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东莞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东莞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目 录1 总则总则.1 2 组织体系组织体系.3 3 运行机制运行机制.10 4 应急响应应急响应.12 5 应急结束应急结束.16 6 事故后期处置事故后期处置.167 信息发布信息发布.16 8 应急保障应急保障.179 监督管理监督管理.18 10 附附 则则.1911 总则总则1.1 编编制目的制目的规范我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程序,及时有效地实施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以及不良社会影响,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促进社会经济健康、持续、协调发
2、展,为建设经济强市、文化新城、法治社会、和谐东莞提供保障。1.2 编编制依据制依据依据宪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发200511 号)、 广东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粤府200616 号)、东莞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东府2007136 号),结合本市实际,特制定本预案。1.3 事故分事故分级级按照东莞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东府2007136 号)的事故分级,我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按照其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分为四级:级(特别重大)、级(重大)、级(较大)和级(一般
3、)。级(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 30 人以上死亡(含失踪),或危急 30 人以上生命安全,或 1 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或 100 人以上中毒(重伤),或需要紧急转移安置 10 万人以上的安全事故;级(重大)事故:是指造成 10 人以上、30 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危急 10 人以上、30 人以下生命安全,或直接经济损失 5000 万元以上、1 亿元以下,或 50 人以上、100 人以下中毒(重伤),或需要紧急转移安置 5 万人以上、10 万人以下的安全事故;级(较大)事故:是指造成 3 人以上、10 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危急3 人以上 10 人以下生命安全,或直接经济损失 1000
4、万元以上、5000 万元以下,或 30 人以上、50 人以下中毒(重伤),或需要紧急转移安置 1 万人以上、25 万人以下的安全事故;级(一般)事故:是指造成 3 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危急 3 人以下生命安全,或直接经济损失 100 万元以上、1000 万元以下,或 5 人以上、30 人以下中毒(重伤),或需要紧急转移安置 1000 人以上、1 万人以下的安全事故。1.4 适用范适用范围围本预案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建筑工程和城市道路(含桥梁、隧道)、给水、排水、污水处理、热力、垃圾处理等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发生的级(较大)及以下等级事故(以下简称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当发生本预
5、案 1.3 界定的级(特别重大)、级(重大)事故险情后,由市政府启动相应应急预案。1.5 工作原工作原则则(1)以人为本,减少危害。切实履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建筑工程管理和服务职能,把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最大限度地减少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2)预防为主,依法规范。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把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作为应急管理工作的基础和中心环节,防患于未然;完善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将应急工作纳入规范化、制度化和法制化轨道,提高对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全过程的综合管理和紧急处置能力。(3)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市建设局的统一领导下,建
6、立健全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明确市建设局、镇街规划建设办和相关部门的职责及应急工作程序,提高各镇规划建设办对处置本行政区域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实施统一指挥和协调的能力,加强各单位各部门之间的配合,充分发挥专业应急指挥机构的作用。(4)平战结合,协同应对。要做好应对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各项准备,将日常工作和应急求援工作结合起来,加强培训演练,提高快速反应能力。重视提高广大群众的危机意识,特别是提高一线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3依靠公众力量,充分发挥各施工企业、监理公司和志愿者队伍的作用,形成统一指挥、功能齐全、反应灵敏、协同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5)依靠科技,提高素
