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悍高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pdf

上传人:青果 文档编号:8686069 上传时间:2022-10-12 格式:PDF 页数:464 大小:11.03M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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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 悍高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悍高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Higold Group Co., LTD. (佛山市顺德区杏坛镇顺业东路 36 号之一)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申报稿申报稿) 保荐人(主承销商)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 号 声明:本公司的发行申请尚未得到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招股说明书(申报稿)不具有据以发行股票的法律效力,仅供预先披露之用。投资者应当以正式公告之招股说明书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悍高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申报稿) 1-1-1 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发行股数发行股数 发行

2、人本次向社会公众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 4,001.0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 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 10%, 本次发行全部为新股发行,原股东不公开发售股份。 每股面值每股面值 人民币 1.00 元 每股发行价格每股发行价格 【】元 预计发行日期预计发行日期 【】年【】月【】日 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发行后总股本发行后总股本 不超过 40,001.00 万股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股东对所份的流通限制、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 具体内容详见本招股说明书“重大事项提示”之“二、 公司股东股份锁定及减持意向

3、承诺”的相关内容 保荐人保荐人(主承销商主承销商)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 2022 年【】月【】日 悍高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申报稿) 1-1-2 发行人声明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保荐人承诺因其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先行赔偿

4、投资者损失。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投资者应当认真阅读发行人公开披露的信息,自主判断企业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若对本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悍高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申报稿) 1-1-3 重大事项提示 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在作出投资决策之

5、前,务必仔细阅读本招股说明书全文,并应特别注意下列重大事项: 一、本次发行前未分配利润的处理一、本次发行前未分配利润的处理 经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本次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后的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完成后的持股比例共同享有。 二、公司股东股二、公司股东股份锁定及减持意向承诺份锁定及减持意向承诺 (一一)发行人控股股东关于股份锁定及减持意向的承诺发行人控股股东关于股份锁定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发行人控股股东悍高管理出具关于股份锁定及减持意向的承诺如下: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本公司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

6、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 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 本公司持有的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 3、本公司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发行人股份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并承诺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不发生变化。如发行人在此期间有派息、送股、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情况的,则本公司减持股票的价格下限将根据除权除息情况进行相应调整。 本公司在减持发行人股份前, 将提前 3 个交易日通知发行人并予以公告。如发生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证券交易所规定不得减持股份情形的,本公司不

7、减持发行人股份。 4、如因发行人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送红股等权益分派导致本公司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发生变化的, 本公司所持由此新增的发行人股份仍将遵守前述股份锁定及减持承诺。 若本公司未履行上述承诺,本公司将在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悍高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申报稿) 1-1-4 规定的前提下,在 10 个交易日内购回违规卖出的发行人股票。若本公司因未履行上述承诺而获得收益的,所得收益归发行人所有,本公司将在获得收益之日起5 个交易日内将前述收益支付至发行人指定账户。若因本公司未履行上述承诺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 本公司将向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

8、担赔偿责任。” (二二)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关于股份锁定及减持意向的承诺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关于股份锁定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欧锦锋、欧锦丽出具关于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如下: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 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 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 3、本人在担任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期间,将及时向发行人申报所持有的

9、发行人股份及其变动情况, 每年转让的发行人股份不超过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不再担任上述职务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 在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继续遵守上述限制性规定。 4、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对本人担任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时减持发行人股份相关规定的前提下, 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发行人股份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并承诺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不发生变化。如发行人在此期间有派息、送股、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情况的,则本人减持股票的价格下限将根据除权除息情况进行相应调整。本人在减持发行人股份前,将提前 3 个交易日通知发行人并予以公告

10、。 如发生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证券交易所规定不得减持股份情形的,本人不减持发行人股份。 5、如因发行人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送红股等权益分派导致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发生变化的, 本人所持由此新增的发行人股份仍将遵守前述股份锁定悍高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申报稿) 1-1-5 及减持承诺。 6、本人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拒绝履行上述承诺。 若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将在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前提下,在 10 个交易日内购回违规卖出的发行人股票。若本人因未履行上述承诺而获得收益的, 所得收益归发行人所有, 本人将在获得收益之日起 5 个交易日内将前

11、述收益支付至发行人指定账户。 若因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三三) 发行人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关于股份锁定及减持意向的承发行人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关于股份锁定及减持意向的承诺诺 发行人董事孙国华,高级管理人员徐昊、周秀舟出具关于股份锁定及减持意向的承诺如下: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 或者上市后 6

