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享(赏)

安徽天顺汽车拆解有限公司报废车辆回收拆解项目 (1).doc

上传人:tike 文档编号:5824838 上传时间:2022-06-30 格式:DOC 页数:110 大小:3.44MB
下载 相关 举报
安徽天顺汽车拆解有限公司报废车辆回收拆解项目 (1).doc_第1页
第1页 / 共110页
安徽天顺汽车拆解有限公司报废车辆回收拆解项目 (1).doc_第2页
第2页 / 共110页
安徽天顺汽车拆解有限公司报废车辆回收拆解项目 (1).doc_第3页
第3页 / 共110页
安徽天顺汽车拆解有限公司报废车辆回收拆解项目 (1).doc_第4页
第4页 / 共110页
安徽天顺汽车拆解有限公司报废车辆回收拆解项目 (1).doc_第5页
第5页 / 共110页
亲,该文档总共110页,到这儿已超出免费预览范围,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项目名称: 报废车辆回收拆解项目 建设单位(盖章): 安徽天顺汽车拆解有限公司编制日期: 二二一年十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目录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1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20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44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53五、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99六、结论101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量汇总表102附图:附图1 总体规划图附图2 项目地理位置图附图3 项目周边关系图附图4 项目平面布置图附图5 项目环境保护目标示意图附图6 项目分区防渗图附图7 项目雨污管网图附图8 宣城市生态红线图图附图9 项目车间布局及废气管线图附件:

2、附件1 项目备案表附件2 营业执照附件3 项目土地证附件4 法人身份证复印件附件5 委托书附件6 租赁合同附件7 危废处置承诺书附件8 检测报告附件9 非甲烷总烃引用报告附件10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污许可联动内容附件11 建设项目排污许可申请与填报信息表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报废车辆回收拆解项目项目代码2107-341862-04-01-217023建设单位联系人殷杰联系方式18056308269建设地点安徽省宁国市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南山园区外环西路105号地理坐标( 118 度 56 分 44.451 秒, 30 度 35 分 56.517 秒)国民经济行业类别C 4210金

3、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建设项目行业类别三十九、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42“85.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421;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422(421和422均不含原料为危险废物的,均不含仅分拣、破碎的)”中“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废机动车、废电机、废电线电缆、废钢、废铁、金属和金属化合物矿灰及残渣、有色金属废料与碎屑、废塑料、废轮胎、废船、含水洗工艺的其他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农业生产产生的废旧秧盘、薄膜破碎和清洗工艺的除外)”建设性质新建(迁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首次申报项目 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 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

4、管理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宁开发项2021130号总投资(万元)10000环保投资(万元)70环保投资占比(%)0.7施工工期6个月是否开工建设否是: 用地(用海)面积(m2)16650 2 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无规划情况安徽省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扩区总体规划(安徽省人民政府,皖政秘2012566号);关于宁国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2018-2030年)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名称: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规划(2018-2030年)环境影响报告书召集审查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审查文件名称及文号:生态环境部环审20208号文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1、与

5、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符合性分析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省级开发区扩区暂行办法的通知(皖政办201039号)要求,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结合宁国城市总体规划以及工业发展实际,于2012年7月在原省批核定面积1.37平方公里的基础上,向西南片区延伸6.40平方公里,规划为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扩区范围,扩区后开发区规划总面积为7.77平方公里,经安徽省国土资源厅原则同意。扩区后开发区具体四至范围为东至中溪南路、南至白云路、南极西路及外环南路以南、西至外环西路西侧、北至独山路及杨山路以及宜黄公路南侧(不含河沥园区)。安徽省商务厅皖商开函201159号关于对宁国经济

6、技术开发区扩大规划范围的复函对开发区扩区予以了函复。安徽省环境保护厅于2012年11月对安徽省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扩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了复函(环评函20121291号);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规划(2018-2030年)环境影响报告书于2020年1月13日经生态环境部环审20208号文批复。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规划见附图1。本项目位于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南山园区,属于C4210 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南山园区主导产业包括节能建材和新能源应用、电子信息、生物医药、电子元器件、 汽车零部件、新材料、耐磨产业等,本项目与园区的产业相符合,符合开发区总体规划要求。2、与关于

