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福建省龙德新能源有限公司 13000 吨/年新能源材料项目(三期) 福建省龙德新能源有限公司 13000 吨/年新能源材料项目(三期) 环境影响报告书 环境影响报告书 (公示稿) (公示稿) 项目建设单位:福建省龙德新能源有限公司项目建设单位:福建省龙德新能源有限公司 报告编制单位:福建省福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报告编制单位:福建省福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2022 年年 06 月月 I 目录 第一章 概 述 . 11.1 项目背景 . 11.2 项目特点 . 11.3 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 . 21.4 公众参与调查过程 . 31.5 分析判定相关情况 . 41.6 项目主要环境问题 . 41.
2、7 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结论 . 4第二章 总 论 . 62.1 编制依据 . 62.2 评价目的与工作原则 . 92.3 评价因子 . 102.4 环境功能区划与相关规划 . 112.5 评价标准 . 192.6 评价等级划分 . 232.7 评价范围、评价重点和保护目标 . 26第三章 工程分析 . 313.1 现有工程分析 . 313.2 改扩建项目工程分析 . 403.3 改扩建后项目工程分析 . 723.4“三本账”核算 . 803.5 项目建设的环境可行性分析 . 813.6 项目总量控制指标 . 933.7 项目清洁生产分析 . 93第四章 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 . 974.1 自然
3、环境概况 . 974.2 区域污染源调查 . 1044.3 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 . 105 II 第五章 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 1235.1 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 . 1235.2 运营期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 127第六章 环境风险评价及对策措施 . 2116.1 评价等级及环境敏感要素识别 . 2116.2 风险识别 . 2166.3 大气环境风险预测与分析 . 2236.4 地表水环境风险预测与分析 . 2436.5 地下水环境风险预测与分析 . 2446.6 环境事故防范及应急措施 . 2446.7 应急预案 . 2586.8 小结 . 265第七章 环保措施的可行性分析 . 26
4、77.1 水污染防治措施 . 2677.2 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 2687.3 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 2707.4 固体废物处置与管理措施 . 2707.5 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 2727.6 土壤污染防治措施 . 272第八章 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 . 2738.1 环保投资估算 . 2738.2 经济效益分析 . 2738.3 社会效益分析 . 2738.4 环境损益分析 . 273第九章 环境管理与环境监测 . 2759.1 环境管理 . 2759.2 污染物排放的管理要求 . 2799.3 环境监测计划 . 2819.4 排污口规范化 . 283 III 9.5 排污许可证制度 .
5、2859.6 竣工验收 . 286第十章 结论和建议 . 28710.1 工程概况 . 28710.2 工程环境影响评价 . 28710.3 工程环境可行性 . 29110.4 评价总结论 . 293附件 附件 1 委托书 附件 2 营业执照 附件 3 备案表 附件 4 土地证 附件 5 原环评批复 附件 6 验收意见 附件 7 规划环评审查意见 附件 8 危废处置协议 附件 9 应急预案备案表 附件 10 排污许可证 附件 11 接纳协议 附件 12 监测报告 附件 13 会议通知 附件 14 专家评审意见 附件 15 专家个人意见 附件 16 修改说明对照表 附件 17 复审意见 附件 1