12、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 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 3、本人在担任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期间,将向发行人申报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及其变动情况,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不再担任上述职务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继续遵守上述限制性规定。 4、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对本人担任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时减持发行人股份相关规定的前提下, 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发行人在此期间有派息、送股、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

13、情况的,则本人减持股票的价格下限将根据除权除息情况进行相应调整。 本人在减持发行人股份前, 将提前 3 个交易日通知发行人并予以公告。 如发生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证券交易所规定不悍高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申报稿) 1-1-6 得减持股份情形的,本人不得减持股份。 5、若因发行人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送红股等权益分派导致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发生变化的, 本人所持由此新增的发行人股份仍将遵守前述股份锁定承诺。 6、本人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 若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将在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前提下,在 10 个交易日内购回违

14、规卖出的股票。若本人因未履行上述承诺而获得收益的, 所得收益归发行人所有, 本人将在获得收益之日起 5 个交易日内将前述收益支付至发行人指定账户。 若因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四四)发行人监事关于股份锁定及减持意向的承诺发行人监事关于股份锁定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发行人监事汪宝春、 蒋祖飞、 杨韵出具关于股份锁定及减持意向的承诺如下: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本人在担任发行人监事

15、职务期间,将向发行人申报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及其变动情况,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不再担任上述职务后半年内, 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继续遵守上述限制性规定。 3、 如发生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证券交易所规定不得减持股份情形的,本人不得减持股份。 4、如因发行人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送红股等权益分派导致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发生变化的, 本人所持由此新增的发行人股份仍将遵守前述股份锁定及减持承诺。 5、本人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 若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将在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

16、文件规定的前提下,在 10 个交易日内购回违规卖出的股票。若本人因未履行上述承诺而悍高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申报稿) 1-1-7 获得收益的, 所得收益归发行人所有, 本人将在获得收益之日起 5 个交易日内将前述收益支付至发行人指定账户。 若因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五五)发行人持股发行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以上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关于股份锁定及其一致行动人关于股份锁定及减持意向的承诺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为悍高管理、欧锦锋,其出具关于股份

17、锁定及减持意向的承诺参见本节之“二、公司股东股份锁定及减持意向承诺”之“(一)发行人控股股东关于股份锁定及减持意向的承诺”及“二、公司股东股份锁定及减持意向承诺”之“(二)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关于股份锁定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悍高管理、欧锦锋,其一致行动人为悍高企业、锦益管理、锦悦管理,其出具关于股份锁定及减持意向的承诺如下: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本公司/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本企业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

18、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公司/本企业持有的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 3、本公司/本企业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发行人在此期间有派息、送股、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情况的,则本公司/本企业减持股票的价格下限将根据除权除息情况进行相应调整。本公司/本企业在减持发行人股份前,将提前 3 个交易日通知发行人并予以公告。如发生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证券交易所规定不得减持股份情形的, 本公司/本企业不减持发行人股份。 4、如因发行人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送红股等权益分派导致本公司/本企业

19、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发生变化的,本公司/本企业所持由此新增的发行人股份仍将遵守前述股份锁定及减持承诺。 悍高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申报稿) 1-1-8 若本公司/本企业未履行上述承诺,本公司/本企业将在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前提下,在 10 个交易日内购回违规卖出的股票。若本公司/本企业因未履行上述承诺而获得收益的,所得收益归发行人所有,本公司/本企业将在获得收益之日起 5 个交易日内将前述收益支付至发行人指定账户。 若因本公司/本企业未履行上述承诺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本企业将向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六六)发行人

20、持股低于发行人持股低于 5%的股东顺德智谷关于股份锁定及减持的股东顺德智谷关于股份锁定及减持意向的承诺意向的承诺 发行人股东顺德智谷出具关于股份锁定及减持意向的承诺如下: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本企业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如因发行人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送红股等权益分派导致本企业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发生变化的, 本企业所持由此新增的发行人股份仍将遵守前述股份锁定承诺。 若本企业未履行上述承诺,本企业将在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前提下,在 10 个交易日内购回违规卖出的股票。若本企业

21、因未履行上述承诺而获得收益的, 所得收益归发行人所有, 本企业将在获得收益之日起 5 个交易日内将前述收益支付至发行人指定账户。 若因本企业未履行上述承诺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 本企业将向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七七)发行人持股低于发行人持股低于 5%的其他股东关于股份锁定及减持意向的其他股东关于股份锁定及减持意向的承诺的承诺 发行人股东二鸣投资、兔宝宝、顺德智造、青岛华真、尚壹投资出具关于股份锁定及减持意向的承诺如下: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本公司/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本企业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

