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2商品市场优化升级专项行动试点工作台账(模板)商品市场优化升级专项行动试点工作台账(模板)省级商务主管部门:省级商务主管部门:联系人:联系人:联系电话:联系电话:注:请于每季度结束后的 15 日内,通过商务部业务系统统一平台的全国商品交易市场信息服务系统(http:/ shtml)填报台账并报送季度工作进展,经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审核后报送至商务部(流通业发展司) ;试点地区为直辖市或计划单列市的,可通过平台直报。试点地区试点地区工作目标工作目标重点任务重点任务工作进展工作进展完成时限完成时限预期预期成果成果责任单位责任单位 (相关部相关部门或试点市场)门或试点市场)政策保障政策保障环境优化环境优化能力提升能力提升创新融合创新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