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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众汽车(安徽)零部件有限公司新能源汽车电池包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pdf

上传人:tike 文档编号:6244526 上传时间:2022-07-26 格式:PDF 页数:99 大小:4.02M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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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1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新能源汽车电池包项目项目代码2108-340162-04-04-392849建设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建设地点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宿松路与卧云路交口地理坐标(117 度 15 分 37.325 秒,31 度 43 分 54.656 秒)国民经济行业类别C3849 其他电池制造(C3670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建设项目行业类别电池制造 384(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 367)建设性质新建(迁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 部门 (选填)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经贸发展

2、局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总投资(万元)130000环保投资(万元)220环保投资占比 (%)1.69施工工期2021.122022.2是否开工建设否是:用地(用海)面积(m2)94185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无规划情况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规划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1、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名称: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机关: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审查文件名称及文号:关于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环审2007574 号)2、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名称: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审查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审查文件名称及文号:关于合

3、肥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工作有关意见的函(环办环评函2020437 号)2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1、与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审查意见符合性分析根据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审查意见,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优先发展汽车和工程机械、家电电子、日用化工和食品加工等四大支柱产业以及建筑材料和微电子两大接续产业。本项目属于 C3670 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中的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C3849 其他电池制造),属于优先发展的汽车和工程机械。且项目已经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经贸发展局进行备案,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项目产生的污染物在采取本报告中提出的污染防治措

4、施后均可实现达标排放,因此本项目可以入园。综上所述,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审查意见要求,故项目选址合理。2、与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及其审查意见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位于宿松路与卧云路交口西北角,属于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控范围,根据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及其审查意见,合肥市经开区目前产业结构为:以汽车和工程机械、家电电子、日用化工和食品加工等四大支柱产业为主,随着开发区的发展,除了主导产业之外,出现了以电子信息、新材料、生物医药以及住宅化产业为辅的多个产业板块。本项目产品方案亦属于 C3670 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中的新能源汽

5、车动力电池,属于优先发展的汽车和工程机械。且项目已经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经贸发展局进行备案,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项目产生的污染物在采取本报告中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后均可实现达标排放,因此本项目可以入园。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及其审查意见要求,故项目选址合理。3其他符合性分析1、产业政策符合性本项目为 C3849 其他电池制造,对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 29 号),本项目不属于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因此视为允许类。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对照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的安徽省工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6、(2007 年本),本项目不属于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因此视为允许类,符合地方的产业政策。且该项目已于 2021 年 08 月 31 日由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经贸发展局进行备案,因此,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2、与环环评2016150 号文符合性分析(1)与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的相符性生态保护红线是生态空间范围内具有特殊重要生态功能必须实行强制性严格保护的区域。本项目位于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宿松路与卧云路交口,对照安徽省生态保护红线,本项目不属于限制和禁止开发区域,不属于生态红线保护区。对照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安徽省生态保护红线的通知(皖政秘2018120 号文)和安徽省生态保护

7、红线(安徽省人民政府,2018.6),本项目不在主导生态功能区范围内,且不在当地饮用水源、风景区、自然保护区等生态保护区内,项目的建设不涉及生态红线。(2)环境质量底线相符性环境质量底线是国家和地方设置的大气、水和土壤环境质量目标,也是改善环境质量的基准线。项目所在地区域水、气、声环境功能类别划分见下表。表表 1-1区域水、气、声环境功能类别区域水、气、声环境功能类别环境要素环境要素功能功能质量标准质量标准大气环境项目区 二类区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及其修改单中的相关规定水环境派河类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3838-2008)中类标准声环境3 类声环境质量标准(G

8、B3096-2008)的 3 类标准根据合肥市生态环境局 2021 年 06 月 15 日公布的 2020 年合肥市4环境状况公报中的结论,项目区为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不达标区,超标因子为 PM2.5,各污染因子与去年相比均有降低,区域环境在逐步得到改善,空气环境质量状况较好;地表水环境保护目标派河的环境质量现状不能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类水体功能要求;区域环境噪声和道路交通噪声达到相应功能区要求。项目实施后,将加强污染物达标排放与监控,其中下壳体框架焊接烟尘和返修工段焊接烟尘采用集气罩收集后通过滤筒除尘器处理后经 15m 高的 1#排气筒排放(除尘装置配备有火花捕捉器

