止开发区域的要求进行管理,其中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原则上禁止人为活动,其他区域严格禁止开发性、生产性建设活动,在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前提下,除国家重大战略项目外,仅允许对生态功能不造成破坏的有限人为活动;般生态空间按限制开发区域的要求进行管理,原则上不再新建各类开发区和扩大现有工业园区面积,已有的工业开发区要逐步改造成为低能耗、可循环、“零污染”的生态型工业区,鼓励发展“飞地经济”。重点管控单元中,针对环境质量是否达标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制定差别化的生态环境准入要求,对控制农村面源污染,提高污

39、水收集处理率,加快乡镇污水处理基础设施建设。建设流域水环境风险联防联控体系。对油气化工、丝纺服装、 汽车汽配等重点发展的产业提出严格资源环境绩效水平要求;严控涉重废水、 含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废水排入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 嘉陵江干流岸 线1km 范围内,不得新建、 扩建化工园区空间布局约束禁止开发建设活动的要求禁止新引入产业:石油化工、造纸、印染、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医药原药制造业等。限制开发建设活动的要求允许开发建设活动的要求不符合空间布局要求活动的退出要求其他空间布局约束要求参照南充市总体准入要求-工业重点管控单元污染物排放管控现有源提标升级改造新增源等量或倍量替代新增源排放标准限值污染

40、物排放绩效水平准入要求其他污染物排放管控要求12环境质量不达标区域,提出污染物削减比例要求,对环境质量达标区域,提出允许排放量建议指标。一般管控单元中,执行区域生态环境保护的基本要求;对其中的永久基本农田实施永久特殊保护,不得擅自占用或者改变用途;对其中要素重点管控区提出水和大气污染重点管控要求。提高大气污染治理水平。和化工项目,现有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化工企业,整改后仍不能达到要求的依法关闭,鼓励企业搬入合规园区。参照南充市总体准入要求-工业重点管控单元环境风险防控严格管控类农用地管控要求安全利用类农用地管控要求污染地块管控要求园区环境风险防控要求企业环境风险防控要求其他环境风险防控要求参照南

41、充市总体准入要求-工业重点管控单元资源开发效率要求水资源利用效率要求地下水开采要求能源利用效率要求其他资源利用效率要求参照南充市总体准入要求-工业重点管控单元YS5113222550005营山县自然资源重点管控优先保护单元中,生态保护红线原则上按照禁止开发区域的要求进行管理,其中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原则上禁止人为活动,其他区域严格禁止开发性、生产性建设活动,在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前提下,除国家重大战略项目外,仅允许对生态功能不造成破坏的有限人为活动;般生态空间按限制开发区域的要求进行管理,原则上不再新建各类开发区和扩大现有工业园区面积,已有的工业开发区要逐步改造成为低能耗、可循环、“零污染”的生态

42、型工业区,鼓励发展“飞地经济”。重点管控单元中,针对环境质量是否达标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制定差别化的生态环境准入要求,对环境质量不达标区域,提出污染物削减比例要求,对环境质量达标区域,提出允许排放量建议指标。一般管控单元中,执行区域生态环境保护的基本要求;对其中的永久基本农田实施永久特殊保护,不得擅自占用或者改变用途;对其中要素重点管控区提出水和大气污染重点管控要求。控制农村面源污染,提高污水收集处理率,加快乡镇污水处理基础设施建设。建设流域水环境风险联防联控体系。提高大气污染治理水平。对油气化工、丝纺服装、 汽车汽配等重点发展的产业提出严格资源环境绩效水平要求;严控涉重废水、 含持久

43、性有机污染物废水排入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 嘉陵江干流岸线1km 范围内,不得新建、 扩建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现有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化工企业,整改后仍不能达到要求的依法关闭,鼓励企业搬入合规园区。空间布局约束1.生态红线:原则上按照禁止开发区域进行管理。2. 重度污染地块:加强土壤污染防治,实施建设用地准入管理。在城镇开发和改变土地性质时,强化土地整理、污染治理,满足土地规划使用功能要求。3.土地开发重点管控区: 加强工业园区土地利用控制,针对土地资源闲置与利用率不高的工业园区,应实时进行修编规划,优化用地规模,集约用地。污染物排放管控环境风险防控资源开发效率要求土地资源开发效率要求土地资源开发

