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沱浍河航道蚌埠段整治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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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沱浍河航道蚌埠段整治工程沱浍河航道蚌埠段整治工程 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书 (送审送审稿)稿) 建设建设单位:单位:安徽省港航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安徽省港航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编制单位:编制单位:南京国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国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 0 2 02 0 2 0 年年 77 月月 南京南京 第 1 页 目录目录 第第 1 章章 概述概述 . 1 1.1 项目背景及由来 . 1 1.2 建设项目的特点 . 2 1.3 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过程 . 2 1.4 分析判定相关情况 . 3 1.5 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及环境影响 . 8 1.6 本环境影响报告主要结论 . 9 第第 2

2、 章章 总则总则 . 11 2.1 编制依据 . 11 2.2 评价目的及工作原则 . 16 2.3 评价工作等级与评价重点 . 17 2.4 评价范围 . 20 2.5 评价因子的确定 . 20 2.6 评价标准 . 21 2.7 环境保护目标 . 26 2.8 项目建设环境可行性及规划符合性分析 . 44 第第 3 章章 工程概况与工程分析工程概况与工程分析 . 53 3.1 航道及航运现状 . 53 3.2 拟建工程概况 . 58 3.3 建设标准及规模 . 64 3.4 航道工程 . 65 3.5 配套工程 . 93 3.6 施工组织 . 101 3.7 工程占地及拆迁情况 . 105

3、 3.8 工程施工进度 . 107 3.9 工程分析 . 108 第第 4 章章 环境概况调查与评价环境概况调查与评价 . 137 4.1 自然环境概况 . 137 4.2 环境质量现状 . 142 第第 5 章章 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 201 第 2 页 5.1 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 201 5.2 水环境影响评价 . 205 5.3 水文情势变化分析 . 218 5.4 环境噪声影响评价 . 233 5.5 固体废弃物污染影响分析 . 250 5.6 生态环境影响分析 . 252 5.7 水土保持方案 . 271 第第 6 章章 环境风险评价环境风险评价 . 277 6

4、.1 评价原则 . 277 6.2 评价等级和评价范围 . 277 6.3 风险识别 . 277 6.4 环境风险影响分析 . 283 6.5 环境风险事故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 . 290 第第 7 章章 环境保护措施及其可行性论证环境保护措施及其可行性论证 . 300 7.1 水环境保护措施 . 300 7.2 环境空气保护措施 . 307 7.3 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 309 7.4 生态保护措施 . 313 7.5 固体废弃物处理 . 324 7.6 环保设施及“三同时”验收 . 324 第第 8 章章 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 . 328 8.1 环保投资估算 . 328

5、 8.2 效益分析 . 330 8.3 损失分析 . 332 8.4 结果分析 . 333 第第 9 章章 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 . 334 9.1 环境管理计划 . 334 9.2 建设项目环保事中事后管理 . 336 9.3 环境监测计划 . 338 第第 10 章章 结论结论 . 344 10.1 项目概况 . 344 10.2 与规划的相符性 . 344 第 3 页 10.3 环境现状质量评价结论 . 344 10.4 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 346 10.5 环境风险 . 350 10.6 公众参与 . 350 10.7 总结论 . 351 10.8 要求和建议 . 3

6、51 附件:附件: 附件 1 蚌埠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沱浍河航道蚌埠段整治工程的复函 附件 2 环评委托书 附件 3 沱浍河航道蚌埠段整治工程环境质量现状监测报告 附件 4 安徽省林业局关于固镇两河湿地市级自然保护区总体划的批复 附件 5 蚌埠市林业局同意沱浍河航道整治工程穿越固镇县两河湿地自然保护区的函 附件 6 固镇县林业局关于沱浍河航道整治工程征求意见回复函 附件 7 固镇县生态环境分局环境影响评价执行标准确认函 附件 8 五河县生态环境分局环境影响评价执行标准确认函 附件 9 安徽省高等级航道规划环评审查意见 附件 10 沱浍河航道整治工程规划选址意见书 附件 11 沱浍河航道整治工