9、和惰性气体灭火装置);下壳体补焊焊接烟尘采用集气罩收集后通过滤筒除尘器处理后经 15m 高的 2#排气筒排放(除尘装置配备有火花捕捉器和惰性气体灭火装置);下壳体铣削加工和焊缝打磨废气采用集气罩收集后通过湿式除尘器处理后经 15m 高的 3#排气筒排放(除尘装置配备有声光报警灯和温、湿度检测仪);下壳体配件焊接烟尘采用集气罩收集后通过滤筒除尘器处理后经 15m 高的 4#排气筒排放(除尘装置配备有火花捕捉器和惰性气体灭火装置);下壳体涂丁基密封胶和涂结构胶废气采用集气罩收集后通过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 15m 高的 5#排气筒排放;配件涂丁基密封胶废气采用集气罩收集后通过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

10、 15m 高的 6#排气筒排放;加热固化废气采用集气罩收集后通过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 15m 高的 7#排气筒排放;返修工段打磨粉尘采用集气罩收集后通过湿式除尘器处理后经 15m 高的 8#排气筒排放(除尘装置配备有声光报警灯和温、湿度检测仪);加强生产车间密闭,项目废气对环境影响不大;项目采取“雨污分流”排水体系,雨水经厂区雨水管道收集后排入市政雨水管网;冷却废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并外排部分循环冷却水;湿式除尘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循环使用,定期补充并外排部分废水;定期外排的冷却废水、除尘废水和生活污水经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经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外

11、排,对项目周边地表水体水质的影响较小。项目的实施可维持项目周边空气、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等级,基本不会引发恶化降级。本项目各污染物均能做到达标排放,5不会破坏环境质量底线。(3)资源利用上线相符性本项目不属于“两高一资”型企业, 所用原材料均不属于致癌、 致畸、致突变的“三致物质”和剧毒化学品名录中规定的剧毒物质,且运输方便,质量稳定,来源可靠,供应有保障;项目所在地不属于资源、能源紧缺区域,项目建成运行后通过内部管理、设备选择、原辅材料的选用和管理、污染治理等多方面的措施,可使产生的污染物得到了有效的处置,符合清洁运营的要求。项目对资源的使用较少、利用率较高,不会触及资源利用上线。符合资源利用

12、限值要求。(4)与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相符性根据园区规划环评和园区跟踪评价,区域以汽车和机械制造、家电电子、日用化工和食品加工为主导产业,本项目产品为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属于主导产业中的汽车和机械制造。且项目已经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经贸发展局进行备案,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综上所述,本项目不在主导生态功能区范围内,不在当地风景区、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源保护区等生态保护区内,废气废水能得到合理有效的处置;区域环境质量满足项目所在地环境功能区划要求,有一定的环境容量,且各污染物均可做到达标排放;项目使用资源为清洁的电能和水,利用率较高,不触及资源利用上线;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以及生态环境准入标准和要

13、求。3、与巢湖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的相符性分析巢湖流域包括巢湖湖体,巢湖市、肥西县、肥东县、舒城县和合肥市庐阳区、瑶海区、蜀山区、包河区的全部行政区域,以及长丰县、庐江县、含山县、和县、无为县、岳西县、芜湖市鸠江区、六安市金安区行政区域内对巢湖水质有影响的河流、湖泊、水库、渠道等水体的汇水区域。根据巢湖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2020 年 3 月 1 日施行),“巢湖流域水环境实行三级保护。巢湖湖体,巢湖岸线外延一千米范围内陆域,入湖河道上溯至一万米及沿岸两侧各二百米范围内陆域为一级6保护区;巢湖岸线外延一千至三千米范围内陆域,入湖河道上溯至一万米沿岸两侧各二百米至一千米范围内陆域为二级保护区;其他

14、地区为三级保护区。”“水环境一、二、三级保护区内禁止下列行为:(一)新建化学纸浆造纸企业;(二)新建制革、化工、印染、电镀、酿造、水泥、石棉、玻璃等水污染严重的小型项目;(三)销售、使用含磷洗涤用品;(四)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严格限制在水环境三级保护区内新建制革、化工、印染、电镀、酿造、水泥、石棉、玻璃等水污染严重的大中型项目;确需建设该类项目的,应事先报经省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其中,排放含氮、磷等污染物的项目,按照不低于该项目氮、磷等重点水污染物年排放总量指标,实行减量替代。”“排污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建设规范化排污口,设置标注单位名称和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浓度及数