22、悍高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申报稿) 1-1-9 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本公司/本企业在发行人提交申请前 12 个月内所持新增股份自取得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 3、如因发行人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送红股等权益分派导致本公司/本企业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发生变化的,本公司/本企业所持由此新增的发行人股份仍将遵守前述股份锁定承诺。 若本公司/本企业未履行上述承诺,本公司/本企业将在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前提下,在 10 个交易日内购回违规卖出的股票。若本公司/本企业因未履行上述承诺而获得收益的,所得收益归发行人所有,本公司/本企业将在获得收益之日起

23、 5 个交易日内将前述收益支付至发行人指定账户。 若因本公司/本企业未履行上述承诺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本企业将向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三、公司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预案及相关方的承诺三、公司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预案及相关方的承诺 (一一)公司稳定股价预案公司稳定股价预案 为保证发行人的持续、稳定和健康发展,维护公众投资者利益,落实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的要求,特制定悍高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稳定股价的预案 。如果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并上市后三年内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人最近一期经审计的

24、每股净资产时(指发行人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如果发行人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相关的计算对比方法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下同) ,发行人将启动以下稳定股价的预案。具体措施如下: “1、启动股价稳定预案的具体条件 稳定股价预案启动条件:(1)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并上市后三年内;(2)发行人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人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时(以下称“启动条件”) 2、稳定股价预案的措施及顺序 悍高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申报稿) 1-1-10 当启动条件成就时,发行人及

25、控股股东、董事(非独立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将按下列顺序及时采取相应措施稳定股价: (1)发行人回购股票 1)发行人为稳定股价之目的回购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且不应导致发行人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2)发行人董事会对回购股份作出决议时,发行人董事承诺就该等回购事宜在董事会中投赞成票。 3)发行人股东大会对回购股份做出决议时,该决议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其及其一致行动人就该等回购事宜在股东大会中投赞成票。 4)发行人为稳定股价进行股份回购时,除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之外,还应符合下列各项条件: 发行人单次用于回购

26、股份的资金不低于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10% ; 单一会计年度用以稳定股价的回购资金累计不超过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50%。 5)发行人未来若有新聘的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且其从发行人领取薪酬,均应当履行发行人发行上市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作出的相应承诺。 发行人将促使该等新聘任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根据本预案及相关约束措施出具承诺书。 (2)控股股东增持股票 1)当下列任一条件发生时,发行人控股股东应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条件和要求的前提下,对发行人的股票进行增持: 发行人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完毕之次日起的连续 10 个交易

27、日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审计基准日后发生权益分派、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情况的,应做除权除息处理) ; 发行人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完毕之次日起的 3 个月内启动条件被再次触发。 悍高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申报稿) 1-1-11 2)控股股东为稳定股价增持股票时,除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之外,还应符合下列各项条件: 控股股东单次用于增持股份的资金金额不低于其上一会计年度自发行人所获得的税后现金分红金额的 10%; 控股股东单一会计年度用于增持股份的资金金额不超过其上一会计年度自发行人所获得的税后现金分红金额的 50%。 3)控股股东承

28、诺在增持计划完成后的 6 个月内将不出售所增持的股份。 (3)董事(非独立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股票 1) 当下列任一条件发生时, 在发行人领取薪酬且届时在任的发行人董事 (不包括独立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应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条件和要求的前提下,对发行人股票进行增持: 控股股东增持股份方案实施完毕之次日起的连续 10 个交易日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审计基准日后发生权益分派、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情况的,应做除权除息处理) ; 控股股东增持股份方案实施完毕之次日起的 3 个月内启动条件被再次触发。 2)有增持义务的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为稳定股价增持

29、股票时,除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之外,还应符合下列各项条件: 单次用于增持股份的资金不低于上一年度从发行人获取的税后薪酬及税后现金分红总额的 10%; 单一会计年度用于增持股份的资金不超过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上年度税后薪酬及税后现金分红总额的 50%。 3)有增持义务的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在增持计划完成后的 6个月内将不出售所增持的股份。 3、稳定股价措施的启动程序 (1)发行人回购股票的启动程序 悍高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申报稿) 1-1-12 1)发行人董事会应在上述发行人回购启动条件触发之日起的 5 个工作日内作出回购股份的决议; 2)发

30、行人董事会应当在做出回购股份决议后的 2 个工作日内公告董事会决议、回购股份预案,并发布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 3)发行人应在股东大会做出决议之次日起开始启动回购,并应在履行相关法定手续后的 30 个交易日内实施完毕; 4)发行人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后,应在 2 个工作日内公告发行人股份变动报告,并在 10 日内依法注销所回购的股份,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2)控股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股票的启动程序 1)发行人董事会应在控股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条件触发之日起2 个交易日内做出增持公告; 2)控股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在增持公告作出之次日起开始启动增持,并应在履行相关法定手续后的