6、8 删除不宜公开信息说明 附件 19 公众参与说明 附件 20 法人身份证 1 第一章第一章 概概 述述 1.1 项目背景项目背景 福建省龙德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设单位” )成立于 2017 年 6 月,是一家专注于高端含氟电子化学品研发、生产和销售的高科技企业,产品主要应用于电子产品、新能源汽车等领域。公司选址位于上杭县蛟洋工业园区,建设单位于 2017 年 2月委托江西景瑞祥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了 年产 6000 吨新能源材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2018 年 4 月 4 日获得原龙岩市环境保护局环评批复(龙环审201819 号) ,该项目分南北厂区进行建设, 其中南厂区建设一期1
7、000t/a六氟磷酸锂工程和二期2000t/a六氟磷酸锂及 1000t/a 氟化锂工程,北厂区建设三期 3000t/a 六氟磷酸锂工程。 2019 年 7 月 5 日南厂区一期年产 1000t 湿法六氟磷酸锂生产线通过了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2020 年 4 月,建设单位向福建德尔科技有限公司(集团公司)购买了南厂区地块的土地使用权 (原为土地租赁) 。 2022 年 3 月 08 日南厂区二期年产 2000t六氟磷酸锂生产线(包括 1 条 1000t/a 湿法六氟磷酸锂生产线和 1 条 1000t/a 干法六氟磷酸锂生产线) 通过了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原环评中南厂区年产 1000
8、t/a 中间产品氟化锂生产线尚未建设,北厂区年产 3000t/a 湿法六氟磷酸锂生产线尚未建设。 根据这几年积累的生产经验,企业所运行的湿法六氟磷酸锂生产工艺成熟,考虑到电子级氟化物技术含量高,产品利润空间大,市场前景广阔,拟在现有厂区预留的空地上新建一座合成二车间,总投资 40000 万元,新建 10000t/a 湿法六氟磷酸锂生产线来替代已批未建的3000t/a湿法六氟磷酸锂生产线和1000t/a中间产品氟化锂生产线。对合成一车间内现有的 1000t/a 的干法六氟磷酸锂生产线进行改造, 将干法工艺改造成湿法工艺,并保持该条生产线的年产能不变。因此在本次改扩建项目建成后,全厂六氟磷酸锂实际
9、产能为 13000t/a。 1.2 项目特点项目特点 (1)该项目为改扩建项目,项目已以闽发改备2021F040343 号完成备案工作。 2 (2) 本项目选址位于上杭县蛟洋新材料产业园区循环经济化工园区, 上杭县蛟洋新材料产业园区已完成规划环评修编,并已通过环保部门的审查;项目建设符合园区规划的产业定位、固化布局、产业准入条件和规划环评审查意见的要求。 (3)项目涉及的部分化学品属于高毒,环境风险评价等级为一级,因此,环境风险是项目重点关注的环境问题。 1.3 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 为科学、客观地评价项目建成后对环境所造成的影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
10、18 年 12 月 29 日修正) 及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017.10.01施行)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本项目应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 (2021.1.1 施行) ,本项目属于“二十三、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44 专用化学品制造中的全部(含研发中试;不含单纯物理分离、物理提纯、混合、分装的)”,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为此,2022 年 4 月福建省龙德新能源有限公司委托福建省福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进行该项目环评工作。我公司接受委托后,即组成项目组对项目所在地进行实地踏勘和调查分析,收集了相关资料, 委托有资质的环境监测单位对当地环境
11、现状和原有的污染源进行了监测,并根据环评导则要求确定了本次环评工作的内容和深度,在此基础上,根据国家、省市的相关环保法律法规和环评技术导则要求,我公司编写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供建设单位上报当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审批。 福建省龙德新能源有限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6 日邀请 5 名专家以及相关部门, 主持召开了本项目技术审查会,并形成了技术审查意见。我司根据审查意见及专家组长复审意见进行修改,形成该项目环评报告书报批本,报送到龙岩市生态环境局审批。 本次评价工作分为三个阶段,即前期准备、调研和工作方案阶段,分析论证和预测评价阶段,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阶段,具体评价的技术工作程序见图 1.