7、程水产种质资源论证批复 附件 12 沱浍河航道整治工程用地预审意见的函 附件 13 沱浍河航道整治工程水保批复 附图:附图: 附图 1 地理位置图 附图 2 工程布置图 附图 3 蚌埠市生态红线示意图 附图 4 安徽省水环境功能区划图 附图 5 监测布点示意图 沱浍河航道蚌埠段整治工程 南京国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 1 页 第1章 概述 1.1 项目背景及由来 浍河是淮河左岸支流, 是淮北地区重要的省际河道, 上游发源于河南省的商丘境内,于李口集进入安徽省濉溪县临涣、南坪,经宿州市蕲县,于固镇县九湾镇汇入香涧湖,再经五河县城西南汇入淮河,全长 207.3km。 浍河原为一条天然的通航河流,从上

8、世纪五十年代末起,水利部门在浍河上先后修建了五河、固镇、蕲县、南坪、黄口节制闸等,但均未同步配建过船设施,致使全线断航。1972 年,水利部门在五河建设了 100 t 级船闸,恢复了固镇至五河之间的运输。从1994 年开始,水利部门实施了浍河初步治理工程,内容包括河道疏浚、扩挖,并在固镇建设了 100t 级船闸,浍河蕲县闸下 112.3km 基本达到级航道标准。 为了全面恢复浍河航运,浍河复航工程 1982 年列入交通部淮河流域航运规划报告,1987 年列入淮河流域航运规划要点报告,1995 年列入全国内河水运主通道总体布局规划。2006 年安徽省人民政府批复的安徽省内河航运发展规划将浍河列为

9、区域性重要航道, 规划为级航道标准, 列为 2010 年水运重要航道建设项目。 2015年安徽省高等级航道网规划将浍河航道纳入规划航道,规划里程 190km,起讫点为李口集入淮河口,规划等级四级航道。根据交通运输部水运“十三五”发展规划、安徽省水运“十三五”发展规划、省政府安徽省水路建设规划(20172021 年)等相关规划,沱浍河航道规划等级为级,属于航道重点建设项目。 根据安徽省交通运输厅安徽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交通运输“十三五”发展规划的通知(皖交规划201743 号),沱浍河航道安徽段整治工程于 2017 年 3月列入安徽省交通运输“十三五”发展规划重点航道工程。根据豫皖两省航运

10、、港口总体布局规划的要求和浍河经济运量发展的需要, 浍河航道开发工程全线按级标准开展前期工作,其中上段浍河航道(宿州段)整治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已于 2019 年 1 月17 日取得宿州市环境保护局批复(宿环建函20191 号),下段浍河航道(蚌埠段)整治工程已于 2020 年 5 月 7 日取得蚌埠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立项批复(蚌发改投资2020165 号)。 沱浍河航道蚌埠段整治工程航道里程约 98.4km, 按级航道标准建设。 工程内容包括:航道疏浚 950 万 m3,修筑护滩及护岸 25.9km,设置锚地共 3 处(固镇闸下锚地、九湾锚地、五河闸上锚地),配布航标 132 座,改建湖沟公路桥

11、 1 座以及信息化工程、沱浍河航道蚌埠段整治工程 南京国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 2 页 跨河线缆及渡口改造工程、环保绿化、水保工程等。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以及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应当在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对工程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为此,安徽省港航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委托南京国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承担沱浍河航道蚌埠段整治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我单位接受委托后,对航道沿线进行了现场踏勘,通过收集资料、调研、现状监测和分析评价等工作,进行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编制了沱浍河航道蚌埠段整治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报请审批,以作为环境

