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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各科室工作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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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医院各科室工作制度为了加强对医院的科学管理,建立正常工作秩序,改善服务态度,提高医疗护理质量,防止医疗差错事故,使医院工作适应社会主义建设的要求,在总结试行医院工作制度试行草案的基础上,重新修订了医院工作制度。各级医院可根据本制度的原则要求,结合具体情况,制定工作细则。一、会议制度 1、院务委员会:由院长主持,副院长、院务委员参加。每周一次,传达上级指示,研究和安排工作。2、科组长会:由正、副院长主持,各科组长参加,每月一次,检查各项制度和工作人员职责的执行情况,总结和布置工作。汇报研究及交流医疗、管理、科研、教学等工作情况。3、门诊例会:由医疗组长或护理组长主持,所有在门诊工作的各科负责人参

2、加,每月一次,研究解决医疗质量、工作人员的服务态度、急诊抢救、病人就诊以及门、急诊管理等有关问题,协调各科工作。4、晨会:由院长或副院长主持,全院人员参加。每晨上班十五分钟内召开,进行交接班,听取值班人员汇报,解决医疗、护理以及管理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布置当日工作。5、计划生育会:由院长或副院长主持,计划生育领导小组人员参加,每季度第一天开会,研究布置一季度的计划生育工作。6、职工大会:每季度一次(紧急会议除外),由院长或副院长主持,布置一季度的工作。 二、请求报告制度 凡有下列情况,必须及时向院领导或有关部门请求报告: 严重工伤、重大交通事故、大批中毒、甲类传染病及必须动员全院力量抢救的病

3、员时; 凡有重大手术、重要脏器切除、截肢、首次开展的新手术、新疗法、新技术和自制药品首次临床应用时; 紧急手术而病员的单位领导和家属不在时; 发生医疗事故或严重差错,损坏或丢失贵重器材和贵重药品,发现成批药品变质时; 收治涉及法律和政治问题以及有自杀迹象的病员时; 重大经济开支报批时; 增补、修改医院规章制度、技术操作常规时; 工作人员因公出差、院外会诊、参加会诊、接受院外任务时; 参加院外进修学习,接受来院进修人员等。三、院总值班制度 院总值班由院级领导、中层干部参加,负责处理非办公时间的医务、行政和临时事宜,及时传达、处理上级指示和紧急通知,签收机密文件,承接未办事项。 负责检查夜间工作人

4、员的工作情况。 做好值班记录,认真交接班,不得擅自离开岗位。四、医疗登记、统计制度 医院必须建立和健全登记、统计制度。 各种医疗登记,要填写完整、准确,字迹清楚,并妥善保管。 临床各科要填写好病案首页、出院卡片、出入院登记,并按时填报病员流动日报。 门诊各科应填写好病员流动情况和门诊日志登记、传染病登记。 医技科室应做好各项工作的数量和质量登记。 医疗质量统计,一般包括出入院数、治愈率、病死率、床位使用率、床位周转次数、平均住院天数、病员疾病分类、初诊与最后诊断符合率、临床与病理诊断符合率、手术前后诊断符合率、无菌手术化脓感染率、手术并发症,以及医技科室工作数量、质量等。 医院应根据统计指标,

5、定期分析医疗效率和医疗质量,从中总结经验,发现问题,改进工作。 统计员要督促检查各科室医疗统计工作,按期完成各项统计报表,经领导审阅后,报卫生行政部门。五、入、出院工作制度 病员住院由本院门诊医师根据病情决定,凭医师开具之住院证,门、急诊病历,公费医疗证,记帐单(自费者按规定预交住院费)到住院处办理手续,住院处再通知病区。危重病员可先住院后补办手续。 病员住院应登记其联系人的姓名、地址和电话号码,进行必要的卫生处理。传染病员住院必须严格进行卫生处理。医务人员要主动、热情地接待住院病员,介绍住院规则及病房有关制度。 病员出院由主治医师或负责医师决定,并提前一天通知住院处办理出院手续。病房护理人员

6、应赁结帐单发给出院证,并清点收回病员住院期间所用医院的物品。 病员出院前,经治医师应告知出院后注意事项,并主动征求其对医疗、护理等各方面的意见。 病情不宜出院而病员或家属要求出院者,医师应加以劝阻,如说服无效应报科主任批准,并由病员或其家属出具手续。应出院而不出院者,通知所在单位或有关部门接回或送回。六、急诊室工作制度 各临床科室应选派有一定临床经验和技术水平的医师、护士担任急诊室工作,轮换不应过勤。实习医师和实习护士不得单独值急诊班。进修医师由科主任批准方可参加值班。 对急诊病员应以高度的责任心和同情心,及时、严肃、敏捷地进行救治,严密观察病情变化,做好各项记录。疑难、危重病员应即请上级医师

