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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管理精细化标准.doc

上传人:清凉的夏天 文档编号:5794795 上传时间:2022-06-25 格式:DOC 页数:243 大小:1.69M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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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前 言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城市管理要像绣花一样精细。越是超大城市,管理越要精细。”市城管委基于城市管理的体系化、精细化研究制定了城市管理标准化工作管理办法,编发了成都市城市管理标准体系城市管理工作手册,制定区域性地方标准项、委系统标准规范55项。县作为成都市东北门户、东成都主城区,坚持精细化、体系化管理城市势在必行。虽然城市管理标准化建设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是与成都市东北门户、东成都主城区的目标定位相比较,与人民群众对城市管理更高期望相比较,仍存在部分标准标尺较低、内容较粗,覆盖不全等问题,已经不能完全适应新时代的城市管理需要,我们必须围绕成都市建设成都市全面体现新发展理念的国家中心城市的总体目

2、标,县委、县政府打造成都东北门户、东成都主城区战略部署,着眼精细管理,对标先进城市,借鉴先进经验,构建起具有特色的城市精细化管理标准体系。为此,我局启动了城市管理精细化标准编制工作,在标准编制过程中,注意把握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突出重点,覆盖全行业。包含市政设施管理、市场管理、通信设施管理、健身设施管理、交安设施管理、环境卫生管理、市容秩序管理、城市照明管理、广告招牌管理、固废处置、工地管理、数字城管、移交管理、物业小区管理、城市污水管网及河渠水环境治理等15大类,涵盖了城市管理相关行业领域。二是对标一流,定下高目标。高标准设置城市管理目标及主要指标,标准中正向指标高于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并向

3、北京、上海、杭州、深圳等城市管理一流城市对标看齐。例如,标准要求特殊区域和一级道路(区域)实行每日24小时不间断保洁,远远高于相关行业标准要求。三是分类施治,科学定标准。在总体提标的同时,坚决避免一刀切,坚持因地、因事、因时制宜,针对不同地域、时间段,区分主街干道、背街小巷,重点节点等,设置不同的管理标准要求,力求分类施治、分类管理。特别是标准明确了城市管理应急保障和三重保障机制,对常态和特殊情况的管理科学设定了不同的管理标尺。四是过程把控,形成闭合链。坚持管理结果是核心,管理过程是关键。标准对管理事项明确了责任分工,以树状图形式设定管理流程,提出了考核与评价标准,力求“责任清晰、流程科学、过

4、程可控”,为全过程管理提供了有力的标准支撑。标准的出台只是迈出了精细化管理的第一步,更为重要的是让标准得到很好的贯彻执行,确保落地见效,同时,城市管理动态性特点也决定了标准必须与时俱进,动态调整、在实践中不断完善,以适应新形势需要。目 录总 则41.指导思想42.基本原则43.总体目标44.编制依据45.适用范围4第一篇 市政设施管理4第一章 城市道路管理4第一节 总体要求4第二节 编制依据4第三节 管理标准4第四节 精细化管理要求4第五节 附则4第二章 城市桥梁管理4第一节 总 则4第二节 编制依据4第三节 管理标准4第四节 精细化管理要求4第五节 附则4第二篇 市场管理4第一节 总体要求4

5、第二节 编制依据4第三节 管理标准4第四节 精细化管理要求4第五节 附则4第三篇 通讯设施管理4第一节 总体要求4第二节 编制依据4第三节 管理标准4第四节 精细化管理要求4第五节 附则4第四篇 电力设施管理4第一节 总体要求4第二节 编制依据4第三节 管理标准4第四节 精细化管理要求4第五节 附则4第五篇 燃气设施管理4第一节 总体要求4第二节 编制依据4第三节 管理标准4第四节 精细化管理要求4第五节 附则4第六篇 全民健身设施管理4第一节 总体要求4第二节 编制依据4第三节 管理标准4第四节 精细化管理要求4第五节 附则4第七篇 交安设施管理4第一章 道路标志标线管理4第一节 总体要求4