12、主管部门对该项目的审批依据。 1.2 建设项目的特点 本项目航道整治项目,在调查项目所在地环境质量现状的基础上,通过工程分析,识别项目污染因子和环境影响因素,预测工程对区域水环境、大气环境、声环境和生态环境的影响,对航道整治工程建设的环境可行性进行论证,提出防治污染和减缓影响的可行措施,为工程设计、环保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1.3 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过程 本次环评在调查项目所在地环境质量现状的基础上,通过工程分析,识别项目污染因子和环境影响因素,预测项目建设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范围和程度,论证项目实施的环境可行性,提出减轻和防治污染的具体对策及建议,为工程设计、环保决策提供科学依据。本项目环境影响评

13、价技术路线见图 1.3-1。 主要工作过程是: (1) 2020 年 4 月 23 日我公司接受安徽省港航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委托, 初步研读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于 2020 年 4 月 27 日在蚌埠市生态环境局网站发布项目首次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第一次公示时间为 10 个工作日,同时收集项目相关的资料、文件; (2)充分了解本项目的工程概况,包括河道基本情况、河床演变、岸线开发现状和规划概况、施工总体布置等; (3)做好本项目的工程分析,分析施工期和营运期的各类污染源强,初步判定各项工作的环境评价等级; (4)按照各项工作评价等级,划定评价范围,确定评价的现状监测方案; (5)2020

14、 年 5 月 15 日至 5 月 17 日开展环境质量现状监测与评价; 沱浍河航道蚌埠段整治工程 南京国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 3 页 (6)细化工程分析结论,对各项环保措施的合理性和有效性进行论证; (7)开展环境影响预测工作,综合分析本项目对周围环境影响程度,对项目有关的支撑文件等进行完善; (8)提出环境管理、环境监测计划; (9) 2020 年 6 月 4 日得到环评初步结论, 于 2020 年 6 月 4 日在蚌埠市生态环境局网站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 (10)在以上基础上修改和完善相关内容,完成报告书编制。 1.4 分析判定相关情况 (1)产业政策符合性 本项目属

15、航道整治类工程,项目实施有利于为进一步理顺岸线,改善通航条件,为推动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交通基础。 对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本项目属于鼓励类“二十五水运 2、沿海深水航道和内河高等级航道及通航建筑物建设”,因此本项目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 (2)规划符合性 与水运“十三五”发展规划符合性分析 交通运输部水运“十三五”发展规划中提出打造黄金水道的任务: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长江等内河水运发展的指示和要求,实施长江干线航道能力提升工程,打造全流域黄金水道,进一步发挥内河水运优势。 内河水运“十三五”建设重点包括:其他航道:加快建设淮河、沙颍河、闽江

16、、松花江等其他高等级航道建设,改扩建部分船闸。推进黑龙江、额尔古纳河、图们江、鸭绿江等界河航道和澜沧江等国际河流航道建设。实施涡河、沱浍河等区域重要航道建设工程和中西部地区库湖区航运建设工程。 本工程为沱浍河航道蚌埠段整治工程,符合水运“十三五”发展规划中建设重点要求。 与安徽省水运“十三五”发展规划符合性分析 安徽省水运“十三五”发展规划中提出的发展目标为:到 2020 年,安徽水运对我省立足长三角、打造长江经济带战略支点的支撑作用更加明显,对我省经济转型升级的促进作用更加突出,对我省实施扩大开放战略、参与国际竞争的平台作用进一步强沱浍河航道蚌埠段整治工程 南京国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 4

17、页 化,对依托黄金水道构筑我省综合立体交通走廊的基础性作用进一步显现,基本形成畅通、高效、平安、绿色、智慧、文明的现代化内河水运体系。 构建以“一纵两横”(“一纵”指沙颍河-江淮运河-合裕线-芜申运河,“两横”指长江、淮河)为骨架,涡河、浍河等高等级航道为支撑的全省高等级航道网,基本实现“干支初步贯通、瓶颈基本消除、等级明显提升、江淮水系沟通”的目标;全省四级及以上航道里程达到 1800 公里,规划的高等级航道 55%里程初步达标。五年累计航道投资 250 亿元(含江淮运河 100 亿)。 安徽省水运“十三五”发展规划中将沱浍河航道安徽段整治工程列为“十三五”航道重点项目,因此本项目符合安徽省