7、质。要积极运用高新技术,改进和提高预警、预防和应急处置的技术和手段,充分发挥专家和专业人员的作用,提高应对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专业化水平和指挥能力,完善决策执行机制,避免发生次生、衍生事故。加强宣传和培训教育工作,提高公众自救、互救和应对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综合素质。2 组织组织体系体系2.1 应应急救援指急救援指挥挥机构机构市建设局依据东莞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工作要求,按照 “精简、统一、高效”的原则,设立东莞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中心(以下简称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具体负责全市的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工作。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办公室设在市建设局,负责日常工作。总指
8、挥:朱川局长。副总指挥:方毓佳、黎小成、许斌、韩金田副局长,颜志勇纪检组长,祁志强总工程师,冯敏治副调研员。指挥中心成员:市建设局相关科室、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以下简称市质监站)、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以下简称市安监站)、各镇(街)规划建设办公室负责人和东莞市建安集团有限公司负责人、东莞市建工集团有限公司负责人、东莞市方中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负责人、东莞市虎门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负责人、中建三局建设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驻莞负责人、中国建筑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驻莞负责人、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驻莞负责人、东莞市宏大爆破工程有限公司负责人等相关人员。2.1.1 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工作职责(1)按照市应急办的
9、工作部署和要求,统一组织指挥全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应急反应工作,落实全市建设系统内各项应急措施;4(2)对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应急反应进行重大决策研究,负责制定、完善和实施市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负责指导、协调各有关各镇(街)规划建设办制定、完善和实施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3)负责全市范围内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应急信息的接受、核实、处理、传递、通报和报告;及时了解掌握全市范围内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情况,根据情况需要,向市政府报告事故情况和应急措施的建议;(4)指导建立和完善建设系统内应急组织体系及应急抢险队伍,组织各成员单位应急抢险队伍定期进行演练,加强事故应急
10、处置有关知识的宣传教育和监督检查工作;(5)在发生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时,决定启动和关闭本预案,并做出善后处理等工作安排;(6)审批对外公告的重要新闻信息并授权发布单位; (7)对事故进行分析研究,做出避免和预防事故险情发生的重大决策。2.1.2 成员单位工作职责(1)市建设局相关科室:负责组织实施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和抢险救援工作,有序组织抢险救援行动,组织专家对事故抢险进行指导;协助指导镇街规划建设办进行应急救援,协调物资和设备投入抢险救援;参与事故调查,提出处理意见和改进工作的建议;积极开展事故应急技术研究,开展建设工程安全知识宣传教育。(2)市质、安监站:负责对建设工程重大危
11、险源实施有效监控,组织对建设项目进行监督检查,针对可能造成事故的因素采取预防控制措施并上报;协助市建设局组织实施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和抢险救援工作,有序组织抢险救援行动;协助调查处理工程质量事故与安全事故,提出处理意见和改进工作的建议;协助、指导镇街规划建设办进行应急救援工作。(3)各镇(街)规划建设办:成立镇(街)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建立健全应对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预测预警、信息报告、应急处置、恢复重建及调查评估等机制,负责拟定本辖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应5急预案,并负责组织实施;负责对建设工程重大危险源实施有效监控,组织对建设项目进行监督检查,针对可能造成事故的因