7、诊视或急会诊。对危重不宜搬动的病员,应在急诊室就地组织抢救,待病情稳定后再护送病房。对立即需行手术的病员应及时送手术室施行手术。急诊医师应向病房或手术医师直接交班。 急诊室各类抢救药品及器材要准备完善,保证随时可用。由专人管理,放置固定位置,便于使用,经常检查,及时补充、更新、修理和消毒。 急诊室工作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做好交接班,严格执行急诊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要建立各种危重病员抢救技术操作程序。 急诊室应设立若干观察病床,病员由有关科室急诊医师和急诊室护士负责诊治护理。要写好病历,开好医嘱,密切观察病情变化,及时有效地采取诊治措施。观察时间一般不超过三天。 遇重大抢救,需立即报请科主

8、任和院领导亲临参加指挥。凡涉及法律、纠纷的病员,在积极救治的同时,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急诊病人不受划区分级的限制,对需要转院的急诊病人须事先与转去医院联系,取得同意后,方得转院。 附:急诊范围 凡病员由于疾病发作,突然外伤受害及异物侵入体内,身体处于危险状态或非常痛苦的状态时,医院均须进行急诊抢救。例如: 急性外伤、脑外伤、骨折、脱臼、撕裂伤、烧伤等。 突然之急性腹痛。 突发高热。 突然出血、吐血、有内出血象征、流产、小儿腹泄、严重脱水、休克者。 有抽风症状或昏迷不醒者。 耳道、鼻道、咽部、眼内、气管、支气管及食道中有异物者。 眼睛急性疼痛、红肿或急性视力障碍。 颜面青紫、呼吸困难者。 中

9、毒、服毒、刎颈、自缢、淹溺、触电者。 急性尿闭者。 发病突然、症状剧烈、发病后迅速恶化者。 烈性传染病可疑者。 急性过敏性疾病。 其它经医师认为合于急诊抢救条件者。 上列规定,不可机械执行耽误病员,如情况模糊难定,应由医师根据病员全面情况斟酌决定。七、抢救室工作制度 抢救室专为抢救病员设置,其他任何情况不得占用。 一切抢救药品、物品、器械、敷料均须放在指定位置,并有明显标记,不准任意挪用或外借。 药品、器械用后均需及时清理、消毒,消耗部分应及时补充,放回原处,以备再用。 每日核对一次物品,班班交接,做到帐物相符。 无菌物品须注明灭菌日期,超过一周时重新灭菌。 每周须彻底清扫、消毒一次,室内禁止

10、吸烟。 抢救时抢救人员要按岗定位,遵照各种疾病的抢救常规程序,进行工作。 每次抢救病员完毕后,要做现场评论和初步总结。八、急诊观察室制度 不符合住院条件,但根据病情尚须急诊观察的病员,可留观察室进行观察。 各科急诊值班医师和护士,根据病情严密注意观察、治疗。凡收入观察室的病员,必须开好医嘱,按格式规定及时填写病历,随时记录病情及处理经过。 急诊值班医师早晚各查床一次,重病随时。主治医师每日查床一次,及时修订诊疗计划,指出重点工作。 急诊室值班护士,随时主动巡视病员,按时进行诊疗护理并及时记录、反映情况。 值班医护人员对观察病员的临时变化,要随找随到床边看视,以免贻误病情。 急诊值班医护人员对观

11、察床病员,要按时详细认真地进行交接班工作,必要情况书面记录。九、门诊工作制度 医院应有一名副院长分工负责领导门诊工作。各科主任、副主任应加强对本科门诊的业务技术领导。各科(特别是内、外、妇产、小儿等科)应确定一位主治医师或高年住院医师协助科主任领导本科的门诊工作。 各科室参加门诊工作的医务人员,在医务科或门诊部统一领导下进行工作。人员调换时,应与医务科或门诊部共同商量。门诊医护人员应派一定经验的医师、护士担任,实行医师兼管门诊和病房的医院和科室,必须安排好人力。 对疑难重病员不能确诊,病员两次复诊仍不能确诊者,应及时请上级医师诊视。 科主任、主任医师应定期出门诊,解决疑难病例。对某些慢性病员和