18、水运“十三五”发展规划中相关要求。 与安徽省水路建设规划(20172021 年)符合性分析 安徽省水路建设规划(20172021 年)中提出的发展目标为:到 2021 年,水运对我省立足长三角、打造长江经济带战略支点的支撑作用更加明显,对我省经济转型升级的促进作用更加突出,对我省实施扩大开放战略、参与国际竞争的平台作用进一步强化,对依托黄金水道构筑我省综合立体交通走廊的基础性作用进一步显现,基本形成畅通、高效、集约、智慧的现代化水路运输体系。 构建以“一纵两横”(“一纵”指沙颍河-江淮运河-合裕线-芜申运河,“两横”指长江、淮河)为骨架,涡河、浍河等高等级航道为支撑的全省高等级航道网,到 20

19、21年基本实现“干支初步贯通、瓶颈基本消除、等级明显提升、江淮水系沟通”的目标;全省四级及以上航道里程达到 1900 公里。 安徽省水路建设规划(20172021 年)中将沱浍河航道安徽段整治工程列为航道重点建设项目,因此本项目符合安徽省水路建设规划(20172021 年)中相关要求。 与安徽省高等级航道网规划及规划环评审查意见的相符性分析 安徽省高等级航道网规划最终目标:通过高标准规划建设高等级航道网,推动全省内河航道结构调整、布局优化、功能提升,带动内河水运快速、健康发展。 规划将安徽省全省所属高等级航道划分为: 长江水系高等级航道 (长江干流除外) 、淮河水系高等级航道、江淮沟通高等级航

20、道、新安江高等级航道。其中淮河水系高等级航道中包含了浍河航道。 规划中淮河北岸高等级航道具体布局方案为:将涡河戴桥至怀远河口、浍河李口集至入淮口、 西淝河潘谢铁路桥至入淮河口、 泉河周楼至沙颍河口段纳入高等级航道布局,沱浍河航道蚌埠段整治工程 南京国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 5 页 可沟通皖北主要市、县及煤炭矿区,承担煤炭、矿建材料等运输任务,促进沿线工业园区发展。 安徽省高等级航道网规划中将浍河规划为“一纵两横五干二十一线”全省高等级航道中的“五干”之一,对浍河安徽李口集至入淮口段按照级航道标准进行整治。 本工程的实施是对上述规划的具体落实, 工程的建设对于加快沿线区域行业升级转型、加快社会经

21、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安徽省高等级航道网规划。 安徽省环保厅关于安徽省高等级航道网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 (皖环函2016873 号文)要求“高度关注船舶运输污染防治工作,明确规划航道的运输货种、船型等方面的控制要求,做好船舶污染物收集及处理系统的建设运行管理。强化运输事故及船舶溢油等运营期环境风险防范,健全应急体系建设方案,建立航道、港口、船舶等协调联动的管理体系,确保环境管理和风险防范措施落实。”本工程已制定完善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并建立了区域联动的管理体系,确保工程环境风险可控。因此工程的实施符合规划审查意见的要求。 综上所述,本工程符合安徽省高等级航道网规划以

22、及规划环评的相关要求。 与安徽省内河航运发展规划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为沱浍河航道蚌埠段整治工程,属于“五条地区重要航道”中浍河航道,五条地区重要航道为:兆河西河、涡河、浍河、青弋江、新安江。其中,兆河西河规划为三级航道,涡河、浍河规划为四级航道,青弋江、新安江规划为五级航道。规划里程约 673 公里,其中,三级航道约 99 公里,四级航道约 426 公里,五级航道约 148 公里。本项目对浍河航道(蚌埠段)进行整治,与安徽省内河航运发展规划相符。 与淮河流域综合规划符合性分析 本工程为航道整治工程,符合淮河流域综合规划中“初步建成干支衔接、通江达海、布局合理的航运网络”的要求,因此本项目的建设与