15、量等内容的标志牌,在厂界内、外排污口分别设置排污取样口。”本项目位于巢湖流域,冷却废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定期外排;湿式除尘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循环使用,定期补充定期外排;定期外排的冷却废水、除尘废水和生活污水经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经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派河;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排污口位于派河入巢湖口上游 12.6km处,属巢湖三级保护区。本项目为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生产项目,不属于条例中禁止建设项目,且项目位于经济技术开发区,区域配套的集中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因此,本项目符合巢湖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中的相关要求。4、与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

16、划相符性分析对照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徽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政201883 号)的相关要求,本项目与相关政策的政策符合性分析情况见下表。7表表 1-2项目与皖政项目与皖政201883 号文件的相符性分析号文件的相符性分析皖政皖政201883 号文件号文件中相关中相关要求要求本项目符合情况本项目符合情况(1)优化产业布局优化产业布局。完成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环境准入清单编制工作,明确禁止和限制发展的行业、生产工艺和产业目录。严格执行国家高耗能、高污染和资源型行业准入条件,环境空气质量未达标城市应制定更严格的产业准入门槛。积极推行区域、规划环境影响

17、评价,新、改、扩建钢铁、石化、化工、焦化、建材、有色等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应满足区域、规划环评要求。项目满足“三线一单”要求,对照环境保护综合名录(2017 版) , 不属于其中石油化工和煤化工等重化工、重污染项目,同时不涉及“高污染、高风险”产品名录,符合要求。(2)加快区域产业调整加快区域产业调整。加快城市建成区重污染企业搬迁改造或关闭退出,推动实施一批水泥、平板玻璃、焦化、化工等重污染企业搬迁工程;城市钢铁企业要切实采取彻底关停、转型发展、就地改造、域外搬迁等方式,推动转型升级。禁止新增化工园区,加大现有化工园区整治力度。各地已明确的退城企业,要明确时间表,逾期不退城的予以停产。项目为新

18、建性质, 选址位于经济技术开发区内, 不是新增化工园区,不属于水泥、平板玻璃、焦化、化工等重污染企业,符合要求。(3) 严控严控“两高两高”行业产能行业产能。 严格执行国家关于“两高”产业准入目录和产能总量控制政策措施。严禁新增钢铁、焦化、电解铝、铸造、水泥和平板玻璃等产能;严格执行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等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新、改、扩建涉及大宗物料运输的建设项目,原则上不得采用公路运输。项目不属于新增钢铁、焦化、电解铝、铸造、水泥和平板玻璃等产能,不属于“两高”行业产能,符合要求。(4)加大落后产能淘汰和过剩产能压减力度加大落后产能淘汰和过剩产能压减力度。严格执行质量、环保、能耗、安全等法规

19、标准。严格按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执行过剩产能淘汰标准。严防“地条钢”死灰复燃。对照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2019 年本),项目属于允许类, 项目建设符合产业政策。(5)强化)强化“散乱污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企业综合整治。全面开展“散乱污”企业及集群综合整治行动。根据国家规定,细化“散乱污”企业及集群整治标准。实行拉网式排查,建立管理台账。按照“先停后治”的原则,实施分类处置。列入关停取缔类的,基本做到“两断三清”。项目位于经济技术开发区内, 废水废气均能做到达标排放,不属于“散乱污”企业,符合要求。(6)加强扬尘综合治理加强扬尘综合治理。严格施工扬尘监管。重点区域建筑施工工地要做到工

20、地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路面硬化、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六个百分之百”,安装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设备,并与当地有关主管部门联网。将扬尘管理工作不到位的不良信息纳入建筑市场信用管理体系,情节严重的,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项目主要租赁标准化定制厂房进行建设, 施工期主要为设备的安装,施工期较短,影响较小。(7) 实施实施 VOCs 专项整治行动专项整治行动。 开展石化、 化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等 VOCs 排放重点行业和油品储运销综合整治,执行泄漏检测与修复标准。禁止建设生产和使用高VOCs含量的溶剂型涂料、油墨、胶粘剂等项目。开展 VOCs 整治专项执法行动,