12、素采取预防控制措施并上报;建立和完善本区域建设系统内应急组织体系及应急队伍,加强事故应急处置有关知识的宣传教育和监督检查工作;督促本区域内各建筑企业制定本单位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4)东莞市建安集团有限公司、东莞市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东莞市方中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东莞市虎门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中建三局建设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驻莞机构、中国建筑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驻莞机构、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驻莞机构、东莞市宏大爆破工程有限公司:按照市建设局制订的应急救援预案要求,组织成立应急抢险队伍,配备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定期组织演练,在接到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的调令后,迅速组织救援队伍、设备按时赶赴事故
13、现场,参加应急救援工作。2.2办办事机构事机构(局局应应急急办办公室)公室)为便于收集、管理事故信息并及时作出反应,应急救援指挥中心下设局应急办公室,该机构设在东莞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为常设机构。主 任:赵亮副主任:张平、翟炳坤职责负责统筹全市各镇(街)应急办公室;履行值守应急、信息汇总和综合协调职责,发挥运转枢纽作用;负责接收和办理向市建设局报送的紧急重要事项;承办市建设局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应急管理的专题会议,督促落实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有关决定事项和应急救援指挥中心领导批示、指示精神;指导全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应急信息平台建设;组织编制、修订东莞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14、组织审核专项应急预案,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协调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预防预警、应急演练、应急处置、调查评估、信息发布、应急保障和宣传培训等工作,并承担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日常工作。6局应急办公室设立事故报警电话,报警电话为“076922981323”。并配备必要的防爆型现场通讯设备。事故发生时,迅速通知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成员单位及应急抢险队伍赶赴事故现场参加救援。 2.3 工作机构(事故工作机构(事故现场应现场应急救援指急救援指挥挥部)部)2.3.1 现场指挥部为做好现场应急抢险工作,当发生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时,应急救援指挥中心设立事故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以下简称现场指挥部),现场指挥部由东莞市
15、建设局黎小成副局长担任现场指挥部总指挥,由祁志强总工程师、冯敏治副调研员担任现场指挥部副总指挥。现场指挥部下设事故原因调查组(专家组)、抢险救援组、后勤保障组、警戒保卫组。工作职责负责事故现场的指挥和统筹工作;落实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的工作部署;根据事故现场情况研究对策,制定临时抢险救援方案;指挥抢险救援队伍按照应急救援预案要求迅速开展事故现场应急和抢险工作;组织营救和救治受害人员,疏散、撤离并妥善安置受到威胁的人员;采取防止发生次生、衍生事故的必要措施;及时向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和市政府汇报有关情况;协调各有关单位紧急调用各类急需物资、设备、设施和人员;配合市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协调各有关职能部门参加
16、应急救援工作。应急抢险结束后,及时召集有关单位进行总结,作出善后工作安排和提出避免及预防事故发生的建议;向市政府书面报告事故发生情况和原因。2.3.2 事故原因调查组(专家组)由局相关业务科室专业技术人员和各社会专家组成(专家组名单详附件)。组长:崔岗平组员:郭志川、王永仪、王勇、王杰文工作职责组织专家开展现场调查,查明事故发生的初步原因、人员财产损失情况;7组织制定应急处理和抢险方案,报现场指挥部审定后送抢险救援组组织实施;负责应急抢险工作情况与信息的搜集、汇总形成书面材料向现场指挥部负责人报告;掌握现场抢险工作进度,及时预测灾情发展变化趋势,并研究对策,为现场指挥部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对可能
17、发生次生、衍生事故提出阻止或延缓发生的措施;参加事故原因的调查工作,形成事故原因的调查分析报告;完成对事故现场具体情况和有关信息的全面整理。2.3.3 抢险救援组应急办公室牵头,由安监站、规划建设办及各建筑施工企业应急救援队伍组成,须配备消防铁锨、十字镐、消防斧、撬杠、铁锤、手持电动切割机等器材。组长:赵亮组员:张平、翟炳坤、黄菊清、刘传文工作职责负责现场组织抢险救援、伤员搜救、指导遇险人员开展自救工作;负责统一调集、指挥现场施救队伍,实施现场抢险;负责实施抢险工作的安全措施和清理事故现场。2.3.4 后勤保障组局相关科室牵头,由各镇(街)规划建设办和各建筑施工企业组成。 组长:余梅组员:周伟