23、淮河流域综合规划相符。 (3)“三线一单”符合性 生态保护红线 根据安徽省生态保护红线(安徽省人民政府,2018 年 6 月 29 日),本项目涉及生态保护红线主要为固镇两河湿地市级自然保护区实验区(K71+260K82+130)、怀洪新河太湖新银鱼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K106+300K116+060)、蚌埠市五河县一 水 厂 水 源 地 ( K108+070K111+370 ) 、 怀 洪 新 河 优 良 水 质 河 流 及 滨 岸 带沱浍河航道蚌埠段整治工程 南京国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 6 页 (K84+200K109+600)。蚌埠市生态保护红线区域分布图见附图 3 所示。 本项

24、目在 K106+000K116+100 段无疏浚工程,因此怀洪新河太湖新银鱼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以及蚌埠市五河县一水厂水源地范围内没有疏浚工程, 保护区上游香涧湖段最近的疏浚区域距离怀洪新河太湖新银鱼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上游边界约 300m,保护区下游入淮口段最近的疏浚区域距离保护区下游边界约 40m。 蚌埠市五河县一水厂取水口位于淮河浍河(亦称怀洪新河),九湾锚地距离该取水口约为 36.32km,上游最近的疏浚点距取水口约 5.07km,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无施工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相关要求。 本项目航道不涉及固镇县两河湿地市级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缓冲区,航道在K71

25、+260K82+130 穿越了固镇两河湿地市级自然保护区实验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第三十二条 在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和缓冲区内,不得建设任何生产设施。在自然保护区的实验区内,不得建设污染环境、破坏资源或者景观的生产设施;建设其他项目,其污染物排放不得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在自然保护区的实验区内已经建成的设施,其污染物排放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的,应当限期治理;造成损害的,必须采取补救措施。本项目为航道整治工程,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本项目的建设运营不排放污染物,不会对环境造成污染,不会破坏实验区内自然资源以及景观环境,因此本项目的建设运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

26、保护区条例的相关要求。 根据固镇两河湿地市级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2019-2035 年)、固镇两河湿地市级自然保护区申报书,实验区为除核心区、缓冲区界线以外的保护区域,可适度集中建设和安排各种实验、教学实习、参观考察、经营项目与必要的办公、生产生活基础设施的区域。本项目为航道整治工程,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本项目的建设运营不排放污染物,不会对环境造成污染,不会破坏实验区内自然资源以及景观环境,因此本项目取水的建设运行符合固镇两河湿地市级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2019-2035 年)、固镇两河湿地市级自然保护区申报书中相关要求。 怀洪新河优良水质河流及滨岸带内有疏浚工程, 疏浚工程范围K84+200

27、K106+000,疏浚长度为 21.8km,K106+000K109+600 无工程内容。 根据关于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的若干意见(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2017 年 2 月 7 日印发):“(九)实行严格管控。生态保护红线原则上按禁止开发区域的要求进行管理。严禁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各类开发活动,严禁任意改变用途。沱浍河航道蚌埠段整治工程 南京国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 7 页 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后,只能增加、不能减少,因国家重大基础设施、重大民生保障项目建设等需要调整的,由省级政府组织论证,提出调整方案,经环境保护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审核意见后,报国务院批准。因国家重大战

28、略资源勘查需要,在不影响主体功能定位的前提下,经依法批准后予以安排勘查项目”。 根据关于生态环境领域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环规财201886 号,生态环境部):“(五)进一步提高环评审批效率,服务实体经济。各级生态环境部门要主动服务,提前指导,开展重大项目审批调度,拉条挂账形成清单,会同行业主管部门督促建设单位尽早开展环评,合理安排报批时间。优化审批管理,为重大基础设施、民生工程和重大产业布局项目开辟绿色通道,实行即到即受理、即受理即评估、评估与审查同步,审批时限原则上压缩至法定的一半。实施分类处理,对符合生态环境保护要求的项目一律加快环评审批;对审批中发现涉