21、严厉打击违法排污行为,对治理效果差、技术服务能力弱、运营管理水平低的治理单位,项目双组份结构胶即用状态下挥发分为 35.33g/kg,丁基密封胶即用状态下挥发分为 4g/kg,均满足胶粘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限量 (GB33372-2020)中的限值, 属于低 VOCs 含量胶8公布名单,实行联合惩戒,扶持培育 VOCs 治理和服务专业化规模化龙头企业。2020 年,VOCs排放总量较 2015 年下降 10%以上。粘剂; 产生的有机废气在落实本报告提出的措施后可以做到达标排放, 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综上,本项目满足安徽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政201883 号)中的相关要求

22、。5、与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合肥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合政201920 号)的相符性分析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国发201822 号文)以及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徽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政201883 号)中相关要求,结合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合肥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合政201920 号)中相关要求分析如下:表表 1-3项目与项目与合政合政201920 号号文件的相符性分析文件的相符性分析合政合政201920 号号文件文件中相关中相关要求要求本项目符合情况本项目符合情况优化产业布局优化产

23、业布局。完成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环境准入清单编制工作,明确禁止和限制发展的行业、生产工艺和产业目录,调整产业布局。严格执行国家高耗能、高污染和资源型行业准入条件,制定更严格的产业准入门槛。项目满足“三线一单”要求,对照环境保护综合名录(2017 版),不属于其中石油化工和煤化工等重化工、重污染项目,同时不涉及“高污染、高风险”产品名录,符合要求。严控严控“两高两高”行业产能行业产能。严格执行国家关于“两高”产业准入目录和产能总量控制政策措施。项目不属于“两高”行业产能,符合要求。强化强化“散乱污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企业综合整治。全面开展“散乱污”企业及集群综合整治行动。

24、根据国家规定及省要求,细化“散乱污”企业及集群整治标准。实行拉网式排查,建立管理台账。本项目位于经济技术开发区内,废水废气均能做到达标排放,不属于“散乱污”企业,符合要求。深化工业污染治理深化工业污染治理。 推进重点行业污染治理升级改造。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VOCs)全面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项目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均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符合要求。加强扬尘综合治理。加强扬尘综合治理。严格施工扬尘监管。各县(市)区、开发区建立施工工地管理清单,并及时动态更新。建筑施工工地要做到工地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路面硬化、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

25、“六个百分之百”,安装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设备,并与城乡建设、生态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联网。项目主要利用租赁厂房进行建设,施工期主要为设备的安装,施工期较短,影响较小。实施实施 VOCs 专项整治行动专项整治行动。制定石化、化工、工业涂装、 包装印刷等 VOCs 排放重点行业和油品储运销综合整治方案,执行泄漏检测与修复标准。对泵、压缩机、阀门、法兰及其他连接件等动静密封点进行泄漏检测,并建立台账,记录检项目双组份结构胶即用状态下挥发分为 35.33g/kg,丁基密封胶即用状态下挥发分为4g/kg,均满足胶粘剂挥发性 有 机 化 合 物 限 量 9测时间、检测仪器读数、修复时间、修复后检测仪器读数等信

26、息。 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和服务活动,应当在密闭空间或者设备中进行,并按照规定安装、使用污染防治设施。禁止新(改、扩)建涉高 VOCs 含量溶剂型涂料、油墨、胶粘剂等生产和使用的项目。(GB33372-2020) 中的限值,属于低 VOCs 含量胶粘剂;产生的有机废气在落实本报告提出的措施后可以做到达标排放,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综上,本项目满足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合肥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合政201920 号)中的相关要求。6、与安徽省 2021 年应对气候变化和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任务(皖大气办20213 号)相符性分析为认真贯彻国家和省关于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

27、相关部署,安徽省大气办以皖大气办20213 号文件印发了安徽省 2021 年应对气候变化和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任务,其主要要求和本项目相符性分析情况见下表。表表 1-4项目与皖大气办项目与皖大气办20213 号的相符性分析号的相符性分析皖大气办皖大气办20213 号文件要求号文件要求本项目符合情况本项目符合情况优化产业结构及布局优化产业结构及布局。对标节能减排要求和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项目盲目发展。提高新建项目节能环保准入标准,加大落后和过剩产能压减力度。严格按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支持发展先进产能,依法淘汰落后产能,建立 “散乱污”企业动态管理机制,坚决杜绝散乱污“企业异