6、第二节 编制依据4第三节 管理标准4第四节 精细化管理要求4第五节 附则4第二章 交通信号灯管理4第一节 总体要求4第二节 编制依据4第三节 管理标准4第四节 精细化管理要求4第五节 附则4第三章 城区告示标志、旅游区标志设置规定4第一节 总体要求4第二节 编制依据4第三节 受理范围4第四节 设置原则4第五节 附则4第四章 交安设施维护管理办法4第一节 总体要求4第二节 精细化管理要求4第三节 附则4第五章 城市公交站点管理4第一节 总体要求4第二节 编制依据4第三节 管理标准4第四节 精细化管理要求4第五节 附则4第八篇 环境卫生管理4第一章 清扫保洁4第一节 总 则4第二节 编制依据4第三

7、节 管理标准4第四节 精细化管理要求4第五节 法律责任4第六节 附则4第二章 环卫设施设备4第一节 总体要求4第二节 编制依据4第三节 管理标准4第四节 精细化管理要求4第五节 法律责任4第六节 附则4第三章 生活垃圾收运4第一节 总 则4第二节 编制依据4第三节 管理标准4第四节 精细化管理要求4第五节 法律责任4第六节 附则4第四章 餐饮垃圾收运4第一节 总 则4第二节 编制依据4第三节 管理标准4第四节 精细化管理要求4第五节 法律责任4第六节 附则4第五章 机动车清洗站(点)4第一节 总体要求4第二节 编制依据4第三节 管理标准4第四节 精细化管理要求4第五节 法律责任4第六节 附则4

8、第九篇 市容秩序管理4第一节 总体要求4第二节 编制依据4第三节 管理标准4第四节 精细化管理要求4第五节 职责划分4第六节 附则4第十篇 城市照明管理4第一节 总体要求4第二节 编制依据4第三节 管理标准4第四节 精细化管理要求4第五节 职责分工4第六节 法律责任4第七节 附则4第十一篇 广告招牌管理4第一节 总体要求4第二节 编制依据4第三节 管理标准4第四节 精细化管理要求4第五节 法律责任4第六节 附则4第十二篇 固体废物处理处置4第一节 总 则4第二节 编制依据4第三节 管理标准4第四节 精细化管理要求4第五节 附则4第十三篇 工地管理4第一章 已征待供、已供待建工地精细化管理4第一

9、节 总体要求4第二节 编制依据4第三节 管理标准4第四节 管理要求4第五节 附则4第二章 在建工地管理4第一节 总体要求4第二节 编制依据4第三节 管理标准4第四节 精细化管理要求4第五节 附则4第三章 拆迁工地管理4第一节 总体要求4第二节 管理职责4第三节 管理要求4第四节 附则4第十四篇 数字化城市管理4第一节 总体要求4第二节 编制依据4第三节 管理标准4第四节 精细化管理要求4第五节 附则4第十五篇 移交管理4第一节 总体要求4第二节 编制依据4第三节 定义4第四节 精细化管理要求4第五节 职责分工4第十六篇 物业小区管理4第一节 总体要求4第二节 编制依据4第三节 管理标准4第四节

10、 管理机制4第五节 附则4第十七篇 城市污水管网及河渠水环境治理4第一章 河渠环境治理4第一节 总体要求4第二节 编制依据4第三节 精细化管理要求4第四节 附则4第二章 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4第一节 总体要求4第二节 编制依据4第三节 精细化管理要求4第四节 附则4第三章 河道管理4第一节 总体要求4第二节 编制依据4第三节 精细化管理要求4第四节 附则4第四章 排水设施管理4第一节 总体要求4第二节 编制依据4第三节 管理标准4第四节 管理机制4第五节 附则4 10 总 则 1.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聚焦成都建设全面体现新发展理念城市,深度优化城市空间结构和经济地理

11、,围绕加快构建“淮州为核、三区联动”城市发展新格局,助推成都东北门户、东成都主城区战略目标,全面提升城市管理社会动员、智能管理、服务专业、美学运用能力,坚持以“绣花功夫”推进城市精细化管理,更好服务建设美丽宜居公园城市。2.基本原则2.1科学性原则。从城市管理的日常工作中分析和把握管理的规律和特点,采取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方式,以科学的方法和手段提升精细管理水平。2.2系统性原则。城市管理是一项系统工程,精细管理体现在日常管理的每一个环节和流程中,坚持全时空、全流程、全覆盖的精细化管理。2.3实用性原则。将精细管理理念与具体工作要求相结合,将城市管理与市民需求精准对接,着力解决城市区域主街干道、