7、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规划(2018-2030年)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的相符性本项目与关于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规划(2018-2030年)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符合性分析如下表所示:表1-1 本项目与关于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规划(2018-2030年)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符合性分析表序号要求项目情况相符性1主导产业包括节能建材和新能源应用、电子信息、生物医药、电子元器件、 汽车零部件、新材料、耐磨产业等,拟形成“一心、两廊、两轴、两组团”的空间结构。供水依托宁国市三水厂。项目位于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南山园区外环西路,所属行业为C4210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未列入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南山

8、园区产业规划限制和禁止类范围,项目用地为工业用地,符合规划。相符2加强规划引导,坚持绿色发展和协调发展理念。 开发区应根据国家、区域发展战略,坚持生态优先、高效集约发 展。加强与宣城市、宁国市城市、土地等相关规划和区域“三线一单”(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的协调衔接,按照国务院对开发区的批复要求和最新环境管理要求,着力推动开发区产业转型升级和结构优化,现有不符合开发区发展定位、用地规划和环境保护要求的企业应逐步升级改造或搬迁、淘汰,确保产业发展与区域生态环境保护、人居环境质量保障相协调。项目所属行业为C4210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未列入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

9、南山园区产业规划限制和禁止类范围,属于允许类,项目建设符合园区产业定位,项目用地为工业用地,符合规划。相符3优化空间布局,加强生态系统保护。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河道、绿地等生态空间保护,严禁不符合管控要求的各类开发建设活动。做好生产、生活空间之间的隔离和管控,以改善和保障人居环境质量为目标,切实解决居住与工业布局混杂问题。按照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做好污染企业退出地块的管控。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生产废水经隔油池及油水分离器处理后,通过园区污水管网排放至南山污水处理厂处理;能源使用电,为清洁能源。相符4严守环境质量底线,根据国家和地方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相关要求,制定开发

10、区污染减排方案及污染物总量管控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减少主要污染物和特征污染物的排放量,确保达标排放和区域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实现产业发展与城市发展、生态环境保护协调。本项目产生的废气、废水、固废均得到妥善治理后达标排放,不降低环境质量底线。相符5严格入区项目生态环境准入,推动高质量发展。落实报告书生态环境准入要求,限制与主导产业不相关且污染物 排放量大的项目入区。引进项目的生产工艺、设备以及单位产品能耗、污染物排放和资源利用等均需达到同行业国际先进水平。项目所属行业为C4210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未列入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南山园区产业规划限制和禁止类范围,属于允许类,不属于产业定位中的主导产业。

11、项目产生的废气、废水、固废等污染物较少,不降低环境质量底线。相符6完善开发区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推进污水处理厂和污水管网建设,提升中水回用水平。固体废物应依法依规处理处置,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的单位统一收集处理。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生产废水经隔油池及油水分离器处理后,通过园区污水管网排放至南山污水处理厂处理;项目产生的一般固废及危废均得到妥善处理,危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统一收集处理。相符7拟入区建设项目,应结合规划环评提出的指导意见做好 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加强与规划环评的联动,重点开展工程分析、污染物允许排放量测算和环保措施的可行性论证等内容。规划环评中环境协调性分析,环境现状、污染源调查

12、等符合要求的资料可供建设项目环评共享。本项目已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符合国家政策及规划环评要求。相符综上所述,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关于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规划(2018-2030年)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的要求。其他符合性分析1、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主要从事报废机动车的拆解,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中鼓励类中的“四十三、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综合利用28、废旧汽车、工程机械、矿山机械、机床产品、农业机械、船舶等废旧机电产品及零部件再利用、再制造,墨盒、有机光导鼓的再制造(再填充),退役民用大型飞机及发动机、零部件拆解、再利用、再制造”。对照宁国市企业投资项目负面清单(2015年本)