29、及生态保护红线和相关法定保护区的输气管线、铁路等线性项目,指导督促项目优化调整选线、主动避让;确实无法避让的,要求建设单位采取无害化穿(跨)越方式,或依法依规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履行穿越法定保护区的行政许可手续、强化减缓和补偿措施”。 沱浍河航道蚌埠段整治工程属于安徽省 2018 年重点项目投资计划中第 5936 项沱浍河航道南坪至入淮口段整治工程中的蚌埠段,为安徽省重大基础设施、安徽省重点建设项目以及民生工程。本项目的建设运营不排放污染物,不会对环境造成污染,能够确保生态保护红线区域生态功能不降低、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 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关于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的若干意见、关于生态环境

30、领域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中相关要求。 环境质量底线 根据蚌埠市生态环境局发布的 2018 年环境状况公报,蚌埠市环境空气质量良好以上的天数占 63.3%,较上年略有上升(2017 年为 62.2%)。PM2.5和 PM10的年均值、O3最大 8 小时平均值的第 90 百分位数不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3095-2012)及其修改单中二级标准,因此蚌埠市为大气环境质量不达标区。航道所在地区处于江淮平原地区,下垫面平坦,有利于大气污染物的稀释、扩散和沉降等自净过程。因此营运期运输船舶的废气排放对沿线的环境保护目标基本不产生影响。 由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评价结果可

31、知,各监测断面中 SS 达到地表水资源质量标准(SL63-94) 中三级标准, 其余各项指标均达到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II 类水标准要求。 本项目的建设通过清淤等方式可降低河道底泥中污染物对地表水的不沱浍河航道蚌埠段整治工程 南京国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 8 页 良影响,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改善河流水质,同时本项目建设单位严格执行本环评提出的各项污水防治措施,确保污水达标排放。 拟建项目区域昼间、夜间的等效声级值均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 (GB3096-2008)中相应标准要求。根据预测,营运期船舶噪声对沿线声环境敏感点影响均较小,各声环境敏感点昼间噪声可以满足声环境质量标

32、准(GB3096-2008)中的相应标准要求;航道整治后不会对航道沿线居民造成噪声超标影响。 综上所述,本项目建成运营后区域环境质量基本能够满足环境质量底线要求。 资源利用上线 本项目占地较少,永久占地不占基本农田,对土地资源的影响不大。水上交通运输与其他运输形式相比较节能、环保且运力大,航道工程建设有利于水上交通运输,满足资源利用上线要求。 环境准入负面清单 对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本项目属于鼓励类“二十五水运 2、沿海深水航道和内河高等级航道及通航建筑物建设”,因此本项目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不在环境准入负面清单内。 1.5 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及环境影响

33、本项目的环境影响主要体现在施工期的噪声、 废水、 扬尘、 固废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以及施工过程对水、陆域生态环境的影响,生态敏感保护目标对工程施工的制约以及施工过程中对生态保护目标的影响;运营期噪声、废水、固废、水生生物的环境影响。 施工期的环境影响主要是施工扬尘、施工机械及运输车辆的尾气等大气环境影响;河流疏浚时悬浮物的扩散影响、 施工人员的生活废水及施工船舶的废水排放等水环境影响;施工机械及运输车辆的噪声;施工时土石方开挖的弃土、建筑垃圾及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等固废影响;工程施工临时占地、永久占地、疏浚和护岸过程中引起的陆域环境及水域环境的生态影响。 施工期的大多不利环境影响将随着施工期的结束

34、而很快消失, 对于生态影响采取了必要的恢复和补偿措施。从整个航道来看,影响的时间和空间范围均是有限的。 运行期管理机构运行时管理人员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产生、 承载航运功能时沿线航行的船舶产生一定量的交通噪声。 锚地各配备一艘趸船,趸船上安装废水收集装置和废水处理装置,收集和处理本工沱浍河航道蚌埠段整治工程 南京国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 9 页 程锚地收集的船舶生活污水以及含油废水。锚地的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及时清运。本航道内过往船舶必须安装油水分离器, 将船舶含油废水处理达标后送岸上油污水接收单位处理。 建设单位在充分落实本环评报告中所提出的环保措施的情况下, 施工期和营运期污染物可以达标排