18、凡、陶冬梅、黄满权负责应急抢险物资的调运、储存和发放;确保抢险救灾指挥通讯联络的优先畅通,确保应急救援大型设备(包括汽车吊、装载机、挖掘机等)和物质及时到位;协调消防、公安、卫生、安全等职能部门;统计参加抢救的人数、车辆、器材、设备等有关数据;积极配合各有关部门做好事故情况和善后工作的信息发布工作。2.3.5 警戒保卫组由局相关科室协调公安机关派员组成。组长:何志洪8组员:叶伟林、陈暖培工作职责协助当地公安部门维护事故现场的秩序,设置事故警戒线、岗,维护抢险救护工作正常运行2.4其他有关其他有关单单位位2.4.1 施工企施工企业业凡在我市开展业务的各施工企业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应急救援预案的
19、要求,开展事故应急知识培训教育和宣传工作,开展应急救护培训教育工作,建立健全本单位质量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组织成立本单位应急抢险队伍,每个建筑工地均须成立突发事故应急处置急救小组,配备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定期组织演练。同时各工程项目部应根据工程的特点,对施工现场易发生重大事故的部位、环节进行监控,制定本工程项目部应急预案,定期组织演练。特别是发生事故时,施工企业和项目部应及时向市建设局及当地镇街规划建设办报告事故情况(实施施工总承包的建设工程,由总承包单位负责上报事故情况),并负责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保护事故现场。对需要移动现场物品的,应当作出标记和书面记录,妥善保管有关证物。在接到应
20、急救援指挥中心调令后各企业均有责任和义务参与应急救援工作。2.4.1 建建设单设单位(位(业业主)主)工程的建设单位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应急救援预案的要求,开展事故应急知识培训教育和宣传工作,同时在事故发生后,应积极协助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开展有关工作,保证应急救援工作的顺利开展。 9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现场指挥部抢险救援组负责人赵亮后勤保障组负责人余梅警戒保卫组负责人何志洪事故原因调查组(专家组)负责人崔岗平日常工作状态时启用应急救援预案时局应急办公室负责人:赵亮应应急急组织组织机构机构图图103 运行机制运行机制3.1 预预警与警与监监控控 (事故灾(事故灾难监难监控与控与预预警行警行动动) )
21、市建设局、镇(街)规划建设办应当加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的监测、预警工作,建立监测、预警网络,对已登记的工程项目危险源、危险区域进行风险评估,组织人员定期进行检查、监控,并按照规定及时向社会公示。同时,对收集的信息及时汇总分析,并根据分析结果,对可能发生和可以预警的工程质量安全事故进行预警,向相关的单位和人员发布可能发生的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预警信息。市镇(街)两级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应当对重点企业、重点工程、重点部位加强监管,特别是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控,组织对工程危险源、危险区域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建立重大危险源监管台帐,针对可能造成事故的因素采取预防控制措施,并责令有关单位采取相应安全防
22、范措施,完善预警机制,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市建设局、镇(街)规划建设办、各施工企业、各工程项目部接到可能导致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的信息后,应按照本单位应急预案要求及时确定应对方案,并通知有关部门、单位采取相应行动预防事故发生。3.2 信息信息报报告告发生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时,事发工地工程负责人、事发工地施工企业、事发地镇(街)规划建设办及其应急指挥机构应立即如实向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报告,最迟不得超过 1 小时,不得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向市政府报告,确保较大及以上等级突发公共事件发生 2 小时内报告省政府。报告内容:(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 (2
23、)事故主体情况:发生事故的单位全称、经济类型(国有、集体、个体、私营、股份制等)、生产经营规模(设计能力、实际生产能力、经营规模);发生事故单位的安全评估等级和持证情况(生产许可证、安全许可证等);(3)事故简要情况11事故类型(按照生产安全事故统计报表制度的规定填写); 事故现场总人数和伤亡人数(死亡、失踪、重伤、轻伤等); 事故经济损失;事故的经过及事故原因初步分析; (4)事故救援情况各级领导及有关人员赶赴现场情况;事故救援进展情况;(5)事故报告单位及其联系人、联系电话。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接到信息后要进行汇总分析研究,对一般等级的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由市建设局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指导事发地
24、镇(街)规划建设办进行处置,并将具体情况汇总后向市政府领导报告;对于较大等级、重大等级和特别重大等级的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应迅速向市应急办公室上报事故的重要信息和情况,同时将市委、市政府领导作出的处置事故的批示或指示,传达给事发地镇(街)规划建设办和有关部门并跟踪反馈落实情况。市镇(街)两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及时掌握建筑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信息,对于一些事件本身比较敏感的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或发生在敏感地区、敏感时间,或可能演化为较大以上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信息的报送,不受报送分级标准限制,可特事特办。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可能涉及或影响本市行政区外的,应尽快报告市政府,由市人民政府通报相关
