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批依据:1、统计法第十二、十三、十四条;2、甘肃省统计管理条例第十二、十三、十四条;审批时间:15个工作日。3、甘肃省部门统计调查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审批时间:15个工作日。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各部门向上一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提出申请审批领导小组办公室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对统计调查项目是否符合法定要求及其科学性、必要性、可行性进行审查,征求相关专业处室意见形成初步审查意见审批领导小组对调查项目进行审核,形成最终处理意见局领导审定核签审批领导小组办公室以本局名义起草批复文件不予批准发申请部门予以批准,核编有效期发申请部门执行,报表右上角标明法定标识统计机构监督执行法定标识包括:1.表号2.制定机关3.批准文号4.有效期至申请资料:1.带文号正式申请文件2.调查制度或方案3.新增、修订统计调查项目申请书资料不全,退回补充地方统计调查项目审批流程1 /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