12、背街小巷和城郊结合部管理不均衡等城市管理问题,切实提升城乡环境品质。2.4前瞻性原则。通过对标国内先进城市,精细标准体现了前瞻性思维,不断创新管理方式和手段,提升城市管理服务能力。3.总体目标到2021年底,实现精细管理全覆盖,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与成都东北门户、东成都主城区战略目标和构建“淮州为核、三区联动”城市发展新格局相适应,达到“全国一流、国际先进”管理水平。4.编制依据标准主要依据了国家、省、市城市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以及规范性文件,涉及市政设施、市场管理、市容秩序、交安设施、广告招牌、数字化城管等方面。5.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全县城市管理部门,作为日常管理工作的标准和依据

13、。 2 -第一篇 市政设施管理第一章 城市道路管理第一节 总体要求1.适用范围及目的意义为加强县行政区域内城市道路维护管理工作,切实提高城市道路管理水平,充分发挥城市(城镇)道路使用功能,确保城市道路的完好和正常运行,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城市(城镇)道路管理精细化标准。2.目标平顺美观、干净整洁、安全耐久。第二节 编制依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98号)成都市市政工程设施管理条例(1995年7月26日成都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成都市城市道路人行道球墨铸铁方形井盖监督管理技术规定(成井盖办201714号)成都市城市道路桥梁管理考核办法(成城发2014 28号)成都

14、市城市道路桥梁检测评估监督管理暂行办法(成城发20158号)关于加强城市道桥监督考评工作的通知(成城发2017319号)成都市城市管理工作监督考评办法(成城发201753号)无障碍设计规范(GB 50763)无障碍设施施工验收及维护规范(GB50642)城镇道路养护技术规范(CJJ 36)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 1)成都市市政管理设施标准图集与技术指引(DB510100/T 201-2016)成都市占用道路施工标志及围挡设置技术指引(DB510100/T 202-2016)球墨铸铁可调式防沉降检查井盖(DB510100/T 203-2016)成都市城市道路水泥混凝土路面黑化维护

15、整治设计及施工指导意见成都市城市道路无障碍设施管理维护导则成都市城市道路养护维修规范化操作规程成都市城市道路沥青路面道路结构设计导则成都市人行道建设技术导则第三节 管理标准1.总体标准车行道平顺、人行道平整、路沿石整齐、占道围栏整洁有序。2.主要指标 指 标 区 域城市快速路道路完好率(%)城市主次干道道路完好率(%)城市支路及背街小巷道路完好率(%)县城区989898淮州新城989898场镇建成区95.595953.1道路占用、挖掘管理道路占用、挖掘行政审批必须依法审批,严格按审批内容进行道路开挖,占道监管部门加强占道挖掘项目全过程监管。道路管理部门加大日常巡查力度,巡查中发现违章占道挖掘行

16、为或与审批事项不符等情况,及时制止并上报,严肃追究建设业主及施工单位责任。鼓励采用非开挖技术进行管线施工,但必须在施工方案编制前对所在位置的地下管线进行详细的调查。当事人需持齐全手续到县城市管理局办理占用、挖掘县域城市道路许可证。施工性占用、挖掘城市(场镇)道路按照现行规定的一般或简易程序执行。(1)简易程序。当在城市非主要干道占道施工面积小于50平方米,占道时间15天以内的,适用简易程序。当事人或单位备齐相关施工许可,可在县城管局申请办证即可。(2)一般程序。除简易程序以外的占道挖掘的审批均为一般程序。重大项目占道挖掘申请,由县城管局会同县规划局、县建设局、县公安局、县水务局等县级职能部门进

17、行施工方案审核,将审核结果报县城市道路挖掘管理联席会议制度办公室批准。经审批后,方可办理许可手续。重大项目包括以下范围:改、扩建及综合整治城市道路及桥梁、城市下穿隧道等重大城建项目;地铁等城市公共交通建设项目;市政府批准实施的如市政公用服务设施设置等市政基础设施项目;面积在1000平方米以上的城市主干道人行道换安改造项目;市级以上军机关所在区域的占道挖掘项目。(3)应急程序。因发生故障(险情)需要紧急抢修(抢险应急)的,可先行施工抢修,但须同时通知道桥管理管理和公安交管部门,并在24小时内按规定补办审批手续。(4)城市道路占用、挖掘审批管理程序需要挖掘城市道路须到道路桥梁主管部门办理审批,影响