13、,项目未列入负面清单投资项目,按照“非禁即入”的原则,可视为允许投资类;且项目已取得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宁开发项2021130号,统一项目代码为“2107-341862-04-01-217023”进行备案,因此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产业政策,详见附件1 项目备案表。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和安徽省的相关产业政策。2、用地符合性分析本项目选址位于安徽省宣城市宁国市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南山园区外环西路105号,租赁安徽炫弘数控科技有限公司厂房。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不动产权证(皖2018宁国市不动产权第0008964号、第0010597号及第0012522号)及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规划,本

14、项目用地属于工业用地,项目选址符合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用地总体规划要求,详见附图1 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规划图。3、选址环境相容性分析本项目位于安徽省宣城市宁国市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南山园区外环西路105号,西侧为安徽阿莫斯流体技术有限公司,东侧为空地,空地以东是百亩冲水库,南侧为安徽炫弘数控科技有限公司,北侧为安徽省宁沪钢球有限公司。项目厂区四周主要为其他工业企业或市政道路,百亩冲水库为小型蓄水水库,无取水、养殖行为存在。因此,本项目的选址与周边环境是相容的,详见附图3 项目周边关系图。4、与国务院关于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及安徽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和宣城市、宁国

15、市贯彻实施意见相符性分析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822号)和安徽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皖政201883号)以及宣城市、宁国市贯彻实施意见,本项目属于重点区域,重点区域挥发性有机物(VOCs)全面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并实施VOCs专项整治方案,本项目采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中厂区内无组织排放特别排放限值要求,因此本项目符合国务院关于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822号)和安徽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皖政2018

16、83号)相关要求。5、与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打造水清岸绿产业优美丽长江(安徽)经济带的实施意见(升级版)(皖发201821号)的相符性分析根据2021年8月9日,中共安徽省委、省政府下发了关于全面打造水清岸绿产业优美丽长江(安徽)经济带的实施意见(升级版)(皖发201821 号),本项目与“三道生态防线”符合性分析如下。严禁1公里范围内新建化工项目。长江干流支流岸线1公里范围内,严禁新建、扩建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已批未开工的项目,依法停止建设,支持重新选址。已经开工建设的项目,严格进行检查评估,不符合岸线规划和环保、安全要求的,全部依法依规停建搬迁。严控5公里范围内新建重化工重污

17、染项目。长江干流岸线5公里范围内,全面落实长江岸线功能定位要求,实施严格的化工项目市场准入制度,除提升安全、环保、节能水平,以及质量升级、结构调整的改扩建项目外,严控新建石油化工和煤化工等重化工、重污染项目。严禁新建布局重化工园区。合规化工园区内,严禁新批环境基础设施不完善或长期不能稳定运行的企业新建和扩建化工项目。严管15公里范围内新建项目。长江干流岸线15公里范围内,严把各类项目准入门槛,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标准,把主要污染物和重点重金属排放总量控制目标作为新(改、扩)建项目环评审批的前置条件,禁止建设没有环境容量和减排总量项目。在岸线开发、河段利用、区域活动和产业发展等方面,严格执行长江经济

18、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安徽省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实施细则(试行)。实施备案、环评、安评、能评等并联审批,未落实生态环保、安全生产、能源节约要求的,一律不得开工建设。本项目为新建项目,本项目厂区位于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南山园区外环西路,地表水系为中津河,距长江主要支流岸线水阳江最近距离约8km,距长江干流岸线最近距离约90km,不在长江干流及主要支流岸线1公里范围内,不在长江干流岸线15km范围内,故本项目符合实施意见的要求。综上,本项目不在“三道生态防线”内,不在沿江干流及主要支流禁止新建范围内,本项目不使用燃煤锅炉,无入河排污口,废气、废水达标排放,固体废物得到合理处置。因此本项目符合关

19、于全面打造水清岸绿产业优美丽长江(安徽)经济带的实施意见(升级版)(皖发201821 号)的要求。6、与“三线一单”相符性分析根据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环评2016150号):“为适应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的环境管理要求,切实加强环境影响评价(以下简称环评)管理,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以下简称“三线一单”)约束”,本项目与“三线一单”的符合性分析见下表:表1-2 项目与“三线一单”的符合性分析一览表内 容符合性分析生态保护红线本项目选址于安徽省宣城市宁国市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南山园区外环西路105号,周边无自然保护区、饮

