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劳 务 工 作 协 议甲方(用工单位): 乙方(劳动者): 乙方联系电话: 乙方通讯地址: 鉴于乙方为(校外退休人员 协保人员内退人员中心待岗人员),与原用人单位存有劳动协议关系或不具备劳动法律关系的主体条件,因此,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工作协议。第一条 工作协议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第二条 工作内容及要求1、工作时间 2、工作地点 3、工作内容(具体要求可另附纸) 第三条 工作报酬1、协议期内,乙方履行协议约定,甲方支付不低于上海市最低工资规定的工作报酬每月 元(如能提供“在复旦大学从事的劳务工作为唯一工作,所获得的相应报酬为唯一工资性收入”的证明,学校将按照国家规
2、定的“工资薪金所得”标准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如不能提供相关证明,则按“劳务报酬所得”标准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2、经甲方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或者在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工作的,依法安排乙方补休或支付相应工作报酬。第四条 社会保险1、甲方应购买雇主责任险,保险期限与协议期限一致。2、乙方患病,同意医疗费用自理,医疗期内甲方不支付工作报酬。第五条 双方权利和义务1、甲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为乙方提供必要的条件,保障乙方的健康和安全,保证乙方顺利履行本协议。22、甲方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岗位,向乙方履行告知义务。本协议履行期间,甲乙双方共同做好劳动过程中职业危害的预防工作。3、乙方有保守甲方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秘密的义务。4、乙方依法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由甲方代为扣缴。第六条 本协议的解除、终止1、甲、乙双方均可提前二周通知对方解除本协议。2、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本协议终止:(1)本协议期满;(2)双方协商一致;(3)乙方由于健康等原因不能履行本协议。3、本协议解除、终止后,乙方在二周内向甲方移交相关工作。第七条 补充条款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或补充条款: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校人才交流中心各执一份。甲方签章: 乙方签字: 校人才交流中心鉴证:协议签署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