12、3-1。 3 依据相关规定确定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类型1、研究相关技术文件和其他有关文件2、进行初步工程分析3、开展初步的环境现状调查1、环境影响识别和评价因子筛选2、明确评价重点和环境保护目标3、确定工作等级、评价范围和评价标准制定工作方案环境现状调查监测与评价建设项目工程分析1、各环境要素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2、各专题环境影响分析与评价1、提出环境保护措施、进行技术经济论证2、给出污染物排放清单3、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第一阶段第二阶段第三阶段 图图 1.3-1 项目环评工作程序图项目环评工作程序图 1.4 公众参与调查过程公众参与调查过程 福建省龙德新能源有限公司
13、于 2022 年 04 月 01 日在龙岩 KK 网(https:/ 、工业园区管委会及坪埔村现场进行了项目信息一次公示; 2022 年 04 月 20 日在龙岩 KK 网 (https:/ 、东南快报、工业园区管委会及坪埔村现场进行了项目环保措施信息二次公示,并公示了福建省龙德新能源有限公 4 司 13000 吨/年新能源材料项目(三期)环境影响报告书 (征求意见稿) 。在项目公示期间,没有收到公众任何反馈意见。 1.5 分析判定相关情况分析判定相关情况 福建省龙德新能源有限公司于 2017 年选择于上杭县蛟洋新材料产业园区中的循环经济化工园区,本次项目属于在现有厂区内进行产能改扩建,项目建
14、设符合产业政策,符合上杭蛟洋新材料产业园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 、 上杭县蛟洋镇总体规划修编(2018-2035) 等区域相关规划,与福建省生态功能区划基本协调。项目建设符合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 、 福建省水污染防治条例 、 福建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 、 龙岩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 、 福建省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 、 福建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 、 关于促进我省氟化工产业绿色高效发展的若干意见 、 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龙岩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 、 龙岩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龙岩市环境管控单元准入要求的通知等相关
15、环保政策要求,具体分析内容详见“第 3.5 项目建设的环境可行性分析”一节。 项目已在上杭县发展和改革局备案(闽发改备2021F040343 号) ,采用先进的生产工艺及装备、规模、性质和工艺路线,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标准、政策、规范等要求。 1.6 项目主要环境问题项目主要环境问题 本项目重点关注的环境问题包括: 施工期:施工期: 本工程施工期间,工程建筑施工车辆、施工机械设备的运行及施工、人员的活动所产生的施工废水、施工废气、粉尘、施工噪声、固体废物等,会对项目周边区域环境等造成暂时性的影响。 运营期:运营期: 本项目运营期主要问题为工艺废气、生产废水、环境风险、生产固废等
16、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1.7 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结论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结论 5 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和地方的产业政策,符合区域发展规划,符合上杭蛟洋新材料产业园区总体规划、规划环评及其审查意见的要求。 本项目的建设和营运会产生废气污染、废水污染和噪声污染等环境影响,存在一定的环境风险。通过符合地方环保部门控制指标。根据公众参与调查报告采取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可实现污染物达标排放,满足当地环境功能区要求,污染物排放总量,项目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任何反对意见。在落实本报告书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确保“环保三同时”的前提下,本项目建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从环境保护角
17、度来看,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6 第二章第二章 总总 论论 2.1 编制依据编制依据 2.1.1 国家法律、法规及规章国家法律、法规及规章 (1)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 年 1 月 1 日起实施); (2)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8 年 12 月 29 日修订并施行);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8 年 10 月 26 日修订并施行); (4)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7 年修订,2018 年 1 月 1 日起实施); (5) 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2022 年 6 月 5 日起施行); (6)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