20、用水源保护区等生态保护目标,项目不在宁国市划定的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因此项目选址不涉及划定的生态红线。资源利用上线本项目用水由南山园区供水管网供给,年用水量为1235m3,未涉及水资源利用上线;项目用电接自开发区供电线路,年用电量为20万kwh;项目用地租赁安徽炫弘数控机床有限公司土地16650m2,为工业用地性质,未涉及土地资源利用上限;项目资源消耗量相对区域资源利用总量较少,符合资源利用上限要求。环境质量底线根据2020年宁国市环境质量公报,项目所在区域地表水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 -2002)中类水体标准要求;环境空气质量能够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 -2012)

21、中二类区标准要求;声环境质量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3类区标准要求;项目运行后,排放的废气、废水和噪声能够做到达标排放,且对区域环境影响较小,不会影响区域环境功能区划,符合环境质量底线要求。负面清单本项目位于安徽省宣城市宁国市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南山园区外环西路105号,项目用地属于工业用地范围,本项目属于汽车拆解项目,属于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引进的工业企业项目的一部分。因此,本项目建设不在该区域功能的负面清单范围内。项目与国家产业政策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中四十三、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综合利用,5、区域性废旧汽车、废旧电器电子产品、废旧船舶、废钢铁、废旧木材、废

22、旧橡胶等资源循环利用基地建设相符合。另外,本项目也不在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19年版)内,且不在安徽省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实施细则(试行)范围内。从上表可以看出,拟建项目符合宁国市“三线一单”的要求。详见附图9 宣城市生态红线图。7、与行业相关政策、技术规范相符性分析 (1)与汽车产品回收利用技术政策(2006第9号公告)符合性分析表1-3 本项目与汽车产品回收利用技术政策相关要求符合性分析一览表序号汽车产品回收利用技术政策本项目符合性1第十条 第三阶段目标:2017年起,所有国产及进口汽车的可回收利用率要达到95%左右,其中材料的再利用率不低于85%。项目汽车拆解可回收利用率93.3%。符

23、合2第二十八条 回收拆解及再生利用过程中,要本着程序科学、作业环保、再生高效、低耗的原则,提高再生质量,扩大再生范围,减少废弃物数量。相关企业要科学进行报废汽车的预处理、拆解、切割、破碎、非金属物处理(可证实的再循环和以后有可能用于能量再生的物质),提高报废汽车零部件及各种物质的再利用、循环利用和回收利用率。项目建设单位本着程序科学、作业环保、再生高效低耗的原则,严格按照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技术规范(GB22128-2019)的要求进行报废汽车的预处理、拆解、切割、破碎非金属物处理。符合3第三十条 报废汽车回收拆解及再生利用企业要满足第三章对拆解零部件、废油液、贵金属材料、固体废物等的要求。

24、同时,企业制定的操作规范应符合我国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法规等要求。项目拆解零部件、贵金属等可循环利用材料外售,实现资源再利用;一般固体废物交由环卫部门回收处理;废油液、蓄电池等危废分类收集暂存后交由有相对应的资质单位处理。符合4第三十一条 回收拆解企业应有必要的专业技术人员,具备与处理能力相适应的专门设备、场地等。回收拆解及再生企业要通过结构调整、产业优化、技术改造等措施建立必要条件,增强节约与环保意识,完善处理设施,提高处理能力,逐步实现专业化、规模化作业。项目员工30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20人;计划购置用于汽车拆解的专业设备。符合(2)与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技术规范(GB22128-2

25、019)相符性分析 根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技术规范(GB22128-2019),“本标准的第4.2.1a)条、第4.2.1b)条、第4.2.3条、第4.2.4条、第4.2.5条、第4.2.6条、第4.2.7条、第4.3.1b)条、第4.3.1c)条、第4.3.2条、第4.3.3条、第4.3.6条、第4.4条、第4.5.1b)条、第4.6条、第4.7条、第5章、第6.1条、第6.2条、第6.4条、第7.1.3条、第7.2.1条、第7.3.1条、第7.3.2条、第8章为强制性的,其余为推荐性的。”因此,本报告仅分析上述强制性条款相符性。本项目与报废机动