12、专科病员,应根据医院具体情况设立专科门诊。 对高烧病员、重病员、岁以上老人及来自远地的病员,应提前安排门诊。 对病员要进行认真检查,简明扼要准确地记载病历。主治医师应定期检查门诊医疗质量。 门诊检验、放射等各种检查结果,必须做到准确及时。门诊手术应根据条件规定一定范围。医师要加强对换药室、治疗室的检查指导,必要时,要亲自操作。 门诊各科与住院处及病房应加强联系,以便根据病床使用及病员情况,有计划地收容病员住院治疗。 加强检诊做好分诊工作,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防止交叉感染。小儿科、内科应建立传染病诊室。做好疫情报告。 门诊工作人员要做到关心体贴病员,态度和蔼,有礼貌,耐心地解答问题。尽量简化手

13、续,有计划地安排病员就诊。 门诊应经常保持清洁整齐,改善候诊环境,加强候诊教育,宣传卫生防病、计划生育和优生学知识。 门诊医师要采用保证疗效,经济便宜的治疗方法,科学用药、合理用药,尽可能减轻病员的负担。 对基层或外地转诊病人,要认真诊治。在转回基层或原地时要提出诊治意见。十、处方制度 医师、医士处方权,可由各科主任提出,院长批准,登记备案,并将本人之签字或印模留样于药剂科。 药剂科不得擅自修改处方,如处方有错误应通知医师更改后配发。凡处方不合规定者药剂科有权拒绝调配。 有关毒、麻、限剧药处方,遵照“毒、限剧药管理制度”的规定及国家有关管理麻醉药品的规定办理。 一般处方以三日量为限,对于某些慢

14、性病或特殊情况可酌情适当延长。处方当日有效,超过期限须经医师更改日期,重新签字方可调配。医师不得为本人及其家属开处方。 处方内容应包括以下几项:医院全称,门诊或住院号,处方编号,年、月、日,科别,病员姓名,性别,年龄,药品名称、剂型、规格及数量,用药方法,医师签字,配方人签字,检查发药人签字,药价。 处方一般用钢笔或毛笔书写,字迹要清楚,不得涂改。如有涂改医师必须在涂改处签字。一般用拉丁文或中文书写。急诊处方应在左上角盖“急”字图章。 药品及制剂名称,使用剂量,应以中国药典及卫生部(省、市、区卫生厅局)颁发的药品标准为准。如医疗需要,必须超过剂量时,医师在剂量旁重加签字方可调配。未有规定之药品

15、可采用通用名。 处方上药品数量一律用阿拉伯字码书写。药品用量单位以克()毫克()毫升()国际单位()计算;片剂、丸剂、胶囊剂以片、丸、粒为单位,注射剂以支、瓶为单位,并注明含量。 一般处方保存一年,到期登记后由院长副院长批准销毁。 对违反规定,乱开处方,滥用药品的情况,药剂科有权拒绝调配,情节严重应报告院长、业务副院长或主管部门检查处理。 药剂师(药剂士)有权监督医生科学用药,合理用药。 十一、注射室工作制度 凡各种注射应按处方和医嘱执行。对过敏的药物,必须按规定做好注射前的过敏试验。 严格执行查对制度,对病员热情、体贴。 密切观察注射后的情况,发生注射反应或意外,应及时进行处置,并报告医师。

16、 严格执行无菌操作规程,操作时应戴口罩、帽子。器械要定期消毒和更换。保证消毒液的有效浓度。注射应做到每人一针一管。 准备抢救药品器械,放于固定位置,定期检查,及时补充更换。 室内每天要消毒,定期采样培养。 严格执行隔离消毒制度,防止交叉感染。十二、治疗室制度 经常保持室内清洁,每做完一项处置,要随时清理。每天消毒一次,除工作人员及治疗患者外,不许在室内逗留。 器械物品放在固定位置,及时请领,上报损耗,严格交接手续。 各种药品分类放置,标签明显,字迹清楚。 毒、限、剧药,贵重药应加锁保管,严格交接班。 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进入治疗室必须穿工作服、戴工作帽及口罩。 无菌持物钳浸泡液每天更换一次(