18、车辆通行的须经公安交管部门核准。提交下列材料:申请报告、申请表(原因、地点、范围、工期、平面图);规划部门对该项目的规划批复;施工组织设计;工程设计文件。政务大厅窗口审查资料是否齐全规范后核发受理通知。按照职责实行分类审批:A类:幅宽12米以上快速路主干道及挖掘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上的重大挖掘许可审批事项及其它对道路交通和市政管理影响重大的事项,须经道路桥梁主管部门会议研究5个工作日批准。(不具备会议条件可分别签审)B类:幅宽12米以下的次干道、人行道及挖掘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对道路交通未造成重大影响的一般性挖掘许可审批事项,由道路桥梁主管部门分管领导3个工作日批准。C类:幅宽在3米以下的

19、支路、巷道、人行道、路肩、路坡、路边沟、街头空地、代征道路用地及挖掘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下的常规性设施维修挖掘许可审批事项,由道路桥梁主管部门业务科室1个工作日批准。道路桥梁主管部门(业务科室)会同相关设施管理单位现场勘察核定赔偿恢复费、保证金。经勘察审核研究决定符合条件的道路开挖申请事项,由分管领导签发行政许可审批决定书,道路桥梁管理部门按审批决定到现场核定开挖面积,并按规定核算缴费金额。申请人依照缴费核算表缴纳恢复费和质量保证金,并签署道路开挖回复质量承诺书。签发道路挖掘许可证后,由道路桥梁管理部门负责挖掘施工现场监督管理。(5)新建、改建、扩建城市道路交付使用后五年内,大修的城市道路竣工后

20、三年内不得开挖,因特殊情况需要开挖的须经联席会议研究后批准。 3.2城市道路挖掘联席会议制度及职责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任总召集人,成员单位由县城管局、县公安局、县经信局、县建设局、县水务局、县交通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房管局、县文旅局组成,按照各自职责履行责任。县规划局负责城区城市道路挖掘的规划管理和审查工作,牵头制定年度城市道路挖掘计划。县发改局负责城市道路挖掘项目的指导申报,负责城市道路挖掘的行政性事业收费建议和调整收费标准。县城管局负责宣传和执行由市城管委牵头研究制定的城市道路挖掘监督管理相关法规、制度、规范、标准等,督促各行业主管部门落实其监督管理职责;负责统一受理县

21、城区城市道路挖掘行政审批及各类问题投诉信息;负责对全县城市道路挖掘监督管理工作进行督导;负责城市道路挖掘的执法监督管理,组织召开联席会议。县公安局负责依法打击破坏城市道路设施等违法犯罪行为,依法查处因城市道路挖掘影响道路交通的行为;负责交安设施设置、更换挖掘的监督管理。县经信局负责电力、通信、燃气设施挖掘的监督管理。县建设局负责新建、改建、扩建城市道路等项目的监督管理,督促建设业主按城市道路规范开展工作。县水务局负责城市排水、供水道路挖掘及应急抢修的监督管理。县交通局负责按城市道路标准新建、改建、扩建道路等项目的挖掘施工及竣工验收的监督管理。4.道路维护管理城市道路的养护、维修应当严格执行养护

22、、维修技术标准和规范,必须进行定期检查,随时掌握其使用状况,分析损坏原因,及时进行经常性和预防性养护,保持道路处于完好状态。4.1车行道维护基本要求车行道路面应平整、完好,出现明显裂缝、坑槽、拥包、啃边等病害,应及时进行维修。4.2人行道维护基本要求人行道面平整、完好,砌块无松动、残缺,相邻块高差及横坡符合设计要求。平缘石、立缘石稳定牢固、线形直顺;盲道上的导向砖、止步砖、缘石坡道位置安装正确、完好。经行城市井盖的亦应采用导向转,或采用90绕行方式进行绕行,绕行处采用止步砖。修复人行道时应从整体上顾及视野范围内的统一和协调,应用同材质、同色彩、同规格的修复材料。修复材料除符合强度要求外,还应具