26、车回收拆解企业技术规范(GB22128-2019)相关要求的符合性详见表1-4。 105 表1-4 项目与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技术规范(GB22128-2019)相关要求符合性分析一览表序号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技术规范(GB22128-2019)本项目拟建情况相符性1企业要求拆解产能要求单个企业最低年拆解产能应满足表2要求。表2中单个企业年拆解产能标准车型为GA802中所定义的小型载客汽车,其他车型依据整备质量换算,标准车型整备质量为1.4t。宁国市汽车保有量为10万辆,属于VI档地区,单个企业最低年拆解产能为0.5万辆。本项目年拆解小型汽车7200辆,其中包括6000辆小型车(小轿车)、

27、1200辆新能源汽车,不包含大中型汽车、卡车等。符合2场地建设要求选址4.2.1a)符合所在地城市总体规划或国土空间规划;本项目用地性质为工业工地,用地属于允许建设区(现状建设用地)。符合4.2.1b)符合GB50187、HJ348的选址要求,不得建在城市居民区、商业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及其他环境敏感区内,且避开受环境威胁的地带、地段和地区;本项目不在城市居民区、商业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及其他环境敏感区内,且避开受环境威胁的地带、地段和地区,符合GB50187、HJ348的选址要求。项目厂区距离最近的居民区独山村400m。符合4.2.2企业最低经营面积(占地面积)应满足如下要求:a)I档II档

28、地区为20000m2,III档IV档地区为15000m2,V档VI档地区为10000m2;b)其中作业场地(包括拆解和贮存场地)面积不低于经营面积的60%。宁国市属于VI档地区,项目占地面积为16650m2;作业场地面积为14550m2,高于占地面积的60%。符合4.2.3企业应严格执行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建设用地标准,且场地建设符合HJ348的企业建设环境保护要求。项目执行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建设用地标准,场地建设符合HJ348的企业建设环境保护要求。符合4.2.4企业场地应具备拆解场地、贮存场地和办公场地。其中,拆解场地和贮存场地(包括临时贮存)的地面应硬化并防渗漏,满足GB500

29、37的耐磨和耐撞击地面及防油渗地面要求。本项目具备拆解场地、贮存场地和办公场地。其中,拆解场地和贮存场地进行地面硬化及防渗处理,满足GB50037的耐磨和耐撞击地面及防油渗地面要求。符合4.2.5拆解场地应为封闭或半封闭车间,应通风、光线良好,安全环保设施设备齐全。拆解场地为封闭车间,且车间通风、光线良好,安全。符合4.2.6贮存场地应分为报废机动车贮存场地、回用件贮存场地及固体废物贮存场地。固体废物贮存场地应具有满足GB18599要求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设施和满足GB18597要求的危险废物贮存设施。项目设置有报废汽车贮存场地、回用件贮存场地及固体废物贮存场地,且相应满足GB18599、G

30、B18597中的相关要求。符合4.2.7a)具备电动汽车贮存场地、动力蓄电池贮存场地和动力蓄电池拆卸专用场地。场地应设有高压警示、区域隔离及危险识别标志,并具有防腐防渗紧急收集池及专用容器,用于收集动力蓄电池等破损时泄漏出的电解液、冷却液等有毒有害液体。b)电动汽车贮存场地应单独管理,并保持通风。c)动力蓄电池贮存场地应设在易燃、易爆等危险品仓库及高压输电线路防护区域以外,并设有烟雾报警器等火灾自动报警设施。d)动力蓄电池拆卸专用场地地面应做绝缘处理。本项目建有电动汽车贮存场地、动力蓄电池贮存场地。场地设有高压警示、区域隔离及危险识别标志,并具有防腐防渗紧急收集池及专用容器,用于收集动力蓄电池