18、治法 (2020 年4月29日修订, 2020年 9 月 1 日起实施); (7) 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12 年 7 月 1 日起实施); (8)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2018 年 1 月 1 日实施); (9)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 年 1 月 1 日实施); (10) 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 年版)(2019 年 7 月 11 日实施); (11)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2019 年 1 月 1 日实施); (12)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 682 号令); (13) 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国务院
19、国发200539号文); (14)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 年 1 月 1 日起实施); (15) 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环境保护部环发201277 号文); (16)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9 号); 7 (17)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修改的决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 49 号); (18)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 年 1 月 1 日施行); (19)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591 号,2011.2.16); (20)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 18218-2018); (2
20、1)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计规定(1987.03.20); (22) 关于发布固体废物鉴别导则(试行)的公告(2006.03.09); (23) 关于环境保护若干问题的决定(国务院国发199631 号); (24) 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517 号); (25) 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537 号); (26) 关于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531 号); (27) 关于加强化工园区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环发201254 号); 2.1.2 地方法规、规章及相关文件地方法规、规章及相关文件 (1)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重点流域水域
21、环境综合整治意见(闽政200916 号); (2) 龙岩市环境空气质量功能类别区划 (龙岩市人民政府,龙政2000综31 号) ; (3) 龙岩市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定方案龙岩市人民政府(2006 年 11 月)及其批复(闽政文200714 号) ; (4)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龙岩市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定方案的批复 (闽政文200714 号) ; (5) 福建省水污染防治条例 (福建省人大常委会,2021 年 11 月) ; (6) 福建省水功能区划 (福建省人民政府,2013 年 12 月) ; (7) 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龙岩市人民政府,龙政综20152
22、22 号) ; (8) 福建省生态环境功能区划 (福建省环境保护厅,2010 年 01 月) ; (9) 福建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2019 年 1 月 1 日) ; (10) 福建省土壤污染防治办法 (2016 年 2 月 1 日) ; (11) 福建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实施细则 ; 8 (12)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成果调整工作方案的通知 (闽政201780 号) 。 (13) 上杭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 2030 年远景目标纲要 ; (14) 龙岩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 2035 年远景目标纲要 ; (15) 福建省人民政府