25、市(县)政府,必要时报请省政府通报协调。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中有港澳台侨、外籍人员,或者影响到境外,需要向有关国家、地区、国际机构通报的,按照相关规定办理。3.3 先期先期处处置置事故发生后,事故当事人(单位)、事发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有关部门要立即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组织开展应急求援工作,并及时向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和市政府报告。在报告突发公共事件信息的同时,要根据职责和规定的权限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及时、有效地进行处置,控制事态,防止次生、衍生事故的发生及减少财产损失。124 应应急响急响应应4.1 预预案启案启动动条件条件(1)凡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可确定为级(一
26、般)事故,经市政府同意,启动本预案。造成 3 人以下死亡(含失踪)的;危急 3 人以下生命安全的;造成直接经济损失 100 万元以上、1000 万元以下的; 造成 5 人以上、30 人以下中毒(重伤)的;需要紧急转移安置 1000 人以上、1 万人以下的。(2)凡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可确定为级(较大)事故,经市政府同意,启动本预案。造成 3 人以上、10 人以下死亡(含失踪)的;危急 3 人以上、10 人以下生命安全的;造成直接经济损失 1000 万元以上、5000 万元以下的; 造成 30 人以上、50 人以下中毒(重伤)的;需要紧急转移安置 1 万人以上、5 万人以下的
27、。4.2 应应急响急响应应4.2.1 应急响应等级我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应急,根据事故可能产生后果的严重性,应急响应分为四级:级、级、级和级应急响应。级应急行动:发生本预案第 1.3 界定的级(一般)事故或险情的应急状态,由各镇(街道)人民政府组织各规划建设办实施,根据事故或险情启动相应的应急救援预案。级应急行动:发生本预案 1.3 界定的级(较大)事故或险情的应急状态,由市政府组织市建设局实施,并根据事故或险情的严重程度启动本应急预案或其他相关预案。级应急行动:发生本预案 1.3 界定的级(重大)事故或险情的应急状态,由省人民政府组织实施。13级应急行动:发生本预案 1.3 界定的级(特别
28、重大)事故或险情的应急状态;由国务院有关部门组织实施。4.2.2 级事故应急状态的响应行动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当接到经核实发生本预案 1.3 界定的级(一般)事故或险情后,进入级应急响应行动。(1)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的行动:总指挥立即赶赴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召集指挥中心成员研究对策;及时向市政府报告事故发生的初步情况;立即组织事故原因调查组(专家组)赶赴现场开展调查,查明事故发生的初步原因、人员财产损失情况;配合镇(街)规划建设办制定应急处理和抢险方案。 (2)局应急办公室的行动:根据事故原因调查组(专家组)反馈的信息,立即通知事发地附近的成员单位启动本应急预案,调集该成员单位抢险救援队伍、应急救援设备
29、和物质前往事故现场救助,并指导事发地镇(街)规划建设办进行应急救援。同时,坚守岗位,加强监控,做好信息的接收与传达,确保信息畅通, (3)事故发生单位的行动: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保护事故现场;对需要移动现场物品的,应当作出标记和书面记录,妥善保管有关证物。同时,指派相关人员负责引导现场指挥人员、各抢险救援队伍进入事故救援现场。(4)如果事发地镇(街)规划建设办不能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无法开展有效应急救援,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应立即向市政府报告,并要求启动本应急预案。同时,启动级事故应急状态的响应行动,具体步骤同 4.2.3。4.2.3 级事故应急状态的响应行动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当接到经核
30、实发生本预案 1.3 界定的级(较大)事故或险情后,进入级应急响应行动。(1)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的行动:总指挥立即赶赴应急救援指挥中心进行指挥,召集指挥中心成员研究对策;及时向市政府报告事故发生情况,签发启动本应急预案;设立事故现场救援指挥部,现场救援指挥部成员迅速赶赴现场进行抢险救援,同时,调集各成员单位应急抢险队伍、救援设备和物质14迅速赶赴事故现场;启用应急救援指挥中心设置的财政预备费和储备的应急救援物资;必要时向市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请求调用其他急需物资、设备、设施、工具。(2)局应急办公室的行动:立即通知各成员单位、部门启动本应急预案,并调集各成员单位抢险救援队伍、应急救援设备和物质前往