35、放,对环境的影响可以接受。 1.6 本环境影响报告主要结论 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三线一单”的相关要求,与淮河流域综合规划、安徽省高等级航道网规划、安徽省内河航运规划、国务院关于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等相符,选址选线合理。工程的实施具有广泛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工程实施后,工程所在河段通航条件将得到较大程度的改善,航行安全将显著提高,对促进区域水运事业的发展、区域国民经济的持续发展提供基础和保障作用具有现实而深远的意义。 工程施工期对环境有短暂的不良影响,但采取适当的措施,加强管理,是可以避免或减缓的,施工期的环境影响是暂时的,随着施工的结束,污染也随之消失。工程实施

36、不会造成水文情势重大变化, 对区域生态环境以及怀洪新河太湖新银鱼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固镇县两河湿地市级自然保护区影响程度和影响范围有限,通过合理的生态恢复、补偿措施可减缓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因此,评价认为,本项目在建设和运行过程中,切实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及“三同时”制度的前提下,从环境影响角度,项目建设可行。 沱浍河航道蚌埠段整治工程 南京国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 10 页 图 1.3-1 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框图 沱浍河航道蚌埠段整治工程 南京国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 11 页 第2章 总则 2.1 编制依据 2.1.1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

37、保护法(2015 年 1 月 1 日实施);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8 年 12 月 29 日实施); (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8 年 10 月 26 日实施); (4)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2018 年 12 月 29 日实施); (5)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8 年 1 月 1 日实施); (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19 年 6 月 5 日修订); (7)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2011 年 3 月 1 日实施); (8)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2013 年 12 月 28 日修订; (9)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

38、动物保护法,2018 年 10 月 26 日修订; (10)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12 年 7 月 1 日实施); (11)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十七号,2016 年 7月 2 日; (12)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682 号); (13)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国务院第 687 号令; (14)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国务院(1988)第 3 号令; (15)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2002)第 355 号令; (16)全国生态环境保护纲要(国发200238 号); (17)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循环

39、经济的若干意见(国发200522 号); (18)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生态环境部令 第 1 号,2018 年4 月 28 日); (19)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国发200539 号); (20)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 (生态环境部令第 4 号, 2018 年 4 月 16 日) ; (21)关于加强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工作改善城乡声环境质量的指导意见 (环发2010144 号); 沱浍河航道蚌埠段整治工程 南京国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 12 页 (22)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 (环发201277号); (23)关于切实加强风险防范严格

40、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发201298号); (24)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6 版); (25)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办法 (试行) (环发2015163 号) ; (26)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环评2016150 号); (27)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 第 29 号); (28)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 5 号); (29)国务院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国发20123 号); (30)部分工业行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2010 年本) (工

41、产业2010第 122 号); (31)关于切实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 (环办2013104 号); (32)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 年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 年本)(国土资源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2 年 5 月 23 日); (33)国务院关于印发的通知(国发201517 号); (34)国务院关于印发的通知(国发201631 号); (35)关于印发地下水污染防治实施方案的通知,生态环境部、自然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水利部、农业农村部,环土壤201925 号,2019 年 3 月 28 日; (36)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方案(国办发201681

42、号); (37)关于印发的通知(环水体2016186 号); (38)关于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加强空间管制、总量管控和环境准入的指导意见(试行)(环办环评201614 号); (39)关于印发 “十三五” 环境影响评价改革实施方案 的通知, 环环评201695号,2016 年 7 月 15 日; (40)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环境保护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水利部,环规财201788 号); (41)国务院关于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822沱浍河航道蚌埠段整治工程 南京国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 13 页 号,2018 年 6 月 27 日; (42)长江经济带发展负