17、器械消毒液),头皮针、静脉导管酒精浸泡液经常保持七十五度。 已用过的注射用具要随手清理、清点,每日同供应室对换。 无菌物品须注明灭菌日期,超过一周者重新灭菌。十三、换药室制度 严格执行无菌管理制度,非换药人员不得入内。 除固定敷料外(绷带等),一切换药物品均需保持无菌,并注明灭菌日期,超过一周者重新灭菌。无菌溶液(生理盐水、呋喃西林等)超过三天重新消毒。 器械浸泡液每周更换两次。 换药时,先处理清洁伤口,后处理感染伤口。 特殊感染不得在换药室处理。十四、病房管理制度 病房由护士长负责管理,主治或高年住院医师积极协助。 定期向病员宣传讲解卫生知识,根据情况可选出病员小组长,协助做好病员思想、生活

18、管理等工作。 保持病房整洁、舒适、肃静、安全,避免噪音,做到走路轻、关门轻、操作轻、说话轻。 统一病房陈设,室内物品和床位要摆放整齐,固定位置,未经护士长同意,不得任意搬动。 保持病房清洁卫生,注意通风,每日至少清扫两次,每周大清扫一次。 医务人员必须穿戴工作服帽,着装整洁,必要时戴口罩。病房内不准吸烟。 病员被服、用具按基数配给病员管理,出院时清点收回。 护士长全面负责保管病房财产、设备,并分别指派专人管理,建立帐目,定期清点。如有遗失,及时查明原因,按规定处理。管理人员调动时,要办好交接手续。 定期召开病人座谈会,征求意见,改进病房工作。 病房内不得接待非住院病人,不会客。医师查房时不接私

19、人电话,病人不得离开病房。 附:病房工作人员守则 对新入院的病员介绍医院的制度和情况,了解病人思想和要求,鼓励病员树立战胜疾病的信心。 对病员的态度要亲切和蔼,语言要温和,避免恶性刺激。对个别病员提出的不合理要求,应耐心劝解,既要体贴关怀又要掌握治疗原则。 有关病情恶化,预后不良等情况,不要告诉病员,必要时由负责医师或上级医师进行解释。 不要对病员谈论其他医院治疗和工作中的缺点或错误,以免造成不良影响。 在检查、治疗和处理中要耐心细致,选用合适的器械,不增加病员痛苦。进行有关检查和治疗时,如换药、洗胃、灌肠、导尿等,应用屏风挡遮或到治疗室处理。 有条件的医院对危重和痛苦呻吟的病员应分别安置。病

20、员死亡和病情恶化时应保持镇静,尽力避免影响其他病员。 对手术的病员,术前应做好解释安慰工作,以消除病员的恐惧和顾虑;术后要告诉病员良好的转归情况,使其安心休养。 合理安排工作时间,避免紊乱嘈杂,早晨时前,晚上时后及午睡时间,尤应保持病房安静。在不影响医疗效果的情况下,有些处置可待病员醒后施行。 保持病房空气流通,大、小便器随时洗刷。痰盂、废料桶和垃圾要及时处理。厕所随时洗扫,保持清洁卫生。 按照病员患病的轻、重类型,分别规定生活制度,建立动静相结合的、有规律的休养生活。合理地组织病员参加文娱活动。 重视病员的思想工作,对其治疗、生活、饮食、护理等各方面的问题,应尽可能设法解决。 附:住院规则

21、住院病员应遵守住院规则,听从医护人员的指导,与医护人员密切合作,服从治疗和护理,安心休养。 住院病员应遵守病房作息时间,经常保持病室内外环境整洁与安静,不随地吐痰,不在室内吸烟和喧哗。 住院病员的饮食须遵照医师的决定,不能随便更改;院外送进的食物,需经医师或护士同意方可食用。 住院病员不得自行邀请院外医师诊治,不得要求不必要的治疗或指名要药;也不得随意到院外购药服用。 住院病员未经许可不得进入诊疗场所;不得翻阅病案及其他有关医疗记录。 住院病员不得随意外出或在院外住宿,如有特殊情况经医师批准后,方可离开。 住院病员应爱护公共财物,如有损坏按价赔偿。儿科病员损坏物品可以酌情处理。 住院病员可以携

22、带必需之生活用品,其他物品不得带入。贵重财物自行保管,严防遗失。 为了避免交叉感染病员不得乱串病房或自行调换床位,非探视时间不许会客。 住院病员可随时对医院工作提供意见,帮助医院改进工作。 病员如有不遵守院规或违反纪律者,院方应给予劝阻教育,必要时应通知原工作单位或请有关部门处理。十五、查对制度 (一)临床科室 开医嘱、处方或进行治疗时,应查对病员姓名、性别、床号、住院号(门诊号)。 执行医嘱时要进行“三查七对”:摆药后查;服药、注射、处置前查;服药、注射处置后查。对床号、姓名和服用药的药名、剂量、浓度、时间、用法。 清点药品时和使用药品前,要检查质量、标签、失效期和批号,如不符合要求,不得使

