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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场外证券业务备案有关事项的说明 .pdf

上传人:瓦拉西瓦 文档编号:901731 上传时间:2019-10-07 格式:PDF 页数:3 大小:260.12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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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附件 1: 关于 场外证券业务备案 有关 事项 的 说明 为便于场外证券业务 经营 机构正确理解 场外证券业 务备案 管理 办法 (以下简称 备案办法 ) , 做好 场外证券业务 事后备案和报告 工作 ,现 就有关 问题 说明如下 : 一、 为什么要 进行场外证券业务 事后 备案和报告 ? 场外证券业务发展迅速, 其中大部分为私募业务, 特性不一, 业务类型、 业务风险、 业务 规律尚不够 明晰。 作为行业自律组织, 中国证券业协会 通过事后备案和 现场 检查 等手段 , 对场外证券业务 实行自律管理, 有助于监测和防范场外证券业务风险,促进场外证券业务 规范 发展, 有效辅助 和补充 监

2、管 机关的 行政监管。 二、 如何理解 场外证券业务备案和报告的性质? 场外证券业务备案属于事后备案,不构成对相关 场外证券 业务的许可 或 资格确认。法律 、 法规明确规定须经监管机关核准的场外证券业务,相关经营机构取得业务许可并实际开展业务后,方可向 中国 证券业 协会备案。对于未设定行政许可的场外证券业务,相关经营机构符合 备案办法 规定的备案条件并实际开展业务后,即可 按规定 向 中国证券业 协会备案。 2 场外证券业务事后备案是 中国证券业 协会 支持行业创新发展的 一项 重要举措 。 备案办法 实施后, 中国证券业协会不再组织相关创新业务试点的专业评价。 三 、 哪些 经营机构开展

3、的 场外证券业务须 事后 备案和报告? 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基金公司、期货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私募基金管理人 ,以 及 证券资信评级、证券增信机构等 证券监管机构或自律组织规定应当在 中国 证券业 协会备案的机构 , 从事 备案办法 第二条 规定的 场外证券业务的 ,应当按照 备案办法对其场外证券业务 进行备案。 上述备案 机构 在中证机构间报价系统开展场外证券业务的,视同已在 中国 证券业协会备案并完成报告义务。 场外证券业务已在监管机构或其他自律组织完成备案的,备案机构仅需填报备案申请表中的基本信息。 互联网非 公开股权融资业务的备案工作待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出台后 再依规 办理。 区域

4、股权 交易场所管理机构 、其它金融机构 和从事金融业务的互联网公司 的 场外证券业务备案,其 备案 办法 另行制定。 四 、 通过何种途径和方式进行事后备案和报告? 为便于场外证券业务 经营 机构备案和报告, 中国 证券业协会建立了场外证券业务报告系统(以下简称报告系统),3 备案机构通过报告系统可实现远程、电子化备案和报告。 报告 系统是 由多个 业务模块构成 、 支持各类场外 证券业务 备案和 报告的 电子 工作平台 ,具有信息与材料接收、审核管理、风险监测、统计分析、信息披露和交流互动等 功能。 报告系统由 中证机构间报价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负责开发 和 管理, 具体 使用方法 参见 附件

5、场外 证券业务 报告系统 操作指南 ,报告系统网络地址: http:/。 五、 事后 备案和报告 的时间 和材料 要求 是怎样的 ? 自 2015 年 9 月 1 日起, 备案机构 应当 于首次开展应备案业务之日起一个月内报送 备案 材料 , 各类 场外证券业务 备案材料 的 具体要求 详 见 报告系统 相关 模块 。 备案机构开展场外证券业务期间应 当 履行报告义务 ,具体要求见 备案办 法 第十二条。 六 、 场外证券业务备案 咨询 方式 拟 备案机构 如有问题,请填列下表,发送至 电子邮箱,工作人员将会及时 回复 。 感谢对 场外证券业务备案 工作的支持! 机构全称 咨询问题 咨询业务类别(按备案办法第二条填列) 联系人 联系方式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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