31、 15 个交易日内实施完毕。 4、稳定股价预案的终止条件 自股价稳定方案公告之日起,若出现以下任一情形,则视为本次稳定股价措施实施完毕及承诺履行完毕,已公告的稳定股价方案终止执行: (1)发行人股票连续 1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高于发行人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2)继续回购或增持发行人股份将导致发行人股权不符合上市条件; (3) 继续增持股票将导致控股股东及/或董事及/或高级管理人员需要履行要约收购义务且其未计划实施要约收购。 5、相关主体关于违反稳定股价承诺的约束措施 (1)若发行人违背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的承诺,发行人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

32、其他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2)若控股股东违背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的承诺,则:在股东大会及悍高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申报稿) 1-1-13 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其他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控股股东所持限售股锁定期自期满后延长六个月, 并将最近一个会计年度从发行人分得的现金股利返还发行人。如未按期返还,发行人可以采取从之后发放现金股利中扣发, 直至扣减金额累计达到应履行稳定股价义务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从发行人已分得的现金股利总额的

33、 50%。 (3)若有增持义务的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背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的承诺: 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发行人应当自相关当事人未能履行稳定股价承诺当月起,扣减其每月税后薪酬的 10%,直至累计扣减金额达到应履行稳定股价义务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从发行人已获得税后薪酬及税后现金分红总额的 50%。” (二二)稳定股价的承诺稳定股价的承诺 1、发行人出具、发行人出具关于关于稳定股价的承诺如下:稳定股价的承诺如下: “(1)本公司已了解并知悉悍高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稳定股价的预案的

34、全部内容; (2)本公司愿意遵守和执行悍高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稳定股价的预案的内容并履行相应的义务,承担相应的责任。” 2、发行人控股股东出具、发行人控股股东出具关于关于稳定股价稳定股价的的承诺如下:承诺如下: “(1)本公司已了解并知悉悍高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稳定股价的预案的全部内容; (2)本公司愿意遵守和执行悍高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稳定股价的预案的内容并履行相应的义务,承担相应的责任。” 3、发行人实际、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出具控制人出具关于关于稳定股价的承诺如下:稳定股价的承诺如下: “(1)本人已了解并知悉悍高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稳定股价的预案的全部内容; (2)本人愿意遵守和执行悍高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稳

35、定股价的预案的内悍高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申报稿) 1-1-14 容并履行相应的义务,承担相应的责任。” 4、发行人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具、发行人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具关于关于稳定股价的承诺如下:稳定股价的承诺如下: “(1)本人已了解并知悉悍高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稳定股价的预案的全部内容; (2)本人愿意遵守和执行悍高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稳定股价的预案的内容并履行相应的义务,承担相应的责任。” 四、关于四、关于信息披露瑕疵的信息披露瑕疵的承诺承诺 (一一)发行人承诺发行人承诺 发行人出具关于信息披露瑕疵的承诺如下: “1、若因发行人首次发行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

36、、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发行人将在该等违法违规事实被有权机关认定之日起 10 个交易日内召开董事会并提议尽快召开股东大会,发行人将按照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股份回购具体方案回购发行人首次发行的全部新股, 回购价格不低于发行人首次发行时的发行价并加算同期银行活期存款利息(若需购回的股票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情况的,发行价将根据除权除息情况作相应调整) 。 2、 若发行人首次发行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发行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有权获得赔偿的投资者资

37、格、投资者损失的范围认定、赔偿主体之间的责任划分和免责事由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法释20222 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如相关法律法规相应修订,则按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执行。 若发行人未履行上述承诺, 发行人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的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发行人将立即停止制定或实施现金分红计划、停止发放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津贴,直至发行人履行相关承诺。” 悍高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申报稿) 1-1-15 (二二)发行人控

38、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悍高管理,实际控制人欧锦锋、欧锦丽出具关于信息披露瑕疵的承诺如下: “1、若因发行人首次发行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发行人将在该等违法违规事实被有权机关认定之日起 10 个交易日内, 本人/本公司将依法购回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如有) ,回购价格不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并加算同期银行活期存款利息(若需购回的股票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情况的,发行价将根据除权除息情况作相应调整) 。 2、 若发行人首次发行的招股说

39、明书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发行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有权获得赔偿的投资者资格、投资者损失的范围认定、赔偿主体之间的责任划分和免责事由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法释20222 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如相关法律法规相应修订,则按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执行。 若本人/本公司未履行上述承诺,本人/本公司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报刊上公开就未履行上述承诺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暂停从发行人处领取薪酬(如有)并停止从发行人处取得股东分红(如有),同时本人/本