23、用。 给药前,注意询问有无过敏史;使用毒、麻、限剧药时要经过反复核对;静脉给药要注意有无变质,瓶口有无松动、裂缝;给多种药物时,要注意配伍禁忌。 输血前,需经两人查对,无误后,方可输入;输血时须注意观察,保证安全。 (二)手术室 接病员时,要查对科别、床号、姓名、性别、诊断、手术名称、术前用药。 手术前,必须查对姓名、诊断、手术部位、麻醉方法及麻醉用药。 凡进行体腔或深部组织手术,要在术前与缝合前清点所有敷料和器械数。 (三)药房 配方时,查对处方的内容、药物剂量、配伍禁忌。 发药时,查对药名、规格、剂量、用法与处方内容是否相符;查对标签(药袋)与处方内容是否相符;查对药品有无变质,是否超过有

24、效期;查对姓名、年龄,并交代用法及注意事项。 (四)血库 血型鉴定和交叉配血试验,两人工作时要“双查双签”,一人工作时要重做一次。 发血时,要与取血人共同查对科别、病房、床号、姓名、血型、交叉配合试验结果、血瓶号、采血日期、血液质量。 (五)检验科 采取标本时,查对科别、床号、姓名、检验目的。 收集标本时,查对科别、姓名、性别、联号、标本数量和质量。 检验时,查对试剂、项目,化验单与标本是否相符。 检验后,查对目的、结果。 发报告时,查对科别、病房。 (六)病理科 收集标本时,查对单位、姓名、性别、联号、标本、固定液。 制片时,查对编号、标本种类、切片数量和质量。 诊断时,查对编号、标本种类、

25、临床诊断、病理诊断。 发报告时,查对单位。 (七)放射线科 检查时,查对科别、病房、姓名、年龄、片号、部位、目的。 治疗时,查对科别、病房、姓名、部位、条件、时间、角度、剂量。 发报告时,查对科别、病房。 (八)理疗科及针灸室 各种治疗时,查对科别、病房、姓名、部位、种类、剂量、时间、皮肤。 低频治疗时,并查对极性、电流量、次数。 高频治疗时,并检查体表、体内有无金属异常。 针刺治疗前,检查针的数量和质量,取针时,检查针数和有无断针。 (九)供应室 准备器械包时,查对品名、数量、质量、清洁度。 发器械包时,查对名称、消毒日期。 收器械包时,查对数量、质量、清洁处理情况。 (十)特殊检查室 (心

26、电图、脑电图、超声波、基础代谢等) 检查时,查对科别、床号、姓名、性别、检查目的。 诊断时,查对姓名、编号、临床诊断、检查结果。 发报告时查对科别、病房。 其他科室亦应根据上述要求精神,制定本科室工作的查对制度。十六、会诊制度 凡遇疑难病例,应及时申请会诊。 科间会诊:由经治医师提出,上级医师同意,填写会诊单。应邀医师一般要在两天内完成,并写会诊记录。如需专科会诊的轻病员,可到专科检查。 急诊会诊:被邀请的人员,必须随请随到。 科内会诊:由经治医师或主治医师提出,科主任召集有关医务人员参加。 院内会诊:由科主任提出,经医务科同意,并确定会诊时间,通知有关人员参加。一般由申请科主任主持,医务科要

27、有人参加。 院外会诊:本院一时不能诊治的疑难病例,由科主任提出,经医务科同意,并与有关单位联系,确定会诊时间。应邀医院应指派科主任或主治医师前往会诊。会诊由申请科主任主持。必要时,携带病历,陪同病员到院外会诊。也可将病历资料,寄发有关单位,进行书面会诊。 科内、院内、院外的集体会诊:经治医师要详细介绍病史,做好会诊前的准备和会诊记录。会诊中,要详细检查,发扬技术民主,明确提出会诊意见。主持人要进行小结,认真组织实施。十七、转院、转科制度 医院因限于技术和设备条件,对不能诊治的病员,由科内讨论或由科主任提出,经医务科报请院长或主管业务副院长批准,提前与转入医院联系,征得同意后方可转院。 各省、市