31、等破损时泄漏出的电解液、冷却液等有毒有害液体。符合3企业要求设施设备要求4.3.1 a)车辆称重设备;b)室内或有防雨顶棚的拆解预处理平台;c)车架(车身)剪断、切割设备或压扁设备,不得仅以氧割设备代替;d)起重、运输或专用拖车等设备;e)总成拆解平台;f)气动拆解工具;g)简易拆解工具。4.3.2 a)安全气囊直接引爆装置或者拆除、贮存、引爆装置;b)满足GB50016规定的消防设施设备;c)应急救援设备。4.3.3 a)满足HJ348要求的油水分离器等企业建设环境保护设备;b)配有专用废液收集装置和分类存放各种废液的专用密闭容器;c)机动车空调制冷剂收集装置和分类存放各种制冷剂的密闭容器;

32、d)分类存放机油滤清器和铅酸蓄电池的容器。4.3.4应当具备电脑、拍照设备、电子监控等设施设备。4.3.6 a)绝缘检测设备等安全评估设备;b)动力蓄电池断电设备;c)吊具、夹臂、机械手和升降工装等动力蓄电池拆卸设备;d)防静电废液、空调制冷剂抽排设备;e)绝缘工作服等安全防护及救援设备;f)绝缘气动工具;g)绝缘辅助工具;h)动力蓄电池绝缘处理材料;i)放电设施设备。本项目配备了规范要求的所有设施设备。项目主要设备有地磅1台,室内拆解预处理平台2台,龙门式剪切机1台,叉车1台,总成拆解平台2台,气动扳手8只,手动拆解工具8套,安全气囊引爆器2台,消防及应急救援设施若干,油水分离器1套,液体排

33、放系统2台,油液储存容器5个,铅酸蓄电池存放箱5个,电子监控设备若干,绝缘检测设备2个。符合4技术人员要求4.4.1企业技术人员应经过岗前培训,其专业技能应能满足规范拆解、环保作业、安全操作等相应要求,并配备专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环保管理人员,国家有持证上岗规定的,应持证上岗。4.4.2具有电动汽车拆解业务的企业应具有动力蓄电池贮存管理人员及2人以上持电工特种作业操作证人员。动力蓄电池贮存管理人员应具有动力蓄电池防火、防泄漏、防短路等相关专业知识。拆解人员应在汽车生产企业提供的拆解信息或手册的指导下进行拆解。企业技术人员经过岗前培训,其专业技能满足规范拆解、环保作业、安全操作等相应要求,有动力

34、蓄电池贮存管理人员及2人以上持电工特种作业操作证的人员。符合5信息管理要求4.5.1b)将固体废物的来源、种类、产生量、产生时间及处理(流向)等数据,录入到“全国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或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自建与其联网的相关系统,其中危险废物处理(流向)信息保存期限为3年。本项目固体废物按规范进行管理。符合6企业要求安全要求4.6.1实施满足GB/T33000要求的安全管理制度,具有水、电、气等安全使用说明,安全生产规程防火、防汛、应急预案等。拆除的安全气囊组件应在易燃、易爆等危险品仓库及高压输电线路防护区域以外引爆,并在引爆区域设有爆炸物安全警示标志和隔离栏;4.6.2电动汽车拆解作业人员在

35、带电作业过程中应进行安全防护,穿戴好绝缘工作服等必要的安全防护装备。使用的作业工具应是绝缘的或经绝缘处理的。作业时,应有专职监督人员实时监护。4.6.3厂内转移报废电动汽车和动力蓄电池应进行固定,防止碰撞、跌落。4.6.4场地内应设置相应的安全标志,安全标志的使用应满足GB2894中关于禁止、警告、指令、提示标志的要求。4.6.5应按照GBZ188的规定对接触汽油等有害化学因素,噪声、手传振动等有害物理因素的作业人员及粉尘、电工、压力容器等作业人员进行监护。本项目按照规范配备了安全防护装备,并按相应要求进行规范管理。符合7环保要求4.7.1应满足HJ348中所规定的清污分流、污水达标排放等环境