23、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通知 (闽政202012 号) ; (16) 龙岩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龙岩市环境管控单元准入要求的通知 (龙环2021126 号) ; (17)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意见 (闽政201550 号) ; (18)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强化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国办函202147 号) ; (19) 福建省“十四五”危险废物污染防治规划 (闽环保固体202124 号) ; (20)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规划的通知 (闽政办202159 号) 。 2.1.3 技术导则
24、技术导则 (1)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HJ2.1-2016); (2)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 (HJ2.2-2018) ; (3)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表水环境 (HJ 2.3-2018) ; (4)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声环境 (HJ2.4-2009) ; (5)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生态影响 (HJ19-2011) ; (6)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 (HJ610-2016) ; (7)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土壤环境(试行) (HJ964-2018) ; (8) 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 (HJ169-2018) ; (9) 工作场所有害因
25、素职业接触限值(GBZ2.1-2007); (10) 建设项目危险废物环境影响评价指南 (环境保护部公告 2017 年第 43号) ; 9 (11)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 (环境保护部) ; (12) 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 (HJ819-2017) ; (13) 固体废物鉴别标准通则 (GB34330-2017) ; (14) 危险化学品目录 (2018 版) ; (15) 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无机化学工业 (HJ1035-2019) 。 2.1.4 相关技术资料相关技术资料 (1) 福建省投资项目备案证明(内资) (闽发改备2021F040343) ;
26、 (2) 上杭蛟洋新材料产业园区总体规划(20192035) ; (3) 上杭蛟洋新材料产业园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 ; (4) 上杭蛟洋新材料产业园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 ; (5) 年产 6000 吨新能源材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 (6) 关于福建省龙德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年产 6000 吨新能源材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龙环审201819 号) ; (7) 福建省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年产 6000 吨新能源材料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 ; (8) 福建省龙德新能源有限公司年产 6000 吨新能源材料项目(二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 。 2.2 评价目的与工
27、作原则评价目的与工作原则 2.2.1 评价目的评价目的 (1) 通过对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现状的综合调查和监测, 了解该地区环境质量现状。 (2) 通过对拟建工程情况和有关技术资料的分析, 掌握工程的一般特征和污染特征,分析项目建成后污染治理的排污水平,选择适当的预测模式分析项目施工建设及建成投产后排放的污染物可能对环境造成影响的程度和范围,并依据国家及省环保法律、法规、标准和当地环境功能目标的要求,提出减轻或消除不利环境影响的环保工程措施。 (3)从环境保护角度论证项目的可行性,对项目合理布局、清洁生产提出评价意见,为工程环保措施的设计与实施,以及投产运行后的环境管理,为地方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决策