28、、自治区级医院病员(包括门诊病员)需转外地医院治疗时,应由所在医院科主任提出,经院长或业务副院长同意,报请省、市、自治区卫生厅批准办理手续。急性传染病、麻风病、精神病、截瘫病人,不得转外省市治疗。 病员转院,如估计途中可能加重病情或死亡者,应留院处置,待病情稳定或危险过后,再行转院。较重病人转院时应派医护人员护送。病员转院时,应将病历摘要随病员转去。病员在转入医院出院时,应写治疗小结,交病案室,退回转出医院。转入疗养院的病员只带病历摘要。 病员转科须经转入科会诊同意。转科前,由经治医师开转科医嘱,并写好转科记录,通知住院处登记,按联系的时间转科。转出科需派人陪送到转入科,向值班人员交代有关情况

29、。转入科写转入记录,并通知住院处和营养室。十八、值班、交接班制度 (一)医师值班与交接班: 各科在非办公时间及假日,须设有值班医师,可根据科室的大小和床位的多少,单独或联合值班。 值班医师每日在下班前至科室,接受各级医师交办的医疗工作。交接班时,应巡视病室,了解危重病员情况,并做好床前交接。 各科室医师在下班前应将危重病员的病情和处理事项记入交班簿,并做好交班工作。值班医师对重危病员应作好病程记录和医疗措施记录,并扼要记入值班日志。 值班医师负责各项临时性医疗工作和病员临时情况的处理;对急诊入院病员及时检查填写病历,给予必要的医疗处置。 值班医师遇有疑难问题时,应请经治医师或上级医师处理。 值

30、班医师夜间必须在值班室留宿,不得擅自离开。护理人员邀请时应立即前往视诊。如有事离开时,必须向值班护士说明去向。 值班医师一般不脱离日常工作,如因抢救病员未得休息时,应根据情况给予适当补休。 每日晨,值班医师将病员情况重点向主治医师或主任医师报告,并向经治医师交清危重病员情况及尚待处理的工作。 (二)护士值班与交接班: 病房护士实行一周倒班一次三班轮流值班。值班人员应严格遵照医嘱和护士长安排,对病员进行护理工作。 交班前,护士长应检查医嘱执行情况和危重病员记录,重点巡视危重病员和新病员,并安排护理工作。 病房应建立日夜交班簿和医院用品损坏、遗失簿。交班人必须将病员总数、出入院、死亡、转科、手术和

31、病危人数;新病员的诊断、病情、治疗、护理、主要医嘱和执行情况;送留各种检验标本数目;常用毒剧药品、急救药品和其他医疗器械与用品是否损坏或遗失等情况,记入交班簿,向接班人交待清楚后再下班。 晨间交接班时,由夜班护士重点报告危重病员和新病员病情诊断以及与护理有关的事项。 早晚交班时,日夜班护士应详细阅读交班簿,了解病员动态,然后由护士长或主管护士陪同日夜班重点巡视病员作床前交班。交班者应给下一班作好必需用品的准备,以减少接班人的忙乱。 (三)药房、检验、放射等科室、应根据情况设有值班人员,并努力完成在班时间内所有工作,保证临床医疗工作的顺利进行。十九、分娩室工作制度 分娩室每日二十四小时应有人值班

32、。值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开分娩室。 分娩室应设有产程中所必需的用品、药品和急救设备,做到专人保管,定期检查、补充和更换。 工作人员进入分娩室,必须穿戴分娩室专用的帽子、口罩、鞋和工作服。接产和手术时,应严格执行无菌操作规程。 值班人员应热情接待产妇,严密观察产程。产妇在待产和分娩过程中,如有异常情况不能处理时,应及时报告上级医师。 严格交接班制度,接班者要测血压、听胎心,并做记录。 分娩室应保持清洁,定期搞好卫生和消毒,定期做细菌培养。有传染病的产妇,分娩时应采取隔离措施,分娩后及时消毒。 接产后,接产人员应及时,准确填写产程、临产、新生儿和出生证等记录。 产妇在产后留分娩室观察一小时,无特殊情况

33、送回病房。新生儿处理完毕,抱给产妇辨认性别,全身检查,测验脚印、手圈、点眼等,送婴儿室。 二十、婴儿室工作制度 婴儿室应保持清洁整齐和适宜的温度、湿度。室内每日通风换气或用紫外线进行空气消毒。 本室工作人员必须是无传染病者。工作人员须定期做喉部细菌培养,以便检出带菌者。新工作人员经体格检查,合格者才能进入。非婴儿室工作人员不得入内。婴儿室谢绝参观。严禁家属到室内探视新生儿。 工作人员进婴儿室前应戴好帽子、口罩,穿好隔离衣,更换专用鞋。每次护理新生儿前后,应洗净双手。 婴儿室的面巾,产妇清洗乳头的棉棒,奶瓶、奶头、奶罩,新生儿的衣服、尿布必须经过消毒才可应用。新生儿出院后床位要进行消毒。新生儿患