36、保护和污染控制的相关要求。4.7.2应实施满足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要求的环境管理制度,其中对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的危险废物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管理。4.7.3应满足GB12348中所规定的2类声环境功能区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要求。本项目清污分流,厂区内设有专门的初期雨水收集设施和污水处理设施,污水达标排放。企业危险废物按有关规定进行管理,厂界噪声值符合GB12348中所规定的2类要求。符合8回收技术要求5.1收到报废机动车后,应检查发动机、散热器、变速器、差速器、油箱和燃料罐等总成部件的密封、破损情况。对于出现泄漏的总成部件,应采取适当的方式收集泄漏的液体或封住泄漏处,防止废液渗入地下

37、。5.2对报废电动汽车,应检査动力蓄电池和驱动电机等部件的密封和破损情况。对于出现动力蓄电池破损、电极头和线束裸露等存在漏电风险的,应采取适当的方式进行绝缘处理。本项目按照规范进行发动机、散热器、变速器、差速器、油箱、燃料罐、动力蓄电池和驱动电机等部件进行检查,并对泄漏情况进行处理。符合9贮存技术要求6.1.1所有车辆应避免侧放、倒放,电动汽车在动力蓄电池未拆卸前不应叠放。6.1.2机动车如需叠放,应使上下车辆的重心尽量重合,且不应超过3层。2层和3层叠放时,高度分别不应超过3m和4.5m。大型车辆应单层平置。采用框架结构存放的,要保证安全性,并易于装卸。6.1.3电动汽车在动力蓄电池未拆卸前

38、应单独贮存,并采取防火、防水、绝缘、隔热等安全保障措施。6.1.4电动汽车中的事故车以及发生动力蓄电池破损的车辆应隔离贮存。6.2.1固体废物的贮存设施建设应符合GB18599、GB18597、HJ2025的要求。6.2.2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设施及包装物应按GB15562.2进行标识,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及包装物的标志应符合G318597的要求。所有固体废物避免混合、混放。6.2.3妥善处置固体废物,不应非法转移、倾倒、利用和处置。6.2.4不同类型的制冷剂应分别回收,使用专门容器单独存放。6.2.5废弃电器、铅酸蓄电池贮存场地不得有明火。6.2.6容器和装置要防漏和防止洒溅,未引爆安全气囊的贮

39、存装置应防爆,并对其进行日常性检查。6.2.7对拆解后的所有固体废物分类贮存和标识。6.2.8报废机动车主要固体废物的贮存方法可参见表B.1。6.4.1动力蓄电池的贮存应按照WB/T1064的贮存要求执行。6.4.2动力蓄电池多层贮存时应采取框架结构并确保承重安全,且便于存取。本项目所有车辆不侧放、倒放,电动汽车全部拆卸完蓄电池后才进行贮存。事故车以及发生动力蓄电池破损的车辆隔离贮存。所有固体废物分类存放和标识,固体废物的贮存设施建设应符合GB18599、GB18597、HJ2025的要求。动力蓄电池的贮存应按照WB/T1064的贮存要求执行。存在漏电、漏液、破损等安全隐患的动力蓄电池应采取适

40、当方式处理,并隔离存放。符合10拆解技术要求7.1.3拆解电动汽车的企业,应接受汽年生产企业的技术指导,根据汽车生产企业提供的拆解信息或手册制定拆解作业程序或作业指导书,配备相应安全技术人员。应将从报废电动汽车上拆卸下来的动力蓄电池包(组)交售给电动汽车生产企业建立的动力蓄电池回收服务网点或从事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的企业处理,不应拆解。本项目按照汽车生产企业提供的拆解信息或手册制定拆解作业程序,拆卸下来的动力蓄电池包(组)交售给电动汽车生产企业。符合7.2.1拆解预处理技术要求:a)在室内或有防雨顶棚的拆解预处理平台上使用专用工具排空存留在车内的废液,并使用专用容器分类回收;b)拆除铅酸蓄电

41、池;c)用专门设备回收机动车空调制冷剂;d)拆除油箱和燃料;e)拆除机油滤清器;f)直接引爆安全气囊或者拆除安全气囊组件后引爆;g)拆除催化系统(催化转化器、选择性催化还原装置、柴油颗粒物捕集器等)。本项目按规范进行拆解预处理和拆解处理。符合7.3.1动力蓄电池拆卸预处理技术要求:a)检查车身有无漏液、有无带电;b)验查动力电池布局和安装位置,确认诊断接口是否完好;c)对动力蓄电池电压、温度等参数进行检测,评估其安全状态;d)断开动力蓄电池高压回路;e)在室内或有防雨顶概的拆解预处理平台上使用防静电工具排空存留在车内的废液,并使用专用容器分类回收;f)使用防静电设备回收电动汽车空调制冷剂。7.