28、地转移,严防死灰复燃。项目位于经济技术开发区内,符合入区环保准入标准,项目废水废气均能做到达标排放,不属于“散乱污”企业,符合要求。加强扬尘综合治理加强扬尘综合治理。严格施工扬尘监管,全部建筑工地和建成区道路施工工地务必做到“六个百分百,按照安徽省建筑工程施工和预拌混凝土生产扬尘污染防治标准(试行)严格落实扬尘防治措施,评价等级达到合格及以上,切实降低各类施工场地扬尘污染。项目租赁标准化定制厂房进行建设,施工期主要为设备的安装,施工期较短,影响较小。综上所述,本项目满足安徽省 2021 年应对气候变化和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任务(皖大气办20213 号)中的相关要求。7、与2020 年挥发性有机

29、物治理攻坚方案(环大气202033 号)相符性分析为贯彻落实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国发201822号)有关要求,确保完成“十三五”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目标任务,2020年 6 月 23 日,生态环境部以环大气202033 号文件印发了202010年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攻坚方案,其主要要求与本项目相符性分析情况见下表。表表 1-5本本项目与项目与环大气环大气202033 号号中要求中要求的相符性分析的相符性分析环大气环大气202033 号中相关要求号中相关要求本项目符合情况本项目符合情况大力推进源头替代,有效减少大力推进源头替代,有效减少 VOCs 产生产生。严格落实国家和地方产品 VOCs 含量

30、限值标准。大力推进低(无)VOCs 含量原辅材料替代。将全面使用符合国家要求的低 VOCs 含量原辅材料的企业纳入正面清单和政府绿色采购清单。企业应建立原辅材料台账,记录VOCs 原辅材料名称、成分、VOCs 含量、采购量、使用量、库存量、回收方式、回收量等信息,并保存相关证明材料。采用符合国家有关低 VOCs 含量产品规定的涂料、油墨、胶粘剂等,排放浓度稳定达标且排放速率满足相关规定的,相应生产工序可不要求建设末端治理设施。使用的原辅材料 VOCs 含量(质量比)均低于 10%的工序,可不要求采取无组织排放收集和处理措施。推进政府绿色采购,要求家具、印刷等政府定点招标采购企业优先使用低挥发性

31、原辅材料,鼓励汽车维修等政府定点招标采购企业使用低挥发性原辅材料;将低 VOCs含量产品纳入政府采购名录,并在政府投资项目中优先使用;引导将使用低 VOCs 含量涂料、胶粘剂等纳入政府采购装修合同环保条款。项目双组份结构胶即用状态下挥发分为 35.33g/kg, 丁基密封胶即用状态下挥发分为 4g/kg,均满足胶粘剂挥发性有机 化 合 物 限 量 (GB33372-2020) 中的 限 值 , 属 于 低VOCs 含量胶粘剂;企业在后续运营中应建立原辅材料台账,记录使用情况;符合要求。全面落实标准要求全面落实标准要求,强化无组织排放控制强化无组织排放控制。2020 年 7 月1 日起,全面执行

32、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重点区域应落实无组织排放特别控制要求。企业在无组织排放排查整治过程中,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加强含VOCs 物料全方位、全链条、全环节密闭管理。储存环节应采用密闭容器、包装袋,高效密封储罐,封闭式储库、料仓等。装卸、转移和输送环节应采用密闭管道或密闭容器、罐车等。生产和使用环节应采用密闭设备,或在密闭空间中操作并有效收集废气, 或进行局部气体收集;非取用状态时容器应密闭。处置环节应将盛装过 VOCs物料的包装容器、含 VOCs 废料(渣、液)、废吸附剂等通过加盖、封装等方式密闭,妥善存放,不得随意丢弃,7 月 15 日前集中清运一次,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处置单位在

33、贮存、清洗、破碎等环节应按要求对 VOCs无组织排放废气进行收集、处理。高 VOCs 含量废水的集输、储存和处理环节,应加盖密闭。项目无组织废气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 排放特别控制要求,生产设备自动化程度及密闭性较高,涂胶等工序设置在密闭生产车间内进行,非取用状态时容器密闭;处置环节应将盛装过 VOCs 物料的包装容器、含 VOCs 废料、废吸附剂等通过加盖、封装等方式密闭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符合政策要求。聚焦治污设施聚焦治污设施“三率三率”,提升综合治理效率,提升综合治理效率。除恶臭异味治理外,一般不采用低温等离子、光催化、光氧