34、传染病或有感染可疑时,应当予以隔离。 新生儿的手圈、床及包被外面,均需标明母亲姓名、新生儿性别以便识别。 发现新生儿有脐带出血、颜面苍白、发绀及其他异常情形时,应在可能范围内予以处置并立即报告医师。新生儿应逐日称量体重,生后天口服或接种卡介苗。 婴儿室内的器械、物品均应固定专用。 每次交接班除书面报告外,要巡视新生儿逐一口头交班。病危新生儿交班本上要书写清楚,并将特殊病情记入护理记录单上。一切用品应整理齐备交给下一班。 新生儿使用热水袋,温度不宜超过摄氏度。热水袋应加布套,切勿贴近新生儿身体以免烫伤。 婴儿室沐浴盆每日消毒一次。在面盆不足时,用过一次,应用肥皂手巾擦洗清洁。有条件的医院最好每天

35、沐浴。 婴儿室应备有必要的抢救药品和器械。 二十一、手术室工作制度 凡在手术室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无菌原则。保持室内肃静和整洁。进手术室时必须穿戴手术室的鞋、帽、隔离衣及口罩。 进手术室见习、参观,二人以内的需经科室负责人和手术室护士长同意;三人以上的需报医务科经业务副院长批准。参观或见习手术者,应接受院方医护人员的指导,不得任意游走及出入。 手术室的药品、器材、敷料,均应有专人负责保管,放在固定位置。各项急症手术的全套器材、电气和蒸气设备应经常检查,以保证手术正常进行。手术室器械一般不得外借,如外借时,须经手术室护士长同意。麻醉药与剧毒药应有明显标志,加锁保管,根据医嘱并经过仔细查对方可使

36、用。 无菌手术与有菌手术应分室进行,如无条件时,先做无菌手术,后作有菌手术。手术前后手术室护士应详细清点手术器械、敷料等之数目,并应及时收拾干净被血液污染的器械和敷料。 手术室在夜间及假日应设专人值班,以便随时进行各种紧急手术。 手术室对施行手术的病员应作详细登记,按月统计上报。协同有关科室研究感染原因,及时纠正。 手术室应每周彻底清扫消毒一次,每月作细菌培养一次(包括空气、洗过的手、消毒后的物品)。 负责保存和送检手术采集的标本。 手术通知单须于术前一日交手术室以便准备,急症手术通知须主治医师或值班医师签字。 接手术病人时,要带病历并核对病人姓名、年龄、床位、手术名称和部位,防止差错。病人要

37、穿医院衣服进入手术室。 附:施行手术的几项规则 凡需施行手术的病员,术前要完成必要的检查,尽可能明确诊断,并做出术前小结。 凡较大手术或复杂手术,均需进行术前讨论,进一步明确诊断、手术适应症、手术方法、步骤、麻醉及术中、术后发生的问题及对策,确定术者和助手。 一般手术如阑尾摘除术、疝修补、简单的乳房切除、神经压榨、急性脓胸、膀胱结石摘除、尿道扩张、鞘膜积液、一般四肢手术(不包括截肢)、刮宫术、一般体表肿瘤摘除、内窥镜检查、穿刺、石膏固定等由主治医师或科主任批准;由有一定经验的医师(士)担任手术者(实习医师担任手术者必须在主治医师或高年住院医师带领和指导下进行)。 重大手术的讨论由科主任、主任医

38、师或主治医师主持,如内脏手术、食道手术、甲状腺、血管瘤、内耳、各种复杂的矫形术及移植术、脊髓神经手术和手术后可能导致病员残废者,应经科主任或院长、业务副院长批准,由主治医师或主任医师担任术者或负责指导手术。 凡危险性较大手术、新开展的手术、诊断未确定的探查手术,或病情危重又必须手术时,除术前仔细讨论外应由有经验的主治医师或主任医师担任术者,同时应报院长、业务副院长批准,必要时报请上级批准。 实行手术前必须由病员家属、或单位签字同意(体表手术可以不签字),紧急手术来不及征求家属或机关同意时,可由主治医师签字,经科主任或院长、业务副院长批准执行。 手术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必须及时完成,如有脱水、休克