28、提供科学依据。 10 2.2.2 工作原则工作原则 (1)遵循当地的总体发展规划、环境保护规划和环境功能区划。 (2)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环保法律、法规,贯彻执行“清洁生产” 、 “总量控制” 、“达标排放”等环保政策。 (3)坚持环评为工程建设和环境管理服务的指导思想,注重环评的实用性、科学性,为项目的环境管理和工程的环保设计提出科学合理的建议。 2.3 评价因子评价因子 根据工程分析、周围环境特征和环境影响识别,本项目评价因子筛选结果见表2.3-1。 表表 2.3-1 评价因子的筛选结果评价因子的筛选结果 类别 项目 评价因子 环境空气 污染因子 氟化物、氯化氢、颗粒物 现状评价因子 SO2、
29、NO2、PM10、PM2.5、CO、O3、氟化物、氯化氢 影响评价因子 氟化物、氯化氢、颗粒物 水环境 污染因子 COD、氨氮 现状评价因子 pH、高锰酸盐指数、BOD5、氨氮、TP、氟化物 影响评价因子 COD、氨氮 地下 水环境 污染因子 氟化物、氯化物 现状评价因子 pH、高锰酸盐指数、溶解氧、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氨氮、硝酸盐、亚硝酸盐、挥发酚、总氰化物、耗氧量、氟化物、六价铬、铁、锰、镉、总砷、总汞、总大肠菌群、铜、锌、铅、铝、钠、氯化物、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总磷、硫酸盐、硫化物 影响评价因子 氟化物、氯化物 声环境 污染因子 等效连续 A 声级 现状评价因子 等效连续 A 声级 影响
30、评价因子 等效连续 A 声级 固体废物 污染因子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固废、生活垃圾 影响评价因子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固废、生活垃圾 土壤 污染因子 氟化物、氯化氢 现状评价因子 pH、砷、镉、六价铬、铜、铅、汞、镍、四氯化碳、氯仿、氯甲烷、1,1-二氯乙烷、 1,2-二氯乙烷、 1,1-二氯乙烯、 顺-1,2-二氯乙烯、 反-1,2-二氯乙烯、二氯甲烷、1,2-二氯丙烷、1,1,1,2-四氯乙烷、1,1,2,2-四氯乙烷、四氯乙烯、1,1,1-三氯乙烷、1,1,2-二氯苯、三氯乙烯、1,2,3-三氯丙烷、氯乙烯、苯、氯苯、1,2-二氯苯、1,4-二氯苯、乙苯、苯乙烯、甲苯、间二甲苯+对
31、二甲苯、邻二甲苯、硝基苯、苯胺、2-氯酚、苯并a葸、苯并a芘、苯并b荧葸、苯并k荧葸、二苯并a、h葸、茚并1,2,3-cd芘、萘、氟化物、石油烃(C10-C40)、氯离子、总磷 影响评价因子 氟化物、氯化氢 环境风险 风险识别 副产盐酸、五氯化磷、氟化锂、无水氟化氢、废机油 11 风险评价 盐酸、无水氟化氢 2.4 环境功能区划与相关规划环境功能区划与相关规划 2.4.1 水环境功能区划水环境功能区划 本项目周边主要水体为下道湖溪、梅坝溪和竹背水库。根据 2007 年 1 月 28 日省政府批准的龙岩市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定方案的批复,梅坝溪水环境功能区划为类,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38
32、38-2002)类标准。 2.4.2 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 根据龙岩市环境空气质量功能类别区划(2000 年 2 月),项目所在地环境空气功能区划属二类区,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 2.4.3 声环境质量功能区划声环境质量功能区划 本项目所在地为上杭蛟洋新材料产业园区,属于工业区环境,故区域声环境功能区参照 3 类功能区执行,项目各边界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 3 类标准,附近规划的居住区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 2 类标准。 2.4.5 生态环境功能区划生态环境功能区划 根据龙岩市上杭县生
33、态环境功能区划,项目所在地属于上杭东部城镇和工业环境生态功能小区(140182316) ,区域生态功能区划详见图 2.4-1。 该生态功能小区的范围:蛟洋乡上杭火车站周边,含蛟洋乡集镇区和梅坝、坪埔和营上等村。主导功能:城镇生态环境建设和绿色工业发展。辅助功能:城镇视域景观和污染物消纳。控制原则:城镇建设与工业发展。 2.4.6 土壤环境功能区划土壤环境功能区划 本项目所在地为上杭蛟洋新材料产业园区,属于工业区环境,项目厂内内土壤执行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 (GB36600-2018)中的二类用地风险筛选值要求。 12 图图 2.4-1 项目区域生态功能区划图项目区
34、域生态功能区划图本项目所在位置 13 2.4.7 相关规划相关规划 项目位于上杭蛟洋新材料产业园区,园区已编制完成上杭蛟洋新材料产业园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 (2021 年 9 月通过龙岩市生态环境局审查) ,本项目相关的主要规划内容如下: 2.4.7.1 产业园区用地规划产业园区用地规划 规划控制区面积约 2110.89hm2,建设用地规模 1969.74hm2。规划区内工业用地包括一类工业用地、二类工业用地和三类工业用地,共 1264.83hm2,占城市建设用地面积的比例为 64.21%。其中一类工业用地 54.78hm2,二类工业 48.98hm2,三类工业用地1161.07hm2。居
35、住用地规划面积为 80.01hm2,占城市建设用地面积的比例为 4.06%。 2.4.7.2 园区功能定位及产业布局规划园区功能定位及产业布局规划 (1)功能定位定位 本次园区规划按组团式规划,形成“一主两副”的发展格局。 “一主”即循环经济化工园区,是园区的核心板块; “两副”即余坑工业区和华强工业区。其中循环经济化工园区主要发展铜冶炼、硫磷氟等化工、建筑材料、新能源新材料等产业,余坑工业区发展农产品及农产品加工等产业,华强工业区发展机械及铜加工、新兴产业等。 (2)产业布局 循环经济化工园区: 以精铜冶炼和硫磷氟等化工为主的产业园, 依托紫金铜业、瓮福紫金、龙氟化工、常青新能源和时代思康新