34、化等技术。行业排放标准中规定特别排放限值和控制要求的,应按相关规定执行;未制定行业标准的应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已制定更严格地方排放标准的,按地方标准执行。按照“应收尽收”的原则提升废气收集率。将无组织排放转变为有组织排放进行控制,优先采用密闭设备、在密闭空项目有机废气拟采用二级活性炭处理,有机废气排放执行DB31/933-2015 中特别排放限值;车间密闭,进出口采用自动卷帘门、密闭性好的塑钢门窗等,在非必11间中操作或采用全密闭集气罩收集方式;对于采用局部集气罩的,应根据废气排放特点合理选择收集点位,距集气罩开口面最远处的 VOCs 无组织排放位置,控

35、制风速不低于 0.3 米/秒, 达不到要求的通过更换大功率风机、增设烟道风机、增加垂帘等方式及时改造;加强生产车间密闭管理,在符合安全生产、职业卫生相关规定前提下,采用自动卷帘门、密闭性好的塑钢门窗等,在非必要时保持关闭。按照与生产设备“同启同停”的原则提升治理设施运行率。根据处理工艺要求,在处理设施达到正常运行条件后方可启动生产设备,在生产设备停止、残留 VOCs 废气收集处理完毕后,方可停运处理设施。VOCs 废气处理系统发生故障或检修时, 对应生产工艺设备应停止运行,待检修完毕后同步投入使用;因安全等因素生产工艺设备不能停止或不能及时停止运行的,应设置废气应急处理设施或采取其他替代措施。

36、按照“适宜高效”的原则提高治理设施去除率,不得稀释排放。企业新建治污设施或对现有治污设施实施改造,应依据排放废气特征、VOCs 组分及浓度、生产工况等,合理选择治理技术,对治理难度大、单一治理工艺难以稳定达标的,要采用多种技术的组合工艺。采用活性炭吸附技术的,应选择碘值不低于 800 毫克/克的活性炭,并按设计要求足量添加、及时更换。要时保持关闭。按照与生产设备“同启同停”的原则提升治理设施运行率。集气罩开口面最远处的风速不低于 0.3 米/秒,活性炭吸附选择碘值不低于 800 毫克/克的活性炭,并按设计要求足量添加、及时更换。符合要求。综上所述, 本项目满足 2020 年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攻坚

37、方案 (环大气202033 号)中的相关要求。8、与长三角地区 2020-2021 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环大气202062 号)相符性分析为全面完成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以下简称三年行动计划)确定的 2020 年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协同控制温室气体排放。按照巩固成果、稳中求进的原则,充分考虑 2020 年一季度空气质量的疫情影响, 将 2020-2021 年秋冬季目标设置为两个阶段, 根据 2019年一季度和四季度污染水平,分类确定各城市的 PM2.5浓度控制目标,按照污染程度分为 6 档,PM2.5浓度每档相差 1 个百分点,对“十三五”目标完成进度滞后的城市进一步提高

38、要求。2020 年 10 月 30 日,生态环境部以环大气202062 号文件印发了长三角地区 2020-2021 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其主要要求与本项目相符性分析情况见下表。12表表 1-6本本项目与项目与环大气环大气202062 号号中要求中要求的相符性分析的相符性分析环大气环大气202062 号中相关要求号中相关要求本项目符合情况本项目符合情况严防严防“散乱污散乱污”企业反弹企业反弹。 各城市完善动态管理机制, 实现“散乱污”企业动态清零。将完成整改的企业及时移出“散乱污”清单,对新发现的“散乱污”企业建档立册,及时纳入管理台账。进一步夯实网格化管理,落实乡镇街道属地管

