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教务处 2016 届毕业生毕业环节时间安排完成时间 工作程序及要求 主要负责单位2015 年 12 月 21 日前学院提交附件 1:学院毕业设计(论文)管理人员一览表。附件 2:学院各专业毕业设计(论文)节点截止时间一览表教务处实践办、各学院2016 年 3 月 10 日前 指导教师提交毕业设计(论文)课题 各学院3 月 17 日前制订本单位毕业设计(论文)安排,报教务处备案。完成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诚信承诺书的签署。 教务处实践办、各学院3 月 21 日前 提交校外毕业设计(论文)学生一览表。 教务处实践办、各学院6 月 8 日 各学院对毕业设计(论文)进行第一次查重检测并提交结果。 教务
2、处实践办、各学院6 月 8 日前 各学院提交答辩具体安排。 教务处实践办、各学院6 月 13 日前 各学院对不符合查重要求论文复检并提交结果。 教务处实践办、各学院6 月 13-17 日 毕业设计(论文)院级答辩。 教务处实践办、各学院6 月 17 日 17 点前网上提交毕业设计(论文)成绩。 教务处信息中心6 月 21 日 完成 2016 届毕业生毕业资格和学位资格审查。 教务处信息中心6 月 23 日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 2016 届毕业生获学士学位学生名单。 教务处信息中心6 月 24 日 教务处发放 2016 届毕业生首批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 教务处信息中心、各学院6 月 24 日前提交推荐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材料、评优推荐表、评优申报表、摘要、专业(系)工作总结电子版及打印稿各一份,待检测论文电子版。教务处实践办、各学院6 月 29 日前 学校对优秀论文查重检测,各学院对检重结果有异议可申请复议。 教务处实践办、各学院7 月 8 日 教务处发放 2016 届毕业生第二批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本学期有重修课程的学生) 教务处信息中心、各学院教务处2016 年 3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