36、材料等龙头企业,重点发展有色金属冶炼及其相配套的下游产品,形成铜冶炼、硫磷氟等化工、建筑材料、新能源新材料产业链紧密相连的循环经济板块。 余坑工业区:重点发展农产品及农产品加工产业,形成农产品加工、制造、仓储、冷链物流为一体的现代农产品加工园区。 华强工业区:以机械及铜加工、新兴产业为主的高新技术园区。通过技术改造、新兴产业置换,逐步引导园区向高新技术园区转变。 本项目位于循环经济化工园区,符合园区产业布局规划。园区总体规划产业布局见图 2.4-2、用地布局见图 2.4-3。 14 图图 2.4-2 上杭蛟洋新材料产业园区总体规划产业布局图上杭蛟洋新材料产业园区总体规划产业布局图本项目所在位置
37、 15 图图 2.4-3 上杭蛟洋新材料产业园区总体规划用地布局图上杭蛟洋新材料产业园区总体规划用地布局图 本项目所在位置 16 2.4.7.3 园区基础设施概况园区基础设施概况 (1)道路交通规划 规划区对外交通由铁路、高速公路和国道组成,形成南北向及东西向对外交通通道,实现与连城、古田、上杭、龙岩等周边道路高效、快速、便捷衔接。规划区内保留赣龙铁路通过坪埔火车站将货物快速向龙岩、赣州运输;新增双龙铁路,作为龙岩与上杭、武平的快速城际轨道联系通道。 园区内规划路网结构以“一纵、两横”为主骨架。其中一纵为 319 国道,纵向串联南北两部分工业区的主要道路。二横为北部的蛟华线(原 308 省道)
38、 ,将余坑和华强工业区与蛟洋镇区快速相连。南部的 358 国道,向东联系古田镇区、龙岩市区的一条重要的道路。 (2)给水规划 蛟洋镇域建有一座水厂,水源取自镇区东北面的蛟洋溪上游山间溪流,水厂规模约 2000m3/d,源水经处理后由一根 1.5km 长约 DN150 管道向镇区供水,目前镇区用水量约 1500m3/d。规划区结合水源点选择,共设置 3 个生活供水水厂(不含蛟洋镇区水厂) 。关停现有坪埔火车站自备水厂。工业供水依托营上工业水厂,水源取自竹背水库。区内管网由 DN150DN800 管道组成,根据消防规范,本区考虑同一时间考虑两起火灾,一次灭火用水流量 35L/S,为满足消防用水流量
39、通过,区内道路布置的给水管道不小于 150mm。在管网上每隔 120 设一室外消火栓,保护半径不超过 150m。消防用水与生产用水采用同一套系统。 (3)污水收集及处理情况 蛟洋镇目前已建一座上杭县第二污水处理厂,位于上杭县蛟洋新城坪埔村南侧坪埔溪边,设计总规模为 3 万 m3/d,分两期建设。其中,一期处理规模为 1 万 m3/d,于2015 年 7 月开工,2015 年 12 月投入试运行,服务范围为蛟洋镇区、坪埔片区即余坑小区、华强小区生活污水及坪埔工业区龙氟化工、紫金贵金属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由于配套管网建设未完善及其他原因,一期只验收日处理水量约为 6000m3/d,废水经“改良型
40、carrousel2000 氧化沟工艺”处理后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的一级 B 标准后就近排入坪埔溪。二期设计处理规模为 2 万 m3/d,于 2020 年 3 月份取得龙岩市生态环境局环评批复(龙环审2020109 号) ,新增服务范围为上杭县蛟洋循环经济园区, 包括已开发的坪埔西部工业组团和未开发的营上组团。 17 二期工程分两阶段进行建设,一阶段和二阶段处理规模各为 1 万 m3/d,其中,一阶段1 万 m3/d 工程已于 2021 年 8 月份完成并投入试生产。二期处理工艺采用“混凝反应池+初沉池+水解酸化+ “五段 A/O+MBBR+高效沉淀池+
41、臭氧氧化+纤维转盘滤池+紫外消毒池” ,建成投产后,拟将一期工程己处理达到 GB18918-2002 中一级 B 标准的废水一并接入二期的深度处理系统“高效沉淀池+臭氧氧化+纤维转盘滤池”进行再处理,最终统一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8918-2002)及其修改单中一级 A 标准排放浓度后,尾水以淹没方式统一排入黄潭河,排污口位于上杭第二污水厂下游 2.85km 古田溪汇入后的苏家坡村处。 污水管网建设及服务范围: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工程的服务范围为整个蛟洋新城及上杭蛟洋新材料产业园区。根据现场踏勘,企业周边的污水管网已建设完成。项目周边污水管网分布详见图 2.4-4。 (4)燃
42、气工程规划 镇区规划 3 座瓶装液化石油气供应站,每座用地面积 500 平方米。瓶装供应站的站址应选择在供应区域的中心,有便于运瓶汽车出入的道路,以便于居民换气。燃气设施与站外建、构筑物防火间距应满足城镇燃气设计规范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要求。坚决取缔非法的装瓶液化气销售代理点,避免瓶数、存储量过多,隔离安全距离没有达到规范要求等安全问题发生。 现有蛟洋华强 LNG 气化站,新增坪埔储备站和紫金铜业南侧蛟洋调压站。 (5)电力规划 上杭县蛟洋工业区内,除现有郭车 110KV 变电站和塘厦 220KV 变电站外,规划增设 6 座 110KV 变电站(坪埔 110KV 变电站、铜治炼厂 110KV
43、变电站、营上 110KV变电站、 梅坝 110KV 变电站、蛟洋 110KV 变电站、瓮福 110KV 变电站) ,其中 110KV变电站总容量为 616.5MVA,同时取消蛟洋 35KV 变电站。鉴于蛟洋新城内重要企业或用电大户需采用 35KV 变电站直供, 为此区内除坪埔 110KV 变电站外, 其余 110KV变电站均设 35KV 电压等级。 18 图图 2.4-4 项目区域污水管网布局图项目区域污水管网布局图本项目所在位置 19 2.5 评价标准评价标准 2.5.1 环境质量标准环境质量标准 (1)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项目位于环境空气质量二类区,环境空气常规指标 SO2、NO2、PM2.