23、有防滑、耐磨性能。第四节 精细化管理要求1.责任分工道路管理单位:负责全县城市(场镇)道路设施维护管理的行业指导、督查检查以及由县人民政府确定的直接管理的道路设施的管理。各乡镇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直管设施以外的道路设施管理。管理维护责任单位:县城区城市道路由城市道路管理部门负责管理维护,其它未移交的城市道路由建设业主、施工单位负责管理维护。2.管理流程发现(城市道路管理部门监督检查、日常巡查及检测、外部投诉)受理督办处置(管理维护责任单位设置安全警示、探查问题性质、先期应急处置,制定维护方案、设施施工围挡、组织施工、验收清场)反馈(管理维护责任单位将办理结果反馈城市道路管理部门、投诉人)复核。发现

24、问题管理部门监督日常巡查及检测市民投诉违法占道挖掘行为发现及信息收集设施问题现场处置及违法资料递交违法认定及处罚结案设施病害安全隐患病害类型确认及维护方案制定采取紧急处置措施施工修复处理方案制定反馈施工修复核查修复情况处理结果的反馈及跟踪3.工作要求3.1行政审批管理(1)占用、挖掘城市道路的行政许可管理时限要求:施工性占用城市道路行政许可必须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之内完成审批,挖掘城市道路的行政许可必须自受理之日起7个工作日之内完成审批。因紧急抢修供水、供气、供电、通信、轨道交通等设施需要挖掘城市道路设施不能事先办理手续的,应先向交通管理及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后实施,并在抢险完毕后的24

25、小时内完善手续和缴纳费用。施工单位严格按照审批时间要求施工。确需延长时间的应重新办理手续。质量要求:施工单位严格按照城镇道路养护技术规范(CJJ36)开挖修复要求施工,开挖修复应做到快速、坚实、平整,现场应清洁。工程结束后应当及时拆除障碍物,恢复道路设施功能。办理流程:一是向县城市管理局窗口提交申请材料,材料齐全无误的予以受理,并向申请人打印受理通知书;申请材料属于可现场更正错误的,应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二是县城市管理局窗口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并组织相关人员根据法定条件和程序对其实质内容进行现场或实地核查,在办理时

26、限内以书面形式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三是对符合办理条件的,自作出决定之日通知申请人领取许可证(件)。四是取件人凭经办人身份证或受理通知书领取许可证(件)。(2)非法占用、挖掘城市道路查处管理时限要求:查处后施工单位必须在5个工作日之内修复场地,恢复道路设施功能。质量要求:施工单位严格按照城镇道路养护技术规范(CJJ36)修复要求施工,修复应做到快速、坚实、平整,现场应清洁。修复工程结束后应当及时拆除障碍物,恢复道路设施功能。3.2车行道维护(1)修复沥青路面病害类型:沉陷、坑槽、裂缝、拥包、车辙、麻面与松散等。时限要求:巡查发现问题后立即登记受理,立即采取警示、维护等临时措施,日常小修维护在启动

27、整改之日起2日内完成修复并开放交通,问题销号。中修、大修工程根据道路等级、交通管制、季节因素及其他要求合理确定工期。质量要求:按照标准修复路面平整、满足规范强度和抗滑指标。其中,快速路车行道维护作业中应以机械化施工为主,包括日常小维修作业,采用“快进快出”的修复方式进行道路养护维修。安全及文明施工要求:保证车辆通行畅通;确保施工人员安全,安全防护到位;施工围挡设置整洁,围挡外设置公示牌,明确联系方式;现场设置警示标志,夜间施工设置警示灯;现场材料、设备整齐有序;控制扬尘措施到位。(2)修复水泥路面病害类型:破碎、坑洞、裂缝、板角与边角断裂、错台、唧泥、接缝料损坏、拱起、抗滑能力不足等。时限要求

28、:巡查发现问题后立即登记受理,立即采取警示、维护等临时措施,日常小修维护在启动整改之日起2日内完成修复并开放交通,问题销号。中修、大修工程根据道路等级、交通管制、季节因素及其他要求合理确定工期。质量要求:按照标准修复路面平整、满足规范强度和抗滑指标。安全及文明施工要求:保证车辆通行畅通;确保施工人员安全, 安全防护到位;若对周边交通带来影响时,应设置围挡、路障等隔离设施,同时设置交通导行标志提醒市民绕行;施工围挡设置整洁,围挡外设置公示牌,明确联系方式;现场设置警示标志,夜间施工设置警示灯;现场材料、设备整齐有序;控制扬尘措施到位。3.3人行道维护病害类型:松动、错台、残缺、沉陷等。时限要求:

