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突出工作重点 加大行政监察工作力度近年来,我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行政监察工作与政府中心工作相结合,与转变政府职能、机关工作作风和工作方式相结合,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从严治政相结合的原则,突出工作重点,围绕中心工作、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积极开展行政监察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保障了我市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我们的主要做法是:一、健全机制和网络体系,为效能监察提供组织保障建立行政效能保障体系并使其有效运作既是行政效能推进的实体内容,又是行政监察机关履行效能监察职责的依托和根据。为此,我们把健全效能监察工作机制、制度,构建网络体系,作为推进效能监察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一是建立了效能监察工作领导机
2、构。建立了以郭剑彪市长为组长,市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周益扬、常务副市长刘爱世为副组长的市行政效能监察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监察局副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并建立了行政效能监察联席会议制度确定了联席会议机构、成员组成、明确了联席会议和办公室及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工作要求。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刘爱世和市政府秘书长李善忠心为召集人,成员由市纪委、监察局等18个单位负责人组成,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纪委监察局)。联席会议的主要职责:(1)组织协调、完善各职能部门的监督机制;(2)听取各成员单位开展专项检查和日常监督管理落实情况汇报;(3)研究分析违法违纪案件情况和行政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有关案件
3、处理办法、加强行政管理、落实政策措施的建议。督促成员单位认真落实市政府和联席会议有关效能监察决定事项。二是建立了行政效能监督员队伍。全市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聘请了效能监督员268名,并向行政效能监督员颁发了监督检查证,制订了舟山市经济环境、行政效能监督员工作规则,规定了效能监督员的聘请对象、基本条件、职责、权利和义务及聘请办法,明确了监督员职责。三是建立了投诉网络体系。市、县(区)、乡镇共建立了各级投诉中心和投诉受理机构339家,全市各纪检监察机关和政府各部门向社会公布投诉电话342只,通过投诉受理中心、网上投诉、领导交办、来电来信来访等方式,及时受理群众的举报、投诉,并在舟山廉政网上建立了网上投
4、诉信箱,形成了覆盖全市的投诉网络体系。四是积极创造条件在重要或中心乡(镇)设立监察室。如今年10月,普陀区13个乡镇(街道)都设立了行政监察室,配备了专职室主任和2-3名工作人员,理顺了乡镇行政监察体制,为行政监察工作向乡镇延伸和依法监察提供了组织保障。二、加大监督力度,促进政府职能转变转变政府职能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客观要求,有利于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我们从转变机关作风、提高办事效率、规范行政行为着手,把强化政府职能转变、改善投资环境的效能监察,作为行政监察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一)加强审改监督,促进政府提速。加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的监督检查,是监察机关认真履行职能,维护政府廉
5、洁、改善行政管理、提高行政效能的重要抓手。去年以来,我们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对市属44家部门(单位)落实三轮审改情况实施了效能监察。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通过采取面对面核查、选择重点部门抽查、发出监察建议书等形式,督促有关部门(单位)进行纠正和规范,目前已取得阶段性成效:我市从原有审批项目1170项削减到保留项目444项,缩短审批时限三分之二以上。市本级和四个县(区)都相继建立了办证中心,在中心设立了98个窗口,全市办证中心窗口受理各类事项260465件,已办结260891件(包括上年遗留的未办结件);回笼预算外资金4.79亿元,取得了明显的社会和经济效益。(二)履行监督职能,推进行政许可法贯彻实施。
6、为确保行政许可法在我市的贯彻实施,我们把这项工作的监督检查列入了年初工作计划,并付之实施。一是会同市政府法制办督促各县(区)和市属部门认真做好行政许可(行政审批)、行政许可规定、行政许可实施机关(机构)、行政许可收费依据的“四项清理”工作,目前通过对889个行政审批项目清理,已公布了市本级需执行的432项及45个法定实施主体。二是组织三个检查组对市属40个部门(单位)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情况实地检查,并对有关部门是否存在违法设定行政许可、违法实施行政许可以及实施行政许可后行政机关是否依法履行监督职责或监督不力等情况进行了重点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认真予以整改,并将这次检查结果作为年度各部门开展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情况的评定依据。此资料由网络收集而来,如有侵权请告知上传者立即删除。资料共分享,我们负责传递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