31、事故现场救助。同时,坚守岗位,加强监控,做好信息的接收与传达,确保信息畅通,协助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做好指挥工作。(3)事故发生单位的行动: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保护事故现场;对需要移动现场物品的,应当作出标记和书面记录,妥善保管有关证物。同时,指派相关人员负责引导现场指挥人员、各抢险救援队伍进入事故救援现场。(4)现场救援指挥部的行动:制定应急处理和抢险方案。落实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工作部署,立即组织专家开展现场调查,查明事故发生的初步原因、人员财产损失情况;迅速确定警戒区域和设置警戒线,制定应急处理和抢险实施方案,经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同意后组织实施。 应急抢险救援行动。各抢险救援队伍到达现场后,
32、采取必要的个人防护,在抢险救援组的指挥下按各自的分工立即展开救援工作;营救和救治受害人员,疏散、撤离并妥善安置受到威胁的人员;迅速控制危险源,标明危险区域,封锁危险场所,划定警戒区。同时,配合市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协调市公安局、市消防局、市安监局、市卫生局、事故发生地的镇街规划建设办等有关部门,集中调用急需的专业抢险救援人员、消防人员及物资、设备、设施等前往现场应急救援。疏散人员与封锁现场行动。警戒保卫组协助公安部门做好抢险区域人群疏散和现场封锁工作,设置警戒线,维持现场秩序;控制事故责任人员;协助交警部门对抢险道路、桥梁实施管制工作,保证抢险交通正常;配合有关部门抢修被损坏的通信、供水、排水、
33、供电、供气、供热等公共设施。 医疗救护行动。后勤保障组配合市卫生局组织有关卫生医疗单位、医疗救护人员,调动足够救护车辆、医疗器械、急救药品赶往现场急救或待15命,对受伤人员实施现场医疗救护和卫生防疫以及其他保障措施,做好受伤人员的送院医治和出入院的登记工作;向受到危害的人员提供避难场所和生活必需品;保证事故现场食品、饮用水、燃料等基本生活必需品的供应。 事故调查行动。事故原因调查组(专家组)协助市安监局、市监察局事故调查人员进行调查;当事故死亡失踪达 3 人以上,上级有关部门进行调查时,调查工作仍应继续,并向其提供有关情况和积极协助工作。(5)指挥部成员单位的施工企业行动:在接到应急救援指挥中
34、心调令后,应急救援队伍负责人立即带领应急救援队伍人员、设备等赶赴事故现场,在现场指挥部指挥下开展救援工作。4.2.4 与其他有关部门的协调启动本预案需要市公安局、市消防局、市安监局、市卫生局等其他有关部门应急救援队伍人员、设备、设施支援时,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应向市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提出请求,由市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统一调配和安排。4.3 应应急状急状态态的响的响应应升升级级当事故或险情进一步扩大,达到更高级别时,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应及时向市政府报告。同时,本预案事故或险情的级别自动升级,并按升级后的程序处理。当升级至本预案 1.3 界定的重大等级、特别重大等级事故或险情的应急状态时,由市政府启动
35、更高级别的应急预案,启动相应等级应急响应行动。发生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依靠一般应急处置队伍和社会力量无法控制和消除其严重危害时,需要实施扩大应急行动。市建设局应按照有关程序采取有利于控制事态的非常措施并向市政府报告,请求市政府有关方面以及军队和武警部队支援,必要时由市政府向省政府报告按相关规定和程序报请批准宣布进入紧急状态。实施扩大应急时,各镇(街)人民政府及镇(街)规划建设办和相关部门要及时增加应急处置力量,加大技术、装备、物资、资金等保障力度,加强指挥协调,努力控制事态发展。5 应应急急结结束束16当遇险人员全部得救,事故现场得以控制,导致事故发生的隐患消除后,经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总指挥确
36、认后签发关闭应急预案,并由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宣布应急反应结束,关闭预案。6 事故后期事故后期处处置置6.1 善后善后处处置置应急结束后,事故险情发生地镇(街)规划建设办负责组织后期善后处置工作,包括人员安置、补偿,征用物资补偿,清理与处理现场等事项。尽快消除事故影响,妥善安置和慰问受害和受影响人员,恢复正常秩序。事故安抚赔偿:事故责任单位及有关部门须按有关政策,对事故伤亡人员或家属给予安抚、补偿。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对受害人给予赔偿。受灾捐赠:事故发生后,社会、个人和有关机构向受灾人员捐赠资金和物质,应由市民政部门受理和发放。保险赔偿:事故发生后,保险机构须按规定及
37、时开展理赔工作。6.2 调查调查与与评评估估应急反应结束后,事故原因调查组(专家组)要继续做好事故的调查、取证工作,调查、取证完毕后,事故原因调查组(专家组)应在一个月内(一个月不能完成的,应向上级报告并申请延迟)将调查结果形成调查报告,报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应及时将调查报告报送市政府,并根据调查情况予以通报。7 信息信息发发布布 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信息发布,由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实行集中、统一管理,确保信息准确、及时传递,并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向社会公布。必要时,由市新闻管理部门进行指导协调,重大情况报市政府决定。8 应应急保障急保障178.1 应应急急经费经费保障保障应急救援