39、、贫血等不利于手术的现象应先行治疗。同时做好病员的思想工作,减少或消除不必要的顾虑。 手术医师或第一助手,应在术前一日开好医嘱,并检查手术前护理工作的实施情况,必要时协助手术室护士准备特殊器械。 病员去手术室前应摘下假牙,贵重物品交护士长代管。手术室工作人员应热情接待病员,核对病员姓名、床号、诊断、手术部位、麻醉等,然后再施行手术。 一般情况下术者在手术过程中,对病员负完全责任。助手应按照术者要求协助手术,发现不利于病人情况时,助手有责任提醒术者注意,但必须互相配合,紧密合作。如在手术当中发生疑难问题,可以互相商讨,必要时应请示上级医师。当手术是在上级医师指导下,由低年医师或实习医师任术者时,

40、仍由上级医师对病员负完全责任,术者必须服从指导。二十二、麻醉科工作制度 负责麻醉者,在术前一天到科室熟悉手术病员的病历、各项检查结果,详细检查病员,了解思想情况,确定麻醉方式。开好术前医嘱。重大手术,与术者一起参加术前讨论,共同制订麻醉方案。 麻醉前,应认真检查麻醉药品、器械是否完备,严格执行技术操作常规和查对制度,保证安全。 麻醉者在麻醉期间要坚守岗位,密切观察,认真记录。如有异常情况,及时与术者联系,共同研究,妥善处理。对实习、进修人员,要严格要求,具体指导。 手术完毕,麻醉终止,麻醉者要把麻醉记录单各项填写清楚。危重和全麻的病员,麻醉者应亲自护送,并向值班人员交待手术麻醉的经过及注意事项

41、。 麻醉后应进行术后随访。对全麻及其他重危病员,新开展的针刺、中药等麻醉,应于二十四小时内随访,将有关情况写入麻醉记录单。遇有并发症,应协同处理,严重并发症向上级汇报。 术后应及时清理麻醉器械,妥善保管,定期检修,麻醉药品应及时补充。 为随时参加抢救呼吸、心跳突然停止等危重病人,应从人员值班、操作技术、急救器械等方面做好准备。二十三、检验科工作制度 检验单由医师逐项填写,要求字迹清楚,目的明确。急诊检验单上注明“急”字。 收标本时严格执行查对制度。标本不符合要求,应重新采集。对不能立即检验的标本,要妥善保管。普通检验,一般应于当天下班前发出报告。急诊检验标本随时做完随时发出报告。 要认真核对检

42、验结果,填写检验报告单,作好登记,签名后发出报告。检验结果与临床不符合或可疑时,主动与临床科联系,重新检查。发现检验目的以外的阳性结果应主动报告。院外检验报告,应由主任审签。 特殊标本发出报告后保留二十四小时,一般标本和用具应立即消毒。被污染的器皿应高压灭菌后方可洗涤,对可疑病原微生物的标本应于指定地点焚烧,防止交叉感染。 保证检验质量,定期检查试剂和校对仪器的灵敏度。定期抽查检验质量。 建立实验室内质量控制制度,积极参加室间质量控制,以保证检验质量。 积极配合医疗、科研,开展新的检验项目和技术革新。 菌种、毒种、剧毒试剂、易燃、易爆、强酸、强碱及贵重仪器应指定专人严加保管,定期检查。二十四、

43、放射科(室)工作制度 各项线检查,须由临床医师详细填写申请单。急诊病人随到随检。各种特殊造影检查,应事先预约。 重要摄片,由医师和技术员共同确定投照技术。特检摄片和重要摄片,待观察湿片合格后方嘱病人离开。 重危或做特殊造影的病人,必要时应由医师携带急救药品陪同检查,对不宜搬动的病人应到床旁检查。 线诊断要密切结合临床。进修或实习医师写的诊断报告,应经上级医师签名。 线是医院工作的原始记录,对医疗、教学、科研都有重要作用。全部线照片都应由放射科登记、归档、统一保管。借阅照片要填写借片单,并有经治医师签名负责。院外借片,除经医务科批准外,应有一定手续,以保证归还。 每天集体阅片,经常研究诊断和投照技术,解决疑难问题,不断提高工作质量。 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做好防护工作。工作人员要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并要妥善安排休假。 注意用电安全,严防差错事故。线机应指定专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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