43、面清单指南(试行),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第 89 号,2019 年 1 月 12 日; (43)关于依托黄金水道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发201439号),国务院,2014 年 9 月 25 日; (44)关于印发的通知,生态环境部,环大气201997 号,2019 年 11 月 06 日; (45)交通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交通部 2003 年第 5 号令,2003 年 5月 13 日; (46)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治船舶污染内河水域环境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5 年第 25 号,2015 年 12 月 31 日; (47)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暂行条例

44、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588 号, 2011年 1 年 8 日; (48)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管理暂行办法,农业部 2011 年第 1 号,2011 年1 月 5 日; (49)航道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原则(试行),环境保护部办公厅,2016 年 12 月 24 日; (50)关于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的若干意见,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2017 年 2 月 8 日。 2.1.2地方法规、条例 (1)安徽省环境保护条例 , 2017 年 11 月 17 日修订, 2018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2)安徽省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条例(安徽省人大常委会,2016 年

45、 12 月 1 日起施行); (3)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实施 安徽省水功能区划 的批复 (皖政秘2003104号文,2003 年 10 月); (4)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办法的决定(安徽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2006 年 6 月 29 日); (5)加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规范化的规定(试行) (安徽省环境保护局2006113 号文); 沱浍河航道蚌埠段整治工程 南京国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 14 页 (6)安徽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安徽省人民政府皖政2015131 号,2015 年 12

46、月 29 日; (7)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2015 年 3 月 1 日); (8)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建设的决定(皖发20102 号); (9)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徽省主体功能区规划的通知,皖政201382 号,2013 年 12 月 4 日; (10)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快全省开发区转型发展指导意见和安徽省开发区考核评价暂行办法的通知,皖政2012110 号,2012 年 10 月 16 日; (11)安徽省促进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发展条例,安徽省人大常委会公告第 35 号,2011.8.1; (12)安徽省环保厅关于环境

47、影响评价阶段建设单位不需提供危险废物处置协议的函(皖环函2018782 号); (13)中共安徽省委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打造水清岸绿产业优美丽长江(安徽)经济带的实施意见,皖发201821 号,2018 年 6 月 27 日; (14)安徽省生态保护红线,安徽省人民政府,2018 年 6 月 29 日; (15)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徽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政201883 号); (16)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 “十三五” 环境保护规划的通知 ,皖政办201731 号,2017 年 4 月 7 日; (17)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省开发区环境污染整

48、治的意见,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8 年 6 月 28 日; (18)关于印发安徽省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皖长江办201918 号) , 安徽省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 年 11 月 8 日; (19)安徽省环保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新增大气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管理工作的通知,皖环发201719 号,安徽省环境保护厅,2017 年 3 月 28 日; (20)关于印发安徽省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方案的通知 , 2009.3; (21)安徽省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安徽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19 年 1 月 1 日; (22

49、)关于印发 2017 年蚌埠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工作计划的通知,蚌埠市人沱浍河航道蚌埠段整治工程 南京国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 15 页 民政府办公室,2017 年 8 月 1 日; (23)蚌埠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蚌埠市人民政府; (24)蚌埠市水污染防治 2018 年工作计划,蚌政办秘201890 号; (25)蚌埠市蓝天保卫战 2019 年重点工作实施方案。 2.1.3相关规划 (1)淮河流域综合规划,2013.3.8; (2)安徽省主体功能区划,2014.9.24; (3)安徽省水功能区划,2003.4; (4)安徽省水环境功能区划,2004.11; (5)安徽省生态功能区划

50、,2003.11.1; (6)水运“十三五”发展规划,交通运输部,2016 年 5 月; (7)安徽省水运“十三五”发展规划,安徽省交通运输厅,2017 年 4 月; (8)安徽省水路建设规划(20172021 年),安徽省人民政府,2017 年 5 月22 日; (9)安徽省高等级航道网规划,交通运输部规划研究院,2016 年 5 月; (10)安徽省内河航运发展规划,安徽省人民政府,2006 年 5 月 19 日; (11)安徽省“十三五”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规划,安徽省人民政府,2017年 6 月 2 日。 2.1.4评价技术导则及标准 (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HJ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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