38、指挥中心及各镇街规划建设办所需的事故应急反应专项工作经费由同级的财政列入年度财政预算。8.2 应应急物急物资资保障保障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和各镇街规划建设办应做好应急物资的储备、更新和保管。应急物资应包括通信设备、办公设备、应急救生等设备。由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和镇街规划建设办作出购置和年度维护经费计划,报同级政府批准实施。其它部门应掌握应急反应设备、物资的供应渠道,确保应急反应的急需(详附件 3:东莞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物资、器材、装备明细表)。8.3 应应急急队队伍保障伍保障各成员单位应落实抢险队伍,并应定期对抢险人员进行应急抢险技能培训和演练;各施工单位应组织人员组成本单位(施工现场)
39、应急救援队伍,担负事发现场的工程设施抢险和安全保障工作。同时,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办公室及其各成员单位应做好各种应急抢险人才的数据库,以备应急调用。8.4 应应急通急通讯讯保障保障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应保证应急搜救报警电话(公安报警:110,火警:119,医疗救助:120)和应急抢险时使用的高频无线电话的正常使用,任何人员不准私自占用和破坏;各成员单位应确定应急(值班)电话或联络方式并报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办公室,变更时应及时报告;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办公室每季度应对联络、通讯电话进行校核和更正。8.5 应应急人急人员员安全保障安全保障参加事故应急抢险的工作人员,应当按照有关安全管理规定,采取人身安全防护措施
40、,并在专业人员的指导下工作,确保抢险过程中的人身安全。8.6 应应急医急医疗卫疗卫生保障生保障通过市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与卫生局联系,由市卫生局负责组建医疗卫生应急专业技术队伍,根据需要及时赴现场救援,并指导和协助社区卫生站开展救治、疾病预防控制等卫生应急工作。188.7 应应急交通运急交通运输输保障保障通过市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与市交警部门联系,保证紧急情况下应急交通工具的优先安排、优先调度、优先放行,确保运输安全畅通。 同时配合市交警部门对事故现场及相关通道实行交通管制,开设应急救援“绿色通道”,保证应急救援工作的顺利开展。8.8 应应急避急避难场难场所保障所保障 由各镇街规划建设办负责提供特
41、别重大事故灾难发生时人员避难需要的场所。 9 监监督管理督管理9.1 宣宣传传教育演教育演习习各成员单位应结合实际,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开展预防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有关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预防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防范意识和防范能力。并定期组织本单位、部门开展事故应急处理相关知识、技能的培训和应急演练, 通过演练,检验应急人员对应急预案、程序的了解程度,及时发现本部门应急工作程序和应急资源准备中的不足,增强各应急成员单位之间的相互协调能力。演习结束后应及时进行总结。9.2 监监督督检查检查局应急办公室应对本应急预案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9.3 奖奖励励在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中有下列表
42、现之一的单位和个人,应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奖励:(1)出色完成应急处置任务,成绩显著的;(2)防止或抢救事故有功,使国家、集体和人民群众的财产免受损失或者减少损失的;(3)对应急救援工作提出重大建议,实施效果显著的;(4)有其他特殊贡献的。9.4 责责任追究任追究在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险情应急救援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按19照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员视情节和危害后果,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给予行政处分;其中,对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分别由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给予行政处分;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
43、究刑事责任:(1)不按照规定执行应急预案,拒绝履行应急义务的;(2)未依照本预案的规定履行事故报告职责,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的;(3)未依照本预案的规定落实事故应急处理所需要的设施、设备、救援物品等物资储备的,或盗窃、挪用、贪污应急工作资金或者物资的;(4)应急抢险救援工作中玩忽职守或不听从指挥、临阵逃脱、擅离职守的;(5)阻碍应急工作人员依法执行任务或者进行破坏活动的;(6)对引发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有重要责任的;(7)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8)应急救援工作中不听从指挥的;(9)妨碍抢险救援工作的;(10)有其他危害应急工作行为的。 10 附附 则则10.1 成成员