29、巡查发现问题后立即登记受理,立即采取警示、维护等临时措施,日常小修维护在启动整改之日起1日内完成修复并开放交通,问题销号。中修、大修工程根据道路等级、交通管制、季节因素及其他要求合理确定工期。质量要求:修复后的人行道道面平整、无积水,铺装美观。安全及文明施工要求:保证行人通行畅通,要做好绕行、避让的提示;安全防护到位,确保施工人员安全;若对周边交通带来影响时,应设置围挡、路障等隔离设施,同时设置交通导行标志提醒市民绕行;施工围挡设置整洁,围挡外设置公示牌,明确联系方式;现场设置警示标志,夜间施工设置警示灯;现场材料、设备整齐有序;控制扬尘措施到位。3.4路基病害维护病害类型:翻浆、崩塌、滑坡。

30、时限要求:巡查发现问题后立即登记受理,立即采取警示、维护等临时措施,日常小修维护在启动整改之日起3日内完成修复并开放交通,问题销号。中修、大修根据道路等级、交通管制、季节因素及其他要求合理确定工期。质量要求:修复后的路基应保持稳定、密实、排水性能良好,路基强度满足使用要求。安全及文明施工要求:保证行人通行畅通,要做好绕行、避让的提示;确保施工人员安全;施工围挡设置整洁,围挡外设置公示牌,明确联系方式;现场设置警示标志,夜间施工设置警示灯;现场材料、设备整齐有序;控制扬尘措施到位。3.5挡土墙维护病害类型:倾斜、鼓肚、滑动、下沉、断裂。时限要求:巡查发现问题后立即登记受理,立即采取警示、维护等临

31、时措施,日常小修维护在启动整改之日起5日内完成修复并开放交通,问题销号。中修、大修及改善工程根据道路等级、交通管制、季节因素及其他要求合理确定工期。质量要求:修复后的挡土墙完好,泄水孔通畅。安全及文明施工要求:保证行人通行畅通,要做好绕行、避让的提示;确保施工人员安全;若对周边交通带来影响时,应设置围挡、路障等隔离设施,同时设置交通导行标志提醒市民绕行;施工围挡设置整洁,围挡外设置公示牌,明确联系方式;现场设置警示标志,夜间施工设置警示灯;现场材料、设备整齐有序;控制扬尘措施到位。3.6路肩维护病害类型:积水、沉陷。时限要求:巡查发现问题后立即登记受理,立即采取警示、维护等临时措施,日常小修维

32、护在启动整改之日起3日内完成修复并开放交通,问题销号。中修、大修及改善工程根据道路等级、交通管制、季节因素及其他要求合理确定工期。质量要求:修复后的路肩应保持稳定、密实、排水性能良好。安全及文明施工要求:保证行人通行畅通,确保施工人员安全;若对周边交通带来影响时,应设置围挡、路障等隔离设施,同时设置交通导行标志提醒市民绕行;施工围挡设置整洁,围挡外设置公示牌,明确联系方式;现场设置警示标志,夜间施工设置警示灯;现场材料、设备整齐有序;控制扬尘措施到位。3.7井盖维护病害类型:井盖(座)破损、井盖缺失、井盖沉陷或凸起、井盖翘跛、井盖与井座框差、井周破损、井周路面下沉、井盖响动、井盖与路面脱离、松

33、动。时限要求:巡查发现问题后立即登记受理。对井盖(座)破损、井盖缺失、井盖下沉或凸起较大等存在安全隐患问题应当立即设置警示标志和安全防护设施,在3小时内完成应急处置,24小时内实施修复工作,问题销号。井周破损、井盖响动、井周路面下沉等影响人车通行舒适度的病害问题在发现之日起3日内完成修复并开放交通,问题销号。质量要求:井盖质量应当符合相关产品标准和交通荷载标准,修复后的井盖应与路面平顺衔接、美观;机动车道上应当采用球墨铸铁可调式防沉降井盖;井盖与其基座的连接应当紧密、稳固;井周路面应当密实、宜与周边路面材料相同。井盖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由县城管局、县公安局、县经信局、县建设局、县水务