40、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将不得转让,直至本人/本公司按上述承诺采取相应的赔偿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 (三三)发行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发行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具关于信息披露瑕疵的承诺如下: “1、若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有权获得赔偿的投资者资格、投资者损失的范围认定、赔偿主体之间的责任划分和免责事由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 (法释20222 号) 等相关法律法悍

41、高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申报稿) 1-1-16 规的规定执行,如相关法律法规相应修订,则按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执行。 2、本人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 若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 本人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报刊上公开就未履行上述承诺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暂停从发行人处领取薪酬(如有)并停止从发行人处取得股东分红(如有) ,同时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将不得转让, 直至本人按上述承诺采取相应的赔偿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 五、中介机构关于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五、中介机构关于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制作、

42、出具的文件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承诺件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承诺 (一)(一)保荐人保荐人(主承销商主承销商)国泰君安承诺国泰君安承诺 保荐人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制作、出具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若因本公司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 (二)(二)审计机构、验资机构华兴会计师承诺审计机构、验资机构华兴会计师承诺 本所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制作、出具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若因本所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

43、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所将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 (三)(三)发行人律师国枫律师承诺发行人律师国枫律师承诺 本所为本项目制作、出具的申请文件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若因本所未能勤勉尽责,为本项目制作、出具的申请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所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四)(四)评估机构中联国际评估咨询有限公司承诺评估机构中联国际评估咨询有限公司承诺 本公司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制作、出具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悍高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申报稿) 1-1-17

44、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若因本公司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 六、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及相关承诺六、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及相关承诺 (一一) 发行人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发行人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取填补措施的承诺的承诺 为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 (国发201417 号)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 (国办发2013110 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

45、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531 号)等相关规定和文件精神,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悍高集团承诺通过以下措施降低本次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增强发行人的持续回报能力,具体包括: “1、扩大业务规模,加大研发投入 随着行业的不断发展,发行人将在稳固现有市场和客户的基础上,未来进一步加强现有产品和业务的市场开拓和推广力度,不断扩大主营业务的经营规模,提高本发行人盈利规模;同时,本发行人将不断加大研发投入,加强自主创新,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提升产品竞争力和发行人盈利能力。 2、加快募投项目实施进度,加强募集资金管理 本次发行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围绕发行人

46、主营业务进行,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发行人将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同时严格依据发行人相关制度进行募集资金使用的审批与考核,以保障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安全和有效使用。同时,发行人将确保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加快推进募投项目的实施,争取募投项目早日投产并实现预期效益,保证募投项目的实施效果。 3、完善利润分配政策,强化投资者回报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发行人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和悍高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申报稿) 1-1-18 上市发行人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发行人现金分红(2022 年修订) 的要求,发行人进一步

47、完善和细化了利润分配政策。 发行人在充分考虑对股东的投资回报并兼顾发行人的成长与发展的基础上, 对发行人上市后适用的 公司章程 (草案) 中有关利润分配的条款内容进行了细化。前述制度的制订完善,进一步明确了发行人分红的决策程序、机制和具体分红比例,将有效地保障全体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未来,发行人将继续严格执行发行人分红政策,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确保发行人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得到保护。 4、加强人力资源管理,完善员工激励机制 发行人将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建立更为科学的人才管理机制,进一步完善和优化组织架构以保证适应研发提升、产能扩张、市场拓展等方面的管理需求,完善和改进人力资源管理系统,保证发

48、行人高质量的扩张。同时,发行人将完善薪酬和激励机制,建立有市场竞争力的薪酬体系,引进市场优秀人才,并最大限度地激发员工积极性、创造力和潜在动力,提升发行人的市场竞争能力和盈利能力。” (二二) 发行人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发行人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 发行人控股股东悍高管理、实际控制人欧锦锋、欧锦丽出具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如下: “为贯彻执行 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 、 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49、(以下称“中国证监会”) 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和文件精神,作为悍高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公司及本人承诺不越权干预发行人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发行人利益。 本公司及本人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 本公司及本人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作出解释并道歉, 并同意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公司及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监管措施。 如本公司及本人违反上述承诺给发行人或悍高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申报稿) 1-1-19

50、者发行人股东造成损失,本公司及本人将依法承担补偿责任。” (三三) 发行人董事、 高发行人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级管理人员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 发行人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出具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如下: “1、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发行人利益; 2、本人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本人承诺不动用发行人资产从事与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本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发行人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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