44、单员单位位预预案制案制订订各镇街规划建设办、相关成员单位应依据本预案的精神和职责,结合自己的实际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并将预案报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备案。10.2 预预案管理与更新案管理与更新因部门职责或应急资源发生变化,以及实施过程中发现存在问题或出现新的情况,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局应急办公室应及时修订完善本预案,各镇(街)规划建设办、相关成员单位应结合实际作出相应的修订。本预案每年修订一次。局应急办公室应根据实际环境的变化、事故演练报告对本预案进行修订和完善后,报市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备案。2010.3 其他事其他事项项(1)局应急办公室、现场指挥部和专家组各成员,由于工作变动等原因不在位时,由继任人
45、或临时指定负责人承担相应职责。(2)参加事故应急处理的工作人员,应按照预案的规定,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并在专业人员的指导下开展工作。(3)市建设局、镇(街)规划建设办及参加应急救援的相关单位,对参加事故应急救援做出贡献的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因参加救援工作受伤、致残、死亡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补助和抚恤。(4)本预案每年应定时组织演练,使参与人员熟悉应急处理预案的职能、程序。本预案成员单位以及参与演练单位应根据演练情况,撰写演练效能报告,由局应急办公室汇总后,统一报市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10.4 有关数字定有关数字定义义本预案有关数字的表述中, “以上”含本数, “以下”不含本数;
46、“立即”、 “及时”表示在 0.5 小时内。本预案由东莞市建设局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附件 1:应急救援基本方法附件 2:东莞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成员名单附件 3:东莞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专家组名单附件 4:东莞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队伍人员设备配备明细表(一)附件 5:东莞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队伍人员设备配备明细表(二)附件 6:东莞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队伍人员设备配备明细表(三)附件 7:东莞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队伍人员设备配备明细表(四)附件 8:东莞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队伍人员设备配备明细表(五)21附件
47、 9:东莞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队伍人员设备配备明细表(六)附件 10:东莞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队伍人员设备配备明细表(七)附件 11:东莞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队伍人员设备配备明细表(八)附件 12:东莞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应急救援设备物资明细表(九)东莞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流程图东莞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流程图接警警情判断及 响应级别经市府办批准后应急启动(/级)救援行动 应急升级(市、省、国家级)应急结束监测、预测人员救助医疗救护警戒与 交通管制人员疏散工程抢险环境保护现场监测专家支持现场指挥部到位人员到位信息网络开通物资调配应急增救现场清理
48、解除警戒善后处理事故调查处理突发事件突发事件事故单位辖区的镇街规划建设办信息报送、传达附件 1:应应急救援基本方法急救援基本方法1 深基坑坍塌深基坑坍塌应应急救援方法急救援方法(1)控制维护好事故现场,密切监视和观察坍塌动态,防止事态扩大并立即组织就地抢险。(2)立即报告公司、工程所在地规划建设办及应急救援指挥中心,采取应急救援措施。(3)受伤人员立即送医院或拨打 120 急救中心到现场抢救。(4)跟踪清理事故现场,勘察隐患,清点人员,检查是否还有其他人及物的损失。预备应急救援工具:挖土机、起重机、切割机、药箱、担架等。2 中毒中毒应应急救援方法急救援方法 (1)挖孔桩井下、地下管道中毒,在未
49、弄清地下情况,严禁马上下井救人,防止事态扩大。 (2)立即组织人员向井下加大送风抽风,输送氧气,经稀释毒气后,用毒气检测仪和鸟检确认安全后,再戴安全防毒面罩下井救人。(3)受伤人员立即送医院或拨打 120 急救中心到现场抢救。(4)立即报告公司、工程所在地规划建设办及应急救援指挥中心,采取应急救援措施。预备应急救援工具:防毒面罩、毒气检测仪、小鸟、氧气包、空压机、送风抽风等设备、安全救援带(包括绳索)、药箱、担架等。3 触触电应电应急救援方法急救援方法(1)触电急救的要点是动作迅速,救护得法,切不可惊慌失措,束手无策。要贯彻“迅速、就地、正确、坚持”的触电急救八字方针。(2)发现有人触电首先要
50、尽快切断电源,防止事态扩大,使触电者脱离电源后根据触电者的具体症状进行对症施救。 (3)当认定触电者呼吸和心跳停止时,就立即按心肺复苏法就地抢救。方法如下:通畅气道;口对口(鼻)人工呼吸;胸外按压;现场救护中的注意事项要坚持不断,慎用药物。(4)受伤人员立即送医院或拨打 120 急救中心到现场抢救。(5)立即报公司、工程所在地规划建设办及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并采取急救措施。预备应急工具:绝缘手套、绝缘棒、电工绝缘钳、药箱、担架等。4 灭灭火火应应急救援方法急救援方法(1)做好消防工作,防止火灾发生,一旦发生火灾,就要立即扑灭。(2)发现起火后立即拨打 119 向消防队报警,做到有警必报,及早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