34、局、县交通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房管局、县文旅局组成。职责分别为:县城管局负责宣传和执行由市城管委牵头研究制定的全市井盖监督管理相关法规、制度、规范、标准等,督促各行业主管部门落实其井盖监督管理职责,牵头组织实施全县井盖病害专项治理;负责组织县城区井盖问题应急处置工作,统一受理县城区井盖问题各类投诉信息,甄别并督促解决数字化城市管理中心井盖问题;负责对全县井盖监督管理工作进行督导,配合县政府督查室对各行业主管部门及权属单位进行效能问责及目标考核;负责城市照明设施井盖、地下综合管廊井盖、公共绿地内的井盖监督管理。县公安局负责依法打击偷盗、破坏井盖设施等违法犯罪行为,依法查处违规收购废旧井盖材料的收

35、购站点,负责交安设施井盖和消防井盖的监督管理。县经信局负责电力、通信、燃气设施井盖的监督管理。县建设局负责新建、改建、扩建城市道路等项目井盖设计、施工及竣工验收的监督管理,督促建设业主及时办理井盖移交管理工作。县水务局负责城市排水、供水设施井盖的监督管理。县交通局负责按城市道路标准新建、改建、扩建道路等项目的井盖设计、施工及竣工验收的监督管理,督促建设业主及时办理井盖移交管理工作。县市场监管局负责生产领域井盖产品的质量监督管理,负责井盖地方标准的立项与发布,负责流通领域井盖产品的监督管理。县房管局负责监督、指导物业服务机构履行住宅小区内井盖的管理职责。县文旅局负责广电设施井盖的监督管理。法律责

36、任:井盖施工和维护作业时未设置警示标志或安全防护设施的,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井盖权属单位未落实井盖巡查维护职责的,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井盖权属单位发现或收到井盖缺损信息后,未在规定时限内完成井盖应急处置的,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处5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罚款;未在规定时限内实施井盖修复工作的,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罚款。损坏、圈占或擅自开启、移动井盖,损坏、移动相关警示标志或安

37、全防护设施的,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因井盖丢失、损坏、移位等情形造成他人人身和财产损失,井盖管理维护责任主体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4.安全及文明施工对占用、挖掘城市道路和对城市道路及附属设施进行养护、维修时应保证行人通行畅通,做好绕行、避让的提示;确保施工人员安全;若对周边交通带来影响时,应设置围挡、路障等隔离设施,同时设置交通导行标志提醒市民绕行;施工围挡设置整洁,围挡外设置公示牌,明确联系方式;现场设置警示标志,夜间施工设置警示灯;现场材料、设备整齐有序;控制扬尘措施到位。5.养护质量标准表1 沥青路面养护工程质量验收标准项目质

38、量要求或允许偏差凿边1.用切割机切割,周边齐整,尽量采用方形等规则图形;2.如采用铣刨机或其他工程机械施工,边口整齐;铺筑、平整度1. 表面粗细均匀,无毛细裂缝,碾压紧密,无明显轮迹2.路面平整,人工摊铺不大于7mm ,机械摊铺不大于5mm接茬1.接茬密实,无起壳、松散;2.与平石相接不低于平石,高不大于5mm;3.新老接茬密实,平顺齐直,不低于原路面,高不大于5mm路框差1.各类井框周围路面无沉陷;2.各类井框与路面高差5mm; 13 13 表2 水泥混凝土道路养护质量验收标准项目质量要求或允许偏差质量要求或允许偏差切割四周切割整齐垂直,无损伤碎片,切角不小于90铺筑1.抗压、抗弯拉强度不低

39、于原有路面强度,板厚度允许误差5mm;2.路面无露骨、麻面,板边蜂窝麻面不大于3%,面层拉毛、压痕或刻痕整齐平整度路面整齐度高差不大于3mm相邻板差新板边接边,高差不大于5mm伸缩缝1.顺直,深度、宽度不小于原规定;2.嵌缝密实,高差不大于3mm路框差1.座框四周设置混凝土保护护边;2.座框或护边与路面高差不大于3mm;表3人行道养护质量验收标准项目质量要求或允许偏差质量要求或允许偏差铺筑1.预制块、块石铺筑平整无松动,缝隙饱满;2.纵横缝顺直,排列整齐,纵向偏差不大铺筑于10mm;3.铺筑人行道板完整,一块板不超过一条裂缝;强度、厚度l 现浇水泥人行道强度、厚度符合设计要求,振捣坚实;2.表