42、3.2动力蓄电池拆卸技术要求:a)拆卸动力蓄电池阻挡部件,如引擎盖、行李箱盖、车门等;b)断开电压线束(电缆),拆卸不同安装位置的动力蓄电池;c)收集采用液冷结构方式散热的动力蓄电池包(组)内的冷却液;d)对拆卸下的动力蓄电池线束接头、正负极片等外露线束和金属物进行绝缘处理,并在其明显位置处贴上标签,标明绝缘状况;e)收集驱动电机总成内残余冷却液后,拆除驱动电机。11企业执行时间要求8.1本标准实施之日前未取得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资质认定的企业,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开始执行。8.2本标准实施之日前已经取得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资质认定的企业,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第13个月执行。本项目自标准实施之日起开始

43、执行。符合其他符合性分析(续)(3)与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715号)相符性分析本项目与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715号)相关要求的符合性分析详见表1-5。表1-5 项目与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相关要求符合性分析一览表序号报废汽车拆解回收管理办法本项目符合性1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建设单位已取得营业执照符合2具有符合环境保护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要求的存储、拆解场地,拆解设备、设施以及拆解操作规范具有符合环境保护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要求的存储、拆解场地,拆解设备、设施以及拆解操作规范符合3具有与报废机动车拆解活动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员工30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20人

44、符合(4)与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令2020年第2号)相符性分析本项目与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令2020年第2号)相关要求的符合性分析详见表1-6。表1-6 项目与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相关要求符合性分析一览表序号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本项目符合性1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建设单位已取得营业执照符合2拆解经营场地符合所在地城市总体规划或者国土空间规划及安全要求,不得建在居民区、商业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及其他环境敏感区内安徽省宣城市宁国市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南山园区外环西路105号,项目用地属于工业用地范围符合3符合国家标准报废机

45、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技术规范(GB22128)的场地、设施设备、存储、拆解技术规范,以及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要求员工30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20人,可满足相关文件要求符合4符合环保标准报废机动车拆解环境保护技术规范(HJ348)要求建设项目符合HJ348相关要求符合5具有符合国家规定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具备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对拆解产生的固体废物有妥善处置方案具有符合环境保护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要求的存储、拆解场地,拆解设备、设施以及拆解操作规范符合6回收拆解企业在回收报废机动车时,应当核验机动车所有人有效身份证件,逐车登记机动车型号、号牌号码、车辆识别代号、发动机号等信息,并收回下列证牌:

46、(一)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二)机动车行驶证原件;(三)机动车号牌。回收拆解企业应当核对报废机动车的车辆型号、号牌号码、车辆识别代号、发动机号等实车信息是否与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行驶证记载的信息一致项目拆解行为均符合文件要求符合(5)与报废机动车拆解环境保护技术规范(HJ348-2007)项目与报废机动车拆解环境保护技术规范(HJ348-2007)相关要求的符合性分析详见表1-7。表1-7 项目与报废机动车拆解环境保护技术规范(HJ348-2007)相符性分析一览表序号报废机动车拆解环境保护技术规范本项目相符性一环境保护基本要求1报废机动车拆解、破碎企业的建设与运行应以环境无害化方式进行,不能产生二次污染。项目拆解、破碎不产生二次污染。符合2拆解、破碎应以材料回收为主要目的,应最大限度保证拆解、破碎产物的循环利用。项目汽车拆解可回收利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资源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研究报告 > 环评报告

本站链接:文库   一言   我酷   合作


客服QQ:2549714901微博号:文库网官方知乎号:文库网

经营许可证编号: 粤ICP备2021046453号世界地图

文库网官网©版权所有2025营业执照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