39、理责任,定期开展排查整治工作,发现一起、整治一起。坚决防止已关停取缔的“散乱污”企业死灰复燃、异地转移,坚决遏制反弹现象。创新监管方式,充分运用电网公司专用变压器电量数据以及卫星遥感、无人机等技术,扎实开展“散乱污”企业排查及监管工作。项目位于经济技术开发区内,废水废气均能做到达标排放,不属于 “ 散 乱 污 ” 企业,符合要求。持续推进挥发性有机物(持续推进挥发性有机物(VOCs)治理攻坚。)治理攻坚。落实2020 年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攻坚方案,持续推进 VOCs 治理攻坚各项任务措施。 完成重点治理工程建设, 做到“夏病冬治”。 2020年 12 月底前,各地对夏季臭氧污染防治监督帮扶工作中

40、发现的存在突出问题的企业,指导企业制定整改方案;培育树立一批 VOCs 源头治理的标杆企业,加大宣传力度,形成带动效应;组织完成石化、化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等企业废气排放系统旁路摸底排查,石化、化工行业火炬排放情况排查,原油、成品油、有机化学品等挥发性有机液体储罐排查,港口码头油气回收设施建设、使用情况排查,建立管理清单。2021 年 3 月底前,督促企业取消非必要的旁路,因安全生产等原因必须保留的,通过铅封、安装自动监控设施、流量计等方式加强监管;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督促石化、化工企业通过安装火炬系统温度监控、视频监控及热值检测仪、 废气流量计、 助燃气体流量计等加强火炬系统排放监管。进一

41、步加大石化、化工、制药、农药、汽车制造、船舶制造与维修、家具制造、包装印刷等行业废气综合治理力度,推动重点行业“一行一策”,加大清洁生产改造力度。由表 1-5 可知,本项目严格落实2020 年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攻坚方案中相关要求,符合要求。强化扬尘管控。强化扬尘管控。各城市平均降尘量不得高于5吨/月平方公里,其中,苏北、皖北城市不得高于7吨/月平方公里,鼓励不断加严降尘量控制指标,实施分区细化的降尘量监测考核。加强施工扬尘控制,严格执行城市施工过程“六个百分之百”。将因施工扬尘污染受到行政处罚或行政处理的信息纳入建筑市场信用管理体系,情节严重的,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强化道路扬尘管控,提高

42、城市道路水洗机扫作业比例,加大各类工地、物料堆场、渣土消纳场等出入口道路清扫保洁力度,鼓励建设智慧道路扬尘在线监控系统。加强堆场、码头扬尘污染控制,全面推进主要港口大型煤炭和矿石码头堆场、干散货码头物料堆场围挡、苫盖、自动喷淋等抑尘设施,物料输送装置吸尘、喷淋等防尘设施建设。项目拟租赁定制化标准厂房进行建设,施工期主要 为 设 备 的 安装, 施工期较短,影响较小。综上所述,本项目满足长三角地区 2020-2021 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环大气202062 号)中的相关要求。9、选址合理性分析项目选址于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宿松路与卧云路交口,租赁合肥恒创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定制型厂

43、房进行建设,根据合肥经济技术13开发区总体规划(详见附图 5),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利。本项目边界外 100m 范围内无环境敏感点,项目选址符合环境防护距离要求。项目区现已完成道路、给水、电力、电信、宽带、生活垃圾和排水等基础设施建设,对本项目有较大的促进作用。由于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有机废气和粉尘等废气,本环评要求项目建成后,当地规划部门不应再容许相关敏感行业入驻本项目设定的环境防护距离内。该项目主要从事于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制造,所从事的生产活动能与周围环境功能相容,项目的建设不会改变当地环境功能;项目所在区域周围无文物保护、风景名胜等环境敏感目标。本项目使用的主要原辅材料

44、全部外购,产品和主要原辅材料运输方便。因此,本项目外部建设条件可行。因此,从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规划和经济发展规划角度而言,项目选址合适、可行。综上,本企业的建设与周边企业具有较好的相容性,项目对外环境影响不大,不会降低所在区域的环境功能,其选址从环境保护的角度而言是适宜的。14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建设内容一一、建设规模及内容建设规模及内容周边关系:本项目租赁合肥恒创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定制型厂房进行建设,东侧为宿松路,南侧为卧云路,西侧为龙幡路,北侧为紫云路(详见附图 2、项目周边关系图)。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总占地面积 94185 平方米,总建筑面积 41781 平方米,其中生产车间建筑