40、面无露骨、麻面。3. 水泥混凝土预制块面层适宜厚度6-8cm;4.石材面层适宜厚度不小于5 cm;。5.透水砖面层适宜厚度6-8 cm;平整度预制块和现浇水泥人行道的平整度不大于5mm路框差1.检查井及公用事业井盖框和人行道高差不大于5mm;2.与现浇水泥人行道高差不大于3mm接茬1.新老接茬齐平,高差不大于5mm;2.人行道面高出侧石顶面5mm凿边及压缝1.现浇水泥人行道四周凿边整齐不斜,四周无损伤,2.现浇混凝土粗底完成后即做细砂浆,表面平整美观;3.纵横划线垂直齐整、缝宽和缝深均匀,压缝整齐表4缘石养护质量验收标准项目质量要求或允许偏差质量要求或允许偏差直顺度10mm相邻块高差3m缝宽3

41、m高程10mm表5 盲道养护质量验收标准项目质量要求或允许偏差质量要求或允许偏差类型与原盲道类型一致位置1.设置盲道的城镇道路人行道宽度不小于3500mm;2.行进盲道在距围墙、花台、绿化带250mm500mm处设置;3.盲道中无障碍物,检查井盖框高低差不超过5mm;4.行进盲道与人行道的走向一致;5.行进盲道在距树池边缘250mm500mm处设置;如果无树池,行进盲道与路缘石上沿在同一水平面,距路缘石不应小于500mm,行进盲道比路缘石上沿低时,距路缘石不小于250mm;6.盲道避开非机动车停放的位置宽度1.行进盲道的宽度为250mm500mm;2.行进盲道在起点、终点、转弯处及其他需要处设

42、提示盲道。当盲道的宽度不大于300mm时,提示盲道的宽度大于行进盲道的宽度表6无障碍坡道养护质量验收标准项目质量要求或允许偏差质量要求或允许偏差坡度1.全宽式单面坡缘石坡道的坡度不大于1:20;2.主面坡缘石坡道正面及侧面的坡度不大于1:12;3.其他形式的缘石坡道的坡度均不大于1:12高度缘石坡道的坡口与车行道之间宜没有高差;有高差时,高出车行道的地面不大于10mm宽度1.全宽式单面坡缘石坡道的宽度与人行道宽度相同;2.三面坡缘石坡道正面坡道宽度不小于1200mm;3.其他形式的缘石坡道的坡口宽度不小于1500mm6.管理机制6.1长效管理机制城市道路应按城镇道路养护技术规范(CJJ 36)

43、及成都市城市道路桥梁检测评估监督管理暂行办法(成城发20158号)的要求建立道路设施管理日常巡查制度、考核评价制度及检测评估监督机制,将管理落实到路段及管理人,对设施损坏情况进行记录,及时反馈,及时采取相应的维护措施消除隐患。6.2重大问题处置机制建立完善道路设施突发险情的预测预警、应急响应、应急处置和信息报送机制。发现道路设施塌陷、大型器械设施坠落等危及车辆、行人安全的险情,应在30分钟内到达现场,启动相应预案处置险情,并在1小时内将险情报送上级部门。同时通知公安交管等有关部门,根据现场情况,实行交通管制措施。对于先期处置未能有效控制事态,或者特别重大、重大和较大突发的城市道路事件,按照成都

44、市城市道路桥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相关规定执行。6.3特殊保障机制重要节日、重大活动、重大自然灾害等特殊时期,应加大巡查频率和延长巡查时间,及时排除安全隐患,确保道路及附属设施完好。完善应急保障方案,包括值班人员、巡查人员、现场处置人员职责,以及信息上报制度、应急抢险方案等。6.4网络理政机制城市道路管理维护责任单位应按照成都市城市道路桥梁网络理政办理管理规定(成城发(2018)62号)及时办理网络理政事件,应在接到网络理政事件后1 个工作日内签收并按照工作流程办理;并联系市民说明情况,按要求书面回复。6.5法律责任1.擅自挖掘城市道路、修筑出入口的,依据成都市市政工程设施管理条例、成都市园林绿化条例由综合行政执法(城市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并可处以5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2.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据成都市市政工程设施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由综合行政执法(城市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可处以20000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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