44、利用量不得超过土地资源利用上线控制性指标能源资源开发效率要求能源消耗、污染物排放不得超过能源利用上线控制性指标其他资源开发效率要求YS5113222420005营山县建设用地污染风险重点管控区优先保护单元中,生态保护红线原则上按照禁止开发区域的要求进行管理,其中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原则上禁止人为活动,其他区域严格禁止开发性、生产性建设活动,在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前提下,除国家重大战略项目外,仅允许对生态功能不造成破坏的有限人为活动;般生态空间按限制开发区域的要求进行管理,原则上不再新建各类开发区和扩大现有工业园区面积,已有的工业开发区要逐步改造成为低能耗、可循环、“零污染”的生态型工业区,鼓励发展

45、“飞地经济”。重点管控单元中,针对环境质量是否控制农村面源污染,提高污水收集处理率,加快乡镇污水处理基础设施建设。建设流域水环境风险联对油气化工、丝纺服装、 汽车汽配等重点发展的产业提出严格资源环境绩效水平要求;严控涉重废水、 含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废水排入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 嘉陵江干流岸线1km 范围内,空间布局约束禁止开发建设活动的要求限制开发建设活动的要求允许开发建设活动的要求不符合空间布局要求活动的退出要求其他空间布局约束要求污染物排放管控环境风险防控资源开发效率要求13达标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制定差别化的生态环境准入要求,对环境质量不达标区域,提出污染物削减比例要求,对环境质量

46、达标区域,提出允许排放量建议指标。一般管控单元中,执行区域生态环境保护的基本要求;对其中的永久基本农田实施永久特殊保护,不得擅自占用或者改变用途;对其中要素重点管控区提出水和大气污染重点管控要求。防联控体系。提高大气污染治理水平。不得新建、 扩建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现有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化工企业,整改后仍不能达到要求的依法关闭,鼓励企业搬入合规园区。由上表可知,本项目符合“三线一单”环境管控单元要求。3、项目与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评项目与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评2016150 号)号)的符合性的符合性(1)与四川省生态保护红线方

47、案符合性分析与四川省生态保护红线方案符合性分析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的通知(川府发201824 号),明确“四轴九核”生态保护红线空间分布格局,包括 13 个红线区块,总面积 19.7 万 km2,占全省幅员面积的 40.6%,其中一类管控区 3.8 万 km2,二类管控区 15.9 万 km2,一类管控区禁止任何形式的开发建设活动,必要的科学研究、生态保护活动必须依法进行审批,二类管控区实行负面清单管理制度,根据红线区主导生态功能维护需求,制定禁止性和限制性开发建设活动清单。四川省生态保护红线方案明确 13 个红线区块中,属于水源涵养功能的 2 个雅砻江源水源涵养红线区、大渡河源水源涵养红线

48、区;属于生物多样性保护功能的 3 个沙鲁里山生物多样性保护红线区、邛崃山生物多样性保护红线区、川南生物多样性保护红线区;属于土壤保持功能的 1 个金沙江下游干热河谷土壤保持红线区;属于双重功能的 7 个黄河源水源涵养-生物多样性保护红线区、大雪山生物多样性保护-土壤保持红线区、岷山生物多样性保护-水源涵养红线区、凉山-相岭生物多样性保护-土壤保持红线区、锦屏山水源涵养-土壤保持红线区、大巴山生物多样性保护-水源涵养红线区、盆中城市饮水水源-土壤保持红线区(成都市、自贡市、德阳市、绵阳市、广元市、遂宁市、内江市、乐山市、南充市、眉山市、广安市、达州市、巴中市、资阳市)。根据该通知及南充市生态红线

49、区域,南充市涉及“盆中城市饮用水源水土保持生态保护红线”,本项目位于四川营山经济开发区,不在生态保护红线内。符合四川省生态保护红线的相关要求。(2)与环境质量底线符合性分析与环境质量底线符合性分析根据2020 年南充市环境质量状况公报,本项目所在地为环境空气质量为不达标区,但是根据南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充市环境空气质量达标规划的通知(南府办函201839 号)内容可知,随着污染及控制措施的逐渐升级,南充市经济产业结构、空间布局不断优化,逐步实现从末端治理向源头控制、从重点领域企业控制向综合控制的战略转变。在南充市范围内(包括营山14县)执行相应的整治措施后,可改善区域环境质量现状。根据

50、南充市大气水土壤污染 防治“三大战役”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 2020 年度全市水环境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的函,营山河为劣类,营山河水质差的原因:一是河流上游沿岸乡镇居民污水收集不完全,散排进入河流所致;二是上游河流两侧农业面源污染造成的。目前,营山县相关部门正在进行水体治理。本项目废水经预处理池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且满足营山县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再经营山县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达标排放,所以对营山河水质影响轻微。项目厂界声环境质量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 3 类标准限值。(3)与资源利用上线符合性分析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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