45、面积 34617.8 平方米,物料及成品仓库建筑面积 1536 平方米,办公室等辅助用房建筑面积 5627.2 平方米;配套建设给排水、变配电、消防、环保等公用辅助设施。购置安装自动化生产机器人等生产及辅助设备,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产30 万套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包的生产能力。项目内容及规模详见表 2-1。表表 2-1建设项目组成一览表建设项目组成一览表工程工程类别类别单体工程单体工程名称名称工程内容工程内容和规模和规模备注备注主体工程生产车间位于项目区中部,建筑面积 34617.8m2,主要布设自动化生产机器人等设备,用于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的生产,可实现年产 30 万套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包的生

46、产能力新建辅助工程办公区位于生产车间南北两侧,13F 砖混结构,总建筑面积 2080m2,主要用于行政、接待和后勤新建食宿项目不单独设置食宿,食宿依托大众汽车(安徽)有限公司食宿依托储运工程物流仓库位于生产车间南侧,建筑面积 450m2,用于原辅材料的存储新建成品仓库位于生产车间北侧,建筑面积 450m2,主要用于成品的存储新建氩气站位于生产车间西侧,占地面积 104m2,用于氩气的储存新建降压站位于项目区东部,占地面积 3000m2,由厂区 35kV 降压站不同变压器端引入 2 路 10kV 供电回路至电池组装厂房新建综合站房位于项目区东部,建筑面积 3207m2,站房内部设置消防水泵房、加

47、压泵房、生活泵房、消防控制室、变配电室等新建物料库房位于生产车间西部,建筑面积 446m2,用于导热胶、结构胶等化学品物料的暂存新建垃圾站房位于生产车间西部,建筑面积 305.7m2,用于一般固废的暂存新建危废库位于项目区西侧,建筑面积 224.5m2,地面按规范要求做防渗防腐处理,用于危险废物的暂存新建公用工程给水系统项目用水由市政给水管网直接供给,年用水量为 69500 吨排水系统项目采用雨污分流,雨水经厂区雨水管道收集后排入市政雨水管网;冷却废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并外排部分循环水;湿式除尘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循环使用,定期补充及外排部分废水;定期外排的冷却废水、除尘废水和生活污水经地埋式一

48、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经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派河,废水排放量 6350t/a。消防系统厂内采用环状的供水管网并配套相应的消防设施15供电系统市政电网供电,用电量为 600.0 万 kwh/a环保工程废水项目采用雨污分流,雨水经厂区雨水管道收集后排入市政雨水管网;冷却废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并外排部分循环冷却水;湿式除尘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循环使用,定期补充并外排部分废水;定期外排的冷却废水、除尘废水和生活污水经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经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派河。废气下壳体框架焊接烟尘和返修工段焊接烟尘采用集气罩收

49、集后通过滤筒除尘器处理后经 15m 高的 1#排气筒排放(除尘装置配备有火花捕捉器和惰性气体灭火装置);下壳体补焊焊接烟尘采用集气罩收集后通过滤筒除尘器处理后经 15m 高的2#排气筒排放(除尘装置配备有火花捕捉器和惰性气体灭火装置);下壳体铣削加工、配件焊接和焊缝打磨废气采用集气罩收集后通过湿式除尘器处理后经 15m 高的 3#排气筒排放(除尘装置配备有声光报警灯和温、湿度检测仪);下壳体配件焊接烟尘采用集气罩收集后通过滤筒除尘器处理后经 15m 高的4#排气筒排放(除尘装置配备有火花捕捉器和惰性气体灭火装置);下壳体涂丁基密封胶和涂结构胶废气采用集气罩收集后通过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 15

50、m 高的 5#排气筒排放;配件涂丁基密封胶废气采用集气罩收集后通过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15m 高的 6#排气筒排放;加热固化废气采用集气罩收集后通过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15m高的7#排气筒排放;返修工段打磨粉尘采用集气罩收集后通过湿式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的8#排气筒排放(除尘装置配备有声光报警灯和温、湿度检测仪);加强生产车间密闭;噪声设备合理布局,高噪声设备采用隔声、减振等措施,选择低噪声、低振动设备;建筑采用隔声、吸声材料等措施加以控制固废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焊料、金属废屑、废清擦带、废打磨材料、滤筒除尘器收集的粉尘、普通原料的废包装材料、湿式除尘沉渣集中收集后出售给相关厂家资源化再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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