44、5、PM10、CO、O3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3095-2012)二级标准。 其中特征污染物氟化物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3095-2012)表 A.1 中的二级标准;氯化氢执行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 (HJ2.2-2018)附录 D中浓度限值执行。详见表 2.5-1。 表表 2.5-1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污染物名称 依据 单位 取值时间 浓度限值 标准 二氧化硫(SO2) g/m3 24 小时平均 150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 1 小时平均 500 二氧化氮(NO2) 24 小时平均 80 1 小时平均 200 氮氧化物(
45、NOx) 24 小时平均 100 1 小时平均 250 PM2.5 24 小时平均 75 CO mg/m3 1 小时平均 10 24 小时平均 4 O3 g/m3 1 小时平均 200 8 小时平均 160 PM10 24 小时平均 150 氟化物 1 小时平均 20 24 小时平均 7 氯化氢 1 小时平均 50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附录 D 24 小时平均 15 (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根据龙岩市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定方案 ,项目周边地表水环境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3838-2002)类水标准,详见表 2.5-2。 表表 2.5-2 地表水环境质量
46、标准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序号 项目 类 单位 来源 1 pH 69 无量纲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2 高锰酸盐指数 6 mg/L 3 NH3-N 1.0 mg/L 4 总磷 0.2 mg/L 5 BOD5 4 mg/L 6 氟化物 1.0 mg/L 20 (3)声环境质量标准 区域噪声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 3 类标准。详见表 2.5-3。 表表 2.5-3 声环境质量标准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 Leq:dB(A) 时段 昼间 夜间 声环境功能区类别 3 类 65 55 (4)地下水质量标准 本次地下水环境现状评价执行地下水质
47、量标准 (GB/T14848-2017)类标准,具体内容详见表 2.5-4。 表表 2.5-4 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 序号 项目 标准限值 单位 来源 1 pH 6.58.5 无量纲 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类标准 2 氨氮 0.50 mg/L 3 氟化物 1.0 mg/L 4 硫酸盐 250 mg/L 5 氯化物 250 mg/L 6 总硬度 450 mg/L 7 硝酸盐 20 mg/L 8 锌 1.0 mg/L 9 铜 1.0 mg/L 10 镉 0.005 mg/L 11 铬(六价) 0.05 mg/L 12 铁 0.3 mg/L 13 耗氧量 3.
48、0 mg/L 14 汞 0.001 mg/L 15 砷 0.01 mg/L 16 铅 0.01 mg/L 17 溶解性总固体 1000 mg/L 18 亚硝酸盐 1.00 mg/L 19 挥发酚 0.002 mg/L 20 总氰化物 0.05 mg/L 21 锰 0.10 mg/L 22 铝 0.20 mg/L 23 钠 200 mg/L 24 总大肠菌群 3.0 MPN/100mL 25 阴离子表面活性剂 0.3 mg/L 26 硫化物 0.02 mg/L (5)土壤环境质量标准 项目厂区内土壤执行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 (GB36600-2018)中的二类用地风
49、险筛选值要求。标准值见表 2.5-5。 21 表表 2.5-5 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质量标准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质量标准 序号 分类 筛选值 管制值 单位 第二类用地 第二类用地 1 铜 18000 36000 mg/kg 2 砷 60 140 3 铅 800 2500 4 六价铬 5.7 78 5 汞 38 82 6 镉 65 172 7 镍 900 2000 8 四氯化碳 2.8 36 9 氯仿 0.9 10 10 氯甲烷 37 120 11 1,1-二氯乙烷 9 100 12 1,2-二氯乙烷 5 21 13 1,1-二氯乙烯 66 200 14 顺-1,2-二氯乙烯 596 2000 15 反
50、-1,2-二氯乙烯 54 163 16 二氯甲烷 616 2000 17 1,2-二氯丙烷 5 47 18 1,1,1,2-四氯乙烷 10 100 19 1,1,2,2-四氯乙烷 6.8 50 20 四氯乙烯 53 183 21 1,1,1-三氯乙烷 840 840 22 1,1,2-三氯乙烷 2.8 15 23 三氯乙烯 2.8 20 24 1,2,3-三氯丙烷 0.5 5 25 氯乙烯 0.43 4.3 26 苯 4 40 27 氯苯 270 1000 28 1,2-二氯苯 560 560 29 1,4-二氯苯 20 200 30 乙苯 28 280 31 苯乙烯 1290 1290 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